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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年终工作总结汇报 环保局年度工作总结模板(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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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年终工作总结汇报 环保局年度工作总结模板(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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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学习中一定要善始善终,只有总结才标志工作阶段性完成或者彻底的终止。通过总结对工作学习进行回顾和分析,从中找出经验和教训,引出规律性认识,以指导今后工作和实践活动。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总结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环保局年终工作总结汇报 环保局年度工作总结篇一

编制完成“漳州市芗城区生态保护红线分级图”,“漳州市芗城区生态保护红线分类图”。划定芗城区生态红线保护区一级管控区5.44平方千米,二级管控区57.69平方千米,总保护面积63.13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比例达到23.9%。

今年,环保部组织技术评估组和考核验收组对我区国家级生态区创建工作进行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考核组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测民意等方式,对芗城区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芗城区于7月份通过技术评估,10月份通过考核验收。

按照省、市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制定并牵头落实《芗城区20xx年生态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成立芗城区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动加强与17个相关部门和镇街协调、对接,跟踪督促全区53个生态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完成投资33.9339亿元。截止11月下旬,共完成投资38.0422亿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12.11%。

一是落实责任。按照《芗城区河长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和《九龙江流域(芗城段)河长、河段长责任分工》,落实属地管理职责。二是狠抓“五小”整治。贯彻落实《芗城区重点行业污染排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流域内造纸、化工、电镀、食品、废塑料加工企业等重点水污染企业进行专项整治,截至11月初,共排查重点水污染企业36家,现已整治关闭企业14家(9家废塑料加工厂、3家有电镀厂、1家甲醛、1家油漆生产厂),停产4家(1家制作酒槽的加工厂、1家酸洗、1家食品、1家木制喷漆)。三是抓好河道清淤整治。上半年,共投入资金约3700万元,用于三湘江等流域的河道清淤工程,共整治河道10公里。四是建立监测通报制度。加强对九龙江流域水质的采样与监测工作,并及时通报水质情况,对指标超标的点位,及时发出预警,督促和指导有关镇(街)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水质达标水平。通过采取多种措施,1-11月份辖区内的一水厂、二水厂和金峰水厂取水口水质基本达到目标要求。

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分级审批规定及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环境准入制度,贯彻落实节能减排的各项政策措施,凡是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政策要求的企业一律不予审批。截止11月底,共完成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72个,发放排污许可证49份,审批夜间及午间施工许可81件。

一是继续抓好国控企业总量减排督察。督促漳州西区污水厂和福建三宝钢铁有限公司,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落实好各项减排措施,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截止11月底,西区污水厂已完成污水处理量742.86万吨,日处理量 2.436万吨,日平均负荷率为 121.8%,预计cod削减约1251.15吨,nh3-n削减约108.87吨。福建三宝钢铁有限公司so2削减约3106.4吨。二是加强养殖总量控制与污染整治。(1)严控生猪养殖总量。深化畜禽养殖综合治理,严把生猪准入门槛,严控生猪养殖总量。(2)严厉查处生猪养殖污染。为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我局针对辖区内已通过验收的32家生猪规模化养殖企业(户)的“三同时”制度落实、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等运行情况进行详细检查,截止目前,共检查15家规模化生猪养殖场,立案处罚12家,处罚金额约20万元。其中对1家屡次超标的企业启动按日连续处罚,对2家不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的企业移送公安机关。

一是严格落实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大我区工业烟尘污染、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以及交通干道周边企业大气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严厉查处冒黑烟现象。二是加强联防联治。与区建设局、城管局等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治理污染扬尘问题,确保我区空气质量始终处于良好状态。截止11月份,我区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335天,优良天数325天,轻度污染天数10天,优良天数比例为97.01%。

一是积极开展清水蓝天专项行动。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好“清水蓝天”第二期和第三期专项行动。组织精干力量,会同省、市两级环保部门针对辖区内污染企业开展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我局执法人员放弃节假日和夜间、周末时间,实行日查夜查,晴天查雨天查,多方位多时间安排环境执法人员对全区污染企业开展突击巡察,成效显著。共查封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7家次,移送司法刑事案件1家次,移送行政拘留案件3起。

二是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在去年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摸底排查工作基础上,我局安排专人对环保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梳理分类,加快清理整顿和处置工作,截止20xx年11月底,114个违规建设项目已全部清理整顿完成(其中14个未批先建和100个已批未验项目)。

三是积极开展“双随机”抽查制度。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方案,完善企业一厂一档的资料录入,截止当前,共录入287家企业档案资料。同时,根据抽查机制的要求,随机抽取24家企业,对其中3家问题企业已立案进行行政处罚。

四是查处违法企业力度大。按照新《环保法》执法要求,建立区镇村三级网格化环保监管,对全区企业实施常态化监督,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截止目前,共处罚企业39家次,处罚金额135.2650万元,其中按日计罚3家。下达整改通知61家,查封扣押18家,环境违法移送公安行政拘留8起,拟移送公安行政拘留2起,环境违法移送刑事案件3起,拟移送刑事案件1起。

五是抓好“危废”规范化管理。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指导企业依据环保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督促企业采取防范措施避免危险废物在贮存、利用、处置等过程中的环境风险。截止目前,我局共组织27家产废企业进行培训,并与企业签订危险废物管理承诺书。同时,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检查危废产生企业28家次,依法查处11起环境违法案件,其中立案处罚8家,查封扣押3起,取缔非法小作坊2家,移送适用行政拘留2家。

六是加强黄标车淘汰工作力度。继续加大力度推进黄标车淘汰,加强与有关部门、镇(街道)的沟通协调,明确责任分工。20xx年,芗城区计划淘汰黄标车1795辆,截止11月30日,我区已淘汰黄标车1547辆,占今年任务数86.18%。七是重视环境信访工作。高度重视各类环境投诉案件,24小时投诉电话专人接访,并针对调查取证难的特点,采取超常措施,搞好取证工作。截止11月底,受理信访案件226件,其中水环境投诉件49起,大气环境投诉件138起,噪音投诉件30起,其他投诉件9起,12369环保投诉平台共接到投诉113起。八是依法征收排污费。落实排污费收缴有关规定,截止11月底,170家排污单位开展排污申报,共征收排污费469.6425万元。

