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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书记作文550字 窃书记作文初中篇一
我是个爱书如命之人。自从读小学起,就爱上了阅读,一发不可收拾。走路时看,睡在床上时也看,总之,一有时间就是看书,有时借到一本书,会一夜不睡把书看完。
爱读书,自然也总想拥有自己喜欢的书。因为家贫,买书总是一种奢望,每当看到一本自己想拥有的书而又没钱购买时,那种失望的心情总是难以言表。于是,在我前半生中,就有了那一次不光彩的窃书经历。
那是1994年的一天下午,当时我在邻县就读师范,放学后,我像往常一样又到街上的书摊窃读。来到街上,走近书摊,在搜寻过程中,我眼前一亮,看到了一本新出版的《唐诗三百首》,这正是我心里一直想拥有的.一本古名诗集。“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呤。”我也想熟读,也想学作呤作文。没有唐诗集,怎么去熟读呢?只有自己拥有,才能随时朗读,才能慢慢体会,拥有这本书就成了我的一个心愿。那天看到,心中甚是高兴,就想把它买下来。可是,身上已弹尽粮绝,连生活费都没有了。买,又身无分文,不买,又怕错过机会。怎么办呢?我拿着书左翻右翻,拿起来放回去;放回去又拿起来,十分不舍。思来想去,什么办法也没有,于是,心中一个念头出现:没钱买就过偷。对,过偷,在心中打定主意。主意打定后,趁着人多的时候,逮着摊主忙找钱退人之际,我以最快的速度把书塞进了衣服里面,一调头,在心跳加快中飞快逃向学校。一路上心嘣嘣直跳,总担心后面有人追来,但却不敢回头看。直到回到了学校的寝室里,在床底下把书藏好,过了很久没见有人追来,心才慢慢平静下来。就这样,平生做了件不光彩的偷盗之事,把那本《唐诗三百首》窃为己有。
我爱书,虽然鲁迅说过:"读书人偷书不算窃",但在内心里总是觉得不那么光彩,毕竟是真真实实地偷了嘛,这不就是贼吗?虽然我拥有了我梦寐以求的《唐诗三百首》,但来路毕竟不光彩,是以不正当的手段拥有的。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窃过书,当过贼,但却依然窃读。
如今,自己参加了工作,领到了薪水,再也不用窃书了,但那次不光彩的窃经历,总是时时浮现在脑海里,让人难以忘记,惭愧不已。
窃书记作文550字 窃书记作文初中篇二
转过街角,看见饭店的招牌,闻见炒菜的香味,听见锅勺敲打的的声音,我放慢了脚步。放学后急忽忽地从赶到这里,目的地可不是饭店,而是紧邻它的一家书店。
我边走边想:“昨天读到什么地方了?那本书放在哪里?左边第三排,不错……”走到门口,便看见书店里仍像往日一样挤满了顾客。我可以安心了。但我又担忧那本书会不会卖光,因为一连几天都看见有人买,昨天好像只剩下一两本了。
我跨进店门,暗喜没人注意。我踮着脚尖,从大人的腋下钻过去。哟,把短头发弄乱了,没关系,我总算挤到里边来了。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我的眼睛急切地寻找,却找不到那本书。从头来,再找一遍。啊!它在这里,原来不在昨天的地方了。
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
我害怕被书店老板发现,每当我觉得当时的环境已不适宜再读下去的时候,我会知趣地放下书走出去,再走进另一家。有时,一本书要到几家书店才能读完。
我喜欢到顾客多的书店,因为那样不会被人注意。进来看书的人虽然很多,但是像我这样常常光顾而从不购买的,恐怕没有。因此我要把自己隐藏起来。有时我会贴在一个大人的身边,仿佛我是他的小妹妹或小女儿。
最令人开心的是下雨天,越是倾盆大雨我越高兴,因为那时我便有充足的理由在书店待下去。就像在屋檐下躲雨,你总不好意思赶我走吧?我有时还要装着皱起眉头,不时望着街心,好像说:“这雨,害得我回不去了。”其实,我的心里却高兴地喊着:“大些!再大些!”
当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时,我已饿得饥肠辘辘,那时我也不免要做白日梦:如果口袋里有钱该多好!去吃一碗热热的面条,回到这里时,已经有人给摆上一张沙发,坐上去舒舒服服地接着看。我的腿真酸哪,不得不交替着用一条腿支撑着,有时又靠在书柜旁,以求暂时的休息。
每当书店的日光灯忽地亮起来,我才发觉已经站在这里读了两个多钟头了。我合上书,嗯了一口唾沫,好像把所有的智慧都吞下去了,然后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架。
我低着头走出书店,脚站得有些麻木,我却浑身轻松。这时,我总会想起国文老师鼓励我们的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