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指对某一阶段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经验或情况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书面材料,它可以明确下一步的工作方向,少走弯路,少犯错误,提高工作效益,因此,让我们写一份总结吧。总结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总结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行政执法个人工作总结篇一
一、加强领导,推进依法科学行政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林业依法行政工作,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林业部门实施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局成立了林业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分别有局长为林业行政执法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党组其他成员、森林公安分局、植检站、林政科为成员的,负责对林业行政案件处罚案件的审查、把关,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案件确保规范执法、严格执法。
二、加强学习,规范行政执法水平
(一)领导带头,学习制度化。
为保障学习法律效果,我局制定了专项学习制度,规定每月第一个周一为全体集中学习日,由局领导主持,学习有关法律和法规。采取理论学习与典型案例相结合的办法,通过以案释法,增强学法效果。同时,其它每周一上午为各部门集中学习日,由部门分别组织进行林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把《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林政执法手册》以及有关森林保护的文件作为林业执法人员学习材料,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做到学有所悟,学有所得。
局领导经常性的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对学习不力,执行制度不严的提出批评,对表现好的及时给予了表彰。一年来,共开展各种法律、法规、林业政策培训活动3次,培训人员70余人次。20xx年10月份至20xx年9月份分别组织林业干部职工参加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参考、合格率达100%。;通过学习活动的开展,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二)加强宣传,营造执法环境。
在加强法律学习的同时,注重对广大群众的法制宣传,不断增强全民生态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林业执法氛围。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和每年10月至次年4月的护林防火期间,开展森林法规宣教“进村入户”活动,扩大普法教育。我们还针对在市场经济新形势下,少数林农法制意识淡薄,受经济利益驱动,乱砍滥伐林木平乱采乱挖树木行为,深入农户,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宣传下乡活动,一年来走村串户80余次,印发宣传标语悬挂条幅4和有关专项法规90余份(条)。
三、完善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规范行政处罚权委托。为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明确执法职责与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鉴于委托期限届满,我局制定了《森林分局行使林业行政处罚权的委托书》。《委托书》授予了为期一年相应的林业行政处罚权,要求受委托单位在受委托期间,对重大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应及时报告,如出现滥用职权或不能正当履行职权的,将撤销委托并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为进一步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健全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明确法律责任,提高执法水平,4月28日,我局制定了《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和责任,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林业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得到全面正确实施。
(三)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我局执法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法律、法规和林业政策规定,严格按照《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行政处罚法》,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在处理林业行政案件时都能遵守以下几个原则:
一是公开的原则,即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出示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使当事人了解身份;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被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对相关证据进行详细的质问,使处罚决定建立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
