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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镀产业发展政策篇一
(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经过“十一五”期间的努力,摩擦密封材料行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国际化步伐进一步加快,新技术研究、新产品开发、新材料应用、新设备换代、新工艺创造成绩斐然。行业总体规模和经济效益有了显著增长,2010年摩擦密封材料行业总产值由“十一五”初期的56.7亿元增加到101.51亿元,产品出口交货值由16.2亿元增加到37.14亿元,分别增长了79.03%和129.26%。
“十二五”时期,我国仍将处于重要发展机遇期。机遇前所未有,挑战也前所未有,但总体来讲机遇大于挑战,对摩擦密封材料行业来讲也是如此。为了引导行业朝着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的方向前进,有必要制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
指导原则: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十七大提出的新的发展要求,坚持推动技术进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行业总体水平。
发展目标:到“十二五”末,行业整体实力显著提高;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科研投入加大,产品自主研发能力明显增强;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一批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摩擦密封材料生产企业能在国际摩擦密封材料主机配套及售后市场均占据重要的市场地位并具有相当的国际竞争能力;国产摩擦密封材料生产及测试装备水平显著提高,自主开发能力进一步增强;信用体系基本建立,行业实现稳定、持续、健康发展的局面。
第二章 摩擦材料部分
1.国外概况
1.1行业结构合理,产能集中度较高,跨国和跨地区经营进一步发展,产品生产逐步转移到劳动力便宜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进行,尤其注重向中国市场的转移。大部分主机配套集中在为数不多的零部件集团,如:辉门、霍尼韦尔、泰明顿、阿基波罗等。
1.2无石棉、少金属的环保型摩擦材料(又称nao型摩擦材料)已经开始向市场推广; 消费者对制动噪音越来越重视,制动噪音已经成为区分车辆制动性能的关键因素之一,各大摩擦材料厂和制动系统生产厂家开始联合研究和开发低噪音制动系统,并取得了很多工程技术上的突破;通过控制产品压缩量来降低噪音已经成为各大摩擦材料厂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
1.3欧美一些国家已经就限制摩擦材料中有害重金属组分及铜的含量进行立法。在可以预见的将来,摩擦材料中重金属组分的含量将会成为摩擦材料出口欧美的一项贸易限制。
1.4生产设备自动化控制和精密度较高,部分工序实现了连续化生产;因而生产效率比较高;原材料生产企业普遍具有相当规模且质量稳定,并能够根据用户需要对所供产品进行精加工和新的开发。
1.5大型摩擦材料企业拥有雄厚的科研力量和先进的研究测试设备,科研开发的资金投入普遍占到销售额的3~5%,有的甚至更高一些。他们不仅深入研究摩擦材料的表观和微观结构及性能,同时非常重视摩擦材料和对偶件及制动系统的整体匹配性研究。
1.6 把产品质量标准和测试方法标准作为一种日常工作,不断进行研究。国际同行对欧洲和北美地区采用的不同测试方法进行了有效的协调统一,标准全球化日趋成熟。.国内概况 2.1 基本情况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汽车、摩托车、机械、铁路、石油、化工、船舶、航空、矿山、冶金等诸多领域对摩擦密封材料行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铁路运输不断提速;城市轨道交通大量发展;汽车产量和保有量迅速增加;社会对环保的要求越来越严格等都强有力地推动了摩擦材料行业的发展。
据统计,目前我国摩擦材料生产企业有470多家,其中包括40多家中外合资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摩擦材料行业年产摩擦材料制品42.6万吨,总产值85.3亿元,出口创汇31.8亿元,其中汽车用摩擦材料占总量的80%左右。我国摩擦材料行业整体生产技术水平有了大幅提升,部分领军企业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2.2 进步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汽车工业近几年来迅猛增长以及国外市场需求大幅增加,摩擦材料行业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近五年,我国摩擦材料行业的产值、产量年平均增长速度超过20%。摩擦材料原材料,生产设备,测试设备,配方体系,新生产工艺,技术标准体系等方面都有了新的进展。
摩擦材料原材料从粘结剂,增强纤维到填料的研发都取得了重要突破。无机纳米改性酚醛树脂,复合矿物纤维,岩棉纤维,钛酸钾晶须,复合硅酸盐晶须等已经广泛应用于摩擦材料的生产。
以新型摩擦材料配料设备,摩擦材料用制粒系统,摩擦材料缩比惯性台架等为代表的生产设备和精密的测试设备已经开始推广应用。
环保、少金属、树脂含量少、多采用第二粘结剂和多孔性结构原料的摩擦材料成为了新一代摩擦材料的特征。新一代的摩擦材料在性能上有了大幅提升,在各种极端工作条件下仍然具有稳定的摩擦性能,驾驶舒适性好、制动噪音小、使用寿命长、对制动对偶的磨损小。
2.3 问题与差距
2.3.1 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行业格局不合理。规模较小的企业数量偏多,且生产技术和装备水平相对落后。
2.3.2国内企业进入配套市场缺乏竞争力。
对国外主机厂产品标准的理解不足;产品同步开发能力弱;工业装备水平较低;产品质量水平不够稳定;企业管理水平不高。
2.3.3 产品自主研发能力薄弱
科研投入小,创新能力不强。大部分工厂偏重于生产设备更新和生产能力的扩大,而 在新产品研发和科技人才的培养方面投入不够,缺乏高水平的研究手段和开发能力。配方及产品水平低;研究方法落后;国内原材料工业水平落后;产业装备开发能力不足;产品质量不稳定;
2.3.4标准体系及相关研究落后,现行的一些国家标准还不够完善,不能全面反映产品的主要性能。
2.3.5经营秩序仍需改善。保护知识产权和避免打价格战的工作仍需努力。
3. “十二五”规划目标 3.1产量、产值。
“十二五”期间摩擦材料制品产量年平均增长率实现15%,到“十二五”末期,我国摩擦材料总产量达80万吨,总产值超过180亿元。其中出口交货值60亿元。
3.2原材料生产行业规模化,能根据摩擦材料生产企业的要求开发满足技术要求且质量稳定的原材料。
3.3关键生产设备及检测设备国产化程度及水平进一步提高,能基本满足为国外主机厂配套产品的需要。
3.4建立摩擦材料行业国家重点试验室。哪个企业能够成为幸运者!3.5技术趋势
3.5.1提高制动产品的综合性能,保证产品在各种极端工作条件下仍然具有稳定的摩擦性能,驾驶舒适性好、制动噪音小、使用寿命长、对制动对偶的磨损小。全面满足主机配套和售后市场的不同需求。
3.5.2注重环保,减少摩擦材料中有害重金属组分及铜的使用,提升国产摩擦材料的国际市场竞争力。3.5.3创立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无石棉少金属高性能摩擦材料品牌,到“十二五”末期成为摩擦材料行业的主导产品。
3.5.4适应火车提速的要求,加快高性能盘式制动片的研制,到“十二五”末,逐步实现200km/h高速列车用制动材料的国产化,同时加强火车制动材料出口市场的开拓。
4.措施和建议
摩擦材料是交通工具和各类机械的关键零部件和安全件。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国际经济地位不断提高,摩擦材料行业必将迎来最好的增长机遇,为了实现我国摩擦材料“十二五”发展规划的目标,应采取以下措施:
(1)建议国家有关部门严格生产许可证发放和管理制度,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从宏观政策上限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强化申领许可证的管理审查,对已领证的企业要按要求定期复审,坚决杜绝无证生产经营。
(2)坚持推动技术进步,坚持开展国际交流,加大与国内外相关行业组织的交流合作。最大限度地为企业提供技术和市场供求信息服务。
(3)继续加强对专业人才的培养,依托高校和相关科研单位及企业共同培养,满足行业发展对人才的迫切需求。
(4)加强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的合作,加速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同时邀请国内外专家讲学,每年举办各种讲座、短训班、中长期培训班,搞好技术人才的培养和训练。
(5)进一步完善国家级摩擦材料检测中心的建设,与国际权威检测机构建立互认关系,提高我国检测中心的信誉,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服务。建立摩擦材料行业国家重点试验室。(6)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加快制修订与国际接轨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步伐,提高我国摩擦材料工业的整体水平。
(7)确立一批质量稳定的摩擦材料用重要原材料生产企业,不断发现和研究新材料在摩擦制品中的应用。
(8)加强生产和检测设备的研究,开发能耗低、效率高、精度好、性能稳定、易操作的关键生产和检测设备,基本替代进口设备。
(9)加强产品质量控制,以获取经济效益。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管理经验,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企业内部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进行长期的持续改进。
(10)打击假冒侵权行为,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竞争向有序健康的方向发展。
(11)开展行业诚信建设工作,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建立起行业的信用体系并开始发挥作用。
第三章 密封材料
1.密封材料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与分类 1.1密封材料的功能地位
在化工、石油、电力、机械、汽车、摩托车、冶金、医药、食品等行业,为了保证过程装置乃至整个生产线的安全、可靠、清洁运行,以及经济性、环保性的需要,无一例外地要用到密封材料。它的功能作用决定了国家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将是予以重点支持的工业领域,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1.2密封材料分类
密封材料分为静密封材料和动密封材料两大类。静密封主要指垫片密封、直接接触密封和胶密封,其典型产品有密封垫片、o型圈、盘根、模压环、密封胶等;动密封主要指往复轴密封、旋转轴密封,其典型产品主要有润滑型盘根、活塞环、螺旋槽密封等。1.3本协会涉及的密封材料领域
中国摩擦密封材料协会涉及的密封材料,是以纤维增强的复合材料产品,或以纤维及其纱线为主体材料编织的产品,如各种传统的石棉橡胶板、石棉盘根,以及各类无石棉橡胶板、乳胶抄取板、垫片、盘根、o型圈等等,还有不断涌现的新型密封垫板、高性能复合纤维盘根、非金属复合垫片、金属垫片等。2.行业概况
2.1 2006年—2010年企业基本情况及产能规模
