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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工作规划 药品工作计划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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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药品工作计划范文
药品采购工作计划
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计划
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作计划
200*年,我们将医药销售市场打开新的思路,在保证医药品安全合格的基础上,罗列出以下销售计划和目标。
200*年医药销售工作计划销售70万盒,力争100万盒,需要对市场问题进行必要的分析,对进行更细致的划分,并进行必要的工作指导和要求。
目前在全国基本上进行了点的销售网络建设,但因为零售价格过低,18.00元/盒,平均销售价格在11.74元,共货价格在3—3.60元,相当于19 —23扣,部分地区的零售价格在17.10元/盒,因为为新品牌,需要进行大量的开发工作,而折合到单位盒的利润空间过小,造成了代理商业或业务员不愿意投入而没有进行必要的市场拓展.
经过与业务员的大量沟通,业务员缺乏对公司的信赖,主要原因是公司管理表面简单,实际复杂,加上地区经理的感情及不合适的沟通措辞其他相关因素,造成了心理上的压力,害怕投入后市场进行新的划分、或市场的失控,造成冲货、窜货的发生,不愿意进行市场投入,将变为情感的销售,实际上,因为低利润的原因,这样的情况将可能持续到每个市场的润利润在10000以后才有所改变。
如果强制性的进行市场的划分,因为公司没有进行必要的投入、更没有工资、费用的支持,加上产品的单一、目前利润很少,并没有让业务员形成对公司的依赖、销售代表对公司也没有无忠实度,势必造成市场竞争的混乱,相互的恶意竞争,不仅不能拓展市场,更可能会使市场畏缩。
所有经营活动必须有一个统一的营销模式,而不是所谓的放任自流,凭借代理商的主观能动性去把握和操作市场,因为产品价格定位、产品用途的定位、同类产品的竞争分析等综合因素的考虑,更不可能期望于业务员替换单盒利润空间大的某个产品,事实上也是如此,与我来公司的前提出的以0tc、以农村市场为目标市场的市场销售定位为主、以会议营销实现网络的组建和管理,迅速提高市场的占有率。而依据业务员的自觉性来任其发展,公司只能听凭市场的自然发展,失去主动性。
到目前为止,公司对市场支持工作基本上为0,而所有新产品进行市场开拓期,没有哪个企业没有进行市场的适当投入,因为目前医药市场的相对透明,市场开拓费用的逐步增加,销售代表在考虑风险的同时,更在考虑资金投入的收益和产出比例,如果在相同投入、而产出比例悬殊过大,代表对其的忠实度也过底。而比较成功的企业无疑在新产品进入市场前期进行必要的支持与投入。
新业务员及绝大部分业务员对公司管理存在较大的怀疑,几乎所有人的感觉是企业没有实力、没有中外合资企业的基本管理流程,甚至彼此感觉缺乏信任、没有安全感。
企业发展的三大要素之一是人力资本的充分发挥、组织行为的绝对统一、企业文化对员工的吸引及绝对的凝聚力。
管理的绝对公平和公正、信息反馈的处理速度和能力的机制的健全。而目前公司在管理问题上基本还是凭借主观的臆断而处理问题。
根据以上实际情况,为了保证企业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各智能部门的能动性、提高销售代表对企业的依赖性和忠实度,对xx年工作做出如下药品销售工作计划和安排:
目前市场基本上实现了布点的完成工作,通过近半年的彼此磨合与考察,对目前所有人员的资性程度应该得到认可,为了绝对回避风险,企业应该确定其管理的主要地位,然后适当进行必要的诱导和支持,进行市场的拓展和网络建设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 北京、天津
下半年销售任务:52800盒、 实际回款45600盒 公司铺底 7200盒
2、 上海
建议:公司必须进行市场的投入,对上海实行单独的操作模式,实行底薪加提成的薪金制度,作为公司的长线投资市场。
3、 重庆
其从事新药推广时间短,地区管理经验不足,但为人勤奋,经济能力弱,可能会扣押业务代表的工资、费用,挫伤业务代表的积极性。根据以往的工作经历,喜欢冲货、窜货。
市场要求:必须保证有1000个以上终端,对目前的市场进行必要的摸底,然后要求招聘招商。注意了解货物流向。
下半年销售任务:37200盒 实际回款:30000盒 公司铺底:7200盒
4、 黑龙江
5、 辽宁
有较长时间的otc操作管理经验,市场熟悉,但辽宁市场混乱,尤其是otc竞争激烈,一般要店促销人员很多,费用过大,需要提醒向农村市场转移。
年度销售工作计划的下半年销售任务:36000盒 实际回款28800盒 公司铺底7200盒
6、 河北
能力强、但缺乏动力
要求开发:石家庄 唐山 秦皇岛、邢台 保定 等9个地区
7、 河南
要求开发17个地区中的10个地区
8、 湖北
要求下半年继续召开会议,进行农村推广
9、 湖南
进行协助招商。
10、 广东
要求开发广东21个地区中的15个地区,市场大、扣率低、进店费用高,必须进行必要的支持和让利,可以送其他药品的办法
11、 广西
要求开发otc市场,
12、浙江
浙江市场大、扣率低、进店费用高,必须进行必要的支持和让利,可以送其他药品的办法
13、 江苏
市场大、扣率低、进店费用高,必须进行必要的支持和让利,可以送其他药品的办法
14、 安徽
15、 福建
报纸招聘
16、 江西
报纸招聘
17、 山东
确定唯一的总代理,总负责制度,进行必要的市场协助划分。
18、 四川
19、 贵州
20、 云南
协助招聘
21、 陕西
报纸招聘
22、 新疆
根据目前市场情况,应该确立以目前地区经理为主要负责人、网络拓展的基础的整体思想,仍然将市场定位在otc及农村市场上,必须加强对市场网络组建的要求,保障点面的结合工作。
1、 为了保护好市场,扩大铺底范围,加大对商业的管理工作,年底需要完成70万盒的销售回款,对市场铺底必须达到110万盒
2、 在8月底前,要求全部代表进行必要的招商、招聘工作,要求在当地招聘,费用控制在内,公司用货物支持,对不能配合的地区经理资格。对招商业成功的地区实行奖励,凡新开发的地区,一次性销售5件以上,给予1件的奖励。
公司应该形成规范的管理,绝对避免给业务员造成管理混乱、动荡的错觉,明确一切销售活动都是为公司发展的观念,树立管理者的威信,明确目前是市场开发阶段,业务员并非能赚取多少利润的现状,让业务员全心投入;指定公司以otc、会议推广销售的网络组建模式,再实现适当的微调,而不是放任自流。
要求公司做好如下的工作:
所有销售都是为公司服务,所有员工都是企业的资源,销售活动是为企业发展服务。无论销售公司的什么产品,都是属于公司。而全部的网络、人员本身就是公司的资源,应该充分利用此资源,进行整体营销售及管理。
成都既然已经成立了营销售中心,应该将整个业务转移到成都,所有
合同
的管理、合同的审查、货款的催收、商业档案收集及管理、发货的确定等等,乐山只能作为特殊合同的审批、和后勤保障工作。没有哪个企业销售中心根本不知道详细的发货情况、销售情况、回款情况的,这无论对市场的信息反馈还是市场控制都不利,营销中心对市场的决策主要信息来源为各种销售数据,如果失去这些数据,营销中心失去意义。
因此,具体要求为:
1、 成都的智能:
负责全部的销售工作,乐山应该将全部的信息反馈直接转交到成都,成都进行必要的信息处理,而不是出现许多乐山事先进行处理、处理不下来后再让成都处理的局面,让业务员失去对企业的信任度。
2、 乐山的智能;
提供每天的销售信息,发货、回款信息,应该严格管理,对重大合同实现审批。只能作为后勤保障和问题的最终决断处理。
1、 召开一次全国地区经理会议,规定统一的市场运做模式,加强业务员对企业的信心,提高对企业的凝聚能力。
2、 要求对市场进行细分、进行招商、招聘,费用有公司采取用药品冲抵的方法,减少公司现金的支出。
3、 继续加大对市场的保护,要求统一销售价格。加大对市场的支持力度。
4、 加强对合同和商业的管理。