一是开展部门挂钩计生“三结合”活动。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对接开展浦南镇吴浦村计生“三结合”帮扶挂钩工作,并确定5户计生贫困户为计生帮扶对象,结合计生帮扶对象实际,主动帮助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确保区委、区政府关于计生“三结合”、“挂一村,帮五户”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二是主动落实精准扶贫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有关要求,局领导班子7人到天宝镇田寮村,开展精准扶贫对象的走访和慰问,了解扶贫对象的诉求,并结合各自扶贫对象的实际,制定帮扶措施,确保我局扶贫攻坚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围绕第二十五届元宵灯谜会猜活动以及第45个“环境日”,积极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积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营造良好的环保舆论氛围,截止11月底,我局在芗城信息报送22条,被采纳5条。报送海都报1条,被采纳1条。

(一)严格项目环保审批。一是严格环境准入,严把审批关,做到执法与服务相结合,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不审批任何淘汰落后,高能耗高污染项目,积极推行清洁能源生产。严格执行分级审批规定及“三同时”制度。对于环境敏感区域的项目审批,坚持饮用水源保护区不批任何与水源保护无关的项目,不新增排污口。二是优化建设项目审批,做好建设项目选址现场指导,严格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试行)》(闽政〔20xx〕24号)规定,严格遵守审批权限、程序和时限,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三是对需要报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加大跟踪联系和协调力度,协助项目单位做好报批工作。四是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审批管理,所审批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功能区划和城市总体发展规划。

(二)加强重点污染物减排项目的日常监管。一是强化重点企业污染防治,抓好国控、省控企业的总量减排工作,发挥减排效益。二是敦促西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加快建设进度。三是全面落实初始排污权的交易和排污权核定工作。四是协同农林局抓好规模化畜养殖场全过程综合治理。

(三)继续加大九龙江流域综合整治工作力度。一是突出抓好河长责任制落实,逐级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二是以九龙江流域(芗城段)水质断面考核为牵引,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应急措施,健全日常巡查制度,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各种破坏水环境的违法行为,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四)加强工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一是以《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实施作为危险废物管理的强有力推进措施,强化危险废物转移审批、转移联单管理及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建设,规范危险废物的建档工作。二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升级”活动。要求企业增强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六有”,即“有专人、有制度、有台账、有标识、有投入、有设备”,自觉按照环保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逐条落实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规定,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要求,制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年度管理计划,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全面提升危废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五)按时有序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漳州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在20xx年完成1795辆黄标车淘汰任务的基础上,力争在20xx年,年底前完成余下的965辆黄标车的淘汰任务。

(六)抓好大气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突出重点,加强部门协调,明确任务分工,不断加大扬尘污染和工业企业黑烟的整治力度,确保我区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七)严格行政执法。按照新《环保法》执法要求,建立区镇村三级网格化环保监管,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对全区企业实施常态化监督,严格落实新环保法的四个配套措施,严厉打击和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

(八)落实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工作。一是抓紧启动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提前谋篇布局,将生态文明建设规划融入到芗城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以规划为引领,全面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二是进一步巩固和发挥我区国家级生态区创建工作的成果,着力抓好工业、农业、家园和旅游四大领域的生态重点项目建设,不断提升生态创建水平。

环保局年终工作总结汇报 环保局年度工作总结篇二

20xx年上半年我处按照全市环保工作要点中“强化排污费征收”的总体要求,以工作目标为重点,以国家《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及《黑龙江省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为依据,进一步规范排污收费申报、核定、计算、公示、征收等程序,通过监管促征费,实现征费与监督管理并重,执法与服务并举,教育与帮助共进,努力使排污费资金应收尽收。

1、受理收费复核:复核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等单位74个排污收费计算单,金额为19,086,770元。

2、收费专项检查:与省环保局沟通了解排污收费环保队伍“收支两条线”经费使用3年过渡期后有关政策情况,以哈环综20号文件制定下发了《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贯彻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有关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并布置各县(市)环保局报送近两年排污费征收、使用情况表。

1、答复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医大附属第四医院、千手 佛等57个单位对排污收费政策及处罚规章的咨询。

2、协调处理了香格里拉大饭店对收费污染物cod监测数据产生的异议。

3、制定并上报生态办各县(市)政府考核目标及各区、县(市)环保局考核目标、处内20xx年工作目标。

4、完成并提交市政协2个提案答复件。

5、组织并召开海都国际商务会馆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

6、参与冬季烟尘、扬尘污染、水污染专项执法检查。

7、参加局里组织的各项会议及政治活动和业务理论学习。

建局20多年来,我局第一次成功地组织了海都国际商务会馆排污收费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在依法治国、依法治市、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依法行政的要求中,我们执法干部经受了业务练兵和执法实战的考验。

到各县(市)对排污费专项检查,督促环保部门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予以保障,确保排污费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

环保局年终工作总结汇报 环保局年度工作总结篇三

为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推进依法治县工作进度,我局“六五”普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xx县普法办的领导与支持下,坚持以“十八大”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全面提高环保部门学法、用法、依法行政水平,扎实有效的开展普法工作。现将今年普法工作总结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法制创建工作,将普法和依法治理纳入工作日程,积极从建立领导机构、健全工作制度、保障人员经费等方面加以落实。一是及时调整了由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二是实行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层层抓落实,做到目标明确、责任清楚,确保了工作思路和各项工作措施得以贯彻执行。三是抓好“六五”普法日常工作,认真制定学法制度,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了日常管理和目标考核常抓不懈。四是加强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资料档案的搜集整理,做到了资料祥实,记录完备,信息齐全。五是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市、县下达的法律法规培训、资料征订任务和各类信息、资料、规划总结上报任务。

普及法律知识是“六五”普法工作的基本内容,我局始终坚持“对内教育、对外宣传”的普法思路,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并注重将普法与实际工作相结合,走到哪里就把环保法律知识宣传到哪里,使普法与执法互相促进,相得益彰。

为贯彻落实上级无纸化学法用法工作精神,我局全面启动无纸化学法用法学习及考试工作。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无纸化系统学习与培训工作,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的使用,以及登录注册有关说明讲解,安排部署无纸化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工作。并要求大家提高认识,重视全县无纸化学法用法学习和考试工作。二是及时注册,开展无纸化学法用法系统的在线学习。三是按时学习,确保学习、练习时间达到规定时限,力争学有所得,学有所用。

按照“六五”普法工作要求,我局认真组织集中学习了法建办发放的“六五”普法工作有关资料以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书籍,为实现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创造条件。