调查显示从事密封垫板、垫片、盘根生产的企业大约100多家,绝大部分为民营有限责任公司,还有少量的中外合资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销售额过亿元的企业3家,4000万元以上规模的企业7家。2010年行业总产量为7万吨,工业总产值为17亿。出口5亿元。2.2产品结构 2.2.1 目前,我国密封垫板产品的制造工艺分为,辊压法工艺及抄取法工艺。根据2006-2009年统计结果显示,辊压法工艺生产的产品占到80%。该工艺中无石棉产品占20%。较2006年以前提高了十个百分点。抄取工艺产品占总量的20%,其中无石棉产品占该工艺制品的50%。2.2.2 以我国优势石墨资源为依托开发的柔性石墨垫板已从初级阶段发展到成长阶段。目前国内已有典型代表企业,其中产品总产值也由原来的10%提高到14%体现出新材料产品潜在的市场活力。2.2.3 在盘根(柔性软质填料)类产品中,石棉盘根的产销量在逐年下降,作静密封用的橡胶石棉盘根几乎退出市场,作动密封用的油浸石棉盘根所占市场份额降至35%以下。性能更佳的新型复合盘根的产销量上升至50%以上。2.3工艺技术水平
垫板密封材料的生产工艺没有大的突破,辊压法垫板和抄取法垫板工艺方法基本沿用传统的技术模式,无石棉辊压垫板的生产技术还没有完全成熟。盘根生产技术在装备和工艺上都有较大进步。2.4装备水平
垫板密封材料的生产设备比较落后,目前仍无法赶超国外的先进装备,而且控制技术仍存在较大差距。现阶段我们应加快自动化密封板材成张机的研发和长网抄取密封板材生产装备的研究步伐。2.5标准体系
国外密封材料产品标准和检测手段已经非常纯熟及完善。但国内密封材料产品标准尚不完善,检测手段尚不健全,虽然近几年来制修订不少标准,但距离实际使用还有差距,需要加快工作进度。2.6国际市场开拓
“十一五”规划期间,密封材料行业仍然属于规模较小的产业,随有增速较高时段,但经济基数较低不能说明更多问题,后期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各项经济指标出现回落,目前情况已有所缓解,出口率缓步攀升。当前,仍需亟待解决的制约国际市场开拓的重要问题是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普遍投入甚少。基础研究远远赶不上实际应用的需要,产品开发多为探索。大部分企业没有把科学技术先行在企业发展中的地位摆正。3.“十二五”发展目标
3.1 “十二五”末,密封材料总产量达到10万吨左右,总产值达到25亿元,出口交货值达到7亿元人民币。3.2产品无石棉化
大力加强无石棉纤维橡胶板生产工艺及装备技术的研究,争取在“十二五”末无石棉率达到60%以上。3.3标准化工作
建立健全完善的密封材料标准体系。优先制定无石棉垫板密封材料产品标准及相应的检测方法标准。3.4研发工作的展开
3.4.1研究开发自动化密封板材成张机
研究开发幅宽3米以上的新型成张机,实现生产过程中采用现代科技手段,监测和控制产品厚度与均匀度。重点解决控制辊筒表面工作温度、辊筒速比、两辊间隙和压力、物料投入量,板材单层厚度等装备结构和工艺操作参数问题。3.4.2研究开发长网抄取法工艺生产线。
重点解决纤维如何沿着抄取机的全幅均匀地分布;如何有效地分散纤维,防止沉淀和絮凝;如何按照抄取板的要求,保持稳定的浆速和网速的关系,并且要便于控制和调节等关键问题。
3.5完善国家级检验机构的检测手段,提高行业产品质量的监控水平。
3.6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维护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电镀产业发展政策篇二
维修行业十二五规划
根据十二五规划要求和汽车维修行业的服务宗旨,我们县的维修市场管理要充分运用技术的、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对汽车维修行业的宏观调控,引导汽车维修行业健康发展,形成一个供给与需求协调、平等竞争、服务方便及时、秩序良好的汽车维修市场。
一、规划目标
根据县的具体情况,我们的规划目标是:以一类企业为骨干,二类企业为基础,三类企业为补充的多层次、多形式、门类齐全、遍布城乡、服务方便及时的汽车维修市场格局。建立健全维修质量的监督体系和平等竞争的市场机制,实现优胜劣汰,提高全行业的素质和水平。
二、规划方案
规划期为2011~2016年。
汽车维修网点在县的规划布局,应本着“分布均衡、方位合理、方便用户、适当集中”的原则,同时必须考虑到汽车保有量、维修需求量、县交通总体规划、交通条件、环境条件等,新建一、二类企业不宜设置在市中心、繁华街区,以设置在县周围的公路干线附近为宜。组建200-300亩地,建立维修超市,审批并扶持一批4s店。
具体规划
1、加强汽车维修市场总量投入的宏观调控
(1)积极引导现有的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加强技术和资金投入,提高生产率和效益水平。对新开业户严格执行准入条件,使一批高起点的企业进入市场,以此提高行业总体水平和市场竞争水平,满足市场的需要。(2)对三类汽车维修业户,以市场竞争手段为主,维持市场供需的平衡,维护进出市场的秩序,并强化管理制度。同时,引导和鼓励一部分竞争能力强的专项维修业户上规模、上水平,成为专项维修业户的骨干,起到稳定三类业户的作用。(3)鼓励和引导汽车制造厂家选择有条件的汽车维修企业建立售后服务中心或维修站,促进专业化生产的发展。鼓励和扶植一批维修车型专业化和维修项目专业化的企业进入市场,提高维修质量。(4)对目前县已形成维修厂点比较集中的区域,可建立有形市场,加强管理,在竞争中引导各企业发挥各自特色,逐渐向某一车型或某一专项修理的方向发展。
2.加强汽车维修质量管理,提高行业的服务水平
汽车维修质量不仅是企业赖以生存的源泉,而且是行业管理的一项重要目标。所以在实行汽车维修行业管理的过程中,应始终以提高维修质量为中心。(1)在全行业认真贯彻交通部《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当前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①加强汽车维修出厂合格证制度的执行力度,为在全国统一出厂合格证样式的要求创造条件。②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jt/t325-2004),抓好汽车维修质量的检查评定工作。③做好汽车维修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增加抽查面和抽查数量。④督促
企业实行维修车辆进、出厂及生产过程中的检验制度即“三检”制度和按标准修车,帮助企业制定维修操作规程,完善企业内部质量保障体系。(2)建立健全汽车维修质量监督检验体系,健全维修竣工上线检测制度。(3)坚持质量检验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制度,并实行质量检验员的审验制度。(4)实行汽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
3.完善汽车维修市场的运行机制,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
对县汽车维修这样一个点多面广、服务性强、技术和劳动力密集的行业尤为重要。几年来,虽然县汽车维修市场已经初步形成,也建立了一些市场的运行规则,但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有些规则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有些规则尚待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做进一步的完善。当前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1)做好汽车维修价格管理的改革工作。原则上仍坚持统一工时定额、有条件的放开工时单价的原则。但不论采取什么方式,企业必须明码标价,接受用户和管理部门的监督。维护企业和用户的经济利益。(2)建立健全汽车维修市场监督体系,做好市场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督工作,及时纠正行业的不正之风。统一各类汽车维修企业的标牌,标牌上应注明企业类别、经营范围、审批单位和编号,以便车主选择和社会监督,解决超范围经营问题。(3)成立县机动车维修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以行业协会的名义,制定汽车维修行业的行为规则和道德准则,使经营者增强自我约束的自觉性。
4.提高汽车维修行业人员素质,促进行业技术进步(1)加强汽车维修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的力度。充分利用行业的现有条件,发挥全社会的积极性,建立行业培训基地,制订培训办。
(2)实行全行业持证上岗制度。要引导、帮助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加强对厂长、会计、统计以及技术管理人员的培训。(3)汽车维修技工和质检员的培训要加快速度,尽快实行人人持证上岗制度。(4)鼓励和引导企业,尤其是一、二类骨干企业,采用电子计算机技术、检测诊断和现代化的车辆烤漆、车轮平衡、车厢整形等维修设备,促进行业的技术进步。
5.加强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证行车安全。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1)加强运输车辆强制维护制度的实施工作。强制营运车辆进行二级维护管理。(2)落实运输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制度。结合执行客、货运输业户的开业条件和进行审验,促使经营者平时注意维修车辆和及时更新车辆,提高运输车辆的技术水平。(3)加强运输车辆技术档案的管理。采用统一格式,扩大建档面,档案工作要逐步走向经常化,制度化,积极采用先进的计算机管理。
电镀产业发展政策篇三
“十二五”上海市电镀行业规划和发展目标
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产业政策,面对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品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的战略调整,以先进制造业和高端制造业发展为契机,淘汰能耗高、污染严重、技术含量低的粗放型生产方式,努力发展为信息电子产业、航天航空产业、钢铁产业、汽车产业等重点产业配套的高端表面处理技术与工艺拟定本规划。
一、上海电镀业在先进制造业中的作用和地位
电镀(包括一些与液相中化学表面成膜反应有关的过程)既能赋予各种金属和非金属器件美丽的外观和优异的耐腐蚀性能、耐磨损性能,对能使器件表面获得各种特殊的功能,使之成为新型的功能材料,甚至还可以作为形成某些金属复合结构材料的手段。因此,电镀在各工业生产部门中应用广泛,在上海先进制造业的发展中,电镀成为必不可少的工艺之一。电镀工艺中常用的镀种有近四十多种,工艺流程较长(如铝轮毂电镀工艺要近百道),工艺要求高。近年,纳米电镀、镁合金材料表面处理技术等一些处于世界电镀前沿的先进技术都得到了应用,从而形成了一个专门的工业领域。
进入本世纪以来,随着上海信息、电子、航天、航空、能源、核工业等高新技术领域的飞速发展,上海的电镀技术也取得了大量的令人瞩目的新成就。当前,在金融危机中受重创的制造业已渐渐复苏,电子信息、汽车、石油化工、精细化工、精品钢材等的发展对传统电镀业产生了明显的影响,同时也需要造就具有高新技术的电镀业适合这些行业的发展。所以,上海电镀业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
二、上海电镀业的优势分析
根据上海电镀业的历史条件,企业规模、技术和质量水平,上海电镀业在国内行业中具有如下优势和长处。
㈠ 上海电镀业在国内起源最早,形成了良好的产业基础和完整的产学研体系,其规模、技术水平、质量水平都处于国内前列。长期以来为民族电镀业的发展和创新作出过巨大的贡献。
㈡ 上海拥有不少特色的电镀工艺。如为航天、航空加工的振动电镀、刷镀,为信息电子加工的快速电镀,为大型钢材加工的连续镀工艺,金银首饰加工工艺,景泰蓝制作工艺等。这些先进和传统的工艺技术应该保留、发展和传承。
㈢ 上海电镀业已形成完整的产学研体系。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上海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都设有相应的表面处理专业、精细化工专业、电化学专业。为企业培育和输送了大量专业人才,并与企业共同开发项目、科研攻关,解决企业急需的技术等问题。
㈣ 上海怡标电镀有限公司、上海众新五金电镀有限公司、上海太同电镀有限公司、上海永丰热镀锌有限公司等企业已是具有相当规模和技术工艺特色的专业电镀厂和热镀锌厂。
