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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报告书pdf(实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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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报告书pdf(实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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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报告吗?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报告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资产评估报告书pdf篇一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长春市高薪技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对以20××年05月23日为评估基准日,以有偿转让为目的所涉及的长春一汽大众产捷达牌cif型轿车进行了现场查勘和综合计算,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其评估结果如下:

捷达牌cif型轿车(吉a a××××)评估价值为:57868.25元。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高级工程师

法定负责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0510××××5

项目参与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0510××××6

项目审核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0510××××2

20××年05月30日

长春市高薪技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出售捷达牌轿车的资产评估报告书

吉光华资评字[20××]第××××号

长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我公司接受您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采用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您拟出售的长春一汽大众产捷达牌cif型轿车(吉a a××××)价值进行了评价。在评估中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进行了实地勘察、市场调查和必要的询证,对委托评估自残在20××年05月23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为有偿转让长春一汽大众产捷达牌cif型轿车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贵方指定评估的长春一汽大众捷达牌cif型轿车(标配)一辆,车牌号:吉a a××××,排气量1.6升,属手动轿车,发动机机号:71××××,车架号:07××××26。

评估基准日是20××年05月23日,该评估基准日为唯一的评估基准日,本评估报告书中一切取价标准均为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1、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专业性的工作原则;

2、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原则;

3、资产持续经营原则、替代性原则和公开市场原则等操作原则。

1、长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与本评估机构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4、国家交通部车辆管理技术鉴定有关规定;

5、《东北汽贸信息》、《价格行情评估》、网络“腾讯汽车”等。

6、国资办发(1992)36号文件《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7、委托方提供的牌号为吉aa××××车辆《机动车车辆信息查询单》(复印件);

8、委托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依据委托方的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实际情况,本次评估的价格标准为重置成本标准,评价方法采用成本法。基本计算公式: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其中:重置价值是根据重新购置同品牌、同型号车辆的现行市价,再考虑购车后办理有关手续所需经费等因素后确定;而成新率则是根据车辆已使用年限、行驶里程和实际运行状况综合确定。

1、明确评估目的,确定评估对象和评估基准日;

2、拟定评估工作方案,选择评估方法;

3、实地勘察车辆状况,搜集有关产权证明,核实会计凭证,验证有关原始资料;

5、估算评估结果;

6、根据评估人员对资产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并估算评估价值;

7、撰写评估报告和评估说明1,并向委托方汇报,听取委托方队评估结果的意见

8、双方协商的结果进行必要的修改,经委托单位确认无误后,完成资产评估报告书初稿,在经内部三级复核签章后,向委托方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书。

1、重置价值的确定

重置价值=现行市场价格+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城市增容费

经查东北汽贸信息、网络“汽车之家”等资料可知,其全新车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为×××元;车辆购置税、验车上牌费、车船使用税、交强险、三角牌、灭火器、常规保险合计费用共104102元。故该车的重置价值为:

=90800+7760+500+480+950+140+4585

=105215(元)

2、成新率的确定

长春一汽大众产捷达cif型轿车(标配)一辆,发动机编号:71××××,车架号:07××××26,牌照号:吉a a××××,系20xx年5月购入使用,现实际运行七年。实际勘察,里程表标记7.5万公里,整车外观油漆无损,光泽无特大伤痕,车底架无扭曲拉伸痕迹:发动机运行正常,驾驶室内整洁无破损,门窗附件齐全,整车电路无发生故障发生,整车未曾大修,根据上述情况,采用年限法确定该车成新率: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8/(7+8)×100%=53%

3、评估结果

评估价值=重置价值×成新率=105215×55%=57868.25(元)

综上,该车评估价值57868.25元。

1、需要说明的是,评估基准日期后事项可能影响评估结论。

2、截止评估报告提出日期,没有发现资产占有方存在其他任何重大事项。

3、如果存在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

4、若资产数量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评估价值进行相应调整。

5、若资产价格标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资产评估价值已产生了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1、评估报告成立的假设条件: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不产生重大的变化,国家的政治经济政策无重大变化;企业将以现有的方式下继续经营,其经营范围、方式和决策程序上与现时基本上保持一致;无其它自然力和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发生,及不可预见的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本次评估目的的经济行为只有在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执行了相关的程序后,评估报告提供的评估结果才具有法律效力。

3、按现行规定,本评估结果有效期为一年,即从评估基准日起一年之内有效。评估目的在一年期内实现时,要以此结果为作价的依据,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评估。

4、本报告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评估目的使用和送交财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公司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1、本报告提出的评估结果在颇大程序上依赖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委托方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评估结论是本所专业人员依据评估程序得出的,但不对资产变现价值提供保证。

3、本次评估结论为委估车辆在评估基准日的可变现价值,未考虑是否存在违章罚款,欠税,欠费,滞纳金等因素。

4、本报告仅供委托方此次处理该车(吉aa××××)作参考,用于其它经济行为无效。

1、关于长春经济开发区有偿转让捷达牌轿车的批示;

2、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3、委托人承诺函;

4、资产评估机构承诺函;

5、固定资产—车辆清查评估明细表;

6、车辆质量鉴定表;、

7、评估机构资格证书;

8、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

9、重置价值的确定依据。

1、本报告仅供委托方此次处理该车(吉a a××××)作参考,用于其他经济行为无效。

2、本报告评估结果的有效期为一年,即评估目的在基准日后的一年内实现时,要以评估结果作为低价或作价依据。超过一年需要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以上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此评估目的使用,用于其他经济行为无效。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以,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机构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级工程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法定负责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0510××××5

项目参与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0510××××6

项目审核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0510××××2

20××年05月30日

资产评估报告书pdf篇二

(一)进行资产评估必须按本规定撰写,并作为资产评估机构提交委托方和提请财产评估主管机关确认批复的基本内容与格式。

(二)评估报告书包含的基本内容和格式:

1.评估报告书封面及目录;

2.评估报告书摘要;

3.评估报告书正文;

4.备查文件;

5.评估报告书装订。

二、评估报告书封面及目录

(一)评估报告封面载明下列内容:

1.评估项目名称;

2.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的编号(该编号需注明年度及报告书序号);

3.资产评估机构全称;

4.评估报告提交日期;

5.评估报告封面可载明评估机构的服务商标(即图形标志)。

(二)评估报告的目录在评估报告书的封二上排印,包括每一章节的标题及相应的页码。

(三)评估报告须按评估报告书、评估说明、评估明细表分册装订

(注明评估报告共包括几册),各分册扉页上分别打印该册目录。

三评估报告书摘要

(三)“摘要”必须与评估报告书揭示的结果一致,不得有误导性内容,并应当采用下述文字提醒使用者阅读全文:“以上内容摘自,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全文”。

四正文

(一)评估报告书正文应按照以下基本内容和格式撰写:

1.首部;

2.绪言;

3.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

4.评估目的;

5.评估范围与对象;

6.评估基准日;

7.评估原则;

8.评估依据;

9.评估方法;

10.评估过程;

11.评估结论;

12.特别事项说明;

13.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14.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15.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16.尾部。

(二)首部

1.标题。标题应简练清晰,含有“××××(评估项目名称)”字样,位置居中偏上;

2.报告书序号。报告书序号应符合公文的要求,包括评估特征字、公文各种特征字(例如:评报、评咨、评函、评估报告书正式报告应用“评报”,评估报告书预报告应用“评预报”)、年份、文件序号,例如:××评报字第18号,位置本行居中。

(三)绪言

应写明该评估报告委托方全称、受委托评估事项及评估工作整体情况,一般应采用包含下列内容的表达格式:

“××(评估机构)接受××××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为××××(评估目的)而涉及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工作。本所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和负债在××××年××月××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四)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

(1)应较为详细地分别介绍委托方、资产占有方(两者合一的可作为资产占有方介绍)的情况,主要包括:

(2)名称、注册地址及主要经营场所地址、法定代表人、历史情况简介;

(3)企业资产、财务、经营状况,行业、地域的特点与地位,以及相关的国家产业政策。

3.如资产占有方为多家企业,须逐一介绍。

(五)评估目的

1.应写明本次资产评估是为了满足委托方何种需要,及其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类型;

2.须简要、准确说明该经济行为的发生是否经过批准,如已获批准,则应写明已获得的相关经济行为批准文件,含批件名称、批准单位名称、确立日期及文号。

(六)评估范围和对象

1.须简要写明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在评估前的帐面金额及资产类型;

2.如纳入评估的资产为多家占有,应说明各自的份额及对应的主要资产类型;

3.须写明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是否与委托评估及立项时确定的资产范围一致,如不一致则应说明原因。

(七)评估基准日

2.写明确定评估基准日的理由或成立的条件;

3.须对确定评估基准日对评估结果影响程度作出明确揭示;

4.申明评估中所采用的价格是否是评估基准日的标准,如不是则说明原因;

5.评估基准日的确定应由评估机构根据经济行为的性质商委托方确立,并尽可能与评估目的的实现日接近。

(八)评估原则

1.写明评估工作过程中遵循的各类原则;

2.写明本次资产评估遵循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公认原则;