二是程序合法原则,在处理事实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和执行《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特别是一般程序。即立案→调查取证→决定→送达→执行,并依法制作规范的执法文书。
三是执法人员合法原则,只有持有执法证件的人员才能执法,每宗案件必须指派二人以上执法人员执行。
四是注重证据的真实性及完备性原则。
五是办理案件遵守时效性原则,合理适用法律。
为了维护法律尊严和执法形象,在执法活动中,从未出现过越权行政,吃、拿、卡、要,林业罚款不开票等不良执法行为。做到亮证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准确执法,规范程序合法。我局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杜绝了截留、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近年内,我局没一起要求行政复议、引起行政诉讼案件。
一年来,我局行政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着“执法广度和深度不够,执法人员专业水平、执法人员办案技巧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发扬“扬长避短、再接再厉、鼓足干劲、力争上游”的精神,使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开创我局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
行政执法个人工作总结篇二
《水法》、《水保法》、《防洪法》等水行政法律法规颁布实施以来,我县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原则,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健全执法机构,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维护了正常的水事秩序和良好的水事环境。特别是近年来,我们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强化依法治水管水工作,深入开展了水环境和水土流失治理活动,保证了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就我县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水行政执法提供保障。
1、领导重视,执法工作纳入日常议事日程。我局高度重视水行政执法工作,把依法治水、科学治水纳入水行政执法工作重中之重来抓,与水利工程建设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县政府分管县长召开专题会,研究水行政执法工作,明确水政监察大队工作目标任务,使我县水行政执法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圆满完成了20xx年工作任务。
2、健全机构,确保有人办事。我县水政监察大队于20xx年升格为副科级建制事业单位,设队长、书记两个副科级职数。大队依法受水务局的委托,履行水资源、水保、防洪和河道执法责任,在执法上实现了水行政执法权的统一。
3、投入资金,完善执法装备。根据水行政执法要求和需要,县政府安排专项执法资金,配备了执法车1辆,电脑7台,打印机1台,照相机、摄像机各1台,提供执法办公室4间,基本满足了日常执法办案等工作需要。
二、加强队伍建设,为水行政执法奠定基础。
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是确保水行政法规全面贯彻实施的基础条件。近年来,我局以创建一支“依法履政、文明执法”的水行政执法队伍为目标,不断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执法队伍政治水平。县水政监察大队党支部利用每周五的政治理论学习时间,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让每个人政治立场坚定,作风过硬,能吃苦,能扎实开展工作。
2、强化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执法队伍业务水平。一是水务局分管领导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相关水法律法规,提高执法队伍的法律意识;二是组织人员到本县执法先进单位学习其调查程序和运用法律法规等情况,增强执法队伍的认知能力;三是开展执法案件大讨论,增强执法队伍的协作能力和判断力。
3、强化业务培训。积极参加省、市和县政府法制办举行的行政执法培训,统一办理行政执法证,实行持证上岗。
三、加强水法律法规宣传,为水行政执法营造良好氛围。
1、着力开展“水日”、“水周”水法律宣传活动,紧紧围绕宣传主题,以设立宣传台、出动宣传车、散发宣传单等常规形式对公民进行了水法规宣传;继续在县级“两会”期间以给代表、委员一封信的形式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宣传水法规;以请县电视台对涉河涉水违法案件报道的形式宣传违法的危害性。
2、结合“12.4”普法宣传,在县政府法治广场开辟水利普法专栏,努力提高公民对水法律法规的认识程度,增强公民守法意识,提高公民对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合理用水必要性的认识。
四、规范行政许可,理顺执法程序,加强规费征收。
1、根据县政府的要求,我局水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水行政许可审批15项全部进入县公共政务管理局,在政务管理局设置服务窗口,所有水行政许可审批办理均由“窗口”统一受理、告知,按规定程序和时间“一站式”为企事业单位办理水行政许可审批。
2、按省政府令第206号文精神,坚守用水“三条红线”,加强全县取用水户管理,对取用水条件不符合要求、退水水质不达标、地下水超采区域坚决不予审批。全面开展水资源论证工作,对所有办理取水许可证的单位均要求以编制水资源论证为审批前置条件,20xx年5家申请取水许可单位均按要求编制了水资源论证,水资源论证编制率达100%,目前有金龙纯净水、萍青啤酒有限公司依法取得了取水许可证,长青、恒达纸业有限公司和九峰山泉有限公司取水许可正按程序进行审批。对需换发证的单位开展了水资源论证补报工作,目前彭高镇韶陂电站的论证正在编制中。