2018年药品工作计划范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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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家局《关于加强药品零售经营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市[]496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的日常监管,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使全区的药品流通秩序进一步规范,以确保公众的用药安全。
全区范围内的所有药品零售企业。
对全区药品零售企业的人员资质、药品进货、验收、陈列与储存和销售等环节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处方药凭处方销售执行情况、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摆放、专有标识的规范、处方审核制度的落实、驻店药师配备在职在岗、是否存在违规经营零售药店禁止经营的药品、是否存在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情况、是否违规发布药品广告情况等。
此次检查要与分局日常监管工作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分局重点问题企业日常监管相结合;二是与零售药店的gsp跟踪检查相结合;三是信用检查相结合;四是与以往检查发现的问题企业整改复查相结合。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全市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x食药监稽[]8号)文件精神,按下列处理意见进行查处。
1、严禁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禁止药品供应商以任何形式进驻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或代销自己的产品。非本药店零售企业的正式销售员,不得在店内销售药品,不得从事药品宣传或推销活动。违反规定的,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查处。
2、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向合法的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购进。检查采购渠道是否合法,有无从“挂靠”、“过票”的个人(或无证的单位)等非法渠道购入药品。如发现从非法渠道进货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条查处。
3、药品零售企业在采购药品时必须按照规定索娶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当开具标明供货单位名称、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数量、价格等内容)。如发现未按照规定索娶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销售凭证,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查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4、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依法对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记录,未经验收不得上柜陈列和销售.购销记录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销)货单位、购(销)货数量、购销价格、购(销)货日期。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对购进的药品逐批验收、记录。上柜陈列及入库储存的药品没有验收记录的、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5、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备相应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证的药学技术人员;药学技术人员必须按照省人事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规定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完成规定学分方可从业;从事医用商品营业员、保管员等16个工种的人员必须持有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上岗证书。违反规定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经查处。同时、分局将对目前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技术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开展一次清理工作,进行重新登记。
6、药品零售企业必须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检查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按规定销售药品;检查留存的处方是否与销售量一致。违法规定的,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检查处方是否经过药师审方及签名;登记销售的处方药是否与销售量一致,登记内容是否符合要求,违法规定的,按《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查处。
7、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技术服务人员应当向消费者正确介绍药品性能、用途、禁忌及注意事项等,不得夸大药品疗效,不得将非药品以药品名义向消费者介绍和推荐。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处方药的,要求至少一名药师在职在岗,要是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查处:责令限期改正,给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药品时,应当开具标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等内容的销售凭证。违反规定的,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8、药品零售企业经营非药品时,必须设非药品专售区域,将药品与非药品明显隔离销售,并设有明显的非药品区域标志。非药品销售柜组应标志提醒,非药品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迹清晰。不得将非药品与药品放在一个区域内销售。
9、药品零售企业要严格执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悬挂或向消费者发放未经审批或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广告宣传。违反规定的,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10、在检查过程中,对不符合《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定规定》、《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必须依法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专项检查从xx年7月23日起至10月31日止。分三个阶段开展。