㈤ 上海还具有基础工业配套的优势,合资、独资企业数量多的优势,这些优势的存在有利于科工贸结合,有利于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对市场的拓展、企业管理的加强将起到推动作用。
所以,上海电镀业应该可以在做精、做强中有所作为。
三、上海电镀业“十一五”规划回顾
在“十一五”期间,上海电镀业产业结构、厂点布局、企业结构和增长方式等方面,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电镀总量和质量、工艺技术、环境保护等方面形成了一定的特色和优势。
㈠ “十五”末在本市有电镀企业(厂点)369个,至“十一五”末还存292个,按照市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一些非专业性电镀厂、污染严重、规模小、能耗高,产品档次低的企业被淘汰。
㈡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至今本市已有74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已在审核和等待验收的企业90家。在2006年至2008年度55家自愿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成效显著。这些企业共投入改造资金1.12亿元,创造经济效益2.24亿元/年;提出无低费方案770项。中/高费方案146项。节约水1668.84万吨/年;电1763.15万度/年;柴油567.1吨/年;天然气7.21万立方米/年;煤2200吨/年;蒸汽1080吨/年;减少排放cod97.21吨/年;烟尘14.53吨/年;so244.15吨/年;废水176.81万吨/年。已通过审核的企业在节能减排方面作出显著的成绩。
㈢ 强化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素质。“十一五”期间,上海电镀协会积极开展各类培训工作,培训了高级工:61人、中级工:20人、初级工:57人、上岗培训:1500人、环保操作培训:1000人、剧毒品、易制毒使用要求培训:1200人、清洁生产内审员培训:200人,较大范围地提高了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政治、技术、管理素质。本市已有246个企业通过行业准入审核,222个电镀企业通过iso9000(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85个企业通过iso14001环保管理认证,13个企业通过安全管理与其它专项认证,提高了企业安全环保、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的意识。
㈣ 一些在国内外公认的环保型的节能型的清洁生产工艺,如:三价铬钝化、镀镍废水回用技术、无镍电镀、无氰电镀工艺得到应用。节能型的高频开关电源、高精度的镀层质量检测仪,快速溶液分析仪已为行业普遍接受。
四、上海电镀业“十二五”发展目标和规划
上海电镀业在“十一五”期间借助于上海先进制造业的发展,一改颓势,取得了长足进步。然而,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地区活跃的经济发展,电镀业空前发展,由于城市管理、环保要求、劳动成本等,他们的发展规模和速度已超过上海。而上海在发展电子信息制造业、集成电路制造、封装和测试、信息和通讯、半导体、照明产业、微电子装备、汽车制造业、精品钢材业、航空产业(民机)和航天产业等无一不需要电镀业为其配套。从上海至全国高科技产业的发展态势看,把上海电镀业从传统工业中提升至具有先进科学技术和装备的专业优势行业已刻不容缓。为此,我们认为上海电镀业“十二五”期间发展既要按照市政府要求:调整产业结构、淘汰劣势行业、落后工艺和落后产品,又要符合先进制造业新一轮提升和高端发展的需要,符合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使上海电镀业在发展调整中提升,提高电镀工艺技术的能级和产品质量能级,提高电镀业的核心竞争力。
上海电镀业的发展目标是:(一)调整电镀业结构,优化电镀业布局
上海的经济不可能不发展,上海电镀业不可能不存在,但是,上海的资源和环境容量是非常有限的,所以要坚决贯彻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工艺的要求,把工艺装备落后、污染严重、能耗高,不能达到上海电镀行业准入要求和清洁生产审核要求的企业,限期淘汰出局,尚不在工业园区和集聚区的电镀企业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入。不能纳管排放废水的电镀企业原则上不能再扩大生产或改变镀种,并要限期淘汰出局。
(二)上海电镀业的持续发展的紧要措施之一是建立电镀工业园区。“十一五”规划中也提出建电镀工业园区的建议,但是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尤其是上海土地资源的紧缺,一直难以落实。建电镀工业园区和集聚区,全面调整本市电镀业布局,引导企业集中生产,集中治理,实施清洁生产,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走集约经营道路,有利于企业上规模、上档次,有利于规模集聚效应,有利于上海电镀业的做精做强。
(三)在“十一五”推行实施清洁生产的基础上,继续按照国家环保部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要求,使清洁审核覆盖全行业,达不到审核要求的列入淘汰范围。发挥清洁生产在节能减排方面的作用,加大审核力度,“十二五”期间上海电镀行业清洁生产要上一个新的台阶,30%的电镀企业要达到国际水平,30%达到国内先进水平,10%达到国内一般水平,30%左右的企业被整合调整或被淘汰出局。
(四)全面提升电镀技术、环保技术、装备水平
1.以互联网技术和移动通讯技术为代表的现代电子技术的发展,可以说日新月异,新产品层出不穷,而且其总量增长也十分惊人,上海也将此产业列入重点产业,为其配套的电子电镀工艺和产品的技术含量更是在当前所有其它产品中最高的。电子产品越来越多地采用成型的可塑性材料,比如塑料、铝合金、镁合金等,在这些材料上表面处理技术将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印刷线路板是现代电子产品使用量最大的产品之一,也是电子电镀应用的一个重要领域。从最早出现的单面板,到双面板,再到多面板,现在发展到数十层线路板,从刚性板到挠性板;从低合成板到纤维树脂板到金属板,随着电子产品的小型和轻量化而要求大功率化,“十二五”期间有很大发展。其中为了内联和图形电镀应用的孔金属化技术和高分散能力的酸性镀铜、直接镀技术,置换镀技术(置换镀金、置换镀锡、置换镀银),纤焊性电镀锡合金技术是“十二五”期间发展的当务之急。镀锡铅合金工艺将被全部淘汰,使用锡和少量非铅金属构成的锡合金工艺,如锡铜合金(含铜1.3%)、锡银合金(含银2.5%)和锡铋合金(含铋0.3~0.5%)等。
此外,电子产品中的支架、外壳、连接器都需要电镀,镀种涉及到镀锌、镀镍、镀金、镀银、镀合金等。对铝制品则涉及到阳极氧化、着色、化学氧化等,电子电镀中大量应用的化学镀技术将受到更多的重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目前电子电镀所需的原材料,几乎完全是国外的天下,只有少量低端产品的生产企业在采用国内原材料,并且可供选择的厂商也不多。主要原因:电子电镀对原材料的要求高,生产流程长,且不允许任一工艺过程出错,供应厂商提供的都是经多年使用过的技术产品,企业的综合素质高于国内行业企业。缩短这些差距,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工艺、产品是“十二五”期间的主攻方向。
2.上海汽车行业系统现有100多个企业,生产轿车、摩托车、拖拉机、重型车、内燃机及各种另部件已具有相当的经济规模。汽车工业正向安全、环保、节能、降噪、混合动力方向发展,许多新技术、新材料在汽车制造工艺中获得应用。电镀技术在当代汽车上随处可见,且应用越来越广。汽车零部件除了有防护装饰性要求之外,还有某些功能性要求,如减磨、焊接、无氢脆等。近年已得到应用的三价铬钝化、锌镍合金镀层、达克罗涂层、锌铝涂层。消除“铬害”的三价铬镀铬,微孔铬、化学铬、化学镍磷工艺,还有很大提升和发展的空间。
3.上海钢铁企业在金融危机下依旧保持增长趋势,但是产能过剩,企业效益下降,为此钢铁业继续淘汰落后产能,通过技术革新、工艺产品开发来提升品质,在近几年的精品钢材生产中在改进传统生产工艺和技术的同时,开展清洁化钢铁工艺越来越受到重视。电镀锌和热镀锌钢板实施无铬酸盐处理,使其具有同铬酸盐处理同样的优良防锈效果(日本日新钢铁公司已拥有该技术);开发100%的铝钢板,具有耐高温氧化和抗蚀性,并且有美丽外观的表面处理钢板;开发无酸清洗清洁化生产工艺(意大利达湿利公司已开发),以往钢厂都用盐酸来除去热轧期间或热轧后在带钢表面形成的氧化物,新的无酸清洗工艺主要加入氮气、氢气、钾烷和水,副产二氧化碳、氮气和水蒸气。而且带钢经其清洗后其洁净程度比普通酸洗要高许多,表面光洁、平滑。类似这一类消除环境污染的表面处理工艺是“十二五”期间电镀业研发方向。
4.上海飞机制造业正在发展,rj支线飞机和大型客机已在上海成立制造基地;上海也担负着对航天工业的支持任务,航天航空和飞行器,对电镀有特殊的要求,其加工量也持续增加,产品质量要求高,任务艰巨。
5.上海热镀锌企业现有25个,生产能力160万吨/年,从业人员2000人左右,产量50万吨/年,产值约7亿元/年。以宝钢集团为首的采用连续生产热镀锌工艺,热镀钢板、钢丝和以永丰热镀锌厂为首的采用批量生产热镀锌工艺,热镀钢铁制品的成品。各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参差不齐,以加热方式划分,存在着原始的燃煤式、煤气发生炉方式、天然气式、柴油式和最先进的电加热式,能源消耗和锌耗差异大。上海及周边地区热镀锌市场十分巨大,但产能过剩,配套型企业和部分小型专业热镀锌厂受加工量限制,经常为间歇式生产,造成产能和设备的闲置浪费。为此,热镀锌工艺在“十二五”期间的目标为:
⑴推广清洁的加热方式,淘汰落后的燃煤或煤气发生炉加热方式;⑵推广余热利用技术,降低能耗;⑶推广中水循环使用,减少用水量;⑷推广酸雾抑制剂和烟雾收集处理技术,降低对环境的影响;⑸实现槽池污泥的定向受控处理;管理策略目标:
⑴加强清洁生产审核,淘汰落后产能;⑵推动专业型热镀锌加工厂兼并整合,促进技术工艺进步;⑶推动配套型热镀锌加工厂或车间向专业型加工厂转变,实现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十二五”末期,上海热镀锌生产厂数不多于15家,生产能力控制在70万吨/年。6.新的《电镀污染排放标准》(gb21900-2008)和先前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标准》、《清洁生产标准电镀行业》(hjb314-2006)是“十一五”期间对电镀行业最具影响的事件,对于促进电镀行业健康发展具有深远意义。进入“十二五”后,标准的实施力度将进一步加大。电镀企业将面临生死考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不能满足标准要求的将遭淘汰。目前,就上海电镀行业总体状况而言,不论在污染治理还是清洁生产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很难适应新标准的要求。因此污染防治和节水减排是“十二五”期间的首要任务。“十一五”期间,我国在电镀污染防治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特别是废水治理技术逐渐跟上先进国家水平,先后发展起来的废水处理技术主要有:化学处理法、离子交换法、电解法和微电解法、铁氧体法、吸附法等。这些技术的应用对减轻和消除电镀污染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环保要求的提高,特别是新标准颁布后,传统技术的局限性已经显现。为了达到新标准的要求,“十二五”期间电镀废水的自动控制技术:ph/orp自动控制技术;计算机控制技术;金属络合物破解技术、高级氧化技术(以羟基自由基为主要氧化剂的氧化过程,简称aop)、重金属捕集法、生物吸附法、重金属深度吸附技术、氰络混合废水处理技术、cod处理技术应进一步加强研究取得突破,加以应用。“十二五”期间,污泥处置难题将进一步凸现,企业将会受到更大的压力,因此污泥减量化技术、金属污泥综合利用技术极需研究。优选实用技术、组织技术攻关、电镀生产自动化、推进废水处理自动化、促进管理规范化是行业协会在“十二五”期间十分紧迫的任务和目标。
7.先进制造业和高端制造业迅猛发展,电镀加工的需求越来越大,产业的规模也越来越大,对电镀设备的控制要求也越来越高,规模化生产和自动化运行成为“十二五”期间电镀设备发展的趋势。具体包括如下:
⑴电镀设备系统控制自动化 随着自动化技术的发展,传统的手工线操作已被渐淘汰,自动化生产线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采纳。全自动电镀生产线是根据产品的大小和产量不同,设计不同的装载方式和运行节拍,编制相应的程序后,行车自动按系统要求运行。系统具有良好的人机界面和数据库功能,便于进行产品质量的追溯和生产状况的管理分析,对工艺参数进行监测,也可以完成各种统计报表的记录与生成。自动化程度提高后,不仅可以提高生产效率,减轻劳动强度,还可以根据产品特性,进行传统手工操作无法实现的针对性结构设计。
⑵电镀辅助设施——电源设备、热交换系统等,镀液组份自动化管理,镀液ph值管理,化学镀自动添加系统电镀车间自动化信息管理可以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和增加企业生存能力,通过对包括生产过程管理系统、设备管理系统、质量追溯控制系统、数据等实时控制,实现电镀车间整体信息管理。
电镀产业的发展离不开电镀制造装备技术的提高,“十二五”期间,更加人性化的智能化技术发展成为电镀设备发展的必然目标。
五、上海电镀业发展应采取的对策
上海电镀业的持续发展既要符合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品结构的要求,也要从实际出发满足先进制造业和高端制造业发展的需求,随着上海产业的发展,不断提升。
㈠优化电镀业布局,淘汰粗放式电镀生产方式,建立电镀工业园区和集聚区。引导企业集中生产,集中治理,实施清洁生产,走集约化经营道路。建议由政府部门牵头,行业协会参与,学习浙江、江苏等地区建电镀园区的经验,统一规划,合理选址,设置入园门槛,推行清洁生产。
㈡建议市政府设立“上海电镀、铸造、锻造、热处理四大基础工艺企业结构调整专项扶持资金”和“电镀三废治理环保专项扶持资金”。
㈢培育具有计算机系统控制技术、信息技术、网络应用技术及精湛电镀工艺,凸现中国电镀高端装备的展示型电镀企业;培育具有先进工艺组合加工的专业性电镀、热镀示范企业。
㈣建立电镀企业为主体,高等院校、研究所参加的研究中心和产学研平台,电镀企业的联合研究中心和平台,推动产学研的深度结合,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产业化,不断提高自主知识产权,努力把握行业发展先机和技术进步,切实增强电镀行业发展后劲。
㈤大力加强企业管理,切实提高企业在产、供、销、人、财、物上的管理水平,降低生产成本,降低消耗,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收益率,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企业必须加大对人力资源的投资,用于对企业经营者、各级管理人员和一般员工的培训,适应现代化经营管理的要求。
㈥上海电镀业要持续发展,必须高度重视三废治理。树立“忽视环境保护,就会制约行业发展的意识。”
㈦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力度,推广清洁生产方式,推行清洁生产示范工程和清洁生产审核,研究节能降耗的清洁生产设备,通过技术创新、工艺创新、产品创新,材料改革,实施节能减排。㈧开展上海电镀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研究,确立上海电镀业的发展定位。针对上海和全国电镀业的现状,着眼于行业发展的前瞻性、全局性和战略性。提出上海电镀发展的大思路、大举措。
㈨电镀协会要不断建设和创新,跟上当前经济建设的步伐,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职能,开展行业和地区经济发展的调查、研究、收集、分析、发布行业信息,及时向政府提出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十二五”规划的实现。
电镀产业发展政策篇四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住房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沪府发〔2012〕1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上海市住房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二月七日
上海市住房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推进“十二五”期间本市住房发展,根据《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住房发展回顾
“十一五”以来,本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主线,坚决贯彻中央的宏观调控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紧紧围绕“四个确保”的要求,把住房发展作为推进上海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的重点,在加强房地产调控、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同时,加快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努力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积极改善市民的居住条件,较好地完成了“十一五”期间本市确定的住房发展各项目标和任务。
(一)住房市场继续较快发展,市民居住水平不断提高
“十一五”期间,本市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按照“三个为主”的住房市场发展原则,加强供需双向调节,促进住房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1.住宅建设投资稳步增长
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政策的推动下,本市逐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住宅建设投资迅速回升。自2008年起,全市住宅建设投资平均每年增加15%。到2010年,住宅建设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例保持在20%左右。“十一五”期间,全市住宅投资完成4667亿元,比“十五”时期增长33%。
2.住房供应结构明显优化
本市在进一步加强市场调控的同时,积极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中小套型住房成交比例明显提高。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商品住房成交比例由2005年的10.3%提高至2009年的27.2%。加上保障性住房,“十一五”期末,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住房的成交比例已达60%左右。二是保障性住房供应比例逐步增加。商品住房与保障性住房建设比例由2006年的7∶3调整为2010年的4∶6,供应比例由2006年的8∶2逐步调整到2010年的6∶4。
3.居民居住条件不断提高
“十一五”期间,全市新建商品住房(含动迁安置房(限价商品房))销售面积为12474万平方米,存量住房成交面积为8209万平方米,分别比“十五”时期增长5%和3%。居民居住条件继续改善,人均居住面积由2005年的14.9平方米增加到2010年的16.7平方米左右;住房成套率由2005年的93%提高到2010年的96%左右。
(二)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居民住房困难逐步改善
“十一五”期间,本市在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同时,把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应力度,加快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改善民生的重点,不断创新思路、创新机制,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住房困难。
1.不断扩大廉租住房受益面
突出廉租住房这一重点,着力解决最困难居民家庭的住房问题,基本实现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 “应保尽保”。在住房困难面积准入标准不变的情况下,先后5次调整收入和财产准入标准。政策覆盖面逐步扩大,受益家庭户数大幅增加。到“十一五”期末,新增廉租受益家庭5.7万户,累计受益家庭达7.5万户,是“十五”期末的4倍。同时,不断完善房源筹措机制,多渠道筹措廉租实物配租房源,新增实物配租家庭1.06万户。
2.稳步启动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
积极推进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加快解决中低收入居民家庭的住房困难。一是从2007年下半年起,着手研究制订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不断进行修改完善,2009年6月发布了《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二是加快推进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到2010年底,全市开工建设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超过1000万平方米。同时,狠抓规划落地,确保完成2008-2012年开工建设2000万平方米、30万套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划目标。三是在总结徐汇、闵行两区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准入标准,完善运作机制,2010年8月已在市中心区和部分有条件的郊区全面推开。
3.大力推进动迁安置房(限价商品房)建设
按照“建设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的要求,全力推进动迁安置房(限价商品房)的建设。先后两批规划建设31个有一定规模、交通方便、配套良好、多类型住宅混合的大型居住社区,第一批以保障性住房为主的宝山顾村、闵行浦江、浦东周康航、嘉定江桥、浦东三林、松江泗泾等8大基地已相继启动。结合大型居住社区建设,积极发挥市和区两方面积极性,加大动迁安置房(限价商品房)建设和供应力度。全市动迁安置房(限价商品房)开工建设3250万平方米,竣工2960万平方米,完成“搭桥”供应2985万平方米,满足上海世博会和市重大市政工程、重点旧区改造项目的动拆迁需要。
4.积极探索建立公共租赁住房制度
为增加住房供应总量,调节租赁市场需求,有效缓解部分青年职工、引进人才和来沪务工人员等阶段性居住困难,通过调研和总结相关产业园区、企业单位的经验,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关于单位租赁房建设和使用管理的试行意见》,引导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单位租赁房,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市场化租赁房。同时,组织相关部门和科研机构积极探索公共租赁住房的政策思路,着手起草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在广泛征求市人大、市政协和社会公众意见后,经过反复修改,形成了具有上海特点的公共租赁住房制度。2010年9月《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坚持机制创新,加快推进旧区改造
加快推进旧区改造,既是上海重大的民生工作,也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市领导高度重视,将加快旧区改造列入市委重大课题,组织开展研究,努力破解旧区改造 “瓶颈”,创新旧区改造机制,并选择5大重点旧区改造基地,指导做好拆迁安置工作,推动旧区改造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1.积极探索旧区改造新工作机制