一是积极参与政府组织的普法宣传活动,派专人参加“六五”普法宣讲团。二是积极参加“6.5”世界环境日、“12.4”全国法制日、国土日等宣传活动及大力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免费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广泛地向群众宣传讲解法环保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三是以宣传栏、悬挂横幅等方式宣传环保知识,向广大市民宣传环保法律、法规,使环境保护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努力营造“关注环境、珍惜环境、保护环境、建设环境”的社会氛围。

为加强环境监管和执法力度,出台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对重点污染企业严加督查。同时,我们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通过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了环境安全,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真正做到了对违法企业“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在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现场调查取证中,我局认真贯彻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环境行政处罚证据指南》等规章制度,结合《xx市环境保护局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试行)》相关规定,所办结的每件案件都做到执法公平公正,程序规范合法,证据材料齐全充分,现场记录内容完整准确,各种送达文书规范,无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违法违规行为,且未发生错案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行政争议,案件全部执行到位,使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达到了惩处和教育的目的。 今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000多人(次)、执法车辆400台次,检查了全县300多家(次)工矿企业,对近50家存在环境安全隐患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或停产整改通知书,行政处罚企业15家。

我局普法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部分不足:一是法制宣传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执法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

一是提高环保执法水平,做到执法监督到位,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职责,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并通过执法监督和执法责任考评制度,保证执法行为合法、规范、有序、高效。

二是严格执法程序、秉公办事。做到内部工作程序化、对外办事公开化、行政行为规范化。只要是超标排污、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就要处罚,对企业违法行为的处罚一律执行同一标准,避免滥用权力、随意执法现象,保证秉公执法。

环保局年终工作总结汇报 环保局年度工作总结篇四

今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环保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我局以建设生态强区为目标,以国际旅游岛建设为契机,以“双基”建设为抓手,通过加强环境监管、推进污染减排、保护饮用水源地、加强生态文明创建以及广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等系列工作,有效保证了辖区环境安全和环境质量的改善。全区空气环境质量继续保持优良水平,年日均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一级优标准,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没有环境污染事件发生,为全区人民创造出良好的环境。现将20xx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进一步推进。

为保护和改善辖区环境质量,规范畜禽养殖业、乡镇集中饮用水源地、石材加工行业及餐饮业的环境监管,我局从20xx年5月开始,相继对畜禽养殖业、乡镇集中饮用水源地、石材加工行业及餐饮业开展环保执法专项整治工作。以防止和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辖区经济健康持续发展,保护和改善辖区生态环境。截至目前已出动人员135人次,车辆63辆次对191家畜禽养殖企业、餐饮企业238家,以及4个乡镇农村饮用水源地和石材加工企业进行调查摸底。近期将召开“四项”专项整治工作转段大会进行部署整顿。

(二)永庄饮用水源和农村典型式集中饮用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工作万无一失。 一是积极协调各部门对永庄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环境卫生、畜禽养殖、违法建筑、捕捞、非法采沙等进行整治,通过省、市、区各级人大的调研,配合推动对永庄水源保护的立法。此外,我局还积极呼吁,主动沟通,积极争取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经费。

二是加强对永庄饮用水源保护区、各镇农村典型式饮用水源区巡查工作力度,对保护区内的排污企业进行监管,对环境影响饮用水源安全问题进行整治,确保水质达标。今年来共查处建筑垃圾污染二级保护区案件2宗,清理垃圾约30多吨,出动人员28人次、车辆14台次。

(三)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继续深化。

以第42个“6.5”世界环境日为契机,围绕今年世界主题“思前,食后,厉行节约”及中国主题“同呼吸,共奋斗”,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6月5日当天在辖区各镇(街)开展了一系列的环境保护宣传和咨询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6000多份,设置宣传栏16块、悬挂宣传横幅60多条、接受群众咨询近80人次,现场答疑35余件。活动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号召大家积极投身到“低碳减排、绿色消费”中来,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进一步强化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

(四)项目审批服务有序抓好。

根据强区扩权下放权限的项目,按照市主管局关于对环保审批项目的工作要求,我们在处理审批件时做到严格把关,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审批质量,较好完成环保项目审批工作。截至目前共受理环保项目200件,其中环保审批64件,环保验收项目48个,排污证审批项目88件。我局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受、处理环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审批工作,得到了省市上级主管部门的高度评价。

(五)人民群众环境利益得到切实维护。

一是我局强化对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管力度,积极主动配合市环监局做好环保执法等工作,有效地确保辖区范围内没有出现大的环境污染事件,向广大市民提供一个良好生活和工作环境。我局共参与市环境监察局执法行动8人次,参与现场调查取证8人次。

二是认真落实环境信访工作制度,积极推行环境信访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截止目前,共办理或配合市主管局和区政府转办件5件,12345投诉63件、市人大建议案5件、政协提案8件、区人大代表提案1件、网络问政5起,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结案率和回访率均达100%,有效地保障了群众的环境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开展“绿色护考”执法活动。采取定期与突击相结合的方法对全区噪声敏感点进行全面检查与夜间巡查,出动执法人员13人(次),出动执法车辆7车次,检查企业16家,重点检查营业性娱乐场所、五金加工店、汽车修理店等噪声敏感点,为我高考考生营造了一个良好、舒适的考试环境。

(六)开展城市管理年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工作。

根据人民政府印发的《城管管理年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秀府办[20xx]157号)的要求,开展永庄水库保护区、汇水区违法建筑整治工作,20xx年10月22日政府组织城管、环保、永兴镇政府等相关单位和部门,出动100多人,对永庄水库上游汇水区的14550㎡的违建进行了强制的拆除,拉开了生态环保综合政治工作中对永庄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的序幕。

(七)城乡生态创建工作有效推进。

积极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村建设,制定年度生态示范区创建计划,督促指导石山镇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目前石山镇创建申报材料已申报并经省、市市验收。

(八)服务软环境全面提升。

一是加强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强化民主监督。实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将全局重大决策事项、财务开支等群众关心内容进行公布,增加党务政务及各项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工作监督。

二是拓宽内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以开展整治“庸懒散贪”活动为重点,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廉政相关的法律、法规,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自身的廉政觉悟水平,提高自身的防腐拒变能力。

三是创新管理形式,提高队伍建设水平。开展“素质提高年”活动,通过抓思想、抓培训、抓管理,规范干部职工的行为,不断提高队伍管理水平。安排业务骨干跟班学习3次,组织参加各类培训3次。

四是积极协调,组建环保基层单位。目前区环境监察局人员已到位2名,现正积极筹备人员招聘工作。为健全环保机构,我局主动沟通,积极协调区政府筹备成立区环境监测站。

今年来,尽管我们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环境宣教工作依然薄弱,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环境保护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农村环保形势严峻。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薄弱,投入严重不足,工业污染、生活污染有向农村转移趋势;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等普遍存在,农村环保监管措施落实难。