3.对于所遵循的特殊原则,应作适当阐述。

(九)评估依据

1.评估依据一般可划分为行为依据、法规依据、产权依据和取价依据等;

3.法规依据应包括资产评估的有关条法、文件及涉及资产评估的有关法律、法规等;

4.产权依据应包括评估资产的产权登记证书、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等;

5.取价依据应包括资产评估中直接或间接使用的、企业提供的财务会计经营方面的资料和评估机构收集的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资料和技术标准资料,以及评估机构收集的有关询价资料和参数资料等。

6.对评估项目中所采用的特殊依据应在本节内容中披露。

(十)评估方法

1.简要说明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所选择并使用的评估方法;

2.简要说明选择评估方法的依据或原因;

4.对于所选择的特殊评估方法,应适当介绍其原理与适用范围。(十一)评估过程

5.评估汇总中应反映评估结果汇总、评估结论分析、撰写说明与报告、内部复核的过程。

(十二)评估结论

4.存在多家资产占有方的项目,应分别说明评估结果;

5.对于不纳入评估汇总表的评估结果,应单独列示;

8.对不纳入评估结果的各类租赁资产,其评估结果应单独表述,并说明是否纳入评估结果汇总表。

(十三)特别事项说明

2.提示评估报告使用者应注意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3.揭示评估人员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十四)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1.揭示评估基准日之后发生的重要事项;

2.特别提示评估基准日的期后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3.说明所揭示的期后事项系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之间发生的重大事项;

4.说明发生在评估基准日期后不能直接使用评估结论的事项。

(十五)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1.具体写明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条件和假设条件;

2.写明评估报告的作用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

3.写明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

4.写明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评估目的使用和送交财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申明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机构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十六)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1.写明评估报告提交委托方的具体时间;

2.评估报告原则上应在确定的评估基准日后3个月内提出。

(十七)尾部

1.写明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名称,并盖章;

2.写明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姓名并签名;

3.至少由两名注册资产评估师盖章并签名。

五备查文件

的附报文件至少包括如下基本内容:

1.有关经济行为文件;

2.资产评估立项批准文件;

3.被评估企业前三年会计报表(至少包括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4.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5.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6.委托方、资产占有方的承诺函;

7.资产评估人员和评估机构的承诺函;

8.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9.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10.参加本评估项目的人员名单;

11.资产评估业务约定合同;

12.重要合同;

13.其他文件。

六评估报告书装订

(一)评估报告必须按照统一格式进行打印和装订,评估报告的项目名称应在封面显著即居上中间位置。评估机构名称及报告提交日期应在封面下方居中位置打印,字体应依次变小。

(二)评估报告须用幅面209×295毫米规格的纸张(a4纸规格)印刷,文中采用字体均应符合公文行文格式。

(三)评估报告应统一标注页码序号。

(四)评估机构应在评估报告书封底或其他适应位置注明评估机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及邮政编码。

资产评估报告书pdf篇三

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湘资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定向增发而涉及张家界易程天下环保客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2009年8月31日在持续经营前提下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工作。

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资产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二、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1、委托方简介

名称: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张家界市大庸桥月亮湾花园

法定代表人姓名:李智勇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公司类型: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允许的经济投资活动及旅游服务;政策允许的信息产业、高科技产业及国内贸易开发、经营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住宿、餐饮、休闲娱乐服务(限分支机构凭前置许可经营);日用百货、旅游纪念品、政策允许的农副产品销售;景区维护。

2、资产占有方简介

企业名称:张家界易程天下环保客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军地坪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

法人代表:李智勇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张家界易程天下环保客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客运公司)原名张家界景区环保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1月20日,是经张家界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以张计投[2001]175号文批准,由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张家界市武陵源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三家单位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308001000405,法定代表人李智勇,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其中: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75万元,占55%,张家界市武陵源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175万元,占35%,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出资50万元,占10%。2002年5月30日,公司增资人民币800万元,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300万元,股权比例不变。5月24日经一届二次股东会会议决议,变更三方股东出资比例,变更后的出资比例为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1%、张家界市武陵源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30%、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19%。2006年5月9日公司增资3700万元,注册资本5000万元,增资后股权比例不变。2008年6月6日公司名称变更为“张家界易程天下环保客运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变更为:430800000002826。公司主要经营:省际班车客运、市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县内班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县内包车客运(有效期至2009年03月20日);法律允许的旅游产业、环保产业、信息产业和高科技产业开发,政策允许经营的国内贸易业务。

环保客运公司下设高速客运事业部,另有控股子公司如下:张家界易程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张家界市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张家界景区旅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张家界易程高速客运有限公司,此外通过张家界易程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有控股子公司湖南易程天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子公司张家界易程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1月6日,是经张家界市外经贸[2005]1号文批准,由环保客运公司和台湾捷宇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两家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51%、49%,注册资本人民币210万元;公司主要经营:易程天下网及相关技术开发、配套服务;各类广告的策划、设计、代理、制作、发布和经营。

张家界市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4月6日,是由张家界旅游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张家界景区环保旅游客运有限公司两家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持投比例分别为99%、1%,注册资本人民币150万元;根据7月31日的股权转让协议,张家界景区环保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受让张家界旅游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99%的股权比例,变更后张家界景区环保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0%;公司主要经营: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出境旅游业务服务、旅游商品经营及景点、景区开发。

张家界易程高速客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月21日,是由环保客运公司和张家界市汽车运输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70%、30%,注册资本人民币400万元;公司主要经营:定线旅游客运、包车客运;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没有运营。

张家界景区旅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4月12日成立,是由环保客运公司和张家界景区环保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99%、1%,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公司主要经营:文化活动组织、交流与策划;互联网信息服务;设计、制作、发布户外广告、店堂广告;旅游产品销售;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没有运营。

通过子公司张家界易程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控股湖南易程天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9日,是由张家界易程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张家界易程天下环保客运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99%、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公司主要经营: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旅游商品销售。该公司目前经营正常。

环保客运公司现有景区环保车203台、高档高速公路客运车7台,在职员工318人。公司于2003年元月8日正式运营,几年来,张家界景区环保车安全营运3000多万公里,顺利完成了4000多万人次的游客运输任务。环保客运公司先后通过了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国际环境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国际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保客运公司重视企业硬件和软件建设,筹资3000多万元建立了对景区交通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控的gps卫星定位和实时监控调度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硬化和完善了50多公里景区道路和10多个候车站场,开通了“0744-5555555”的旅游服务热线和sos游客求助系统,积极倡导“服务游客、有求必应”的经营理念,关心关爱员工,重视党团建设和工青妇建设,营造了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截至2009年8月31日止,经审计后资产总额23,544.74万元,负债总额

10,270.33万元,净资产13,274.41万元;2009年1-8月营业收入11,965.36万元,净利润2,036.15万元。

三、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环保客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发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四、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张家界易程天下环保客运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为全部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等,

列表如下:

资产(负债)类型

帐面金额(单位:元)

流动资产

42,677,664.53

非流动资产

192,769,768.51

其中:固定资产

173,667,435.63

资产总计

235,447,433.04

流动负债

39,403,268.08

负债总计

102,703,268.08

净资产

132,744,164.96

部分车辆已抵押给中国银行张家界分行武陵源分理处,该公司的景区客运独家经营权已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张家界市分行和中国农业银行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支行,其他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产权均归资产占有方所有。

五、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评估人员经与委托方充分沟通后,根据本评估项目的评估目的等相关条件选取确定本次评估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本报告书所称“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仅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评估结果系指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经济环境与市场状况以及其他评估师所依据的评估前提和假设条件没有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为满足评估目的而提出的价值估算成果,不能理解为评估对象价值实现的保证或承诺。

六、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年8月31日。

1、本评估基准日是在保证与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会计报表的日期相吻合,并尽可能与评估目的实现日接近的前提下,经与委托方协商一致确定的。

2、本评估基准日是为保证评估所需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公允性以及评估报告的时效性,经与委托方协商一致确定的。

本次评估所采用的价格均为评估基准日的价格标准,如评估基准日变动,将会对评估结果产生影响。

七、评估依据

本次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具体法律依据、准则依据、权属依据和取价依据为:

(一)法律依据

1、国务院[1991]第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2、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2号《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3、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于1996年发布的《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6、《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年主席令第5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2号);

资产评估报告书pdf篇四

(一)进行资产评估必须按本规定撰写资产评估报告书,并作为资产评估机构提交委托方和提请财产评估主管机关确认批复的基本内容与格式。

(二)评估报告书包含的基本内容和格式:

1.评估报告书封面及目录;

2.评估报告书摘要;

3.评估报告书正文;

4.备查文件;

5.评估报告书装订。

(一)评估报告封面须载明下列内容:

1.评估项目名称;

2.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的编号(该编号需注明年度及报告书序号);

3.资产评估机构全称;

4.评估报告提交日期;

5.评估报告封面可载明评估机构的业务商标(即图形标志)。

(二)评估报告的目录在评估报告书的封面后排印,包括每一章节的标题及相应的页码。

(三)评估报告须按评估报告书、评估说明、评估明细表分册装订(注明评估报告共包括几册),各分册扉页上分别打印该册目录。

(三)“摘要”必须与评估报告书揭示的结果一致,不得有误导性内容,并应当采用下述文字提醒使用者阅读:“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

