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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交通安全教育领导讲话稿篇一
大家好!
同学们!当你走出家门踏上道路时,你是否注意到你已经与交通打交道了,交通已成为你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不断发展的现代交通既为我们提供了方便、舒适和享受,也给我们带了烦恼和忧愁,并随时可能给我们制造不幸的痛苦。也许,你曾听人讲过骇人听闻的交通事故,或者亲眼目睹过那一幕幕血淋淋的车轮制造的悲剧,感到十分可怕吧!“车祸猛于虎”,已越来越成为现实。此前我们讲过,仅20xx年1—8月份,我市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933起,死亡498人,受伤5501人,其中涉及中小学生交通事故(包括学龄前儿童)就有400多起,死亡19人,伤281人。是啊!交通事故是很惨痛的,教训也是十分深刻的,它给我们带来了极大的危害,时时在吞噬着人间的生灵:
那么怎样才能保障外出和乘车的安全,预防和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呢?下面我就交通信号灯,以及乘车、行走、骑车时应注意的问题跟同学们谈谈。如果有时间的话,我想和同学们一起认识一下几个常用的交通标志。
在一些人眼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常神圣,那才是法,不可违反,违反了要受法律制裁。其它的法,像《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这些法律,算不上是法,认为“违反了,也算不上违法”。因此“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让行”、“闯红灯”等时有发生。“骑自行车靠右通行”、“红灯停、绿灯行”这都是最基本的交通法律法规,早已是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了,然而,有的人偏偏不按照交通法律法规里的这些规定去做。自以为警察没看见占了便宜,一旦事故发生,后悔晚矣。法律意识,是在点滴处耳濡目染中形成的,要从点滴做起。《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是法,违反了,不仅仅是受行政处罚,严重的也要根据《刑法》以犯罪论处的,更主要的是行为人有可能要付出血和生命代价的。
绿、黄、红三种光色作为交通信号灯的颜色,是根据光学原理;经过长期的研究和实践而定下来的。在红、橙、黄、绿、青、蓝、紫七色中以红色光波最长,穿透周围介质的能力最大。因此,在光度相同的条件下,红色显示得最远。此外,红色能使人联想到“火”和“血”等危险信息。所以,选用红色灯光作为“停止信号”。黄色光波长仅次于红色,在七色中居第二位,也会使人感到危险,但没有红色那么强烈,因此被用作“缓冲信号”,而且我们知道黄色光穿透介质雾的能力最强(如研制的钠灯)。绿色光波的波长是七色中除红、橙、黄色以外较长的一种色光,由于它与红色区别很大,易于辨认,也因它使人联想起了“树木”、“水面”,给人以宁静、安全的感觉。因此,被用来作为“允许通行信号”。
①行人须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须靠路边行走。
②行人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准许通行时,须迅速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来往车辆,不准追逐、猛跑。在没有人行横道的道路上,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横穿道路“左右左”意识:示范横穿马路,先向左看,再向右看,并做说明。而且个人认为“左右左”意识比斑马线意识更加重要,即使在斑马线上行走,也要树立“左右左”意识!!!(实例,白楼下斑马线行走的两个行人,被宝马车碰撞,瞬间丧命)
③行人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
④行人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⑤学龄前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年人带领。
⑥不能边走路边看书。
⑦不准在马路上追逐、嬉戏,也不准在马路上踢球、溜旱冰、表演、跳绳等。更不要突然改变行走路线或突然猛跑,突然往后退。行路中会出现各种复杂和意想不到的情况,同学们一定要牢记乱穿马路和在道路上玩耍的危险,更不能把冲过马路当作一种勇敢的行为,发现别人有这种行为,同学们要及时劝阻。
是啊,横穿道路是很危险的,在去年发生在我们中小学生中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中,有85%以上都是横穿惹得祸。所以,接下去,我想和同学们谈一谈有关过马路的安全常识。
①行人横过道路时,应站在路边,看清来往车辆后,选择离自己最近的人行横道通过。
②行人横过道路时,不要突然改变行走路线,突然猛跑,突然往后退,以防驾驶员措施不及发生危险。
③横过同方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路上,要十分注意驶近或停下的车辆旁是否还有车辆驶来,没有看清时,不要冒然行走,以免发生危险。
④横过车行道时,要先看左后看右,不要在车辆临近时通行。
⑤行人横过人行横道灯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时,即使信号已经变成绿色,也应看清左右的车辆,然后再穿越道路,在信号灯将要变更时,绝对不要抢行,应等待下一个绿灯信号。(可结合本地实际,选择典型事故案例剖析)
为保障乘车人候车、乘车安全,乘车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①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和长途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②不准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汽车。(示例:发生追尾碰撞连锁反应,四车碰撞,乘车人受伤)
③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出租汽车和长途汽车等。
④机动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示例:手伸出车身,在两车交会时,手被折断!)
