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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大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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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大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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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哪些内容篇一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审定、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和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职责制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实现生产和安全工作的“五同时”,对重要的经济技术决策,负责确定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3)审定本单位改善安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解决重大隐患。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4)在安排和审批生产建设计划时,将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措施纳入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审定新的建设项目时,遵守安全卫生设施的“三同时”规定。

(5)组织对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事故,并对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和统计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6)组织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入厂后的厂(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先进群众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7)接到安全监督行政部门发出的监督指令后,要在限期内妥善解决问题。有权拒绝和停止执行上级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的指令,并及时提出不能执行的理由和意见。

(8)搞好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工作,抓好职工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9)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状况,认真听取意见和推荐,理解职工群众的监督。

(1)生产厂长是全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职责者,务必对安全生产负主要职责。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传达上级下达的安全指令。

(3)健全领导及全体职工安全生产职责制,坚持各项安全活动,按时参加安全生产会议。

(4)主持召开全厂安全生产例会,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制订安全生产计划。

(5)建立安全网,明确职责制,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遵章指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6)经常深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零件加工及设备修理质量。

(7)狠抓“三违”,坚持原则,处理事故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8)优化劳动组合,定岗定责,抓好劳动工资分配,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

(9)如遇安全生产发生矛盾生产务必服从安全。

(10)组织督促业务学习,推广先进经验,推行技术进步,不断提高职工的技术及业务素质。

(11)发生事故务必亲临现场,直接指挥,认真处理,及时汇报,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做好善后工作。

(12)经常检查巡视本厂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2、领导制定年度和季节性施工计划时,要确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方案;

4、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6、参加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1、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同时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隐患继续扩大。

2、参与组织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的演练,熟悉应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及协调工作。

3、参加编制年度安全措施计划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度,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工作。

4、指导生产班组安全员开展安全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人员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实施。

7、督促有关部门人员按规定分发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

8、会同有关部门人员做好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和女工保护工作。

9、监督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合理使用。

3、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的手续。

(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用心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理解安全教育。

(2)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方面的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安全技术,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听从安全人员的指导,做到不违章作业。

(3)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工具,爱护安全标志,服从分配,坚守岗位,不准随便开动他人使用操作的机械、电气设备,不准无证进行特殊作业,严格遵守岗位职责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4)随时检查工作岗位的环境和使用的工具、材料、电气、机械设备,做好礼貌施工和各种机具的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

(5)发生工伤事故及时抢救和向上级汇报。

(6)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等方面做到相互帮忙,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用心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1)凡进库货物务必进行验收,核实后做好造册登记。

(2)认真负责搞好仓库内部材料、设备及小工具的发放工作,并应做好登记、签字手续。

(3)工程需要的材料库存不足时,应提早备足,不至于影响正常施工。

(4)仓库内应持续整洁、货物堆放整齐、货架堆放的物品应挂牌明示,以便迅速无误地发放。

(5)严禁非仓库管理人员入内,严禁烟火。

(6)不得私自离岗。有事外出,应委托他人临时看守。

(7)做好外场砂石料的收、管工作,签好每一张单据,严格把关砂石料的计量及质量。

(8)定期检查仓库消防器材的完好状况,在规定的禁火区域内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哪些内容篇二

(三)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并进行考核;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五)监督本单位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技术措施的落实;

(八)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九)组织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十二)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绩效考核制度并监督实施;

(十三)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十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十五)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哪些内容篇三

1直接负责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包括单位领导职责、各部门领导职责、班组长职责和员工岗位职责。

4根据中心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根据中心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6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中心安全管理专业人员,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7主持召开中心安全管理专题会议,及时通报中心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中心员工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整改事故隐患和不断改善安全条件。

9发生重大事故时,及时组织抢险,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10保证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1协助中心主任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

2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下属失职和违章行为。

3认真做好安全工作“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组织制订、修订和审定分管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5组织分管部门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安全有关事项。

6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7组织对分管部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中心主任报告。

1负责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以及上级对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规定。

2参与制订、修订中心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各级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对全体员工、新进员工、变换岗位员工和检测组长的安全教育,检查、督促岗位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 4负责安排并检查中心各部门的活动,负责中心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急救器具的管理,并使其处于完整好用状态。

5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检测。 6组织并参加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汇总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主持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竞赛评比活动,开展安全周活动,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7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罚不放过;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参加企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8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实用、齐全、规范化。

9按照企业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不断地总结经验。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三大纪律”,即:进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检测必须系好安全带;气候条件不允许决不检测。

3积极参加安全检测培训活动,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不违章检测,不违反劳动纪律,真正做到“三不伤害”。

5做好检测前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排除或上报处理;

7特种检测人员必须持证操作,新员工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检测;

8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检测;

9维护好检测工具、设备和各种安全防护装置;

10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报告,保护现场,积极抢救。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哪些内容篇四

另一方面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中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应履行的职责和应承担的责任,以充分调动各级人员和各部门一生产方面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确保安全生产。

生产责任制亦称“生产岗位责任制”。是明确规定各种生产岗位和工作岗位的职能和责任,并严格付诸实施的一种生产管理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认定

根据事故调查的结论,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落实防范重复事故发生的措施,实现贯彻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

1、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2、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3、公正、公开的原则;(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能引起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能使较大范围的干部群众吸取事故的教训;有利于挽回事故的影响。)

4、分级管辖的原则。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哪些内容篇五

构建公司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管理中重要作用的充分发挥。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要求,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

3.1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主要指企业的各岗位人员对安全生产所负责的工作和应承担的责任的一种制度(以下简称“责任制”)。

3.2到位标准

在本制度中,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行为和活动的具体要求。

3.3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1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订、签发本企业各级责任制,对本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4.2企业其他负责人负责对分管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4.3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负责责任制制订的具体实施工作,以及各岗位员工的履职评估。

