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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农民工的社会调查报告(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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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农民工的社会调查报告(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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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是指向上级机关汇报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工作情况、做法、经验以及问题的报告,报告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报告。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报告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农民工的社会调查报告篇一

20xx年6月。

农村、乡镇、就业办事处等地方。

采用收集材料、电话、网聊、面谈等方式进行调查。

了解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及法律援助的途径,深入剖析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前言:农民工是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必然产物,大量进城务工的农民成为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一支重要的生力军。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同程度地受到侵犯,其主要原因是农民工法律素质普遍较低,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针对这一问题,我在20xx年春节期间,对大通县的农民工进行了一次深入的调查。

通过调查大通县外出的农民工在外主要涉及建筑业、餐饮服务、批发零售、车辆修理、轻工业等行业。

调查显示,电视、广播、报刊、杂志这些传统媒体仍然是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的主要途径和手段,占到了被调查人数的54.64%;通过法制宣传橱窗获取法律知识的农民工占到了总数的25.24%;以互联网为载体获得法律知识的农民工只占到了总数的1.6%。

在农民工认为在哪里咨询法律问题比较可靠这一问题上,有48%的人选择了政府相关部门,44%的人选择了法律服务所,33%的人选择了律师事务所,还有xx.5%的人选择了熟人介绍。

在有效解决法律问题途径这一项目上,有66.51%的人选择了依法解决,另外还有9.57%的人选择了上访,这说明大部分农民工已有了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利益的法律意识,而少部分把上访作为解决问题的途径,这也符合当前社会的实际。

在农民工是否了解法律援助具体条件的问题上,有84.07%的人选择了了解一些。有85.64%的被调查者认为,当他们需要法律帮助时很方便或比较方便。此外还有89.84%的农民工认为他们能够或有时能在社区获得法律帮助。

1、农民工分布较广、流动性大、居住分散、难以集中,这些特性给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特别是外出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比较薄弱,存在不少盲点。

2、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还处在初始和尝试阶段,没有形成制度化和规范化。

3、由于缺乏有效的经费保障,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受到限制,加之其他主客观因素,造成宣传形式单一,特别是对外出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没有更好的办法,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将是今后一个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一个重点。

4、个别单位和部门领导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到位,没有将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也没有将其列入年度普法计划,致使此项工作开展的力度不大。

5、农民工的文化素质普遍偏低,教育对象文化程度参差不齐,这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宣传效果。

6、虽然建立了目标责任,但各部门的工作力度不尽相同,因此,在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加强各部门密切配合、总结推广经验等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7、工作发展不平衡,部分用工单位对在农民工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识不足,热情不高,目前宣传教育工作主要集中在建筑工地、规模较大的工厂等农民工较集中的企业,分散在个体商业、服务业、私营企业的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比较薄弱。

调查中,62.44%的被调查者认为建筑工地农民工最需要接受法律帮助,在外经商人员占23.08%,这说明建筑工地农民工人员较集中,有些共性问题,最需要得到法律帮助。

在农民工最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上,有43.72%的人认为是拖欠工资问题,另有24.02%及21.26%的人认为是劳动时间过长和用工单位待遇过低。

1、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推动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建立健全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机制,实现对辖区内农民工的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协调,形成政府指导、法制宣传教育部门协调、各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各企业保证落实的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格局。建议建立各职能部门组成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例会制度,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定期交流研讨,把握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探求开展工作的新机制、新途径。协调解决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出现的问题,注重开展对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系统化和规范化的理论研究,以引导农民工的法制教育工作适应形势的变化和发展。普法主管部门负责领导机构的日常工作,对每一时期的具体工作制定方案,协调、督促和检查。要加强对本辖内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协调、督促和检查,共同推进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逐步形成和完善层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网络。

2、将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活动相结合,积极营造氛围,发挥媒体作用。

一是普法部门要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乡村”等活动,适时组织普法讲师团巡回进行法制演讲;

二是注重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士、法律志愿者的作用,鼓励法律职业工作者在承接农民工法律服务时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倡导律师事务所自主为农民工举办各种类型的法制讲座;

三是充分发挥各级调解组织及法律援助机构的作用,将人民调解与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相结合,及时调处农民工因工伤、劳资、人身伤害等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是组织农民工,积极参与法律知识竞赛、征文比赛、法制文艺汇演、学法考试等活动;

五是及时总结推广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典型经验,表彰先进,带动后进,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农民工之中扎实、有成效地开展。

3、充分发挥企业的自身资源优势,营造学法用法氛围。企业自身要发挥内部党、团、工会组织的作用,加强企业内部普法的组织领导,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要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培训制度,制定企业普法五定、一考制度,即定目标、定人员、定形式、定内容、定时间,统一培训后进一步进行考试的制度。同时制定培训细则、学法制度、签到制度、作息制度等,保证企业法制教育培训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要依靠和发挥企业自身的宣传资源,利用已有的墙报、专栏、展板、内部刊物、内部网络开展法制教育,形成人人学法、讲法的氛围。努力探索依托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室、调解组织促进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内部的法制部门,以及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在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建立企业工会维权制度,通过职代会,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把评选“学法先进”同评选“名牌员工”、“守法员工”“优秀农民工”、“杰出青年”等活动结合起来,激励广大农民工自觉学法用法,不断奋发向上。

4、重点抓好企业主和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企业主是企业发展、运营的决策者,抓好这部分人的法制教育,树立起法治理念,也就抓住了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关键。因此要重点加强企业主和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使他们深入理解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意义,努力掌握宪法、基本法律以及规范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诚实信用、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观念,并辐射影响到在企业内的农民工,达到依法治企,诚信经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和市场经济秩序的目的。在普法内容上,要选择一些实用并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流通、金融、税收、劳动社保,以及与市场经济规则有关的法律法规;在法制教育形式上,要组织一些质量较高,有一定层次的集中培训或专业法讲座,同时,鼓励自学和积极参加政府部门、行业管理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在组织方法上,由普法主管部门具体协调,行业协会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各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与政府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企业主的法制宣传工作,积极引导企业主遵纪守法、依法决策、依法经营。

农民工的社会调查报告篇二

农民工已成为新型的产业工人,关爱农民工是各行各业都要认真研究的重要课题。建筑业企业使用大量的农民工,是企业从事施工生产活动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根据国家在期间大力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结合建筑业企业的要求。武汉建筑业协会对建筑业企业使用农民工的情况,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原因,改进建议的课题,通过走访企业和区建筑业协会及书面调查等方式,进行了一次专题调查研究。

1.农民工已成为建筑业从业人员的主力军。近两年来武汉建筑业企业使用的农民工,约占从业人员的70~80%,即35~40万人。使用的农民工70%是成建制从劳务公司而来,30%的是临时招用的零散工。100%的企业与劳务公司签定了劳动用工合同,企业直接与农民工签定用工合同的占60%,40%的没有签合同。其技能级别,在初中级,平均年龄在35~45岁之间。使用时最长的在10~15年。

2.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得到了遏制。在各级政府的关注之下,建筑业企业使用的农民工工资,要高于其他行业。泥、木、钢、架、电等技术工种,每月工资在4500~6000元/人。普工也在每月3000~4500元/人。由于多数实行计件工资制,技术工种每天收入在180~200元/人,普工收入每天也在100~150元/人。管理水平较高的企业,对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已经实行实名制。

3.农民工在施工现场的生活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大都住在活动板房和出租屋内,室内有床、电视和空调。食堂饭菜可口,干净卫生。淋浴房装有专用锅炉,厕所铺有瓷砖,其条件不低于普通城市居民住户的水平。更人性化一点的现场,有的还设有夫妻房,夫妻店。使农民工在施工工地工作,有如同在家的感觉一样,以保证提高其工作效率。

4.大多数都以施工项目为单位给农民工买了意外伤害保险,给企业常年合作的劳务公司的骨干人员办了社保、医保,将他们当成施工企业的员工一样对待。进项目施工的农民工还进行身体检查,办理临时出入证件,配戴在胸前。个别施工企业,对长期合作的农民工中信誉好的,还借资帮助其购买汽车交通工具,使其方便、安全、准时上下班,以情留人。

5.项目工程量相对大一点的工地,都设有农民工学校或农民工夜校。由施工企业的技术、安全、劳资、质量管理部门组织授课,进行上班前教育,轮岗、换岗培训,新技术、新材料使用教育,质量、技术交底。有的还请市建委、市建委培训中心、建筑技术学校的老师去讲课,办农民工夜大,进行考核考试,给合格者发培训证或上岗证。帮助农民工提高技能,起到促进作用。

6.有部分劳务公司经过党组织批准,建立了党委,下设若干个流动党支部。开展政治学习,思想工作,道德品质教育。帮助农民工提高政治素质,思想觉悟,道德水平。使他们明白不仅要为自己赚钱,更要为企业尽职,为国家尽责,遵纪守法,为社会和谐建设服好务。有的企业还组织青年农民工集体外出旅游,不仅增强了农民工对企业的凝聚力,而且加深了对建筑行业的认识。

1.已出现年龄断档趋势。现在所使用的农民工大都在35~45岁之间,而30~35岁的农民工已不多见。从年龄上看,已出现断层,带来用工荒的问题。由于从事建筑施工生产的工人出现青黄不接,农民工作为建筑业劳动力的主要提供者,对建筑业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已构成威胁。