(一)评估报告书正文应按照以下基本内容和格式撰写:

1.首部;

2.绪言;

3.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

4.评估目的;

5.评估范围与对象;

6.评估基准日;

7.评估原则;

8.评估依据;

9.评估方法;

10.评估过程;

11.评估结论;

12.特别事项说明;

13.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14.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15.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16.尾部。

(二)首部

2.报告书序号。报告书序号应符合公文的要求,包括评估机构特征字、公文种类特征字(例如:评报、评咨、评函,评估报告书正式报告应用“评报”,评估报告书预报告应用“评预报”)、年份、文件序号,例如:××评报字(1998)第18号,位置本行居中。

(三)绪言

应写明该评估报告委托方全称、受委托评估事项及评估工作整体情况,一般应采用包含下列内容的表达格式:

(四)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

1.应较为详细地分别介绍委托方、资产占有方(两者合一的可作为资产占有方介绍)的情况,主要包括:

(1)名称、注册地址及主要经营场所地址、法定代表人、历史情况简介;

(2)企业资产、财务、经营状况,行业、地域的特点与地位,以及相关的国家产业策。

3.如资产占有方为多家企业,须逐一介绍。

(五)评估目的

1.应写明本次资产评估是为了满足委托方的何种需要,及其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类型;

2.须简要、准确说明该经济行为的发生是否经过批准,如已获批准,则应写明已获得的相关经济行为批准文件,含批名称、批准单位名称、确立日期及文号。

(六)评估范围和对象

1.须简要写明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在评估前的账面金额及资产类型;

2.如纳入评估的资产为多家占有,应说明各自的份额及对应的主要资产类型;

3.须写明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是否与委托评估及立项时确定的资产范围一致,如不一致则应说明原因。

(七)评估基准日

2.写明确定评估基准日的理由或成立的条件;

3.须对确定评估基准日对评估结果影响程度作出明确揭示;

4.申明评估中所采用的价格是否是评估基准日的标准,如不是则说明原因;

5.评估基准日的确定应由评估机构根据经济行为的性质商委托方确立,并尽可能与评估目的实现日接近。

(八)评估原则

1.写明评估工作过程中遵循的各类原则;

2.写明本次资产评估遵循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公认原则;

3.对于所遵循的特殊原则,应作适当阐述。

(九)评估依据

1.评估依据一般可划分为行为依据、法规依据、产权依据和取价依据等;

3.法规依据应包括资产评估的有关条法、文件及涉及资产评估的有关法律、法规等;

4.产权依据应包括评估资产的产权登记证书、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等;

6.对评估项目中所采用的特殊依据应在本节内容中披露。

(十)评估方法

1.简要说明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所选择并使用的评估方法;

2.简要说明选择评估方法的依据或原因;

4.对于所选择的特殊评估方法,应适当介绍其原理与适用范围。

(十一)评估过程

5.评估汇总中应反映评估结果汇总、评估结论分析、撰写说明与报告、内容复核的过程。

(十二)评估结论

4.存在多家资产占有方的项目,应分别说明评估结果;

5.对于不纳入评估汇总表的评估结果,应单独列示;

8.对不纳入评估结果的各类租赁资产,其评估结果应单独表述,并说明是否纳入评估结果汇总表。

(十三)特别事项说明

2.提示评估报告使用者应注意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3.揭示评估人员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十四)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1.揭示评估基准日之后发生的重要事项;

2.特别提示评估基准日的期后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3.说明所揭示的期后事项系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之间发生的重大事项;

4.说明发生在评估基准日期后不能直接使用评估结论的事项。

(十五)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1.具体写明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条件和假设条件;

2.写明评估报告的作用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

3.写明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

4.写明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评估目的使用和送交财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申明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机构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十六)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1.写明评估报告提交委托方的具体时间;

2.评估报告原则上应在确定的评估基准日后3个月内提出。

(十七)尾部

1.写明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名称,并盖章;

2.写明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姓名并签名;

3.至少由两名注册资产评估师盖章并签名。

资产评估报告书的附报文件至少包括如下基本内容:

1.有关经济行为文件;

2.资产评估立项批准文件;

3.被评估企业前3年会计报表(至少包括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4.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营业执照复印;

5.产权证明文件复印;

6.委托方、资产占有方的承诺函;

7.资产评估人员和评估机构的承诺函;

8.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

9.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

10.参加本评估项目的人员名单及其资格证书复印;

11.资产评估业务约定

合同

12.重要合同;

13.其他文件。

(一)评估报告必须按照统一格式进行打印和装订,评估报告的项目名称应在封面显著即居上中间位置。评估机构名称及报告提交日期应在封面下方居中位置打印,字体应依次变小。

(二)评估报告须用幅面209×295毫米规格的纸张(a4纸规格)印刷,文中采用字体均应符合公文行文格式。

(三)评估报告应统一标注页码序号。

(四)评估机构应在评估报告书封底或其他适当位置注明评估机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及邮政编码。

资产评估报告书pdf篇五

基本内容

一、概述

二、评估报告书封面及目录

三、评估报告书摘要

四、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五、备查文件

六、评估报告书装订

评估说明

一、撰写评估说明的基本要求

二、评估说明封面及目录

三、关于评估说明使用范围的声明

四、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五、资产清查核实情况说明

六、评估依据的说明

七、各项资产及负债的评估技术说明

八、整体资产评估收益现值法评估验证说明

九、评估结论及其分析

资产评估报告书pdf篇六

xxxx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a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关于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对a公司拥有的“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的所有权,以该项专利技术出售为目的的“预期收益价值”进行了评估。我们的评估表达了我们认为上述“专有技术所有权”,在“特定使用目的”前提下,在评估基准日20xx年xx月1日,所表现的预期收益价值。

“预期收益价值”,在此被定义为,该专利技术所生产的产品在未来销售过程中为企业带来的利润收入现值。买卖双方对委估资产及市场,以及影响委估资产价值的相关因素均有合理的知识背景。相关交易方将在不受任何外在压力、胁迫下,自主、独立地决定其交易行为。

“特定使用目的”是指本次交易的技术受让方将按其约定的目的和用途使用上述专有技术,并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发生重大改变。本次评估的技术的使用目的是研制、生产大功率电热转换体。所谓“专有技术所有权”包括对专有技术的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取报酬权及转让权等权利。

所谓使用权是指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以盈利或非盈利为目的直接或间接实施委估技术;所谓使用许可权和获取报酬权是指许可他人使用上述使用权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并收取报酬的权利;转让权是指可以向他人转让上述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取报酬权的权利。

委估技术所有权转让将意味出让方转让上述技术后将不再享有上述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取报酬权及转让权。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转让方转让上述技术后也将不再拥有上述技术的使用权。

我们于20xx年xx月间,根据委估资产的特性采用收益法对委估技术进行了评估。根据公认的产权界定原则,我们对评估对象进行了必要的产权核实,包括对所提供的法律性文件、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进行了审查,对评估所涉及的各项数据实施了市场调查与咨询,以及其他我们认为必要的评估程序。在此基础上,根据上述评估目的,我们对委估专利技术所有权在评估基准日20xx年xx月1日时所表现的'预期收益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评估的价值为:

人民币259.066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玖万零陆佰陆拾元整。

我们需要在此声明:

1、本次评估是建立在假设上述技术的转让和实施不会违反国家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也不会侵犯他人包括专利权在内的任何受国家法律依法保护的权利的基础上的。

2、本次评估的专有技术所有人为a公司。

3、为了本次评估,我们采用了一些上市公司的有关财务报告和股票交易数据。我们的估算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上述财务报告和交易数据,我们假定上述财务报告和有关交易数据均真实可靠。我们的估算依赖该等财务数据的事实,并不代表我们表达任何对该财务资料的正确性和完整性的任何保证,也不表达我们保证该资料没有其他前提要求与我们使用该数据有冲突。

根据委托协议要求,本报告及其结论仅用于本报告所设定的目的而不能用于其他目的。本评估报告有效使用期限为一年,以评估基准日起计算,超出有效期限,则需重新进行评估。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xxxx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报字(20xx)003号,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本摘要与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摘要供委托方简要了解评估有关情况。

a公司:

xxxx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a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关于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对a公司拥有的“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的所有权进行了评估。我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评估对象进行了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受托评估的对象在评估基准日二 xx年十一月一日所表现的预期收益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1、委托方、资产持有方:a公司,a公司于5年前自行研发了该项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处理技术,并获得了发明专利证书,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

2、评估报告其他使用方:企业专利技术转让相对应的机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使用方。

根据评估委托协议的约定,a公司拟将其拥有的专有技术“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出售给b公司合作,本次评估目的为对上述专有技术于评估基准日的预期收益价值进行评估,以对a公司的出售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本次评估对象为委托方委托评估的“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在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

本次评估的范围为委托方拟进行出售的“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预期收益价值,具体包含大功率电热转换体设计、制造、工艺方面的技术,以及生产产品销售的收入预测和收益预测。