4.4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企业及各部门领导责任制的编制工作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4.5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编制、沟通与评估。

4.6各班(站)长负责本班组员工岗位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5.1责任制的制订与发布

5.1.1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根据企业安全生产需要,作出责任制制订的决定。

5.1.2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接受责任制制订任务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完成责任制制订计划。

5.1.3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人应组织开展以下具体工作:

5.1.3.1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完成责任制制订方案。

5.1.3.2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企业领导、各部门(工段)领导责任制初稿的制订工作。

5.1.3.3收集汇总安委会成员讨论决议,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企业领导、各部门(工段)领导责任制的修改工作。

5.1.4各部门(工段)负责人应根据责任制制订方案,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5.1.4.1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制订、内部审查及员工意见征求工作。

5.1.4.2依据内部审查结果及员工建议,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修改工作,并上报安全环保办公室。

5.1.5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包括:

5.1.5.1安全生产职责;

5.1.5.2到位标准;

5.1.5.3权限与义务。

5.1.6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到位标准应包括:

5.1.6.1贯彻、落实政策法规的行动;

5.1.6.2组织,参加的安全生产活动;

5.1.6.3执行安全生产的巡视,检查;

5.1.6.4参与风险评估研究;

5.1.6.5参与体系的内审;

5.1.6.6对评估发现问题的处置;

5.1.6.7对纠正行为的实施进行回顾;

5.1.6.8参加应急演练与救援;

5.1.6.9参与安全事故调查;

5.1.6.10对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进行回顾;

5.1.6.11日常事务包括与相关方沟通安全生产问题。

5.1.7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人应组织收集汇总各部门(工段)岗位人员的责任制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评审及修改,并传送公司行政人事部。

5.1.8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责任制的复审及修改工作,并提交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5.1.9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企业安委会成员对责任制进行审定、签发。

5.1.10审定后的责任制,应交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组织在5个工作日内以文件形式进行发布。

5.2责任制的沟通

5.2.1责任制沟通应遵循逐级沟通的原则。

5.2.2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分管副职、分管部门的负责人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干部,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3企业分管副职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分管部门(工段)的负责人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干部,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4各部门(工段)负责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本部门分管副职、专责、班(站)长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副职、专责、班长,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5班长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本班组人员进行责任制沟通。特别关注新上岗、转岗的员工,确保每个员工理解、接受并履行其责任制。

5.2.6各岗位人员均应熟悉并理解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有疑问时逐级向上反馈,上级应做好沟通和解释。各级人员责任制的沟通应做好记录。

5.3责任制的培训

5.3.1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应纳入部门级安全教育。

5.3.2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至少每年进行一次,由部门自行组织。

5.3.3安全环保办负责对各部室责任制培训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5.4责任制的执行与评估

5.4.1各岗位人员应严格按岗位责任制履行岗位职责。

5.4.2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每年应对企业分管副职、分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履职评估情况通知行政人事部。

5.4.3企业分管副职每年应对分管部门(工段)负责人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履职评估情况通知行政人事部。

5.4.4部门(工段)负责人每年应对分管副职、部门专责、班长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汇总本部门各岗位履职情况报送行政人事部。

5.4.5班长每年应对班组员工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情况报送部门负责人。

5.4.6各级岗位责任制的评估结果,应向当事人进行反馈。

5.5责任制的修订

5.5.1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每年应结合岗位需求及履职评估情况,对企业各岗位的责任制进行回顾,对发现的问题或不足,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流程进行纠正或更新。

5.5.2当部门或岗位职责发生变化时,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在1个月内,向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提出责任制修订建议,并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流程组织修订和更新。

5.6责任制的考核

5.6.1安全环保办公室结合岗位履职评估情况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考核参照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5.6.2各级岗位责任制的沟通应做好记录,记录至少保存3年。

6.1《安全生产检查考核表》

6.2《安全绩效考核表》

6.3《培训记录》

6.4《文件评审表》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哪些内容篇六

1、矿井设备由各使用部门编制计划,列表写出设备规格、型号、性能、数量,经矿长批准,报供应科。

2、机电设备开关、电缆等设备必须符合煤矿防爆性能,非防爆设备和质量低劣产品不得购入。

3、机电设备要选择先进的,不购淘汰设备和耗能高的设备。

4、购入的设备要经矿有关人员打开检查,不防爆、购件不全、质量低劣产品,矿有权拒绝入库,谁购置谁负责。

1、采购来的设备经验收移交保管员入库,质量、数量当面交清,保管员登记上台帐。

2、设备要分类保管,不得使设备配件风吹日晒,造成损失。

3、设备出库由领取者凭有关领导批准的料单领取,或以旧换新。

1、运转中的设备要实行包机制,要执行专人操作,专人维修,设备要挂牌管理。

2、设备的检修,另配件更换,由包机者提出,机电副矿长批准。

3、年初要作出本年机电设备检修计划,有机电副矿长安排进行检修。

4、机电设备要按规定注油、维修、保养、不准超负荷运行,不准带病工作,不准高度磨损。

1、对直接影响生产安全的陈旧设备,由机电副矿长提出,矿委讨论解决资金,另行购置更换。

2,决定设备是否报废,应由机电副矿长决定,报废的设备要下台帐。

3、报废的设备如何处理,由机电副矿长提出,矿委研究决定。

4、矿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设备淘汰与报废。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哪些内容篇七

为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制度,下面是企业管理网为大家整理提供的有关安全管理的一则文章,请阅读下文。

一、全厂员工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反。

二、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在工厂内打闹、追逐、大声喧哗,非工作需要不得随便到其他部门走动、聊天,不准带小孩进入厂区。

三、必须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车间内严禁吸烟。

四、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五、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存放在指定位置。

六、在各工位应配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所有的.员工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七、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v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过水地使用,并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八、手湿时不得搬动电力开关或插电源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九、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十、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哪些内容篇八

