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国考面试公告篇一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含60分),方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1的比例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和体能测试
体检预计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内进行。请考生保持联系畅通,并密切关注我关门户网站通知,查看具体体检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合理安排行程,注意安全。
报考缉私警察职位且体检合格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体能测试执行《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有关标准。体能测试中凡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缉私)=笔试合成分 ×50% + 面试成绩×50%
五、注意事项
国考面试公告篇二
(一)时间:2017年2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地点:海南保监局b202房间
(三)需提供资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如开具此证明确有困难的,可书面说明原因并在考察前提供,人事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的还需由人才中心开具证明,详见附件2),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详见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
7.有关要求
(1)上述所有材料,均须查验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1套。考生应对本人提供的复审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国家公务员局和中国保监会备案。
国考面试公告篇三
(一)时间:2017年2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地点:青岛保监局406房间
(三)需提供资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如开具此证明确有困难的,可书面说明原因并在考察前提供,人事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的还需由人才中心开具证明,详见附件2),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详见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
7.有关要求
(1)上述所有材料,均须查验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1套。考生应对本人提供的复审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国家公务员局和中国保监会备案。
国考面试公告篇四
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首批面试名单
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时间
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2018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合格分数线
2018年国考成绩查询准考证找回方法
2018年国考各部门面试考情分析汇总
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面试公告汇总
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资格复审你需要了解这些
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各部门进入面试最高分|最低分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调剂公告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
国考面试公告篇五
(一)时间:2017年2月20日-21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00-17:30;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地点:新疆保监局人事教育处(2505办公室)
(三)需提供资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
6. 近期个人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和报考职位代码)。
7.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详见附件2,如开具此证明确有困难的,可书面说明原因并在考察前提供,人事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的还需由人才中心开具证明),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详见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
(四)有关要求
1.上述所有材料,均须查验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1套。考生应对本人提供的复审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国家公务员局和中国保监会备案。
国考面试公告篇六
(二)地点:重庆保监局1403会议室。
(三)需提供资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如开具此证明确有困难的,可书面说明原因并在考察前提供,人事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的还需由人才中心开具证明,详见附件2),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详见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
7.有关要求
(1)上述所有材料,均须查验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1套。考生应对本人提供的复审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国家公务员局和中国保监会备案。
国考面试公告篇七
前期,我单位已要求进入面试考生提供了以下材料复印件。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5. 报考有户籍限制职位的要提供户口簿(户口登记卡)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7、其他材料。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经本人签名,拍照后作为邮件附件发送。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面试声明,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携带以上材料原件、户口薄(户口登记卡)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到太原海关办公楼二层大厅(太原市学府街112号)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3月6日上午9点30分。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