3、认真落实《水保法》,狠抓工业园区企业水保审批和生产建设单位水保验收工作。今年来,县工业园区共有5家企业编制了水保方案并按程序申报水保审批,其中鑫扬电子、天阳搅拌站2家企业水保方案已审批,德阳机械、正德药业等3家企业水保方案正在报批中。一年来,县水务局共审批企业水保方案12起,水保方案申报率达90%,审批率达80%。依据《水保法》要求,县水务局先后对萍乡cng加气母站、萍泰农林开发有限公司、萍乡市杨岐山煤矿等9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水保设施验收,验收率达88%。
4、按照水保监便字[20xx]053号《关于印发水土保持行政执法文书和制作规范的通知》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理顺了水保执法程序,完善了案卷归档,对执法文书的制作、归档进行了调整,做到立案查处违法案件依据充分、执法身份、取证方式、程度、时间、现场处理等手段合法,法律运用、执法文书正确,案件查处过程有详细记录和证据保全。
5、全面开展水行政规费征收工作,组建两个执法中队,分别到各企事业单位对水资源、水保费依法进行征收,20xx年共收取到们水利规费75.6796万元,同比上年增长近25%,其中:水保费60.3243万元,水资源费15.3553万元。
五、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促全县水事秩序稳定。
1、抽调县供水公司人员成立专门供水监察队伍,由县水政监察大队统一管理,加强城区盗、转供水案件的查处。
2、加强河道和用水巡查,及时发现违法案件并作出处理。先后对上栗县碧水蓝天洗浴会所违法取水、赤山镇楼泉村村民易某某违法占河建房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3、加强上下联动,及时查处水保违法案件。一年来县水政大队配合市水政支队查处了江西诚泰金属、江西佳联科技有限公司、赣西变压器有限公司3家水保违法案。
行政执法个人工作总结篇三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工作主线,积极探索实践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新模式,强化日常管理,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逐步实现常态化、规范化、人性化、网格化的城市管理目标。现将20xx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抓队伍,比作风,创综合型机关
1、能力建设为先,创“学习机关”。
坚持“四学联抓、工学结合”,在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中心理论组学习、“周一学习会”、专题讲座,深入学习中央及省、市、县委的各项政策规定、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五本必读书目等内容。同时,为应对新形势下的执法要求,强化新进队员业务知识培训,选派一线执法人员参加全市执法系统集中培训活动。局班子成员带头做好学习表率,深入一线实地调研,撰写有关执法队伍建设、“六城联创”等课题的理论文章,鼓励各职能科室队、人员,总结工作经验、做法,由点及面,提升执法水平。
2、制度建设为本,创“效能机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和县委“六项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去年下降了22.66%。从内部管理运行入手,建章立制,落实局政治处定期督查,及时通报存在问题。安排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处理效能反馈和投诉问题。截至目前,指挥中心共接到行政执法投诉96310热线651件,效能网和台州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投诉706件,县委县政府等上级部门转办信访件2件,接待来人上访71人次。同时,针对教育实践活动中征求到86条意见建议,其中反映“四风”方面问题的72条,群众意见28条,对我局现有22条内部制度进行“回头看”梳理。
3、纪检建设为重,创“廉洁机关”。
实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建设制度,以“一岗双责”为抓手,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等相关制度,开展行政权力规范化建设,凡涉及全局工作的重大问题,须经党组会议、局班子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在今年城乡环卫工程项目、金盘菜场招投标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执法大队和城乡环卫科作为重点岗位,接受动态监管,认真开展岗位规范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民众的满意率。
二、抓市容,比业绩,建实干型队伍
1、市容管理精细化。
一是工作竞赛,以考促学强管理。为有效遏制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和跨门经营、非法户外广告等行为,根据管理辖区划分网格、设立街长,要求中队执法人员进行全天候“错时执勤”,审批科工作人员定期上街巡逻,并由数字城管进行信息采集,作为考核依据,以“比学赶超”的势头,推进市容市貌整治工作。
二是以人为本,严堵巧疏促规范。针对马路市场、严管街等重点区域、路段,除加强日常管理外,各中队深入到摊贩中征求意见,主动与乡镇街道、取得联系,规划区域设立便民疏导点,多方联动,逐步引导摊贩规范经营,并邀请街道、部门及当地老人协会协助参与管理,防止“回潮”现象。我局设立了金盘路菜场、新华书店美食城广场、妙山医院、秀园路末段4处长期疏导点,对石寨路、上清溪沿线、天元广场等区域占道经营严重的问题,进行了多次集中治理,做到了“还道于民”。
三是改罚并举,终端管控保畅通。直属中队违停查处工作遵循一日多组多巡,加强城区各主要街道、公园广场、校园周边等违停现象较严重路段的巡查力度,并现场取证处罚,平均每月拍摄违章车辆达到1700多车次,窗口平均每月处理违章900多例。同时,制定了《天台县道路停车收费及诱导系统实施方案》,将工人路、劳动路、人民路、赤诚路、金盘路确定为第一批收费路段,计划于11月28日起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充分提高车位“有效使用率”。
2、“创无”工作法治化。
