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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经销合同和代理合同的区别(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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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经销合同和代理合同的区别(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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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经销合同和代理合同的区别篇一

经销商:

1、经销商分为普通经销商和特约经销商。前者无限制就和外面的普通日用品一样没有限制,而后者则和大的代理商或厂家有某些在销售额,产品价格等方面的特别约定。

2、经销商可以与厂家有直接联系,也可能与某个大的代理商有直接联系。

3、经销商对从厂家或代理商手中买来的产品拥有所有权,可以自行处置。赚的就是买进以及卖出价之间的差额利润。

4、我感觉特约经销商和代理商非常类似。

5、企业对他们不是赊销,而是收到了钱的。

代理商:

1、代理商是指某产品在销售过程中由生产厂家授权在某一区域有资格销售该产品的商家。它分为地区级、国家级、省市县级等,又分为独家代理,总代理,分级代理,所有代理商家都有相应的特权,代理级别低的原则上由高一级的代理商管理。

2、传统意义上的代理商对产品没有所有权,只收取佣金。他们不是买断厂家的产品,而是替代他们卖出去。

3、但现在随着代理商概念的扩展和代理商规模的扩大,代理商是否只是收取佣金不能确定。

分销商:

1、分销的概念和批发是相对的,就是“分着卖”,是从管理和计划的角度上,对商家的定义。

2、“分销商”,一般是企业,多用来指有服务终端意识的行商。他们对市场渠道有比较深的了解,往往面向的是一些有固定消费群、客户群的公司商店,很少直接卖给消费者。

3、分销商往往代理(此处代理应该不只是收取佣金)很多类型或品牌的产品。

总之,

1、经销商是一个比较笼统的概念,其中的特约经销商就是代理商,经销商中也可能是分销商。

2、代理商可能被称为经销商,也可以是分销商。

3、经销商和分销商很类似,只是分销商一般和提供产品企业的关系更加牢固稳定,他们的'市场目标和渠道也更加明确,比较的专业和对口。代理商一定是受到企业授权的,分销商往往受到企业授权(类似特约经销商),而经销商中除了特约经销商外,一般没有得到企业的授权。

4、经销商一般对产品拥有所有权,代理商则一般没有,但现实情况也很难说,有的高级别的代理商,也称为特约经销商,对产品有所有权;而低级别的代理商也被称为经销商,但是没有所有权。

1、是企业授权特许的经销商么?

一般情况下,默认为:

称自己为经销商的,为自由贸易商,没有得到企业的授权,但是买断产品后有产品的所有权。

称自己为特约经销商的,有企业的授权,但有没有产品所有权不一定。

称自己为某某企业的代理商的,有企业的授权,但有没有产品所有权不一定。

经销合同和代理合同的区别篇二

一、 概念区别

对于他们只是经过手,再销售而已,他们关注的利差,而不是实际的价格。企业对他们不是赊销,而是收到了钱的。这个商是指商人,也就是一个商业单位。经销商分为普通经销商和特约经销商。前者没有限制,而后者则和代理商或厂家在销售额、产品价格、广告等方面有特别约定。

经营行为,货物的所有权属于厂家,而不是商家。他们同样不是自己用产品,而是代企业转手卖出去。代理商是指某产品在销售过程中由生产厂家授权在某一区域有资格销售该产品的商家。代理商的建立,可以分担厂商的风险,使厂商与代理商共同拉动市场从而降低厂商的经营风险。它分为全球代理、地区级、国家级、省市县级、区域代理、品牌代理、独家代理等,所有代理商家都有相应的特权,代理级别低的原则上由高一级的代理商管理。代理的地方越大条件越高,比如代理费用、代理保证金、代理的销售指标等。

