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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优秀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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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优秀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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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篇一

申请撤销事项:

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19__________)仲字第_____号仲裁裁决不符合仲裁法规定,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该裁决书。

事实和理由:

(应祥述事实与理由,此略。)

证据:申请人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了指定仲裁员函,指定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b为本案仲裁庭组成人员。

此致

____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开发公司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篇二

1.首部。

(1)注明文书名称;(2)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正文。

(1)申请撤销事项;(2)事实和理由。(3)证据。

3.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2)申请人签名;(3)申请日期;(4)附项。

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

申请人:

申请撤销事项:

事实和理由:

证据:

此致

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附:1.本申请书副本份;

2.××仲裁委员会裁决书份;

3.证据件。

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

申请人:××省××开发公司

地址:××省××市××街××号

法定代表人:a职务:经理

申请撤销事项:

××仲裁委员会(19××)仲字第×号仲裁裁决不符合仲裁法规定,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该裁决书。

事实和理由:

(应祥述事实与理由,此略。)

证据:申请人于××年××月××日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了指定仲裁员函,指定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b为本案仲裁庭组成人员。

此致

××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开发公司

××年××月××日

附:1.本申请书副本×份;

2.××仲裁委员会(19××)仲字第×号仲裁裁决书;

3.申请人××年××月××日提交的.指定仲裁员函副本。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篇三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号_____栋_____单元_______________号房。

申请事项: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请求撤销__________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作出的仲裁裁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篇四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象屿路**号

法定代表人:王总

被答辩人:徐先生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兜社100号00室

答辩请求:

1、驳回被答辩人徐先生的全部仲裁请求。

事实与理由:

20xx年6月23日,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徐先生签署了一份劳动合同,该合同规定:合同期限为20xx年6月23日起至20xx年6月22日止,试用期为6个月;徐先生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徐先生的工资标准;答辩人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其中包括员工严重违反答辩人的规章制度等情形;答辩人的人事规章制度为劳动合同的补充条款。

20xx年9月21日,徐先生在值班时间,出现了一个老者从新闸口进入新创建码头海边的情况,工作不力,违反了保安人员的工作职责。

此后,经徐先生所在班组队长反映,徐先生存在多种违背工作职责以及不服从领导等等情况,答辩人认为徐先生不适合保安员岗位的录用条件,便决定于10月3日提前解除与徐先生的劳动合同并于20xx年9月30日向徐先生发出了《关于试用期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徐先生已于当日收到了该通知。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自20xx年10月3日起,答辩人与徐先生之间的劳动合同即已解除。

答辩人在试用期内依法解除与徐先生的劳动合同,依法不属于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情形,徐先生仲裁请求之第1项没有法律依据,应予驳回。

徐先生工作期间内,答辩人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劳动合同的规定发放了工资,不存在任何违法克扣工资的情况。

其仲裁请求第2项、第3项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亦应予以驳回。

基于上述事由,答辩人提出如上答辩请求,请贵委员会依法裁决。

此致

厦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盖章)

日期:20xx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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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篇五

申请撤销事项:___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证据: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中级人民法院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附: 1.本申请书副本份;

2.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裁决书份;

3.证据件。希望这些对你有用。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篇六

委托代理人:沈,江西律师

被申请人:梁某

请求事项:撤销景德镇市劳动争议_____委员会景劳仲案字(_________)第_________号_____裁决。

事实与理由:

本案_____庭审时间为_________年5月23日,其时《劳动争议调解法》已施行,《_____裁决书》也已载明,裁决适用的是《劳动争议调解法》。但是,_____庭在裁决过程中严重违反《劳动争议调解法》规定的程序:

1、依据《劳动争议调解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_____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_____庭制。_____庭由三名_____员组成,设首席_____员。”但是,本案的_____庭成员多达五人,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2、依据《劳动争议调解法》第四十条第二项规定:“笔录由_____员、记录人员、当事人和其他_____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但是,本案_____庭共有五人,却只有三人在笔录上签名,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3、_____庭成员同时担任书记员制作笔录,导致产生自审自记自裁现象,这和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由合议庭成员兼任书记员的性质完全相同,有违公正公平原则。

