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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应急预案篇一
1.1编制目的
规范交通安全事故处理的程序及职责,建立高效、有秩的事故处理和应急体系,及时有效的处理各种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及财产损失,降低事故成本,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营运的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安全事故应对工作
1)、公司内各种车辆(营运车辆、公务车辆)发生的各类交通安全事故。
2)、公司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其他突发安全事故。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市民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做为出发点,提高广大员工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公司各单位支持、参与应对处理各种安全事故的工作机制。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公司总经理的统一指挥和领导下,各部分相互协调,认真履行各自职责。
3)、平战结合、预防为主。将平时的管理与应急处理有机的结合起来,加强安全教育宣传,努力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2.1应急指挥组成及职责
在公司经理室的领导下,下设安检科,设立专职安全副经理,安检科长及副科长。
1)、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公司安全事故的处理。
2)、决定对一些重大事故上报公司,共同协调处理。
2.2日常工作机构及职责
公司设立的安检科,下设科长、安全副科长及安全员,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的日常工作。
1)、负责组织指挥全公司的交通安全事故的处理。
2)、编制、管理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各种安全监督检查。
3)、负责全公司的安全事故的信息统计,建立和健全公司的各项安全信息数据库及档案。
4)、组织协调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调集相关部门参加事故抢救。
5)、组织指导全公司的安全教育、学习、宣传和交流,以及对应急救援能力的评估。
3.1事故监控与信息汇总
安全部门对交通安全事故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
通过对事故的分析研究,制定安全事故监控方案和程序,建立预警机制,对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险情及隐患,应采取行动,如险情及隐患重大,还应按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协同处理消除隐患,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4.1分级响应
应急响应按照交通安全事故等级,分别响应。按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交通安全事故分为轻微、一般、重大、特大四个等级。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4.2应急决策
公司安检科在接到安全事故报案后,根据事故的性质及等级,应立即做出如下处置:
1)、轻微事故,现场未撤消的所属事故路线的安全员应赶赴现场协调处理,无论现场是否撤消,都应立即将事故报公司安检科记录在案,并在12小时之内报事故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备案。
2)、一般事故,在接到事故报案后,所属事故路线的安全干事必须立刻赶赴现场(或医院)协调处理。同时报公司安检科记录在案,并在12小时之内报事故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备案。安全员应对事故损失是否会扩大,做出评估,必要时应上报公司分管经理及科长和副科长,协调各部门共同处理。
3)、重大事故,发生此等级事故,公司经理或分管经理及安检科长、安全人员及事故线路的管理者,都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指挥协调现场的抢救救援;组织公司人力对伤者和伤者家属、以及死者家属进行安置及疏散;及时向交通局安检科报告事态的发展和处置情况,同时报事故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备案;应对事故现场状况,及自身的应急能力,进行评估,由公司经理研究决定,是否上报交通局主管部分,来共同协调进行应急处置工作。
4)、特大事故,在得知此等级事故后,必须在1个小时之内上报公司各级相关领导各主管部门,公司领导班子及所有安全人员及相关中层必须在第一时间全部赶赴事故现场,听从公司领导的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做好各个方面的保障和支援工作,努力将财产和人员损失降到最底。
4.3应急结束
现场指挥人员,确认事故已得到有效控制,现场危害已经消除,在得到交通局及公司相关领导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4.4信息上报
每月都要对公司当月发生的事故进行统计汇总,并将详细信息上报公司主管部门。
5.1善后处置
事故发生后,由公司的日常工作机构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清理和处理事故车辆,协商和调解各种赔偿事宜,对一些重、特大事故应在公司的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进行。尽快消除事故的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者及其家属,保证公司稳定,及正常营运秩序。
5.2保险赔付
事故发生后,所在线路的分管安全员,应及时将事故上报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备案,同时提供相关材料及督促保险公司积极履行保险责任,迅速开展保险赔付工作。
5.3事故调查及总结
应急救援结束后,安全部门应认真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工作,根据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总结分析经验教训,提出改进今后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减少和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
6.1应急支援与保障
当事故发生后,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公司所属个部门都应听从统一调遣和指挥,积极协助事故的处理,在交通、物资、资金、人员、等各个方面提供切实有效的保障和支援。
6.2宣传与学习培训
公司不仅安全部门应定期组织安全学习培训,及教育宣传,同时所属各部门都应开展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及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工作,做到“安全无小事,人人都关心”,提高整个分公司的安全氛围,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减少事故的发生。
7.1应急指挥机构及联系方法
公交公司安检科电话:271590213603776889
交通应急预案篇二
1.1编制目的
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道路运输安全畅通,保障应急物资和人员及时安全运达,保证应急救援行动顺利开展,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安徽省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及国家相关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制订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交通运输系统因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工作。
1.4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市政府及省交通运输厅统一领导下,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具体负责,各单位分工协作,分级负责。
(2)职责分明、规范有序、功能全面。根据各级相关部门现有职责明确任务分工,确保应急工作机制和应急程序规范有序。同时建立结构完整、功能全面的应急反应体系。
(3)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公众参与。充分发挥各部门和社会公众的应急支持作用,在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中,优化整合各相关部门的人力、物力资源,实现信息共享。
(4)平战结合、反应灵敏、运转高效。做好日常应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加强应急培训与演习,采用先进应急技术,提高应急科技水平,确保应急工作反应灵敏和运转高效。
局道路运输保障应急组织体系由市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县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和道路运输企业三级应急组织机构组成,各级组织机构在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下开展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工作。
局道路运输保障应急指挥体系由组织指挥机构、日常工作机构、应急工作组、专家咨询组组成。
市运管处成立本市道路运输保障应急管理机构,并督促有关企业成立相应道路运输保障应急机构。
市大桥处、市公路管理局、省交通集团铜陵汽运有限公司、市公交总公司分别成立本单位道路运输保障应急机构。
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成立相应道路运输保障应急机构,并在县(区)政府领导下开展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2.1局组织指挥机构
2.1.1指挥部机构组成
市交通运输局成立道路运输保障应急指挥部,局长担任指挥长,各位副局长为副指挥长,成员由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以及省交通集团铜陵汽运有限公司、市公交总公司等运输企业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应急办)。
2.1.2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职责
2.1.2.1指挥部职责:
负责组织指挥市交通运输系统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审定道路运输应急预案和应急经费预算;负责发布道路运输保障应急指挥命令,决定启动和终止道路运输应急预案;负责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应对突发事件的道路运输保障应急联合行动方案;负责向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报告应急处置情况;负责承办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2.1.2.2成员单位职责
(1)市运管处:负责收集汇总上报道路运输保障应急有关信息;负责组建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客运车队和应急货运车队;负责实施道路运输保障应急任务;负责开展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培训和演练;负责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市大桥处、市公路管理局、省交通集团铜陵汽运有限公司、市公交总公司:负责组织人力物力,保障应急运输通道的畅通;负责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应急工作。
(3)其他部门:在局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参加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协作。
2.1.3指挥部办公室、应急工作组、专家咨询组及职责
2.1.3.1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道路运输应急的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局应急办),由分管局领导任主任,成员由局办公室、运管科、人事教育科、工程科、安全科、市大桥处、市公路局、市运管处、省交通集团铜陵汽运公司、市公交总公司组成,具体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上级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工作指示。
(2)负责做好局应急指挥部会议会务工作。
(3)负责处理道路运输应急信息,提出启动市级预警和应急响应行动建议。
(4)负责检查指导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工作落实情况。
(5)负责道路运输应急期间24小时值班工作。
(6)负责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1.3.2应急工作组及职责
启动本预案市级以上响应后,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保障应急指挥部即成立应急工作组,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局道路运输保障应急指挥部指示,具体开展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工作。应急工作组下设公路抢通、运输保障、总结评估三个小组,各小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对处置工作。
(1)公路抢通小组及职责
公路抢通小组由市公路局领导任组长,局工程等相关科室、市公路局、市县乡处、局质监站、局项目办等相关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
①负责组织公路抢修及保通工作,组织、协调应急队伍的调度和应急机械及物资的调配,确保公路的安全畅通。
②会同公安部门拟定公路绕行方案并协助组织实施。
③负责协调社会力量参与公路抢通工作。
④拟定抢险救灾资金补助方案。
⑤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运输保障小组及职责
运输保障小组由市运管处领导任组长,局运管等相关科室、市大桥处、市公路局、市运管处、省交通集团铜陵汽运公司、市公交总公司等相关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
①负责具体实施人员物资的道路运输保障工作。
②负责申请开通“绿色通道”工作。
③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
④拟定运输补偿资金补助方案。
⑤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总结评估小组及职责
总结评估小组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局安全等相关科室、公路抢通小组、运输保障小组、专家咨询组等有关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
①负责编写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处置工作总结。
②对道路运输保障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并向局应急指挥部提交总结评估报告。
③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1.3.3专家咨询组及职责
局应急指挥部设立专家咨询组,由交通运输行业及其他相关行业工程技术、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由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建和管理。主要职责是:
(1)参与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的拟订和修订工作。
(2)对交通突发公共事件道路运输应急工作提出建议。
(3)对交通突发公共事件道路运输应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4)对应急响应终止和后期分析评估提出咨询意见。
(5)为公众提供有关防护和技术咨询。
(6)承办局应急指挥部委托的其他工作。
2.2县(区)道路运输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成立相应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指挥机构,制订职责范围内的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做好相应的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处置工作。
3.1预测与预警
3.1.1预测与预警信息分类
3.1.1.1交通运输行业外部预测、预警信息
(1)气象监测、预测、预警信息。
(2)强地震(烈度5.0以上)监测信息。
(3)突发地质灾害监测、预测信息。
(4)洪水、堤防决口与库区垮坝信息。
(5)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6)环境污染事件影响信息。
(7)重特大交通事故影响信息。
3.1.1.2交通运输行业内部预测、预警信息
(1)公路损毁、中断、阻塞信息。
(2)道路运输量与运力信息。
(3)道路运输安全信息。
(4)道路运输市场信息。
3.1.1.3预测、预警信息监测
(1)交通运输行业外部信息由气象、地质、卫生、环保、公安交警等对应行业管理部门提供。
(2)公路损毁、中断、阻塞信息由公路部门提供。
(3)道路运输量与运力信息、道路运输安全信息、道路运输市场信息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客货运企业负责监测。
3.1.1.4预测、预警信息接收与分析
(1)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道路运输量与运力信息、道路运输安全信息、道路运输市场信息的接收工作,与上级信息中心建立信息共享。
(2)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对接收的外部、内部预测、预警信息进行分析、预测,判断其对道路运输的影响程度、预测道路运输保障应急的需求级别。
3.1.1.5预警分级
参照《国家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根据突发事件发生时对道路应急运输保障的需求程度与保障能力将预警分为四级:省级道路运输保障预警、市级道路运输保障预警、县级道路运输保障预警、企业级道路运输保障预警,见表3-1。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市级道路运输保障预警的启动和发布。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县级道路运输保障预警的启动和发布。
3.1.1.6预警启动
局应急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本预案时,按以下程序启动市级预警。
(1)局应急办提出市级预警状态启动建议。
(2)应急指挥部在2小时内决定是否启动市级预警,如同意启动,则正式签发市级预警启动文件,并向省交通运输厅及市政府应急管理机构报告,各应急工作组进入待命状态。
(3)市级预警启动命令发出1小时内,局应急办通知相关下级道路运输保障应急管理机构。
(4)局应急办立即开展应急监测和预警信息专项报送工作,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形成突发事件动态日报制度,并根据应急指挥部要求增加预警报告频率。
(5)各应急工作小组开展应急筹备工作。
3.1.1.7预警终止
在市级预警降级或撤销时,局应急指挥部按以下程序终止市级预警。