(三)执法人员编制不足,经费困难、环境监测建设处于空白,业务工作用车配备、环保执法合法化等问题尤其突出,严重制约环保工作的发展。

环保局年终工作总结汇报 环保局年度工作总结篇五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按照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本局工作实际,以规范行为、提高水平、增强意识为目标,认真按照标准和要求,把创建工作作为全区中心工作之一,专题布置、专人负责,确保创建各项工作全面落实。现总结如下:

为了抓好示范点创建活动工作,我局成立了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局长为领导小组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人员为成员,并确定了一名局班子成员主抓和二名同志具体负责实施制度。

一是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司法行政的执法活动实行“公开办事规定,公开办事程序,公布办事结果”的制度,将依法行使的行政职能,以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公示,做到办事权限公示、办事程序公示、工作时限公示、工作标准和质量公示、违法责任追究公示、社会监督渠道公示。二是推进执法考核评议制度。把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建立健全以办事效率、办案质量、执法效果、履行职责、廉政监督等为主要内容的考核评议制度。定期请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进行评议,广泛了解群众呼声,掌握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三是建立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对局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违法具体行政行为,将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损失后,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责任者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一是加强法律服务所指导检查。深入各法律服务所,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诚信执业、文明服务、内部管理工作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严格执行“三统一”等有关规定,做好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度检查、年度注册等有关工作。制定下发《企业“法律体检”专项行动方案》,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优势,从法律视角帮助企业进行“体检”,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围绕当前农村经济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做好担任行政村法律顾问工作,目前全区145个行政村有50%都已实行“一村一顾问”制度。二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监督管理。建立法律援助经费保障体系,积极争取区政府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经费支持,对法律援助办案专款进行监督,对内部管理多次进行检查,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继续派遣律师深入基层扩大法律援助,以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今年针对欠薪案件,对法律援助中心人员进行专门的业务指导,以最快的速度受理和办理涉及农民工欠薪的法律援助案件,共为农民工讨回薪水21万元,防止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三是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今年紧紧围绕我区“六抓六促”工作主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集中开展人民调解“护航”专项行动,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工作要求,全覆盖、全方位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今年以来全区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974件,调处率100%,调处成功2878件,成功率96.7%,其中重大疑难矛盾纠纷22件,没有出现因调解不及时或调解不当引起激化和民转刑案件。同时建立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和驻区人民法院调解工作室,深入开展了陈年积案清理化解攻坚战、校园周边区域矛盾纠纷大排查等专项行动,有效维护了地方稳定,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四是加强权利运行政务公开。进一步完善了《区司法局政务公开制度》,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和责任科室分工,做到了分工合理、责任明确,推动和保障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建立阳光党务公开栏,依托区政府的网站和“自治区门户网”及时公布工作动态和履行职能情况,并收集群众对公开、公示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后答复群众,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环保局年终工作总结汇报 环保局年度工作总结篇六

20xx年,在省环保厅及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市环保系统围绕“惠民生、促发展”的目标,全力构建“大环保、大执法、大监督”的工作格局,全面深化环保改革与创新,深入推进水、气和土壤三大领域污染防治,各项环保工作高效、有序推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污染减排任务全面完成

新建成洲心、告星、望埠污水处理厂3座,在建中心镇污水处理设施6座。推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设减排治理设施或关闭,新改扩建畜禽养殖废弃物集中处理中心;推进纺织和造纸企业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平台建设,推进玻璃企业脱硫设施建设;陶瓷、水泥、有色金属生产企业排污得到有效管控。测算今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指标,超额完成20xx年和“十二五”总量减排任务。

(二)优化发展作用日益凸显

推进审批管理重心下移,委托开发区、广清产业园等行使市级环保审批职权,并推进xx区承接好县级环保监督管理职能。积极争取省对我市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总量指标等支持,推动我市长隆森林公园、神华国华电厂等重点项目的建设,有效服务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同时,加强生态红线管控,严格把好建设项目环保准入关,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努力推动经济提质增效。

(三)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成就

全面启动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市政府印发了《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总体实施方案》和《市20xx年度“创模”实施方案》,召开了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动员大会,并与 “创模”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完善“创模”档案系统建设,加大了“创模”宣传力度。

大气污染防治力度不断加大,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开展城市扬尘和秸秆焚烧控制明察暗访专项工作;对涉气企业,开展夜间集中执法行动;突出治理工地扬尘、道路扬尘,加大力度治理工企业堆场,对黄标车提前淘汰实施补贴,并启动限行区电子执法,截止12月15日,省环保厅核定我市淘汰黄标车共18674辆,提前超额完成年度任务(144%)。20xx年,我市空气质量指数(aqi)平均达标率为92.8%;pm10、pm2.5、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臭氧5项指标同比分别下降15.0%、21.4%、35.7%、10.0%、4.76%。

水环境综合整治深入推进,主要河流水质稳定维持良好以上水平。实施北江七星岗、滨江迳口水源地保护区物理隔离工程和镇级饮用水源地标志牌、警示牌建设;完成乐排河综合整治一期工程和永和河、三江河县城段、寨岗河、寨南河“亲水景观”工程建设。20xx年,我市北江干流水质状况良好,水质达到ⅲ类以上;国控、省控监测断面全部达标;市区饮用水源七星岗断面水质达到ⅲ类以上,其中ⅱ类以上水质为348天,占95.3%,同比提升1.1个百分点。跨市河流北江界牌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

重金属污染防治稳步推进,提前完成省下达的任务。全面取缔关闭龙塘、石角园区外所有拆解散户,完成重金属生态修复首期工程,整治受污染土地、清理固废和堆渣;申请中央、省和地方专项资金支持受污染土地治理工作,启动电子废弃物整治二、三期工程建设。预计超额完成20xx年和“十二五”重金属减排任务。

农村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得到加强。印发实施《市农村环境保护行动计划(20xx-2017年)》以及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各单位的任务和职责。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进一步推进农村饮用水源保护、污染物减排等。加强生态示范建设工作。编制并实施《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试点生态环境保障专题》及其实施细则,推进生态环境保障均等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四)环境监察工作开创新局面