二、 其他区别

比较内容 经销商 代理商

法律关系 买卖 代理

与第三者关系 自己承担 委托人承担

机构性质 拥有合法经营资格企业 企业/个人

报酬方式 赚取进销差价 佣金/捉成

产品价格 加价销售 规定价格

付款性质 贷款或保证金 保证金

广告投入 按比例分担 有供货商承担

风险 有 无

三、现实生活中区别

1、现实中代理商可以是代理单一品牌或多个品牌。 但经销商、分销商一定是经营多个品牌。

2、现实中的经销商类似于贸易商,自由贸易,也可以是个休户。

四、实际操作区别

1、选代理商:厂家在初期给予代理商一定额度的货款信用(当然这里就涉及很多方面的考查了,如:信用、口碑、渠道、资金实力、财务状况等等),如:厂家提供30万元的货款做为对代理商的支持,也就是“放货”、“铺货”“提供样品”,双方签订合同,在一定时期内,必须完成多少指标,完成了则让你做代理,完不成,怎么办?做不成代理?否,也可以做代理,这就是视你们的关系了,以及你的能力了。上面说的,代理商需要给厂家提供保证金什么的,其实这点代理商也不是傻子,没人有这么做的,除非你的项目非常好。而很多时候,厂家为了打开自己产品的销路,或开发市场,或渗透市场,往往只需要代理商提供少量的保证金,甚至不要保证金,就给代理商提供“铺货”。 还有一点就是:厂家可以随时回收所有“样品”,这一点很重要,卖完了,则付款,卖不完,怎么办?视市场情况:1.回收样品(价值x,x≤30万)并结算已售商品货款,支持结束。2. 回收样品(价值x,x≤30万)并结算已售商品货款,提供同等价值(x)的新样品,继续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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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合同和代理合同的区别篇三

一、定义

1、经销商:

拥有产品实际所有权,通过自己的经营获得利润 经销指拿着钱,从企业进货,他们买货不是自己用,而是转手卖出去,对于他们只是经过手,再销售而已,他们关注的利差,而不是实际的价格。企业对他们不是赊销,而是收到了钱的。这个商是指商人,也就是一个商业单位。所以"经销商",一般是企业。 经销商分为普通经销商和特约经销商。前者没有限制,而后者则和代理商或厂家在销售额、产品价格、广告等方面有特别约定。

2、代理商:

没有商品所有权,只是促成交易,从中赚取佣金 代理商是指某产品在销售过程中由生产厂家授权在某一区域有资格销售该产品的商家。代理商是和经销商截然不同的概念。代理是代企业打理生意,不是买断企业的产品,而是厂家给予额度的一种经营行为,货物的所有权属于厂家,而不是商家。他们同样不是自己用产品,而是代企业转手卖出去。 代理商的建立,可以分担厂商的风险,使厂商与代理商共同拉动市场从而降低厂商的经营风险。 它分为全球代理、地区级、国家级、省市县级、区域代理、品牌代理、独家代理等,所有代理商家都有相应的特权,代理级别低的原则上由高一级的代理商管理。代理的地方越大条件越高,比如代理费用、代理保证金、代理的`销售指标等。 代理商是有管理职能的渠道维护者,除业务管理外,代同时具备品牌管理、促销管理、服务对接、财务管理等各项职能。 代理制和经销制也能互相渗透。目前,厂商对于代理商和经销商的管理主要侧重于价格和货源的管理,对于人员培训及广告等还会提供一些支持。 企业或行业纯粹依靠代理行为来收取佣金获得利润的情况并不多见,其业务范围也很难纯粹体现为代理模式,比较典型的有负责代理房屋销售的中介公司(行业),其主要盈利模式就是依靠为他人代理销售房屋来获取佣金(中介费),不过有时中介公司对于价格适当的房屋也会买下来再转手。

3.批发商:

批发商的概念是以前对商人的一种叫法。顾名思义,批发就是一批批进货,然后往外一批批地发。可见这样的生意没有什么计划,只是一个货物买卖的概念,而少了管理和控制。所以"批发商",一般是用来说没有服务终端意识的坐商。

4.分销商:

分销和批发是相对的。随着批发概念的落伍,出现分销的概念。即分着来销。可见在销售的过程中,已经考虑到了下家的情况,不是盲目销售,而是有计划地销售,所以"分销商",一般是用来说有服务终端意识的行商。

5.零售商:

零售就是一个一个地销售,而不是象批发商那样,一批一批地销售。所以"零售商",一般是用来说商店、店铺的。

6.加盟商:

厂家与代理都可设立加盟商。厂家一般都会在每个城市或者某个区域设立几个加盟商;代理商也可以在某个地区设立几个加盟商。

7.自营店、授权店、专卖店

两者相对应,说白了就是店铺,授权店既可以是经销商授权店、代理商授权店、授权加盟店,也可以是其他种类的授权店。经销商授权店是经销商自己开的、营业执照上负责人写经销商的店。

在自营店和加盟店问题上,企业通常以自营店连锁打造企业品牌形象,以加盟店连锁扩大市场占有率,并加强连锁网络的控制力。

专卖店可以是自营专卖店、加盟专卖店、代理专卖店、经销专卖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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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合同和代理合同的区别篇四

代理商又称商务代理,是在其行业惯例范围内接受他人委托,为他人促成或缔结交易的一般代理人。代理商(agents)是代企业打理生意,是厂家给予商家佣金额度的一种经营行为。所代理货物的所有权属于厂家,而不是商家。因为商家不是售卖自己的产品,而是代企业转手卖出去。所以“代理商”,一般是指赚取企业代理佣金的商业单位。

经销商,就是在某一区域和领域只拥有销售或服务的单位或个人。这个就是经销商。经销商具有独立的经营机构 ,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买断制造商的产品/服务) ,获得经营利润 ,多品种经营 ,经营活动过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货商限制 ,与供货商责权对等。

1)经销商特点:

独立的经营机构

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买断制造商的产品/服务)

获得经营利润

多品种经营

经营活动过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货商限制

与供货商责权对等

2)代理商

不一定是独立机构

不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代理制造商的产品/服务)

赚取佣金(提成)

经营活动受供货商指导和限制

供货权力较大

3)从制造商到零售终端的渠道途径:

制造商→经销商→消费者

制造商→总代理→经销商→消费者

制造商→总代理→一级代理→经销商→消费者

制造商→总代理→一级代理→二级代理→…→经销商→分经销商→消费者

代理商(agents)是代企业打理生意,而不是买断企业产品的,是厂家给予商家佣金额度的一种经营行为。所代理货物的所有权属于厂家,而不是商家。因为商家不是售卖自己的产品,而是代企业转手卖出去。所以“代理商”,一般是指赚取企业代理佣金的商业单位。代理商和经销商的区别主要在于是否需要从厂家购买产品,取得产品所有权。经销商从厂家购得产品,取得产品所有权,然后销售,其关系是,厂家——经销商——消费者;而代理商是代理厂家进行销售,本身并不购买厂家的产品,也不享有该产品的所有权,所有的货都是厂家的,产品所有权仍然属于厂家所有,其关系是 厂家——(代理商)——消费者,当然这种代理商所谓的促成交易,也包括的代理商对产品进行销售,但代理商的地位是代理厂家进行销售,并通过销售提取佣金。还有一点就是商品销售的风险,经销商需要自行承担产品无法售出的风险,代理商并不承担产品无法售出的风险,当然现在一般来讲,一些大的厂家在选择代理商时也要考虑代理商的(销售)能力,如果能力不够,就会取消代理资格,更换代理商。对于一些国外企业来讲代理商是比较常见的,国内企业多青睐于经销商。 实质上,现在所称的代理商在本质上已经不是代理商...代理商(agents)是代企业打理生意,而不是买断企业产品的,是厂家给予商家佣金额度的一种经营行为。所代理货物的所有权属于厂家,而不是商家。因为商家不是售卖自己的产品,而是代企业转手卖出去。所以“代理商”,一般是指赚取企业代理佣金的商业单位。