(1)局应急办根据预警监测追踪信息,确认预警涉及的交通突发事件已不满足市级预警启动标准,需降级或撤销时,向局应急指挥部提出市级预警状态终止建议。
(2)局应急指挥部在同意终止后,以文件形式发出通知,并在24小时内向省交通运输厅及市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上报,各应急工作小组自行撤销。
(3)如预警降级为县(区)级,由县(区)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预警。
(4)如预警直接撤销,局应急指挥部负责向预警启动文件中所列部门和单位传达预警终止信息。
3.2应急处置
3.2.1响应级别
道路运输保障应急根据各类突发事件对道路运输保障能力的需求程度分为省级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市级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县级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和企业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四级。
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市级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响应的启动和发布,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县级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响应的启动和发布,企业负责企业本身各类应急响应预案的启动和发布。
(1)市级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对符合本预案道路运输应急市级预警条件的突发事件或由市政府、市交通运输局下达的应急运输事件,由市运管机构在市交通运输局的领导下予以确认,启动并实施本级道路运输应急响应,同时报送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与市交通运输局备案。
(2)县级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对符合县级道路应急运输保障预警条件的突发事件,由县运管所在县交通运输局领导下确认,启动并实施本级道路运输应急响应,同时报送市运管机构与县交通运输局备案。
(3)企业级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道路运输企业根据本单位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决定启动并实施本级应急响应。
3.2.2响应程序
市级响应时,市交通运输局按以下程序和内容启动市级响应。
(1)局应急办对收集到的交通突发事件信息,通过评估确定为市级突发事件的、或接到市政府责成处理的交通突发事件,应立即向局应急指挥部报告,提出启动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市级应急响应的建议。
(2)局应急指挥部应在2小时内决定是否启动市级应急响应,如同意启动,则正式签发市级应急响应启动文件,报送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并于24小时内通知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3)市级应急响应宣布后,局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的类别决定召集应急工作组和专家组赶赴现场。
(4)市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局应急指挥部和各应急机构立即启动24小时值班制度,并根据职责规定开展应急工作。
3.2.3信息报送
道路运输应急信息按照不同的预警级别规定的信息报告时限,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的信息报告机制。市级道路运输保障应急信息报告,执行“零报告”制度,每天1-2次,由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市公路局负责填报。《信息报告》具体内容包括:
(1)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情况、损害程度、防控和处理的情况。
(2)应急物资需求的情况,包括货物种类、数量、包装、作业地点、运输条件、运送时间、车型及吨位要求等。
(3)道路状况、损坏程度,并明确指出运输路径和备选路径。
(4)应急运输带队负责人和驾驶员等相关人员名单、联系电话、车辆类型、吨位、数量、其他相关救援装备和防护器具等配备情况以及备选方案等。
(5)请求上级或同级其他运输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增援的具体要求,包括:车型、吨位、数量、执行任务的时间、线路和地点以及货类和作业要求等。
3.2.4响应终止
市级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响应终止时,市交通运输局采取如下终止程序:
(1)局应急办根据掌握的事件信息、应急反应进展情况并参考专家咨询组的意见,向局应急指挥部提出市级应急响应状态终止的建议。
(2)局应急指挥部决定是否终止市级应急响应状态,如同意终止,则签发应急响应终止文件,解除依照本预案规定采取的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3)由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负责指挥的,则必须报其批准。
3.3善后与评估
3.3.1善后处置
事发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配合属地政府,对因参与突发事件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参加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处置的有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3.3.2调查与评估
应急运输状态解除后,总结评估小组具体负责市级道路应急运输保障行动的调查与评估工作。调查评估结果须编制评估报告并按时上报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总结报告的基本内容包括:
(1)突发事件的基本概况。包括事件种类、预案级别、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应急运输的需求特征等。
(2)应急运输的执行情况。包括应急运输预案启动级别、时间、地点、运输线路、应急物资的种类和数量、投入的运输人员和装备情况、货运周转量、人员伤亡和装备与货物的损坏情况、运输任务完成情况等。
(3)应急运输的经验和教训。包括应急运输的经验和措施,存在的不足和教训;
(4)应急运输工作建议。包括对相关预案进行修改与完善的建议、对完善应急运输保障的基础设施、装备及运输组织等工作的建议,对与应急运输保障相关的政策、法规等的合理化建议。
3.3.3征用补偿
道路运输应急征用的补偿原则为:“谁征用、谁补偿,谁受援、谁补偿”。具体补偿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4信息发布
市级道路运输保障应急的新闻发布工作,按照市新闻办突发事件新闻发布相关规定执行。
(1)专家队伍
为确保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决策的科学性,需建立道路运输保障专家应急队伍。专家队伍包括运输管理专家、车辆专家、道路桥梁专家、信息技术专家、统计分析专家等各相关领域专家。
(2)管理队伍
道路运输保障应急管理人员队伍由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企业任命的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领导机构的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工作过程中的组织、指挥、管理、协调等相关工作。
(3)运输队伍
各级道路运输保障应急管理机构负责所辖区域内的应急运输保障队伍建设。应急运输保障队伍的人员构成按其作业性质包括:运输人员、维修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4)应急车辆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所辖区域内应急车辆的储备工作,建立市、县二级应急运力储备,包括客运应急运力储备和货运应急运力储备,储备车辆的类型与结构除了常用的普通货车和厢式车外,还应配备适量的冷藏车、油罐车、大件货物车和危险品专用车等特种货运车辆,以满足不同种类的应急物资运输需求。
(5)车辆集结地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建立客货运输站场信息库,选择交通便利,停车及办公条件较好的站场作为车辆集中停放点,客车车辆,普通货运车辆等集中停放待命,并派驻工作人员进行车辆调度管理;特殊车辆在所属单位集结待命。
(6)应急资金
道路运输保障应急所需的各项经费,应根据现行事权、财权划分的原则,按规定程序列入单位年度财政预算中。
(1)预案演练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定期组织道路运输保障应急演练。
(2)宣传与培训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将应急宣传与培训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并作为年度考核指标,定期开展应急宣传培训。应急相关人员每两年应至少接受一次相关知识的培训,并依据培训记录和考试成绩实施应急人员的动态管理,提高应急人员素质和专业技能。
(3)应急能力建设评估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道路运输保障应急能力评估,建立规范化的评估机制,综合组织体系、重点保障单位分布、应急运力数量、规模、分布等因素,制定客观、科学的评价指标,提出评估方法和程序。
5.4责任与奖惩
(1)道路应急运输保障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2)对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及时地给予宣传、表彰和奖励。
(3)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信息或者应急管理工作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本预案是市交通运输局指导道路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专项预案,今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情况,结合实际适时进行修订,并报上级备案。
(2)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应制定本辖区、本单位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并报市交通运输局备案。
(3)本预案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和解释。
(4)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交通应急预案篇三
根据教育局关于加强校车安保工作相关要求,确保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安全,确保乘车幼儿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现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方针,提高校车运营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校车各项管理制度,开展宣传教育,努力保证我校校车交通营运安全,保障学生安全,维护相关家庭的幸福安康和社会稳定。
1、成立学校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小组
2、明确各成员职责
1、负责校车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学生安全负责,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应积极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园长汇报或者报警;阻止学生上车。
2、要求司机每天对车容、车况、安全性能(特别是制动系统)进行自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发现车辆安全隐患和技术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做好校车的例行维修保养工作。
3、具体安排、布置、开展乘坐校车安全宣传教育,劝阻不安全行为;及时化解校车内学生之间的矛盾。
4、及时收集上级对校车安全的要求,转达至校车管理组长;根据需要,拟订各类校车管理制度等。
(一)预防措施:
1、加强对师生、家长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家长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完成对校车灭火器、救生锤的设施配置。
3、严格要求校车相关人员履行自己的职责,组长和副组长随时进行抽检。
(二)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校车交通安全事故:
1、报警求助。校车司机事故后第一时间打110报警,拨打120急救。
2、报告。校车司机应立即报告园长或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成员,启动本级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立即向教育系统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汇报(先口头后书面)。
4、第一时间通知家长或家属。
5、调查和总结。学校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小组及时对事发原因、处置经过、损失、责任认定、援助需求等做出评估调查,并及时将总结情况报告镇教育系统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
附:接送幼儿安全责任状
为确保幼儿入园、离园、乘车绝对安全,杜绝一切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责任状。
1、值班教师按时到岗看护好上班之前的每一位入园的幼儿,协助跟车教师保护幼儿上下车。
2、各班统计好当天入园人数及变动情况。
3、跟车接送幼儿教师,必须提前到岗,按时、定点(记清上车人数)接送幼儿。晚离时,各班在教室前站好队,核实人数及路线准确无误,待车停稳后,把幼儿送上车,与跟车教师交接好。
4、接送时,幼儿全部上车坐稳后,由教师关好门窗,再示意司机起步。
5、途中不准开车门车窗,不准幼儿将手臂、头伸出窗外。教师在车门处就坐。
6、离园时,各班在教室前站队、清点人数,送到大门口家长的手中。
7、禁止幼儿私自外出教室或者大门,外出必须有教师看护;教育幼儿不与陌生人打交道,预防意外事件的发生。
8、接送教师必须增强责任心,规范行事,杜绝一切安全隐患。若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一切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一律由当事者承担。
交通应急预案篇四
为迅速处置在突发性重特大交通行车事故,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在公司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经理任组长,分管副经理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安管人员为成员的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领导组,统一组织、同意协调,研究解决处置工作中的相关工作。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所属车队队长任主任,了解和掌握事故和人员伤亡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工作。
为加强对事故发生后处理工作的领导,成立事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经理任组长,所属车队长为副组长。事故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业组:
(1) 现场处理组:主要任务是接到事故报告后,所属车队相关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及时了解事故现场情况,随时向公司经理或副经理汇报情况(经理或副经理应至少有一人赶赴现场),并配合事故处理的交警人员控制现场情况,维护现场秩序,及时抢救、转移伤员。经理或副经理将事故情况按规定向上级相关领导汇报,确保信息畅通。
(2) 医院处理组:安机、车队相关人员及时赶赴医院(经理或分管副经理必须有一人到达医院),了解伤者情况,及时和医生沟通,竭力抢救伤者,并能确保抢救资金及时到位,并将人员抢救伤、亡情况向上一级汇报。
(3) 事故处理组:有公司分管副经理具体负责,所属车队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协同,配合肇事驾驶员按事故处理程序做好事故的相关赔偿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好事故的应、起诉工作。
(4) 善后处理组:主要任务是负责家属可能的来访接待,及时做好后勤保障和安抚工作(包括食宿等),正面引导,合情解释,防止矛盾激化和冲突。确保不发生上访、集体闹事的现象发生。具体由相关车队负总责,综合科,安机科相关人员协同参加。
二、工作要求
1、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积极做好交通事故的预防和事故的应急预案的启动工作,确保工作开展井然有序,事故处理快速、准确、及时。
2、明确分工,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专业处理组在公司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严格按照本预案的要求落实责任,确保及时、有序、有效的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3、举一反三查找事故原因,扎实开展事故后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落实“四不放过”教育和事故责任追究制。
4、交通事故的各项处理工作结束,相关部门要写出书面总结报上级部门。
交通应急预案篇五
为完善我司危险货物运输(以下简称危货运输)应急救援机制,提高我司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和风险能力,确保运输企业、社会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结合我司危货运输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组长:公司总经理副组长: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及其它相关领导成员:公司安全委员会成员和相关人员公司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部,其正、副经理分别任办公室正、副主任。公司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指导公司下属车队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机构的建设。
2、负责与市交通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等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及时将本市和全国近期内发生的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通报到全司,并督导分析事故原因,制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防范措施。
3、督查指导下属车队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日常工作执行情况。
4、负责承办全司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安排、检查、督导,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等资料收集工作。
1、事故报告制度
