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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管理人员考核办法及标准(模板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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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管理人员考核办法及标准(模板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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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考核办法及标准篇一

1、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端正态度,讲究工作效率。

2、熟悉本岗位的工作区域、任务与保洁标准要求。

3、爱护公物、正确使用并妥善保管保洁用具,最大限度节约资源。

4、积极听取同事和领导的意见。出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须及时报上级部门。

5、不断提高卫生服务水平,增强个人素质,积极努力树立和维护景区环境形象。

6、服从上级领导对本人岗位安排及调整,无条件去服从临时性工作任务,满足工作要求。

1、楼面、走廊、楼梯每日整体清扫两次以上,擦拭视情况而定,门、窗、每天至少要擦拭一遍。并全天保洁。基本做到地面无纸屑,无食物外壳残渣,无塑料垃圾,无杂物、无积水,无明显积尘。

2、楼梯扶手、门窗,每天擦拭一次,墙顶、墙面蜘蛛网每周打扫一次,墙面脏物、如脚印、要清理干净。基本做到扶手、门窗无积尘。墙顶、墙面无张贴物。

3、公共区域、地面、游道每天要进行清扫,特别是游道两侧绿化带,在保障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清上边,并全天保洁。基本做到地面无纸屑,无食物外壳残渣,无塑料垃圾,无建筑垃圾、无杂物、无土块、无土堆等。

4、垃圾桶、垃圾箱,每天要及时倾倒,并定期擦拭桶面和箱面,做到箱体无堆塞,箱面无明显污迹残留。

5、景区各点的座椅每天都要擦拭、全天候干净无尘。周围无散落垃圾。垃圾袋更换视情况而定,每日下班无论多少必须清理更换。

6、卫生间地面无尿迹便池台面每天要拖洗。洗手台及面盆要擦拭。便池每天要用洁厕液进行刷洗,门窗隔天擦拭一次,墙面、隔板,水箱及手纸盒每天要擦拭一遍,镜面要无污渍水痕、纸篓的`清理,无积存。

7、工作间内必须做到整洁干净,物品摆放要整齐一致,不准乱堆乱放。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冬季:8:30――17:30夏季7:30――18:30。

2、不旷工、离岗串岗,在岗时间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3、请假制度: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确实要离岗,经部门主管、经理许可方可离开。

4、考勤情况将进入本月考核当中并做为年度评优评先进的重要依据。

1、每周不定期由部门进行检查一次,迟到扣2分、人员不在岗扣2分、不穿工作背心扣2分,卫生差扣2分。一个月4次算出综合成绩。好与坏之和除以4就是一个月考核成绩,并评出最差员工,若是两月没有改进,将给予辞退。

2、每天我们对每个区域进行巡查,发现有以上情况任意一条,扣1分。

3、一月内连续三次清扫或保洁不彻底、不认真或迟到早退无故不上班者给予警告一次性扣10分。

4、不服从管理,辱骂、顶撞、管理人员或指使亲戚、他人威胁管理人员者予以辞退。

5、有事不请假,擅自找人替岗,或逾假不归者一次扣5分。

管理人员考核办法及标准篇二

为了加强会计人员管理,建立科学的会计工作秩序,正确行使国家赋予会计人员的职权,提高会计管理水平,发挥会计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1 、财务处(含独立和二级核算财务》要根据需要,配备相适应的会计人员,建立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每个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和职责范围。

2 、会计人员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制度,维护国家利益,对经济活动进行严格的核算和监督,提供会计资料,促进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3 、会计人员必须加强政策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全局观点,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实事求是,全心全意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4 、会计人员必须努力钻研业务,不断丰富会计理论知识,提高业务工作能力,正确处理会计账务,熟练运用计算技术和分析方法,做好本职工作。

5 、各单位要加强会计工作的领导,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保持会计人员的相对稳定。会计人员因故离职,要办好交接手续,不得中断会计工作。要对会计人员进行考核,充分调动会计人员的积极性。

二、建立岗位责任制 :

1 、建立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要有利于加强会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严明纪律,有利于分清职责,切实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工作有检查,保证会计工作有秩序地进行。

2 、各个岗位的会计人员在明确分工的前提下,要从整体出发,发扬互相协作精神,共同做好会计工作。

3 、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一般可分为:会计主管、出纳、工资核算、资金核算、往来结算、审核、稽核、总账报表、档案管理、收费管理、票据管理、资产管理、电算化管理及政府采购管理等。这些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记工作以及稽核工作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三、岗位轮换制度

为使财会人员能够全面熟悉会计业务,掌握全盘会计信息和全面发展的财会人员,实行财会人员岗位轮换制度。

1 、财务处长、副处长分管的工作可每两年轮换一次。

2 、财务处一般工作人员会计岗位原则上每两年轮换一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信用社会计工作管理的考核,提高会计核算水平,防范和化解会计风险,逐步促进会计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辽宁 省农村信用社会计工作规范化实施办法》,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农村信用社会计出纳人员的考核。

第三条 会计规范化管理工作考核采用千分制,共分九个方面。其中:会计工作管理方面100分;会计基本规定方面150分;会计核算方面200分;会计档案方面40分;出纳业务方面80分;结算与联行方面100分;财务管理方面130分;计算机综合管理方面110分;内部控制和会计监督方面90分。

第四条 会计工作管理方面100分。

(一)  会计机构及人员设置15分。

根据会计核算管理要求和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机构,明确负责人;根据业务需要,按照效率和控制原则,科学合理地设置会计岗位,配备会计人员。岗位设置中有不相容岗位混岗的不得分;按规定设置每少1人扣2分。

(二)  会计人员素质要求20分。

分管会计的领导应熟悉会计专业知识、具有组织、领导会计出纳工作能力,有计划、有目的、有重点、有秩序地开展会计出纳工作,阶段性成果明显。会计主管人员应精通会计专业知识,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会计人员应具有专业技能,持证上岗,即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

分管会计的领导不熟悉会计工作的扣5分;无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的扣5分;内勤主任未达到助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的扣2分;会计人员无证上岗的每人扣1分;会计人员持证不全的每人扣0.5分。

(三)  会计人员队伍稳定10分。

农村信用社的会计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任免、调动符合《会计法》有关规定。会计主管人员任免、调动未经县级联社主管部门同意的每人扣3分;基层会计出纳人员调动未经本单位会计主管人员同意的每人扣1分。

(四)  执行业务制度学习情况10分。

建立业务规章学习制度,定期开展岗位培训。未建立学习制度的扣5分;新上岗人员未经岗前培训的每人扣2分;联社每年组织业务培训不得少于二次,培训活动少一次扣5分;在岗人员不达标每人扣2分。

(五)  内勤主任配备及履职情况15分。

内勤主任坐班制度严格,岗位监督职责切实履行。营业部、信用社未配备内勤主任(主管会计)的不得分;配备不足的按比例扣分,每5%扣1分。其它网点未配备会计主管的扣5分;内勤主任、会计主管不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不坚持坐班的每天扣3分。

(六)  建立健全会计检查制度15分。

要求严格执行财会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检查辅导。未建立会计检查辅导制度的不得分;未按规定开展会计制度执行情况自查工作的,每少一次扣5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未认真整改的每项扣5分;县级联社未配备专职会计检查辅导监督人员的扣5分;配备不足的每少1人扣2分,每季无检查、监督辅导情况报告的缺一次扣3分。

(七)岗位责任制和质量考核制度健全,以岗定责,定期考核,奖惩分明15分。

未建岗位责任制和会计工作考核奖惩制度的不得分;岗位职责不明确的每个岗位扣1分;未坚持质量考核的扣5分。

第五条 会计基本规定方面150分。

(一)  按规定执行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基本规定20分。

按规定执行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十六项基本规定,会计核算达到“五无”、“六相符”。未按规定执行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基本规定扣分大于等于5分。

(二)按规定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和内部账户(含表外科目)15分。

有意篡用科目和账户的不得分;错用会计科目和账户,每个科目扣2分;应收、应付科目中有不合理挂账的,每户扣2分;挂账手续不全或未按规定及时清理的,每笔扣1分;违反规定办理账户挂失、查询、冻结和扣划手续的,每笔扣2分;未按规定办理销户手续、睡眠户的资金清理、核算不符合规定的,每笔扣2分。

(三)按规定执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和《储蓄实名制》等有关规定20分。

未执行管理不得分;结算类账户应报人行审批、备案,未报的每户扣2分;一般存款账户使用现金支票的一户扣2分;储蓄存款开户未要求客户提供身份证件的每笔扣2分。

(四)严格内部制约制度,认真做好复核和事后监督工作25分。

严格内部制约制度,认真做好复核工作和事后监督工作。未做到双人临柜、钱账分管的不得分;账、表、凭证、卡未设置复核的缺一项扣1分;复核要素不全面的扣10分。

(五)严格按会计出纳制度规定正确办理各类会计业务25分。

违反操作规程处理业务的一次扣5分。单位定期存款、单位通知存款未按规定实行账户管理,业务处理违反规定的,每次(笔)扣5分。

(六)会计出纳人员变动、短期离职均应办理交接,手续清楚15分。

会计出纳员变动未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分;交接手续不全的一次扣2分;短期代理无手续的一次扣5分。