选矿车间职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自觉遵守厂内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各项管理制度。

三、严格按岗位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做到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

四、自觉参加和接受厂内各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效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五、遵守有关设备检修、保养和操作制度,确保设备安全运转。

六、特种作业岗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七、应当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八、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或违反规章制度的指挥。

九、有义务劝阻、纠正他人的违章作业,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

十、积极参加企业内各种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评比、竞赛等活动。

十一、积极向企业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

二、组织制定本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安全装置及各种安全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三、深入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安全装置及各种安全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四、严格执行劳保用品、保健品等发放标准,加强防护、防火器材的管理,教育职工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五、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等组织。

六、负责新职工入厂后的二级安全教育的考核及全厂性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七、建立健全本车间的安全活动日制度,健全本车间的安全档案和各种台帐。

八、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参与调查、处理,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上报有关部门领导。

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

一、企业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根据有关规定,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正确佩戴和使用。

7.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二、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哪些内容篇九

第一条为加强酒店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

第三条对新职工、实习人员、和改变工种的酒店员工必须由生产主管先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和生产流程的培训后,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

第四条对从事酒店锅炉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管理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的制度。

第五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六条酒店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管理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

第七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安全管理制度。

第八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引发酒店火灾的一切隐患。

第九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每周由总经理带队组成检查小组进行管理检查一次。

第十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上报,形成及时整改的制度。

第十一条采购部要按销售计划提前准备,要保证时间和产品质量,不购买、出售腐烂变质食品,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第十二条食品加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杜绝病毒相互传播。

第十三条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生产车间原材料明细帐和产成品明细帐。原材料的数量管理根据领用时数量和加工产成品时消耗的'数量登记;产成品的数量根据加工完成的产成品和产成品返仓库数量登记。

第十四条月底将原材料和产成品出、入库和结余数量,上报酒店总经理。

第十五条生产人员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工艺要求进行生产管理制度,如有违反,造成产品质量不合格者,要按成本价扣减工资。

第十六条生产人员要严禁将不洁物质带入车间,如有违反者,一次罚款50元。

第十七条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必须随时注意设备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酒店工程部处理。

为保护酒店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保证酒店生产经营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

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结合酒店的实际情况,聘 -------- 为聚仙楼大酒店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与张家口聚仙楼工贸集团公司总经理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一、严格遵守和贯彻执行国家和有关部门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进行安全生产。

二、安全生产工作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方针,坚持生产经营服从安全需要的原则,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三、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宾馆安全生产制度,制订并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细则,同时督促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包括消防安全、生产安全、治安安全、交通安全以及食品卫生安全等工作。

四、坚决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定岗定人做到事事有人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不留空白。

五、部门必须设立安全生产检查员,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做好记录,每月将安全检查记录上报宾馆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积极配合宾馆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六、加强本部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务必使员工树立起“安全第一、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的思想,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七、提高本部门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八、教育引导本部门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多提有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九、发生人身、设备事故必须按规定的处理原则和程序进行处理。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十、安全生产工作按《聚仙楼大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聚仙楼大酒店员工手册》予以奖惩。

十一、通过以上安全管理,坚决杜绝本部门火警、火灾事故和人员伤亡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尤其要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减少人身事故和治安事故的发生。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总经理与本部门各执一份,公司综合办存档一份。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哪些内容篇十

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广西自治区检查组到大新县检查全区“平安农机”创建工作

近日,自治区农机安全检查组到大新县检查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组一行先后检查了大新县福隆乡人民政府、大新县农机监理站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的工作情况,检查组对该县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平安农机"创建工作材料、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农机事故处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业务等方面工作和各项农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听取了该县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近年来,该县以开展创建"平安农机"活动为载体,以构筑"和-谐农机"为目标,扎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该县按照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的工作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建立健全了"政府主导、农机为主、部门配合、各方参与"的工作机制,开展了农机"安全生产年","关爱生命、文明出行"广西农机安全文化乡村行,百万农民文明交通宣传员,农机"安全生产月",拖拉机无牌、无证专项整治,拖拉机违法载人行为专项整治等活动,有效地促进当地农机生产安全,连续五年农机安全生产零事故,该县"平安农机" 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几年来,该县出动检查人员3611人次,检查各类拖拉机10000台,纠正各种违章行为1000起,查扣违法拖拉机89台。同时为农机驾驶员发放"平安农机"宣传挂历及资料30000份,发放"平安农机"创建倡议书10000份,发放《广西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及"平安农机"知识手册5000份,播发"平安农机" 教育警示片12场次,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文艺汇演3场,发放农机安全生产知识问答8000份。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保障全区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坚持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降低和减少农机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切实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实行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原则,落实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负责,任务到单位,责任到人的目标责任制,层层落实目标责任,使农机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及目标责任落到实处,为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奠定坚实基础。

二、严格执行登记管理制度,确保操作人员素质准入关。按照国家“五整顿、三加强”要求,坚持从源头上抓起。在拖拉机及驾驶人登记、检审验、考核发证、安全检查、事故处理等工作中,要严格管理,规范程序,切实做到“谁办理、谁签字、谁负责”,“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谁考核、谁签字、谁负责”。严格培训质量,凡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办理驾驶证的“谁办理、谁负责”,严格实行过错追究制和责任倒查制。

三、依法行政,确保农机执法的严肃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在农机安全生产检查、事故处理过程中,要规范程序、依法行政,严禁徇私枉法,说情求情,特别是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不得缺位、越位行使职权,以确保农机执法的公正性、严肃性。