(1)事故发生后,责任人应在第一时间内电话上报公司,否则,将按规定追究其责任。
(2)事故上报人应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型车号、伤亡情况以及事故初步原因准确详实上报,不准弄虚作假,误报、错报。
2、施救原则
(1)凡发生事故,公司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及时赶赴现场。做到处置有条不紊,措施果断有力。
(2)实施抢救中,应先重伤,后轻伤,与有关部门、医院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
3、事故现场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公司总经理副组长: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和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成员:公司安委会全体成员和事故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发生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时,事故现场救援小组成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由现场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如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向董事长报告启动公司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抢险。当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应迅速建立警戒线,疏散围观人群,设法了解化学物品性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请求专业抢险,严禁冒险蛮干。
4、事故调查处理事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
公司安委会全体成员和事故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
1、查明发生危化品运输严重泄漏、燃烧、爆炸事故的原因。
2、追究直接责任人,各管理环节管理人应承担的责任,对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报安委会讨论决定。
3、按“四不放过”原则对责单位进行整改。
交通应急预案篇六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车间实际,及时、稳妥地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做到事故事实清楚,责任认定准确,善后处理得当。
为健全车辆交通事故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指挥机构,成立“车辆交通事故处置工作小组”,全面负责车辆交通事故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由工队长任组长,副工队长任副组长,各班组长任成员。
1、预案的启动
车间所属车辆一经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本预案即正式启动。
2、事故报告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当地110报警,并向车间主任和段主管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车辆、乘客及驾驶人员的基本情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已经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受伤情况;
(4)有关部门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的有关情况;
(5)事故性质的初步判断。
3、事故现场应急救援
接到道路交通事故的报告后,车间负责人应立即向段领导报告,并立即赶往事故现场,会同工作小组其他成员,协助公安交警等部门组织调集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的设备、物资和人员,对有关责任人采取相应的监控措施,并做好善后接待安排、联络沟通等后勤保障和协调工作。
4、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车间主任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事故调查期间,有关人员必须随时接受询问、调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不得擅离职守。
事故调查处理的主要内容:
(1)查明事故经过、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
(2)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
(3)分析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建议。
1、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组织严密,指挥有序,稳妥得当。
2、要及时准确报告道路交通事故信息,为应急救援工作赢得时间,并采取有力措施,有效控制事态。
3、要加强与公安交巡警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全力配合做好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
4、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要及时抢救伤员,注意保护现场。不得隐瞒不报、缓报、谎报事故情况。
5、有关人员在事故应急救援、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中要服从安排、听从指挥,积极配合。
交通应急预案篇七
(一)目的
为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能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增强事态控制、善后处置能力,建立健全我县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快速反应,全力抢救,妥善处理,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保障公众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1.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的原则。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由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机构集中管理,并根据事故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实行分级负责制,分级发布和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及指挥权限。
2.条块结合,分级管理的原则。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以事故发生地为主进行,按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的权限,实行分级管理。
3.就近救援,快速反应的原则。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由距事故现场最近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机构作出反应,迅速调派人员、装备赶赴事故现场实施救助行动,需要时可征用事故现场附近的交通工具参与救助;事故的有关情况应按规定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上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机构报告。
4.相互协作,整合资源的原则。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应充分调动公安、交通、民政、卫生等部门和保险机构的力量积极参与救助,及时化解险情,最大限度降低损失,并将相关信息及时通报参与处置工作的相关部门。
5.平战结合,军民结合的原则。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应加强平时应急反应演练,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做到反应快速、处置有效,并根据救援的需要协调武警、民兵与公众参与救助。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实际,制定本预案。
(四)道路交通事故现状与趋势
我县属山区高原地形,公路通行条件较差,道路周边环境较为恶劣,加上道路交通流量不断增大及道路运输企业扩展,交通事故致死率相当大,呈现死、伤严重等重大交通事故高发的特征。
(五)风险分析
1.风险车辆。主要有营运性客、货车辆,旅游车辆,装载危险化学品车辆等。
2.风险时间。主要包括元旦节、春运、清明、五一节、中秋节、国庆节、赶场天等。
3.风险道路。主要包括高速公路、省道、县乡道路、安全防护设施缺乏的公路。
(六)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本县境内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七)事故级别认定标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等,划分为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i级)、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ⅱ级)、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ⅳ级)四级。
1.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一次死亡1人以上、2人以下,重伤3―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及其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事故。
2.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重伤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及其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事故。
3.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一次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及其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事故。
4.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事故;或一次死亡30人以下,但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性质特别严重的事故,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千万元及其以上的事故。
(一)组织机构
1.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组建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专门负责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参照本预案建立相应的专门指挥部和日常工作机构,制定一般和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预案,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指挥长由县安监局、县公安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县安监局、县公安局、交通局、县民政局、县卫监局、县农业局、县电信局、保险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分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副局长兼任。特大、特别重大事故由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副指挥长和指挥部成员做相应调整。
(二)主要职责
1.指挥部主要职责:组织领导和指挥全县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启动和终止道路交通事故县级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处置重大以上交通事故;检查督促各乡镇、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省、地、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制定本县道路交通事故专业救助力量、装备、设施的发展规划;根据需要,协调武警和民兵支援,动员社会力量救助。
2.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执行指挥部决定。对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统一接警和受理,发布预警信息,确定事故性质和救援要求,制定并适时调整应急救援措施,及时掌握、分析重要信息,报告事故最新情况,总结评估应急救援行动。
3.相关部门职责:
县安监局:协助公安部门处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组织对责任事故涉及的有关人员和单位进行调查。
县交通局:负责应急所需交通工具的征集调度保障,应急救援工具所经道路、水域交通路线的畅通,负责调度指挥附近船舶对道路交通事故落水(失踪、遇难)人员进行搜寻、救助、打捞。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事故现场治安秩序,确保救援行动和善后处理正常进行,负责现场勘验、调查取证、疏导交通、追捕责任事故逃逸人,对事故死亡、失踪、受伤人员进行核实等工作。
县卫生计生局:负责现场伤员的救治和紧急处理,并将伤员迅速送往医院救治,全力抢救伤员,减少人员伤亡,建立交通事故伤员抢救绿色通道。
县民政局:负责对家庭生活困难的获救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救助,协助对遇难人员进行善后处理。
县农业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涉及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等农用车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
保险机构:在第三者保险赔付最高额度内,负责做好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伤员的抢救治疗费用的垫付工作。
县通信企业:负责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的无线、有线通讯网络的畅通。
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事故现场保护并进行先期处置,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如实报告事故初步情况,保障各级应急救援队伍的工作和生活所需条件。
(一)信息报告
公安机关接到事故报案后,要核实信息的真实、准确性,查明事故的死、伤人数或失踪人数后,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通报同级协作部门,并立即报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包含以下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人员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态控制情况;接处警情况;报告单位。
(二)预警发布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信息的监测分析结果,按照交通事故的分类分级及处置规定,依托公安指挥中心应急平台,报请指挥部发布预警。
(一)应急处置响应程序
1.发生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在1小时内报告有关部门。
2.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县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立即启动预案,由县人民政府再向上级报告,请求救援。
3.上级预案启动后,下级预案处于启动响应状态。
4.发生涉外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外事部门参与应急处置。
(二)应急处置程序
1.接警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接警后,要认真记录报告内容,组织开展处置,并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报告。
2.启动预案。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对接报信息及时研判,做出是否启动本预案决定,决定启动预案后,立即组织成立现场指挥部,通知应急救援成员单位处置队伍进入现场,并调派所需装备,现场指挥部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
3.值班。预案启动后,立即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迅速收集、汇总事故动态情况,做好值班记录,随时保持与事故现场联系,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事故信息,根据需要紧急调度应急处理所需人员、装备和物资,如事态扩大难以控制,由现场指挥部向应急救援指挥长请求实施扩大应急。
4.解除预案。
肇事车辆或人员等事故对象已脱离险境,污染源已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经全力救助无结果并经科学评估后认定进一步的应急反应已无必要,可宣布解除预案,并将实施应急处理工作的全过程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三)指挥和协调
1.根据本县道路交通事故特点,应急指挥应充分体现“就近救援、快速反应”的原则,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快速调动各种资源,或组织事发地社区、农村基层组织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及时控制事态,努力降低或减少损害。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与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联系,了解先期处置情况,及时报告本级应急救援指挥部,并将本级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处置决策及时传达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2.县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设立综合协调组、人员清查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工作组、技术组等处置工作组,本预案启动后,各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
3.处置工作组牵头部门及职责:
综合协调组:牵头单位为县安监局。其主要职责是:协助指挥部领导综合协调各工作组的处置工作,及时沟通、传递、综合报告现场处置情况;制定处置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在处置紧急事故时,可以归并后勤保障工作,即落实应急物资、通迅、生活等保障措施;负责信息报送和新闻发布。