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根据上级环保部门的统一部署,我局持续开展陶瓷行业专项整治、环境保护大检查行动、“环境法治年”活动等。创新执法方式,采取联合执法、交叉执法、夜间专项执法等方式,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推进一批违法建设项目和企业整改。截止11月,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87万人次,检查企业6131家(次),限期整改344家,立案97宗,有效预防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环境信访得到有效调处。进一步拓宽群众互动参与的渠道,完善信访调处机制。及时处理省环保厅、市长信箱及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转办的环保投诉事项,有效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保障了群众环境权益。

完善执法监管机制。市政府制定印发《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明确突出地方政府环境监管的领导责任。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建立以县为主体、责任明确、落实到人的网格化环境监管执法责任体系。并逐步建立完善组织领导工作机制、联合执法长效机制、跨区域环境监管执法机制、环境监管法制体系、环境监管分级负责制、环境监管岗位责任制等环境监管执法长效机制。

(五)环保能力建设得到新提升

机构和人员不断加强。20xx年,一是市级环保局增加科室。市局调整科(室)设置,为配合新增的市级立法权,独立设置法制监督科,新增土壤和重金属科、大气和水科。二是市级新增和调整事业单位。新增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环境保护科技信息中心),增强了宣传教育能力;原市环境工程设计研究所更名为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将原环评职能彻底剥离,进一步加强市级环保部门对固体废弃物的管理;三是加挂机构。为了加强环境管理,更好地开展创建模范城市工作,在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加挂市环境应急办公室,在市环境监测站加挂机动车管理中心。四是县级环保部门机构加强。xx区、清新区环保今年新增大批政府购买编制人员。连xx县聘请一批镇村级生态环保员,构建全覆盖无盲点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网络的创新做法。五是xx区、连山县、连xx县加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我市各级环保部门的职能得到进一步理顺,工作力度将得到进一步加强。

队伍建设持续加强。20xx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努力创建学习型、服务型、法治型和廉洁型机关。贯彻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行动”、“公述民评”活动以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六)环境保护基础工作不断夯实

环境宣传教育得到加强。继续推进创建绿色学校、环境教育基地、绿色社区,评选绿色天使,有效弘扬绿色生态文明、宣传绿色环保理念。积极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全省环保宣传月、环境安全宣传月等活动,为开展环保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环境监测高效开展。今年,北江流域水质监测体系作为我市十件民生实事,在政府的强力支持和推进下,已初步建成,对北江流域进行常规监测。提升环境空气监测水平,实时发布pm2.5监测数据,并有序开展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升级改造县(市、区)空气自动站,实现市、县两级数据系统联网;完成市区大气细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科学支撑。加强了对国控、省控等污染源的监测,强化声环境功能区和交通主干道环境噪声的定期监测,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一)依托环境保护委员会,构建大环保工作格局。

5月5日,市政府成立环境保护委员会,郭锋市长任主任,7位副市长任副主任,县(市、区)政府和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委员,明确各委员按职责分工落实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制。随后,县(市、区)政府也相应成立了环境保护委员会,乡镇一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进入环委会成员,打破了基层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落实了乡镇一级政府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原来各职能部门间环保工作职责模糊不清、重点任务推进慢的问题得到改观,“大环保”工作格局日益完备。

(二)实施最严的考核制度,保障工作高效落实。

在6月12日的第一次市环委会全体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市环境保护考核办法》,实行环境保护考核月报告、季排名和“一票否决”制度,并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由环保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对我市环保考核工作实施第三方考核,是我市建市以来实行的最严格的环境保护考核制度。

(三)成立环保警察与监督员等队伍,丰富执法监督手段。

市公安局成立了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成为我省第3个正式设立“环保警察”的地级市。随后,各县(市、区)等也相继设立“环保警察”队伍,全面提升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同时,各县(市、区)政府以购买服务的形式,组建了环保社会监督员队伍;团市委和市环保局牵头组建了环保志愿服务联盟。目前,我市已构建起刑事、行政执法和社会监督、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共存的环保监督执法机制。

(四)早部署重督办,狠抓工作落实不松懈。

今年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也是我市全面启动创模的开局之年,各项环保工作任务非常繁重、形势十分紧迫。我局早在1月份,就着手部署各项工作计划。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环委会办公室将重点工作任务的完成时间细化到具体的月份;市政府督查室和市环保、水务、农业等部门定期对污水处理厂建设等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开展督办和预警。8月8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污染减排工作进行预警和再动员;9月15日,刘柏洪副市长代表市政府约谈工作进展缓慢的市农业局和xx区、xx县、连xx县政府主要负责人;11月初,市环保局及时梳理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专报市政府,并经郭锋市长同意,派出6个督办组,分别约见8个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对环保考核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督办。对可能影响我市考核工作的重点项目,由政府主要负责人包干负责,并启动周报告制度和应急预警机制。

此外,领导高度重视、部门齐抓共管是今年各项环保工作取得新成效的组织保障和工作基础。5月26日,长伟书记亲自带队到省环保厅会商环保重点工作,多次就环保工作作出指示并进行部署;郭锋市长4次带队检查环保工作,多次主持会议研究、部署重点环保工作推进会;刘柏洪副市长7次到市环保局调研,多次亲自约谈、督办污水处理厂建设、电子废弃物整治和陶瓷行业综合整治等工作;市委常委邓梁波、崔建军同志亲自带队到市环保局听取工作汇报并作指示;市纪委、编办、公安、农业、水务等部门主动与我局进行业务对接,联合对各县(市、区)进行督办和指导。

20xx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重在抓好谋划,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科学谋划、编制我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和地方标准体系

根据国家和省的《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即将出台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广东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纲要》,精心谋划、科学编制我市“十三五”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和水、气、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规划。结合我市传统产业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在原有电镀行业污染整治规划的基础上,启动废塑料和废五金拆解、铅酸蓄电池、化工、印染等行业专项整治方案及规划,科学指导、整合我市传统产业布局,形成一个以总规为统领,专项规划和行业整治方案规划为支撑的、完善的“十三五”环保规划体系。

借助我市纳入地方立法试点,高标准制定陶瓷、水泥行业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提升陶瓷、水泥两大支柱产业清洁生产、节能减排水平,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为我市实施绿色发展战略,保障经济持续、高效、优质发展腾出环境容量。

(二)推动水、气和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落实《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年度实施方案,推进各地饮用水源标准化建设,加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力度,继续推进大燕河、乐排河等河涌综合整治工作,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实施《市大气污染防治计划》,进一步加快“黄标车”淘汰和加强燃煤锅炉整治以及工地、道路扬尘等污染防治,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指导、督促xx区政府开展《市电子废弃物污染环境整治规划(20xx-2020年)》修编,进一步健全废五金拆解长效监管机制,清理历史遗留的电子拆解残渣,推进重金属污染农田和搬迁后拆解场地的生态修复和综合利用。