4、依据《劳动争议调解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_____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_____员或者独任_____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但是根据庭审笔录记载,庭审时_____庭既未组织双方对证据进行质证,也未组织双方互相辨认,更未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甚至没有在庭审过程中出示任何一方提交的证据,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5、依据《劳动争议调解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_____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是本案并未在庭审过程中出示、质证任何一方提交的证据,可见_____裁决所依据的证据均未经过查证属实,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6、依据《劳动争议调解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裁决书由_____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_____委员会印章。”但是,本案的_____裁决书却只有劳动争议_____委员会印章,没有_____的签名,所有的名字都是打印上去的,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以上六点均可由《庭审笔录》和《_____裁决书》予以。

此致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篇七

住所地:厦门象屿保税区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厦门市j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厦门市鹭江道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s

住所:

请求事项

申请依法撤销厦门仲裁委员会厦仲裁字()第000号裁决书。

事实与理由

厦门a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下称a公司)与s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纠纷一案,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于年1月11日作出了裁决。申请人认为,该争议因无仲裁协议,且裁决在仲裁程序上违反法定程序,s在仲裁中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因此该仲裁裁决应当予以撤销。理由如下:

一、s在仲裁中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事实上,向a公司购买房屋的是厦门g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称g),付款的也是g,s仅是作为g的员工并且代理g与a公司签订合同,因此,合同的相对方应该是g,而非s,也只有g才可以提出要求解除合同的请求。而s在仲裁中故意隐瞒了有关代理关系的相关证据,导致了仲裁委最终认定s为权利义务主体而非g,该认定与事实相悖。s隐瞒了足以影响了公正裁决的证据,是该案仲裁裁决应予以撤销的理由之一。

二、a公司与g间有关仲裁的约定并未生效,因此该争议不应由仲裁委员会审理并裁决。

合同第二十五条约定,合同经厦门市公证机关公证成立。事实上,该合同并未经过公证,因此,合同并未成立,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当然也未成立,应视为双方间不存在仲裁协议,而原告据此向厦门仲裁委申请仲裁,因此所作出的仲裁裁决理应予以撤销。

三、该裁决在仲裁程序上违反法定程序。

(一)根据a公司股东会作出的解散公司的决议,a公司于20年月日成立了清算组,清算组先后于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在《厦门商报》上发布清算公告。根据相关法律及公告的规定,债权人应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即年月日前向a公司申报债权。而g向a公司主张债权也理应在该期限内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但实际上g并未在期限内申报债权,而与a公司无权利义务关系的s又是在债权申报期内的年月日向仲裁委申请仲裁,且仲裁委也予以立案并审理作出裁决,这显然违背了法律的相关规定。

(二)退一步讲,即便是可以申请仲裁,被申请人也应该是a公司清算组,因为公司成立清算组后,公司不再以公司名义从事任何活动,而只能以清算组的名义进行与清算有关的活动。依法成立的清算组具有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因此,若仲裁程序启动,被请求人主体也应是清算组而不是a公司本身,包括在案件审理中的送达主体为a公司也是不正确的,违反了仲裁的法定程序。

(三)《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七十七条规定,有关仲裁的文书、通知、材料可以直接送达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也可以以邮寄、传真、电报等方式送达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当事人下落不明,或者以前述的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仲裁文书、通知、材料的,可以公告送达。但事实上,a公司于《厦门商报》三次以清算组名义发布清算公告,均于清算公告内容中明确注明清算组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因此仲裁委在对a公司的送达上完全可以以直接通知或邮寄等其他可以直接联系的方式送达,但仲裁委在送达上则违反了上述有关送达的规定,即在未尝试其他送达方式的情况下,避开了可以直接送达方式,迳直采用了公告送达,这显然不符合仲裁程序中有关送达的规定。