本次评估所使用的价值类型为预期收益价值。

“预期收益价值”,在此被定义为,该专利技术所生产的产品在未来销售过程中为企业带来的利润收入现值。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定为20xx年xx月1日,这样与实际现场勘察、评估信息资料分析以及评估目的的实现日期较为接近,有利于评估目的的实现。评估中所采用的价值标准是评估基准日有效的持续经营价值标准。

1、法律法规依据

(4)其他与本项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

2、评估准则依据

(2)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

(4)中注协发布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5)其他与本项评估有关的评估准则、规范。

3、取价依据及参考依据

(1)企业于评估基准日的会计报表;

(2)企业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3)企业提供的银行对账单、有关财务凭证等;

(4)企业提供的有关事项说明。

本次评估所使用的主要方法为收益法。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方法。

评估时间从20xx年xx月1日至20xx年xx月17日,经过接受委托、资产清查、评定估算、评定汇总、提交报告等过程,具体如下:

1、接受委托:20xx年xx月1日,评估机构接受委托方项目委托、明确评估目的、确定评估对象及范围,选定评估基准日和拟定评估工作方案。

2、资产清查:20xx年xx月1日-17日,评估人员首先指导委托方收集准备资料,并与委托方工作人员一起清查核实委托评估的资产,验证有关资料。

3、评定估算:本次专利技术评估采用收益法

(1)、转让条件

a公司是出售该专利技术,转让的是该专利技术的所有权。

(2)、专利现状

该项技术已申请专利权,其所具备的基本功能可以从相关的专家鉴定书中获悉。此外,a公司已经使用了该项专利技术5年时间,产品已进入市场,市场的潜力较大。因此,该项专利技术的获利能力预期较强。

(3)、相关参数

根据对该类专利技术的更新周期以及市场上产品更新周期的分析,确认该专利技术的剩余使用年限6年。根据对该类专利技术的交易实例的分析,以及该类专利技术对产品生产的贡献率的分析,确定销售收入分成率为5%,所得税的税率确定为30%。

以过去的经验绩效以及市场的未来需求为基础,评估人员对未来6年的销售收入进行了预测,预测结果如下表所示:

附表 销售收入预测结果 单位:万元

根据市场的投资收益率,确定该专利技术评估时所产用的折现率为10%。

(4)评定估算

经过分析,按四分法为依据确定的专利技术分成率为5%,专利技术评估数学公式为:

本项目的前提假设为:

1、我们假设委估技术的实施不会违反国家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也不会侵犯他人包括专利权在内的任何受国家法律依法保护的权利。

2、本次预测是基于现有的市场情况,不考虑今后市场发生目前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和波动。如经济危机、恶性通货膨胀等因素。

3、本次预测是基于现有的国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以及银行利率等政策,不考虑今后的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

按收益法中的评估思路估算,专利技术预期收益价值为259.066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玖万零陆佰陆拾元整。专利技术预期收益价值的评估步骤为:

(2)计算各年专利技术收益分成及专利技术评估价值:(单位:万元)

经分成法,按照专利技术分成率5%,专利技术评估值的计算如下:

p=38.182+43.386+47.332+44.224+43.463+42.479=259.066(万元)

截止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的专利技术预期收益评估价值为259.066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玖万零陆佰陆拾元整。

本评估结论系对基于评估基准日专利技术预期收益价值的反映。评估结论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述评估假设、原则、依据、前提、方法、程序得出,评估结论只有在上述评估假设、原则、依据、前提存在的条件下,以及委托方所提供的所有原始文件都是真实与合法的条件下成立。评估结果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特殊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有关法规政策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或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值的影响。

评估基准日后,评估报告有效期以内,专利技术相关内容若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参数进行相应调整,若资产价值类型或价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评估价值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值。

本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从评估基准日起计算,即有效期从20xx年xx月1日至2012年10月31日。

1. 本次评估结果自评估基准日起的一年内有效,但如果本次评估前提发生变化,则可能会对评估结果产生影响。委托方应根据本次评估中使用的评估方法对资产评估值进行相应调整或重新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2. 本次评估结果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的公允价格,在评估中,我们没有考查委估资产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担保及其他对其转让价可能产生影响的因素,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不可预测的变化以及遇有不可预测的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3. 各有关方面应该了解并意识到,我们的评估工作是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在进行评估工作中,评估人员依据评估有关规范意见的规定对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提供的评估对象产权权属证明文件、资料进行关注和必要的查验,但我们不是法定的资产权属鉴证机构,对委托评估资产的产权鉴证工作超出评估工作的范围,我们不能对委托评估资产的产权关系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

4. 本次评估是建立在假设上述技术的转让和实施不会违反国家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也不会侵犯他人包括专利权在内的任何受国家法律依法保护的权利的基础上的。

5. 本次评估的专有技术所有人为a公司。

6. 本次评估结果是为本次评估目的,根据公开市场原则和一些假设前提下对评估对象的公平市场价值的评估。本次评估所涉及的委估技术产品的未来销售预测是建立在委托方制定的盈利预测基础上的。我们的评估假设是在目前条件下,对委估对象未来经营的一个合理预测,如果未来出现可能影响假设前提实现的各种不可预测和不可避免的因素,则会影响上述盈利预测的实现程度。我们愿意在此提醒委托方和其他有关方面,并不保证上述假设可以实现,也不承担实现或帮助实现上述假设的义务。并且,我们愿意提请有关方面注意,影响假设前提实现的各种不可预测和不可避免的因素很可能会出现,因此有关方面在使用我们的评估结论前应该明确设定的假设前提,并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做出交易决策。

7. 本次专利技术评估中,我们仅考虑上述专利技术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的价值,没有考虑由于上述专利技术转让、实施等可能使受让方以上述技术或上述技术中的某些部分为技术平台,进一步开发出其他技术所可能产生的附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没有考虑上述技术转让所可能促使受让方技术进步所产生的社会效益。

8. 评估报告陈述的事项是真实和准确的,评估人员对评估所依据的信息来源进行了验证,并确信其是可靠和适当的;评估报告的分析和结论是在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原则基础上形成的,仅在假设和限定条件下成立。

资产评估报告书pdf篇七

长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有偿转让捷达牌轿车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长春市高薪技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对以20××年05月23日为评估基准日,以有偿转让为目的所涉及的长春一汽大众产捷达牌cif型轿车进行了现场查勘和综合计算,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其评估结果如下:

捷达牌cif型轿车(吉aa××××)评估价值为:57868.25元。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工程师

法定负责人:×××××注册资产评估师0510××××5

项目参与人:×××××注册资产评估师0510××××6

项目审核人:×××××注册资产评估师0510××××2

20××年05月30日

长春市高薪技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出售捷达牌轿车的资产评估报告书

吉光华资评字[20××]第××××号

长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我公司接受您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采用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您拟出售的长春一汽大众产捷达牌cif型轿车(吉aa××××)价值进行了评价。在评估中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进行了实地勘察、市场调查和必要的询证,对委托评估自残在20××年05月23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评估目的:

为有偿转让长春一汽大众产捷达牌cif型轿车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二、评估对象:

贵方指定评估的长春一汽大众捷达牌cif型轿车(标配)一辆,车牌号:吉aa××××,排气量1.6升,属手动轿车,发动机机号:71××××,车架号:07××××26。

三、评估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是20××年05月23日,该评估基准日为唯一的评估基准日,本评估报告书中一切取价标准均为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四、评估原则:

1、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专业性的工作原则;

2、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原则;

3、资产持续经营原则、替代性原则和公开市场原则等操作原则。

五、评估依据:

1、长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与本评估机构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2、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23号《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4、国家交通部车辆管理技术鉴定有关规定;

5、《东北汽贸信息》、《价格行情评估》、网络“腾讯汽车”等。

6、国资办发(1992)36号文件《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7、委托方提供的牌号为吉aa××××车辆《机动车车辆信息查询单》(复印件);

8、委托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评估方法:

依据委托方的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实际情况,本次评估的价格标准为重置成本标准,评价方法采用成本法。基本计算公式: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其中:重置价值是根据重新购置同品牌、同型号车辆的现行市价,再考虑购车后办理有关手续所需经费等因素后确定;而成新率则是根据车辆已使用年限、行驶里程和实际运行状况综合确定。

七、评估过程:

1、明确评估目的,确定评估对象和评估基准日;

2、拟定评估工作方案,选择评估方法;

3、实地勘察车辆状况,搜集有关产权证明,核实会计凭证,验证有关原始资料;

5、估算评估结果;

6、根据评估人员对资产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并估算评估价值;

7、撰写评估报告和评估说明1,并向委托方汇报,听取委托方队评估结果的意见

8、双方协商的结果进行必要的修改,经委托单位确认无误后,完成资产评估报告书初稿,在经内部三级复核签章后,向委托方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书。

八、评估结果:

1、重置价值的'确定

重置价值=现行市场价格+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城市增容费

经查东北汽贸信息、网络“汽车之家”等资料可知,其全新车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为×××元;车辆购置税、验车上牌费、车船使用税、交强险、三角牌、灭火器、常规保险合计费用共104102元。故该车的重置价值为:

=90800+7760+500+480+950+140+4585

=105215(元)