为巩固“三改一拆”工作成效,我县于今年开始“无违建县”创建工作,依托“法治浙江”建设,通过“一体化”制度设计、“三入工作法”调查摸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对存量违建进行“分类认定处置”,并成立督导组、验收组,对各乡镇街道、创无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及时验收“无违建村居社区、”,坚定不移地推进创建工作。
为防止“二次违建”,通过复耕、复垦、改建停车场、拆违还绿、拆违还湖等方式,提升后续综合利用率。我县已完成了105个村居社区、的验收工作,15个乡镇街道、中南屏乡、泳溪乡已通过验收,成为全县“创无”先进典型。今年,我县累计完成旧住宅区改造26.62万平方米,城中村改造12.04万平方米,旧厂区改造18.68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112.12万平方米。
3、“五水共治”联动化。
我局与公安、环保、水利、农业、市场监管局等6部门10名专职人员集中办公,变“九龙治水”为“一龙治水”,解决了部门多头执法、互相扯皮问题,提高了执法效率。针对群众举报,联合执法大队安排专人进行不定期巡查,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河违法建筑、高污染企业等危害水体环境的,进行现场取样调查,为后续罚款等处置手段提供了“第一手”资料。自联合执法大队成立以来,累计收到群众信访投诉191起,处理涉水案件89起,行政拘留8人,刑事拘留4人,行政处罚218万元。
4、户外广告规范化。
一是全面开展城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整治范围从城区主街道延伸至新城区域,104国道、60省道、62省道及连接线等区域,并重点对新城、城乡结合部及省道、国道周边区域路段范围内的店面横幅、店面招牌及各类违章破损、破旧广告、墙体广告等进行整治,拆除了大户丁菜场周边、杨帆房产及天台山路中间隔离带内的各类户外广告。截止目前,共割除各类横幅1800余处;拆除各类违章广告、破旧破损、广告、墙体广告等400余处,合计面积约6万平方米。
二是完善街景立面提升改造工程后续工作。今年,我们对劳动路路段内未完成的相关工作进行了查漏补缺。目前路段内的亮化改造已完成工程验收工作,相关材料已交财政部门进行结算审核中,立面改造在等待验收中。在此基础上,认真对照《台州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把关城区范围内申请设置的户外广告,不仅要求经营者提供相关的书面材料,同时踏勘施工现场,对不符合审批标准的,督促及时整改直至符合审批标准,方可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
5、环卫管理延伸化。
一是延伸宣传范围。利用天台报、台州环卫等报纸刊物,以及天台环卫微信公众号,微博平台实时报道“环卫动态、环卫常识、环卫情怀等各类文章200多篇。9月份顺利完成了《垃圾分一分,天台美十分》的宣传片制作。通过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双重宣传,让全县群众包括在外务工的天台人,能够在第一时间了解到环卫工作近况,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民众的卫生意识。
二是延伸管理区域。顺利接管了新城区块、南工业园区等环境卫生的保洁工作,派专人对国赤环线、九九回归林、焦山往前山陈方向主道路、紫东路永泰公寓等无人保洁的地段进行无偿接管整治,并安排日常保洁,今年新增保洁面积约110万平方米不含河道保洁面积、,受理各类投诉33起,办结率100%,满意率100%。清理建成区范围内零星渣土3200吨,已完成垃圾清运处置费收取180万元。
三是延伸监测范围。自6月份起,对机扫清运车辆全部安装gps定位系统共计27只,发放定位管理手机,安装行车记录仪37只,初步实施了“监控程序化,记录数据化”的目标。同时,积极与兄弟单位联系建立新城环卫基地一处,9月28日正式投入使用,大大改善了停车难的问题。对隔水江垃圾填埋场的污水管网实施改造,并按规定顺利纳管成功。并对场内道路进行改建整修。为了减轻环卫工人作业强度,提升保洁效率,新购10辆各类作业车辆、1只河道保洁作业船也顺利到位。
四是延伸职能范围。自2月份开始整治杨柳河、东坑、葛塘岙坑、施安坑、八都坑、长湖坑以及始丰溪城东湖大坝至新104国道线桥,上段东坑出口至104线桥,三茅溪高速出口桥至友谊桥,螺溪两岸道路,梅坦坑上段,小法溪上段,赭溪国清段,对所管河道及两岸卫生派沟机及拖拉机进行了大规模的清理整治,并按河段配备了每天9小时清理的保洁员。据统计,上半年共投入临时用工1500多人次,共清理生活垃圾680余吨,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工业废料、旧家具等废物720多吨,清理掩埋死猪156只。
三、抓重点,比成效,破专项性难题
1、加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推动赤城街道东区垃圾中转站运行。由于群众的强烈反对,该中转站选址十分困难,项目推进缓慢,造成垃圾清运、倾倒难。经多方协商,最终选定82线横潭坎村旁地块新建垃圾中转站。经过前期的预算、可研等编制,以及全程参与指导、监督,20xx年初中转站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基本缓解东片垃圾中转站比较突出的问题,提高保洁人员的工作效率,改善东区环境卫生质量。
二是加大全县垃圾中转站建设指导、督查工作。目前,我县各乡镇街道、共建有16座垃圾中转站。年初,组织平桥镇、白鹤镇、坦头镇、洪畴镇等相关负责人前往82线中转查看新设备的运行情况。后来又带领平桥镇、白鹤镇相关负责人前往海盐调研,充分了解各类垃圾中转站设备的运行情况。目前,已完成对平桥镇第三垃圾中转站、坦头镇第二垃圾中转站建设指导工作。洪畴镇、街头镇及白鹤镇中转站的新建及改造工作,均已通过招投标中心进行招标。
2、推进重点工程建设。
一是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改造工程。通过各种渠道比对价格,按照厂房提供的设备清单,将800多万的预算价格降到了最低。同时,在管网铺设阶段,积极与福溪街道取得联系,通过实地踏勘路线、主动上门做工作,5月中旬已完成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提升改造工作;污水管网也已全面完成铺设,经过三个月的调试,目前出水口水质已达到合同要求。
二是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工作。由于受到网上较多负面影响,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工程选址项目在政策处理阶段遭遇选址周边村民的反对。