四、规范管理,严格执行事故上报制度。发生农机事故必须按程序及时准确上报,发生一般事故,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发生重、特大事故必须先报告当地政府和安监部门,经批准后按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严禁瞒报、漏报或隐瞒不报,凡隐瞒不报或知情不报的,严格按干部管理权限对主管领导和事故统计人员进行处理,凡造成社会重大影响和后果者按照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五、认真学习,切实加强干部业务素质。坚持经常性组织职工干部开展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使广大干部职工熟悉业务,弄通弄懂法律法规,在安全检查执法过程中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哪些内容篇十一

为了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增强公司竞争力,特制定堆场安全管理规定。我公司安全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工作标准:认真落实公司安全方面的相关制度;深入开展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工作;做到人人讲安全,人人都能认真遵守安全方面相关工作制度。

1、进入场站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2、严禁在工作岗位上追逐嬉戏。

3、现场人员随时关注集装箱及货物摆放、吊运安全,与行驶中机械车辆保持安全距离。

4、场内禁止吸烟。

5、除修箱区外,严禁明火作业,如确有需要,必须按公司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采取安全措施,得到批准后方可作业。

6、场区内不允许闲杂人员逗留,现场作业员工发现非本公司员工必须询问,若送货、监装等相关人员,安排其应在指定区域作业或等候,若与作业无关人员,立即劝离出场,以保证作业安全。

7、送货、送箱、提箱车辆进场,现场员工疏导车辆按照规定交通路线行驶。

8、送货司机办理卸货手续后可以立即作业的,理货员将其引领至作业区;不能立即开始作业的,应告知司机将送货车停放在待装区等候。

1、进入场站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佩带员工证、安全帽。

2、着装配置

现场员工:

蓝色工作服、黄色安全帽

现场调度:

蓝色工作服、蓝色安全帽

巡查经理:

红色安全帽

3、员工穿着工作服,必须经常保持整洁。

4、胸卡必须端正佩带在前胸,不允许缠绕在手腕或其它部位。

5、要保持胸卡干净、配件整齐。

6、胸卡丢失或残缺不齐应立即到办公室更换新卡。

7、其他人员进入现场之前,必须到调度室领取安全帽,戴好后方可进入。

8、安全帽由公司统一配置,由使用者负责保管,如有丢失,由领用人赔偿。

9、劳动防护用品按不同岗位、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配置,以满足劳动保护的基本需要为宗旨,注重节约使用原则。

10、劳动保护用品由各部门统一申请,办公室集中采购。

11、配发劳动防护用具的岗位,上岗作业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具。

1、与作业无关的人员未经许可禁止在作业区逗留。

2、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堆箱位;不得在吊具吊重下通过、滞留。

3、工作态度认真严肃,严禁在作业区嬉戏、追逐、打闹、急速跑动。

4、进场作业车辆主动避让堆场起重机械。

5、进场车辆必须遵从现场员工指挥,不允许在作业区内随意行车停靠。

6、场内叉车行驶速度不准超过10公里/小时;重箱机力行驶速度不准超过5公里/小时,在下列情况,车辆必须减速行驶(1)调头、转弯、视线受阻,经过十字路口;(2)雨天、雾天能见度在30米以内时。(3)路面湿滑(4)倒车行驶、上下栈台、出入库作业时。

7、禁止在集装箱箱缝隙中间穿行;尽量避免在并排或交错停放的车辆中间穿行。

8、叉车在载物行车时,若视线受阻,必须倒车行驶,如必须前进行车,要有现场人员指挥。

9、重型机械行驶时调头、转弯、起步或经过十字路口视线受阻时,鸣喇叭示意。

10、现场作业人员指挥入场作业车辆依照公司规划交通路线行驶。

1、机械车辆驾驶员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按照机械车辆操作规程作业,

2、爱护车辆,严禁野蛮作业。

3、驾驶员在作业时必须服从现场调度指挥。

4、重机、空机驾驶员执行车辆交接制度。

5、机械车辆驾驶员每日对车辆进行检查清洁。确保全车外形完整无损,车身光泽明亮,无浮沉、油污、泥水痕迹,全车前后挡风玻璃明亮。

6、司机在作业时严禁吸烟、饮食、打电话或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7、驾驶员每天做好操作记录。

8、各驾驶员请假、换休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执行,不得私自调班。

9、负责所驾驶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申请和车辆故障信息反馈。

10、对机械车俩的随车证件和各种工具、材料做好使用保管记录。

11、机械车辆在维修时,驾驶员在现场监修,并做自修项目的保养,不得无故离开。

12、每个驾驶员必须认真执行三检制度,加强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确保机械车俩随时处在良好的技术状态,有问题及时向部门主管汇报,同时向后勤保障部提出维修申请。

13、驾驶员保管好所操作机械车辆,离开驾驶室时必须将车熄灭并拔掉钥匙。不允许私自将车辆交予非公司指定驾驶人员操作。

14、不准穿着拖鞋、赤脚驾驶车辆。

15、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

(一)作业前检查

1、水箱冷却水是否充足,冬季作业待水温升到50度方可使用;

3、轮胎气压是否符合规定,有无破坏;

4、蓄电池电量正常,接头是否牢固,电解液是否加足;

5、电气线路连接部位是否松动;各仪表、指示灯、照明灯、喇叭是否齐全,有效;

6、检查后视镜位置是否合适;

7、风扇带、水泵带松紧度是否符合要求;轴头各部位螺丝是否松动;

8、制动液是否加足。制动系统和转向系统的机械性能是否良好;

9、液压油是否加足;

11、启动电动机空转无异常现象后,再操纵手柄空载运行数次,察看有无异常现象;

12、启动发动机、电动机、操纵检查液压系统是否正常。

13、检查机械外露部分螺栓螺母是否齐全。

(二)作业中检查

1、起步前要仔细察看机械设备周围有无障碍物,倒车时要特别注意车后是否通畅;

2、起步时应按喇叭并平稳起步;

3、检查有无漏水、漏油、漏气现象;