代理商和经销商的区别主要在于是否需要从厂家购买产品,取得产品所有权。经销商从厂家购得产品,取得产品所有权,然后销售,其关系是,厂家——经销商——消费者;而代理商是代理厂家进行销售,本身并不购买厂家的产品,也不享有该产品的所有权,所有的货都是厂家的,产品所有权仍然属于厂家所有,其关系是 厂家——(代理商)——消费者,当然这种代理商所谓的促成交易,也包括的代理商对产品进行销售,但代理商的地位是代理厂家进行销售,并通过销售提取佣金。还有一点就是商品销售的风险,经销商需要自行承担产品无法售出的风险,代理商并不承担产品无法售出的风险,当然现在一般来讲,一些大的厂家在选择代理商时也要考虑代理商的(销售)能力,如果能力不够,就会取消代理资格,更换代理商。对于一些国外企业来讲代理商是比较常见的,国内企业多青睐于经销商。 实质上,现在所称的代理商在本质上已经不是代理商了,更多具备的是经销商的性质,还有些属于二者的混同体,即是代理,有时候又要需要拿钱买货,很少有纯粹意义上的代理商,称其为有一定代理权的经销商更为合适。“代理商”其实兼备了两种性质,其主要性质很是模糊,其既有代理行为,又有销售行为。但更多情况下应当体现为销售商的性质,按照之前代理商的定义,代理商的利润来源是促成交易,提取佣金,其地位是代理人或者中介。而总代理依靠的销售。

经销合同和代理合同的区别篇五

经销一般是指经销商与生产厂家或供货商达成协议,在规定的期限和地域内购销指定的商品。在经销情形,供货商和经销商之间是一种买卖关系。从法律关系上讲,供货商和经销商之间是本人对本人的关系,经销商是以自己的名义购进货物,在规定的区域内转售时,也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货价涨落等经营风险要由经销商自己承担。

经销可以分为一般经销与独家经销。在独家经销情形,一般会规定经销商最低交易数量、不得经销相竞争的其他供货商产品等。

代理是指被代理人或委托人授予代理商以"销售商品的代理权",在销售代理权限内代理商代理委托人搜集订单、销售以及办理销售有关事务。代理与经销在合同关系的连续性和长期性、销售区域的固定性、交易量限制、对不正当竞争的限制等方面均有相同之处,所以在实际业务中,有的人会错误地将代理与经销混为一谈。

经销商

代理商

代理商主要分为总代理、区域与分品牌代理、总代理自己建立的省级分公司等。代理商的建立,可以分担厂商的风险,使厂商与代理商共同拉动市场从而降低厂商的经营风险。在代理商的层次上,除设立总代外,代理商还可以根据厂商的渠道模式,下设一级代理或区域代理并同时与终端销售商合作。这样,代理商从简单的分销转换成具有管理职能的渠道维护者,除业务管理外,代理商同时具备品牌管理、促销管理、服务对接、财务管理等各项职能。

代理制和经销制也能互相渗透,各类销售渠道的主要区别在于代理商或经销商层级的增多。目前,厂商对于代理商和经销商的管理主要侧重于价格和货源的管理,对于人员培训及广告等还会提供一些支持。对于代理商和经销商而言,其利润则主要来自于销售利润、返利、安装和维修服务等。

经销一般是指经销商与生产厂家或供货商达成协议,在规定的期限和地域内购销指定的商品。在经销情形,供货商和经销商之间是一种买卖关系。从法律关系上讲,供货商和经销商之间是本人对本人的关系,经销商是以自己的名义购进货物,在规定的区域内转售时,也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货价涨落等经营风险要由经销商自己承担。

经销可以分为一般经销与独家经销。在独家经销情形,一般会规定经销商最低交易数量、不得经销相竞争的其他供货商产品等。

代理是指被代理人或委托人授予代理商以“销售商品的代理权”,在销售代理权限内代理商代理委托人搜集订单、销售以及办理销售有关事务。代理与经销在合同关系的连续性和长期性、销售区域的固定性、交易量限制、对不正当竞争的限制等方面均有相同之处,所以在实际业务中,有的人会错误地将代理与经销混为一谈。

具体来说,代理与经销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

(一)代理的双方是一种代理关系,而经销双方则是一种买卖关系。

(二)代理是以委托人即厂商的名义销售,签订销售合同,而经销商则以自己的名义从事销售。

(三)代理商的收入是佣金收入,而经销商的.收入则是商品买卖的差价收入。

(四)从法律关系上讲,代理行为即委托人行为,代理商与第三人之间在授权范围内发生的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归于委托人(供货商),而经销商与用户之间发生的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须由其自己承担。

经销商和代理商的区别主要在有没有涉及商品所有权上。代理只是在买卖双方之间起到媒介作用,组成交易,从中赚取佣金。而经销指对所经营的商品有产权的独立经营。

经销商与代理商除了对商品拥有的所有权不同之外,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三是厂商的对两者控制的难易程度不同;对两者的成本投入不同。