因此,我们加大宣传力度,制作专题片,通过家电下乡形式播放;在天台报上连载相关报道;印发宣传资料20xx份;带领相关村前往临海、杭州垃圾焚烧发电厂参观。目前大部分群众已转变观念,理解和支持项目建设工作,福溪街道一个村已签订征地协议。
3、落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各分管局长按分管范围,对口负责,具体办理,明确每件议提案的主办和协办科室,要求除第一时间短信告知外,采取上门沟通方式,面对面向代表、委员汇报办理情况,征求办理意见落实相应工作职责,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察,办公室配合做好沟通协调把关工作。今年我局共承办的议提案有15件,其中党代表提案5件,人大代表提案1件,政协提案9件,提案代表、委员满意度为100%。
行政执法个人工作总结篇四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灵马镇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行政职权清理、确认、规范性文件清理为重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在加强制度建设、转变政府职能、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不断增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观念、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办事能力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保障和促进我镇和谐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近年来,我镇按照县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这一目标,始终把依法行政作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经济工作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为我镇更好、更快地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和第一责任人,人大主席任常务副组长和具体责任人,负责全镇、各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工作,并坚持常抓不懈。
二是完善考核监督。根据县政府依法行政责任制考核的具体规定,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考核,确保依法行政责任制工作全面落实。制定相关制度,科学确定考核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执法考核与政绩考核相结合,内部考核与外部考核相结合的新型考核监督机制,加大对干部执法工作的考核监督力度。同时,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增强干部工作责任心,有效杜绝知法犯法、滥用职权现象,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
为增强广大居民的法治意识,贯彻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指导思想,灵马坚持宣教先行、以人为本的理念,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宣传工作。成立对外宣传机构,建立宣传阵地。镇政府明确由一名副镇长挂帅,成立了依法行政宣传专门机构,创办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并针对不同时期的中心工作,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如在主要街道、路口悬挂宣传横幅,向广大居民散发宣传手册等方式,以多种形式向广大村民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取得全方位的宣传教育效应,并在镇设立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办理居民投诉、倾听居民意见和建议,均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1、切实落实下放和取消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按照上级政府下发的相关下放和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文件要求,切实落实下放和取消行政审批事项。
2、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工作。20xx年以来我镇共发文38件,其中党委发文22件,政府发文16件,内容及制定过程都实现了规范化等。
1、完善学习机制,全力打造学习型行政队伍。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强化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我镇在全体公务员中要求开展与本职工作相对应的法律专业自学,通过系统的法律专业学习教育,使我镇公务人员真正掌握必备的法律知识,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的综合素质,以此推进我镇的法治化进程。
