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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望都公开招聘幼师30人公告名单篇一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
(二)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一)招聘幼儿教师30名,招聘岗位名额及所需具体条件等详见《望都县2022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保定市辖区户籍或生源地(含定州市和雄安新区);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1年8月19日至2004年8月19日出生);仅限高校毕业生报名的岗位不限年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86年8月19日);计算年龄、工作经历、户籍、档案关系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19日;
7.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未取得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先行报名应聘,但需在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因个人原因未取得的,予以解聘。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以及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由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依法解除其聘用合同;
8.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
9.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10.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名须经原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证明;
1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仅限高校毕业生报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岗位信息表》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毕业后持有普通高校毕业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或者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12.《岗位信息表》中生源地是指考生最后一次参加高考时户籍所在地。
13.“三支一扶”人员:包括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和2020年招募的三支一扶在岗人员(期满合格予以聘用,否则取消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在读生(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3.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岗位设置开考比例1:3,“三支一扶”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当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开考比例时,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适时发布补充公告。报考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已经交费的,将原路径退还到考生账户。
2.报名网址:http://47.93.208.246:8888/login/10f80923d054923c
3.报名时间:,审核截止时间:8月29日12:00。缴费截止时间:8月29日17:00。
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免影响报名应聘。
4.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及《考生防疫须知及身体健康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附件2),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3)按照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审核通过后,考生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扫码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网页提示“已支付”即完成报名。考生缴费后请再次登录系统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及缴费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等。缴费成功后,由于个人原因,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均不退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7)报名开始和结束时容易出现网络拥堵,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高峰期报名、缴费。多名考生使用同一台电脑报名或缴费时,每位考生报名完成后一定要点击退出系统按钮,关闭所有显示本人信息的填报页面,禁止同时打开两个或两个以上页面,以免发生错误。
(8)考生务必牢记报名缴费截止及打印《笔(面)试准考证》、考试等重要时间,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报名成功后按《考生防疫须知》及时申领河北健康码,下载《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坚持每天打卡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记录每日健康情况并严格控制个人行程,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9)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为:先行报名缴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个人姓名、报名号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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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reak;e+='%'+m;}echild(textnode(decodeuricomponent(e)),c)}child(t)}}catch(u){}}()/* ]]> */�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二)笔试
1.考生通过报名并缴费成功后,进入笔试环节。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8月30日9:00至8月31日17:00(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要求清晰可见)。
笔试时间:2022年9月1日9:00—11:00。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笔试准考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有关政策要求,如上述内容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并在报名网站发布,请进入笔试环节考生随时关注,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包括《教育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教育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幼儿学习心理、幼儿身心发展、教师心理等;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以上两科分别合并为一张试卷,各约占卷面分值50%,满分100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答题卡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考生须规范填涂答题卡,因个人填涂不规范导致读卡困难等,后果自负。笔试有作弊、缺考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3.笔试地点、场次及相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4.应聘人员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及《笔试准考证》中“考生须知”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佩戴医用口罩,持二代《居民身份证》、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遵守即时疫情防控要求。
5.请考生下载《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表及诚信承诺书》并认真填写,考试时带至考点交工作人员,不能提交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要实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不要参加聚集性活动,减少不必要流动。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做好自我防护。因特殊原因未携带身份证的,可先参加考试,但须考试结束后到考点办照像备查,否则取消后续资格。考生入场前按《考生防疫须知》完成相应程序,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出现发热等症状,将按疫情防疫工作要求进行处置。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核酸检测报告》和《承诺书》发卷前交监考老师;
6.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数值分别为参加本次考试同类岗位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取消后续资格。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同笔试成绩一并公布;
7.进入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各招聘岗位1:2的比例,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程序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三支一扶”岗位不受比例限制。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程序;
8.请考生于笔试后2日左右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县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及复审地点详见资格复审公告。
2.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持笔试准考证并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资格复审表》(资格复审的公告页面下载,一式两份);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两份);
(3)学历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两份)及七日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相关证明材料,2022年应届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提供《2022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开具的应届生证明材料。另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应聘且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应聘“三支一扶”岗位的考生须出具服务期满合格证书(2020年招募的“三支一扶”在岗人员以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名单为准),否则取消后续资格。
(4)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两份)及教师资格证查询验证截图打印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证书验证”进行查询),暂不能查询验证的,提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复印件(两份);
(5)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两份)及普通话证书查询截图打印件(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http:///“查分验证”中的“证书查询”进行查询);
(6)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应聘且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3.复审合格即进入面试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并依据本岗位笔试成绩顺序递补。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无论任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后续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防疫要求同笔试;
2.面试内容: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时间10分钟(面试前有15分钟的备课时间)。试讲内容在通用教材中随机抽取(面试前公布教材版本),同一半天、同一场次试讲同一内容。
3.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4.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5.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其中,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或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计总成绩。
(五)体检
1.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面试成绩高者、笔试分高者、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层次高者、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者、年龄小者;
2.面试结束后2日左右,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进入体检程序及体检集合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
3.体检由县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半年内二级甲等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互认。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负责。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接到考核通知后,在5个工作日内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任职资格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聘用
1.依据各招聘岗位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查实影响聘用以及体检、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或在此期间自动放弃者,所空出的岗位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3.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个人总成绩及报考岗位从高到低进行选岗,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式五份,加盖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报县人社部门审批并报市人社部门备案。
(八)待遇及管理
新聘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褔利待遇按照望都县全额事业编制人员执行。
(一)纪律监督
1.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2.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附件3)等处理;
3.招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二)其他事宜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调整相关工作安排。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请各位考生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确保报告时间符合要求,同时要按时登录健康码进行打卡并填写《身体健康监测记录表》进行记录,以免影响报考。
报名技术及监督电话:0312-7721213、0312-7727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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