2、成新率的确定

长春一汽大众产捷达cif型轿车(标配)一辆,发动机编号:71××××,车架号:07××××26,牌照号:吉aa××××,系5月购入使用,现实际运行七年。实际勘察,里程表标记7.5万公里,整车外观油漆无损,光泽无特大伤痕,车底架无扭曲拉伸痕迹:发动机运行正常,驾驶室内整洁无破损,门窗附件齐全,整车电路无发生故障发生,整车未曾大修,根据上述情况,采用年限法确定该车成新率: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8/(7+8)×100%=53%

3、评估结果

评估价值=重置价值×成新率=105215×55%=57868.25(元)

综上,该车评估价值57868.25元。

九、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1、需要说明的是,评估基准日期后事项可能影响评估结论。

2、截止评估报告提出日期,没有发现资产占有方存在其他任何重大事项。

3、如果存在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

4、若资产数量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评估价值进行相应调整。

5、若资产价格标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资产评估价值已产生了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书pdf篇八

本次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具体法律依据、准则依据、行为依据、权属依据、取价依据和其他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法律法规依据

5、《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通知文件等。

3、财政部令第33号《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会[201x]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及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7、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三)经济行为依据

委托方与本人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四)产权证明依据

1、凤阳县维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凤阳县维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申报的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

4、凤阳县维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出具的《委托方承诺函》;

5、其它有关产权证明文件。

(五)取价依据

1、本人实地勘查、调查所获得的资料;

2、凤阳县维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资料,有关原始凭证等账务资料;

3、本评估机构掌握的其他价格资料;

4、关于发布省征地年产值标准的通知(省政办发47号);

5、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市政发〔201x〕20号)。

(六)参考资料及其它

1、李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凤阳县维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审计报告;

2、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资料、技术标准及价格信息资料;

3、其他资料。

资产评估报告书pdf篇九

某某单位:

我们接受贵方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某某委估资产的公开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工作。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了公允的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及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委托方名称:某某某

产权持有者:某某某

注册地址:某某

注册资本:20万元

经济性质:事业单位

法定代表人:某某某

经营范围: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变化情况;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依法保护、管理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资源发现辖区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应及时报告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的乡村林场、个体林场;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性收费等;承担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林业工作总站委托的其它工作。

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为委托方主管部门及其他与本次评估目的有关各方。

二、评估目的

确定委估资产于评估基准日公开市场价值,为委托方拟处置委估资产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范围

本次评估的对象和范围为某某某拥有的实物资产,仅包括房屋建筑物,不包括估价对象所占用的集体土地使用权。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本次评估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是3月8日。

该基准日能良好地反映资产状况,符合本次评估目的。经与委托方协商,确定该日期为评估基准日。

评估中所采用的价格标准是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六、评估依据

(一)法律及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2号);

2.《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1991年国务院第91号令);

3.《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20国务院国资委第12号令;

5.《关于转发〈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国资办发[1996]23号)

资产评估报告书pdf篇十

xx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xx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为满足xx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青铜峡水泥集团干法熟料有限公司的需要,对青铜峡水泥集团干法熟料有限公司申报的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估。

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实地勘查、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和负债在评估基准日20xx年3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定估算并发表了本公司的专业意见。现谨将该专业意见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xx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xx银川市西夏区新小线二公里处

法定代表人:李永进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肆仟肆佰贰拾壹万陆仟元整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12月4日

经营范围:水泥制造、销售;水泥制品,水泥熟料、塑料管材、精细石膏的制造与销售。

xx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1998年12月4日以发起方式设立,20xx年8月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股票并上市。主要从事水泥制造、销售,水泥制品、水泥熟料的制造与销售;主要采用新型干法及湿法旋窑技术,具有年产400万吨的生产能力;主要产品有"赛马"牌、"青铜峡"牌、"中宁"牌32.5级、42.5级、52.5级普通硅酸盐、硅酸盐、复合水泥及道路硅酸盐水泥、中热硅酸盐水泥、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油井水泥等。其中32.5级、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产品通过了中国水泥产品质量认证委员会产品质量认证。产品远销北京、内蒙、陕西、甘肃、山西、西藏等省区。

(二)资产占有方:青铜峡水泥集团干法熟料有限公司

住 所: 青铜峡市大坝镇

法定代表人:王广林

注册资本:柒仟肆佰捌拾捌万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xx年8月

经营范围:水泥及其熟料的生产销售

青铜峡水泥集团干法熟料有限公司为20xx年8月由xx青铜峡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000万元和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共同投资组建,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2004 年4月1日经股东大会决议,吸收xx青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新的投资者,增加注册资本 1488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7488万元。2005年8月20日,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xx青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xx共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青铜峡水泥集团干法熟料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给xx共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并于2005年8月30日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2006 年12月26日,xx共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xx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变更协议,将其持有的青铜峡水泥集团干法熟料有限公司700 万股股份转让给xx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并于2006年12月29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06年12月30日,xx共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xx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青铜峡水泥集团干法熟料有限公司2788万股股份转让给xx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并于20xx年2月16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青铜峡水泥集团干法熟料有限公司成为xx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为满足xx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青铜峡水泥集团干法熟料有限公司的需要,对青铜峡水泥集团干法熟料有限公司申报的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以提供其净资产截止评估基准日"市场价值"的专业意见,为xx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青铜峡水泥集团干法熟料有限公司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本次资产评估范围为青铜峡水泥集团干法熟料有限公司申报的资产和负债。其资产帐面价值为245,624,830.21 元,负债帐面价值为164,052,579.38 元,净资产帐面价值为81,572,250.83 元。评估对象的资产类型主要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其他资产、流动负债及非流动负债(不含土地使用权)。

以上资产和负债已经过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20xx)羊查字第11280号"审计报告"。

具体评估范围以青铜峡水泥集团干法熟料有限公司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为准。

本次资产评估基准日是20xx年3月31日。

由于资产评估是对具体时点的资产提出"市场价值"的专业意见,选择会计期末作为评估基准日,能够全面反映所评估资产的整体情况;同时根据委托方收购工作的时间计划,评估基准日由委托方选定。

本次评估的取价标准均为基准日的有效价格或执行的标准。

根据评估目的,本次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与自愿卖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的市场营销之后所达成的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当事人双方各自精明、谨慎行事,不受任何强迫压制。

我们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评估过程中,依据国家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及规范化要求,在评估程序、取价标准、资产状态确认时遵循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科学性的工作原则和替代性原则,以及交易的假设、持续经营的假设、公开市场的假设等评估假设。

本次评估的主要依据有:

(一)行为依据

2、xx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xx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xx瑞衡分公司就该项目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二)法规依据

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

3、《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4、1991年11月16日国务院第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7、财政部财评字[1999]91号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三)产权依据

1、资产占有方提供的房屋权属说明;

2、委估设备的合同、财务决算等资料及其他产权证明资料。

(四)取价依据

1、资产占有方提供的各类《资产评估清查申报明细表》;

3、原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5年颁布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

7、xx回族自治区现行建筑(装饰)、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以及相关规定;

15、《20xx年机电产品报价手册》,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编;

16、《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第二版)》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

17、我公司评估人员实地勘查、收集、调查所掌握的有关资料;

18、其他与评估相关的资料等。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和确定

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及评估的有关法规和本次资产评估目的及委估资产类型,遵循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和替代性原则及交易、持续经营、公开市场等评估假设,本次资产评估采用的基本方法是成本法,单项资产评估加和得出整体资产评估结果。

依据此评估原则和方法,我们对委估资产进行了清查盘点和必要的核查及技术鉴定,查阅了有关文件及技术资料,实施了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现在对具体资产评估情况分别报告如下:

(二)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评估采用成本法。

1、货币资金

对于现金和银行存款,以核实无误后的帐面值作为评估值。

2、其他应收款

均以审计确认的数额为基础,具体了解往来款项的发生时间、款项回收情况,对大额款项进行了必要的函证。由于其它应收款主要为借款及租赁费,均无理由证明无法收回,故以清查核实后的帐面值确定评估值。

3、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具体为待摊财产保险费,均以审计确认的数额为基础,具体了解其发生时间、核算内容、摊销情况及受益期限等,对其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以摊余价值确定评估值。

(三)机器设备

采用成本法评估。

1、设备重置价值的确定

设备的重置价值由设备现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前期及其他费用和资金成本等部分构成。

(1)设备现价

a、根据《20xx年机电产品报价手册》近期价格信息资料确定设备现价;

b、根据企业近期合同或市场价确定设备现价;

c、通过向生产厂家询价确定设备现价。

(2)运杂费

其费率一般根据《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第二版)》确定,特殊的、大型的设备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确定,对于本市购入或合同中已包含运杂费的,不计运杂费。

(3)安装调试费

资产评估报告书pdf篇十一

本项目评估对象为201x年11月30日凤阳县维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拥有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具体包括公司的流动资产和负债等。

(二)评估范围

根据《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和凤阳县维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填报的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本次评估的范围为凤阳县维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于201x年11月30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3)资产总计17,193,777.63元;

(5)负债合计7,565,368.60元;