4、注意选择路面,避免颠簸,没有紧急情况禁止急刹车。叉车空载行使速度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负载行使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重型机械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5、随时察看各仪表工作是否正常;

6、随时注意察听发动机、行走部分、液压机构工作是否正常,有无异响,发现问题及时停车,排除故障和异响,不得带病作业。

(三)作业完毕检查

1、将机械设备停放在指定地点,拉紧手制动,检查是否有效;

2、怠速或空转察听有无异响,检查机身周围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

3、补充燃油和润滑油;

4、清洁机身、底盘、发动机、轮胎等各部位,打扫驾驶室。

5、检查随车工具及附件;

6、检查传动系统、转向系统有无松动损坏;

7、检查蓄电池,需要充电的进行充电;

8、冬季需放冷却水的机械设备,必须放净冷却水;

(四)作业前应做到“三清楚”

1、货物重量、货物体积、货物标志及中心位置要清楚;

2、指挥信号要清楚;

3、机械设备的安全负荷量要清楚。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哪些内容篇十二

为进一步明确拱墅区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拱墅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杭州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拱墅区行政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二条 建设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设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第四条 建设单位在我区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的规定,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第五条 建设单位发包工程未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和报监,不得施工,擅自施工的按违法、违规处理。

第七条 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明示或者暗示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工程建设安全的强制性标准,不得扣减工程安全费用;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八条 建设单位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第九条 建设单位在发包施工签定合同时,应当确定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因建设单位不按时支付或克扣施工安全措施费造成的安全事故,建设单位依法承担安全责任。

第十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生产保证等资料,建立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并检查安全措施费用的使用。

第十一条 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违法肢解发包,任意缩短工期,由此产生的安全事故将追究建设单位责任。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发包建设工程时,应在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文件中列支安全技术、防护设施、劳动保护等用于安全生产的各项费用。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相关的真实、准确、齐全的原始资料,尤其是地下管线资料。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组织有资质的鉴定单位对施工活动中可能影响的周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安全鉴定,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报告,应即会同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书面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对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必须认真及时处理、积极主动协助有关单位处理好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要经常检查工程监理合同的落实情况,发现监理失职行为要按合同相关要求办理。

第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建设工程各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

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一条 建设工程发生安全生产、工程质量事故,建设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二条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造成安全生产、工程质量事故或严重质量问题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建设单位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人、技术负责人等有关管理人员及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的责任,保障生产者在施工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责任制。

本责任制由公司安全科负责监督执行,各级、各部门、各项目经理部组织实施。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如下:

(一)公司经理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范,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领导编制和实施本企业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建立健全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奖罚办法。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落实。

4、领导并支持安全管理部门或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

5、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领导、组织本企业有关部门或人员,做好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和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二)公司生产经营责任

1、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分公司经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组织实施本企业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施工组织设计。

3、参与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工程项目施工方案。审批本企业工程生产建设项目中的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制定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计划。

4、领导组织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领导、组织外包工队长的培训、考核与审查工作。

5、领导组织本企业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不安全生产问题。

6、认真听取(三)公司技术经理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公司经理做好安全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在本企业施工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2、领导制定年度和季节性施工计划时,要确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方案。

3、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时,应严格审查是否具备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性意见。

4、领导安全技术公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5、对本企业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重大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7、贯彻实施“一图九表”现场管理法及业内资料管理标准。参与文明施工安全检查,监督现场文明安全管理。

(四)安全部门责任

1、积极贯彻和宣传上级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公司范围内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2、制定定期安全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

3、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和检查。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审查企业内部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广大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参加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签发合格证。

5、开展危险预知教育活动,逐级建立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监督检查公司每月一次、项目经理部每周一次、班组每日一次。

6、参加施工组织设计、会审;参加架子搭设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方案会审;参加生产会,掌握信息,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7、参加暂设电气工程的设计和安装验收,提出具体意见,应监督执行。参加自制的中小型机具设备及各种设施和设备维修后在投入使用前的验收,合格后批准使用。

8、参加一般及大、中、异型特殊手架的安装验收,及时发现问题,监督有关部门或人员解决落实。

9、深入基层研究不安全动态,提出改正意见,制止违章,有权停止作业和罚款。

10、协助领导监督安全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对削弱安全管理工作的单位,要及时汇报领导,督促解决。

11、鉴定专控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其使用。

12、凡进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安全人员有权监督其符合现场及上级的安全管理规定,发现问题立即改正。

13、督促班组长按规定及时领取和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并指导工人正确使用。

14、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本企业一图九表法、业内资料管理标准和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正常运转。

7、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组织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中的具体工作。

(五)技术部门责任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业性方案的过程中,要在每个环节中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后的方案,若有变更,应及时组织修订。

3、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4、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5、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6、参加伤亡事故和重大已、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六)组织部门(劳资、人事、教育)责任

1、劳资、劳物

(1)对职工(含分包单位员工)进行定期的教育考核,将安全技术知识列为工人培训、考工、评级内容之一,对招收新工人(含分包单位员工)要组织入厂教育和资格审查,保证提供的人员具有一定的安全生产素质。

(3)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严格执行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情况。

(4)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从用工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2、人事

(1)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企业实际,配齐具有一定文化程度、技术和实施经验的安全干部,保证安全干部的素质。

(2)组织对新调入、转业的施工、技术及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3)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4)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决定。

3、教育

(1)组织与施工生产有关的学习班时,要安排安全生产教育课程。

(2)各专业主办的各类学习班,要设置劳动保护课程(课时应不少于总课时的1-2%)。

(3)将安全教育纳入职工培训教育计划,负责组织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

(七)生产计划部门

1、在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时,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组织均衡生产,保障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协调一致。对改善劳动条件、预防伤亡事故的项目必须视同生产任务,纳入生产计划优先安排。

2、在检查生产计划实施情况的同时,要检查安全措施项目的执行情况,对施工中重要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实施工作(如支拆脚手架、安全网等)要纳入计划,列为正式工序,给予时间保证。