(四)债权申报期年月日届满后,a公司清算组向公司提供了清算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因此出具了审计报告,a公司于清算完毕后向工商局申请注销登记,工商局于年月日向a公司发出了《企业核准注销通知》,则公司于获得该通知当日注销,其法律主体资格也归于消灭,而在仲裁审理过程中主体消灭,仲裁理应中止,至少应待a公司权利义务承受者确定后案件才得以继续进行。但事实上,仲裁委在a公司主体消灭后,并未中止审理,而是继续审理并于年月日最终作出裁决,这显然有违仲裁诉讼审理的基本原则,也违反了仲裁的法定程序。

四、厦门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市j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a公司存续时的股东,在a公司注销后,即为a公司的权利义务受让人,因此申请撤销仲裁应由上述两公司提出。

综上所述,仲裁庭的仲裁裁决符合《仲裁法》第五十八条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贵院裁定撤销裁决。

此致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篇八

负责人:___

地址:_______号楼_单元3楼东户

联系电话:______

被申请人:___男 汉族 __年_月3日出生

住址:_______号楼_单元3楼东户

电话: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申请人不服_劳仲案字[xx]第00号裁决书,现依法向贵院申请:

1、裁定撤销_劳仲案字[xx]第00号裁决书。

2、申请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于20xx年3月_0日向__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将__省__县二建建设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法到庭,劳动仲裁委审理后,于20xx年4月_2日作出_劳仲案字[xx]第00号裁决书,裁定由申请人承担对被申请人的赔偿责任。

申请人认为:

1、仲裁裁决没有管辖权。

2、仲裁裁决适用法律错误。

3、仲裁裁决违反法定程序。

申请理由:

1、仲裁裁决对申请人无管辖权:

裁决书已经查明如下事实:申请人与__二建之间存在建筑工程劳务承发包合作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属于民事法律规范调整范畴。__二建在申请人处承接劳务分包工程过程当中,聘用了被申请人作为建筑工人,被申请人与__二建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属于劳动法律规范调整范畴。故此,本案应是被申请人与__二建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故此,仲裁裁决对申请人没有管辖权,请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撤销裁决书。

2、裁决书适用法律错误:

裁决书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xx】22号文)(以下简称22号文)第九条、第十条之规定,裁定申请人支付被申请人工伤医疗费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劳社部发【xx】22号文第一条规定:“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故此,22号文对申请人并不适用。故此,裁决书适用法律错误,作出了错误的裁决。

另外,仲裁裁决中认定申请人与__二建之间存在未结清的工程款,故此应当在未结清的工程款限额内先行支付被申请人的工伤医疗费,待结算工程款时,将__二建应承担的工伤医疗费予以扣除。申请人与__二建之间是否存在未结清的工程款,属于申请人与__二建之间的民事争议事项,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范畴,不属于劳动法律关系范畴。此项认定属于仲裁裁决无管辖权的事项,属于越权认定,应属无效。

故此,仲裁裁决错误的适用了法律,认定了仲裁裁决无管辖权的事项,作出了错误的裁决,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明察,裁定撤销裁决书。

3、裁决违反法定程序:

20xx年3月29日,申请人根据劳动仲裁委的开庭通知,依法参与庭审,提出抗辩事项,__二建没有到庭,但仲裁裁决书中并没有依法将__二建没有到庭参加庭审事项予以说明,而是裁定申请人承担了可能会由__二建承担的责任。理由仅仅是因为联系不到__二建,如此认定,于法不合,同时也违反了法定程序。故此,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明察,依法撤销裁决书。

综上所述:济劳仲案字[xx]第00号裁决书适用法律、法规错误、仲裁裁决无管辖权、裁决违反法定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调解仲裁法》第49条之规定,应当依法予以撤销。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明察,支持申请人上述请求。

此致

__省__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公司

20xx年__月__日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篇九

法定代表人:高岩绪。

被申请人:周兴海,男,汉族,1976年8月14日出生,住四川省宣汉县东乡镇学坝街48号。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1、判决撤销成都市成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号作出的成华劳人仲委裁字(2012)第615号裁决书。