(6)所有者权益合计9,628,409.03元。

本次申报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

资产评估报告书pdf篇十二

长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有偿转让捷达牌轿车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长春市高薪技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对以20××年05月23日为评估基准日,以有偿转让为目的所涉及的长春一汽大众产捷达牌cif型轿车进行了现场查勘和综合计算,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其评估结果如下:

捷达牌cif型轿车(吉a a××××)评估价值为:57868.25元。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高级工程师

法定负责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0510××××5

项目参与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0510××××6

项目审核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0510××××2

20××年05月30日

长春市高薪技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出售捷达牌轿车的资产评估报告书

吉光华资评字[20××]第××××号

长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我公司接受您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采用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您拟出售的长春一汽大众产捷达牌cif型轿车(吉a a××××)价值进行了评价。在评估中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进行了实地勘察、市场调查和必要的询证,对委托评估自残在20××年05月23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为有偿转让长春一汽大众产捷达牌cif型轿车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贵方指定评估的长春一汽大众捷达牌cif型轿车(标配)一辆,车牌号:吉a a××××,排气量1.6升,属手动轿车,发动机机号:71××××,车架号:07××××26。

评估基准日是20××年05月23日,该评估基准日为唯一的评估基准日,本评估报告书中一切取价标准均为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1、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专业性的工作原则;

2、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原则;

3、资产持续经营原则、替代性原则和公开市场原则等操作原则。

1、长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与本评估机构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4、国家交通部车辆管理技术鉴定有关规定;

5、《东北汽贸信息》、《价格行情评估》、网络“腾讯汽车”等。

6、国资办发(1992)36号文件《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7、委托方提供的牌号为吉aa××××车辆《机动车车辆信息查询单》(复印件);

8、委托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依据委托方的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实际情况,本次评估的价格标准为重置成本标准,评价方法采用成本法。基本计算公式: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其中:重置价值是根据重新购置同品牌、同型号车辆的现行市价,再考虑购车后办理有关手续所需经费等因素后确定;而成新率则是根据车辆已使用年限、行驶里程和实际运行状况综合确定。

1、明确评估目的,确定评估对象和评估基准日;

2、拟定评估

工作方案

,选择评估方法;

3、实地勘察车辆状况,搜集有关产权证明,核实会计凭证,验证有关原始资料;

5、估算评估结果;

6、根据评估人员对资产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并估算评估价值;

7、撰写评估报告和评估说明1,并向委托方汇报,听取委托方队评估结果的意见

8、双方协商的结果进行必要的修改,经委托单位确认无误后,完成资产评估报告书初稿,在经内部三级复核签章后,向委托方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书。

1、重置价值的确定

重置价值=现行市场价格+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城市增容费

经查东北汽贸信息、网络“汽车之家”等资料可知,其全新车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为×××元;车辆购置税、验车上牌费、车船使用税、交强险、三角牌、灭火器、常规保险合计费用共104102元。故该车的重置价值为:

=90800+7760+500+480+950+140+4585

=105215(元)

2、成新率的确定

长春一汽大众产捷达cif型轿车(标配)一辆,发动机编号:71××××,车架号:07××××26,牌照号:吉a a××××,系20xx年5月购入使用,现实际运行七年。实际勘察,里程表标记7.5万公里,整车外观油漆无损,光泽无特大伤痕,车底架无扭曲拉伸痕迹:发动机运行正常,驾驶室内整洁无破损,门窗附件齐全,整车电路无发生故障发生,整车未曾大修,根据上述情况,采用年限法确定该车成新率: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8/(7+8)×100%=53%

3、评估结果

评估价值=重置价值×成新率=105215×55%=57868.25(元)

综上,该车评估价值57868.25元。

1、需要说明的是,评估基准日期后事项可能影响评估结论。

2、截止评估报告提出日期,没有发现资产占有方存在其他任何重大事项。

3、如果存在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

4、若资产数量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评估价值进行相应调整。

5、若资产价格标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资产评估价值已产生了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1、评估报告成立的假设条件: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不产生重大的变化,国家的政治经济政策无重大变化;企业将以现有的方式下继续经营,其经营范围、方式和决策程序上与现时基本上保持一致;无其它自然力和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发生,及不可预见的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本次评估目的的经济行为只有在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执行了相关的程序后,评估报告提供的评估结果才具有法律效力。

3、按现行规定,本评估结果有效期为一年,即从评估基准日起一年之内有效。评估目的在一年期内实现时,要以此结果为作价的依据,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评估。

4、本报告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评估目的使用和送交财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公司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1、本报告提出的评估结果在颇大程序上依赖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委托方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评估结论是本所专业人员依据评估程序得出的,但不对资产变现价值提供保证。

3、本次评估结论为委估车辆在评估基准日的可变现价值,未考虑是否存在违章罚款,欠税,欠费,滞纳金等因素。

4、本报告仅供委托方此次处理该车(吉aa××××)作参考,用于其它经济行为无效。

1、关于长春经济开发区有偿转让捷达牌轿车的批示;

2、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3、委托人承诺函;

4、资产评估机构承诺函;

5、固定资产—车辆清查评估明细表;

6、车辆质量鉴定表;、

7、评估机构资格证书;

8、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

9、重置价值的确定依据。

1、本报告仅供委托方此次处理该车(吉a a××××)作参考,用于其他经济行为无效。

2、本报告评估结果的有效期为一年,即评估目的在基准日后的一年内实现时,要以评估结果作为低价或作价依据。超过一年需要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以上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此评估目的使用,用于其他经济行为无效。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以,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机构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级工程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法定负责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0510××××5

项目参与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0510××××6

项目审核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0510××××2

20××年05月30日

资产评估报告书pdf篇十三

一、为进一步促进我国资产评估工作的发展,规范资产评估行为,完善资产评估工作程序,提高资产评估行业的执业水平,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91号令)[1]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凡按现行资产评估管理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的各类资产评估项目必须遵循本规定。

评估机构在具体项目的操作中,其工作范围和深度并不限于本规定的要求。

四、本规定所称资产评估报告是由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资产评估说明、资产评估明细表及相关附件构成。

五、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活动时,应当遵循资产评估的一般原则和本规定的要求;具体项目不适用本规定的,可结合评估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减相应的内容。

六、资产评估活动应充分体现评估机构的独立、客观、公正的宗旨,资产评估报告书的陈述不得带有任何诱导、恭维和推荐性的陈述,评估报告书正文不得出现评估机构的介绍性内容。

七、资产评估报告的数据一般均应当采用阿拉伯数字,资产评估报告应用中文撰写打印,如需出具外文评估报告,外文评估报告的内容和结果应与中文报告一致,并须在评估报告中注明以中文报告为准。

八、凡涉及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九、本规定由财政部负责解释、修订,并从颁布之日起实施。

资产评估报告书pdf篇十四

长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有偿转让捷达牌轿车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长春市高薪技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对以20××年05月23日为评估基准日,以有偿转让为目的所涉及的长春一汽大众产捷达牌cif型轿车进行了现场查勘和综合计算,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其评估结果如下:

捷达牌cif型轿车(吉aa××××)评估价值为:57868.25元。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工程师

法定负责人:×××××注册资产评估师0510××××5

项目参与人:×××××注册资产评估师0510××××6

项目审核人:×××××注册资产评估师0510××××2

20××年05月30日

长春市高薪技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出售捷达牌轿车的资产评估报告书

吉光华资评字[20××]第××××号

长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我公司接受您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采用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您拟出售的长春一汽大众产捷达牌cif型轿车(吉aa××××)价值进行了评价。在评估中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进行了实地勘察、市场调查和必要的`询证,对委托评估自残在20××年05月23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评估目的:

为有偿转让长春一汽大众产捷达牌cif型轿车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二、评估对象:

贵方指定评估的长春一汽大众捷达牌cif型轿车(标配)一辆,车牌号:吉aa××××,排气量1.6升,属手动轿车,发动机机号:71××××,车架号:07××××26。

三、评估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是20××年05月23日,该评估基准日为唯一的评估基准日,本评估报告书中一切取价标准均为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四、评估原则:

1、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专业性的工作原则;

2、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原则;

3、资产持续经营原则、替代性原则和公开市场原则等操作原则。

五、评估依据:

1、长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与本评估机构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4、国家交通部车辆管理技术鉴定有关规定;

5、《东北汽贸信息》、《价格行情评估》、网络“腾讯汽车”等。

6、国资办发(1992)36号文件《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7、委托方提供的牌号为吉aa××××车辆《机动车车辆信息查询单》(复印件);

8、委托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评估方法:

依据委托方的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实际情况,本次评估的价格标准为重置成本标准,评价方法采用成本法。基本计算公式: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其中:重置价值是根据重新购置同品牌、同型号车辆的现行市价,再考虑购车后办理有关手续所需经费等因素后确定;而成新率则是根据车辆已使用年限、行驶里程和实际运行状况综合确定。

七、评估过程:

1、明确评估目的,确定评估对象和评估基准日;

2、拟定评估工作方案,选择评估方法;

3、实地勘察车辆状况,搜集有关产权证明,核实会计凭证,验证有关原始资料;

5、估算评估结果;

6、根据评估人员对资产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并估算评估价值;