(三)抓好环境监测、监察两大体系建设。

进一步优化现有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增设县市区监测点位,实施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第三方运维管理,形成水、气环境质量和污染源排污状况全覆盖的在线监测监控体系。启动“智慧环保”平台建设,实施移动执法和网格化监管体系,对全市污染源实施全覆盖的监管。

(四)全力创建全国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举全系统之力,动员各级政府、社会各届落实好“创模”攻坚整改阶段的工作,掀起“创模”宣传新高潮,为20xx年成功“创模”做全力冲刺。

(五)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进一步加大机关效能建设,完善各项工作措施,加强全局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机关建设,切实增强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增强干部队伍团结奋斗、拒腐防变的能力;加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造就一支勤政、清廉、务实、为民的党员干部队伍,确保“十三五”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十二五”时期是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阶段,面对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面对“8.8”泥石流、地震重大灾害的生态恢复与治理,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确定了实施“生态立州”战略的发展思路,坚持“保护、发展、稳定”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责任制,扎实做好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狠抓主要污染物减排,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农牧村环境整治及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执法检查,着力解决区域突出环境问题,不断加大环境保护投入,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为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环境基础。

---环境保护体制机制逐步健全完善。立足州情实际,报请州政府调整了环境保护委员会、成立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及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深入推进“生态立州”战略努力建设“生态”的实施意见》、《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及绩效评估考核管理办法》、《州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甘肃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的实施意见》,明确了26个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同时,编制完成了《州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xx-2017年度)》、《州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州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起草并实施了《甘肃省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出台了《关于环保公安加强环境执法衔接配合工作的意见》,初步形成了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法律和规划方案,促进环境保护工作从摸清家底走向了全面管控,从点散监管走向了集中有效管理,从项目建设管理无序走向了有序规范的新进程,从多还历史欠账环境问题走向不赊新账的新阶段。

---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加快推进。通过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大力抓好重点减排工程,坚持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强化减排设施运行监管和重污染企业的环境监管等手段,全州累计投入污染防治资金6352万元,完成重点污染减排项目57个,累计排放化学需氧量3.585万吨、二氧化硫1.057万吨、氨氮0.194万吨、氮氧化物1.171万吨,主要污染物四项指标全部控制在了目标范围之内。20xx年,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为0.076 mg/m3,较20xx-2013年平均值下降3.1%;二氧化硫年均值为0.06mg/m3 ;二氧化氮年均值为 0.04mg/m3。空气质量优良天气达到339天。全州地表水、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良好。

---环境执法监察力度持续加大。全面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组织力量重拳出击、铁腕执法,对重大建设项目、“一江三河”流域、国控重点源、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公路水电矿山三大建设领域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尤其是20xx年,新环保法实施之前,加大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处罚企业33家,处罚金额达300多万元,征收排污费680万元,达历年最高,环境执法监察有了新的成效。

---环境监测网络体系逐步健全。每月一次对8县市生态环境质量各项指标进行监测,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考评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对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国控黄河断面、省控大夏河、格河断面、区域声环境质量、8家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控企业按要求开展监督性监测,定期对8县市土壤例行监测和土壤采样工作,对xx市空气质量进行24小时自动监测。试点开展农牧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共布设行政村空气环境质量监测点位、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各24个,行政村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14个,每季度开展1次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从点到面反映农村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

---治污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全州8县市建成9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并正常达标运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由20xx年的0.4万吨/日提高到2.025万吨/日,新xx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1.625万吨/日,污水处理率达86%,较20xx年提高了近70个百分点;全州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屠宰加工、水泥生产企业实施了减排工程;20xx年6月1日起全州范围内实施禁塑,建成各县市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8座,处理能力达784吨/日,无害化填埋处理率达85.9%,处理能力较20xx年提高了90%。加大危险废弃物污染防治,建成并投运了xx市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日处理能力达160吨/日。6家危险废弃物产生企业纳入规范化管理。各县市城区实现了集中供热,累计淘汰燃煤锅炉160多座,全面开展机动车尾气检测和标志核发工作,督促辖区内所有加油站全部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燃油,完成了22个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项目。

---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显著增强。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从严依法依规审批,严把环评审批关口,严禁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项目和落后工艺落户,累计审批建设项目1138个,不予或暂缓审批项目43个,责令停止建设项目2个。对20xx年以来所有建设项目进行了清理清查,协调解决了历史遗留的在水电建设、资源开发项目中“未批先建”的问题。积极推进规划环评,编制完成了《藏族自治州非主要河流水电站规划环评》、《合作产业生态园区规划环评》及《xx市矿山规划环评》。同时,加大源头防控力度,对15家企业发放了排污许可证、8家企业通过了清洁生产审核、37家企业完成信用评价及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14家重点企业自愿购买污染责任保险,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取得新进展。《州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顺利实施,列入规划的12个项目中8个项目已完成建设任务,4个项目已完成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完成了xx县级以上9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区划调整和92个乡镇饮用水源地划定工作,全州100多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实施了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项目,饮水环境安全保障能力逐年提高。

---生态建设和农村环境保护明显提速。督促各县市将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的60%尽可能用于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加快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同时,全面推进生态创建工作,全州已有54个乡镇(村)开展了创建工作,已获得命名的“国家级生态乡镇”2个、“国家级生态村”14个、“省级生态乡镇”14个、“省级生态村”11个。积极争取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5383万元,在全州84个农牧村实施了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约12.04万人口直接从“以奖促治”政策中受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取得积极成效。

---环境监管和防范风险能力显著提高。累计投入3325.57万元用于州县市环保队伍能力建设,配备监测设备196台(套)、监察设备187台(套),完成3个环境监测站(含1个西部二级站、2个西部三级站)和8县市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建成空气自动监测站1个,国控重点污染企业在线监测现场端已完成8家,并全部与省级监控平台联网。全州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全部纳入管理,电磁辐射管理得到加强。