2、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活动,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和执法行为。今年以来,镇党委、政府及各部门建立了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形成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今年我镇组织了全体党政领导和机关中层干部对《公务员大法》、《组织法》、《选举法》集中学习;同时还通过广西教育培训网络平台学习了《依法治国与依法行政(上)(下)》等相关法律。通过多层次,多角度的学习培训,我镇机关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逐渐适应行政法制要求,为我镇法治政府的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为建设平安和谐美丽新灵马,我镇政府对关系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土地征用、经济分配、房屋拆迁补偿等涉访问题和其它的信访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如以镇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周利芳户与李祥娇、李祥雪户宅基地纠纷处理决定》等文件。对依法应由上级行政机关调处的民事纠纷,我镇根据法定权限和程序,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途径依法解决问题。我镇不断完善信访工作制度,确保信访渠道畅通,完善信访处理规则,及时处理信访事项,切实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利。20xx年以来,开展公开大接访四次,共接待来访群众87人次;依法受理民间纠纷134起,调解成功130起,调解成功率为97%,调解12起“三大纠纷”,化解群众事件6件次,所有行政行为做到依法依规。
按照上级法制部门的工作要求,我镇落实工作人员负责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确保出台的文件规范、合法。定期开展对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及时上报文件发文的目录,确保备案率、及时率、合法率达到100%。通过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核,依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强化和提升,为我镇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
回顾我镇过去的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上级的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镇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更新依法行政的观念,不断强化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大法规宣传力度,着力营造依法行政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全面推进基层依法行政进程,不断开创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行政执法个人工作总结篇五
根据《成都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质量活动的通知》(成人口发[20xx]23号)、《成都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省人口计生关于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成人口发[20xx]30号)和《成都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公民妊娠期间权利义务行政告知规定(试行)的通知》(成人口发[20xx]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严格按上级要求,现将我镇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按文件精神,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作了全面部署,同时成立了以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任组长,具体抓行政执法质量工作及计生办同志抓落实的有效工作机制。
二、规范完善,提升质量
严格按上级要求,认真完善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现案件和再生育审批案件的调查和送达程序。具体做法是:
(一)违法生育案件处理和再生育审批案件调查内容全面。包括当事人的出生时间、结婚和婚姻变化、生育、收养情况(即生育几个孩子、孩子名字、生育时间、地点)、乡镇计划生育工作总结家庭生产、财产情况,处理案件时所需的情况均应在调查笔录中有记录。
(二)调查、送达程序合法。调查、送达必须是两名以上具有计生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送达时,当事人和送达人都应签字并注明时间;适用留置送达的,送达人、在场证明人(不少于2人)应在送达回证上当场注明不能直接送达的原因,并签名和注明时间。再生育审批决定书的送达应法定的审批时间内完成。
(三)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申请和批准。因家庭经济困难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的需本人书面申请,镇、村、社证明并签字盖章报经县局,在本人填写了《分期缴纳社会抚养申请》后报县局领导审批,县局在10日内制作《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意见书》并用送达回证送达当事人。凡要求上户的第一次缴纳的社会抚养费不低于应征金额的60%。
(四)完善征收社会抚养工作记录。已生效的违法生育处理决定书虽经多次征收,但至今未征收到社会抚养费的,我办将每次上门做工作征收的情况进行记录,在本人的处理档案(即执行卷)中要有《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记录》。
三、明确主体,全面开展行政告知工作
(一)对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妊娠的对象,告知主体应当从获取信息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告知送达工作(用送达回证送达)。《公民妊娠期间权利义务行政告知书》填写一式两份,一份送被告知人,一份归档保存。
(二)对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妊娠的对象,告知主体应当从获取信息之日起,在一个月内完成调查取证、宣传教育和《公民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妊娠期间权利义务行政告知书》的送达工作(用送达回证送达),并将证据材料、告知书副本做好归档保存工作。