“十一五”期间,中心城区拆迁成片二级旧里以下房屋343万平方米,受益居民约12.5万户,并在创新机制、完善政策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一是按照“过程全透明、结果全公开”的要求,分别建立了“事前两次征询”、“数砖头”加套型保底、增加就近安置、律师等第三方提前介入等新机制。二是先后制订了《关于贯彻国务院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会议精神加快本市旧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旧区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开展旧区改造事前征询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关于调整完善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政策试点工作的意见》等配套文件,为加快推进旧区改造、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提供政策和制度保障。
2.不断加大旧住房综合改造力度
坚持“拆、改、留、修”并举的原则,不断加大旧住房综合改造力度,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十一五”期间,全市共完成旧住房成套改造116万平方米,旧住房综合改造9710万平方米。其中,2008年至2010年4月,结合“迎世博600天行动”建筑整治,旧住房综合改造力度进一步加大,其间共完成6210万平方米旧住房综合改造。
(四)加快住宅产业化,逐步提高房屋质量
“十一五”期间,以“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保”(以下简称“四节一环保”)和提高住宅整体质量为目标,从优化户型设计、加强建筑节能减排和推进住宅全装修等方面入手,不断完善住宅产业化推进机制和管理措施。
1.加大新建住宅节能减排推进力度
在新建住宅全面实施50%节能标准的基础上,积极实施住宅节能65%标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tj08-205-2008)的试点。并通过实施新建住宅建筑节能公示制度和出具《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等举措,进一步充实住宅建筑节能、性能认定和信息公示等内容,加大节能减排和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推进力度。
2.建立住宅产业化推进和监管机制
抓住土地出让源头,将住宅全装修作为土地出让的条件,并通过示范项目,逐步形成节能省地型“四高”优秀小区创建平台。住宅产业化已从“点上示范”进入“面上推行”阶段。“十一五”期间,全市全装修住宅的面积约占新建商品住房总面积的20%,住宅整体质量明显提高。
3.提高住宅建设配套质量
“十一五”期间,按照“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的要求,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竣工面积达到同期住宅竣工面积的12%左右,为购房居民提供了良好的配套服务设施。同时,还出台了《关于推进本市大型居住社区市政公建配套设施建设和管理的若干意见》,针对居民的“开门七件事”,从创新建设和管理机制着手,明确相关配套政策,积极推进大型居住社区市政、公建配套设施建设。
(五)管理机制日益完善,物业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住宅物业管理关系到民生、社会和谐,关系到广大居民居住质量和环境。“十一五”期间,面对物业管理存在的种种难题,积极转换观念,开拓思路,研究制定《上海市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07-2009年)》,明确了具体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措施,指导本市住宅物业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1.积极探索,建立住宅小区综合管理机制
从健全物业管理法规建设入手,创新制度、运作机制。建立了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推进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逐步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制订和建立了维修资金监管、物业行业“四查”和物业管理满意度测评等制度,着力提高住宅物业综合管理水平。
2.加强指导,提高业主自我管理能力
结合《物权法》实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性文件,明确业主委员会成立、维修资金使用、物业服务企业选聘规则和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制度,增强业主自我管理能力;通过深化社区物业管理党建联建工作,强化街道、居民区党组织对业主委员会组建、换届和日常运作的指导,形成了物业管理和社区管理紧密配合、相互协调的良好局面。“十一五”期间,全市共组建业主委员会7155个,占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住宅小区的83.62%。
3.转换管理模式,加大行业行政管理力度
加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将物业企业资质和物业管理要求紧密挂钩,提高物业企业的综合服务水平。积极推进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初步形成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十一五”期间,全市实施物业管理招投标项目789个,建筑面积达7006万平方米。创建962121物业服务平台,通过服务热线,全天候为居民提供服务,居民的满意度有了明显提高。同时,从标准化、制度化和信息化三个方面着手,积极推进基层建设,提高基层物业行政管理能力,更好地推进属地化管理体制和机制的转化。
“十一五”期间,本市住房发展工作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依然面临着一些问题。一方面,受住宅用地供应不足的影响,住房供应短缺的矛盾依然存在,地价和房价上涨过快的趋势还未得到有效抑制,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相对滞后,市场供应结构尚需继续优化;另一方面,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制度还刚启动,住房保障政策和运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覆盖面急需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与住房市场的发展规模还不协调,与着力改善民生,满足人民群众基本住房需求的目标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这些,有待于今后加以解决。
二、“十二五”住房发展面临的形势与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增长的逐步恢复,世界经济也开始出现了积极变化,但基础还不稳定、发展还不平衡,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对我国经济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将更加紧迫。“十二五”时期,中央对上海社会经济发展提出了新的目标,要求上海率先转变发展方式,走在科学发展的前列。这个时期,是本市加快“四个中心”建设、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也是上海住房发展方式、重点和结构实现新突破的重要阶段。面对国内外复杂的金融、经济发展与通胀控制双重压力,本市必须积极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百姓安居”的住房发展理念,把“十二五”住房发展放到全市发展的大局中进行科学谋划,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目标、新要求,紧紧抓住发展机遇,积极应对发展挑战,攻坚克难,改革创新,围绕重点,聚焦突破,加快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全面提升市民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开创社会、经济、环境和谐发展的新局面。
为此,要针对住房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以人为本,将保增长与扩内需、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相结合。一方面,积极采取双向调控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平稳发展;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在加快推进廉租住房制度的同时,相继启动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制度,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
“十二五”期间,本市住房发展将着力抓好以下五方面重点工作:
(一)突出发展重点,全面推进住房保障工作
改善民生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目标,住房是民生之要。要坚决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九届市委十三次全会的部署,抓住主题,把握主线,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本市住房发展的重点,加快推进“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举措,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保障责任。在继续扩大廉租住房覆盖面,做到“应保尽保”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政策聚焦,不断加大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动迁安置房(限价商品房)的建设和供应力度,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青年职工、引进人才、来沪务工人员等群体提供更多实用、实惠的保障性住房,使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快地惠及民生。
(二)服务百姓安居,进一步加大旧区改造力度
积极发挥世博后续效应,进一步突出旧区改造公益性质,把“以人为本、重在民生”作为旧区改造的根本目的,一方面,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实施阳光动迁,切实让群众得到实惠;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政府统筹协调和社会各方参与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旧区改造和旧住房综合改造机制。坚持从居住条件最困难、安全隐患最严重、群众要求最迫切的地块入手,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继续加快成片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坚持“拆、改、留、修”并举,保护、保留、修缮和改造相结合,注重保护历史风貌,因地制宜,不断加强旧住房综合改造,着力提高市民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