---环境宣传和培训教育力度不断加大。将生态环保理念纳入干部在线学习教育范围,通过开通环保网站、在电视台插播环境宣传公益广告、定期发送移动手机环保短信、举办“生态立州”有奖征文活动、设置大型户外宣传牌、开展了“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等方式营造了良好的环境保护氛围,创建了省级绿色学校8所、绿色社区5个,评定州级绿色学校8所、绿色社区4个。同时,通过编撰《州生态文明教育读本》,举办中国生态文明腊子口论坛,促进全州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生态环境道德观和价值观,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十二五”期间,先后投入200多万元用于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营造了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一)分解细化落实环保目标任务。报请州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州环保工作会议,细化分解了州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环保目标责任书,赵凌云州长与各县市政府县市长签订了环保工作目标责任书,分管副州长赵四辈与州住建局等四部门签订了污水处理厂建设与运行、机动车尾气检测、医疗废弃物规范处置、核与辐射安全管理责任书。结合环保目标责任书的重点内容,先后召开了全州环保局长座谈会、环保局长约谈会,对重点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8-9月份局主要负责人带领各科室负责同志对各县市环保目标及重点环保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综合督查调研,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以通报形式反馈各县市,该整改的限期改正、该处罚的严厉处罚,全面推进重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同时,《州“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已委托省上有关单位开始编写,目前已完成编写方案。

(二)强化措施推进污染减排工作。报请州政府印发了《州20xx年污染减排工作计划》,并将总量控制指标、19个减排项目分解到各县市政府和州直各有关部门。争取到省级环保专项资金1630元,主要用于污染防治工作。目前,管理减排中,各县市9个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工程减排中,格河沿岸污水收集管网铺设完成5公里,预计新增收集污水1000吨左右;xx县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已完成铺设任务6.8公里;xx县污水收集管网铺设完成5公里;甘肃安多清真绿色食品有限公司废水治理工程已完工,正在申请环保专项验收;xx市、xx县、xx县和xx县集中供热脱硫除尘改造项目已完成建设任务;xx县百花坛药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机肥建设项目已完成土建工程,xx县第一产业有限公司有机肥建设项目正在安装设备。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中,20xx年预计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820辆,发放环保标志8860个、黄标186个,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检验率达到辖区应检车辆的80%以上,环保标志核发率达到已检车辆的100%。同时,及时成立了州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20个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防治方案的编制。

(三)全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印发了《20xx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州大气污染防治计划重点工作任务部门分工方案》及《州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调度预警通报方案》、《州20xx-2016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州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州城市建设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关于宣贯落实xx市政府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并于4月16日、6月19日、9月25日先后组织召开了3次全州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会议、推进会议和冬防会议,全面研究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及时开展调度预警,通过约谈xx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督办重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等方式,督促县市政府尤其是xx市政府全面落实大气环境质量主体责任。通过不懈努力和积极工作,落实资金保障空气自动站正常运行,并在燃煤锅炉改造治理、实施集中供热脱硫除尘改造项目、施工场地扬尘治理、煤炭销售市场整治和自动监测点半径1公里范围内的环境综合整治方面取得积极进展,扭转了今年1-5月合作城区pm10平均浓度与去年同期相比不降反升的被动局面,1-10月xx市pm10平均浓度为83.6微克/立方米,预计剩余两个月pm10平均浓度值控制在63微克/立方米以内,力争完成年度任务。

(四)从严加大环境执法监察力度。把环境执法检查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抓手,采取实地查看、现场指导、限期整改、以罚促治等多种方式,通过先后组织开展的全州环境卫生大整治、环境保护大检查、矿山企业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不断强化环境执法力度,继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加大现场执法频次,对重大建设项目、“一江三河”流域、国控重点源、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公路水电矿山三大建设领域、核与辐射相关单位深入开展了执法检查,着力提升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各类环境突出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重点、难点、热点环境问题,州环保局对25家企事业单位进行了约谈,并通过突查督办、突击检查,向全社会尤其是重点排污企业传递铁腕执法的信心和决心。今年,州环保部门共检查企业218家,责令停产整顿51家,限期整改34家,对51起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罚,处罚金额达189万元,征收排污费309万元。同时,认真组织开展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行政处罚和行政执法等基本做到了行政主体合法、事实清楚、程序规范、适用法律准确、案卷规范、材料齐全、卷宗清晰,未发生环境复议案件,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执行率达到100%。

(五)严格执行环评价审批制度。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原则,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严禁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项目和落后工艺落户,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从严依法依规审批,严把环评审批关口,对新上项目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查“未批先建、久拖不验”的建设项目,重大建设项目在环保审批前均在日报、州政府的网站等媒体及时公开,进行公众调查,接受社会监督。今年截至目前,全州共有196个项目通过审批(省级审批5个,州级审批68个,县市审批123个)。同时,坚持优质服务原则,环评审批实行“一站式”服务,对符合产业政策的重大建设项目提前介入,并围绕“十三五”规划编制,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旅游资源开发和工业园区的规划环评。同时,制定了《州环境保护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xx年本)》,将四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限和竣工验收权限下放至县(市)环保部门。组织召开了xx县车巴沟地区涉及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及保护区功能调整等事项协调推进会,努力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服务。

(六)全面推进落实“五项措施”。将省环保厅提出的“五项措施”作为推进环保工作和提升能力的主要抓手,按照《州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甘肃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的实施意见》,督促26个州直部门认真履行环境监督管理职责,并将县市制定贯彻落实责任规定的具体意见和实施方案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全面督促落实政府的主要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和社会的共同责任;按照《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执法衔接配合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环保、公安部门执法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将环保部门监督性监测和企业自行监测有效性审核结果、环境影响评价受理审批情况、环境行政执法处罚情况等在环保网站上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布;认真开展排污许可管理,拟发放排污许可证的xx县集中供热公司等4家单位将于12月底前通过评审,予以发放;督促企业加快清洁生产审核进程,xx县污水处理厂等2家企业已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由于新城建华水泥厂现已停产,正在向省环保厅上报暂缓审核报告,祁连山夏河安多水泥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清洁生产验收工作已申请省环保厅待验,将逐步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的。

环保局年终工作总结汇报 环保局年度工作总结篇七

20xx年,按照局党组的分工,本人负责长江镇(**港区)环保分局的工作。一年来,本人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十届七次全委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工作目标,坚持科学发展,群策群力、努力工作、加强协调、高效推进、突出重点、狠抓难点,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目标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突出重点,推进有力。

今年,**港区化工园区雨污管网改建和自来水水源水的管理被列为南通市环保专项行动重大挂牌督办事项,为此,这两项工作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加以推进。