人员清查组:牵头单位为县公安局。其主要职责是:对死亡、失踪、受伤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整理人员名单,进行户籍处理。在处理紧急事故时,可以归并安全保卫工作,组织警力对现场进行警戒、控制。
医疗救护组:牵头单位为县卫生计生局。其主要职责是:组织、调度医疗卫生机构对伤员提供抢救、转移和收治,对现场进行消毒防疫。
事故调查组:牵头单位为公安局交警大队。其主要职责是: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和违法行为,判明事故责任,评估事故损害后果,提出整改措施或建议,形成事故成因分析报告。
善后工作组:牵头单位为县民政局和保险公司。其主要职责是:妥善做好死亡(失踪)、受伤人员善后处理有关事宜。县民政局负责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死亡人员尸体处理,并对特别困难,符合救助条件死亡人员家庭提供临时生活救助;保险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理赔,协助现场指挥部做好现场抢险救援和社会稳定工作。
技术组:牵头单位为县安监局。其主要职责是:组织有关专家或技术人员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咨询。
(四)扩大应急
当道路交通事故在各乡镇难以处置时,由事发地应急救援指挥部报请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决定扩大应急。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发生特大交通事故的,由县应急救援指挥部调集各种处置预备力量投入处置工作。当事态特别严重且本县力量难以胜任时,及时向州、省报告,并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向州、省有关部门请求支援。
(五)应急救援人员安全防护
参与事故应急处置行动救援人员,应由有关部门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如:参与油类泄漏或化学危险品抢险行动的人员,由消防部门提供防护装备等),并在作业时穿戴。
(六)社会力量动员
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专业应急救援力量薄弱不能胜任时,县人民政府动员民间力量参与救助。
(七)新闻报道
新闻报道体现知情、客观的原则。道路交通事故由县人民政府统一发布重大以上事故相关信息,公开的内容一般为事故经过、事故原因、损害后果及救助情况。一般以上事故报道,由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核实;重大事故报道,应经州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核实;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报道,应经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核实;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报道,应经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批准。
(八)应急结束
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处置情况,经过核实后,可以宣布解除应急预案。
(一)信息采集
1.以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为枢纽,建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信息管理系统,连接县乡两级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实现全县道路交通事故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2.常规信息采集。利用有线或无线传输方式,对车辆所有人、经营人、乘客或通过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采集有关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原因及道路、损失、救援情况等信息。
3.现场信息采集。利用询问、录音、照相、录像等设备,以及法律允许的手段,通过询问有关人员,查阅有关车辆行驶记录、资料及其他的原始文书资料,检查车辆及有关设备的证书、人员证书,核实事故发生前车辆的行驶状态、技术状态,检查车辆及货物的损害情况及人员伤亡情况,勘查事故现场并搜集物证,进行技术鉴定等采集信息。
(二)信息处理
1.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收集整理各乡镇人民政府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上报的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对动态信息进行研判和处理,并根据事故性质、程度及影响范围的判断,及时向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提出是否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同时向有关部门报送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2.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本县内发生的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信息的接报和处理工作,按照规定及时将相关信息上报州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并随时续报现场采集的相关动态信息。
3.信息交流
发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涉及相关行业的,还应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通报。
(1)遇到火灾、爆炸导致的交通事故,及时向消防部门通报。
(2)遇到事故车辆坠入江河的,及时向海事部门通报。
(3)交通事故中的死亡、失踪人员涉及港澳台胞或外国人员的,及时向外事部门通报,由外事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程序和要求处理。
(一)善后处理
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员的遗体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处理,事故责任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负责承担相应善后事宜。
(二)社会救助
社会所捐款物,由县民政局统一管理,审计局监督使用。
(三)保险
所有机动车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鼓励车辆所有人或经营人参加机动车辆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事故车辆或人员参加保险的,由其投保的保险公司按规定及时理赔。
(四)调查和总结
负责事故调查的公安机关,在调查取证结束后,依据事实和证据做出调查结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并制作事故综合报告,提出经验教训及改进建议,报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
(一)装备保障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装备包括交通工具、急救药品、器材、通信工具等。县人民政府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需要调动时,保证可用、适用。县公安、卫生、交通部门和通信企业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筹集,并及时更新和补充。
(二)资金保障
各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处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救援物资及预付资金储备制度,满足现场专业力量和公众防护及殡葬死者的需要,储备物资存放在交通便利、贮运安全的区域,确保应急需要。
(三)医疗保障
医疗部门组织和参与现场医疗救护工作,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应急准备措施,建立医疗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医疗救治网络,要指挥紧急救治伤员的医院。
(四)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迅速进入事故现场,维持治安秩序,保障搜救、调查、善后等工作有序开展,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通信保障
电信、移动、联通等单位要建立通信调度指挥网络,为处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
(一)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县人民政府进行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应遵照执行,各乡镇要参照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专用术语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交通事故。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救援。是指利用现有人力资源和装备,确定事故位置,开展拯救人员活动,为其提供医疗或其他服务,并将其转移至安全地点的行动。
(三)预案调整修订
本预案可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调整,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形势变化,主管部门或协作部门职能调整等因素修订。
(四)奖惩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实际情况与救助效果,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有重大过失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解释。
(六)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交通应急预案篇八
近年来,由于风雪冰冻低温大雾等极端恶劣天气给我县道路交通带来一定的压力,特别是省道s307线小高山路段,经常发生雪阻,致使交通中断,车辆、人员滞留等,并有交通事故发生。为切实加强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雪、冰冻、低温、大雾等恶劣天气等方面的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援,最大限度维护恶劣天气下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关爱生命,以人为本,快速处置,安全畅通”为工作原则,坚持以“政府领导,部门联动,有效预警,统一指挥,积极应对,保障安全”的恶劣天气应急工作机制为基础,最大限度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和大面积严重交通堵塞发生,切实保障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为切实加强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人民政府成立处置恶劣天气道路交通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李海龙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全县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等工作;收集、汇总、评估、报告灾害信息、救助需求和抗灾救灾工作情况。
(一)凡在我县区域内发生风雪、冰冻、大雾等天气,造成道路封堵、车辆、人员滞留和交通事故的,立即启动本预案。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做好风雪、大雾天气条件下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任务,分工负责,通力协作,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三)根据风雪天气状况,结合我县实际,采取相应措施,加强对易积雪、结冰、陡坡、急弯以及桥梁、涵洞等重点危险复杂路段的巡逻检查、及时组织人员清除雪堵、结冰等隐患,采取疏通道路和各种防滑措施,防止发生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
(四)出现重大灾害性恶劣天气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采取措施,及时予以处置。
如遇风雪天气,应迅速组织公安、公路、交通运管等相关部门采取交通管制、车辆分流等措施,加强交通疏导,救助受困群众,增设交通引导标志,确保不发生交通事故。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及时启动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处置预案,及时掌握道路行车环境,科学分析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协调各有关部门指挥风雪、冰冻、低温、大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道路交通管理,全力做好交通疏导工作,必要时可采取警车开道等方式,全力以赴做好交通指挥疏导;如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后,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事故现场处置;加大g348、s216线等主干道管控力度,减少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各类抢险机械和参加救助车辆畅通;对易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车辆、人员滞留的路段及时采取交通管制,合理进行交通分流。
县交通局:主要负责县乡道路的疏通;统一协调全县清除积雪机械,及时清除和抢修被封堵、毁坏公路;在恶劣天气下对重点危险地段和一时无法通行的道路,设置各种临时交通标志,安排人员值守,并做好客运车辆的停运工作;督促客运、货运等运输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和教育,保证出入车况良好、防冻防滑设备齐全有效;对滞留路面的旅客进行要妥善安置,并负责调配车辆转运护送,确保人员安全。
县公路管理局:主要负责g348、s216线等道路的疏通,要在转弯、坡道、危险易发生事故路段等处撒融雪剂或沙石、工业盐等,组织专业抢险队伍和设备,尽快清除影响交通正常通行的冰雪;要保证救援人员到位、清除积雪机械完好,大风、大雪等恶劣天气下要及时清除和抢修被封堵公路,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车辆疏导和滞留人员的疏散工作。
县交通路政大队:严肃治理货车超载超限,保障公路畅通安全;协助公路养护及交警部门做好封堵道路的疏通、人员疏散、清雪机械维护等工作,确保公路畅通、安全。
县民政局:负责为因恶劣天气下道路受阻滞留旅客运送必要的保暖和生活必需品等物资,并做好妥善安置。
县卫计局:负责组织医疗工作人员对因恶劣天气受阻人员开展医疗救助和发生事故后的伤员抢救等工作。
县气象局:积极做好气象监测和预报,及时发布气象信息和灾害预警信息,让广大群众掌握天气过程,及早做好应对灾害性天气的各项准备工作。
县应急办:负责信息的收集、报告等工作,协调全县各部门发挥联动机制,共同参与救援、抗灾工作。
县文广体育局:负责在盐源有线电视台播放气象信息和灾害预警信息和道路交通管制信息。
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对发生事故的车辆、人员进行救援。
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协助县交通部门及时发动群众清除路面积雪,保证辖区内道路畅通。如在本辖区范围内发生道路封堵,造成人员、车辆滞留情况要迅速启动本乡镇相关预案,采取分流住宿等方式,妥善安排滞留人员,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件。
(一)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对极端恶劣气候条件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依法积极忠实履行职责。
(二)各乡镇、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的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在出现重大灾害性恶劣天气时,主管领导必须现场指挥,决不允许行动迟缓、推诿扯皮、不听从指挥调度或不负责任,对因工作失职或工作不力,疏于防范管理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追究责任。
(三)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确定专人收集、上报交通安全信息,加强信息反馈和共享,有灾害性信息要第一时间上报县委办、县应急办,县应急办要立即通知相关成员单位做好预警和救援等工作,确保政令畅通。
交通应急预案篇九
为切实做好我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我县交通运输系统的平安与发展。根据省、市、县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交通运输系统实际,特制定略阳县交通运输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省、市地方性法规、规章,根据略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通知》(略安委会发〔2022〕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略阳县交通系统实际情况,为便于我局开展预防和处置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工作而编制。
1.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影响和威胁本地区经济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局面的,有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2.应急预案:是指为了有效预防控制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或者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能够采取有效应对处理措施,防止事态和不良影响扩大,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而预先制定的事前预防和事后处置的工作方案。
3.本预案所称县交通运输局是指略阳县交通运输系统,包括公路事业单位和营运企业,公路场站的建设施工单位和营运管理企业。
4.事件现场主管单位:本预案所称事件现场主管单位是指事发当事人所属的单位、企业或事发现场所在的属地管理责任单位、责任企业。
1.社会常见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需要交通系统提供快速反应、调运及时、安全高效的交通运输保障,预防和处置社会突发公共事件需要交通系统的运输场站、公路相关经营企业提供公共场所和基础设施方面的配合和保障。
2.交通系统发生突发事件,交通系统应急指挥机构必须在第一时间做出快速反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预防控制和协调处理,确保行业稳定和社会稳定,将人民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3.县交通运输局必须尽快建立体系完备、覆盖面广、高效运转、反应灵敏的应急统一指挥系统,扎扎实实做好行业预防控制与应急准备工作,全力配合县政府应急处置机构做好交通应急保障和维护交通行业稳定的应急工作。
4.遵循原则。以人为本,保护群众,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应急工作中的重中之重,采取措施优先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损失。