(三)加强市场调控,保持住房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采取坚决措施,有效遏制地价、房价过快上涨,促进住房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进一步深化完善“三个为主”的市场发展原则,严格执行中央一系列调控政策,积极支持居民自住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住房需求。通过进一步调整商品住房供应结构,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积极盘活存量住房,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整顿和规范住房市场秩序等举措,进一步完善住房市场供应和运行机制,积极发挥市场调节作用,让更多市民通过市场有效解决自己的住房需求。
(四)狠抓节能环保,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紧紧抓住“十二五”住房建设特别是大型居住社区建设发展的有利契机,将上海世博会展示的绿色、环保、低碳等发展理念,提倡的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生活方式,以及其他解决城市发展难题的经验和做法,尽快转化为长效常态机制。充分利用上海的科技优势,积极开发和推广低碳、节能技术,大力推进节能省地型住宅。并依托住宅产业现代化,切实转变住宅建设模式,走出一条质量好、性能高、污染少、能耗低、技术高、集约型的产业发展新路,为广大市民创造良好的生态宜居环境。
(五)加强物业管理,全面提升居住质量和居住环境
建管并举,进一步深化物业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居住物业管理,为广大市民安居乐业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认真总结经验,按照住宅小区综合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业主自我管理机制,提高业主自我管理能力;继续加强物业行业管理和行政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物业行业行政管理行为,提高行政监管效能;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对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作用,建立健全相应的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物业服务纠纷,维护各方合法权益;进一步理顺物业服务收费机制,形成“质价相符、按质论价”的价格形成机制,确保物业服务顺利实施,全面提升广大市民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满意度。
三、“十二五”住房发展的指导方针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方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加快实现“四个率先”的总体目标,坚持“以人为本、重在民生”的理念,按照“诚信、规范、透明、法治”的要求,进一步深化“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完善“分层次、多渠道、成系统”的住房保障体系和“健康、稳定、持续、有序”的住房市场体系。按照九届市委十三次全会的部署,切实将推进住房保障、服务百姓安居作为本市住房发展的主线和首要任务,全面推进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动迁安置房(限价商品房)为特征的“四位一体”住房保障举措,不断优化住房保障体系,着力解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青年职工、引进人才和来沪务工人员等群体的居住问题;进一步加大住房市场的调控力度,引导居民自住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遏制投资投机性住房需求。积极发挥上海世博会后续效应,通过加快旧区改造和旧住房综合改造,推进节能环保和住宅产业化,增强房屋行政管理力度等措施,全面改善市民的居住条件,提升市民的居住水平。让本市逐步发展成为规划合理、配套齐全、节能环保、服务完备、住有所居、社会和谐的生态宜居城市。
(二)总体目标
“一个重点”:全面推进“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举措,市、区联手,以区为主,严格落实政府责任制,着力提高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供应力度。
“两个加大”:加大保障性住房的政策受益面,着力解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问题;加大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应比例,优先满足广大市民的自住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三个提高”:进一步推进旧区改造和旧住房综合改造,提高居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进一步加大节能环保和住宅产业化推进力度,提高住宅建设整体质量;进一步完善住宅物业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住宅物业综合管理水平。
四、“十二五”住房发展的具体目标和任务
(一)全面推进住房保障工作
1.具体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预计开工建设和筹措各类保障性住房6200万平方米、约92万套(间),分别约占新建住宅总面积的50%和总套数的60%左右;包括“十一五”期间开工结转项目在内,预计新增供应各类保障性住房100万套(间)左右。
——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受益面。到“十二五”期末,预计新增租金配租廉租住房家庭及筹措实物配租房源7.5万(套)户,累计约15万(套)户。不断加大租金配租和实物配租的力度,确保实现符合条件的廉租申请家庭“应保尽保”,基本解决本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着力推进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制度。预计新开工建设2000万平方米、新增32万套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其中,“十二五”前两年新开工建设1000万平方米、约16万套,确保完成2008-2012年的建设目标任务;“十二五”后三年,再新开工建设1000万平方米、约16万套。“十二五”期间,预计新增供应达到预售标准的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2500万平方米、约40万套,明显改善本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积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配建、改建、收购和转化等方式,预计开工建设和筹措公共租赁住房(含单位租赁房)1000万平方米、约20万套(间)。规划期内,预计新增供应达到竣工交付标准的公共租赁住房900万平方米、约18万套(间)。有效缓解本市青年职工、引进人才和来沪务工人员等的阶段性居住困难。
——进一步加快动迁安置房(限价商品房)建设。计划开工建设动迁安置房(限价商品房)3200万平方米、约40万套;“十二五”期间,预计新增“搭桥”供应(施工进度达到±0.0)2500万平方米、约35万套。其中,市属大基地、就近安置房建设1700万平方米、“搭桥”供应1500万平方米、约18.75万套;区属项目共建设1500万平方米,“搭桥”供应1300万平方米、约16.25万套。
对上述发展目标,将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本市的实际需求,适时适度优化完善。
2.主要任务
(1)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受益面
合理放宽廉租住房准入标准,适时调整租金补贴方式,根据租赁对象的收入情况,制定差额补贴办法,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受益面;充分发挥区和街道的作用,积极推行实物配租新机制,切实提高实物配租比例。通过配建、改造、收购、转化和代理经租等方式,大力筹措廉租适用房源,逐步实现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统筹建设、有效衔接。
(2)着力推进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制度
积极调动各方积极性,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措施,加快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供应,确保完成2008-2012年和“十二五”规划目标。继续放宽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扩大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范围;进一步完善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轮候供应机制,在继续加大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力度的同时,抓紧实施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租售转换等供应新模式,多渠道解决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问题。
(3)积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含单位租赁房)运行机制和相关配套政策,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含单位租赁房)的建设和供应力度,有效缓解本市青年职工、引进人才和来沪务工人员等的阶段性居住困难。一是坚持“市区联手、以区为主”和“只租不售”的要求,根据投融资渠道、房源的筹措方式,组建一批公共租赁住房专业运营机构,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投资、经营和管理。二是积极采取集中新建、配建、改建、收购和转化等方式,建设和筹集房源。由政府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重点建设和筹集面向社会供应的公共租赁住房;积极引导社会机构多渠道建设和筹集公共租赁住房,促进公共租赁住房投资、经营和管理主体多元化。三是进一步贯彻《关于单位租赁房建设和使用管理的试行意见》,积极鼓励产业园区、大型企事业等单位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单位租赁房和市场化租赁房。
(4)加快动迁安置房(限价商品房)建设
以大型居住社区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动迁安置房(限价商品房)建设和供应力度。一方面,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服务动迁”和“市、区分工协作,以区为主”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建设机制。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相关的配套政策,加快完善外环大市政配套,进一步提升市政、交通和公建的配套水平,尽力满足旧区改造动迁居民的安置需要。