2、自来水水源管理。一是严格项目审批,项目审批按照上级水源水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二是关闭企业的入江排污口,目前已完成华泰、国鼎、东方石化、阳鸿石化等企业的接管工作,垃圾填埋场接管工作进行多次协调,目前已制定接管计划;三是要求宝众宝达停产处理应急池废水,并填平应急池,消除了可能对水源水构成威胁的隐患;四是对化工园区应急预案进行了修编,制定了可行的应急突发事情的措施,年内及时有效处理了中心河浮油事件及四号港江面沥青泄漏事件;五是投资130万元建立自来水取水口水质自动监控系统,第一时点掌握水源水水质情况,确保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六是坚持每天对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进行巡查,随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和采取积极应对措施。

二、服务经济,务求实效。

一是服务项目审批。为进一步发挥环保部门的职能作用,提高经济运行质量,我们牢固树立“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发展的理念,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服务重大项目,采取提前介入、源头参与、过程协调的工作机制,加快了重点项目的环评审批服务进程。如港区的其昌镍合金、豪锦化工、宝众宝达三期、隆昌技改、盛昶化工等重大项目的报批以及沿海开发一周年一批房产项目的申报,企业在第一时点拿到了审批文件。

环保局年终工作总结汇报 环保局年度工作总结篇八

今年以来,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的文件要求,有效防范和控制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解决损害群众环境利益的突出问题,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和计划执法工作,通过加强执法,明确责任,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整改,现将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围绕建设现代化公园式城区的发展定位,把加强环境保护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切实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着力改善环境质量,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出台了《xx市望城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望政办发[20xx]55号)、《20xx年望城区环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望环发[20xx]1号),成立了环境保护大检查领导小组,明确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大排查中出现的问题,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同时,要求在该项行动中遵纪守法。

(二)多措并举、形成合力

1、广泛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职责。为全面保障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协调下,对该专项行动进行了全面分工,细化部门职能职责,建立了联动协作机制,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详细工作方案。

2、积极自查自纠,完善整治方案。根据省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要求,对辖区内工业园区和企事业单位下发通知,认真组织全区内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积极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通过严查、严处、严管,摸清排污底数,查找环境管理薄弱环节,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责任。

3、制定执法计划,规范执法检查。为进一步强化环境执法监管,我局实行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将全区370家排污单位纳入监管范围,按规定频次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督性监测,并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严格做到不留空挡、不留死角,“规范化”执法。

4、开展检查监测,提供数据支撑。环境保护大检查全程有环境监测人员参与,区环境监测站制定了监测方案,对环境污染企业排污情况进行采样监测,为本次大检查提供数据支撑,并出具监测报告,确保有数可查、有据可依。

5、保障公开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邀请望城电视台等媒体参与报道环境保护大检查执法工作,做到环境大检查过程全公开,对发现的问题在门户网站上定期公布,接受群众和舆论媒体的监督。

(三)全面检查、成效明显

1、全面深入检查,确保整治实效。我局于3月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分区域、分时段、有重点对辖区内企业、工业园区进行检查。一是对经开区和铜官循环工业基地进行现场检查,对两个园区内企业环评制度执行情况、污染集中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大检查。两个园区均已办理相关环评手续,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二是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存在污染隐患企业20家,其中严重环境问题7家,较大环境问题10家,一般环境问题3家,已全部完成整改;对去年12家未完成整改的隐患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其中,湖南长沙远航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已全部完成整改,望城恒盛电力电杆有限公司目前已停产,并在乌山创业富民基地申请50亩工业用地已报区发改委立项,但由于相关用地手续正在办理中不能按时搬迁,已报请区政府延期;三是根据大检查工作要求重点排查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我区内无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土规定”;四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现场检查,晟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纳菲尔新材料有限公司、奥星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长沙湖航冶金设备有限公司、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xx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厂、湖南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6家企业由于环境污染隐患大。所产生的废水、废气等引发周边群众多次进行信访投诉,我局多次到现场检查,对相关存在的问题依法依规督促限时整改。

2、严格计划执法,加强监管力度。为加强现场环境监管和执法,年初制定了《20xx年望城区环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将检查对象按照监管类型划分为一般污染源企业、自然生态类、新改扩建设类、危险废物类和核与辐射类等4大类,规定了职责分工和监管频次,已将环保部门审批的新建项目纳入执法检查计划。根据网格化管理,将全区370家排污单位纳入监管范围,分三个片区按照监管频次对检查对象进行了现场检查和监督性监测,并下达现场监察文书,提出相关整改意见和要求,并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严格做到“不留空挡、不留死角,规范化”执法。每个片区确定3名执法人员、1台执法用车,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3、依法严管重罚,整改效果明显。对xx市望城区废旧物资大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闲置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对长沙奥星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中航飞机起落架有限责任公司2家企业生产废水超标排放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共罚款1.08万元。通过限期整改、行政处罚等措施,督促企业积极整改。

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开展以来,省市多次对我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进行督查,根据市局制定的《xx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及计划执法工作督查反馈问题任务责任分解表》,我局在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和特色工作中存在4项整治任务。我局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梳理,通过全面动员、深入发动、积极投入,认真扎实的抓整改、促落实,对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整改落实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1、企业环保意识薄弱。在企业自查及全面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企业都存在未办理环评、“三同时”执行情况不到位等相关环保手续问题。商事制度改革后,中小企业在未取得环保许可的情况下,均办理了工商、税务等其他手续,并投入生产经营。此类企业环境污染隐患大,环境问题纠纷多。

2、环境信访压力大。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环境意识的显著增强,环境信访投诉急剧上升。近年来,我区环境投诉事件主要为废水、废气、噪声等环境投诉。今年,我局接到各类信访事项已激增到700起,最高月份多达107起。信访数量的陡增,对我队工作形成巨大压力。

3、环境监察人员紧缺。日常环境监察工作任务繁重,机构编制不够,人员不足问题未得到解决。乡镇街道缺乏专门环保机构,环保专干人员调动频繁。监察人员环保专业素质有待提高,以满足各种问题难题的解决。

4、环境应急管理需进一步规范。由于经费投入有限,缺少专业人员和必要装备,在突发污染事件中缺乏相应的处置能力;各种应急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应急预案等还有待继续完善,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1、我局将继续做好环保大检查工作,充分利用移动执法系统,加强环境执法监管,督促辖区内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的企业开展全面整改,对风险隐患突出的企业,邀请上级部门进行指导,确保整改效果,并严格按照“一厂一档”的要求完善监管档案,及时对各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2、做好应急预案相关工作,要求涉化学品、涉重金属、涉危险废物企业全面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规范化管理。

3、规范环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做好污染源项目和新改扩建项目监管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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