5.责任明确,分级负责。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要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职责明确,分工负责,按既定程序和方法快速上报和处置。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基层先行、逐级处置的应急处置模式,建立交通系统配合县政府执行任务应急预案、全局统一指挥处置行业重大突发事件预案、交通系统行业和单位专项应急子预案三级预案体系,按接报突发事件的信息类别快速启动相应预案,分级控制和处理,分级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6.有效预防,快速启用。科学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体系,科学预防,准确预防,有效预防。首先要建立反应灵敏的信息接报和信息服务体系,准确确认信息,准确预测预警。要防患于未然,采取措施防止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防止或控制突发公共事件的恶劣影响和灾难性后果。应急工作预案要注重操作性、适应性、实用性,一看就懂,一看就能操作;要建立健全交通运输系统信息报告体系,实行“上下结合、条块结合、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信息网络,及时、迅速、有效收集和上报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保持信息畅通、通讯畅通,接报突发事件信息能快速反应,依法快速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实现早预防,早控制,早处理。
7.平战结合,常备不懈。要树立应急工作日常做的意识,平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和机制准备,做好预防和演练工作,确保事发时能够高效快速发挥作用,经常性的日常工作与事发时的应急工作结合进行,做到常备不懈,事发即来,来之能战。
8.依法规范,系统联动。应急工作要以交通运输系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为指导,与有关政策相衔接,全面规范和健全交通运输系统主体应急预案、配合县政府执行任务的运力保障预案、系统内各行业各单位的专项子预案,建立统一指挥、专项负责、责任到人、处理得当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模式。整合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所有运力保障和应急保障资源,构建功能完善、内容全面、覆盖面广、信息共享、决策科学的应急技术支持平台;准备一批统一管理、质量过硬、技术熟练、反应迅速的应急保障运力资源;建立一批专业知识精湛、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经验丰富的交通运输行业决策咨询专家组织,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集体联动,各自发挥作用,科学解决问题。
9.公众知情,群防群救。预测到即将发生公共事件或发生公共事件后,要按照有关信息披露制度规定,通报一定范围内知晓;对于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事件要及时通过社会媒体向社会公开,避免谣传的信息先入为主扰乱公众视听,引起不必要的损失。对于需要全社会人民群众共同协防控制的公共事件,要及时向人民群众传达正确的处理办法,做到群防群救,防止不法分子借机生事,扰乱社会正常秩序。
1.本预案适用于交通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各经营企业、交通公共场所和交通工程建设工地等。
2.本预案适用范围为:配合县政府执行应急工作任务,用于略阳县交通系统公路、机动车服务、出租车、交通工程建设管理等交通领域所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3.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分类分级
(1)略阳县突发社会公共事件
略阳县突发社会公共事件是指略阳县行政区内突然发生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主要有四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公共安全事件。
(2)略阳县交通系统突发公共事件
略阳县交通系统各事业单位、各经营企业、各交通场站交通系统公路运输、机动车服务、出租车、交通基础设施管理、交通工程设施建设等行业领域发生的安全事故、自然灾害、恐怖事件、行业从业人员集体过激行动、主干道路不畅、重要节假期(含黄金周、春运)运力紧张、重大活动现场运力紧张、行政执法冲突、公共卫生(如新冠、禽流感等)等公共事件。
(3)突发公共事件分级
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交通运输系统应对的突发公共事件原则上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等级。
(4)一般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比较简单,仅对小范围内的人身财产安全、交通行业稳定、社会稳定造成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但相关科室、基层单位和企业能够处置的事件。
(5)较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比较复杂,对一定范围内的人身财产安全、行业稳定、社会政治稳定造成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后果,但只要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和企业调度有关资源,必要时由县交通运输局相关专项应急机构业务指导就能够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6)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指事态复杂,对一定范围内的人身财产安全、行业稳定、社会政治稳定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等后果,需要县交通运输局或县相关专项应急机构调度县有关部门、单位联合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7)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指事态非常复杂,对略阳县的政治稳定、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等后果,需要县安委会统一协调、指挥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8)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分级
按照突发公共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可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级预警,并依次采取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蓝色预警(ⅳ级):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黄色预警(ⅲ级):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橙色预警(ⅱ级):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红色预警(ⅰ级):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已经发生,事态正在蔓延。
(9)分级规范
具体突发公共事件分级和预警级别的量化标准,由相应专项应急预案参照有关法规政策、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成立略阳县交通运输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张秦岭
副组长:裴明勇古久能
成员:王永军刘黎明康健樊浩马继武
黄海军汤波王辉周宗涛杨月亮
方世超郭华成彭翠萍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统一编导,协调指挥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全系统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所需各类物资、设备、人员调用。
3.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预案》的实施工作,及时解决救援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4.适时发布、通报(并向上级报告)事故的原因,责任和处理情况。
5.负责对事故危害进行预测,对重大危害控制系统进行评价。
6.为救援决策提供依据和方案,为救援工作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持。
7.及时分析事故源的变化,为救援行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提出科学合理的解决办法(必要时邀请有关部门参与救援工作)。
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工作组、应急救援队、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及善后工作组、事故调查组。
(一)信息工作组
组长:裴明勇
成员:汤波付建菲张洋黄敏邵春彦
工作职责:
1.负责对网络舆情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及时、全面掌握与该事件密切相关的各种信息,给决策者在较短时间内做出正确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2.及时汇集、整理、分析突发事件产生的网络舆情,与相关部门会商解决对策,及时做好与相关网络媒体沟通工作,在第一时间内发出官方声音,有效引导舆论,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产生的不良影响;
3.根据网络舆情反映事件的程度,必要时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对于特别重大网络舆情,由局新闻发言人统一对外发布权威消息。
(二)应急救援队
根据交通运输行业特点,决定成立公路施工应急救援分队、客货运输应急救援分队、水上运输应急救援分队、道路安全应急救援分队。
总队长:古久能
队员:王永军马海鹏康健刘黎明杨月亮
方世超郭华成彭翠萍汤波马继武
周忠涛周卫国李庆朝王辉李庆丰
周小华黄海军王龙王新政叶飞
刘光辉杨俊樊浩张洋蒲建
黄靖彭泰云李钢陈明春陈立志
叶小军
1.公路施工应急救援分队。队长由黄海军同志担任,队员:刘黎明马继武李庆朝王辉张洋彭泰云叶小军。职责为:
①负责各类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物资调运;
②及时组织把应急救援人员、物资和设备运送到救援现场;
③负责重特大事故人员、物资的疏散运送工作;
④执行突发事故中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2.客货运输应急救援分队。队长由康健同志担任,队员:李庆丰杨月亮周忠涛蒲建
方世超郭华成彭翠萍。职责为:
①迅速调集人员赶赴事故现场;
②按照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的意见实施救援;
③协助事故调查组和善后工作组做好相关工作。
3.水上运输应急救援分队。队长由樊浩同志担任,队员:汤波李钢陈明春刘光辉
周卫国杨俊。职责为:
①迅速调集水上救援人员、船只及设备,必要时请求上级海事部门救、捞人员及设备支持;
②负责指挥事故水域、航道的管制;
③协助水上事故的调查工作。
4.道路安全应急救援分队。队长由王永军同志担任,队员:马海鹏周小华王龙王新政叶飞陈立志职责为:
①接到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报告后,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人员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救援工作,坚持先救人的原则,首先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②负责各类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物资调运;
③维护事故现场秩序,做好警戒、保卫、疏散等工作;
④负责重、特大事故人员、物资的疏散运输工作;
⑤执行突发事故中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医疗救护组
组长:
成员:张红瑞全汉莉陈芬芬陈明春
工作职责:
1.负责协调医疗救护中心及医疗机构进入紧急救援状态;
2.协助医疗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紧急救助工作;
3.配合医疗部门出具医疗报告,为事故技术分析及善后处理提供依据。
(四)后勤保障及善后工作组
组长:刘黎明
成员:郭自军叶飞陈一闽贾睿黄靖
工作职责:
1.维护事故救援现场秩序,做好警戒、保卫、疏散等工作;
2.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道路管制,为救援物资、人员的及时到位,抢险车辆、设备的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3.筹措紧急救援过程中所需资金;
4.为现场救援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物资保障。
5.负责事故单位职工、家属的救助、安置及各种相关政策解释工作;
6.负责工伤鉴定、赔偿、保险等政策解释及相关业务。
(五)事故调查组
组长:王辉
成员:黄海军李庆朝周宗涛樊浩张洋王龙裴春艳陈立志
工作职责:
1.负责事故的调查,进行现场取证,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时邀请有关部门参与调查处理);
2.分清责任,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3.制定预防措施。
1.专项子预案
县交通运输局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县交通运输局处置突发事件主体预案和各类专项子预案。各单位和交通系统各企业要根据本预案成立应急组织结构,负责本领域、本单位专项应急预案的具体编制、演练、应急启用和实施、完善等工作,并接受县交通运输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和管理。各专项子预案要列出工作人员通讯表,并及时更新和公布。专项子预案工作人员负责做好日常准备工作,遇到与职责相关的突发事件发生时如无特殊原因必须无条件立即到岗执行应急工作任务和指令,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组织体系
县交通运输局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按照一定的应急组织体系、工作流程、信息流程进行,应急机构人员要及时更新联络方式,保持通讯畅通。
3.应急值班
实行24小时接警值班制度,交通运输系统各有关单位要做好政务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对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县交通运输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交通系统各单位和个人一旦掌握突发公共事件征兆或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有责任迅速通过值班电话0916-4x2xx15或110、119、120等特服电话报告突发事件信息。
4.通过预测预警支持系统,对报警事件的风险系数、发展趋势等及时进行分析,科学预测,按程序向县交通运输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分析结果,提出处理建议和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的建议,提请应急指挥中心向社会统一发布预警信息。
5.预警信息发布后,县交通运输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单位根据预警级别及时通知交通系统有关单位采取行动,进行事态控制和预防准备工作。
1.分类响应。县交通运输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发出的社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指令或接到交通系统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后立即启动县交通运输局主体预案,根据需要即时启动交通系统专项预案、调动相应机构人员执行应急工作任务。
2.县交通运输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突发事件警情信息和上级指令后立即按程序启动相应专项应急预案。
3.县交通行业发生安全事故时,启动《略阳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4.县客运行业出现不稳定警情或发生突发事件,影响行业正常运营和社会安定,启动《客运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在特殊地区或特殊时期出现部分或大面积人员滞留情况时,启动相应运力保障预案,如《黄金周运力应急预案》、《春运运力应急预案》等。
6.县交通运输局其他各行业、各单位、各企业发生突发事件,根据应急工作需要,事件主管单位、主要责任企业分别按程序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减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和不良影响。
7.各单位、各运营企业发生突发事件或接到应急工作机构下达的指令信息后应立即启动本单位、本企业的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进行先期应急处理或配合应急工作机构执行应急工作任务。
8.分级响应。交通系统一般或较大突发事件,突发事件现场主管单位、责任企业应立即启动本单位、本企业的应急预案,采取措施进行先期应急处理,同时将情况及时上报县交通运输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若事件主管单位、责任企业不能独立处理时,再报请县交通运输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启动相关专项应急预案,成立现场处理小组,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并由县交通运输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负责信息上传下达和对外发布。
9.基本响应程序。交通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现场主管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应在事发接警后15分钟内启动本单位(企业)、本行业为主体的先期处置预案机制,并报所在地政府机构参与处理。30分钟内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警戒、疏散群众、控制现场、救护、抢险等基础处置工作;第一响应责任单位应收集现场动态信息,对初步判定属于重大或特别重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在事发接警后30分钟内向县交通运输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必要时同时向上一级报告。
10.县交通运输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报初步判断为重大或特别重大级别的突发事件,要在30分钟内快速做出综合分析,启动相应应急预案,按照分级响应权限通知相关单位,并立即组织专项人员前往事发现场。
11.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系统启动后,专项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应根据专项应急预案,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事发现场在县城内的,参与处置工作的应急行动组应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并开展工作;事发现场在县城外的,参与处置工作的应急行动组应在1小时内赶到现场并开展工作。