在重点推进“四位一体”住房保障体系的同时,结合本市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重点的产业园区的建设,积极创新思路、开展探索试点,稳妥推进定区域、定对象、限房价、限交易的特定限价商品房建设和供应;有序实施特定区域“先租后售”保障性住房政策,以促进产城融合、提升区域功能,解决青年人才的阶段性住房困难,满足合理的住房需求。
(二)积极推进旧区改造
1.具体发展目标
——加大旧区改造力度。在全面实施事前征询居民意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中心城区完成350万平方米左右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动迁居民约15万户。基本完成长宁、静安、徐汇等区成片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启动城中村和郊区城镇集中成片棚户简屋改造试点,并逐步推开,积极推进郊区国有农场危旧房屋改造。基本完成宝山区顾村镇、金山区朱泾镇棚户简屋改造试点。
——继续扩大旧住房综合改造范围。预计完成旧住房综合改造和维修5000万平方米。其中,旧住房成套改造90万平方米,直管公房全项目大修2000万平方米。进一步扩大旧住房综合改造范围,逐步对上世纪70年代建造的老公房实施综合维修。
——加快推进农民宅基地的置换。根据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符合宅基地置换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力争完成8.5万户农民、45平方公里的宅基地置换,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拓展新的战略空间。
2.主要任务
(1)抓紧制订出台相关政策文件
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吸收本市在“十一五”旧区改造工作中形成并已被实践所证明的成功做法,研究制订并实施《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加快推进旧区改造;进一步完善居住房屋补偿安置政策,全面推行“数砖头”加套型保底补偿安置方法;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行为,加强房屋征收管理,全面实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结果公开制度,构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征收过程全透明,安置结果全公开。
(2)加快推进旧区改造地块的改造建设进度
突出重点,分类推进。对杨浦、闸北、虹口、原黄浦、普陀等重点区的重点推进项目,加大旧区改造资金支持力度;对已启动但进展缓慢或停滞的项目,采取积极措施,督促开发单位启动改造;对没有按时启动的地块,依法启动土地使用权收回程序。同时,加快设立市、区两级政府旧区改造专项基金,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积极支持旧区改造。
(3)加大动迁安置房(限价商品房)建设力度
中心城区各区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挖掘潜力,建设就近动迁安置房(限价商品房),满足动迁居民的多元化选择需求,不断加快居民动迁安置进度。
(4)继续开展旧住房综合改造
进一步完善机制,提升综合改造标准和水平,并结合旧住房综合改造,研究拆落地改造、多层住房增设电梯等技术、政策、资金筹措等瓶颈问题,鼓励有条件的旧小区开展试点,进一步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质量。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抓紧制订相关政策,支持市郊国有农场危旧房综合改造工作。
(三)进一步促进住房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1.具体发展目标
——保持住宅建设投资稳定增长。“十二五”期间,预计全市住宅建设投资总额为4900亿元,比“十一五”增长5%左右。住宅建设投资总额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例继续保持在20%左右。
——确保商品住房有效供应。预计新建商品住房6500万平方米(含按政策规定应配建的保障性住房),销售面积6000万平方米;切实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量,确保中小套型住房占新建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比例不低于70%;进一步盘活存量住房交易,规范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2.主要任务
(1)优先满足居民自住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坚持以居住为主,更加突出鼓励自住性和改善性需求;坚持以市民消费为主,更加突出支持有本市户籍和居住证的市民首次购房需求;坚持以普通商品房为主,更加突出引导购买中小户型住房。加大土地、金融、税收等调控政策执行力度,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倡导梯度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
(2)进一步优化住房供应结构
继续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满足居民的合理住房消费。一方面,加大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力度,进一步改革完善土地出让方法,抑制住宅用地价格过快上涨。区位条件合适的住宅用地出让,要明确套数、套型面积等控制性指标,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另一方面,按照城乡一体化和郊区城镇化发展的要求,结合旧区改造、城市功能布局和大型居住社区建设,合理调整商品住房的布局,明确商品住房建设重点区域。
(3)继续发展存量住房市场
通过规范房地产中介行为,完善存量房交易网上备案管理,加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等措施,积极发展存量住房市场,扩大存量房交易规模,力争使存量住房与市场化新建商品住房的成交面积比例从“十一五”期间的1∶0.9扩大为“十二五”期间的1∶0.8。
(4)加快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一方面,进一步完善住房租赁管理制度,规范住房租赁行为,切实保护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安全的住房租赁关系。另一方面,鼓励机构经营租赁住房的同时,完善户籍、教育和公积金等配套政策,促进居民住房租赁消费,促进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使“十二五”期间住房租赁面积和承租户数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5)加大住房市场监管力度
建立健全商品住房开发建设、经营全项目全过程监管机制,实施房地产项目跟踪监测和信息披露制度。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和信用档案制度,将企业资质、诚信记录与土地招拍挂挂钩。进一步完善房屋信息系统,建立健全市场预警预报指标体系,加强市场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发布,提高对住房市场的监管能力。大力整顿和规范住房市场秩序,加大对囤地不建、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四)大力推进住宅节能和产业现代化
1.具体发展目标
——大力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进一步加大装配式工业化住宅、全装修住宅和住宅性能认定工作的推进力度,力争到“十二五”期末,装配式工业化住宅比例达到20%左右,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比例达到60%左右,实施性能认定率达到30%以上。
——积极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进一步扩大“四节一环保”技术的集成应用。“十二五”期内,新建住宅全面实行建筑节能65%标准,每年创建40个“四节一环保”示范项目。
——重点推进大型居住社区的配套建设。“十二五”期间,在确保住宅建设与市政、公建配套设施同步建设、同步交付的前提下,继续以大型居住社区建设为重点,加快新建住宅小区的配套设施建设,努力创建“统筹规划、配套先行,先地下、后地上”的示范居住社区。
2.主要任务
(1)完善推进、监管机制,大力推进住宅全装修
在加强住宅全装修产业链建设的前提下,从土地出让、报建、设计和施工招标、设计审图、报监、竣工验收备案和交付使用许可等环节入手,完善住宅全装修推进和监管机制,切实提升住宅全装修质量。
(2)积极采取措施,加快建立具有上海特点的装配式工业化住宅体系
以新城和大型居住社区建设为载体,积极推进住宅产业化和装配式工业化住宅发展。推广住宅设计模数化和材料部品化,积极培育住宅产业化基地和大型住宅产业联盟,并通过行政和经济的激励措施,加快形成具有上海特点的工业化住宅体系和配套的部品体系。以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为重点,逐步扩大装配式工业化住宅体系的应用覆盖率。
(3)不断完善标准体系,加强“四节一环保”技术的集成应用
加大应用研究力度,不断完善“四节一环保”技术集成应用的技术和标准体系,完善住宅新技术应用管理机制。大力推进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住宅建筑节能65%标准,逐步开展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推广以节水型器具应用、人工水景观控制和雨水利用为重点的居住区节水措施。加大居住区配套公建集中建设力度和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力度,进一步促进居住区节约用地。
(4)加快制度建设,提高新建住宅的性能和质量
在进一步强化开发企业、勘察、设计、审图、施工和监理等专业机构责任的基础上,积极推进项目法人制和工程项目设计使用年限内的质量终身负责制。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分户验收和住宅性能认定制度,探索实施质量保证金或保险制度,为提升新建住宅的质量和性能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5)健全管理制度,提高住宅配套能级
健全住宅配套建设管理制度,探索管理新模式。坚持“先规划、后开发,先地下、后地上”的建设理念,注重配套建设的系统性和功能性,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和“储备、计划、实施”的项目管理流程,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的住宅配套管理机制和市场化建设机制,以大型居住社区为重点,进一步强化新建住宅的配套建设,为入住市民提供设施更加齐全、服务更加完善、生活更加便捷的宜居环境。
(五)进一步加强住宅物业管理
1.具体发展目标
——进一步深化改革,理顺住宅物业管理体制,建立“质价相符、按质论价”的住宅物业服务收费价格机制。继续加大行政管理力度,提高行政监管效能,有效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和广大业主的满意度。
——完善业主委员会组建和日常运作制度,加强业主委员会自身建设,提高业主自我管理能力,引导业主依法、理性、有序地参与物业管理。
——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市场机制,积极推进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十二五”期间,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面实施项目招投标。