2.技术技能水平不高。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农民工持证上岗率约为30%,大部分没有进行过操作技能培训。放下手中的农具,来到施工现场,就成了建筑工人。虽然在施工前,都有技术人员对他们进行书面交底和现场技术口头交底,但很多工序因为之前从未干过、更没见过,难以提高其技术技能水平。

3.安全意识不高。根据调查统计,从建筑工地出现安全事故频率来看,80%的农民工受到过伤害。在施工作业之前都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但现场经常看到农民工不戴安全帽,将安全帽丢在一边,休息时将安全帽当成临时凳子使用。吸烟酗酒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从业农民工的安全意识有待提高。

4.施工效率较低。建筑业本身就是一个劳动密集型产业,大多都是手工操作。施工现场的工厂化作业有限,难以从根本上替代和解决施工现场的手工操作问题。农民工来自农村,没有受过专业培训,对施工现场的施工也一无所知。其生疏的操作技能,导致生产效率低下。四五级工才能做的活,一二级工去做,是做不出来的。

5.季节性因素影响工期和质量。不论施工现场多忙,尤其是在农忙季节,他们都会离开工地回家忙农活。在施工生产中出现了质量问题,必须推倒重来时,做了活,就要给工钱,重做不给工钱就走人。农历的过小年至正月十五,农民工是要回家的,不论施工现场有多大的事。因此,农民工的季节性因素不仅直接影响工程工期和质量。而且无序流动,给施工现场的管理带来很大的难度,出现了季节性用工难的问题。

6.对建筑业的热爱程度较弱。农民工对建筑业的热爱程度较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最主要的是他们对自己的收入水平不高不满意,还有不能按时拿到工资,工作不稳定,对农民工的身份很反感。农民工在农村是农民,进了建筑业务工,就应该是建筑工人,可仍然是叫农民工。而且可随时跳槽,对哪一行业都不能专一热爱。

7.法律维权意识淡薄。劳动合同不规范,劳务合同由劳务公司负责人(工头老板)自行单方面制定的,霸王条款多。双方责任、权利、义务不明确,不严谨,只对资方有利,损害或保护不了农民工的权益,其目的只是应付主管部门和施工企业的检查和逃避可能发生的法律责任。加上农民工法律知识学习不够,只忙于挣钱养家。因此,恶意讨薪,或“讨薪专业户”,就有了滋生的土壤。

8.重复征收使用农民工营业税。营业税重复交纳,当劳务企业从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劳务时,施工企业已代劳务企业交纳了3.6914‰的营业税,而劳务公司又按农民工工资总额的5.8‰交纳服务型行业的标准营业税。这样两头交税,不仅使施工总承包企业增加了负担,也使劳务企业没有经济实力支撑,还使农民工减少了收入。

9.劳务公司空壳现象较为普遍。开办劳务公司,行业主管部门不可能优惠贷款,靠劳务公司经营收入维系生存和发展。劳务公司按照服务行业的标准纳税,减少了很大一部分企业利润。而做得好的,有技能农民工又直接对施工总承包企业签订用工合同,使劳务公司收入再减少一部分。

10.定额人工单价太低。建筑工程造价定额站发布的信息,土建工人每天仅40元/人,安装工人每天也只有41元/人,即使从20xx年6月1日起调至59元/人,物价指数、生活指数上涨,远不止这个比例。农民工大都实行计件工资制,造价站的定额工资仅是参考。而企业实际支付土建工人每天在100~150元/人,技工在180~200元/人,安装工人则支付的更高,如何使定额造价适应市场的变化,已成了亟待解决的课题。

综上所述,研究解决建筑业使用农民工的问题,已经是迫在眉睫。

1.缺少一部《建筑业法》。因为《建筑法》从开篇到名义,都是将施工企业作为规范、调整的着重点,这是很必要的,但对其上游的投资主体,即对业主建设单位的约束是很不够,更不用说对从事建筑业施工生产的主力大量的农民工的约束。这些问题单靠建筑施工企业是无法解决的。应该尽快制定《建筑业法》。对凡是从事建筑行业的,法律地位要明确,加上行业行规约束,企业的自律,建筑业企业这个最弱势的地位才能提高。

2.劳动合同不规范。由于农民工缺乏社会知识、文化知识、维权意识,认为劳动合同不重要随便签个名,却不知是霸王条款,只有默认。稍有法律知识的农民工,一看合同,就不愿签,只认钱。也有代签劳动合同的,也有合同执行不好不愿再签的。劳动合同的双方在责任,权利和义务方面要对等,合同不严谨。由于劳动合同不能从根本上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因而带来危害农民工、企业和社会的连锁反应。

3.劳务企业生存困难。施工总承包企业要求劳务公司输送的农民工政治素质好,技能水平高,人工费合理。而农民工要求劳务公司介绍到技术水平要求低,工资高,生活条件好的单位工作。劳务公司处在夹缝中,一无政策扶持,二无雄厚资金运作,三无稳定的骨干队伍支撑,疲于应付政府主管部门的检查。技工等级证书是总承包企业出钱办理的,都在总承包企业保管。由于农民工流动性很大,人证分离现象严重,劳务公司难以运作。

4.建筑业农民工地位低下。建筑业施工生产现场大都在荒郊野外,生活条件艰苦,工作是肩挑人扛,粗笨的手工操作,而工资待遇相对来讲不算是好的。稍微有点条件和本事的农民工,都去了其他行业工作。留给建筑业的农民工,差不多都是年龄偏大,无一技之长,文化水平相对较低。从事建筑行业的农民工,常会感到地位低下。

5.全国劳动力结构失衡。全国大学的扩招,各类学校的升级,所有的人都上大学、专科,弄个大专文凭,不愿再做技术型蓝领,缺少中等专业技校这个层次,劳动结构的宝塔型中间悬空了。由于只生一个好,而每个都想方设法往高处跑。由于建筑工人的社会地位不高,让很多独生子女因面子问题望而生畏。各行各业从20xx年就开始出现了用工荒,建筑业也未于幸免,深受其害。建筑业发生严重的劳动结构失衡,其表现在农民工年龄断层上。

总之,农民工的工资待遇低、工作环境差,身份遭歧视,供求起变化,要求不断提高是产生问题的重要原因。

1.各级政府要将农民工问题纳入规划。制定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规划和具体实施办法,力争在期间对农民工问题的解决有一个突破性的进展。建筑业的主管部门也应结合行业自身的特点和工作需要,制定出适合建筑业所需要农民工的发展建设规划和实施措施作法,保障建筑业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有充足的劳动力资源作后盾。

2.提高农民工的社会地位。为了让农民工能得到社会应有的尊重,“农民工”这个称呼不能再继续使用了,其明显地带有一种歧视的意思。在哪个行业从事工作,就应该称哪个行业的工人。当然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就统称为“建筑工人”。希望在各级政府出台的文件中,在新闻媒体中宣传报道时,不再出现“农民工”的字样。

3.提高农民工的素质。农民工素质的提高,是综合国力提升的重要标志之一。农民工已经成为各行各业使用劳动力的重要来源,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国家、社会、企业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多办技工学校,培训农民工。政府要统筹规划,要投入资金,人力,物力。明确主管部门的责任,作为执政为民的考核指标。企业积极参与,形成综合培训的合力。从长远看,从高处看,必须培养具有高智力结构,开拓创新思维的农民工。使所有的农民工不仅学到一个行业的技能,而是学到各个行业的技能。不论到哪个行业都可以胜任,一专多能。整个农民工的素质都提高,已是当务之急。

4.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劳动保障部门,行业的主管部门联合制定劳动用工合同范本,明确资方和劳方的权益、义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的执行力度,用工未经培训持证的不准上岗,未签劳动合同的不准上岗。从而体现签订合同的严肃性,履行合同的的重要性,管理合同严谨性,制定合同的必要性。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维护。

5.转变政府主管部门的管理方法和规定。在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过程中,政府主管部门也应该调整管理方法转变管理规定。多服务、多教育、少收费、少罚款。不要再陷入管理就是培训,培训就是发证,发证就是收钱或罚钱怪圈,要注重社会责任和社会效益。可搞可不搞的培训和年检,应少搞或不搞,减轻企业负担,用以增加农民工收入。

6.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实行实名制卡以后,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农民工本人及仲裁部门就可以有据可查,同时还能有效地杜绝以往常常发生的分包方虚报农民工数量,截留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实名制的实行可以大大提高劳务公司的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实现人性化管理,使劳务公司真正实起来,在市场竞争中,适应市场不断变化发展的需要。

7.提高人工单价标准。建筑工程造价定额管理站,所发布的信息,应及时适应市场的变化进行调整。人工单价现在执行的是20xx年以前的,有些标准甚至是20xx年以前的标准。人工单价远低于现在的实际情况,造价信息的指导意义有所降低。因此,调整人工单价指导信息,已经是势在必行。从而保证造价信息的科学性,时效性,指导性和权威性。

8.减少重复交纳营业税。营业税是按开出票据营业额征收的,在施工总承包企业向业主方开出的工程款票据中,已含有劳务公司的收入,即劳务公司的服务营业额,而税务部门对劳务公司又按劳动服务营业额交纳一次营业税。这是不尽合理的,出现劳动服务营业额已重复计税。因而,能否适当调低,或者只收一次营业税。