1、准备部署阶段(7月23日-8月27日):根据市局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和工作重点,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
2、组织实施阶段(7月28日-10月26日):根据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检查工作。
3、检查总结阶段(8月27日-10月31日):对辖区内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将专项检查的情况、发现的问题及查处的结果进行汇总,并将总结材料上报市局稽查处。
2018年药品工作计划范文(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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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适应改革促进发展的关键之年。今年工作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六中全会和国家、省、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总揽全局,以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中心任务,更新思想观念,理顺工作关系,适应改革发展需求,创新监管机制,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规范经营使用秩序和执法行为,推动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和谐作出新的贡献。
一、关于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工作
(一)做好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检查验收工作
对照创建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标准,认真组织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集中力量进行整改,完善工作档案,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在有关部门自查自纠基础上,牵头组织创建活动综合评定工作,对综合评定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确保今年6月我县创建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顺利通过省局检查验收。
(二)狠抓药械经营秩序
1.依法打击各种无证经营药械行为。对县城、乡镇百货批发部和各乡镇集市百货店无证经营药械行为进行整顿。
2.依法查处持证药械经营企业超范围经营药械行为。对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企业超方式、超范围等违法经营活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打击超范围经营生物制品和医疗器械行为,并依法进行查处。
3.进一步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购进渠道管理。对不按《药品管理法》第十七、三十四条规定进购药品,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从不具有gmp认证证书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或不具有中药饮片经营资质的批发企业购进饮片行为进行整顿。
4.强化城乡集贸市场的监管。加大对城乡集贸市场中草药摊点整顿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经营中药饮片、非食药同源中药的行为;打击经营自配药酒、擅自改变药品性状制剂的行为;对元马镇、黄瓜园镇经营毒性中药材—草乌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5.强化gsp执行力度,积极开展gsp跟踪检查。4月前,督促未通过gsp现场检查认证企业完成现场筹备和申报工作。在5至10月期间,完成辖区内gsp跟踪检查,现场重点为:进货渠道、药品进货检查验收;药品陈列摆放;药品检查养护;单轨制处方药管理;人员健康检查;重要档案建立等环节。在10月下旬至12月上旬期间,随机抽取部分企业进行复查。
6.进一步加强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加强对驻店药师是否在职在岗监管;加大对违规销售处方药的查处力度,尤其是要加强对高风险类处方药如注射剂、抗生素及毒副作用较大或禁忌症较多的处方药销售的监管工作。
7.加强对加盟门店的监管。加大对加盟连锁店的监督检查,要求加盟门店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建立药品检查验收记录。重点打击从非加盟企业配送中心进购药品行为,杜绝加而不盟、连而不锁的情况,规范加盟连锁药店的经营行为。
8.进一步加强对经营高风险医疗器械产品的监管。对一次性使用输液器、注射器、助听器和隐形眼镜等产品进行监督检查,重点规范供货方资质,产品合法性审核和质量检查验收。
9.加大药械从业人员培训力度。通过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班、市场稽查等形式,大力宣传和讲解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增强药品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树立企业是第一责任人意识。
10.加强对免费体验类经营企业的监管。检查企业是否擅自更改场所和超范围经营,对夸大宣传误导、诱骗消费者的,进行明查暗防,并依法处置。
11. 加强对成人用品店经营的医疗器械的购货渠道、产品的合法性及其质量等的监管。
(三)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械管理
1.加强医疗机构日常监管。对医疗机构药械进购进行规范,重点对医疗机构执行供货方资质和药品合法性审核进行检查;强化药械储存、养护和过期药械处置监管;同时,加强对乡镇医疗机构注射室、手术清创室的药械管理。
2.继续推进规范化药房建设,规范药械管理。深入实施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工作,完成乡镇卫生院的规范药房建设,按检查评定标准的要求,规范药品购进、验收、储存、使用等行为;继续深入抓好《云南省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试行)》 在的贯彻落实情况,督促医疗机构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有关医疗器械采购、存储、使用等环节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规范医疗机构器械使用行为。
3.继续强化高风险医疗药械监管。对血液制品、一次性使用输液器、注射器、骨科植入器械、心脏起博器、各类植入支架、宫内节育器、体外诊断试剂、口腔科及眼科器械等高风险医疗器械产品进行重点监管。按法律规定,督促医疗机构实行购进、使用实行登记管理,建立购进、使用档案,确保每一个产品来源清楚,去向明了,追溯有力。
4.加强特殊药品监管。每季度对使用特殊药品的18家医疗机构进行1次以上的检查。重点对医疗机构执行《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第八章“特殊药品管理”情况。