——进一步拓展962121物业服务热线功能和服务范围。“十二五”期间,建立覆盖全市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平台,为全市城镇居民家庭提供24小时全天候服务。
2.主要任务
(1)建立行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建立覆盖全行业的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小区)经理信用信息系统,将信用信息作为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小区)经理业绩考评、资质等级和执业资格评定、项目招投标和评优的依据。
(2)完善962121物业服务热线功能
构建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应急维修中心)、房管办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信息网络,完善物业信息数据库和信息系统的功能,优化操作流程和运行机制,将热线作为受理物业服务投诉、反馈处置情况和接受居民监督的平台。
(3)建立“质价相符、按质论价”的住宅物业服务价格机制
建立政府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物业服务收费价格形成机制,将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与服务内容、水平相挂钩,解决“同一小区同等服务、不同收费”问题,制定与物业服务等级对应的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建立物业服务价格与物业服务成本联动的调价机制,为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提供参考依据。
(4)进一步提高业主自我管理能力
深化社区物业管理党建联建工作,加强居民区党组织对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指导;完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规范业主自我管理行为,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相关的业务培训制度,提高业主自我管理能力。
五、“十二五”住房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确保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
1.优先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一是根据“十二五”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在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依托轨道交通和比较完善的市政和商业服务设施,加快落实规划选址工作,抓紧制定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规划和计划,并明确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供应比例,确保土地的优先供应。二是根据大型居住社区开发建设需要,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适当调整土地供给方式,参照土地“预审批”的办法,将“十二五”期间大型居住社区建设所需的土地,提前安排落实到位,加快土地储备和前期开发。三是抓紧研究和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出让、租赁、作价入股等有偿使用办法,支持专业运营机构利用国有企业“退二进三”土地、农村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和其它可利用的零星土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有效降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成本。
2.加大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力度。一方面,根据住房市场运行情况,科学把握土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和时序,优先满足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需要。另一方面,进一步改革完善土地出让评标方法,根据企业资质、诚信记录和规划设计方案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运用市场手段将中小套型住房建设和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作为住房用地“招拍挂”条件,增加中小套型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有效供应。
(二)运用税收、金融等差别化政策,支持居民自住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
积极贯彻国家有关规定,在对现有的信贷和税收政策进行梳理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有针对性地对首次购房、第二次购房中的改善性购房和投资投机性购房,制定并实行差别化的信贷、税收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非普通住房的税收政策,支持和引导合理的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逐步完善住房税收体制,在合理增加住房保有阶段的税赋的同时,相应减少流通环节税赋。
(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一是进一步强化商品住房项目跟踪调查制度,切实掌握商品住房项目的建设进度,督促开发企业加快项目建设和上市销售,确保市场的正常供应。二是加大销售现场和合同网上备案的监测力度,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销售行为。在试点基础上,加快实施新建商品住房预售和存量住房交易资金监管,切实保护购房人的权益。三是探索建立将企业违法违规信用与其法定代表人、责任人个人信用关联纳入征信系统的制度,进一步加大对房地产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四)加快健全住房保障运作管理机制
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运行机制,按照“市、区联手,以区为主”的原则,明确并落实区在房源建设、资金筹措、审核供应和使用管理等方面的责任。一是抓紧完善本市住房保障工作体制、构建坚强有力的组织管理体系。按照“条块结合、协调配合”的原则,加快建立市、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和街道(镇乡)住房保障事务工作部门,形成健全的住房保障组织和事务管理网络。二是建立市住房状况信息中心,进一步提高管理能级和信息化管理水平。市、区紧密配合,加快建立全市联网的公共租赁住房服务信息平台,发布房源信息,提供租赁服务,并实施监督管理。三是在明确市、区职责分工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和强化市、区配合、以区为主的住房保障管理机制。四是在保障性住房建设基地动迁、居住社区规划、公交市政、基础设施和商业服务配套等方面,充分发挥所在区的作用,市、区联手,确保大型居住社区建设的顺利推进。
(五)抓紧研究,多渠道落实住房保障资金
一方面,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土地出让净收益以及市、区(县)两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等渠道筹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另一方面,从本市住房保障体系着手,抓紧研究解决资金保障特别是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回购和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筹措等资金筹集问题。一是抓紧研究制定住房保障资金市与区(县)共同分担办法,进一步健全保障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二是探索采用中长期政策性低息贷款、中长期债券、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等方式,拓宽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筹集融资渠道。近期,要抓紧研究运用住房公积金、社保和保险资金建立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的投融资办法。三是实施有吸引力的优惠政策,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形成政府主导,社会机构、个人共同参与的投资经营新机制。
(六)加快完善住宅节能和产业现代化监管和激励机制
一是认真贯彻实施建筑节能条例,并认真总结经验,制订适合本市实际的促进住宅节能和产业现代化专项法规,明确具体要求和推进监管机制。二是进一步完善行政和经济鼓励措施。研究土地利用、节能专项资金、公积金贷款和金融、税收等优惠措施,鼓励新建住房实施建筑节能和工业化住宅体系。三是加强新建住房的全过程监管,督促引导开发企业和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和产业现代化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提高新建住房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质量。
(七)进一步完善住宅物业综合管理机制
一是以实施新颁布的《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为契机,加快制定物业管理招投标、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等办法,修订《上海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等配套政策,完善物业管理政策法规体系,健全物业行业管理制度。二是进一步完善业主委员会组建和换届改选办法,积极探索业主自我管理、引入专业中介机构参与管理和其他管理人代为管理等模式,建立住宅物业管理矛盾综合协调机制。三是进一步完善市、区(县)、房管办三级管理网络,逐步建立管理信息收集、查询、实时监控、分析反馈的行政管理模式和监管机制,通过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提高房屋管理水平和居住环境质量。
(八)加强基础管理和目标责任考核机制
一是进一步完善市、区(县)、街道(镇乡)三级网上办公平台,提高住房保障工作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健全信息比对渠道,完善住房保障准入条件的核对系统,提高受理审核的效率。二是加强基层住房保障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制度,规范窗口服务,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三是加快建立各级政府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工作绩效评价和考核机制。将监督检查、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列入区(县)政府目标责任管理和政绩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