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逻辑的合理性。报告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报告。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报告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总结报告篇一
天长市工商局按照上级局的工作要求,专门召开会议部署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食品市场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充分认识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食品市场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食品安全工作大事来抓,作为当前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成立了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林志斌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各工商所、直属机构负责人为组员,形成各部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的食品安全。
二、突出重点,加大检查力度
我局针对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食品市场的特点,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有针对性地强化监管工作。
一是集中开展儿童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我局突出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食品市场消费特点,以校园周边、幼儿园周边、批发市场为重点,加强对流通环节儿童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检查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实际经营情况与许可范围和经营范围是否一致,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并落实进货查验记录、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制度,特别是票证通系统的应用,凡没有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限期整改,到期未改的,依法进行处罚,严把儿童食品市场准入关。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样检验,加大抽检力度,增加抽检频次。依法查处销售过度包装和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儿童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儿童食品和强制搭售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二是加大对重点商品的执法检查力度。各工商所以奶制品、膨化食品、饮料、膨化食品、袋装豆制品以及油炸小食品等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消费量大,以及消费者申诉举报次数多的食品为本次专项执法检查的重点品种,严厉打击销售无“qs”标识的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和“三无”食品等违法食品经营行为,坚决消除各种食品安全隐患。加大对小食品店、小商贩、小摊点、小作坊的检查力度,对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区域内的食品经营者开展集中清理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儿童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食品市场秩序。
三、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为加大行动执法和市场监管力度,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树立良好的工商执法形象,保证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利用市电视台的“红盾之窗”和市广播电台的“红盾之声”栏目,积极宣传工商部门对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食品市场进行专项执法检查的意义、措施和所取得的成果,并充员广大经
营者和消费者积极举报、投诉、提供案件线索,及时对所查的大要案进行曝光,震慑违法分子,提高经营者守法经营和消费者依法自我保护意识,形成社会监督氛围。
四、有效防范,妥善处置问题
我局针对儿童食品市场监管工作量大、时效性强、影响面广的特点,坚持预防为主,超前防范,层层落实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制度,及时有效应对和妥善处置儿童食品市场突发问题。及时了解各种儿童食品安全信息,掌握儿童食品市场动态情况,综合分析利用各类信息,及时发现可能引发的儿童食品安全事故苗头。明确各相关职能机构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实行信息逐级报告、统计报表、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加强信息管理,严格信息发布,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突发问题,领导干部靠前指挥,及时果断妥善处置。
五、严格责任,工作落实到位
我局及各工商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各内设机构和各工商所按职责分工协作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层层强化领导监管责任制、属地监管责任制以及各职能机构的监督检查指导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采取重点督查、交叉检查以及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履行职责不力、监管不到位、工作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依法依纪追究其责任,确保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的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人员力量等落实到位。
在此次专项执法检查中中,我局共出动检查人员156人次,检查车辆53台次,检查辖区校园周边内生产销售各类食品的单位和个人433户,取缔无照经营7户,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7份,规范了儿童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为消费者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
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总结报告篇二
为了搞好幼儿园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增强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我园高度重视本次活动,通过精心部署,科学安排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分工并逐一实施,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 保证幼儿健康
我园领导非常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始终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首要位置,并及时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对如何开展食品安全宣传问题做了详细部署,要求教师要以课为例向幼儿讲解“病从口入”的道理,杜绝传染病的发生,保证了全体幼儿的健康。
二、开展活动 保证效果