(七)会计电算化业务管理严密,制定了严格的操作管理制度,做到岗位明确,责任清楚,安全可靠30分。

计算机生成的凭证、账簿、报表符合电算化有关规定,计算机生成的各类会计核算资料定期打印且编号连续。操作员、复核员、系统管-理-员之间不得相互串岗,串岗的不得分;密码按授权权限控制,违者不得分;数据按规定备份和管理,不符合电算化规定的一项扣5分。

第六条 会计核算方面200分。

(一)会计凭证使用正确,要素齐全,传递准确、及时,手续严密50分。

凭证使用错误、要素不全、内容不完整的按抽查比例扣分,每2%扣1分;凭证未实行内部传递(除制度另有规定外),传递错误、积压或手续不严,发现一笔扣5分。

(二)按日结账,总分核对,内外账务,定期核对,做到“六相符”50分。

未按日轧账一次扣3分,未达到“六相符”的每笔扣5分,对账单回收率达到90%以上并勾对的不扣分;90%以下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会计差错率控制在万分之一以内的不扣分,每超过万分之0.1扣3分。

(三)按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账簿50分。

要求账、簿、表、卡设置齐全,遵循记账规则和计息规定,按规定更正错账,办理年度会计决算和账务结转。应设未设总、分户账的每户扣3分;账、簿、卡设置不全一项扣2分;错用账簿种类的一户扣1分;账务记载不规范,每笔扣1分;未按规定更正错账每笔扣1分;结转不合规的每笔扣1分。

(四)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及时编报会计报表和会计报告50分。

要求会计报告内容完整、及时、真实、准确,签章齐全,各种会计报表之间相关数字衔接一致。不按规定种类及时编制报表缺一种扣5分;报表内容不完整一处扣3分;签章不全一处扣0.5分;数字不衔接一处扣3分。

第七条 会计档案管理方面40分。

(一)  按规定装订凭证、账簿、报表10分。

未按规定装订的每本(册)扣2分。

(二)各种会计核算资料按制度要求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完整无缺,专人专库保管。磁性介质档案按规定备份、归档和保管20分。

未按规定收集整理并立卷归档的不得分;归档年限混乱、种类不分的扣5分;没有专人专柜保管的扣5分;登记不合规的`扣5分;陈列无序的扣5分;档案选择不全的扣10分;磁性介质档案保管不符合规定的扣5分。

(三)严格遵守会计档案调(查)阅和销毁制度10分。

调(查)阅手续不符合规定的每次扣2分;销毁档案不符合规定的扣5分;未设调(查)阅和销毁登记簿的各扣3分。

第八条 出纳业务方面80分。

(一)  现金收付双人临柜,换人复核(综合柜员制除外)20分。

实行综合柜员制的营业网点必须达到实施综合柜员制的基本条件;有价单证视同现金管理,并坚持“账证分管”的原则;当日核对账款;午休及营业终了所有现金、金银及有价单证等要扫数入库,入库前须由内勤主任(主办会计)对款项进行清点;中午值班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并登记有关登记簿,明确责任;营业期间大额现金支付执行人民银行大额现金支付和反洗钱有关规定;现金分设内外库管理的,出入库填制出入库票。

现金收、付款未双人临柜不得分;未换人复核的每笔扣2分;账款未当时核对的发现一次扣5分;午休和营业终了未扫数入库的一次扣5分;未填制出入库票的一次扣2分;账、款、簿不符的,扣5分;上门收、送款违反规定的,扣10分;携带预盖印章的空白凭证上门收款的不得分;挪用或白条抵库的不得分。

(二)票币挑剔整点情况15分。

票币挑剔符合规定;票币整点及时准确;出纳错款按规定处理;无空、溢库和白条或实物抵库现象;杜绝假-币流入、流出;不得拒收、换辅残币。票币挑剔不符合人行规定的扣5分;票币整点不合规的每捆扣1分;名章、封签等手续不全每捆扣0.5分;出纳错款未按规定处理的一次扣5分;发生空、溢库和白条或实物抵库的不得分;误收、付假-币一次扣2分;没收假-币、兑付残损币未及时加盖戳记,名章、开具收缴凭证的各扣1分;拒收、换辅残币一次扣2分。收缴的假-币与登记簿不一致的扣2分。

(三)严格库款管理,坚持双人管库,双人守库,钥匙分管和单线交接制度20分。

未执行双人管库制度的不得分;未坚持同进同出库房的一次扣5分;未执行钥匙单线交接制度一次扣3分;钱箱交接和出入库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一次扣5分;查库内容记载不全的扣3分。

(二)  坚持领导查库制度,查库内容齐全,查库记录完整15分。

主持工作主任每月至少全面查库一次,基层信用社内勤主任或会计主管每旬至少查库一次,缺少一次扣5分;查库内容记载不全的扣3分。

(三)  严格库房管理10分。

要求库房整洁无杂物;库款存放整齐有序;做到无潮湿、霉烂、虫蛀、鼠咬等现象。库房和营业室不合规定的扣1分;库房有杂物、摆放不整齐的扣5分;有潮湿、霉烂、虫蛀、鼠咬等现象各扣5分。

第九条 结算与联行方面100分。

(一)印、押(编押机)、证、机按规定建立使用和保管登记簿,坚持分管分用制度,严密交接手续25分。

未建立登记簿的一种扣5分;未建立分管分用制度的或已建立制度但未执行的不得分;不严格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分;交接内容不全的一次扣3分;营业终了印、押、证、机未入库的不得分;临时离柜未入箱上锁的一次扣5分。

(二)严格控制知押面,有押机构人员一般限制在两人以内,不得发生泄密事故15分。

使用编押机编押时必须由知押人员编押、核押,核押方式同编押;密押不得摘抄,编押机使用说明书必须由编押人员密封后,交联社入库保管,与编押机或密押分别放置。凡知押超范围的不得分;编押办法与编押机、密押未分管的不得分;编押不隐蔽、不注意回避的一次扣3分;密押未装箱入库保管的一次扣5分;密钥抄在办公桌等容易被别人发现的地方不得分。

(三)联行核算情况20分。

按规定编发联行报单;收发信件要有登记;轧计汇差及时准确;往来对账、查清未达及时;查询、查复及时认真,查询、查复凭证妥善保管。记账岗位和对账岗位必须严格分开,做到对未达账和账款差错的检查核对工作不返原岗处理。现代化支付系统、实时汇兑、特约汇兑数据传输和接收准确及时,处理账务及时,数据按规定备份。未按规定编发联行报单或传输数据的每笔扣2分;收发信件不登记的一次扣2分;汇差轧计不准确、不及时的各扣5分;应查未查每笔扣2分;有查不复或查复不及时的每笔扣2分;查询查复凭证保管不善丢失的一次扣2分;备份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扣2分;往来对账、未达账清查不及时的一次扣5分。

(四)认真执行《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和原则,正确及时办理各种结算业务,按规定向客户收取结算费用20分。

违反规定办理银行承兑或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的一次扣10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手续和资料不全、不真实的一笔扣10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卡片与相关表内、表外账户余额不符的扣10分;票据挂失止付违反规定的每笔扣2分;压票、任意退票一次扣5分;受理客户的无理拒付一次扣2分,制定附加条件影响汇路畅通的一次扣2分;不按规定向客户收取结算费用一笔扣2分;提出提入同城票据未经复核入账的一次扣3分;他行票据款项未收妥办理支储业务的一次扣5分。

(五)重要空白凭证核算情况20分。

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单证要列入表外科目核算;库房有专人管理,领发手续严密,账实相符;建立使用销号制度,作废凭证按规定处理;坚持按月查库制度,并有记录。未列入表外科目核算的扣5分;无专人专库保管的扣5分;领发手续不严密一次扣2分;账实不符的不得分;使用未销号及作废凭证未按规定处理的一次扣2分;销号不认真的一次扣2分;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销毁手续不全的一次扣5分;会计主管人员每月无查库记录的一次扣5分。