7、撰写评估报告和评估说明1,并向委托方汇报,听取委托方队评估结果的意见

8、双方协商的结果进行必要的修改,经委托单位确认无误后,完成资产评估报告书初稿,在经内部三级复核签章后,向委托方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书。

八、评估结果:

1、重置价值的确定

重置价值=现行市场价格+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城市增容费

经查东北汽贸信息、网络“汽车之家”等资料可知,其全新车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为×××元;车辆购置税、验车上牌费、车船使用税、交强险、三角牌、灭火器、常规保险合计费用共104102元。故该车的重置价值为:

=90800+7760+500+480+950+140+4585

=105215(元)

2、成新率的确定

长春一汽大众产捷达cif型轿车(标配)一辆,发动机编号:71××××,车架号:07××××26,牌照号:吉aa××××,系205月购入使用,现实际运行七年。实际勘察,里程表标记7.5万公里,整车外观油漆无损,光泽无特大伤痕,车底架无扭曲拉伸痕迹:发动机运行正常,驾驶室内整洁无破损,门窗附件齐全,整车电路无发生故障发生,整车未曾大修,根据上述情况,采用年限法确定该车成新率: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8/(7+8)×100%=53%

3、评估结果

评估价值=重置价值×成新率=105215×55%=57868.25(元)

综上,该车评估价值57868.25元。

九、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1、需要说明的是,评估基准日期后事项可能影响评估结论。

2、截止评估报告提出日期,没有发现资产占有方存在其他任何重大事项。

3、如果存在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

4、若资产数量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评估价值进行相应调整。

5、若资产价格标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资产评估价值已产生了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十、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1、评估报告成立的假设条件: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不产生重大的变化,国家的政治经济政策无重大变化;企业将以现有的方式下继续经营,其经营范围、方式和决策程序上与现时基本上保持一致;无其它自然力和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发生,及不可预见的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本次评估目的的经济行为只有在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执行了相关的程序后,评估报告提供的评估结果才具有法律效力。

3、按现行规定,本评估结果有效期为一年,即从评估基准日起一年之内有效。评估目的在一年期内实现时,要以此结果为作价的依据,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评估。

4、本报告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评估目的使用和送交财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公司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1、本报告提出的评估结果在颇大程序上依赖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委托方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评估结论是本所专业人员依据评估程序得出的,但不对资产变现价值提供保证。

3、本次评估结论为委估车辆在评估基准日的可变现价值,未考虑是否存在违章罚款,欠税,欠费,滞纳金等因素。

4、本报告仅供委托方此次处理该车(吉aa××××)作参考,用于其它经济行为无效。

十二、附件:

1、关于长春经济开发区有偿转让捷达牌轿车的批示;

2、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3、委托人承诺函;

4、资产评估机构承诺函;

5、固定资产—车辆清查评估明细表;

6、车辆质量鉴定表;、

7、评估机构资格证书;

8、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

9、重置价值的确定依据。

十三、说明:

1、本报告仅供委托方此次处理该车(吉aa××××)作参考,用于其他经济行为无效。

2、本报告评估结果的有效期为一年,即评估目的在基准日后的一年内实现时,要以评估结果作为低价或作价依据。超过一年需要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以上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此评估目的使用,用于其他经济行为无效。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以,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机构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级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

法定负责人:×××××注册资产评估师0510××××5

项目参与人:×××××××注册资产评估师0510××××6

项目审核人:×××××××注册资产评估师0510××××2

20××年05月30日

资产评估报告书pdf篇十五

根据资产评估有关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及其他一般公认的评估原则,我们对凤阳县维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委估范围内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必要的核实及查对,查阅了有关文件、资料,实施了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在此基础上,根据资产评估目的和委估资产的具体情况,由于凤阳县维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盈利状况较差,不具备采用收益法的条件,此次主要采用了资产基础法(成本法)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根据凤阳县维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各项资产及负债的构成,采用的具体评估方法如下:

(一)流动资产的评估

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预付账款,评估人员根据各项资产的具体情况,采取了相应的现场清查办法和评估方法,现将其简述如下:

1、货币资金的评估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

对于银行存款,评估人员采用不同币种分别计算的方法,按照凤阳县维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开户行提供的评估基准日201x年11月30日的银行对账单或收到的询证函,对公司拥有的不同币种的银行存款余额进行核实,对于银行对账单与公司银行存款日记账之间存在的未达账项,在逐笔了解核实的情况下,由公司财务人员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在确定了公司财务账户与开户银行账户两者金额调整一致的情况下,最终按照公司财务账户余额确定银行存款评估值。

公司账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账面余额调节公式如下:

评估基准日公司账面余额+企业已付银行未付金额-企业已收银行未收金额=银行对账单账面余额+银行已付企业未付金额-银行已收企业未收金额。

2、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的评估,评估人员首先了解预付账款形成的原因,并与账务记录和会计报表进行核对,确认该项业务的真实性。

对于预付账款,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二)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

根据评估对象土地实际情况,并结合此次评估目的,土地使用权评估采用成本逼近法进行评估。

(三)负债的评估

纳入评估范围的负债为流动负债,其中流动负债为其他应付款;非流动负债为零。

对于负债,评估人员首先查询了企业的历史资料,调查负债形成的具体情况,重点分析欠款数额、欠款时间、欠款原因、欠款清理等情况,在核实了解基础上,对负债科目中金额较大的款项进行抽查核实并发放询证函,抽查核实主要通过核实项目的`往来款项和相关的合同、协议或原始凭证等资料对各项负债进行核对。在核对各项负债账账、账实一致基础上,以调整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资产评估报告书pdf篇十六

资产评估报告书【1】

资产评估报告书声明

1、本公司注册资产评估师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评估程序,提出本资产评估报告书,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评估人员与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之间无任何特殊利害关系。

3、本评估报告书及其评估结论是在委托方及被评估企业所提供的资料的基础上得出的;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及其评估结论,是委托方、被评估企业及相关当事方的责任;若因委托方及被评估企业提供的资料失实导致评估结果失真而引起的责任,不属于本评估机构及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范围。

4、本公司对市场情况的变化不承担任何责任,亦没有义务就评估基准日后发生的事项或情况修正我们的评估报告。

5、对于本评估报告中被评估资产的法律描述或法律事项(包括权属或负担性限制),本公司按准则要求只进行一般性的核实。

除在评估报告中已揭示事项以外,假定评估过程中所评估的权属为良好并可以在市场上进行交易;同时不涉及任何留置权,没有受侵犯或其他负担性限制。

6、评估报告使用者需重点关注本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对评估结论构成的影响。

张家界易程天下环保客运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湘资源评字第072号

湖南湘资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定向增发而涉及张家界易程天下环保客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2009年8月31日在持续经营前提下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工作。

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法定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企业进行了调查分析与询证,采用收益法对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

对委估企业股东全部权益在2009年8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资产评估结果如下:

张家界易程天下环保客运有限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2009年8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账面值为23,544.74万元,总负债账面值为10,270.33万元,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账面值为13,274.41万元,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按收益法评估的评估值为64,080.30万元,评估增值50,805.89万元,增值率382.74%。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本评估报告的有效期限为1年,自评估基准日2009年8月31日起,至年8月30日止。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如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及资产评估结果成立的各种假设和前提、正确评价资产评估结果,请报告使用者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张家界易程天下环保客运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书

湘资源评字【2009】第072号

一、绪言

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湘资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定向增发而涉及张家界易程天下环保客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2009年8月31日在持续经营前提下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工作。

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资产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二、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1、委托方简介

名称: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张家界市大庸桥月亮湾花园

法定代表人姓名:李智勇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公司类型: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允许的经济投资活动及旅游服务;政策允许的信息产业、高科技产业及国内贸易开发、经营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住宿、餐饮、休闲娱乐服务(限分支机构凭前置许可经营);日用百货、旅游纪念品、政策允许的农副产品销售;景区维护。

2、资产占有方简介

企业名称:张家界易程天下环保客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军地坪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

法人代表:李智勇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张家界易程天下环保客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客运公司)原名张家界景区环保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成立于年11月20日,是经张家界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以张计投[2001]175号文批准,由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张家界市武陵源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三家单位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308001000405,法定代表人李智勇,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其中: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75万元,占55%,张家界市武陵源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175万元,占35%,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出资50万元,占10%。

年5月30日,公司增资人民币800万元,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300万元,股权比例不变。

年5月24日经一届二次股东会会议决议,变更三方股东出资比例,变更后的出资比例为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1%、张家界市武陵源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30%、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19%。

年5月9日公司增资3700万元,注册资本5000万元,增资后股权比例不变。

年6月6日公司名称变更为“张家界易程天下环保客运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变更为:430800000002826。

公司主要经营:省际班车客运、市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县内班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县内包车客运(有效期至2009年03月20日);法律允许的旅游产业、环保产业、信息产业和高科技产业开发,政策允许经营的国内贸易业务。

环保客运公司下设高速客运事业部,另有控股子公司如下:张家界易程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张家界市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张家界景区旅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张家界易程高速客运有限公司,此外通过张家界易程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有控股子公司湖南易程天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子公司张家界易程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1月6日,是经张家界市外经贸[]1号文批准,由环保客运公司和台湾捷宇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两家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51%、49%,注册资本人民币210万元;公司主要经营:易程天下网及相关技术开发、配套服务;各类广告的策划、设计、代理、制作、发布和经营。