代理商主要分为总代理、区域与分品牌代理、总代理自己建立的省级分公司等。代理商 的建立,可以分担厂商的风险,使厂商与代理商共同拉动市场从而降低厂商的经营风险。

在代理商的层次上,除设立总代外,代理商还可以根据厂商的渠道模式,下设一级代理 或区域代理并同时与终端销售商合作。这样,代理商从简单的分销转换成具有管理职能 的渠道维护者,除业务管理外,代理商同时具备品牌管理、促销管理、服务对接、财务 管理等各项职能。

代理制和经销制也能互相渗透,各类销售渠道的主要区别在于代理商或经销商层级的增 多。目前,厂商对于代理商和经销商的管理主要侧重于价格和货源的管理,对于人员培 训及广告等还会提供一些支持。对于代理商和经销商而言,其利润则主要来自于销售利 润、返利、安装和维修服务等。

经销合同和代理合同的区别篇六

总代理代理为主,销售为辅,为以下的二级、三级代理商供货,总经销,销售为主,负责地区性的推广,可能是二级、三级代理。

因总经销,顾名思义,是负责某个地区的经销业务;总代理,是负责该品牌的全权代理,包括销售和其他方面的业务事项。

总代理范围更广,不仅指产品销售还可以其他方面权限的代为处理。

经销的意思就是从供货商那里买了多少货,就给多少钱.

经销在国际贸易中是指经销商按照约定条件为国外供货商销售产品。双方订立协议或相互约定,由供货商向经销商定期、定量供应货物,经销商在本国市场上销售。经销商与供货商之间也是买卖关系,经销商必须自垫资金购买供货商的货物,自行销售,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代理是代企业打理生意,不是买断企业的产品,而是厂家给额度的一种经营行为,货物的所有权属于厂家,而不是商家。他们同样不是自己用产品,而是代企业转手卖出去。

经销合同和代理合同的区别篇七

经销在国际贸易中是指经销商按照约定条件为国外供货商销售产品。双方订立协议或相互约定,由供货商向经销商定期、定量供应货物,经销商在本国市场上销售。经销商与供货商之间也是买卖关系,经销商必须自垫资金购买供货商的货物,自行销售,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代理是代企业打理生意,不是买断企业的产品,而是厂家给额度的一种经营行为,货物的所有权属于厂家,而不是商家。他们同样不是自己用产品,而是代企业转手卖出去。

经销合同和代理合同的区别篇八

一、定义

1、经销商:

拥有产品实际所有权,通过自己的经营获得利润 经销指拿着钱,从企业进货,他们买货不是自己用,而是转手卖出去,对于他们只是经过手,再销售而已,他们关注的利差,而不是实际的价格。企业对他们不是赊销,而是收到了钱的。这个商是指商人,也就是一个商业单位。所以"经销商",一般是企业。 经销商分为普通经销商和特约经销商。前者没有限制,而后者则和代理商或厂家在销售额、产品价格、广告等方面有特别约定。

2、代理商:

没有商品所有权,只是促成交易,从中赚取佣金 代理商是指某产品在销售过程中由生产厂家授权在某一区域有资格销售该产品的商家。代理商是和经销商截然不同的概念。代理是代企业打理生意,不是买断企业的产品,而是厂家给予额度的一种经营行为,货物的所有权属于厂家,而不是商家。他们同样不是自己用产品,而是代企业转手卖出去。 代理商的建立,可以分担厂商的风险,使厂商与代理商共同拉动市场从而降低厂商的经营风险。 它分为全球代理、地区级、国家级、省市县级、区域代理、品牌代理、独家代理等,所有代理商家都有相应的特权,代理级别低的原则上由高一级的代理商管理。代理的地方越大条件越高,比如代理费用、代理保证金、代理的销售指标等。 代理商是有管理职能的渠道维护者,除业务管理外,代同时具备品牌管理、促销管理、服务对接、财务管理等各项职能。 代理制和经销制也能互相渗透。目前,厂商对于代理商和经销商的管理主要侧重于价格和货源的管理,对于人员培训及广告等还会提供一些支持。 企业或行业纯粹依靠代理行为来收取佣金获得利润的情况并不多见,其业务范围也很难纯粹体现为代理模式,比较典型的有负责代理房屋销售的中介公司(行业),其主要盈利模式就是依靠为他人代理销售房屋来获取佣金(中介费),不过有时中介公司对于价格适当的房屋也会买下来再转手。