⑤乘坐货运机动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坐车厢拦板上。
⑥集体旅游时要由老师带队,不准超员乘车。
⑦乘坐摩托车时,一辆二轮摩托车只准搭乘一人(满十二岁以上的儿童),要戴头盔,不要侧坐在摩托车上。
另外,下车后不要从车道车后突然走出或猛跑过道路。在乘车时,不要催驾驶员开快车,不准与驾驶员闲谈或作其他妨碍驾驶员安全驾驶的活动。
1、没有满12岁的儿童,或年龄过大、行动不便的人不准骑自行车外出。
2、遵守各行其道的原则,严禁在机动车道骑自行车、三轮车。
3、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4、超越前车时,不准妨碍被超车辆行驶。
5、通过陡坡、横穿四条以上机动车道或途中车闸失效时,须下车推行。下车前须伸手上下摆动示意,不准妨碍后面车辆行驶。
6、不准双手离把、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
7、不准牵引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
8、不准并行骑车交谈、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骑自行车不准带人。
9、驾驶三轮车不准并行。
10、下雨天骑车,应穿专用的车用雨披。
11、自行车应停放在指定停车地点或不影响交通的地点。
①右转弯时,必须看清车后是否安全,及早打出右转弯手势,尽量沿着道路右侧前进。
②左转弯时,必须看清车后是否安全,及早打出左转弯手势。如果有自行车禁驶区,应从禁驶区外侧左转弯,没有禁驶区时,要大转弯。
③自行车在路段行进当中不准突然猛拐。因为这时的机动车驾驶员对自行车突然猛拐事先无思想准备,最容易发生事故。
同学们,我相信大家都能成为一名文明的交通参与者,也更希望大家能成为广大群众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者和监督者。
祝同学们身体健康,学习进步!谢谢大家!
学校交通安全教育领导讲话稿篇二
尊敬的学校领导、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由我跟大家一起学习交通安全方面的有关知识。我讲话的主题是:珍爱生命,安全出行。
同学们!当你走出家门踏上道路时,你是否注意到你已经与交通打了交道,交通已成为你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的景象随处可见,不断发展的现代交通为我们提供了方便、舒适和享受,同时也给我们带了烦恼和忧愁,随时可能给我们制造不幸和痛苦。由于有些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在车水马龙的马路上上演了一幕幕不可挽回的悲剧。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依然是各种事故领域的“头号杀手”。 而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欠缺安全防卫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因此对同学们进行安全教育的形势相当紧迫。专家指出,通过安全教育,提高我们的自我保护能力,80%的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那么怎样才能保障外出和乘车的`安全,预防和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呢? 下面我就交通信号灯,以及行走、乘车时应注意的问题跟同学们谈谈。
在一些人眼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常神圣,那才是法,不可违反,违反了要受法律制裁。其它的法,像《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这些法律,算不上是法,认为“违反了,也算不上违法”。因此“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让行”、“闯红灯”等时有发生。
“靠右通行”、“红灯停、绿灯行”这都是最基本的交通法律法规,早已是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了,然而,有的人偏偏不按照这些规定去做。自以为警察没看见就占了便宜,一旦事故发生,后悔就晚了。
法律意识,是在日常点滴的耳闻目睹中形成的,要从点滴做起。《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是法,违反了,不仅仅是受行政处罚,严重的也要根据《刑法》以犯罪论处的,更主要的是行为人有可能要付出血甚至是生命代价。