张家界市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4月6日,是由张家界旅游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张家界景区环保旅游客运有限公司两家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持投比例分别为99%、1%,注册资本人民币150万元;根据7月31日的股权转让协议,张家界景区环保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受让张家界旅游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99%的股权比例,变更后张家界景区环保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0%;公司主要经营: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出境旅游业务服务、旅游商品经营及景点、景区开发。

张家界易程高速客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月21日,是由环保客运公司和张家界市汽车运输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70%、30%,注册资本人民币400万元;公司主要经营:定线旅游客运、包车客运;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没有运营。

张家界景区旅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4月12日成立,是由环保客运公司和张家界景区环保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99%、1%,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公司主要经营:文化活动组织、交流与策划;互联网信息服务;设计、制作、发布户外广告、店堂广告;旅游产品销售;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没有运营。

通过子公司张家界易程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控股湖南易程天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9日,是由张家界易程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张家界易程天下环保客运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99%、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公司主要经营: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旅游商品销售。

该公司目前经营正常。

环保客运公司现有景区环保车203台、高档高速公路客运车7台,在职员工318人。

公司于2003年元月8日正式运营,几年来,张家界景区环保车安全营运3000多万公里,顺利完成了4000多万人次的游客运输任务。

环保客运公司先后通过了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国际环境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国际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环保客运公司重视企业硬件和软件建设,筹资3000多万元建立了对景区交通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控的gps卫星定位和实时监控调度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硬化和完善了50多公里景区道路和10多个候车站场,开通了“0744-5555555”的旅游服务热线和sos游客求助系统,积极倡导“服务游客、有求必应”的经营理念,关心关爱员工,重视党团建设和工青妇建设,营造了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截至2009年8月31日止,经审计后资产总额23,544.74万元,负债总额

10,270.33万元,净资产13,274.41万元;2009年1-8月营业收入11,965.36万元,净利润2,036.15万元。

三、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环保客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发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四、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张家界易程天下环保客运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为全部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等,

列表如下:

资产(负债)类型

帐面金额(单位:元)

流动资产

42,677,664.53

非流动资产

192,769,768.51

其中:固定资产

173,667,435.63

资产总计

235,447,433.04

流动负债

39,403,268.08

负债总计

102,703,268.08

净资产

132,744,164.96

部分车辆已抵押给中国银行张家界分行武陵源分理处,该公司的景区客运独家经营权已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张家界市分行和中国农业银行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支行,其他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产权均归资产占有方所有。

五、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评估人员经与委托方充分沟通后,根据本评估项目的评估目的等相关条件选取确定本次评估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本报告书所称“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仅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

评估结果系指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经济环境与市场状况以及其他评估师所依据的评估前提和假设条件没有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为满足评估目的而提出的价值估算成果,不能理解为评估对象价值实现的保证或承诺。

六、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09年8月31日。

1、本评估基准日是在保证与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会计报表的日期相吻合,并尽可能与评估目的实现日接近的前提下,经与委托方协商一致确定的。

资产评估报告书pdf篇十七

关于收购大同煤矿集团同煤电力工程有限公司50.76%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煤集团”)在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对证监会规范上市公司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承诺,公司拟以山西省国资委备案的净资产评估值为依据,收购同煤集团全资子公司大同煤矿集团电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煤能源”)持有的大同煤矿集团同煤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50.76%股权。

20xx年xx月20日,公司董事会第七届五次会议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记名投票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收购大同煤矿集团同煤电力工程有限公司50.76%股权的预案》。

同煤能源为公司控股股东同煤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文生元先生、胡耀飞先生、张玉军先生、王志军先生、王团维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股权收购事宜,已经20xx年4月25日召开的七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大同煤矿集团电力能源有限公司住所:大同市新平旺同煤大厦法定代表人:胡耀飞

经营范围:电厂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及经营;节能环保的电力新型材料、设备、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开发建设新能源、从事与电力产业相关的多种经营服务项目;相关产业投融资业务。

财务状况:截至20xx年10月30日,同煤能源资产总计2,188,500,366.51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42,667,220.38元;20xx年1-10月实现营业收入58,900,323.45元,利润总额-7,377,838.28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本次股权收购标的为同煤能源持有的工程公司50.76%股权。工程公司住所为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街40号,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电力设备调试、运行、检修及维护;电力工程设计、安装、施工;电力设备调试;电力试验;电力工程监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脱硫环保工程总承包、保温防腐工程施工;物资成套设备销售、租赁;科技环保项目开发;技术咨询服务等。

同煤能源持有的工程公司50.76%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工程公司不存在股东对其资金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对其股东进行担保、委托理财的情形。

2、股权设臵情况

同煤能源持有工程公司50.76%股权,公司持有工程公司49.24%股权。

3、审计情况

4、评估情况

公司委托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工程公司全部股权权益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2)评估对象:工程公司50.76%股东权益(3)评估范围:工程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4)评估价值类型:市场价值(5)评估基准日:20xx年4月30日(6)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收益法评估结果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7)评估结论:

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8,265.15万元,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9,万元,两者相差900.98万元,差异率为10.90%。

资产基础法评估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价值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收益法是从决定资产现行公平市场价值的基本依据——资产的预期获利能力的角度评价资产。两者的区别是收益法考虑了企业的商誉、管理团队、客户等无形资产的价值。因此两者出现差异是正常的。

工程公司业务服务单位主要为集团内部单位,全国范围内市场占有率较小,其生产经营受集团内部单位影响较大,对于企业未来年度发展的情况,企业领导层也未做出明确规划。在收益法评估中对未来经营预测与实际可能出现偏差,因此企业的盈利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根据谨慎性原则,本次对工程公司评估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经评估,工程公司50.76%股东权益价值为4,652.73万元。

5、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工程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标的公司近三年评估、转让及增资情况

(1)20xx年9月,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投集团”)与同煤集团签署了《国有股权转让合同》。按照上述合同约定,中电投集团将其持有的工程公司50.76%股权协议转让给同煤集团。20xx年xx月26日,工程公司办理了工商(股东)档案变更登记,中电投集团持有的50.76%股权变更为同煤集团持有。

本次股权转让,以20xx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经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于20xx年xx月14日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天兴评报字(20xx)第762-6号)。此次股权转让与公司本次收购工程公司股权资产评估结果对比如下:

上表所列示两次基准日净资产账面值及评估值差异为-365.10万元,差异率为-3.83%,主要是工程公司持续经营且经营状况也较为稳定。

(2)20xx年6月9日,同煤集团召开党政联席会会议,决定将工程公司50.76%股权划转给全资子公司同煤能源。20xx年7月底,工程公司办理了工商(股东)档案变更登记,同煤集团持有的50.76%股权变更为同煤能源持有。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此次股权划转给同煤能源,工程公司无需进行资产评估。

本次关联交易以经山西省国资委备案的净资产评估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公允原则确定收购价格。

公司本次收购工程公司50.76%股权的价格为人民币4,652.73万元。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甲方):大同煤矿集团电力能源有公司受让方(乙方):xx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一)标的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的标的股权为甲方持有的大同煤矿集团同煤电力工程有限公司50.76%股权。

(二)转让方式、转让价格及确定依据1、本次股权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

2、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以山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上述拟转让标的的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为准。

(三)标的股权的交割事项

1、甲方应在本合同开始实施之日起10日内将标的企业相关的权属及资质证书、印章及公司全部档案资料、财产相关凭证等全部纸质版、电子版或以其他形式为载体的资料移交给乙方并对乙方进行交接解释及说明。

2、甲方对其移交的上述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所提供资料与对应的标的股权一致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虚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应协商配合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山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的国有产权审批手续,确保全部国资审批及确认手续合法有效;此外,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国有产权变更登记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4、标的股权自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毕后转移至乙方。(四)转让涉及的有关税费的负担

在本合同项下标的股权交易过程中,转让方和受让方依法各自承担其应承担的各项税费。

(五)合同的生效及实施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或其各自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后成立,自下列条件成就时生效并实施:

1、本次股权转让标的股权事项获得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2、本次股权转让标的股权事项获得乙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股权转让标的股权事项获得甲方股东会审议批准。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说明

本次股权收购,不涉及职工安臵。工程公司与现有职工的劳动关系不因股权转让行为发生变化,双方仍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约束下履行权利和义务。

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在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工程公司为公司提供设备的

检修服务。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工程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减少和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工程公司的企业运行效率。

八、20xx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况

20xx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方未发生关联交易。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xx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xx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文件,对《关于收购大同煤矿集团同煤电力工程有限公司50.76%股权的预案》发表了如下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如获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收购大同煤矿集团同煤电力工程有限公司50.76%股权,

是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履行

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的行为,本次收购完成后,工程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收购有利于减少和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工程公司的企业运行效率。20xx年xx月20日,公司第七届五次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并获得通过,关联董事文生元、胡耀飞、张玉军、王志军、王团维回避表决。上述交易事项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本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一次、五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第七届二次监事会决议;

3、xx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xx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7、《国有股权转让合同》。

xxx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xx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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