2、判决本案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申请理由:

一、仲裁裁决的法律适用错误,成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基于错误的事实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6条规定,裁决申请人支付被申请人半个月经济补偿金,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理由如下:

1、成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仲裁本案时,事实认定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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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等证据相互佐证,可以证实申请人处于合同试用期,被申请人工作期间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申请人绩效考核不合格,但成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书中(见裁决书第7页第14行---20行)认为申请人举证的2012年8月份对周兴海的绩效考核表中没有周兴海的签字,以此推断申请人提供的此证据依据不充分,属于事实认定错误,为什么8月份对周兴海绩效考核没有周兴海的签字,那是因为周兴海工作不服从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定,侧面证明了周兴海违反了公司绩效考核的规定,按照公司绩效考核规定,任何员工必须进行绩效考核,周兴海入职后4月、5月、6月、7月的绩效考核都签字,为什么8月份绩效考核不签字呢,只能证明其8月份不服从公司管理,由于自己的行为导致绩效考核无劳动者签字,故,应认定申请人提供的8月份绩效考核是真实的,能证明周兴海8月份绩效考核不合格,不服从公司管理。

第二:由于被申请人不服从公司规章制度管理,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开除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申请人就是依据被申请人处于试用期,又经考核不合格,不服从公司管理,所以申请人有权利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故,成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以《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第1款裁决,裁决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属于法律适用错误。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申请人处于试用期间,其擅自离职,未向申请人提出离职申请,所以应属于擅自离职,不应适用《劳动合同法》第46条、38条规定情形,不应享受经济补偿。

三、仲裁程序违法。

在仲裁开庭前,申请人向成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提交了《关于周兴海同志的处罚决定书》、《通知书》、《关于周兴海处罚规定》的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相关规定,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仲裁庭应让双方进行质证,然而,申请人提交的上述证据,仲裁庭仲裁裁决书中无此证据的举证质证,严重违反法律关于仲裁程序的规定。

综上所述,成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该案的仲裁过程中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所作出的仲裁裁决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判如所请。

此致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青岛康大食品有限公司

2013年1月12日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篇十

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

申请人:中山市大涌镇**制衣厂

经营场所:中山市大涌镇岚田村“坎头圹”

法定代表人:徐永航。

被申请人:刘德全,男,汉族,身份证号码:510226196707037395,住重庆市**市香龙镇高坝村3组18号。

申请撤销事项:

1、请求法院依法撤销中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中劳仲案字[]446号仲裁裁决书的仲裁裁决,裁决申请人无需向被申请人支付任何费用。

2、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裁决费用。

事实与理由

中劳仲案字[2013]446号仲裁裁决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支付医疗费8841.9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960元、护理费5040元属于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理由如下:

首先,在仲裁审理时,被申请人向仲裁庭提交了医疗费收据,但是其用药清单并未提供,无法判断其医疗费是否存在超出工伤的治疗范围及使用药物是否属于社保基金核准的范围内,如果案涉的医疗费超出工伤的治疗范围及社保基金核准的用药范围,超出部分的费用应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根据《中山市工伤保险待遇表》的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被申请人应就他治疗工伤的诊疗项目符合上述规定的标准而负有举证责任。而中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对此并没有进行严格的审查就做出裁决,有失法律之公正。因此我主张超过该标准的.医疗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其次,裁决书认定护理费5040元,而该笔费用在被申请人向仲裁庭提交了医疗费收据已经有所体现,再次裁决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支付医疗费属于重复计算了护理费用,违反法律规定。

且裁决书裁决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支付护理费的依据为《关于确定我市部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中府办〔〕26号),然而该通知上没有护理费的规定,此裁决为适用法律错误。

再次,裁决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支付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35元/天标准过高。

综上所述,中山市劳动仲裁争议委员会作出的中劳仲案字[2013]446号仲裁裁决书的仲裁裁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请求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撤销该仲裁裁决。

此致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中山市大涌镇**制衣厂

二o一四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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