第十条 财务管理方面130分。

(一)  严格执行农村信用社财务制度15分。

未执行财务度,收入不按期入账、乱挤成本或扩大成本开支范围的不得分;未按规定或标准计提相关费用的每笔扣5分。

(二)  认真准确地编制财务收支计划10分。

财务收支无计划不得分;计划不全面扣3分。

(三)  正确执行利率政策,加强利息收支管理10分。

违反利率政策的不得分;未按规定收息的一笔扣2分;应计未计复利的一笔扣2分;计算不按时的一笔扣0.5分;计息差错一笔扣1分;贷款利息冲减不符合规定的每笔扣2分。

(四)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20分。

财务核算完整、真实、准确,无乱挤、乱摊成本、截留利润、转移收入、私设小金库等违章、违纪行为。无滥发奖金、实物、津贴、虚报冒领等违反财经纪律和制度规定的行为。凡私设小金库等违纪行为的不得分;未按规定计提应收、应付利息等每笔扣5分。

(五)  定期开展财务收支活动的预测和分析20分。

未按季开展财务活动分析的扣3分;财务分析内容包括资金、收入、成本(费用)利润分析、存在问题、采取措施等内容,少一项扣3分;预测目标控制不准确、没有采取必要措施的每项扣5分。

(六)  加强应收、应付款项管理20分。

要求无非营业性款项挂账。应收款中有非营业性占款的一笔扣5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不扣分);呆账核销后未按规定做好账销案存登记的不得分,登记不全的一笔扣3分;递延、无形资产未按规定列支的一笔扣5分。

(七)  固定资产管理情况20分。

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建立账册,有账有卡,低值易耗品要建立登记簿,做到账实相符,确保财产完整。固定资产购建应报未报批的一次扣10分;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应建未建账、卡(簿)的缺一项扣5分;账实不符的一项扣5分;账、卡(簿)使用不规范的一次扣1分。

(八)  科目财户使用正确15分。

严格执行财务收支有关规定,内部账务核算手续齐全、严密,符合要求,资金往来准确反映,无虚增、虚列及乱调科目现象。财务收支核算手续不全的,每笔扣2分,违反规定调整、列支的每笔扣5分,乱调科目的发现一次扣10 分。

第十一条 计算机综合管理方面110分。

(一)  综合柜员设置符合内控制度要求25分。

实行计算机综合管理的营业网点,坚持“划分权限,分级管理,相互监督”的原则,岗位变动执行相关报审制度。综合柜员制网点根据内控制度要求,内部人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少1人扣3分;综合柜员未持证上岗的每人扣3分;综合柜员制网点四项条件不具备不得分。

(二)  操作员密码管理符合规定10分。

实行严格的柜员操作卡和密码双重控制方式管理,实行“一人一码一卡”操作制度。操作人员定期更换操作密码。建立柜员ic卡发卡和操作代码登记簿,未建立登记簿的不得分;柜员密码不按月更换的每一次扣3分。柜员临时离岗,计算机未退出操作界面不得分。

(三)根据综合柜员操作权限,严格控制业务操作范围和柜员现金库存限额15分。

未严格控制操作级别和现金库存限额的不得分;网点前台、后台柜员未划分或虽已划分但其业务范围不符合制度要求的一次扣5分,柜员库存超限额的一次扣3分。

(四)按规定建立完善的综合柜员业务操作流程和综合柜员岗位责任制15分。

未建立柜员业务操作流程的不得分;业务操作流程不全面的每项扣2分;未按岗位建立责任制的不得分;岗位职责不明确、不全面的每个岗位扣5分。

(五)建立安全有效的监督复核机制,加强对柜员业务操作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安全控制,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20分。

对授权业务未实行事中或滞后的复核的扣10分;事中复核要素不全面的扣10 分;超过授权金额以上的业务必须换人复核,未执行每笔扣10分(以签章为准);会计主管每日未对柜员现金箱、凭证箱、平账表进行检查核对(或柜员之间未对现金箱、凭证箱、账表进行交叉复核)的每次扣5分;柜员临时离岗未办理临时签退的一次扣5分。

(六)加强对综合柜员制网点进行序时、动态检查监督,增强风险防范意识15分。

内勤主任未坐班的不得分;会计检查辅导监督员未按季实施常规检查监督的不得分;检查内容不全面的一次扣5分。

(七)网点安全监控设施、工作机具齐全,使用正常10分。

监控设备无专人管理的扣5分;监控资料保管不合规的扣10分;工作机具配备不全的每人(岗)扣3分。

第十二条 内部控制和会计监督方面90分。

(一)  建立相应内控制度20分。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的规定和单位内部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的要求,建立涵盖各项业务及各个重要环节,柜员职责分离、相互制约的内控制度。建立财务会计风险垂直监控制度。未建立基本内控制度的不得分;基本内控制度建立不完备的每项扣5分;未建立财务会计风险垂直监控制度的扣3分。

(二)实行劳动组合集中管理,建立会计岗位定期轮换制度和重要岗位离岗稽核制度20分。

柜员制网点岗位设置未执行审批制度的不得分;非柜员制网点岗位设置不合理的且未执行报备制度的扣10分;会计、联行、交换、出纳等重要岗位人员二年内未轮换的每人扣5分;人员离岗未办理交接手续的扣5分。

(三)建立健全会计监督体系,明确监督责任20分。

要求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制度执行情况大检查,形成检查报告。各信用社未建立会计检查辅导监督制度的不得分;已建立但工作开展不正常的一次扣10分。

(四)建立与客户两个以上主管热线联系查证制度15分。

对超过一定金额的客户,由联社和网点非直接业务经办岗定期对客户进行查证。建立与客户两个以上主管热线联系查证制度,能够每年一次进行查证的得15分。未进行查证的不得分。

(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考核奖惩机制15分。

考核制度未建立的不得分;制度建立、考核不正常的扣10分。

第三章 考核评价

第十三条 会计规范化工作实行等级管理。按照会计工作规范考核得分情况,将会计工作质量划分为三个等级,实行会计工作等级管理,推动农村信用社会计工作规范化水平的提高。农村信用社会计规范化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规范管理工作,各基层信用社要以本办法规定的标准自觉规范,联社结合季度会计检查辅导工作,定期对基层信用社的会计工作进行常规检查和考核,每年定期组织各信用社的会计出纳人员按照本办法的统一标准,采取互检的方式,对会计规范化工作进行一次量化打分并进行等级评定验收。

第十六条 联社在检查、考核、评定各农村信用社的会计规范化工作时,要抽查上年及本年度的总分类核算和明细核算账簿若干册,并至少随机抽取上年度和本年度二个月量的会计传票作为抽样检查内容。

第十七条 会计规范化考核得分在950分(含)以上的为会计工作一级核算单位,奖信用社年终经营目标综合考评5分,信用社主任和会计各奖励1000元;满900分(含)至950分的为会计工作二级核算单位,奖信用社年终经营目标综合考评3分,信用社主任和会计各奖励800元;满850分(含)至900分的为会计工作三级核算单位,奖信用社年终经营目标综合考评1分,信用社主任和会计各奖励500元;会计规范工作综合考核得分低于600分的,罚信用社年终经营目标考核2分,罚信用社主任和会计各500元。

第十八条 联社每年召开会计工作规范化表奖大会,对晋级的单位和个人公开予以奖励,对获奖单位颁发等级证书,对连续三年会计工作规范化等级评定达到一级的单位,会计人员晋升一级工资,并作为信用社主任和会计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对连续二年会计工作混乱造成不良影响的信用社主任和会计,按照《辽宁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暂行规定》进行相应处罚和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计划财务部解释、修改。

第二十条 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管理人员考核办法及标准篇三

为了切实落实税收管-理-员工作职责,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实现强化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的工作目标,按照《税收管-理-员税源管理工作标准(试行) 》、《仙桃市国家税务局税收管-理-员工作办法(试行)》,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本办法的考核对象为全市国税系统税收管-理-员。

二、考核方式及依据

本办法以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和综合征管软件的数据信息为依据,按照计算机考核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应用情况

1、工作任务完成率。是对分局的税收管-理-员在指定期间内下达的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统计。通过工作平台“一人式查询”中查询“管-理-员工作任务完成率”来获得该结果,工作任务完成率=任务完成数÷任务总数×100%。

2、工作任务按期完成率。是对分局的税收管-理-员在指定期间内下达的工作任务的按时完成情况进行统计。通过在工作平台“一人式查询”中查询“管-理-员工作任务完成率”来获得该结果,工作任务按期完成率=按期完成任务数÷任务总数×100%。

3、提示事项启动率。是对分局的税收管-理-员依工作频率和其他系统产生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统计。通过在工作平台“一人式查询”中查询“提示事项启动率”来获得该结果,提示事项启动率=已启动数÷应启动数×100%。

4、工作质量统计。是对分局的税收管-理-员工作任务完成质量情况进行统计。通过在工作平台“一人式查询”中查询“工作质量统计”,取税收管-理-员“任务单平均分数”获得该结果。

(二)税收收入任务完成情况

1、准期申报率。是对税收管-理-员所管辖纳税人当月按期申报的情况统计。通过在综合征管软件“申报率统计”模块来查询,“截止日期”选择所考核月度月末,“查询项目”选择“准期申报”,“主管税务人员”选择被考核的税收管-理-员。准期申报率=准期申报户数÷应申报户数×100%。