处置工作完毕后,县交通运输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或事件现场主管单位应及时研判,适时决定应急工作结束。
应急工作结束后,县交通运输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事后工作组在善后处置阶段对交通运输系统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原因、处置经过、损失、责任单位奖惩、援助需求等做出综合调查评估,并及时将工作情况报告县交通运输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交通运输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再向上级报告。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单位和企业应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并书面报县交通运输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对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企业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县交通运输局各单位、各企业要建立应急装备信息数据库,明确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确保事发时能够应急使用,保障应急人员和应急经费。各单位、各企业要组织一批年富力强、技能熟练、素质较好的员工成立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确保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能够迅速集中,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各单位、各企业每年要安排应急工作专项经费,用于购置、完善、更新应急装备设施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应急工作的高效开展。
县交通运输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督促交通系统各机关股室、各单位、各企业、各交通场所有组织、有计划地向基层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广泛开展应急宣传教育活动。要向社会公布应急值班电话,向各企业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公众提供技能培训和知识讲座,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介开辟应急知识公益栏目,在中、小学普及交通安全常识和交通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知识,让公众掌握发生交通公共事件的科学避险、互救、自救、减灾、逃生等基本知识和技能。
1.培训
县交通运输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交通系统各单位、各企业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培训班;县交通运输局各单位要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教育列入干部学习培训的内容。
2.演习
县交通运输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有计划,主动组织或配合进行与各单位的合成演练和协同演习。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深入发动交通系统干部群众参与,达到普及应急知识和提高应急技能的目的。县交通运输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参与应急工作的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预案要求,做好应急运输车辆、应急技术设备、救援队伍等事项的检查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
交通应急预案篇十
一、目的
为建立健全商漫分公司对于突发性重大交通事故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应变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二、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理及时”的要求,确保在重大交通事故发生时道路畅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商漫分公司所管辖路段内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群体性堵路事件、道路损坏和车辆故障等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反应。对造成安全隐患、发生路产损坏或人员伤亡等交通事故。
四、重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小组
为了提高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分公司特别成立重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小组:
组 长:分公司经理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分公司副经理
成 员:分公司各科室、管理所负责人
值班电话:xxxxxxx
五、应急响应
(一)集群特大交通事故
1、发现或接到交通事故报案后,迅速组织路政人员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并及时联系交警,维持现场安全,组织现场滞留人员撤离危险区域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2、如有人员伤亡应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3、路政人员应及时将现场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
4、路政人员勘查现场、查明路产损失情况、判断直接肇事车辆后,分别作《路政管理询问笔录》、《公路路政管理现场勘验笔录》、《路政管理违法行为调查报告》等法律条文,经当事人认同后,由其签字并按手印。
5、必要时,还应找与案件无利害关系者作为证人,取得证言。
6、养护部门在接到路政人员通知后第一时间清理事故现场,在最短的时间内将现场清理完毕。
(二)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交通事故
1、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事故上报程序如下:
(1)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路面发生交通事故时,路政人员接到报案后,应立即向管理所值班领导和所长汇报,并向路政中队长汇报。
(2)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在收费站发生交通事故时,路政人员应立即向值班所领导和所长汇报,监控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录像。
2、 对于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发生安全事故时的协调程序:
(1)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路面发生交通事故时,路政人员应立即联系交警、消防、医疗等部门,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实施救援。
(2)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在收费站发生交通事故时,收费人员应立即联系路政、交警、消防、医疗等部门,并配合相关部门实施救援。
3、路政人员应及时赶到现场(雨、雪、大雾天气除外)。
4、路政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及时将现场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
5、维护现场安全,防止发生二次事故。
6、路政人员应及时勘验现场,采取询问、绘图、拍照等形式将路产受损情况调查清楚,完成相关的法律文书,经当事人认同后,由其签字并按手印。
(三)恶劣气候下交通事故的处理
1、路政人员接到报案,应及时赶到现场并通知交警。
2、到达现场后,应配合交警部门立即采取措施,摆放安全警示标志,指挥车辆缓行,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3、积极抢救伤员,并配合交警维持现场秩序。
4、路政人员勘验现场,拍照取证制作、填写法律文书,经当事人认同后,由其签字并按手印。
5、勘查完现场后,配合交警部门对现场进行清理。
6、路政人员统计路产损失情况,养护部门积极配合并在最短的时间修复被损坏的路产,保证道路畅通及路产的完整性,并准备充足的安全警示标志牌和反光标志筒,确保司乘人员及养护、路政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交通应急预案篇十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低温雨雪天气防范应对专题会议精神,积极防范和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对交通运输通行造成的恶劣影响,保障全县公路安全畅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切实提高应对20xx年春节期间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全县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安全畅通,保障客运班线、城乡客运、水上运输、货物运输安全有序。
成立交通运输局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曹建华,副组长:萧军、左忠慰、章效武,成员:吕大可、张英才、蔚迎军、潘峰、卫思平、陈朝阳、董俊华。领导组下设五个工作组:
(一)应急协调组
组长:左忠慰
成员:董俊华、许晨
工作职责: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统计应急数据及灾损、信息上报等。
(二)应急抢险组
组长:萧军
副组长:卫思平、杨瑞
成员:凤东宏、章新贵、王能、范诗杰
工作职责:加强积雪、冰冻严重路段除雪、清除倒覆竹木和交通疏导,对重点路段开展抢通保畅,全力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1.g205泾县段、s206泾县段(鼓楼铺―双坑段)
(1)g205泾县段
总负责人:
现场负责人:
除雪装载机1台:
铲雪车1台:
抢险人员班组10人
(2)s206泾县段(鼓楼铺-双坑段)
总负责人:
现场负责人:
铲雪车1台:
抢险人员班组10人
物资安排:融雪剂50吨;防滑料20 m;编织袋200个;铁锹20把;扫帚20把;反光雨衣及防滑靴20套;照明手电筒4支;手套100双;标志牌30套;反光锥形筒200个。
存放点:晏公石山道班
2.s206泾县至丁家桥段、s217、s103、昌三路、袁童路、泾溪路、溪桃路、包查路、桃苍路、毛郭路、云中路、洗白路、榔苏路、榔黄路
总负责人:范诗杰xx
机械物资安排:铲雪车2台、自卸车2台、巡查车3台、公务车2车
(1)泾溪路、溪桃路、包查路、桃苍路、毛郭路、云中路等
泾县春雨抢险小组15人,联系人徐中秋xx
机械物资安排:铲雪车1台,巡查车1台,自卸车1台物资安排:粗砂10立方米,工业用盐7吨
(2)洗白路、榔苏路、榔黄路等
泾县志辉公路养护抢险小组10人,联系人张志龙xx
机械物资安排:铲车1台,巡查车1台,自卸车1台
物资安排:粗砂10立方米,工业用盐7吨
(3)s206泾县至丁家桥段、s217、s103、昌三路、袁童路等
泾县华通抢险小组20人,联系人刘骑兵13805628627
机械物资安排:铲雪车1台,巡查车1台,自卸车1台
物资安排:粗砂10立方米,工业用盐6吨
3.农村公路
按照分级管理原则,乡镇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抢险保通保畅工作,交运局及时发送预警信息和工作提示,对农村公路抢险保通保畅通给予支持配合。
(三)交通保障组
组长:左忠慰
副组长:蔚迎军
成员:李霄鹏、吴志芳、陈向路、王琴
工作职责:加强在途车辆的安全监管和信息预警;准备应急车辆,做好应急运力储备,科学合理调度,及时疏运因雪阻造成的滞留旅客;督促水运企业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运输船舶安全操作和恶劣天气应急管理。
(四)道路巡查组
组长:萧军
副组长:潘峰、卫思平
成员:吴国栋、宗治国、凤东宏
工作职责:加强全县公路特别是公路桥梁、涵洞、高边坡、高挡墙和高路堤、临水临崖等险工险段的巡查力度,发现雪堵、塌方,及时报告。设立警示标志牌;必要时会同交警进行管控,并及时上报管控情况。
(五)后勤保障组
组长:章效武
副组长:吕大可、张英才
成员:邵磊、陈朝阳、蔚迎军、卫思平、董俊华
工作职责:加大对交通在建工程开展监督检查,准确回复城乡公交、客运停班、道路通阻、游客滞留等网络舆情,加强信息宣传报送,做好抢险车辆、物资、后勤保障工作。
(一)全体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各组要加强落实工作职责,确保应急抢险任务及时完成。
(二)对应急设备、物资及时补充,按照10天左右大雪的应对标准,采取自行购置,进一步完善储备,确保设备、物资快速调用、及时到位。
(三)严格按照抢险工作要求,积极防范应对准备,加大抢通保畅力度,确保群众春节期间出行安全。
交通应急预案篇十二
20xx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的应急预案为给人民群众在春运(20xx年1月28日至3月8日)期间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确保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组织有序、规范高效”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综合施策整治,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强化路面整治养护,全力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道路运输秩序。
为加强对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我镇成立春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指挥长:xx(党委副书记,镇长)xx
副指挥长:xx(人大副主席、分管交通)xx
成员:全镇干部、镇级单位负责人、各村(居)书记、主任、交通协管员、劝导员。
职责:负责春运《应急预案》的启动、指挥、协调,督促各村、各企事业单位执行《应急预案》的工作情况。
指挥部下设三个救援队:
救援一队队长:xx(人大副主席、分管交通)xx
成员:xx(安办主任)xxxx(派出所所长)xxxx(派出所民警)xx
职责:及时赶赴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并负责保护好现场和周边的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配合公安交警勘验现场,指挥旅客向指定场所疏散,以缓解交通要道的压力,负责疏散地的治安和卫生保洁工作。及时疏通道路,保障道路通畅。
救援二队队长:xx(党委委员,分管安全)xx
成员:xx(卫生院院长)xxxx(安办工作人员)xxxx(交管站)xx
职责:营救受伤人员,严禁肇事逃逸,调配公路应急运力,紧急疏运滞留旅客,以缓解道路运输压力。协助所在地村委会做好突发事件人员疏散和宣传解释工作。并组织劳力配合有关的进行道路维修、抢险整治工作。
救援三队队长:xx(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xx
成员:xx(信访办主任)xxxx(党政办主任)xxxx(财政所所长)xx
职责:负责通信联络,信息传递,报告上级相关部门,通知死、伤人员家属,事故善后工作及后勤保障。
春运期间,镇派出所人员负责24小时轮流值班,预警电话:xx;
如遇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重大交通事故、公共案件、疫情等而导致交通堵塞,使我镇正常秩序受到严重破坏的紧急情况下启动《应急预案》。
为人民群众欢度佳节创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xx镇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交通应急预案篇十三
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理念,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维护好、实现好最广大人民利益的高度,全力做好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救援和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市人民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公安、安监、民政、交通、建设、医疗卫生、交警、消防、保险、公路、运管、社保、农牧、农机监理等单位负贵人为成员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文队、交警支队支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分管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工作的副支队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现场指挥、事故调查、现场勘查调查、现场保卫、医疗救护、现场救援保障、善后处理、联终接特等工作组,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确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一领导小组职责。指导重特大通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协调县区人民政府调用救援设备、物资和人员,必要时协调当地驻军、武警部队参加抢救和维护现场秩序。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启动和紧急处置,综合报告事故发生情况和善后处置情况,传达贯彻领导小组的指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事故有关情况。
三领导小姐各工作组职责。
1、现场指挥组:由市重特大交通事故紧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负责全面指挥和组织处置工作。
2、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监、监察、公安等部门组成,对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管理人员的行政管理责任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3、现场勘查调查组:由公安局负责,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程序规定,负责交通事故原因和肇事人的事故责任调查,对肇事者及肇事逃逸人员的布控、缉捕、讯问等工作,并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必要时邀请人民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会同公安机关开展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工作,并根据调查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对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依法追究肇事人和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4、现场保卫组:由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交警、武警、驻军、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民兵和附近村民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疏导交通,维护现场秩序,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5、医疗救护组:由卫生局负责,按照交通事故快速抢救机制的要求,组织调用各类医药物资、医疗设备、医务人员,设置临时急救场所,指导救援人员开展抢救工作,抢救费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执行,力争将人员伤亡数显降低到最低程度。及时向紧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人员抢救情况。同时,做好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