9.发挥党工团组织的作用。党工团组织是调节社会矛盾的社会组织。劳务公司按照党章、工会、团章章程的规定,组建应相的党组织,工会组织和共青团组织。使农民工在政治上有追求,政治思想上有问题,有个诉说的地方。工会组织还可以扶贫济困,帮助农民工维权。使松散的个体变成有组织的集体,对农民工的稳定一定会发挥积极地作用。

10.加强对农民工的领导。农民工问题已经成为各行各业都在认真研究的重要议题,建筑业的主管部门应该设立专职部门,研究、制定管理、使用农民工的政策和实施细则。为建筑业使用好农民工,为农民工跨进建筑工人行列做好指导帮助作用。尤其是分管劳务企业资质的管理部门,要担当起重任,进一步提高建筑工人的综合素质。

农民工的社会调查报告篇三

时下,大学生通过利用课余时间找份兼职工作打打工或在假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打暑期工、实习体味生活已经成为了一股热潮。有的却认为挣钱并不是大学生打工的惟一目的,不少同学把打工看作是参加社会实践、提高自身能力的机会。许多学校也积极鼓励大学生多接触社会、了解社会,一方面可以把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去,提高各方面的能力;另一方面可以积累工作经验对日后的就业大有裨益。

大学生成长成才,是高等院校普遍关注的问题。而大学生社会实践已成为培养合格大学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决不能忽视或放弃大学生社会实践。

本次调查通过对大学生有否参加过寒假工、兼职或实习,最想参与何种社会实践,所参与的打工或实习是否与所学专业相符,能否体现实践与理论知识相结合以及在工作或实习中获得了什么等问题进行展开。

从调查中发现,许多大学生都认为兼职是大学生的第二个“课堂”,通过兼职可以学到许多宝贵的东西。“存在就是合理”,职业没有高低之分,无论什么职业都有其可取与不可取之处,就看自己的需求。不少大学生觉得只要是能够赚钱的工作,就可以去试一试,品牌代理,促销等以前不会是大学生从事的工作,现在都成为了大学生们可以接受的工作。

调查结果显示,现代大学生打工的主要目的是:有35%的大学生是为了增加收入;有36%的大学生是想自食其力;有29%的大学生认为要锻炼自己的能力,对报酬无所谓。。随着社会的变革和思想观念的转变,大学生打工的形式开始变得异常丰富起来 22%的大学生选择网络公司;4%的大学生选择暑期教师;19%的大学生选择市场调研员;xx%的大学生选择营销策划员;16%的大学生选择做志愿者;9%的大学生选择做促销;5%的大学生选择到快餐厅做钟点工;12%的大学生选择其它。社会实践是大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的一条重要途径。到企事业单位实习的大学生也为数不少,这样既可锻炼自己,提高专业水平,又可开阔视野,接触社会,为日后工作积累社会经验。 “流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自己多吃点苦,父母少花点钱。”这是时下不少大学生“打工族”秉承的至理名言。传统的家教、推销翻译到现在的网吧管理员、市场调研员、快餐店钟点工、导游,甚至是一些大胆另类的选择,如替网络公司试玩游戏等都成为现在大学生打工时所选择的职业。有的大学生建立起了自己的网上商店,或者是在自己学校

附近建立起了自己的摊点,为自己打工。尽管大学生“打工族”具备“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勇气和自信,但他们也同样有着缺乏经验和辨别能力有限的“先天不足”。正因为如此,大学生因打工而上当受骗的事件才层出不穷,有的甚至被骗入传销组织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不少专家也纷纷呼吁,大学生打工要谨防陷阱,社会也应该关注和加强对大学生打工的规范和管理。

在调查中发现没有人在参加社会实践上选择“参加‘三下乡’活动”一项,说明当代大学生与以往的大学生相比较,他们的求学经历、生活条件、所处社会大环境都相对优越,也没有经过必要的挫折教育,因此,他们意志往往比较脆弱,克服困难的能力也较差,常常是对社会的要求较高,对自我的要求较低。当前,大学生的责任意识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成为不少地方采用人才的两个新标准。参与“三下乡”实践,其目的是为了支援农村的教育事业,同时给农民带去相应的指导,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同时把自己在学校学到的知识与劳动实践相结合,并从群众中学到做人做事的道理,用于知道自己的将来的学习生活工作。现在大学生,除了一部分学生来自农村以外,很有一部分是来自城市的,往往这些学生家庭环境好,父母亲更是不允许或者不支持自己的孩子参加所谓的 “三下乡”实践活动,这样,学校所提倡的通过 “三下乡”实践活动来提高学生素质的目的就未能够达到。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三观指的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而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由于当代大学生的价值观主要是围绕自己出发,致使大学生自身社会阅历和实践经验不足,更不用说参与“三下乡”活动服务人民了。

另外,没有人选择反对大学生兼职、打寒假工或实习,大家都认为只要不影响学习能够积攒经验可以为以后的工作打基础。对于当代大学生来说,应当刻苦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运用知识的技能。不能否认有过打工经历的同学,看起来要比其它同学更成熟、社会适应力更强,但对于学生,社会适应力只是一方面的衡量指标,大学期间主要的任务是学业结构的搭建,即知识结构、专业结构的搭建,为了打工影响甚至放弃了专业知识的学习,结果是得不偿失的。

自从走进了大学,就业问题就似乎总是围绕在我们的身边,成了说不完的话题。在现今社会,招聘会上的大字报都总写着“有经验者优先”,可还在校园里面的我们这班学子社会经验又会拥有多少呢?;

为了拓展自身的知识面,扩大与社会的接触面,增加个人在社会竞争中的经验,锻炼和提高自己的能力,以便在以后毕业后能真正真正走入社会,能够适应国内外的经济形势的变化,并且能够在生活和工作中很好地处理各方面的问题,我开始了我这个假期的社会实践。

实践,就是把我们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客观实际中去,使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有用武之地。只学不实践,那么所学的就等于零。理论应该与实践相结合。另一方面,实践可为以后找工作打基础。

通过这段时间的实习,学到一些在学校里学不到的东西。因为环境的不同,接触的人与事不同,从中所学的东西自然就不一样了。要学会从实践中学习,从学习中实践。而且在中国的经济飞速发展,又加入了世贸,国内外经济日趋变化,每天都不断有新的东西涌现,在拥有了越来越多的机会的同时,也有了更多的挑战。

前天才刚学到的知识可能在今天就已经被淘汰掉了,中国的经济越和外面接轨,对于人才的要求就会越来越高,我们不只要学好学校里所学到的知识,还要不断从生活中,实践中学其他知识,不断地从各方面武装自已,才能在竞争中突出。在学校,理论的学习很多,而且是多方面的,几乎是面面俱到;而在实际工作中,可能会遇到书本上没学到的,又可能是书本上的知识一点都用不上的情况。或许工作中运用到的只是很简单的问题,只要套公式似的就能完成一项任务。有时候我会埋怨,实际操作这么简单,但为什么书本上的知识让人学得这么吃力呢?

“三下乡”是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在新时期的深化发展,是促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的有益补充,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作为一名大学生,如果能引导大学生将强烈的使命感转化为学习、服务、实践、奉献等实实在在行动,把行动变为责任,将会使大学生在人生轨迹上树立起更高的起点。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应该说不仅有助于他们较快适应、融入社会,同时也是实现自我价值的必由之路;志愿者服务,将专业知识与社会需求紧密结合起来,利用专长服务社会,回报社会。参加各种公益活动,培养自身的社会责任感,这是一种贯穿于日常生活当中的社会实践形式,以小见大,以细微之处见长,是进行社会实践活动的一种长效机制。现在大学生社会实践是一种比较普遍的形式。很多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到各地和很多行业去进行社会实践和社会考察,回校后进行认真的讨论总结,用他们自己的视角来理解社会,思考未来的人生道路。

毕竟,3年之后,我已经不再是一名大学生,是社会中的一分子,要与社会交流,为社会做贡献。只懂得纸上谈兵是远远不及的,以后的人生旅途是漫长的,为了锻炼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对社会有用的人才,很多在学校读书的人都说宁愿出去工作,不愿在校读书;而已在社会的人都宁愿回校读书。我们上学,学习先进的科学知识,为的都是将来走进社会,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我们应该在今天努力掌握专业知识,明天才能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农民工的社会调查报告篇四

xx年春晚农民工代表旭日阳刚以汪峰一首《春天里》感动了全国,《咱们工人有力量》更是振奋人心,因此农民工这个字眼不得不再次成为人们议论的焦点.为了更多的了解当下农民工问题,寒假期间我专门走访了村子里在外打工的一些叔叔阿姨,在与他们的谈话中我进一步了解到他们的不易与艰辛!在文中我将对如下两个问题进行阐述并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

(—)拖欠民工工资问题:据调查,拖欠民工工资大多发生在建筑工地。在建筑攻打的民工劳动强度大,劳动和生活条件差。而建筑工程又流动性比较大,有关部门管理相对困难,许多民工工资被拖欠和克扣。这个问题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民工背井离乡,常年在外卖苦力,挣的是“血汗钱“和”活命钱“,拖欠民工工资,无论从法律上还是从道义上讲,都是极其恶劣的行为。

(二)民工权益保障问题:民工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导致有些民工怕上当受骗不敢外出务工,有些为了讨要工钱铤而走险,以身试法,用绑架,暴力,跳楼,自杀等非正常手段解决,有些看别人靠非法手段聚敛财富相安无事,就放纵自己偷盗,抢劫,绑架,坑蒙拐骗等非法手段寻求生存生活,成为严重影响社会安定团结和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应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是什么原因造成民工的权益受到侵害呢?