3、坚持按合理施工顺序组织生产,要充分考虑到职工的劳逸结合,认真按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4、在生产任务与安全保障发生矛盾时,必须优先解决安全工作的实施。

(八)项目经理责任

1、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部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其实施。

3、在组织项目工程承包,聘用业务人员时,必须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包工队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外包工队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5、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6、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7、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8、对外包队加强文明安全管理,并对其进行评定。

(九)项目技术负责人责任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开工前的全面安全技术交底。

3、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具有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确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7、参加每月四次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8、贯彻实施一图九表法及业内资料管理标准。确保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针对性。

9、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10、加强外包平米包干的结构安全评定及文明施工的检查评定。

(十)项目工长、施工员责任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特别是外包工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外包队)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作业违章行为。

3、经常检查所管辖班组(包括外包工队)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安全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每周或不定期组织一次所管辖班组(包括外包工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符合审批手续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要组织作业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若在施工中发现问题,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6、发现因工伤亡或未遂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

(十一)项目班组长责任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进现场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5、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十二)项目工人责任

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人员的指导。

3、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4、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5、发生伤亡和未遂事故,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6、进入施工现场要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

7、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或检查。

(十三)分包单位负责人责任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单位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按制度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做好本单位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经常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本单位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3、必须保持本单位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更,须事先向有关部门申报,批准后新来人员应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经入场和上岗安全教育后方准上岗。

4、根据上级的交底向本单位各工种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交底,针对当天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做好班前安全讲话,监督其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5、参加每月四次的项目文明安全检查,检查本单位人员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大隐患应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做好伤者抢救工作,并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7、服从总包管理,接受总包检查,不准跨省用工及使用外地散兵游勇。

8、特殊工种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哪些内容篇十三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

1、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应按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组织学习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等,并上报存档。否则处以现场技术员或职责班组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二、违规操作

三、高处落物

3、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职责班组若找不出职责人,则职责班组承担50%的经济职责。

四、环境

五、检查

1、自检

a、在施工前班组长必须进行班前检查,看员工人身防护用品是否穿、戴、系好,作业场地是否存在隐患,并要及时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好之前不能进行施工。否则对班组负责人处以50-200元罚款。

2、认真六、职责认定

本公司各现场所发生的一切事故都将进行职责认定,认定后承担相应的职责。(职责分4种:直接职责、主要职责、重要职责和领导职责。)

3、认定负重要职责的,职责人或职责班组承担5-20%的经济职责。

4、认定负领导职责的,相关职责人承担20%以下经济职责。

5、认定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职责的,相关职责方按相关比例分担经济职责。

七、礼貌施工

八、奖励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哪些内容篇十四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村镇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镇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必须按照本制度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第三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主体,应当对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监督管理责任,并对未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导致的后果负责。

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二章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

第六条乡镇党委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二)落实党委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中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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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文化建设和舆论引导

(二)落实“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并落实班子成员及相关机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五)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安排部署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七)协助上级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委托权限履行委托执法职责:

(九)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八条镇党政领导班子的安全生产责任

党委书记xxx对本镇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三)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及其成员职责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六)组织参加辖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置工作。

党委副书记、镇长:是本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四)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明确本辖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推行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

(六)制定完善本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组织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

党委副书记:抓好政协、党建、政法、综治、信访、党校、司法等安全生产工作。对杜峪行政村的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安全监督管理承担领导责任。

人大主席:抓好镇人大、重点项目、交通等安全生产工作,对沙曲行政村的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安全监督管理承担领导责任。

纪检书记:专门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巡视巡查、综合督查。

组织员:协助镇长抓好组织、人事、居委、老干、驻村工作、责任制考核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二村委的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安全监督管理承担领导责任。

武装部长:消防、退役军人服务站安全生产工作,对杨家坪行政村的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安全监督管理承担领导责任。

党委委员:工会、文明创建、党群服务中心、统战、宣传、文旅、宗教、民政、日间照料等安全生产工作。对一村委的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安全监督管理承担领导责任。

副镇长: 分管农业农村、 农技、 畜牧、 美丽乡村建设、 乡村振兴、 脱贫攻坚、水利、防汛、农机、农经、森林防火、林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堡上行政村的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安全监督管理承担领导责任。

副镇长:协助镇长分管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安监站的安全生产工作。抓好安全、企业、环保、城乡建设、综合执法、自然资源、地质灾害、民营经济、应急、移民搬迁等安全生产工作,对全镇的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领导责任。

副镇长:能源、治超、邮政、通讯、烟草、电力、市场监督管理、工信、厕改、煤层气开采等安全生产工作,对安沟自然村的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安全监督管理承担领导责任。

退役军人事务站站长:抓好役军人事务站具体工作,协助慕臻部长对二村委的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安全监督管理承担领导责任。

党群服务中心主任:抓好党群服务中心具体工作,协助马春荣主任对三村委的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安全监督管理承担领导责任。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抓好便民服务中心具体工作,对沙曲村行政村的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安全监督管理承担领导责任。

主任科员:办公室、机关后勤、政务信息、发改、档案等安全生产工作。主任科员:抓好史志、工商联等安全生产工作,协助李桂香部长对一村委的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安全监督管理承担领导责任。

主任科员:抓好爱卫、环卫、科协、关工委等安全生产工作,对三村委行政村的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安全监督管理承担领导责任。

主任科员抓好教科、卫健、人社、科技、医保等工作,协助刘满元部长对杨家坪行政村的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安全监督管理承担领导责任。

主任科员:抓好老龄、危房改造、古村落保护修复,协助高艳龙副镇长分管安全、环保、地质灾害、应急等工作。

副主任科员:抓好便民服务中心、行政审批、计生协会、妇联、残联、编制等安全生产工作,协助纪委监委工作,并协助镇长、镇长对村的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安全监督管理承担领导责任。