3.批发商:

批发商的概念是以前对商人的一种叫法。顾名思义,批发就是一批批进货,然后往外一批批地发。可见这样的生意没有什么计划,只是一个货物买卖的概念,而少了管理和控制。所以"批发商",一般是用来说没有服务终端意识的坐商。

4.分销商:

分销和批发是相对的。随着批发概念的落伍,出现分销的概念。即分着来销。可见在销售的过程中,已经考虑到了下家的情况,不是盲目销售,而是有计划地销售,所以"分销商",一般是用来说有服务终端意识的行商。

5.零售商:

零售就是一个一个地销售,而不是象批发商那样,一批一批地销售。所以"零售商",一般是用来说商店、店铺的。

6.加盟商:

厂家与代理都可设立加盟商。厂家一般都会在每个城市或者某个区域设立几个加盟商;代理商也可以在某个地区设立几个加盟商。

7.自营店、授权店、专卖店

两者相对应,说白了就是店铺,授权店既可以是经销商授权店、代理商授权店、授权加盟店,也可以是其他种类的授权店。经销商授权店是经销商自己开的、营业执照上负责人写经销商的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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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合同和代理合同的区别篇九

经销(sale):(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获取利润) 买卖关系。

寄售(consignment): (代销人以自己名义推销商品,后果自负,以佣金为报酬)委托代销人代售货物的贸易方式;寄售人将货物运往代售点,委托代销商按照协议规定的条件和办法代为销售;代销商代为收货存仓保险销售,售出后,扣除费用和佣金,余款汇交寄售人。

种说法是寄售是信托性质或者说行纪合同的性质。

代理(agency): (以委托人名义从事商业活动,后果由委托人承担,以佣金为报酬)按照委托人的`授权,代表委托人与第三人的法律行为,由委托人直接负责由此产生的权利与义务。 1必须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活动;代理人负责介绍招揽订单,不承担履行合同的法律责任;一般以委托人名义与第三者订立合同;代理人通常不垫付资金,不承担经营风险;代理人按照交易量和事先议定的比率收取佣金。

代理在我国民法通则里并未规定可以以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

但外贸中,实行的是外贸代理制,常常是代理人与第三人法律行为,

最高院的一个判例是平衡了双方的利益,以外贸代理合同来判,但合同法并无外贸代理合同。 常认为外贸代理合同具有行纪合同的特征。

行纪合同:(以自己名义从事法律行为,后果由自己承担,但有请求赔偿权)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买卖等事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同第三人(相对人)签订行纪执行合同,行纪人不必向第三人表明委托人的姓名、身份,委托人并不是行纪执行合同的当事人,非经债权转移,委托人无权向第三人行使求偿权。其行为所生经济上之利益或损失均归于他人(委托人)

经销合同和代理合同的区别篇十

总代理代理为主,销售为辅,为以下的二级、三级代理商供货,总经销,销售为主,负责地区性的推广,可能是二级、三级代理。

因总经销,顾名思义,是负责某个地区的经销业务;总代理,是负责该品牌的全权代理,包括销售和其他方面的业务事项。

总代理范围更广,不仅指产品销售还可以其他方面权限的代为处理。

经销的意思就是从供货商那里买了多少货,就给多少钱.

经销在国际贸易中是指经销商按照约定条件为国外供货商销售产品。双方订立协议或相互约定,由供货商向经销商定期、定量供应货物,经销商在本国市场上销售。经销商与供货商之间也是买卖关系,经销商必须自垫资金购买供货商的货物,自行销售,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代理是代企业打理生意,不是买断企业的产品,而是厂家给额度的一种经营行为,货物的所有权属于厂家,而不是商家。他们同样不是自己用产品,而是代企业转手卖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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