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通过我对着方面的查询与调查,总结出以下四点主要原因。

调查中我发现一个怪现象,企业用人单位老板有意和民工不签合同,以便侵害民工权益在发生伤残赔偿是推脱责任逃避法律制裁,有些用人单位即便签了合同,大都是一企业老板自身利益为重,不考虑民工权益的霸权合同,民工一旦提出签订合同按法律享受权益时,往往遭到解雇开除。在我国人多岗少就业严峻的情况下,民工为了生存生活只能忍辱负重,任人宰割。

前段时间新闻媒体对北京某执法部门落实每月按时不足额给民工发工资时,出台这样条款“用人单位每月保证300元工资,如有困难的单位可逐步落实“。我们不明白,出台这样的单位领导为何对用人单位那么地暧昧,处处考虑周到,就连每月足额发工资的法规于不顾大打其折扣,还是有困难可逐步落实。相反,对民工却是冷漠,苛刻。当企业用人单位发生侵害民工权益和特大恶性以及xx是,有部门追究,有写领导竟以影响投资环境,安定团结冠冕堂皇的理由进行袒护,压制处理。

目前全国劳动力市场而言,企业老板,用人单位私招成为普遍的社会现象,职业更是鱼目混杂,坑蒙拐骗,泛滥成灾,发生侵权后无人过问;而拿着纳税人工资的当地政府,劳动监督部门连自己管辖内有多少用人单位,多少在业人员都搞不清楚。执法摆出一副官僚衙门作风,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如此执法,如此监管全国拖欠民工工资达千亿元之后就不足为怪了。

民工遭受侵权后,按说解决途径很多,可向劳动监察,政府,信访,劳动仲裁,法院等执法部门投诉得到解决,可事实上民工投诉极其艰难。因国情人多岗少就业严峻,民工要求用人单位签定合同往往遭解雇,开除。这样的法律,这样的公道,久而久之民工不再相信法律、相信公道,有冤大都自人倒霉。

针对以上两个问题,如何解决拖欠民工工资的问题和切实保障民工权益,我将谈一谈自己的观点。

我认为,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要“标本兼治”,要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综合治理。一是布置各地认真清查,对查出后被投诉拖欠农民工资的单位,要责令其及时补发。对拒不补发的,要与有关不满一起帮助农民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二是对严重拖欠农民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按低一级资质认定。三是因建设单位拖欠施工器乐工程款导致拖欠工资的,要会同有关部门追究建设单位责任。房地产项目资金不到位的,坚决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房地产企业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民工工资的,不批准其新开发项目,并在资质年检中予以处理。

现有法律对侵权时间大都以罚款不了了之,处罚太轻,起不到应有作用。在私有经济占主导地位的今天,民工占用企业老板的财产大都好的罪判刑。而企业老板有意侵害民工权益聚敛财产却相干无事。

目前劳务时常秩序混乱,监管失控,在这种情况下不能放任自流,危害社会。职介应由劳动部门统一管理。以规范劳务市场秩序纳入科学有序监督管理体系。

劳务监察部门要经常对民工工资、福利发放,三险的交纳进行坚持督促形成工作制度。这样就形成工会协作,劳动监督,政府法律作后盾的一体的社会保障民工权益体系。

民工遭遇侵权后,大都因手续不全,交不起各种费用被执法部门拒绝受理,这导致民工铤而走险,用非正常手段解决,不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和经济发展。在人多岗少九月严峻特殊国庆下,对交不起诉讼费的,应先受理,判决执行后扣除。

切实保护民工的切身利益,是我们全社会的责任。

农民工的社会调查报告篇五

春节期间我通过对我家乡盐城市响水县黄圩镇返乡农农民工的问卷调查,我对家乡农民工在收入方面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对农民工的欠薪、讨薪问题予以了特别关注。在调查的基础上,我从从业情况、工资状况、讨薪问题三个方面进行了相关的分析研究,认为至少在我省苏南地区各市外来的农民工遭受欠薪和被迫讨薪问题已经基本上解决了,但是在其它应享有的基本待遇上仍没有得到公正的对待,他们普遍忍受着没有福利和保险、没有休假、超时工作以及没有奖金补贴的待遇。我希望对农民工问题不只是关注,而是更多地通过社会各界的努力来改善农民工的现状。

现将此次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正文内容)

20xx年底,温为农妇熊德明讨薪一事,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反响。从政府到民间,都以各种方式关注农民工的生存状况,尽力帮助农民工争取应得的权益,政府部门更是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来解决欠薪问题。时隔一年半有余,

1.4亿农民工的现状是否有所改善,权益是否得到保护,特别是欠薪问题是否得以解决呢?对此我决定做一次小小的社会调查,旨在以小见大,一窥农民工的收入状况

本次调查对象均为在苏南务工返乡的农民工,本次调查采取了问卷调查和访问两种方式,一共调查了20名农民工,调查内容涉及农民工的平均月工资额、计酬方式、发薪方式、签订合同情况、拖欠工资情况、解决欠薪所采取的方式等

本次调查分别针对农民工、企业(用人单位),主要从从业情况、工资状况、讨薪问题三个方面进行了调查研究。

(一)民工的从业情况

1、农民工大多是通过劳动市场找到工作单位的,但也有相当一部分是通过亲友、同乡介绍工作的。

2、从事的职业主要有建筑工人、工厂临时工、餐厅服务员、家政服务人员、城市环卫工人等。而且农民工大多奋斗在第二产业,从事的工作大多工作条件比较差、工作强度大,有些甚至工作环境极为恶劣,是城市居民所不愿从事的工作。

3、对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合同情况的调查发现,由于政府部门加大了建筑行业、加工制造业等农民工相对比较集中的企业的监督管理,现在签订劳动合同、临时雇佣合同的比例大大提高了。但还是有不签合同的情况,往往出现在打短工、由熟人介绍工作、以及在无照经营的个体经营加工户打工的农民工身上。有的是因为不知道有订合同这回事,有的是根本不把签合同当回事,还有的则是因为老板根本不理会这种要求。而且,即使有签订合同,也往往是企业指定的,存在大量不合理、不合法的霸王条款,再加上农民工文化程度不高,对这些条约理解并不深,明显不利于保护农民工权益。

(二)民工的工资状况

1、农民工工作报酬的计酬方式主要为计件制和计时制,计时制有按小时和按日两种。

2、农民工的平均月工资按工作的强度、技术要求、个人能力等有较大差别,从1500元到3500元不等。但是一般都没有奖金、公积金、社会福利、医疗保险。

3、薪资的发放有三种情况:打短工的一般是在完工以后一次性发放,不过可以预支一些作为生活费;建筑行业一般分为两部分,每月发放一部分生活费,年末或工程结束时再发放另一部分;工厂以及服务业一般按月发放,但会扣留一定的保证金,如果是打短工很容易发生拿不到短期打工的工资,损失保证金的情况。

(三)农民工的讨薪问题

1、出现工资拖欠的比例不高,而且多为无照经营的个体经营加工户、黑工头等不正规的雇主。工厂、工地往往会因为资金没有到位而出现短时间拖欠工资,但都能很快补发。

2、老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原因,主要有技术上的和道德上的两方面:技术上的原因有上家汇款迟延导致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企业经营不善导致资金周转困难,层层分包体制等;道德上的原因比较复杂,有的是工头卷款逃跑、有的是老板无视农民工的权利而肆意侵害其利益。

3、农民工在遇到长时间老板拖欠工资时,所采取的手段五花八门,包括直接向老板抗议、请工会之类的组织进行调解、向新闻媒体曝光、找政府部门投诉、求助于司法、仲裁等,其中,比较极端的有“跳楼秀”、绑架老板、报复包工头等,但一般很少会有人选择这种方式。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大多数农民工选择向政府部门投诉,因为一旦发生拖欠,向老板抗议或进行调解很少有实际效果,申请仲裁和诉诸于司法对农民工来说都成本太高,要上媒体又需要事情具有一定的新闻性,而找政府部门不但成本较低且成功几率也比较高。

4、各地方政府都有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并设有纠察大队专门处理这类案件,以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基本权益,减少侵害的发生。从调查来看,各地政府部门都能比较及时有效地处理问题,一经调查认定,坚决追讨回欠款,案件成功解决的几率在98%以上,而且对违规单位有处罚、教育等手段。为了减少事件的发生政府还有日常的巡查,主动进行监察工作,平时也经常展开针对性的宣传教育。

虽然我省苏南地区的农民工工资待遇还不错,但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各地离乡务工3个月以上的农民有近1.4亿人,在我省苏南务工的农民工只能占农民工总数的一小部分,所以改善农民工待遇问题仍然任重道远。农民工他们承担了城市中大部分城市人不愿干的累活、脏活,却只拿着微薄的工资,过着艰难的生活,而且还时常遭受不公平的待遇。农民工的工资报酬相比与他们工作的强度是很低,这仅仅是农民工收入问题的一个方面,但有时就连这微薄的工资农民工也难以得到兑现!