5.加强对疫苗、生物制品监管,积极开展诊断试剂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医疗机构疫苗、生物制品的购进渠道,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以及运输和存储设施设备配置及冷链运行状况的监控和记录等。3至6月期间,开展诊断试剂专项检查,对医疗机构诊断试剂购进、贮存和过期试剂的处理。
6.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督。加强对基本药物配送和使用监督检查,每年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常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存在的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查处。根据上级要求对基本药物进行监督抽验验;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及时上报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病例报告。
(四)巩固和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
加强与专柜承建企业的合作与沟通,在确保供应网履盖率的前提下,探索科学有效的供应网点数。加强对农村药品“两网”配送企业和非处方药专柜的监管,每年监督检查不少于 1 次。对“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 重新进行聘用。
(五)整顿规范村卫生所(室)及个体诊所
1.加强对村卫生所(室)及个体诊所的日常监管。进一步推进村卫生所(室)及个体诊所开展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工作,按检查评定标准的要求,监督、指导医疗机构规范药品的购进、验收、储存、使用等行为,及时完成监督、指导工作。
2.督促村卫生所(室)及个体诊所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有关医疗器械采购、存储、使用等环节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
(六)加强技术监督,提高监管效能
坚持“靶向抽验”原则,明确专人负责抽验工作,完成上级安排的抽验工作任务,确保抽验不合格率达到预定的目标。
(七)继续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工作
建立健全药械广告登记、监测管理,指定专人以定期、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的媒体、药械经营企业发布、悬挂、张贴或散发的各类药械广告的行为进行监测,重点对药品零售企业店堂广告的监管和查处。根据省州局安排,及时对违法广告品种依法采取产品下架、暂停销售等行政强制措施。
(八)进一步推进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根据《楚雄州药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标准(试行)》,12月15日前,根据全年监管和监督检查情况,开展药械经营企业开展信用等级认定工作,督促帮助企业提高自律和诚信意识。
二、关于食品安全工作
(一)开展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围绕云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各项指标,按照分类指导与分级联创相结合、分步推进与重点突破原则,以学校食堂、餐饮一条街、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为重点,创新监管机制,落实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经营行为。力争到,建成2条或2条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10个或10个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全面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在职能移交之前,继续履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能职责。认真组织开展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全县食品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
(三)认真开展《食品安全法》以及餐饮服务监管相关知识培训,准确理解和掌握食品安全法赋予的新职能,担负起餐饮监管的新职能。同时,认真开展对监管相对人的相关培训和宣传教育,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
(四)加大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力度,继续推进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农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广大农民群众饮食安全。
(五)积极做好餐饮消费服务环节监管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有效实施对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学习掌握餐饮服务许可受理程序,做好餐饮服务许可受理准备工作。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规范餐饮服务许可工作。
(六)在机构改革完成、餐饮监管人员到位后,组织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餐饮服务无证经营行为,重点整顿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小型餐饮单位,依法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违法行为,开展熟食卤味、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检查,严厉打击在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规范餐饮消费市场秩序。
(七)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和发布工作,提高信息的质量,定期发布辖区内食品安全信息公告,引导公众安全合理消费。
三、关于行政管理和能力建设工作
(一)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全局职工的综合素质
1.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中心组理论学习每季度组织一次学习活动;全年召开民主生活会不少于1次,民主生活会上要结合自身实际,实事求是地总结和反思自己的工作,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寻找差距,查摆问题,深入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研究整改意见和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
规章制度