6、现场救援保障组:由交通局、建设局、民政局、运管局、农牧局、消防、交警、公路、农机监理等部门组成,指导协调事故发生地政府及时组织调用救援物资、运输车辆、铲车、吊车、概车、起重机等特种工程设备,负责清理障碍物,采取防护措施,为现场施救提供方便。并会同电力、电信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通讯供电工作,确保各种信息传递畅通。
7、善后处理组:由公安、交警、民政、社保、保险、农机、肇事单位等部门组成,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做好保险理赔、死亡人员身份确认、遗物保管和认领以及监督检查等工作,及时了解事故伤者及伤亡者家属的意见和情绪变化,发现和处置事件苗头。
8、联络接待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办、安监、公安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协调各组之间的关系,接待安慰死伤者家属及来访群众、新闻单位、上级部门,负责各种材料的上报下达,及信息反馈。
对交通安全管理存在隐患的肇事单位,安监局应会同交通、运管、交警等部门,组织人员深入车辆肇事单位进行整顿,教育从业人员从中吸取教训,分析事故原因,强化管理,使各项交通安全措施落到实处,真正从源头消除事故隐患。
对六个月内发生二次以上重特大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专业运输单位,由市安监局会同公安交警、交通、运管部门责令消除安全隐患,未消除安全隐患的机动车辆,交通、运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应采取措施,禁止未消除安全隐患的机动车辆上道路行驶。
市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对下列事故,应当启动本预案:
(一)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者100人以上重伤的事故。
(二)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三)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10入以下,或者造成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涉外人员死亡,或者副省(部)级以上领导伤亡的事故。
(四)因自然灾害地震、泥石流、塌方、水毁等造成道路上行驶的车辆翻车、着火、伤亡人数较多的交通灾害。
一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对发生上述所列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之一的要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向省政府值班室报告灾情和紧急重大情况的通知》和重特大事故信息报送程序规定,及时将涉及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信息情况逐级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并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领导的指示及时传达到全体处置人员,认真贯彻执行。
二各级安监、公安、交通、卫生、消防、运管、农机等部门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并按各系统的有关规定,逐级上报事故情况。
三实行电话联动,不论是哪一个单位接到交通事故报警或者交通事故急救电话的四台之间相互通报和逐级报告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同时,应及时赶赴现场开展施救工作。
严格按照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规范要求,建立安监、公安、交通、卫生、保险、农机、驻军、民兵等联动处置机制,妥善处置现场,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具体按下列要求处置:
一中心现场应当使用警戒带或者反光锥筒设置隔离区域,并指派驻军、武警、公安民警、运管人员、农机监理人员和民兵进行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指挥过往车辆减速行驶或者绕道行驶。
二遇有雨、雾、沙尘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和冰雪恶劣天气、弯道、陡坡、拱坡等视距受限的事故现场,应增设警戒标志和警戒人员,必要时封闭现场路段或者道路。
三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事故后,应双向封闭道路,严禁无关人员、车辆进入。因专业施救需要移动车辆或者物品时,现场勘查人员应当告知其做好标记,待险情消除后再勘查现场,严禁险情消除前进入现场。
四遇起火、爆炸、剧毒物品等扩散时,公安消防、治安、交警和卫生急救等部门严格按照行业操作规程开展施救、控制和排除险情,需要封闭事故现场的由当地政府组织政府工作人员、民兵、村民协助公安、武警、部队封闭现场,排除险情。
五因水灾、塌方、泥石流、地震等毁坏道路而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市交通局和公路总段组织突击队抢修被毁道路,尽快恢复交通,确保救援车辆顺利通行。
六勘查、救护车辆要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依次停放在安全处,严防二次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各职能部门特别是领导同志一定耍高度重视重特大交通本故应急处置工作,旦在本辖区内发生重特大事故,要立即报告,最短的时间内赶赴现场,组织人员开展救援和处置工作。
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大局出发,听从上级政府和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服从人员调集和车辆、器材、设备的调配指令,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三参加应急处置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对有令不行、行动迟缓、贻误战机或者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当事人及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对于在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交通应急预案篇十四
根据《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主要包括暴雪、冰冻、低温、寒潮等气象灾害事件。气象部门根据对各类气象灾害的发展态势,综合评估分析确定预警级别。预警级别分为i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iv级(一般),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i级为最高级别。公路交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气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联合发布。
防御响应启动后,相关公路管理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相应的防御措施,避免或尽可能减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对公路交通的影响。
(1)针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特点,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加强与气象、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趋势。
(2)加强预报、预警、预防工作,科学合理利用传统方法和现代化手段,多渠道及时发布公路路网运行信息,会同气象部门联合发布公路交通气象预报信息。
(3)准备好应急装备物资,必要时摆放到桥梁、坡道等重要节点。
(4)通过广播、互联网、电子显示屏,及时发布恶劣天气信息和公路路网运行信息,提示、引导社会公众合理选择出行方式。
应对符合i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情形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由交通运输部启动并实施i级应急响应,相关省、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别启动并实施本级i级应急响应。
应对符合ⅱ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情形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并实施省级部门应急响应,相关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别启动并实施本级部门应急响应。交通运输部视情启动本级应急响应,指导、支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应对符合ⅲ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情形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由市级公路管理部门启动并实施市级部门应急响应,相关县级公路管理部门启动并实施县级部门应急响应。省级公路管理部门视情启动本级应急响应,指导、支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应对符合iv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情形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由县级公路管理部门启动并实施县级部门应急响应。市级公路管理部门视情启动本级应急响应,指导、支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领导小组、灾区各级公路管理部门启动24小时应急值班,相关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应急队伍立即集结,应急装备物资就近调集,根据统一安排投入抢通工作。
2、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集成员单位和专家进行会商,并召开紧急专题会议,协调指挥抢通,同时立即派出工作组,组织或指导现场处置工作,并抽调技术专家提供技术支持。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协调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市级公路管理部门组织灾区各级公路管理部门评估灾害对公路设施的破坏、对交通通行的影响,并了解掌握救灾需求,汇总后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4、根据灾情程度,必要时,领导小组组织协调跨县应急队伍调度和应急装备物资调配,可根据需要,报请当地政府救灾指挥机构协调武警或其他系统相关单位支援,或向社会公众紧急征用抢通急需的装备物资。
5、灾害发生后及救灾期间,各级公路管理部门应定期逐级上报灾情发展、抢通进展情况,由市级公路管理部门汇总后报领导小组。
5.应急响应通用措施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相关公路管理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灾情程度,采用相应的`应急抢修保通、应急通行保障等处置措施。
(1)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沟通协作,采取警车带道、间断放行、车辆分流等措施,保障高速公路和国省道畅通。
(2)配合公安部门做好交通管制、交通事故现场快速勘查处理工作,尽量避免或减轻公路阻塞。
(3)组织力量及时清除路面积雪、碎冰,对可能或已经结冰的路段,特别是桥梁、坡道、弯道,及时采取撤盐、撒沙等融雪措施。
(4)加强桥梁、坡道、弯道等重要节点的巡查,及时与公安等部门互通信息,发布公路路网运行信息。
(5)组织力量对高速公路故障或者事故车辆实施救援,协助公安部门维持交通秩序。
(6)对于难以在短期内铲除冰冻的公路,报请当地政府救灾指挥机构协调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武警部队等社会力量进行除冰。
(7)对受损公路设施的抢修措施可参考《公路交通地震灾害应急处置操作指南》。
交通应急预案篇十五
为切实做好冬季冰雪灾害等恶劣天气的应对工作,全面提高应对冬季冰雪灾害等恶劣天气的应急处置能力,保证配合密切,行动统一,高效、有序应急救灾,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轻冬季等冰雪灾害的影响,确保全区道路畅通、运输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切实提高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严格落实职责和岗位责任,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点抓好“一抗三保”工作,即:抗灾害、保畅通、保运输、保安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景昶为组长,刘怀书副局长、胡立淑副所长为副组长,局办公室、县乡办、综合室、基层站队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各交通工程建设项目部、长途站、农客运输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交通运输工作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室。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指导交通运输系统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情况下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收集整理交通运输系统应对雨雪冰等恶劣天气相关情况,及时通报应急措施和工作开展情况,做好宣传报道和维稳工作。
局县乡办:及时掌握全区公路通行及交通在建工程应急情况,加强对公路、桥梁、隧道、在建工程应急工作的指导和监管,确保重点路段安全畅通,并将辖区内道路通行情况及时通报相关单位和部门。加强全区公路特别是公路桥梁、隧道、涵洞、高边坡、高挡墙和高路堤等冰雪灾害易发地段的巡查力度加强公路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和应急队伍建设,加强积雪、冰冻严重路段交通疏导,全力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准备铲雪车、装载机、挖掘机、自卸车、高空作业车、安全设施抢修车、洒水车、应急照明灯、铁锹、草包、防滑沙等应急抢险设备和物资,并保证车辆、机械性能完好。旦发现雪堵、塌方,及时报告,并迅速组织人员抢修,设立警示标志牌;必要时进行封道,并及时通报封道情况。
局综合室:根据上级和有关部门要求,全面掌握天气变化、道路畅通及运输车辆通行等情况,及时通报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道路畅通交通运输工作各类信息制定工作预案,指挥协调交通运输行业运输和安全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积极协调处置各种应急事项。
基层站队:跟踪了解雨雪、冰冻严重地区公路通断情况,督促运输企业及时调整行车计划,加强在途车辆的安全监管和信息预警,确保安全行车,必要时停运或中途停车休息;准备应急车辆,做好应急运力储备,科学合理调度,及时应运因雪阻造成的滞留旅客;指导、教育各运输单位驾驶员开好安全车;及时向运输企业公告封道线路。
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防范雨雪冰冻灾害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应对处置工作。
一是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做好天气状况的中长期预报,宣传防范应对措施,增强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的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
二是要对因雨雪冰冻影响可能造成的道路堵塞封闭情况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和责任,明确应急人员,储备应急物资。
三是要抓好各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密防范次生灾害的发生。
四是要切实做好道路保通和运输组织工作,一旦发生重大雨雪冰冻灾害或出现交通中断或堵塞现象,及时向局领导小组报告,并积极做好应急处置,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五是要加强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值守工作,落实领导带班制,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随时关注天气变化,及时了解灾情信息,确保信息畅通。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在及时处理的同时迅速报告。
交通应急预案篇十六
20xx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的应急预案为给人民群众在春运(20xx年1月28日至3月8日)期间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确保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组织有序、规范高效”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综合施策整治,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强化路面整治养护,全力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道路运输秩序。
为加强对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我镇成立春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指挥长:xx(党委副书记,镇长)xx
副指挥长:xx(人大副主席、分管交通)xx
成员:全镇干部、镇级单位负责人、各村(居)书记、主任、交通协管员、劝导员。
职责:负责春运《应急预案》的启动、指挥、协调,督促各村、各企事业单位执行《应急预案》的工作情况。
指挥部下设三个救援队:
救援一队队长:xx(人大副主席、分管交通)xx
成员:xx(安办主任)xxxx(派出所所长)xxxx(派出所民警)xx
职责:及时赶赴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并负责保护好现场和周边的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配合公安交警勘验现场,指挥旅客向指定场所疏散,以缓解交通要道的压力,负责疏散地的治安和卫生保洁工作。及时疏通道路,保障道路通畅。
救援二队队长:xx(党委委员,分管安全)xx
成员:xx(卫生院院长)xxxx(安办工作人员)xxxx(交管站)xx
职责:营救受伤人员,严禁肇事逃逸,调配公路应急运力,紧急疏运滞留旅客,以缓解道路运输压力。协助所在地村委会做好突发事件人员疏散和宣传解释工作。并组织劳力配合有关的进行道路维修、抢险整治工作。
救援三队队长:xx(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xx