2、按期入库率。是对税收管-理-员所管辖纳税人当月按期缴纳税款的情况统计。通过在综合征管软件“入库率统计”模块来查询,“应征产生日期”的起止时间选择所考核月度,“统计种类”选择“准期入库”,“查询项目”选择“申报入库率”,“主管税务人员”选择被考核的税收管-理-员。按期入库率=按期入库数÷申报数×100%。

(三)实地抽查情况。由分局抽调相关股室人员组成考核小组,每月不定期对各税收管-理-员管户情况进行实地抽查,每月实地抽查面不得少于10%,并填写《实地抽查表》。

1、看是否存在漏征、漏管户;是否亮证经营、登记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发票是否按规定领购、使用,是否按发票填开面等计征税款,是否按规定进行账簿凭证管理。

2、对停业户、注销户、非正常户、减免税户、达不到起征点户进行复查,看是否存在虚假现象。

3、通过实地与纳税人沟通,掌握税收管-理-员公平、公正执法等纳税服务情况。分局定期对税收管-理-员公平、公正执法情况进行抽查,抽查面为企业10%,个体10%,并由纳税人填写《税收管-理-员工作情况调查表》。

(四)工作职责履行情况

1、政策宣传。税收管-理-员应结合实际,采取口头传达、电话告知、发送宣传资料等方式方法开展政策宣传。对新出台的税收政策,税收管-理-员自工作平台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送达相关纳税人。税收管-理-员开展税法宣传,要通过工作平台进行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政策宣传的时间、对象、内容以及方式等。要求及时进行税法宣传率达100%。该工作事项由税收管-理-员根据工作实际通过工作事项列表自主启动。

2、政策咨询。对纳税人咨询的事项,税收管-理-员能够及时解答的,应及时答复;不能及时答复的,经请示有关部门解答后,在2个工作日内向纳税人回复。税收管-理-员办理政策咨询,应在工作平台中进行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受理的时间、咨询的对象、咨询的问题、答复的时间、内容及方式等。要求对咨询事项的回复率达100%,回复准确率达100%。该工作事项由税收管-理-员根据工作实际通过工作事项列表自主启动。

3、纳税辅导。对纳税人提出的辅导要求,税收管-理-员应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办税辅导;对于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为c、d级的纳税人要加强申报纳税、发票管理、违法责任等事项的跟踪辅导;对于办税能力较低、新开业或新取得涉税资格的纳税人要及时辅导,直至其能准确进行财务核算、自觉办理申报纳税。税收管-理-员开展纳税辅导,应在工作平台中进行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辅导的时间、对象、内容、效果等。该工作事项由税收管-理-员根据“任务提醒栏”的提示按频率每月启动1次,还可根据工作实际通过工作事项列表自主启动。

4、户籍巡查。税收管-理-员每月应对所管辖片区进行户籍巡查,户籍巡查面达100%,本期登记提示率达100%,停业户核查面达100%,亮证经营面达100%。税收管-理-员开展户籍巡查,要在工作平台中进行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巡查的时间、对象、结果及建议等。该工作事项由税收管-理-员根据“任务提醒栏”的提示按频率每月启动1次。

5、工商登记信息核对。税收管-理-员每季根据分局转来的地税、工商等有关部门提供的登记信息,核对登记信息差异,填写相关表格,核实统计未办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户,并向所在分局提出处理建议。税收管-理-员开展工商登记信息核对,要在工作平台中进行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地税与国税税务登记差异核查表、工商登记与税务登记差异核查表及核对报告。该工作事项由分局分管局长通过工作事项列表下达。

6、企业静态数据采集。税收管-理-员应在每年3月底前或者企业办理开业登记、变更登记5日内到企业开展1次静态数据采集。主要采集纳税人登记信息、领导层组成、生产经营部门组成、会计核算方法、生产能力、主要原材料(商品)供应管道、产品(商品)销售管道、产品(商品)销售体系、原材料投入产出比、关联企业信息、生产工艺流程、主要产品(商品)价格等信息。税收管-理-员开展企业静态数据采集,要在工作平台中进行记录,详细填写各类调查表并完成数据采集工作报告。该工作事项由税收管-理-员通过工作事项列表自主启动。

7、生产经营情况动态数据采集。企业税收管-理-员每季应到企业核实本期产品(商品)销售收入、销售成本、申报抵扣进项税额、销售费用、原材料库存数、原材料贷方发生额、生产成本期初余额和本期发生额、产成品库存和进出数等资料;根据企业所得税电子定税系统的要求,按年采集相关数据录入工作平台;根据出口退税系统的要求,按月采集相关数据录入工作平台。个体税收管-理-员每年应至少开展1次个体工商户数据采集工作。采集数据应主要包括业主姓名、纳税人识别号、联系方式、生产经营地址、住所地址、生产经营范围、开业时间、从业人数、生产经营资金、生产经营面积、地段类别、库房面积容积、银行账号、销售额、生产经营成本费用等。税收管-理-员开展生产经营情况动态数据采集,要在工作平台中进行记录,选择相应的调查表如实填写,并完成数据采集工作报告。该工作事项由税收管-理-员根据工作实际通过工作事项列表自主启动。

8、税源分析。企业税收管-理-员对市局确定的重点税源户、税负异常户、连续3个月零负申报户的税源分析应每月开展1次,对其他企业的税源分析每季开展1次;个体税收管-理-员对所辖纳税人中各类状态下纳税户的增减变化情况、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行业管理和申报纳税情况、建账与税控装置使用情况、不达起征点比例、发票使用面和使用情况、行业税负以及税负平衡情况、税收收入入库情况每月开展1次综合分析,对收入增长超过20%或者降幅超过5%的开展重点分析。税收管-理-员对所管辖片区纳税人的税源税收情况分析应在每月25日前完成。税收管-理-员开展税源分析,要在工作平台中进行记录,按户进行税源分析的,制作《分户税源分析表》,按片进行税源分析的,制作《分片税源分析表》,并统一制作《税源分析报告》。该工作事项由税收管-理-员根据“任务提醒栏”的提示按频率每月启动1次。

9、税控管理。税收管-理-员应督促纳税人按规定安装、使用和管理税控器具。税收管-理-员日常开展税控管理,要在工作平台中进行记录,选择相应的调查表如实填写,并完成检查工作报告。对纳税人申请进入防伪税控系统的调查核实工作由税收管-理-员根据平台“任务提醒栏”中综合征管软件触发的工作事项自主启动该工作;对税控加油机的数据检验工作由税收管-理-员在每月开始2日内实地采集加油机内的资料,于法定征期结束后的3日内在平台事项列表中选择此事项自主下达,进行加油站申报数据与加油机内的数据检验;根据实际需开展的税控器具检查工作由市局有关科室在平台事项列表中选择此事项下达。

10、呆账税金管理。税收管-理-员应实地调查核实纳税人是否符合确认呆账税金条件和金额。税收管-理-员开展呆账税金管理,要在工作平台中进行记录,填写《呆账税金确认申请调查表》、《核销死欠确认申请调查表》、《呆账税金一览表》,并完成呆账税金及核销死欠确认报告。一般情况下,由税收管-理-员根据工作平台“任务提醒栏”中综合征管软件触发的工作事项自主启动该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也可由市局征管、计统部门下达该工作任务。

11、增值税不达起征点纳税人管理。税收管-理-员每季对未达增值税起征点纳税人进行监控管理。主要监控未达起征点个体户的行业类别、经营地段、经营面积、从业人数等实际情况,督促其按年进行纳税申报,掌握未达起征点个体户的生产经营状况是否发生变化。经测算达到起征点的,要在当月内按照“双定户”纳税定额核定程序核定税额,经有关部门批准后,通知其申报纳税。税收管-理-员开展不达起征点增值税纳税人管理,要在工作平台中进行记录,填写《增值税不达起征点纳税人动态管理核定征收情况表》,并完成增值税未达起征点户管理报告,提出征管意见。该工作事项由税收管-理-员通过工作事项列表自主启动。

12、监控系统数据采集。税收管-理-员应每月20日前按市局监控系统数据采集要求进行有关数据采集。主要采集砖瓦、预制、皮革、大米加工等行业的小规模纳税的相关数据,采集后由所在分局汇总再通过ftp上报市局。

13、征期内提示纳税人申报缴税。税收管-理-员应在法定申报缴税期满前2个工作日内,对未办理申报缴税的纳税人通过电话、口头、短信、网络等方式提示纳税人按期申报纳税。要求申报提示率达100%。税收管-理-员开展征期内提示纳税人申报缴税,要在工作平台中进行记录,如实填写调查表,并完成催报催缴工作报告。该工作事项由税收管-理-员根据工作平台“任务提醒栏”中综合征管软件触发的工作事项自主启动,无需再由上级下派。