,健全规范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制度,实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2.继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业务素质和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充分利用星期五集中学习日加强对全局职工的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培训,制定培训教育计划,建立培训档案。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反腐倡廉工作力度
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逐步健全和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强化教育在反腐倡廉的基础作用,加强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防微杜渐,从思想上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积极探索党风廉政行政效能监察规则,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干部管理、财务管理、机关事务管理、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廉政勤政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作风建设,确保政令畅通,增强服务意识
1.加强班子团结,发挥班子整体效能。在上级主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班子的“龙头”作用,通过抓班子,带队伍,形成整体合力,推动各项工作。
2.坚持民主集中原则,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人事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较大额经费的开支,必须经过集体研究决策,严格操作程序。
(四)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结合我县和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拟定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普法依法治县第二个五年规划(—),以及各年度、各块工作计划。
2.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具体要求,将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指标分解落实到各有关科室,并组织检查指导,促进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3.贯彻执法监督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执法监督制度,加强执法督查,严格责任追究,树立公正、文明、规范的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形象。
4.认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加强行政处罚案卷的立卷归档工作,对监管工作中的有关监督检查记录、材料、执法文书及时按要求立卷归档,根据县政府要求,继续开展内部自查和执法案卷评查,迎接县政府法制办和省、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检查考核。
5.认真做好听证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规范行政执法听证程序,对依法应当听证或者本局认为需要听证的,以及重大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依法要求听证的,组织听证。
(五)学法普法,提高干部职工法制观念
1.加强法制建设,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法律的能力,加强对法律精神的理解,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将干部职工一般性学习、应用法律知识,上升为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法治实践,贯彻到议事、决事、管理、自律和领导工作的每个环节、每项具体工作中去,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2.打造法治部门,提高食药监干部素质。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履行食药监职责、依法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主要内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做好:一是在加大法律知识的运用和实施力度,深入践行执法上下功夫。二是在食品药品监管实践的过程中,注重普及法律知识,增强监管对象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强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宣传力度,坚持勤政为民、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树立科学严谨、依法行政的思想理念。
3.普法培训教育工作具体安排。
1月学习及考试内容:《食品安全法》
2月学习及考试内容《药品管理法》
3月学习及考试内容《云南省药品管理条例》
4月学习及考试内容《物权法》
5月学习及考试内容《行政强制法》
6月学习及考试内容《民族区域自治法》
7月学习及考试内容《节约能源法》
8月学习及考试内容《安全生产管理法》
9月学习及考试内容《反邪教法制教育读本》
10月学习及考试内容《宗教事务条例》
11月学习及考试内容《宪法、行政法律知识》
12月学习及考试内容《知识产权保护法》
(五)加强财务管理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形成有利于选好人、用好权、管好钱的体制和机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罚没收入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加强统计工作,按时上报各类报表。
(六)加强文秘工作
规范公文办理,提高公文质量。不断推进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建设,促进了局机关公文处理效率和公文办理质量的提高。做到公文格式符合要求,报送符合程序,严格执行公文复核制度。
(七)加强信访工作、认真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建立初信初访责任制,认真做好信访举报的受理登记、移交和办理工作,做到件件有登记、有落实、事事有交待。认真办理、受理来信来访、举报的处理工作,基本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待,层层抓紧落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盟芽状态。
(八)贯彻落实四项制度
认真落实“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和“效能政府”等四项制度。积极开展电子政务公开、政风行风在线、“96128”政务信息电话专线等工作,在门户网站开设“阳光药监”专栏,利用 “阳光政府”四项制度门户网站及时通报本单位重点工作、公示重要事项、提供政府信息查询,公布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设置举报、投诉信箱,加强值班保障工作,确保群众查询政务信息的要求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答复。