为了提高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我园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在幼儿和家长中广泛开展以下活动:
1、在食品安全教育活动中,利用国旗下讲话和各班利用家园联系栏向幼儿及家长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科普知识和正确的饮食观念和食品安全观念。使他们了解食品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形成人人关心和支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2、按年龄段各班利用晨间谈话、健康安全课等形式向幼儿宣传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如《变质食物我不吃》、《路边零食我不吃》、《三无产品我不吃》、《膨化食品我不吃》、《吃东西要小心》、《垃圾食品我不吃》、《少吃冷饮》、《包装袋上的秘密》等课,向幼儿宣传以上食品对幼儿的害处。各班还以幼儿生活中的小事为切入点,例如:饭前应该先洗手;多喝开水,少喝各种饮料;清洁卫生要做好;食品挑选需注意,“三无”食品莫食用;过期食品不要吃,变质食品切分清;油炸腌制要少吃,健康危害是关键等。
三、认真开展食品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全幼门口高挂以食品安全知识为主题的宣传标语“尚德守法 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健康教育宣传栏特办一期专栏,张贴标语(一)尚德守法,社会共治;(二)食品安全,和谐万家;(三)提升治理能力,保障食品安全;(四)建立诚信体系,生产安全食品;(五)法行天下,食者无忧 ;(六)欲食天下鲜,安全记心间 ;(七)食品安全系万家,监督管理靠大家;(八)普及食品科学知识,养成健康饮食习惯;(九)开展食品安全整顿,确保公众饮食安全;(十)举报食品违法行为人人有责。
二是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以本次食品安全宣传周为契机,组织学幼儿园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认真学习《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指南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我园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切实提高食堂管理和操作的规范化水平。
三是切实开展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全面排查、消除幼儿园食堂卫生安全隐患,全面加强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杜绝“三无”食品,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切实维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权益。
四是我园对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期间取得的经验与做法进行报道《高度重视保障食品安全——全塘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和认真总结,并形成活动方案和总结的文字资料,于6月23日前已上报市教育局基建科。
在以后的幼儿园工作中,我园将把食品安全教育活动持续下去,创新活动形式,扩大教育辐射范围,真正发挥校园安全教育作用,让幼儿有一个健康的身体,使他们在幼儿园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成长。
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总结报告篇三
学校食品安全事关广大师生生命健康安全,事关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为了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就餐的食品安全,为学生健康成长创设良好的条件。
9月6日上午我校积极组织食品安全相关人员观看《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与操作规范》教学片,该片系统介绍了学校食堂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应建立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操作要求、食品加工关键环节的操作规范以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应采取的基本措施等,可视性强、通俗易懂,是加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的好教材。在学习讨论中,与会人员结合本校食堂布局实际和自已在食堂管理、食品操作中的具体做法对照教学片进行了全面对比,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并就如何有效整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9月7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齐聚校办公室,结合我校实际进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与操作规范》培训。
培训会上,分管副校长郎满措组织学习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组织观看《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与操作规范》教学片的通知和县教育局的文件精神,要求与会人员认真看、专心听、用心体会。观看教学片后,白玛认真结合本校实际,就食品购买、贮存、加工、销售等环节如何规范、安全操作进行了详实讲解。
本次的培训中,学校分管后勤及食堂的白玛认真主任简单总结了上学期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经验和具体的做法,并要求全体餐饮人员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突出重点,做好查漏补缺工作。接下来,全体人员共同观看了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组织研制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与操作规范(__年版)》教学片。该教学片分为序言、资质篇、管理篇、操作篇和应急处理篇等五部分,比较全面地介绍了开办学校食堂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学校应建立的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管理制度,食堂从业人员应具备的卫生要求,食品加工重要环节的操作规范,以及发生食物中毒后应采取的基本措施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和知识。该教学片内容丰富、知识点明确,符合食堂从业人员的认知特点,以视频、动画和图片为主要呈现形式,可视性强,通俗易懂。
校长泽巴色郎在总结发言中强调,“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本”,不管是食堂管理人员,还是食堂从业人员,都必须清醒的认识到食品安全是关系到师生生命安全的天大的事,不可能也不允许有一丝半毫的马虎。他要求,一要开展食堂、小卖部管理及从业人员自查活动,对安全意识、管理措施、操作细节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特别要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材料;二要进一步加强精细化管理,对食堂、小卖部相关人员的操作细节进行严密监管,规范操作流程,保证食品安全,绝不能因一个小环节酿出大事故;三要进一步加强营养餐安全,要严格把好食品采购、验收、贮藏、加工、尝试、分发等关口,食品加工必须程序化,绝不能简化任何一个应有环节。四要进一步加强考核,从本期起,学校配备了一名专职食品监管员,食品监管员要严格监督从业人员每一个操作环节,一旦发现“不讲规矩、不听招呼”的一律予以重罚;食品监管员玩忽职守,监管不到位、操作不在场、督促不得力,甚至纵容、包庇从业人员不良行为的将予以严惩。
此次培训活动既是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现场会,又是一个安全管理工作培训会,通过这次会议,使相关人员进一步明确了目标,增强了信心,同时也规范了食品管理和操作的流程。
