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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乡镇创建工作汇报发言 生态乡镇创建标准篇一
为实施生态保护、恢复和重建工程,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弘扬生态文明,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和谐优美的生态人居环境,自2015年国家开展了系列生态村镇创建工作,但由于种种原因,现琅岐镇的生态创建工作严重滞后。根据马尾区政府及上级环保部门的要求, 2012年我镇必须要完成省级生态乡镇的创建任务以及 22个以上省级或市级生态村的创建任务,申报时间截止6月30日前,这是一项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的工作。
结合我镇实际,对我镇生态乡镇及生态村的创建工作汇报如下:
一、成立创建领导小组,落实创建责任。
生态系列创建工作涉及部门众多,不仅有参加创建的各村,还涉及如农、林、水利、城建、环卫等镇属部门及区直部门,要成立生态创建领导小组,加强生态创建领导,需要各部门上下通力协作才能办好这件事。
首先,镇成立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企业环保组、农村环保组、环境整治组。(见附表1、2)
其次,明确任务分工。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创建任务,抓好质量监管和验收,完成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完成。(见附表3)
第三,各行政村要成立创建小组,村书记任组长、村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村两委组成。村两委按各自分工对应负
责各块创建工作。
二、编制琅岐镇生态环境规划是必要的先行条件。
开展生态乡镇创建工作,首先必须委托有咨质的机构为我镇编制生态环境规划,据了解马尾区
其他
镇(街)都是委托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的环境规划,费用大约7万左右,且规划还要通过镇人大主席团审议通过,时间比较紧迫。三、明确省级生态村及市级生态村创建村。
2012年我镇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该项目涉及6个村,分别是农旗村、光辉村、光明村、勤耕村、乐村村、闽江村,建议这6个村参加省级生态村的创建,余下21个村是否都参加市级生态村的创建要进行研究确定。
对获得各级生态乡镇、村命名的省市将给予奖励补助:获得省级生态乡镇命名的,省财政给予20万元奖励补助;获得省级生态村命名的,省财政给予10万元奖励补助;获得市级生态村命名的,市财政给予2万元奖励补助。
四、召开宣传动员大会。
建议近期召开生态乡镇及生态村创建工作宣传动员大会。在会上明确生态创建工作机制、目标、任务、责任,提高环保意识,创造环保工作氛围。(见附表4)
生态乡镇创建工作汇报 [篇2]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首先,我谨代表龙沱乡党委、龙沱乡人民政府,对大家在百忙之中莅临我乡检查验收“四川省生态乡镇”创建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下面我就龙沱乡创建工作向各位逐一汇报。
一、龙沱乡基本情况
龙沱乡位于夹江县城西27公里处,地处峨眉山北麓,南与峨眉山市普兴乡交界,北与木城、南安交界,西通华头、洪雅,是全市最大的产茶乡之一。全乡幅员面积17.48平方公里,辖7个行政区(56个村民小组),6000余人。境内交通便捷,可连接木城、华头、南安、峨眉,村社道路纵横交错,村级公路网络基本完善。乡域内以丘陵山区为主,平均海拔700余米,是典型的山区纯农业乡镇,全乡以茶叶产业为主导,有茶园面积14000多亩。近年来,我乡党委、政府始终坚持“茶叶兴乡,茶叶富乡”的发展思路,通过不懈努力全乡经济得以快速发展,社会事业得以稳步推进,环境保护得以不断加强。2012年全乡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1.2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971元,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为100%,村容乡貌整洁有序,基本实现了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的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我乡先后荣获“四川省十大绿茶名乡”、“全国科普示范基地”、“乐山市村民自治模范乡镇”、“夹江县无毒乡镇”等荣誉称号。
二、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自2011年启动创建工作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各相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我乡将创建四川省生态乡镇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来抓,并严格按照“四川省生态乡镇考核标准”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夹江县龙沱乡建设生态乡镇规划》的要求,整体推进,狠抓落实,力求在更深层次、更大空间上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互助双赢,确保创建工作目标的全面实现。
(一)创建工作机制
1、领导重视,健全组织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机制。2011年,我乡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为总负责,乡长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落实了专门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实施,并制定了创建工作制度,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将创建工作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党委会、机关工作会讨论研究创建中的重大问题。三是将创建工作纳入全乡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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