副主任科员:抓好供销、金融、保险、统计、融媒体、新闻等安全生产工作,协助纪委监委工作,并协助书记对行政村的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安全监督管理承担领导责任。

第九条包村下乡干部及各行政村支书、主任,自然村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各包村下乡干部对所包村的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安全及其他安全监督管理承担第一责任。

各行政村支书、主任对本行政村的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安全及其他安全监督管理承担第一责任。

各自然村负责人对本自然村的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安全及其他安全监督管理承担直接责任。

第十条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除承担本规定第六条本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贯彻落实外,还承担以下责任:

(一)行政许可责任:

1、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涉及安全生产的许可事项进行审查批准(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等)。

2.加强对行政许可项目的日常监督,发现许可项目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撤销原批准。

3、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生产经营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取缔,并依法予以处理。

(二)行政检查责任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三)行政处罚责任: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给予行政处罚。

(四)行政强制责任:

1、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依法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

2、对危及安全生产的设备、设施、器材,依法予以暂扣或者暂时封存。

3、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依法予以扣押或者暂时封存。

(五)宣传教育责任:做好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提高公众安全生产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六)应急救援责任:制定本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七)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责任:1、建立生产安全事故举报和值班制度。2、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3、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或者接受政府授权、委托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4、按职权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进行处理。5、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送制度,定期汇总报送管辖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及分工

第十一条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共同职责:

(三)推动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等,并组织实施

(九)加强本部门应急管理工作,组织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

(十一)负责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安全工作,负责“三定”规定中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完成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及镇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负责全镇餐饮服务业(饭店、酒店餐饮、食堂、小饭桌等)、保健品、化妆品行业经营、酒类流通(包括仓储、批发、零售)、零售药店(连锁门店)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使用的安全监管;负责全镇食品生产、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负责食品、宾馆、餐饮业、机关、学校等集体食堂的监督检查,有效预防群体性中毒事件,负责职业中毒等公共卫生事故的紧急救护和医疗工作,参与食品、药品、职业中毒等公共卫生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并负责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对食品市场进行综合监督,组织协调重大事故案件的查处。习强对全镇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承担领导责任。对一村委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承担直接责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承担直接责任,赵美美对沙曲、杜峪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承担直接责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承担直接责任。

第十三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队分队(工商所)工作职责:

(二)依法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产品质量实施监督。

(四)负责广告企业和媒体广告以及直销企业安全监管;

(六)按响应级别负责全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管理工作,承担重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七)负责取缔非法生产经营企业或生产经营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或未经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负责各类交易市场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队分队负责人对以上全镇的安全管理承担领导责任。

第十四条村镇站负责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打击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业户,负责把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公共安全纳入城乡规划和建设的前置条件,负责城市燃气(煤气、煤层气、液化石油气)、供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取缔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液化气瓶,负责供气管网的隐患排查治理,负责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使用的起重机的安装、使用管理,参与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郭鹏对以上全镇的安全管理承担直接责任。

第十五条交通站负责道路交通运输企业经营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路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公路交通运输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镇交通劝导站的人员管理及考核工作。车振有对以上全镇的安全管理承担直接责任。

第十六条林业站负责森林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森林公园、景区、景点、设施等森林防火安全管理。陈军飞对以上全镇的安全管理承担领导责任。罗琴琴对一村委、二村委、三村委的森林防火安全管理承担直接责任,薛林林对安沟,堡上村的森林防火安全管理承担直接责任,强柱廷对沙曲、杜峪、杨家坪的森林防火安全管理承担直接责任。

xxx对张家山的森林防火安全管理承担直接责任。

第十七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承担镇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了解、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和管理状况;组织开展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应当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整改;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镇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统计、报告辖区内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情况,配合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

(二)具体主要负责监督管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洗煤厂等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人员分工

1、负责安委办和安监站的日常工作;

2、负责监督落实本辖区合法选煤厂、涉煤企业的生产安全且承担相应责任。

3、负责监督落实本辖区合法砖厂、搅拌站、建筑材料生产企业的生产安全且承担相应责任。

4、负责监督落实本辖区合法加油站、制氧站、液化站、输气管路的生产安全且承担相应责任。

5、负责监督落实本辖区其他相关合法企业、九小场所的生产安全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镇派出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镇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监管工作;

(四)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督促指导公安派出所履行“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职责;

(六)承担全镇公共安全、社会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七)依法查处涉及安全生产的刑事犯罪案件和治安管理案件,参加全镇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八)镇派出所所长穆二奴对以上全镇的安全管理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要严格按规定发放采矿许可证,对应吊销或暂扣的采矿许可证要依法吊销或暂扣,负责查处违法开采矿产资源,依法取缔无证开采业户,监督矿山企业按批准的方案开采,负责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沉降与塌陷等地质灾害的排查与防治工作,监督矿山关闭后的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参与越层越界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李军军对以上全镇的安全管理承担领导责任。

第二十条水利站负责全镇水利行业(水库、河道堤防、饮水工程、水保工程、大水网工程、农村水电站及其配套电网上网之前等水利工程)安全监管职责;负责全镇河道行洪及水利设施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镇防汛工作及水利工程(沟坝、河道等)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参与防汛及水利工程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马继平对以上全镇的安全管理承担领导责任并对沙曲、杜峪、堡上、一村委、杨家坪的防汛工作及水利工程(沟坝、河道等)安全运行的安全监督管理承担直接责任,刘亮海对二村委、三村委、张家山、安沟的防汛工作及水利工程(沟坝、河道等)安全运行的安全监督管理承担直接责任。