很多时候,我们出门都是步行的,所以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交通法规对行人的要求。交通法规对行人的要求有:
1、遵守车辆、行人各行其道的规定,借道通行时,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
2、遵守“红灯停、绿灯行、黄灯闪烁多注意”的原则;
3、必须遵守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规定,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与管理;
4、不要在道路上爬车、追车、强行拦车、抛物击车或在道路上躺卧、纳凉、聚众围观等;
5、不要强迫、纵容他人违反交通法规,同时对任何人违反交通法规都有劝阻和控告的权利。
道路中会出现各种复杂和意想不到的情况,同学们一定要牢记乱穿马路和在道路上玩耍是很危险的,发生在我们中小学生中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中,有85%以上都是横穿惹得祸。所以,希望我们的同学不要玩“穿越”! 更不能把冲过马路当作一种勇敢的行为,发现别人有这种行为,同学们要及时劝阻。接下来,我想和同学们谈一谈有关文明乘车的常识。
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必须年满18周岁,差一天都不行”。未成年人正处在生长发育时期,虽然学习能力很强,但是没有相应的社会经验,在操作当中会出现判断不足或操作错误,会影响他人的安全。而且未满18周岁不可能领取驾驶证,没有经过相应机关的专业培训,驾驶人在处理突发情况时会有很大的不足,对自身或其他交通参与者造成很大的威胁。开车不行,乘坐总可以吧?乘坐摩托车时,一辆二轮摩托车只准搭乘一人,而且要戴质量合格的头盔,不要侧坐在摩托车上。例如:我校二年级有个学生,8月份私自驾驶摩托车,还搭两个同学,超速行驶,结果在百峰出事了:没有驾驶证、超速行驶、不带安全头盔,三个鲜活的生命消失于车轮之下!这就是发生在我们身边活生生的血的教训!在12(11)班我常说:事情发生在别人身上那是故事,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就变成事故了。我们不要让故事变成事故!
文明乘车,确保安全。等乘公共汽车,应在站台上有秩序地等候。车停稳后,让车上的人先下,然后依次上车,不要争抢。上车后要主动买票,遇到老弱病残和怀抱婴儿的人应主动让座。车辆行驶时,要坐好或站稳,抓住扶手,防止紧急刹车时摔倒。不能将头和手伸出窗外,不能在车厢内大声叫嚷。此外,我们还要注意,千万不要去乘坐车况不好或者人货混装的车。
红灯短暂而生命长久,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法规,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更好地珍视我们生命,在此,学校向全体师生发出倡议:
1、我们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2、严禁中学生驾驶机动车辆;
3、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
4、在道路上遇到突发事件或交通事故,拨打122或110报警电话,要记下车辆的车牌号,车身颜色或其它特征。
5、当我们时马路时,多一份谦让与耐心,走人行横道,过马路时一定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的原则”,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
记得有一个故事:几个博学多才的学者与一个老者同船共渡。学者们问老者是否懂得什么是哲学,老者连连摇头。学者们纷纷叹息:那你已经失去了一半的生命。这时一个巨浪打来,小船被掀翻了,老者问:“你们会不会游泳啊?”学者们异口同声地说:“不会”。老者叹口气说:“那你们就失去了全部的生命。” 虽然这只是一个故事,但其中蕴含的哲理却耐人寻味。灾难的发生对每个人来说,不分贫富贵贱,不论性别年龄。孩子、大人、工人、知识分子,人民公仆无论才疏学浅,还是学富五车,无论幼小纤弱,还是身强力壮,如果缺少应有的警惕,不懂起码的安全常识,那么,危险一旦降临,本可能逃离的厄运,却都会在意料之外、客观之中发生了。
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
同学们,美好的人生从安全开始,只有保证了健康和安全,才能创造美好的未来,大家一定要培养文明交通意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只要大家始终把交通安全牢记在心,落实到行动,我相信,我们完全可以远离交通事故。
最后,祝愿大家身体健康,学习进步,安全每一天!今天我就讲到这里,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