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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面试表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章程公布!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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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面试表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章程公布!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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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面试表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章程公布!篇一

(一)政治考核。6月30日—7月3日,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将考生名单提供给各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小组,招录工作小组联系考生填写《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政治考核表》,并按照《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院校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开展考生政治考核工作,并及时将政治考核情况反馈至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对考生做出政治考核结论。政治考核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合格”,凡是不合格的,由招录工作办公室及时将结果通报考生本人。本人对政治考核结论有异议的,须在接到通报后的3日内向招录工作办公室书面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体格检查。7月1日,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格检查、心理测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省消防员招录办公室负责通知。体格检查由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指定地市级(含)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主检医师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职业资格,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标准参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由主检医师签字负责。考生对体格检查结论有疑问的,可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考生的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三)心理测试。7月1日15:00,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省应急管理厅(济南市闵子骞路15号)报到并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使用的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测试结束后,现场向考生公布结果。

(四)面试。7月2日8:00,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省应急管理厅(济南市闵子骞路15号)参加面试。面试工作人员由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联合选派。面试参照《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执行,通常采取目测、口令调整和语言交流等方法进行,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面试结论分合格、不合格两种。

参加体格检查、面试前,考生到现场检录处领取《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体格检查表》(附件3)、《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面试表》(附件4),并按要求认真填写。

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负责于7月7日12时前将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面试合格考生名单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入数据库。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面试表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章程公布!篇二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由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办公室会同省招办共同组织实施。录取期间,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指定联络员,协助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做好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录取工作。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提供的合格考生中,对达到我省首次划定的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依据考生志愿,区分性别,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院校招生计划数1:1.2的比例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执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并确定专业。总分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单科成绩,其中文科专业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和英语成绩,理科专业比较顺序为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和英语成绩。提前批未被消防救援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它批次普通高校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公开征集志愿。中国消防救援学院不得拒录符合录取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不得在《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工作实施办法》之外附加录取条件。

录取过程中,中国消防救援学院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按时完成提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间的,应当经应急管理部政治部同意。无正当理由超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录取批次结束时间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在投档范围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代为录取,并书面通知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同时报告应急管理部政治部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投档的同时,向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提供考生投档数据库。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录取工作结束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向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提供录取考生录取数据库及录取考生名册,录取考生名册需加盖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印章。录取考生的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面试等相关材料,由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统一转递到中国消防救援学院。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10-69787118,69787119;山东省招生咨询电话:0531-81792157,监督举报电话:0531-81792152。咨询时间为6月20日至7月5日期间的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附件: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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