通过对外来农民工的调查,我发现,由于政府近年来的大力整治与监管,农民工遭受欠薪和被迫讨薪问题已经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改善,遇到欠薪的主要是没有合同规范以及雇主为不法经营或经营混乱的农民工。但是,农民工在其他应享有的基本待遇上仍没有得到公正的对待!即使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也对其中明显不合理、不合法、差别对待的霸王条款无可奈何。他们已经普遍习惯了没有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没有休息日和假期,长期的超时工作却没有加班补贴的不公平待遇。如今背井离乡的农民工已成为城市最大的弱势群体!他们的生存现状,与他们做出的贡献形成巨大反差。如果放任这种不公正持续下去,致使农民工不满情绪上升,是大大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的。

农民工之所以会受到这种不公平的待遇,从其自身的来讲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农民工文化程度低,缺乏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受到侵害也不会维护自己利益,使侵害他们权利的人和准备侵害他们利益的人有恃无恐、趁虚而入;第二、农民工缺乏能够维护自己权力的组织,农民工在维护自身权益的过程中身单力薄,处于劣势地位,没有专门法律机构帮助农民工维权,而本该代表维护工人利益的工会组织早已名存实亡,许多时候它并没有起到它应有的作用,它应该更进一步为维护农民工利益作出努力。

由于经济状况、地理条件等原因,农民工大都文化程度不高,缺乏一定的专业技术,法律意识普遍淡薄。而且,由于来城市打工的农民来自五湖四海,从事的职业五花八门,没有一个有力、团结的组织来保护他们的权益。所以,使得农民工始终生活在城市的最底层。他们付出了艰辛的劳动,理应得到社会的尊重和认可,但实际上却没有最基本的国民待遇,依然被排除在城市各类保障体系之外。他们从事条件最差、负荷最重的体力劳动,而用工单位却不愿投入更多成本给予改善。我认为,社会在得到农民工如此多的给予之后,理应付出对等的回报,给予他们更多实际的关爱和帮助。首先,就应该切实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让他们享有法律所赋予公民的权利,对于侵害其劳动权利的个人与单位,进行有效的惩处,切实保障每个公民的权利。其次,社会各界尤其是社会舆论要加大对企业的监督,让欠薪等不法问题无处可藏,让欠薪等不法企业曝光于阳光之下。最后,政府还要有制度保障,从制度着手方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薪酬问题,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劳动监察制度、国民收入分配制度等。总之解决农民工薪酬问题是不会一蹴而就,路漫漫其修远兮,我们要从多方面多角度着手,为解决农民工薪酬问题采取一篮子措施。

农民工的社会调查报告篇六

农民工问题自提出日起就是一个热点话题,它关系农民工生活质量的提高,是我们国家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这一背景下,利用20xx年暑假放假期间,我作为一名大学生通过到社会上对农民工进行问卷调查,了解了农民工一些真实的状况,发现了一些问题。现在我以调查资料为基础,结合南宁市当地农民工的具体情况,在如何提高农民工城市生活保障方面,提出自己的一些观点与措施。希望能让农民工得到实惠,生活得到提高。

调查时间为20xx年9月16日至9月19日。在我的高中同学的帮助下,对南宁市30农民工进行问卷调查,调查方式是无记名填写调查问卷,人工进行调查结果分析,从而得出调查结论。

通过问卷调查,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了基本了解,部分调查情况如下:

1. 到城市生活会不会觉得自卑

a. 会74% b.不会26%

2. 为什么选择进城

a. 想出来见世面22% b.为了给孩子提供进城读书的机会36%c.因为城里挣的钱比较多 42%

3. 您目前最担心的问题是

a、受伤 19% b、失业后找不到工作8% c、生活困难4% d、养老22% e、无钱供孩子上学24% f、生病23%

4.平时娱乐活动多吗

a.偶尔19%b.几乎没有40%c.从来没有41%

5.您采取了什么措施以备将来养老

a、在老家参加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10%b、在打工的单位参加了养老保险22%c、购买了商业保险7%d、定期存钱养老21%e、养儿防老9%g.未采取任何措施31%

6. 您生病后通常会怎么做立即

a、上正规医院检查、治疗12%b、去街头的小医院、私人诊所、游医进行检查、治疗17% c、自己去药店买药 23% d、能忍则忍,能拖就拖,不到万不得已不去医院48%

7.您生病时的医疗费由谁负担

a、个人/家庭45%b、单位9% c、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46%

8.您感觉目前的医疗费

a、太贵65% b、比较贵30% c、还可以接受5%

9.您是否参加了失业保险

a、是40% b、否35% c、不知道25%

10.您在打工的过程中,是否受过工伤或者患过职业病

a、是77% b、否23%

11.您在打工过程中,受伤或患职业病后,如何处理

a、自己进行治疗21% b、用人单位、老板负责治疗 25% c、自己负担一部分,单位、老板负担一部分49% d、没有治疗5%

1.农民工的生活概况

(1)生活质量

在调查的农民工中,被克扣和拖欠过报酬的农民工分别占两成。 其中半数以上的农民工被克扣或被拖欠的报酬属于工资收入。农民工被拖欠报酬时间最短的有一个月,最长的达到八年,平均被拖欠了四个月。被拖欠过半年以下的农民工有五千一百九十五名,占被拖欠农民工数的百分之九四点四九 。农民工权益受保障的程度明显偏低。农民工所在单位提供工作待遇较低。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农民工没有享受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近八成的农民工不能带薪休假,还有八成的女职工无法享受带薪休产假制度。另有五成左右的农民工得不到工伤补偿或者加班补贴,近四成农民工未与单位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或协议。农民工生活质量普遍不高。首先是农民工生活、卫生条件差。受工资水平低限制,大部分农民工的月消费几乎全部用于住宿和食品消费,而在生病时,只有少数人会选择去正规医院,其他人大都选择自己买药治疗或去个体诊所。其次是居住环境质量差。近四成的农民工居住在工棚或集体宿舍里,地方狭窄拥挤,室内肮脏零乱,除了被褥衣物,几无他物。子女受教育难、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不到位、农民工从事的职业技术含量低且工资水平低也是农民工面临的问题。

(2)精神生活

目前南宁的农民工的精神生活状态是令人担忧的——在他们当中,许多人缺少最基本的文化娱乐方式,许多人的精神上缺乏与外界的沟通和交流,许多人面临着性苦闷和性压抑。在调查中有几位农民工明确表示,由于自身缺乏文化素养因此只能在城市中从事劳力工作,平时上班时已经很累了,下了班回家只想休息,也没有过多的精力去丰富自己的精神生活。因此,在“平时有什么娱乐活动”这项问题中,几乎所有的农民工都回答没有。

2.农民工的生活保障

(1)养老保险

通过调查发现农民工多数都没有买养老保险,其原因有两个,

第一,企业不愿意为农民工购买养老保险。农民工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企业、城市脏、累、差的体力活和高危行业,这些企业人工费用所占比例较高,参加养老保险对企业的压力较大,大多数企业缺乏为农民工缴纳保费的.积极性、主动性。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采取不给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农民工在就业市场上是弱者,只要能找到一份活干就行,几乎没有可能考虑是否参加养老保险等事项,农民工生存压力大,他们只能考虑当前的生存问题,因而产生部分收入低的农民工愿意企业不参加养老保险而给予一定的补贴,导致许多企业根本不给农民工参加任何社会保险。

第二,农民工自身缺乏保障意识。农民工自身方面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认识问题。虽然农民工普遍意识到以后养老是一个存在的问题,但认为自己现在还年轻养老是几十年以后的事抱着“车到山前必有路”的想法。

二是生存压力。目前农民工工资收入一般不足1000元,在西部地区只有600元。

三是就业压力。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劳动力供大于求,农民工为生计满足于有活干,只能放弃养老保险等权力。

四是法律意识淡薄。对不签劳动合同,克扣拖欠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侵权行为,往往持克制,忍耐的态度,没有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也是养老保险制度在农民工中推行不力的原因之一。

(2)医疗保险

通过调查发现,农民工在工作中受伤或者日常生活中有病痛通常选择能忍就忍,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去医院,这与雇主不愿付医疗费有关,也与农民工没有参与医疗保险,法律意识淡薄有关。

(3)失业保险

通过调查发现,农民工在工作中参与失业保险的人占很少一部分,有很多农民工认为没有了工作就再找一份新的,找工作时没有考虑用人单位有没有提供失业保险这一项。只有少部分的农民工参与失业保险,甚至有些农民工不知道有失业保险这回事。

农民工已经成为城市建设不可或缺的一支重要力量。多少年来,农民工为城市和城市市民等各项服务做出了重要贡献。然而,长期以来,在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下,农民工虽然身在城市,但却被看作“二等公民”。从社会环境和思想深处,一些人始终没有把农民工看作城市的一分子,农民工被传统观念和思想排除在城市之外,不能从根本上融入城市生活。从生活环境和待遇上,农民工生活环境恶劣,待遇低下,除了工作没有固定性和保障以外,还常常受到拖欠工资的影响。医疗卫生、文化娱乐、享受型消费对于农民工来说更是不可及。因此,国家应统一作出更具体、明确和强制性的规定来切实保障农民工的权益,除此之外,还应在新闻媒体或者社区里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让他们知道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利益。

3.1在养老保险问题上,要通过以下几个方法维护农民工权益:

1.加快立法、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体系,

2.制定全国统一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异地转移与接续办法,

3.强化监督和管理,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

4.加强社会保险知识的宣传培训,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3.2在医疗保险问题上,应针对农民工群体特征和面临的疾病风险,提升制度的吸引力,调整现行农民工大病医保只“保大”的思路与政策走向,精心研究和探索适宜的符合农民工实际的大病医保补偿方案;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卫生部等部门,共同制定符合农民工特点的医保模式,规范各地的政策设计,避免目前部门分割,政出多门,各自为政状况,这是解决医保关系转移、衔接和整合的前提,也是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的具体行动。

3.3在失业保险问题上,除了从思想上和观念上转变对农民工的看法和认识外,必须从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解决农民工的实际生活问题,提高农民工生活安全感入手,落实好国家对于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的各项具体规定。目前,许多用工单位没有按规定给农民工缴纳失业保险金。笔者认为,除了按照规定抓好落实,督促没有给农民工缴纳失业保险的用工单位尽快补交外,在补助的办法和标准上,国家可否统一作出更具体、明确和强制性的规定,而不是只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来自行规定。

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中涌现的一只新型劳动大军,农民工问题事关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从这次的调查情况来看,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外出务工的农民工非常多,现已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力量,为城市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但由于农民工素质和技能有所欠缺,这抑制了城市的发展,对我国的现代化发展也是不利的。农民工自己对学习的需求非常大,想通过学习提升自己,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从而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全社会给予农民工帮助,关心弱势群体,关爱社会上需要帮助的人,真正创建和谐社会。

农民工的社会调查报告篇七

20xx年10月11日——20xx年11月05日

山西省太原市

校园门外的农民工

暑假期间,来到校园门外所建设的工地,近距离接触来自不同地方的农民。随着进城打工的农民工越来越多,农民工已经逐渐成为一个特殊的群体。这些背井离乡的农民工的生活状况,也引起了有关部门以及整个社会的关注。以前,虽也接触“三农”问题,也时不时的见到、听到关于“三农”的报道,但只是心动过,没有切实去了解,去调查一下,哪怕是肤浅的实践。虽然现在城市里居住,但自己小时候曾在农村生活,对农村的生活比较熟悉,却从没有静下心来认真地关注、思考、调查实践过,也许是太习惯反而不在意吧!也许是心智混沌,没有开窍吧!直到现在,才猛然醒悟到自己是不是该做些什么了?走出书斋,切实关注身边现实。因此,再工地上,了解了一些具体情况,而后又亲身实践,到农民工聚集地调查了八天,同20-30个农民工进行了面对面的交谈,进一步了解了农民工的处境现状,以及他们的一些打算与愿望。

通过此次调查,一方面锻炼了自己把知识运用于实践的能力;另一方面,使自己走出了狭小的生活空间,走出了校门,担当起了一个大学生应该承担的职责,关注现实,关注生活,了解人民疾苦,尽自己的能力去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农村的现状怎样?为什么农民要进城打工,甚至是在农忙时节?进了城打工的农民遇到了什么情况?他们的日常生活,打工境况怎样?他们自身有什么打算,怎样看待进城打工这件事?打工,具体是在做些什么工作?等等。针对这些问题,带着种种困惑,进行了此次调查报告。

1、20xx年10月11日——20xx年10月30日,进行采访,交谈阶段,与工地上不同工种的农民工进行了细致的交谈,就有关问题做了详细的调查,获得了第一手的资料。

2、20xx年10月30日——20xx年11月10日,对资料,采访内容做了整理归类,进行了理性的分析与思考,在此基础上写出了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1、农民工离乡打工的原因及现状

2、农民工的具体工作及即得利益

3、农民工的组织形式

4、农民工遇到的情况

5、农民工权益问题及他们的对策

6、农民工对进城打工的看法

调查结果与分析

近年来,年景不好,农业产值不高,依靠种地,农民只能达到最低限的温饱,根本没有多余的零用钱,甚至连过年添件新衣服都成了一种奢望。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民也逐渐醒悟,没有文化是不行的,农民吃亏就吃在没有文化上。因此,对孩子的教育有相当大的投入。物价的提升,而收入未变化,甚至减少。农民工的收入整体而言比在家务农要高,大致1000到20xx元每月,平均年收入也约为一到两万元。农民工的消费主要是吃住,另外剩余的钱一般是拿回家,以供养孩子读书等。当被问及是否有打算花一定的钱在学习其他技能上时,他们普遍表示没有,只有很少的人有过再学习的想法。

由于不是长久在某一单位工作,一份工作的持续时间也要视工种而定,在爸爸单位所在建筑工地上主要从事短期的苦力活,技巧活,如:搬运、打桩、挖土,等等。这些短期工作,工作结束便可拿到薪金,薪金视情况而定。一般是同村或是同乡的在一块,互相照应,增强自己的力量,因此,经常见到的农民工总是一群一伙,单独行动的比较少,主要由一个人领导他们 ,除少数特殊情况例外。爸爸单位请来的农民工大部分来自四川,贵州,安徽等地。

农民工在离乡打工中遇到的问题有:

①城市居民的歧视。由于农民工一般不注重形象与卫生,文化程度不高,在我所调查的对象中有约75%的农民工受过不同程度的歧视。辱骂、遭白眼是常有的事,有3个曾受过不同程度的挨打。

②不付给工钱。“中介工作人”数额较大的抽利:在我所调查的20余名农民工中,2人有过不付给工钱的遭遇,8人有过工钱被扣去一部分的遭遇,(没有付钱的工人中,都是没有很好地完成工作者或造成一定损坏者),有55%的受到过“中介人”的抽利,利额巨大(与农民工所得工资相比)

③与一些农民工队的分歧。同是想打工赚钱,有时会发生争执,相互降价想得到某份工作,造成关系紧张。但在我调查的20余人中,还没有出现过械斗的事情(但在其他工地此类事件还是有的)。

农民工的权益保障

①人身权益遭侵害,缺乏保障。与我直接接触过农民中75%的人明显受到不同的度的歧视,人格被诋毁,受辱骂是常有的事,挨打也时有发生。

②各种保险的保率很低,几乎得不到基本的社会保障。在调查的20余人中只有2人买过医疗保险,大部分人只听过医疗、养老、工伤这三种保险,但具体买他们有什么作用,无从知晓,也舍不得去买。因为他们总是认为不会出事的话,那么那几十元血汗钱可就白花了。

③当自己的人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他们没有想到要讨回个公道,只是忍耐,正如一位农民工所说:“打骂谁又能受得了?可又能怎么样呢?我们目的也只是挣点钱,只要能给就行了!”。另外,受侵害的农民工有苦有冤也没处申,状告无门,总是以为惹上官司不是一件好事,能免则免,况且农民工打官司也不是件容易的事!至于保险方面,他们也没什么看法,约80%认为没什么必要,20%认为有必要,但实际上大部分也没买过。

调查的70%认为打工可以,除了开销外,还会有盈余,是很不错的;25%认为没什么,做下去也行,不做也行;5%认为不行,打算结束。但由于自身学历不高,很少有单位会长期录用他们。

农民进城就业和农民变为市民,将伴随我国工业化、城镇化与解决“三农”问题的全过程。解决农民工问题既是一个紧迫的现实课题,又是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基本思路应当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明确目标、统筹安排,分阶段逐步推进。必须统筹城乡就业,把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作为重要任务。

一是继续重视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在工业内部,既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不断提高我国的技术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努力增加就业机会。同时,大力发展服务业,充分发挥其吸纳就业多的优势。

二是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提高城镇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的能力。随着产业链的延伸和配套产业的发展,大城市对劳动力的需求不断扩大,仍是吸纳农村人口的主要载体。而随着大城市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劳动密集型加工业和服务业的发展可望加快,从而为农民向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转移创造条件。

三是在继续鼓励中西部农村富余劳动力向东部沿海地区流动的同时,推动东部沿海地区产业结构升级,鼓励沿海地区符合环保要求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转移,扶持中西部地区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发展,为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创造条件。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以创业促进就业。从中西部农村进城就业的一些农民工,在异地经受市场经济和现代工业的洗礼,积累了一定资金和人力资本。他们返乡创业,成为推动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新生力量。特别是随着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加快,农民工返乡创业前景广阔。因此,应在继续抓好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的组织和培训工作的同时,积极鼓励、扶助农民工返乡创业,形成促进农民工输出与回流创业的良性互动。对农民工返乡创业,应实行尊重创业、因势利导、积极支持、完善服务的方针。

尊重创业,就是尊重农民工自主创业的权利,保护其合法权益;因势利导,就是引导农民工服从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选准创业门路;积极支持,就是把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列入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凡是外出务工经商后返回家乡创办各类企业的,只要符合法律和国家产业政策,并吸纳一定数量的当地劳动力就业,就予以鼓励支持;完善服务,就是强化服务理念,解决农民工返乡创业普遍遇到的突出问题,改善创业环境。坚持公平对待农民工,加快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把长期在城市就业、生活和居住的农民工及其家庭对住房、教育、医疗、安全、娱乐等的需求,纳入城市整体规划建设统筹考虑,保证他们享受流入地的基本公共服务。