第二十一条教办负责教育系统(含民办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对校园、教室、宿舍、食堂、礼堂等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危房校舍和事故隐患,严禁学校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劳动或其他危险性活动,严禁出租出让中小学校场地作为生产经营场所,严禁学生在校外出操,定期排查学校周边的危险因素,负责本镇范围内的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和直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对各类学校、单位组织学生开展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校车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共体育设施、体育场馆、大型体育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镇中心校主任对以上全镇的安全管理承担直接责任。

第二十二条文化站负责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和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强化文化市场各单位的防火管理,负责重大文化艺术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尚林林对以上全镇的安全管理承担直接责任。

第二十三条企业办负责指导全镇范围内的所管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成品油等市场的监督管理,承担非法加油站、储油点的取缔,负责储煤厂、水泥厂、洗煤厂等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冯智平对以上全镇的安全管理承担直接责任。

第二十四条镇劳保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综合管理全镇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依法查处损害女工、未成年工劳动健康的行为,维护女工、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

(二)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工伤保险政策的情况;督促各类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保证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三)负责督促、责令发生伤亡事故的用工单位按有关规定对伤亡人员给予赔偿。

(四)负责事故伤害职工的工伤认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因事故遭受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对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依法及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劳保所负责生产安全事故伤亡补偿和赔偿工作。

xxx对以上安全监督管理承担直接责任。

第二十九条镇农技站女全生严工作职页:

(一)履行全镇农业种植业的安全管理职责,指导、监督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民做好植物耕种的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二)负责全镇农药、鼠药经营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

(三)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农药残留物的监管和参与农业生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负责农产品生产加工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人员分工:上安全监督管理承担直接责任,对一村委、的以上安全监督管理承担直接责任,对安全监督管理承担直接责任。安全监督管理承担直接责任。

第二十六条电管站要加强电力建设项目和设备运行的安全监管,加强全民用电安全教育和员工执行规程制度的教育,有效预防电力安全事故。

(一)落实供电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二)负责所属电网、电力设备设施建设、运行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参与电力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五)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应急抢险与救援的电力供应;

镇电管站站长对以上全镇的电力安全管理承担直接责任。

第二十七条镇畜牧兽医站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履行全镇水产、畜牧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监督管辖范围的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加强对养殖业的安全管理,宣传和推广安全养殖知识,防范养殖过程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指导和督促各养殖企业的防火工作,严防火灾和其他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监督有关单位严格执行水产畜牧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

(三)履行兽药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水产野生动物伤人的安全防范工作。

(四)负责编制畜牧业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负责畜牧业各类安全事故。

(五)人员分工:以上安全监督管理承担直接责任,以上安全监督管理承担直接责任,对以上安全监督管理承担直接责任。

第二十八条镇农机站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履行全镇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在乡村道路使用的安全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处理违章行为;开展拖拉机等农业机械使用的安全宣传教育;配合有关部门搞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农机安全生产的实际,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

(二)负责全镇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勘查、处理道路外农业机械安全事故,参与拖拉机等在道路上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xxx对全镇的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承担直接责任。

第二十九条镇司法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列入我镇法制宣传的重要内容。

(二)监督、指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各种形式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务,对经济困难的公民依法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援助。

镇司法所所长对以上安全监督管理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条镇卫生院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镇卫生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及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全镇公共场所卫生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监督管理。

(三)做好医疗废弃物、放射性物品等处置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按响应级别负责全县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组织管理工作,承担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六)编制全镇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指导各村委、镇卫生组织机构制定相应的公士卫生空分事件应急救摇预室乃组织演练。

镇卫生院院长对以上的安全监督管理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一条财政所负责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所需的经费,安排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应与县域经济发展规模相适应。

第三十二条镇纪委负责对有关部门、单位及其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监察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分的落实工作。

第三十三条各行政村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本村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村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负全面责任。

(二)坚持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和有关规定。

(三)切实制订本村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

(四)建立和健全本村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网格,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五)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领导班子会议,研究解决本村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六)合理安排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及时批准技措计划,认真组织力量,保证贯彻实施。

(七)村委会在实行经济承包时,合约上要制订出具体的安全内容、要求和防范措施。

(八)向镇人民政府报告本村安全生产状况。

第三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管单位对所属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主管责任,领导、组织、指导、协助、监督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主管单位是指与生产经营单位有人、财、物隶属关系或有全资、控股关系的上级管理机构,以及各级政府指定的对安全生产负有主管责任的单位。

第四章责任落实措施

第三十五条各村、镇直各单位对本村、本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情况进行组织、指导和综合监督,具体是:

(二)对其下达安全生产指令;

(三)监督其责任落实情况,对落实情况较好的,给予奖励或向本级政府提出奖励建议;对落实情况较差的,进行通报并建议政府督查机构将其列入督查对象。

第三十六条建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督办制度。对安全生产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镇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有权向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各村委下达《整改指令书》,并由其主要负责人和“一岗双责”涉及的分管负责人签收后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拉收,整叹府优生同专系论止息见给登收人申核位子后上报。

有关部门和各村委每月将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向镇安委办办公室报告。

第三十七条镇政府将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情况应当纳入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领导班子领导能力和驾驭全局能力的主要指标及提拔和使用干部的重要标准。

镇政府对各村委、镇直各机关每年对其落实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情况进行考核。

有关部门和各村委必须建立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领导分工,明确工作目标措施,安全责任没有落实的由行政一把手负全责。

各村要明确村安全员,并明确村级安全员的责任。

第三十八条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没有完成年度生产安全是否控制指标,或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取消一切评先评优资格,其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不得提拔使用。

(一) 对依法应当予以取缔或者关闭的生产经营单位,未予取缔或者关闭的;

(二)未履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监督管理职责的;

(三)未能有效组织救援致使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扩大的;

(四)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

(五) 阻挠、 干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或者责任追究的;

(六) 未依法履行许可、 审批职责, 造成不良后果的;

(七) 有其他未依法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

第四十条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未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 由纪检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按规定追究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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