成员:xx(信访办主任)xxxx(党政办主任)xxxx(财政所所长)xx
职责:负责通信联络,信息传递,报告上级相关部门,通知死、伤人员家属,事故善后工作及后勤保障。
春运期间,镇派出所人员负责24小时轮流值班,预警电话:xx;
如遇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重大交通事故、公共案件而导致交通堵塞,使我镇正常秩序受到严重破坏的紧急情况下启动《应急预案》。
为人民群众欢度佳节创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xx镇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交通应急预案篇十七
为建立健全全县桥隧事故应急机制,有效应对我县桥隧可能出现的重大事故,及时采取应急控制措施,组织实施抢险工作,全面提高交通系统应对各类桥隧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应急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
坚持以人为本,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职责明确、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桥隧事故预警和应急机制。
1、以人为本、健全机制。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桥隧事故造成的损失;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措施,提高科学指挥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城市桥隧事故应急工作的有效机制。
2、预防为主,加强监管。把事故预防作为主要工作任务,督促桥隧管理养护部门加强管理,做好桥隧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监测工作,做好应对桥隧事故的人员技术、物资和装备的储备工作,加强应急队伍的宣传培训。
3、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桥隧事故的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
4、分工协作,相互协调,快速反应。有关部门密切协作,保证桥隧事故灾难信息的及时报告、准确传递、快速处置。有关部门按到事故信息后第一时间内启动应急预案,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动员社会力量,有组织地参与事故处置活动。
1、指挥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桥隧安全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做到统一领导,各司其职,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成立全县桥隧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桥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及时了解桥隧突发事故情况,及时通报事故情况,提出应急措施建议,根据事故等级,组织专家开展事故调查和提出善后处理意见。
2、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
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包括局办公室、养护所、计建科、安监科、财务科和各乡镇公路管理站(具体名单附后)。
应急响应时,负责收集情况,了解事故现场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及事态的发展情况,提出报告和建议;及时传达和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同专家工作组专家进行联络;负责发布事故新闻、编发事故调查简报;负责救援车辆的调配和通讯联络工作等。
1、日常维护
局养护所和各乡镇公路管理站根据道路行政等级负责各自养护管理的桥隧,负责桥隧的日常养护维修、检测,及时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2、预警支持
建立桥隧信息管理系统和技术档案系统,预警制度建立相关技术支持,应急指挥信息系统保证运转正常、指挥有力。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综合分析可能引发桥隧事故的预测预警信息并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预警信息发布后,立即做出响应,进入相应的工作状态。同时,依据已发布的预警级别,立即做好适时启动本预案的准备。
3、事故级别
按照桥隧的损坏程度和事故性质分为一级事故(特别重大)、二级事故(重大)、三级事故(较大)三个级别。
3.1、一级事故
因自然灾害、人为事故等导致桥梁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桥隧坍塌导致人员伤亡和失踪人员3人以上的事故;上级单位认为需要处置的其他桥隧重大事故。
3.2、二级事故
桥隧发生突然坍塌导致死亡和失踪人员1人以上的.事故。
3.3、三级事故
桥隧未坍塌,但已出现沉陷、空洞,主体结构失去承载力,随时可能出现坍塌事故,必须立即采取封桥断路措施的事故。
4、预案启动
发生二级以上事故,向市级主管部门和县级政府报告,由上级部门启动应急预案。三级事故发生后,由指挥领导小组启动本应急预案,并向上级报告。
桥隧事故发生后,桥隧养护管理单位应立即报告指挥小组,指挥小组迅速核实情况后,立即上报并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尽力控制事态发展,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协调、安排好交通导流工作;必要时架设临时便桥,尽快恢复交通。
5、后期处置
事故的现场抢险救援结束后,由相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救治、慰问及善后处理,及时清理现场,迅速抢修受损设施。指挥小组根据事故抢险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审批后,由指挥小组宣布应急救援终止,并通知公众。
指挥小组在事故调查过程中,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从规划、设计、施工、养护维修、管理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
1、队伍保障
指挥小组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及临时专家工作组成员按本预案开展演练,不断完善和改进在演练中出现的问题。训练出一支富有经验的应急队伍,负责桥隧抢险抢修工作。
2、通信保障
指挥小组和各有关人员、有关单位的联系方式应保障畅通,应急电话24小时开通,保证信息及时畅通。
3、医疗保障
应协调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医疗卫生保障,组织协调医疗救护队伍实施医疗救治。
4、物资保障
县局必须储备一定数量的常备救援物资,保证应急救援的需要,应急响应时服从调动。
5、经费保障
应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应急经费,保障应急状态时经费使用。
办公室人员名单:
指挥长:郑国忠
副指挥长:
成员:
办公室主任:郑思尧(兼)
办公室挂靠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
交通应急预案篇十八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道路交通管理应急工作,确保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保障交管部门在应对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中,能够准确判断,迅速核实有关情况,积极采取交通管制、设施维护等预防和应急手段,及时有效落实处置措施,制定本应急预案。本预案适用于对因恶劣天气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时的应急处置。
成立应对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协调指导组(以下简称“应急指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指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杜尚信兼任,具体落实内部应急处置预案的启动以及与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组织。
(一)应急指导组
1.了解掌握全县恶劣天气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程度,适时发布应急预警,必要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2.对紧急情况下的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指挥,依据事态发展作出应急处置重大决策;
3.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救援,紧急指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设备;
4.向县政府报告恶劣天气应急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请示县政府,请求县政府有关部门给予支援。
5.研究解决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指导组办公室
1.负责及时收集恶劣天气相关信息,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
2.负责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预警信息上传下达和应急指导组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工作;
3.指导组启动应急响应后,及时协调有关部门按照既定预案处置,统一调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完成指导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机关所室中心职责
1.各科室中队根据分工履行指挥协调、事故预防、车辆管理、秩序管理、宣传报道、科技支持、警务保障等应急工作职责;向指导组办公室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并依据科室中队职责、应急事件的性质做预案启动前的相关准备工作;掌握分析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规律、特点,为修订完善本实施细则提供科学依据。
2.分管秩序领导负责指导辖区中队加强恶劣天气和隐患路段的巡逻管控,根据天气变化向指导组办公室提出采取道路和重点车型的交通管制、交通组织的建议;分管事故领导负责指导辖区中队排查事故多发路段、处置重特大事故现场;车管所负责协调运管部门强化恶劣天气下营运车辆的管控;办公室负责后勤服务保障、应急装备的配备调度,协调媒体加强恶劣天气信息、路况信息及交通诱导信息的发布,加强公安交管部门应急处置工作及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指挥中心负责视频指挥调度和扁平化指挥的设施维护。
(四)辖区中队、所队职责
1.具体组织警力负责采取交通管制、分流、间断放行或警车带道等交通组织措施疏导分流车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积极组织疏堵,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2.最大限度保障救援、医疗、消防、环保等应急通道的畅通;
3.及时上报恶劣天气保畅通工作情况;
4.结合实际提出恶劣天气处置工作建议。
(一)提前预警
指导组要对恶劣天气可能引发的道路交通隐患进行评估,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制订恶劣天气对道路交通安全的有效预防、预警和处置措施,逐步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
(二)预警信息发布
因天气变化可能或者已经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时,指导组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
(三)响应准备
预警信息发布后,应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汇报情况,通知相关部门进入预案启动状态,及时收集天气变化情况和道路通行状况,准备人员、车辆和装备准备启动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1.一级响应:由县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大队应急指导组统一部署、组织处置。
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暴雨、暴雪、浓雾、大风、低温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情形,且涉及4(含)个以上镇街(联盟)。
2.二级响应:由交警大队应急指导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应急处置。
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暴雨、暴雪、浓雾、大风、低温等天气,导致国(省)道等主干道大面积内涝、积雪、冰冻的。
(二)应急响应程序
1.一级响应
(1)当收到预警但预警情形尚未出现的,交警大队应急指导组应当立即启动并通知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启动24小时值班制,按职责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进入待命状态。
(2)交警大队应急指导组立即派员出发赶赴现场,调集组织警力,在道路上设立警戒区,实施交通管制,禁止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疏散警戒区内的车辆和人员;清理应急救援通道,维护交通秩序,保障参加排险、救援车辆、设备顺利进入现场;要提前做好交通管制、交通分流的标志、标牌等设施的准备工作,在警戒区外围交通要道和交叉路口设立交通信息提示牌及时向驾驶人发布交通信息,组织交通分流。必要时报经县应急指挥部同意,通过媒体发布交通管制和分流信息。
(3)及时报告现场处置情况,需要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适时向县政府、县公安局提出请求;救援力量严重不足且在一定时间内难以完成救援任务时,可向上一级公安交警应急指挥机构请求支援。
2.二级响应
(1)当收到预警且预警情形已经出现的,交警大队应急指导组应当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迅速通知发生镇街(联盟)的应急领导组启动24小时值班制,按职责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进入待命状态。
(2)交警大队应急指导组立即派员出发赶赴现场督导指挥,综合协调本辖区中队力量和设施设备,实施跨区域交通管制,维护现场秩序,保障应急救援通道安全畅通;必要时报交警大队应急指导组同意,通过媒体发布交通管制和分流信息。
(3)及时报告现场处置情况,需要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适时向属地镇街(联盟)政府提出请求;辖区救援力量严重不足且在一定时间内难以完成救援任务时,协调周边辖区交警中队警力支援。
(三)信息报送与处理
预警信息发布后,交警大队应急指导组办公室应当每两小时向县政府、县公安局、市交管分局及时上报恶劣天气及处置信息。
(四)应急处置
1.强化路面的巡逻管控,实施“三早一快”(即:早发现、早预警、早提示,快速处置)的交通应急处置措施。各辖区中队要加强恶劣气候条件下的巡逻管控,发现因暴雨暴雪浓雾等恶劣天气出现道路拥堵时要立即采取疏导措施,进行信息预警提示,同时第一时间上报拥堵的原因、位置、程度等,争取用最短的时间、最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置。
2.快速处置事故,防止发生交通堵塞或二次事故。恶劣天气条件下发生交通事故,出警要迅速,要加强现场安全警戒和交通疏导,快速勘查事故现场,尽快撤除、清理现场,恢复交通畅通,严防二次事故发生。对损失轻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事人无争议的'交通事故,要适用简易程序或到当地快处中心迅速处置交通事故。
3.加强交通疏导、指挥和管制,严防交通堵塞和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采取定点管理与动态巡逻相结合的勤务方式,对城市主要路口和易发生事故的重要路口、路段定点执勤,做到定人、定岗、定责,加强疏导指挥。普通公路主要采取流动巡逻方式,通过警车带路压速等有效措施,必要时采取局部或全线交通管制措施;要在各重要路口安排民警,进行安全提示和检查,必要时实行间断放行管制,确保车辆保持安全间距。
4.采取分流小型车辆、客运车辆和管控大型车辆相结合的方式,协调做好滞留人员生活保障。在启动应急响应采取交通分流措施时,要根据分流道路的状况,尽快分流小型车辆。同时,协调做好滞留人员生活保障,保证滞留人员住宿和就餐正常。
5.采取调整客运车辆发班通行措施。指导组要迅速应对辖区道路通行状况的变化,出现暴雨暴雪浓雾等恶劣天气不适合客运车辆通行时,要立即将路况信息通报交通运管部门,督促当地客运企业立即调整客车发班时间和线路,必要时暂停该班次的营运,坚决杜绝客运车辆夜间违规在三级以下公路行驶。
6.协调相关部门,强化工作协作。要根据恶劣天气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事件类型、性质、程度、时间的不同,在县政府领导下,由交通、住建等部门牵头组织,大队按照职责分工,配合相关部门,联动开展路面冰雪和积水的清理等处置工作。遇有路面积雪结冰的,应将信息通报交通、住建等部门,协调其及时组织力量在重要路段铺洒防冻防滑物资,做好路面清理工作。
7.引导公众选择最佳出行线路,尽量避免车辆及人员滞留。要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短信平台、互联网以及led屏等方式,向社会发布道路通行信息以及因雾、道路结冰等车辆无法通行的客观情况,发布交通管制措施及管制时间,为广大群众出行提供参考。
恶劣天气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况消除后,结束应急。指导组要尽快取消交通管制等措施,恢复道路交通,监控大流量条件下的路面行车秩序,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一)基础保障
交警大队应提请县人民政府建立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预警机制,细化有关部门在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预警和应急等方面的职责,加强对有关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监督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信息保障
配备专门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紧急情况的信息收集、研判、传递、处理、报送工作制度,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
(三)装备保障
根据本地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应急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保障标准,明确应急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同时制定管理办法,保证应急状态下的迅速调用。交警大队应配备专用的应急管制标牌等设施,具体配置为:发(反)光交通管制标志牌、警戒带、隔离墩、车载电台、应急指挥车辆、事故勘查车辆、清障车辆、单警对讲通讯和防化装备等。
(四)经费保障
大队应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将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列入本单位年度财政预算,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五)应急队伍保障
交警大队要积极组织、协调、加强恶劣天气应急救援队伍培训,不断提高应急队伍战斗力,保证应急状态下的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