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粮库保管费标准篇一
寄存人: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保管物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保管物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保管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保管物交付的方法:保管物在交付保管时,保管人应当验收,确认有无损坏,并当面记录。寄存人在提取保管物品时,应该当面检查,是否符合原样。
五、保管责任:
1.保管物在保管期间发生的损坏,由保管人员负赔偿责任;
2.寄存人隐瞒保管物自身的缺陷,导致保管期间发生损坏,由寄存人承担责任;
六、保管费用及付款办法:
1.在保管物交付保管时,寄存人应先行交付保管费用的____%;
2.在保管期满,寄存人提取保管物时,应交付其余保管费用;
3.保管费总额为:
4.保管费用一律以现金交付。
七、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事项
保管人名称:寄存人名称(姓名):
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粮库保管费标准篇二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库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代保管场地及用途
甲方提供场地(5号仓库)用于为甲方储存卷烟。
二、租赁时间
甲方提供5号仓库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乙方书面通知甲方终止该协议止。
三、代保管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
甲方提供5号仓库代保管费用为每月9000元,代保管费用按月交纳,不足一月的按一月计算。乙方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逾期须向甲方支付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乙方交纳的代保管费用甲方应提供正规发票。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在代保管期间,甲方应确保仓库及场地附属设施安全。
(二)在乙方合同期间,甲方不得将代保管场地重复租赁给第三方。
(三)在代保管期间,乙方人员在保管场所作业,应佩带工作证,乙方工作车辆应规范停放,不得影响正常的库内秩序。服从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统一安排进行,不得因单方原因对甲方上述工作造成影响或损失。
(四)乙方对保管场所进行必要装修、加固、改造或增加设施设备时,需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仓库设施整体结构。
(五)乙方因生产或办公需要所产生的电费按表计费,甲方按原动力电计价标准,据实核收。
(六)乙方存储于代保管场所的物资收发及仓库内消防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安全工作由乙方自行聘请保安负责,如有损失,均与甲方无关。
(七)合同期间,甲方应保证库房房顶无漏水,若有漏水现象,甲方应及时处理,保证乙方卷烟安全。
(八)合同期间,甲方不得随意停水、停电,应保障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九)合同期间,甲方应要求内部人员遵守乙方的作业和安全规定,不得擅自参观、进入仓库,不得干扰乙方经营生产。
五、合同的解除及续签
(一)乙方不得利用保管场地进行保管用途以外的违法活动。
(二)甲乙双方因政策性因素不能继续履行协议,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
(三)合同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保管场地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使用该场地,可提前1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10日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使用,则续签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备优先续租权。
六、因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严重妨碍双方或一方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事件或现象,如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和政府行为导致出租场地毁损或物资损失,导致双方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
(一)所有与合同履行有关的争议均需由双方友好协商,调解解决。
(二)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或调解无效,则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八、附则
(一)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合同。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合同或以附件的形式对本合同的有关问题做出补充、说明、解释,本合同的补充合同和附件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和附件为准。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两份,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授权委托代表:__________ 授权委托代表: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年月日 签字日期:__________年月日
粮库保管费标准篇三
甲方(保管人):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乙方(寄存人):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保管物
保管物名称:___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
价值:____________
第二条保管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保管费
1、保管费标准:元/日;
保管费合计:元。
2、支付时间:双方确认为下列第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保管费;
领取保管物之时支付全部保管费;
其它:
3、如乙方到期仍未领回保管物的,则期满后的保管费按本合同约定的保管费标准的%计算。逾期保管费于领取保管物之时支付。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4、甲方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
5、发票:甲方应为乙方开具正规发票。
第四条保管措施
1、保管场所:
2、保管措施说明:
第五条交付
乙方交付保管物时,甲方应当验收,并给付保管凭证。
甲方签署的保管凭证作为甲方收到保管物的凭证;本协议的签署不视为甲方收到保管物。
第六条转委托
双方确认为下列第种方式:
1、甲方不能将保管物转交他人保管。
2、甲方可以将保管物交由他人保管;同时不影响甲方作为保管人的义务与责任。
3、甲方可将保管物交由保管;同时不影响甲方作为保管人的义务与责任。,
第七条领取保管物方式
1、双方确认,保管方式为下列第种:
任何人持保管凭证可领回保管物;
乙方本人或本单位盖章的授权领回保管物。
2、如甲方有要求,领回保管物时应进行签收。
3、如领回的保管物受损,乙方应在下列第种方式约定的期限内通知甲方:
领回保管物当时;
领回保管物天内。
超过上述期限的,视为保管物未受损害。
第八条提前领取
如乙方提前领取保管物的,则保管费按如下第种方式结算:
按实际保管期限,根据本协议约定的保管费标准,据实结算。
即使乙方提前领回,乙方仍应按本协议的约定支付全额的保管费。
按实际保管期限,根据本协议约定的保管费标准,据实结算;同时,乙方应按剩余未履行部分期限对应的保管费用的%向甲方赔偿损失。
第九条逾期未领处理
如乙方到期后超过天仍未领回保管物的,则甲方有权按如下第种方式处置:
通知乙方,如乙方在通知后天内仍未前来领回保管物的,则视为乙方放弃保管物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转让、抛弃保管物;
此时视为乙方放弃保管物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转让、抛弃保管物;
甲方按本条约定处理后,乙方无权向甲方要求赔偿损失或归还保管物,且仍应按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向甲方支付保管费,至本协议约定的保管期限到期之日为止。双方另有协议的,按另外的协议处理。
第十条留置
乙方未向甲方支付保管费或本协议约定的其它款项时,甲方(可以/不能)留置保管物。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时支付保管费及约定的其它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未付金额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支付保管费及约定的其它费用。
2、甲方未能及时归还保管物的,每逾期一天,应按保管物价值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归还保管物。
3、根据本协议约定,双方互负已经到期的付款义务的,可以要求相应抵扣。
4、甲方再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得也不许可他人使用保管物,否则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保管物灭失赔偿
保管物毁损/灭失时,甲方应按如下第种方式赔偿:
双方同意,甲方支付的赔偿金额不超过元(但甲方故意造成损失时除外),于确定毁损/丢失或不能归还之日内支付;
双方同意,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保管价值的%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于确定毁损/丢失或不能归还之日起五日内支付。
如果甲方在乙方要求领回或合同到期后十天内仍不能归还,则视为已经“确定毁损/丢失或不能归还”;保管物的主要功能无法正常使用时,视为“确定毁损”。
甲方按本款约定赔偿的,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其它违约金;但是甲方逾期支付赔偿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未付金额的0.1%向乙方另行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市区(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时成立。
2、补充约定:
本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收取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