14、征期后催报催缴。由税收管-理-员通过工作事项列表启动。税收管-理-员在法定申报缴税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对未按期申报缴税的纳税人进行催报催缴,提请制作《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送达纳税人。税收管-理-员开展征期后催报催缴,要在工作平台中进行记录,如实填写《征期后催报催缴执行情况表》、《征期后涉税数据不齐全催报记录》,并制作催报催缴工作报告,向上级提出管理或处理建议。该工作事项由税收管-理-员根据综合征管软件中未按期申报缴税的记录通过工作事项列表自主启动。

15、欠税征收管理。税收管-理-员对所辖区内纳税人的欠税、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处置不动产或大额资产、纳税人改制、改组、停产、破产等情况应适时了解,充分运用税款优先条款和税款支付顺序的规定,最大限度地压缩欠税。税收管-理-员开展欠税征收管理,要在工作平台中进行记录,填写《欠税跟踪管理情况表》。该工作事项由分局分管综合的局长通过工作事项列表启动下达。

16、欠税公告。对存在欠税的正常经营纳税人按程序进行约谈确认,对失踪纳税人存在欠税的按要求进行确认,并及时上报市局进行公告。对纳税人的欠税公告,不通过工作平台完成,由税收管-理-员按照《仙桃市国家税务局欠税公告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自发进行。

17、账簿凭证管理。税收管-理-员应督促纳税人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凭证及有关资料,督促纳税人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按照规定将全部银行账户及其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该项工作不通过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完成,由分局文书管理岗提供资料。

18、发票检查。税收管-理-员应督促使用发票的纳税人依法领购、开具、取得、使用、保管、缴销发票,对所管辖片区按每月1/3的面进行发票日常检查。税收管-理-员开展发票检查,应在工作平台中进行记录,如实填写检查表,并完成发票检查情况报告。该工作事项由税收管-理-员根据“任务提醒栏”的提示,按频率每月启动1次;如有发票专项检查,则由市局有关科室通过工作事项列表启动下达。

19、发票协查。税收管-理-员对所辖区内纳税人的“四小票”比对不符及增值税专用发票比对不符的情况应进行核查。税收管-理-员开展发票协查,要在工作平台中进行记录,填写调查表及发票协查情况报告。该工作事项由上级通过工作事项列表启动下达。

20、税收违法违章行为调查。税收管-理-员对所辖区内纳税人的税收违规、违法情况进行调查后作出处理建议。税收管-理-员开展税收违法违章行为调查,要在工作平台中进行记录,认真填写税收违法违章行为调查表,要求填写的违规、违法情况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准确,依据的法律、法规的条款充分准确。该工作事项由税收管-理-员根据综合征管软件业务处理记录同步通过工作事项列表自主启动。

21、税收违法违章行为处罚决定执行。税收管-理-员对所辖区内纳税人的税收违规、违法行为提交审议后对执行情况做出报告。税收管-理-员开展税收违法违章行为处罚决定执行,要在工作平台中进行记录,认真填写税收违法违章行为处理决定执行情况表,要求如实填写执行结果。该工作事项由税收管-理-员根据综合征管软件业务处理记录同步通过工作事项列表启动或由上级下达。

22、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税收管-理-员对所辖区内纳税人进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及后续税务管理。税收管-理-员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要在工作平台中进行记录,认真填写《纳税信用等级动态管理表》、《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考核表》,并制作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报告。涉及纳税信用等级动态管理的由税收管-理-员按照纳税信用等级的相关文件规定自主按期启动;是要求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由上级通过工作事项列表启动下达。

23、纳税评估。纳税评估中涉及税收管-理-员的工作事项有4个,即纳税评估约谈、纳税评估调查、纳税评估跟踪管理和纳税评估成果管理。税收管-理-员每月必须根据上级下达的纳税评估对象,按评估环节进行。税收管-理-员开展纳税评估,要在工作平台中进行记录,如实填写相应的调查表。该工作事项由分局局长根据市局确定的纳税评估对象通过工作事项列表启动下达。

24、调查核实。税收管-理-员对所辖纳税人发生如下涉税事宜开展调查核实:纳税人申请变更登记、纳税人申请注销登记、纳税人外出经营申请、纳税人申请报验登记、纳税人申请税收定额(调整)、纳税人关联企业管理、纳税人合并分立、税务资格认定、纳税人申请税务行政许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纳税人申请延期申报、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纳税人申请减、免、退税、纳税人申请纳税申报方式和税款征收方式、非正常户调查、纳税人申请停歇业、国际税收管理、所得税管理调查及征收方式的鉴定、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出口货物税收函调、出口退(免)税管理及初审调查。

税收管-理-员开展调查核实,要在工作平台中进行记录,如实填写相应的调查表,并制作调查报告。在平台中,调查核实的工作事项大都属于由综合征管软件数据提醒的工作事项。一般情况下,由税收管-理-员根据平台任务提醒栏自主启动该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也可由上级另外下达该工作任务。

25、文书送达。税收管-理-员对税源管理事项中需要送达纳税人的各类税收执法文书,应在收到文书之日起或者按照上级要求制作文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送达纳税人。税收管-理-员开展文书送达,要在工作平台中进行记录,填写文书送达工作报告。

26、临时工作。税收管-理-员在日常工作中,对上级交办或转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应按期完成。税收管-理-员处理临时工作,要在工作平台中进行记录。临时工作无固定的窗体需要填写,上级下派工作任务时,可利用平台提供的附件功能将窗体做到任务单中来,税收管-理-员按要求下载填写,并按期向上回馈。上级下派工作任务时,要指定到具体接收人。

分局考核税收管-理-员的结果由各分局自行制定奖惩措施按月予以兑现。市局对分局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情况的考核与结果兑现按照市局制定的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

五、本考核办法从颁布之日起实施。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人民法官队伍,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庭,强化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结合法庭审判工作实际情况,制订干警岗位目标责任制。对全庭干警实行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具体指标考评到庭、落实到人。考核结果将与奖金、职务升降、评选先进等挂钩。做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

一、基本要求

1、全庭干警必须认真学习政治理论,贯彻执行党的决议,服从全党工作大局,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全庭干警必须切实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尽职尽责创造性地完成本职工作。投身“双争”活动,创建文明庭室,争当先进个人。

3、全体审判人员必须公正司法,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开规范庭、办精品案、写好文书,全面开展审判工作并努力创造优异成绩。

4、全庭干警必须注重提高业务素质,加强法律理论天空,熟悉、精通本岗位所需具备的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5、全庭干警必须严肃执法、秉公办案,模范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的审判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

6、全庭各庭室科之间工作上应互相配合、互相支持,树立“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优良院风,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二、各岗位的工作职责

(一)庭长职责

1、庭长主持全庭工作,进行庭务管理,对院里部署的各项工作及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负责本庭的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

2、每月下旬召开庭务会,对当月全庭工作进行汇总并负责向院务会汇报,提交应当由院务会研究的事项,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庭政治业务学习。

3、交办本庭受理的案件,掌握全庭办案进度及执行法律情况,认真审核、签发法律文书和其他文字材料(一般不超过二天),及时安排外地法院委托办理的事项并予以回复。

4、负责组织本庭调研及文字材料工作。个人全所撰写调研文章或典型案例不少于一条,选择典型案件公开审理或对外进行法制宣传全年不少于2件(次),人民法庭指导基层调委会全年不少于4次。

5、年审结案件数:刑庭庭长24件,经济庭庭长36件,民庭庭长36件,行政庭庭长24件,步文人民法庭庭长48件。主持工作的副庭长或庭室负责人的任务数与庭长相同。告申庭除接待、立案、审理再审案件外,对所有的信访件、督办件一般在十日内按规定审批后予以答复,最迟不超过一个月。

(二)审判员、助审员职责

1、年审结案件数,审判员(含助审员):刑事42件、民事42件、商事42件、行政42件、法庭60件、执行庭42件。

2、保证办案质量,审理案件要求做到程序合法,认定事实准确,证据确实充分,裁判文书叙述事实清楚,说理充分,适用法律准确无误,说服力强。不超审限,不办错案,上诉案件被二审改判和发回重审率应在20%以下。

3、认真做好案件的回访考察工作。对被判缓刑、免刑、管制的被告人以及调解和好、撤诉的离婚当事人,赡养、抚养、抚养案件的原告应在半年内回访考察一次。对较重大、典型的行政、经济、执行案件的回访全年不少于2件。

4、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写典型案例,调研文章全年不少于一篇,写信息或司法建议每季度不少于二条,选择典型案件进行公开宣判,以案释法,就地公开审理或对外进行法制宣传全年不少于2件(次)。