(八)加强应急工作
建立健全24小时值班制度和紧急重大情况报告责任制,及时有效处理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确保无重大安全、泄密事件在发生。
(九)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力度。及时编发简讯、简报,实时反映我局工作动态和特点亮点工作,不断提升我局的社会形象。
(十)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的购置及处置,严格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执行。
(十一)加强档案管理工作
按照星级档案建设要求和标准,认真筹备,迎接考核验收。
五、做好党支部建设和党员培训教育工作
加强我局党支部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六、继续做好综治、维稳、禁毒、防艾、普法、计划生育和机关安全保卫等工作
七、积极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和省、州局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2018年药品工作计划范文(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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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我局将在xx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管局的领导下,坚持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围绕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工作目标,立足监管、服务发展,全面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工作,在更新观念、监管方法和重点难点工作上力求有所突破,大力加强监管队伍建设,不断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食品医药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通过学习深刻理解xx大精神实质,深刻领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从而用xx大精神统一全局思想,指导监管工作实践,推动各项工作创造新的业绩,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执法纪律教育,加强业务培训学习,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在xx年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岗责体系建设,加大对各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监管水平。
1.继续推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完善信用建档基础管理工作,推动企业的诚信自律,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
2.完善和推广分类监管制度,突出重点单位和重点环节,强化监控,在总结xx年已建立涉药单位预警约谈制度和生产企业试行质量授权人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督促约束,促进依法规范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3.继续探索和完善药品安全电子监管平台建设,进一步拓展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电子监管范围。同时,利用药品安全电子监管信息网络,加强药品的经营、使用的监管。发挥平台建设作用,加强监管。按照职能分工,利用平台做到每天对上网企业的药品进行安全预警信息的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开展好各项专项检查。按照省、德阳市两级和我市的具体情况,一是开展元旦、春节的“两节两会”专项检查和国庆中秋的节日市场专项检查;二是开展学校、厂矿医务室专项检查;三是根据上级安排的各项专项检查包括药品抽验不合格核查。以及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等,切实整治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确保我市药品安全。
5.做好药品违法药品广告监控工作。对违法药械广告移交工商部门依法处理。做好省局已公布违法广告药品暂停销售的督促工作;
6.继续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开展药监信息员的培训和工作指导,继续加强对农村药品质量的监管,开展对农村食杂店无证经营药品行为的专项整治,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的合法权益。
7.扎实抓好 “规范药房”建设工作。一是对已取得“规范药房”证书的医院进行跟踪检查,巩固建设成果。二是与卫生局一起,完成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规范药房”创建工作。
8.加强基本药物的监督管理,继续落实基本药物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和基本药物日常检查制度。
9.进一步做好法律法规学习和宣传,加强法制建设工作。继续深入开展食品药品法规知识宣传进社区、进农村活动。
1.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监管的“抓手”作用,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工作。根据省市各级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认真作好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
2.建立和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效率。
3.加强综合执法,把专项检查与综合执法相结合,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大节日市场检查,严厉查处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规范食品市场秩序。
4.着力抓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程序,加快食品安全信息监测和情况通报网络建设,不断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监测与预警措施,提高对食品安全风险和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
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帮扶力度,通过政策引导、技术指导、法律援助、协调服务等措施,促进食品医药企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继续落实开展对北外乡新沟村的对口联系帮扶工作,进一步支持北外乡新沟村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