一是健全普惠的公共服务制度。流入地要消除对流动人口的歧视性政策,将流动人口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二是农民工所需公共服务经费,应以投入为主,采取各级财政分级负担的方式。同时,督促企业和利益相关方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形成良性的财政投入和成本分摊机制。

三是公共服务要向困难群体倾斜。公共服务政策应充分体现对农民工困难群体的优先和优惠,为他们提供基本保障和发展机会,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坚持推进体制改革,促进农民工市民化。农民工渴望长期留在城镇工作和生活,尤其是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子女在流入地出生成长,实现本地化的诉求十分强烈。但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管理制度,城市昂贵的居住、生活成本,以及仍然存在的较高的迁移落户门槛等,使农民工实现本地化的难度很大。农民工不能在城市定居,就要奔波于城乡之间,付出往返流动的成本;还要在家乡保留承包土地和宅基地,影响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的发展,造成在家乡投资建房而又常年闲置的资源浪费;不利于形成稳定的、不断积累经验和技术的产业大军,影响产业升级和企业人力资本积累、技术改进等。因此,应顺应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要求,坚持推进体制改革,促进农民工市民化。特别要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推进劳动就业、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与户口性质相关的行政管

要关注一件事情,你必须亲身实践去接近它,不要凭自己的想法去认知,这一次在接近,了解家乡农民工的过程中,我感受到了许多,也对“三农”中的农民工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思想受到了很大的触动,认清了作为大学生的职责,

农民工的社会调查报告篇八

伴随着金融危机的不断蔓延,我国各行各业都遭受着冲击。社会就业压力不断增大,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矛盾的加剧。而在就业方面,首当其冲的就是农民工的就业问题。因此能否处理好农民工的就业问题,将影响到我们整个社会的发展节奏和发展进程。而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方法就是从农民工自身素质技能着手,只有真正了解到他们是否想进一步学习,希望学习哪方面的技术知识,并帮助他们学到一定的技能,才能从根本上改善他们的社会地位,同时解决我国的一系列衍生矛盾。

我国的农民工问题一直十分突出,严重阻碍了我国城乡协调发展的战略要求。在城市,农民工受到社会的排斥和歧视,被限制和禁止从事某些职业。这一方面是城乡差异影响下思维观念的差异造成的,另一方面主要还是因为广大农民工本身缺乏相关的素质,这里包括行为习惯和专业技能。

因此,切实去了解农民工的思想动态,积极引导、扶植他们去就业,为他们提供学习的机会,创造学习的条件,是任重道远的,也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客观要求。这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举措。一旦让广大农民工掌握了一定的技能,提升了相关的素质,他们不但能促进经济发达地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同时也能为他们家乡的经济事业做出巨大的贡献。

而当今,找工作难,工作找人也难。这是为什么?本次调查研究就是旨在回答这个问题。

此次调查主要采用个人问卷调查方式进行。

本次调查围绕“农民工学习需求”问题,调查了五名群众。调查对象均是随机找到的农民工,满足条件。

周丽丝,女,19,职高,群众,未婚,家庭成员有3人。她在沿海发达地区的一个民营企业任职。月收入500-1000。周小姐很想学习农学,在获得大专学历后回家乡支持当地农村的发展。本来学旅游的她在现实工作中并没有什么优势。她也考虑到通过短期培训进行脱产学习服装加工,这对于她继续留在发达城市有一定的帮助,毕竟手工制造业也需要一批真正有手艺的人。

杨哓燕,女,23,职高,群众,未婚,家庭成员3人。同样在沿海发达地区工作的她,情况和周小姐类似。她原来是学计算机管理的,但后来当了超市职工,同样无法施展她的专业能力。她想到广播电视大学学习管理学,凭借着不错的气质和口才,努力成为一个管理者。但她也考虑到电大组织的短期培训中学习计算机应用,继续强化她的专业能力,使自己在城市的竞争中体现出自己的优势。

高迪,女,23,初中,群众,未婚,家庭成员5人。高小姐的情况和上面两位各有类似。作为超市职工的她,因为学历的问题没有能继续她计算机管理的梦想。现在她用自己的业余时间在广播电视大学学习农学,回家支持家乡建设。但是,她也没有放弃到电大进行短期培训,走上计算机方面的相关岗位。

王丹丹,女,23,初中,群众,已婚,家庭成员4(有子)。丹丹姐是在大酒店工作的,原来学的也是计算机管理。因为自己的学历低,所以成了她竞争的门槛。所以她现在最想取得一个本科学历,主修经济学,当一个财务方面的工作人员。另一方面,电大组织的短期餐饮服务培训她也感兴趣,可以先让她在餐饮业好好干下去,寻找更好的机会去深造。

江志强,男,23,大专,团员,未婚,家庭成员3人。他有些腼腆,但是计算机的水平不赖,学历也还不错。所以他想到广播电视大学学习经济学,当一名财务人员。如果不行的话,他就去参加当地政府组织的短期培训,学习数控技术,毕竟对于一个男士来说,数控这个职业也是不错的。

无论是一开始的阐述还是上面材料中的叙述,我们不难看出,要强人强市强省乃至强国,教育的重要性仍旧是不容置疑的。现在社会上同样是这样一个局面,很多农民工争相去竞争培训机会,去努力提高自己的素质,去提升自己的能力。虽然这只是很多农民工中积极的一部分,但是,一旦我们的教育支持跟上去了,一部分农民工头脑“富”起来了,难道我们就不能再利用先富带动后富这个道理吗?虽然我们现在还不能给这个方式下什么定论,但是,看看当今金融危机的影响,今年二月失业返乡的农民工数量达到20xx万左右。如果不妥善处理好这么一大批的人的就业问题,后果可想而知。

教育,仍旧是教育,我们没有足够的资金去支持一个又一个农民工兄弟去搞创业搞科研搞自主。我们只能依靠社会,依靠政府,依靠一切可以依靠的力量去给那些想学习,需要技术的农民工兄弟创造学习的机会,拓宽学习的渠道。尽最大的力量去优化现有的教育培训机制,加强教育培训的改革力度,扶植那些能大量吸纳农民工的企业。

我想就这一问题再提出并重申几个观点和看法。

第一,充分利用职教资源加强农民工职业教育和培训。

我国现拥有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约1.5万所,高职院校有1100余所。这是农民工培训的丰富资源,当务之急是制定政策,并给予经费支持,使得中高等职业学校真正成为农民工教育的重要载体。

第二,教育资源重心下移延伸到农村基层。

我国教育资源城乡分布不均衡,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及县城,农村本土教育资源匮乏。只有把教育资源的重心延伸到了基层,从上向下贯彻,从下向上执行,才能将教育培训做到位。特别是在当前农村普遍存在中小学生源减少和校舍闲置的背景下,可以充分利用那些闲置的校舍资源,建立一些长效性的基层教育基地和培训网络。

第三,加大新农村文化设施的建设力度。

农民工教育还有赖于自我教育,靠别人靠社会毕竟不能有长久的作用,只有靠自己的双手去改变自己的命运。为此需要构建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加大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在一些劳动力资源丰富且辐射范围广的中心村规划布局学习网络。充分利用现有闲置的中小学校舍,建设文化活动室和图书阅览室等公共设施丰富农民文化生活,并使新农村成为农村人口自我学习的基地,成为构建学习型社会的重要阵地。

第四,加强发达地区对农民工教育的支持

相对于农民工大量涌入大中型城市的现状,这在暂时没有可以解决的具体方案。大城市的发展需要广大农民工的建设,而作为一定的回报,政府应当鼓励并加大经济发达地区对周边农村的扶持。只有将农村建设成城市,才能从根本上把农民工带离边缘化,让他们重新正常的轨道上。

总而言之,要把加强农民工教育这件事作为我国现行教育任务的一个重点,通过解决这个问题来缓解或解决城乡教育资源长期失衡的现象。教育要面向农民工,为其创造更多的教育培训机会;教育要面向新农村,使教育成为当前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使新农村成为农民工教育的主阵地;教育要面向未来,使其成为提高农民工技能和素质的主渠道,成为提升全民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毫无疑问,无论是对于推动城乡公共资源公平配置,还是对于全面提升全民素质,农民工继续教育都将具有长远的战略性意义,三农问题也能在这个问题解决的同时得到解决或大大的改善。

农民工的社会调查报告篇九

农民工是中国现代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特有现象,分析外来农民工的劳动就业、工资收入、劳动环境问题,有助于我们揭示这一社会准阶层的基本特征,使我们在制度安排、社会公平、社会保障、社会融合方面更多地保护外来农民工的基本权益。高度重视农民工社会保障工作。根据农民工最紧迫的社会保障需求,坚持分类指导、稳步推进,优先解决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问题,逐步解决养老保障问题。

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所有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在农民工发生工伤后,要做好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待遇支付工作。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发生工伤,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支付费用。

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办法,重点解决农民工进城务工期间的住院医疗保障问题。根据当地实际合理确定缴费率,主要由用人单位缴费。完善医疗保险结算办法,为患大病后自愿回原籍治疗的参保农民工提供医疗结算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直接将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农民工也可自愿参加原籍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养老保险办法。抓紧研究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并能够与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有条件的地方,可直接将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用人单位要继续为其缴费。劳动保障部门要抓紧制定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异地转移与接续的办法。

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输入地政府要承担起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的责任,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列入教育经费预算,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并按实际在校人数拨付学校公用经费。城市公办学校对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与当地学生在收费、管理等方面同等对待,不得违反规定向农民工子女加收借读费及其他任何费用。