(三)书记员职责

1、年记录案件数:刑事48件、民事60件、经济72件、法庭48件。

2、做好案件的各项记录工作,做到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如实反映审判活动全过程。

3、开展法制宣传,写典型案例、调研文章全年不少于一篇,写信息或宣传报道每季度不少于一篇。

4、依法及时填发传票、通知、张贴公告等,做好开庭前的准备工作。认真校对并及时送达法律文书和函件,不出差错,不误期限。上诉案件应于收到上诉状、答辩状的五日内报送中级法院。

5、按要求装订卷宗,案件审结后一个月内把卷宗装订好,并编码,填写卷宗目录。每季度后一个月内将卷宗分类造册并移送档案员验收收档。

6、协助庭长搞好收结案登记,诉讼费收缴、司法统计、办公用品的领发等工作。配合审判员进行回访,指导基层及法制宣传,主动做好其他书记员工作。

法警职责

1、按时提押人犯和传唤当事人、证人到庭。认真做好对人犯的押送、看管和庭审的警卫,维护-法庭秩序。要求着装整齐、文明值勤。

2、送达法律文书、文件等。做到及时准确,手续完备。

3、按规定参加轮流值班,做好机关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枪-支-弹-药、械具的使用保管。

4、年执结案件20件及做好其他兼职工作。

驾驶员职责

1、严格用车派车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车。

2、做好车辆保养工作,达到“三净”、“五良好”,确保车辆状况良好,行驶正常。

3、自学遵守交通规则,保证行车安全,节约用油。

4、做好其他兼职工作。

内勤职责:

1、做好全院司法统计工作,按时完成每月各类案件的统计,做到及时、准确。要根据审判统计,每月进行一次情况分析,为领导提供决策信息。

2、搞好司法、行政文书的整理、分类、归档。做好印章、介绍信的使用管理,手续完备。负责机关事务的上传下达,接待处理临时情况。

3、认真负责收发工作,做到不遗漏和差错。

4、严格保密制度,做好机关文件的登记、传阅、归档。

三、岗位责任制考评办法

全院干警岗位责任制考评以审判工作为重心,各项工作汇总归纳为四个方面,采用百分制办法进行逐项考评打分,其中审判工作60分,队伍建设20分,以庭室为单位计分;综合治理10分,文字材料10分,以个人实际完成数计分。

(一)审判工作60分

1、全庭审结案件数达标人均得30分。超出部分每件加10分。

凡全庭未达标的不得基本分,以其实际完成数每件5分计算。

凡由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审结的案件一人一次加计2分。执结案件每件加计8分。中止执行加4分,待全案执结补4分。执行标的的超过20万元每件执结再加8分。刑事自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行政附带赔偿每件加10分。民经案件有给付内容且当庭执行完毕的、判处罚金执行完毕的每件均加计8分。凡属加分的案件,不计入岗位责任制规定的审结数指标内。

案件审结后,诉讼费未收取的(含未结算的)可计入结案数,但不计分,待诉讼费补收后,再加计6分。

2、办案质量好。全庭无被发回重审和撤销改判的人均得10分。全案实体处理错误被撤销改判的每件扣10分,被发回重审的每件扣20分。

每季度分别抽查每个审判人员、书记员一份法律文书和一份庭审记录,凡抽查的法律文书出现严重错误,如关键字句明显错漏,引用法律条文错误等,每处扣2分。庭审记录不全,或错别字三处以上,或所记意思相反,字迹潦草、记录空白等,每项酌情扣1-2分。

因故意或严重不负责任造成错案的,另行追究。

3、全庭无超审限的人均得10分,审判人员须严格执行各类案件的法定审限,凡无正当理由而办理延长审限手续的,每件扣5分,未办延长手续的,每件扣10分。

凡属集中宣判的案件,须在宣判笔录上记明,不属超审限。

4、全庭卷宗整理,装订完好的人均得10分,凡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0日以前结案而没有整理装订的,每件扣1分。案卷中,凡无编写目录页码、送达回证、传票未填完整、证据核对、当事人签名、审判员、书记员签名,每缺一项扣1分。

(二)队伍建设:20分

1、庭室每月组织一次庭务会人均得2分。各庭室应通过会汇总当月工作情况,解决本庭室存在的问题,每缺一人次扣一分。

凡庭长未召开庭务会的,其他人员仍得基本分,每缺一次倒扣庭长1分。

2、庭室每季度组织一次业务学习的人均得2分,各庭庭长结合本庭审判业务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案例讨论等,并做好学习记录,业务学习每缺一人次扣2分。

凡庭长未组织业务学习的,其他人员仍得基本分,倒扣庭长2分。

3、全庭每月出满勤的人均得10分。干警均应遵守院里的考勤制度,每迟到一次扣一分,个人病假及事假超过三天的,每超过一天扣1分,旷工一天扣4分。

步文法庭应每月汇总上报出勤情况,凡未如实进行考勤的,对全庭人员酌情扣分。院部每月抽查三次,对抽查的迟到人员第一次扣1分,后每次加扣1分。

4、有进行“三拒”登记的个人得2分。各庭室均应设立“三拒”登记本,对“拒说情、拒请吃、拒收礼”情况每人逐月进行登记。未设立登记本的,倒扣庭长2分。

5、全庭认真参加政治学习的人均得4分,对全院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教育等活动,应积极参加,每缺一人次(含中途退席)扣2分。

(三)综合治理:10分

1、进行回访考察的个人得2分,超过4人次加计1分。回访考察应有记录,并经被回访考察人签名。

2、提出书面司法建设(须经院领导审批)每篇得4分,被区、市、省采用的分别再加2-4分。

3、开展业务指导的个人每次得2分,须有时间、地点,具体指导内容及详细记录。

4、开展法制宣传,自行组织或被邀请参加以案释法、上法制课、出墙报专栏等法制宣传活动,每场(次、篇)得2分。

(四)文字材料:10分

1、调研类文章每篇6分,审判人员(含书记员)每所均应完成调查报告、案例分析、学术论文等类文章一篇,被区或市级采用加4分,被省级采用加10分,被国家级采用加20分,年终未完成的倒扣6分。

2、信息材料每条1分,被区、市级采用加2分,被省级采用加4分,被国家级采用加8分,审判人员每季度应完成二条信息,书记员每季度应完成一条信息。

5、经济司法通讯,每一篇加1分。

(五)专项奖励

年终根据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设立若干专项奖励,如,办案指标翻番奖,办案质量优秀奖,调研信息奖、全勤奖等。

凡庭室被条或块评为区、市、省级先进单位的,年终总评时再给予适当奖励。

四、考评的组织机构、考评步骤及几点要求:

1、考评工作由院岗位责任制考评小组组织实施。考评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组长卓永川,副组长陈远达、陈继共;成员:洪水湖、许丽琼、严春森、谢颖琳、郑继防。

2、考评工作采取“半年初评,全年总评”的办法进行。各业务庭半年将完成各项工作情况填入《法院干警岗位责任制考评表》,全庭填写汇总表一份,报分管副院长审核后交院考评小组。

3、后勤岗位一般按全院平均奖发到科室,科室再根据干警各自完成岗位责任制的具体表现评出等次后发放。院领导可按全院平均奖的适当比例发放。

4、考勤工作由政工科负责,政工平及分管领导应定期组织抽查并奖抽查情况予以公布。

5、凡工作中出现重大差错的,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办错案的,违反纪律情节严重的等,视具体情况适当扣罚个人或庭室的奖励。凡因违法乱纪受处分者,取消全年奖励。

6、考评时间:个人及庭室在每半年过后五天内进行汇总并填表上报,全院考评工作在二十日内完成。

7、考评计分须实事求是进行,如查出弄虚作假等情况,视情节给予批评、扣分或取消参加评比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8、本岗位责任制及考评办法未尽事宜由考评小组补充、解释与修改。

管理人员考核办法及标准篇四

为进一步规范材料管理工作,加强对材料员的管理,提高基层单位管理水平,完善和加强材料费班组核算,降低材料消耗,实现节支降耗,特制定本办法。

材料员工作职责

1、严格遵守材料管理的有关规定。

2、负责本单位材料计划的上报,核定计划的准确性,确保临时计划不超。

3、负责材料的审批、领取、发放、回收、复用及以旧换新工作。

4、负责建立材料管理台帐,做到帐、卡、物三对照。

5、准确掌握本单位材料的使用情况,满足安全生产用料,保证本单位材料不超指标。

6、负责班组核算的建帐考核工作。

材料员任用的原则:

1、爱岗敬业,廉洁自律,诚实守信,按章办事。

2、必须遵守规纪,熟悉材料管理各种规定。

3、物管部门负责建立材料员档案,各基层单位材料员更换,要上报批准,然后到物管备案。

4、每个单位只能有一名材料员,其他人员不得进行材料审批工作。

5、必须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对现有低于高中文化程度的人员,如果素质、业务不能胜任目前材料管理需要的,要及时更换。