(三)对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妊娠的对象告知面达到100%以上,对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妊娠的对象告知面达到100%以上。
四、档案的建立、健全、规范和清理
(一)分年度按报表建立社会抚养费台账:
1、每年度所建台帐人数与当年统计年报表中的违法生育人数相符。
2、未处理的,在“是否处理”栏填“否”,同时填上意向性的应征金额。
3、将建立的社会抚养费台账装订成册。
4、每季度末的次月5日前报送社会抚养费季报。
(二)分年度建立、健全申请再生育审批情况表,装订成册。
(三)档案的清理。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了对20xx年1月1日—20xx年6月30日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处理案件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档案的清理;20xx年5月底前完成对20xx年1月1日以前的社会抚养费处理案件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档案的清理(社会抚养费征收处理案件清理以所建台帐为依据),并将清理结果按规定的格式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县人口计局政法科。
(四)通过清理,20xx年1月1日—20xx年6月30日,我镇共查处违法生育25例,下达处罚文书25件,应征收社会抚养费321508元,已征收社会抚养费173560元。
行政执法个人工作总结篇六
近年来,我县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福建省森林条例》所赋予的职能,坚持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提高全民法制观念和保护森林资源意识,依法规范林业行政审批事项,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做好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我县森林资源管理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一、取得的成效
自20__年以来,我县共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__起,处罚违法人员__人次,没收木材__立方米,罚没款共计__万元、木材变价款__万元;其中盗伐__起、滥伐__起 、违法征占用林地__起、违法运输木材__起、非法收购木材__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_起、非法收购、出售、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_起、违反森林植物检疫规定_起、其它__起。进一步健全完善林区治安防控体系,维护了林区安全稳定,有效地保护了全县森林资源的安全,促进了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发展。
二、主要措施
1、积极开展活动,大力加强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加大对林业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特别是“湿地日”、“ 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森林防火宣传月”及保护森林资源专项整治活动中,各乡镇、各林业站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向全社会宣传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依法治林的重要意义,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2、注重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水平。为进一步提高全体林业执法人员的工作效率和业务能力,把学习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除常规抓好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上岗培训外,我局派出__人参加了省总队、市支队举办的林业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进一步规范文书制作。结合工作实际,我局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开展了林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培训。
3、认真办理案件,进一步提高行政处罚案件质量。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实施林业行政处罚,基本做到实施处罚主体,执法人员,处罚委托合法,事实和证据认定清楚,运用法律、法规、规章正确,处罚决定和处罚程序合法,文书制作规范,案卷归档完整,案件统计和备案及时,确保了办案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4、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为了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我县先后组织发动了“春季森林防火”、“春季行动”、“打击违法占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团伙”、“攻势三号”等专项行动和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一系列严打整治行动,对乱砍滥伐严重的区域实施重点打击,有效地打击了毁林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同时以案释法,教育了一大批群众参与爱林护林,共同维护林区治安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