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总结报告篇四
一、学校食堂卫生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2、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3、学校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办法。
二、食堂从业人员和分餐人员的卫生要求
1、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及外购集体用餐的分餐人员(包括临时工)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后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于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食堂工作与集体用餐的分餐工作。食堂的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从业人员是否患有刚才说的疾病,手是否受伤,一旦发现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3、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用餐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病症时,应立即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提供学生营养餐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学校食堂)必须配备营养师或培训合格的营养配餐员。
5、食堂负责人、卫生管理员亦必须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
6、食堂从业人员和集体用餐的分餐人员应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必须做到:处理原料后、便后、食品加工操作前用流水彻底洗手,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前双手还应进行消毒;工作时应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出售食品或分餐时应戴口罩。留长指甲、戴戒指、涂指甲油;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食堂采购人员要注意的事项
1、食堂采购人员要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在采购食品时,必须确认食品生产经营者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禁止向无卫生许可证的经营者购买食品。
2、采购畜禽肉类原料时,必须索取兽医卫生检验单位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
3、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必须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食品卫生法》第25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销售者应当保证提供,即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采购食品时,有向销售者索取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的权利,同时也是为保证所采购的食品及其原料的卫生应履行的义务,销售者有向购买者提供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的义务。
禁止采购的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
腐败变质:一般认为腐败变质是食品经过微生物作用使食品中一种成份或多种成份发生变化,感官性状发生改变而丧失可食性的现象。这种食品一般含有大量的微生物,而且可能含有致病菌,从而易于造成食物中毒。
油脂酸败:指油脂和含油脂的食品,在贮存过程中经生物、酶、空气中的氧的作用,而发生变色、气味改变等变化,常可造成不良的生理反应或食物中毒。
霉变:指霉菌污染繁殖,有时表面可有菌丝和霉变现象,有可能产生毒素。霉变食品可造成食物中毒或死亡。
2、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
有毒、有害物质包括:
(1)食品本身含有有害物质(如河豚鱼、毒蘑菇)。
(2)在一定条件下产生毒素(发芽土豆产生龙葵素,死亡的鱼类产生组织胺)。
(3)含有致病性微生物或产生毒素物质(如葡萄球菌产生肠毒素)。
(4)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包括生物性污染、化学性污染、放射性污染等。
(5)食品中过量添加某些化学物质或包装容器中有毒、有害物质的迁移等原因造成食品污染。
以上食品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禁止生产、经营。
3、未经兽医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4、超过保质期限的。
5、标签、标识不完整的定型包装食品。定型包装食品:按一定数量、一定标志并有固定包装时构成的一些零售单位的包装食品。
6、其它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三、食物中毒的有关知识
(一)什么是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是指摄入了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或者把有毒有害物质当作食品摄入后出现的非传染性(不属于传染病)的急性、亚急性疾病。一般认为,凡是由于食用各种“有毒食物”所引起的以急性过程为主的疾病,可以统称为“食物中毒”。
正常情况下,一般的食物并不具有毒性。食物产生了毒性并引起食物中毒往往是由于下列原因:
(1)某些致病性微生物污染食品并急剧繁殖,以致食品中存在大量活菌或产生大量毒素。(有些细菌是可以产生毒素的)。
(2)有毒化学物质混入食品。
(3)食品本身在一定的条件下含有有毒成分如河豚鱼、毒蘑菇。
(4)食品贮存过程中,由于贮存不当而产生了毒素,如马钤薯发芽产生龙葵素。
(5)某些外形与食物相似,本身含有有毒成分,被误作食物而误食,也可引起中毒。
(二)食物中毒的特点
1、病人在相近的时间内都食用过同样的食物,发病范围局限在食用该种有毒食物的人群,未食用者不中毒,一旦停止食用这种食物,发病很快停止;
2、潜伏期短、来势凶猛,来势急剧,短时间内(几小时)可能有大量的病人同时发病;
3、所有病人有类似临床症状,即发病症状相同;
4、人与人之间不直接传染。
食品从生产加工直到销售食用整个过程中有很多情况和因素可以使食品具有毒性,所以我们要了解食品整个加工过程和在加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防止食物受到污染。
(三)食物中毒事故的处理
1、报告:一旦发现食物中毒事故和肠道传染病,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并应保留现场,封存可疑食品和食用具,以便查清原因。发现重大病情,当地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应逐级报告至省卫生厅和省教育厅。
2、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发生,落实管理责任,保护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规定,制定了《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规定了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学校的食物中毒事故是指由学校主办或管理的校内供餐单位以及学校负责组织提供的集体用餐导致的学校师生食物中毒事故。
食物中毒事故的划分:按严重程度划分
(1)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者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2)较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3)一般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99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