材料员考核的内容:

1、加强计划管理,各单位计划必须每月日前,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需要,申报材料计划。对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上报的,对材料员一次罚款元。

2、所报计划因规格、型号不清,报错型号,影响进货或导致进错材料,影响生产,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元罚款。

3、临时计划不得超过当月本队实际消耗量的,每升一个百分点对材料员罚款元。

4、计划的兑现率达,每降一个百分点对材料员罚款元。

5、材料员必须熟悉材料管理的各项规定,发现违规批料一次罚款元。

6、特殊情况不能正常批料,必须到物管部门开据正规借条,所借材料超过三天仍不出帐的,一次对材料员罚款元。

7、认真主动填写《材料供应信息反馈表》,每月至少报物管一份,对不及时上报或上报信息不实的一次罚款元。对不按正规渠道反馈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罚款元。

8、每月号以前,各基层单位要向物管上报本单位小仓库盘点表,由物管对照盘点表,不定时抽查,发现上报不实,多余材料没收,并对材料员一次罚款元。

9、租用物资一次使用时间不超过天,超过时间或对租用物资人为造成损坏或私自调换的,一次罚款元。

10、材料员要深入现场抓材料管理,井工作现场若发现存料过多,浪费、闲置材料现象的,每发现一次罚款元。

11、认真开展材料费班组核算,各种台帐报表要认真准确填写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要有考核结果,检查不按要求者一次罚款元。

12、严禁利用单项工程、达标工程,多造计划套取材料,挪作它用,每发现一次对多领材料没收,除按价值对本单位罚款外,对材料员罚款元,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13、旧品物资,各单位必须优先领用,减少新品投入,否则,一经发现,对材料员罚款元。

14、私自到供应或供货厂家要料或变通材料,串通、套取安全生产物资的,撤消材料员资格,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四、考核方式

1、物管、企管、主管科室每月按以上内容对材料员进行考核,直接与材料员的经济利益挂勾。

2、每月上报的《材料供应信息反馈表》中的有价值信息,或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节约材料明显或避免重大损失的,可给予一次奖励。

3、全年本单位材料指标不超,表现突出,管理到位,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材料员,评出优秀材料员,待遇随先进个人标准。

4、每月对材料员进行考核,并根据违规程度,分别给予如下处罚:黄牌警告、换岗、处分。黄牌警告全年超过两次(含两次)的,对材料员进行换岗。

五、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18﹑多次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多次出现类似错误,严重影响安全生产工作和施工进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其相应资格。

管理人员考核办法及标准篇五

乡镇中心学校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及考核办法

一、中心学校机构人员设置

中心学校校务委员会由中心学校校长、书记、常务副校长、干事、委派会计、副校长、工会主席组成。

二、中心学校校务委员会工作职责

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全面规划、决策、管理、组织辖区教育教学工作,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与建设,争取政府重视,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完成消赤减债任务,坚持依法治校,确保一方平安和教育教学质量提高。

三、中心学校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一)校长

全面负责中心学校辖区的教育教学工作。

1、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全面规划、管理辖区教育教学工作。制订辖区内中、近期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各级关系,营造良好的教育工作氛围。

3、主管人事、财经、综治维稳、安全保卫、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对辖区中小学校长和教职工的考核、聘任。实施民-主管理,维护教职工权益,公平、公正聘任校长和教职工,积极做好富余教师分流工作;严格财经管理,积极筹措并合理使用教育经费,确保完成消赤减债任务;杜绝计划外生育。

4、实行教育改革,全面实行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5、依法依规拓宽筹资渠道,发展教育基金,改善办学条件。

(二)党支部(总支)书记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了解掌握党员教师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2、积极支持校长工作,确保校长负责制的实施。

3、抓好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树立教育良好形象。

4、加强对工会、团组织、教代会的指导,交流情况,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完成当地党委交付的有关党务工作。

(三)常务副校长

协助校长抓好中心学校工作,主持中心学校本部的日常工作。

1、掌握与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负责制订中心学校本部教育工作近期规划与年度计划,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3、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抓好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强化教师育人意识、服务意识和法制意识,杜绝教职工各种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组织教师业务培训,创新管理机制,激励教职工提高素质。

4、加强德育工作,营造良好的校风和学风,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杜绝学生各类事故发生。

5、重视教研教改和教学常规工作,狠抓课堂教学效率,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6、抓好后勤管理,拓宽创收渠道,完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职工待遇。

7、实行目标管理,创办特色学校,全面推进学校工作,创办(保持)示范学校。

(四)干事

主持辖区中小学校教学业务工作。负责仪电、图书、成职教、工会、职称、女工、关协等工作。

1、掌握与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负责制订本乡镇、街道中、小学校业务工作近期规划与年度计划。

3、负责指导教师教学,组织教师业务培训,深入学校听课、评课,督促教师做好常规工作,检查、评价教师师德教育工作和教学工作。

4、负责中小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的配置、使用等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本乡镇、街道中、小学学科考试、竞赛及有关教育教学活动,负责本乡镇中小学学籍管理。

6、负责指导初中毕业生的.合理分流和成、职校的管理工作,做好扫盲档案资料的核查、整理和保存工作。

7、负责选送干部、教师培训,做好评先评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的组织申报工作。

8、组织教师开展教研、教改活动及教育教学论文、经验总结的撰写推介工作。

9、负责工会、女工、关协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按要求开展活动。

10、协助中心学校其他成员做好其他工作。

(五)委派会计

1、贯彻执行财经法规,严肃财经纪律。

2、全面负责会计核算中心工作。

3、合理编制、认真做好中心学校财经预、决算,及时、准确上报会计报表。

4、管理国有资产。

5、加强财务监督。

6、分类管理好会计档案,确保会计信息内容真实、合理。

7、指导财会联络员业务工作。

8、指导督促开展勤工俭学工作。

9、负责后勤管理督查工作。

10、负责课本、资料、图书征订分发和管理工作。

11、负责教职工工资增减、退休、死亡安抚等审批工作。

12、协助中心学校其他成员做好工作。

(六)中心学校其他人员由校长根据管理权限制订工作职责。

1、单位目标管理测评分占40%。

2、年终考核教职工对管理人员的评价分(校长、常务副校长、干事、委派会计均需在年终考核大会上述职)占50%。

3、各科室对管理人员的评价分占10%。

年终评价时,将按校长、常务副校长、干事、会计四块得分情况,由高分到低分排队核定奖罚对象。

五、考核结果运用按《浏阳市教育系统干部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一、指导思想

我校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为杠杆,完善后勤人员“重品行、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的考核评价机制,后勤人员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目标,努力配合推进我校一线教育教学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劳有所得、优有所奖、劣有所罚”的原则。充分体现优绩优酬、奖勤罚懒,增强教职工工作责任心,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实行公开,切实做到客观公正。

3.尊重规律 、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三、考核对象:

实施绩效工资的学校正式后勤工作人员。

四、个人考核内容及分值

1.师德行风。(10分)

2.履职情况。(30分)

3.正常出勤。(30分)

4.工作实绩。(30分)

五、考核标准

1.师德行风(10分)

⑴请假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每次扣0.5分;无故不参加每次扣1分。

⑵对学生态度蛮横,侮辱、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每次扣1分。

⑶利用工作关系,推销物品,吃拿卡要,发现一次扣1分;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发现一次扣2分。

⑷上班时间打牌、打麻将、走棋,擅自离岗,发现一次扣2分。第二次则扣4分,依次类推。凡受教育、公安、纪检部门等相关部门查处,绩效考核直接定为0分。

⑸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或越级上访,造成严重影响,发现一次扣2分;

⑹工作时间的中午饮酒,发现一次扣1分,酗酒每次扣2分。

⑻蓄意损害公私财物或因监管不力造成学校财物流失的,出现一次扣1分。

⑼同志之间和睦相处,无端制造矛盾争吵、打架,发现一次扣2分。

2.履职情况(30分)

⑴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自觉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不到位或严重拖延,每发生一次扣当事人1分。

⑵图书室管理人员按学校工作要求自觉完成工作任务,履行书籍的借阅手续、登记、整理、归档,每发现书籍流失、人为破损等行为每次扣1分。

⑶服从分工,完成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无故推卸,出现一次扣1分。

⑷各类值班需按时进岗并自始至终,凡不到岗或脱岗每次扣2分。

⑸工作不力或渎职,造成后果扣2分;如严重损坏学校声誉,则扣4分。

⑹学校卫生检查,发现不打扫或打扫不合格,有一次扣责任人1分。

⑺门卫人员要坚守岗位,轮值期间要坚持24小时在班,脱岗1次,扣1分。

⑻门卫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来访人员的查询和登记工作,如出现校外人员擅自进校寻衅滋事,一次扣2分。

⑼水电工,要随叫随到,严格工作规范,凡违反安全用电规定,人为造成长时间停电或通知管线整改延误时间过长,有一次扣1分。

⑽宿舍管理人员要尽职尽力做好本职工作,经学校或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存在明显工作失误的,每次扣1-2分。

⑾财会人员要严格财务纪律,努力增收节支。凡发现坐收坐支;大额现金支付、入帐等不报批;收入不入帐;公-款私自外借等,每发现一起扣3分。

3.出勤情况(30分)

⑴鉴于教职工有寒暑假,一般不得请事假。若因特殊情况应按学校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⑵按学校规定,正常上班,出现延误每次扣0.5分。

⑶除公假、产假、婚假和嫡系亲戚去世的丧假外,事假超2天每天扣2分;因重大疾病不能坚持上班,须离岗医治或休息可请病假。请病假须持区级以上医院证明,报校长批准,未批准自行休息每天扣1分;一般因病请假不得超过3天,超过部分每天扣2分。

⑷不履行请假手续,无故旷工,每天扣2分。

⑸工作期间须坚守工作岗位,凡擅离职守每发现一次扣1分,造成重大事故者本年度绩效考核归零,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4.工作实绩(30分)

⑴爱岗敬业,自觉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完成工作质量不高则相应扣分。需按时按序完成的任务,凡拖延一天扣1分。

⑵领导或上级检查工作时,如发现本职工作未完成或者不合格,发现一次,则扣2分。

⑶缺乏服务意识,服务态度差,师生反响较大,每一次扣1分。

⑷工作不尽力,玩忽职守等,造成学校严重经济损失,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每一例扣2分。

⑸因自身原因,如出现火灾、爆炸、人身伤害、中毒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对相关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定为考核0分。

⑹服务性工作受到省、市、区相关部门的奖励,直接负责人和相关同志分别加3、2和1分。

⑺超标用水、用电,或因水电管线故障知情不报造成重大资源浪费,发现一次扣1分。

1.校人均教师绩效工资的90%作为绩效工资基数。

2.个人考核百分比的计算办法

①处室测评分按处室打分汇总平均得分(满分100分)的40%计算。

②学校考核组测评分按学校考核组测评分数(师德行风、履职情况、正常出勤、工作实绩,满分100分)的60%计算。

③加分、扣分由考核小组根据总务处记录认定。

④个人考核得分=处室测评分+学校考核组测评分+加分-减分。

管理人员考核办法及标准篇六

一、被考核人员范围

1.各分支机构的部门经理级、副经理级人员;

2.隶属于分支机构的分公司经理级、副经理级人员;

3.岗位重要的科级人员。

二、考核程序

2.岗位重要的科级人员第一考核人为部门经理,总经理为考核成绩调整人。

2.述职报告:须按规定时间要求交书面述职报告给所属考核领导;

3.上级评价:采用级别评价法,即直接领导初评打分、考核领导复评打分的方法。

四、考核时间

2.年度考核:于每年12月25日前将个人全年工作述职报告及下年度个人工作计划交直接上级,直接上级于12月30日前完成上级评价并交所属考核人总经理审核终评后,报管理小组并交本机构人资人员处备案。

注:由分支机构的人资人员将考核资料整理归入员工个人档案。以年度考核成绩为准核发年终奖金。试用期员工不参加年终考核。

五、考核内容

1.岗位职责考核

指对被考核管理人员要担当本职工作、完成上级交付出的任务中所在地表现出的.业绩进行评价。基本要素由工作目标、工作质量、工作交期和工作跟进等构成。

2.能力考核

指对具体职务所需要的基本能力以及经验性能力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担当职务所需要的理解力、创造力、指导和监督能力等经验性能力以及从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效率、方法等。

3.品德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工作责任感、工作勤惰、协作精神以及个人修养等构成。

4.学识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相关知识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担当职务所需要的管理学识、专业知识以及其他一般知识等。

5.组织纪律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纪律性以及其他工作要求等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遵纪守律、仪表仪容、环境卫生等。

六、考核等级

1.a级(优秀级)95—100分工作成绩优异,有创新性成果;

3.c级(合格级)75—84分工作成果均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

5.e级(极差级)64分以下工作成果均未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经督导而未改善的。

七、考核结果的应用(工资指基本工资)

季度考核成绩将作为被考核管理人员年终评比以及职务和工资升降与奖金的重要依据。当本分支机构编制内各级岗位遇有空缺或扩编增加员工额时,凡考核成绩优异人员将予先递补。

1.1考核成绩为a级者,当月工资额多发原有工资的5;

1.2考核成绩为b级者,当月工资额多发原有工资的2;

1.3考核成绩为c级者,享受全额工资;

1.7全年业绩考核成绩达到4个a者,下年度工资额增加10。

年度考核成绩主要应用于被考核管理人员职位升降使用,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升降考核。

2.1年度考核成绩为a级者,享受a类年终奖;

2.2年度考核成绩为b级者,享受b类年终奖;

2.3年度考核成绩为c级者,原有职务、工资不变,享受c类年终奖;

2.4年度考核成绩为d级者,给予留用察看二个月处理,不享受年终奖;

2.5年度考核成绩为e级者,辞退,不享受年终奖。

八、考核纪律

4.扣分必须要有依据,做到认真、客观、公正;

5.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总分的50扣分。 

1、目的

1.1为客观公正地了解和评价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一年来的工作实绩,激励全体中层管理人员更加勤勉敬业,更好地开创来年工作的新局面。

1.2公司对中层管理人员进行年度考核与评价,将促使公司全体中层管理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激发个人的创新、创效能力,为提高公司的工作效率,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发挥积极作用。

2.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中层管理人员。

3.考评小组成员的构成:

3.1公司考核评价小组成员由公司高层领导组成,对中层管理人员做出客观、公平、公正的评分与评价。

4.考核的内容

4.1根据中层管理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情况,从德、能、勤、绩等四个方面对中层管理人员进行年度考核。

4.1.4绩:主要考核中层管理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

5.1所有中层管理人员均采取自我述职报告和公司高层领导综合评判的方法。

5.2述职报告:须按规定时间要求交书面述职报告给所属考核领导;

5.3民-意测验(下属评价);

5.4.2年终考评是一种年末的综合评价,指:采取自我工作总结(述职)、公司高层领导考评、下属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其中考评小组(公司高层领导)、部门主管领导、民-意测评分值分别为60分,20分,20分。

6.考核的程序

6.1被考核人撰写工作总结(述职),其内容应包括:

a)在公司工作期间所作的工作业绩;

b)已具备的工作技能及个人需改进之处;

c)今后一年或二年的工作规划;

d)自身发展的方向及对公司的期望等。

6.2被考核人口头答辩:由考核小组成员提出相关问题,被考核人进行回答。

6.3为保证公平性,考核小组成员的评分需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然后再计算其平均得分。

小组成员另行再次评分。

6.5民-意测评:被考核人所在部门(或单位)下属人员对其考核,其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工作技能、工作绩效、责任心、工作态度、办事公正、相互尊重、个人品德、团队精神、创新意识。同时,为保证公正性,去掉民-意测评的最高分及最低分后再计算其平均得分。

6.7考核结束后,公司主管领导及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将用适当方式(书面或书面+面谈)进行反馈,通过被考核人其考核结果,指出其成绩与差距,以及需要改进的内容。

7.考核等级及结果的处理

7.1考核等级

7.1.4  d级(不合格级)70分以下工作成果均达不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

7.2考核结果的应用(参照公司工资体系之级别工资)

1.1考核成绩为a级者,其岗位等级级别工资晋二级;

1.2考核成绩为b级者,其岗位等级级别工资晋一级级;

1.3考核成绩为c级者,其岗位等级级别工资不得晋级;

1.4考核成绩为d级者,其岗位等级级别工资下调一级。

8.考核的要求

8.1考核人若对被考核人之工作情况不了解,可以放弃对其考核的评价。

8.2在考核中,考核人与被考核人应严于律已,应实事求是。

8.3考核人扣分必须要有依据,做到认真、客观、公正。

9.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10.本制度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1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管理人员考核办法及标准篇七

一、为进一步提高员工的整体绩效,从而提升公司员工的核心竞争力,特制定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二、本办法与“《**年薪酬方案》、**中心绩效方案、**中心绩效方案、**中心绩效方案、临时人员管理规定及薪资发放标准”相辅相成,共同构成员工激励体系。

三、本办法适用于*****总部及所有分、子公司后勤管理部门的非试用期员工考核、员工调岗或晋升后考核期内的考核、新任销售部门店长、主管及主管以上人员考核期内的考核。试用期员工按照试用期考核制度执行,瓷砖中心员工、洁具中心员工、工程中心员工按照各中心年初制定的绩效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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