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招用农民工数量较多的企业,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可在依法取得的企业用地范围内建设农民工集体宿舍。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可建设统一管理、供企业租用的员工宿舍,集约利用土地。各地要把长期在城市就业与生活的农民工居住问题,纳入城市住宅建设发展规划。有条件的地方,城镇单位聘用农民工,用人单位和个人可缴存住房公积金,用于农民工购买或租赁自住住房。

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地、有条件地解决长期在城市就业和居住农民工的户籍问题。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适当放宽农民工落户条件;大城市要积极稳妥地解决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户籍问题,对农民工中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高级技工、技师以及其他有突出贡献者,应优先准予落户。具体落户条件,由各地根据城市规划和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改进农民工居住登记管理办法。

保护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要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障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不得以农民进城务工为由收回承包地,纠正违法收回农民工承包地的行为。农民外出务工期间,所承包土地无力耕种的,可委托代耕或通过转包、出租、转让等形式流转土地经营权,但不能撂荒。农民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或限制,也不得截留、扣缴或以其他方式侵占土地流转收益。

农民工的社会调查报告篇十

调查目标:环境污染情况

调查时间:20xx.04.01

调查对象:饭店、超市

调查方式:问卷调查、资料查阅

人们多有这样的经历:一大盒礼品,拆开一看,大部分是用泡沫塑料填充的;去商店买一支牙膏或一盒玩具,售货员会用一个小塑料袋包装;去快餐店吃快餐,服务员会递给你一份用塑料盒装的饭菜;去农贸市场,可以收集到一大堆塑料袋,蔬菜、水果、肉类、米面无一不用塑料袋装给你,甚至买一头蒜,也会用一只小塑料袋装起来。塑料制品给我们的生活带来的许多方便,而且价钱也便宜。但是,你可曾想过,它在为人们提供方便的同时,也给人们带来了一场“白色灾难”。

我们进行了多方面的调查研究,查阅各种资料,并进行分析总结。

(一) 调查的主要过程

1、我们在小吃街路旁的一个垃圾箱口统计了一下,半小时扔大大小小的包装袋、快餐盒与塑料制品的次数:早上总共扔了210次;中午扔了105次;而晚上则扔了95次,这仅仅是一个垃圾箱,一天之内废弃的塑料如此多,不难想象全国乃至整个地球上废弃的塑料,将是一个天文数字。

2、我们在小学学校门口的一家小快餐店里打听到:“他们一天中能卖掉快餐250份左右,每份快餐至少需要塑料快餐盒2个,也就是一天至少用掉塑料快餐盒500个。”

3、我们去了新华书店,学校的图书室查阅资料,但关于“白色污染”这方面的资料非常少,看来,我们得找另外的办法。

4、为了摆脱困难,在老师的帮助下,我们利用网络进行研究。在网上我们寻找到了一片广阔的空间,使我们对“白色污染”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这对我们撰写论文起到了很大的帮助。

(二)什么是“白色污染”?(问题分析)

“白色污染”已成为一个众所周知的新型名词。那么,到底什么是“白色污染”呢?“白色污染”主要指白色的发泡塑料饭盒,各种塑料袋,农用地膜等给环境造成的污染。“白色污染”物的主要成分为:聚乙烯(pe)、聚氯乙烯(pv)、聚丙烯(pp)、聚苯乙烯树脂(ps)。在这些污染物中,还加入了增塑剂,发泡剂,热稳定剂,抗氧化剂等。

(三)造成“白色污染”的主要原因

1、塑料垃圾没有得到妥善的管理和处置,垃圾没有实行分类收集,能回收回的不回收利用。

2、许多企业对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白色垃圾没有科学地处理,放任自流。

3、我国现有的法律没有对塑料包装废弃物的处理,制定出过硬的相关法规。

(四)“白色污染”的危害:

1、视觉危害:

散落在环境中的塑料废弃物对破坏了市容景观。如散落在自然环境、街头巷尾、江河湖泊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和漫天飞舞或悬挂枝头的超薄塑料袋,给人们的视觉带来不良刺激。

2、潜在危害:

(1)塑料地膜废弃物在土壤中大面积残留,长期积累,造成土壤板结,影响农作物吸收养分和水分,导致农作物减产。

(2)抛弃在陆地上或水中的塑料废弃物,被动物当作食物吞食后,会导致动物死亡。

(3)进入生活垃圾中的塑料废弃物质量轻、体积大,很难处理。如果将它们填埋,会占用大量土地,而且,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难以分解。

(4)部分的塑料含有毒性,如果用作餐具或食品包装的材料,这样对人体的健康不利。

(5)使臭氧层变薄。

我们对“使臭氧层变薄”这一危害尤其感兴趣。因为塑料废弃物一般存在于地面,而臭氧层存在于天空中,两者相隔那么遥远,怎么会有关系呢?经过翻阅资料,查阅书籍并问了一些教师得出:白色污染经过太阳的发照射而把塑料中大量的毒物排入大气层,大气层上面是臭氧层,这样使臭氧层的气体逐渐变薄。我们大家都知道太阳是一种温度可达到上万度的天然发光和发热的“大火球”。当钢铁还未靠进它几千米,就已经化为气体。这么高的温度怎能不破坏地球?为了地球不受到大幅度破坏,臭氧层可真是立了大功了。当太阳辅射时,它便挺身而出,挡住了一次又一次的攻击。可由于“白色污染”确实破坏了臭氧层,使它变薄,这将会是地球巨大的危机。

(6)关于环境保护的心得体会

行动起来治理“白色污染”。

通过这次调查活动,我们了解到:随着工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为人类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巨大物质财富的同时,也使环境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生态破坏、环境污染对人类生存和发展已经构成了严重威胁。每当大风刮起时,空中就弥漫着黄色的粉尘,有时在空中还飞舞着白色塑料袋。使人们出门十分狼狈。因此,解决环境问题已成为刻不容缓的重大任务。改变这种状况,光靠环卫工人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提高我们大家的环保意识。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不是一个人造成的,所以保护环境应该是全社会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同时,我们也懂得了:我们就是社会的主人,改善地球环境,是我们这代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应该努力增强环保意识,节约资源。如果全球人人破坏,天天破坏,地球就会变成垃圾场;如果全球人人环保,天天环保,就能创造一个美好的世界。让我们携起手行动起来,共同努力保护好地球——我们共同的家园。

为此,我们建议从我们自己做起,从一点一滴小事做起,要做到:

(1)不乱扔垃圾及废弃物,将垃圾放到指定的垃圾箱内。

(2)我们学校早已经设置了“垃圾分类存放处”,我们就要积极参与和宣传。

(3)不要浪费,包括不浪费一张纸、一滴水、一分钱。

(4)尽量不用、少用塑料袋,要积极使用可再生利用的用品,减少白色污染。

(5)发现身边有破坏环境的行为时,要及时进行阻止。

农民工的社会调查报告篇十一

通过寒假时间,笔者对农民工这一问题作了一些较深入的调查,因这次是自己深入农村,和那些各年龄的劳动者密切的交谈,因此结果较实际。笔者的家在农村,这几年每年暑假回去,发现家乡的人越来越少了,据了解大部份都有进城打工了,因此造成人们所说的农村就剩下“703861”这种现象。不过笔者看现在甚至“38”这一人群也所剩不多了。经常是很多户人家就剩下老人带着些刚学走路的小孩了。

通过对那些外出打工的人群的交谈,发现一普通的问题就是,大部份的农民工从进城的第一天起,就是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开始打工的,农民能吃苦,肯出力,勤奋进取,任劳任怨且廉价。现在全国各大城市,各个行业,各条战线,都有农民工在劳动。现在的矿山,建筑工地,真正第一线工作的80%—90%是农民工。举凡城市里最累、最苦、最脏、最险的工作大多是农民工在默默地干。农民工的巨大贡献,有目共睹,然而现实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农民这个特殊的群体,对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我们不能不注意到农民的贡献是在工作环境很不正常,各方面条件很不利的情况现做出来的。

从五十年代后期开始,我国实行城乡分治的管理制度。这种一国两策的格局,至今并没有根本改革,虽然农民进城了,在城里的二三产业工作了,但农民的户籍仍是农业户口,农民的身份没有变,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出去赚钱,捎回养家糊口。然而许多农民外出打工了,但过年回来家里仍是连过年的钱也很难拿出。咎其原因,据几个农民工说他们虽然是每天都在辛苦地劳动,但是工资却很低,即便是省着点花也攒不到什么钱,加之许多黑心的老板随意苛扣他们的工资,因此也就只能是混混自已的嘴巴。

通过对农村熟悉的了解,我还发现个极严重的问题,那就是很多家长吸在外打工,却户口仍只能是自已老家的,因此一家人在外也只能是暂住居民,所以很难让自已的小孩进城里学习,也就只好扔在乡下随他们发展了,这就造成大批人没念完初中就回家了。这样下去,农民问题将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越滚越严重了。

“农民工”是个新概念,是中国在特殊的历史时期特有的一种社会现象,一个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大量的家业劳动力转到工厂成为工人。通常工业化和城市化是同步的。八十年代中期,经济体制改革扩展到城市,城里的二三产业大步发展,二三产业需要劳动力,于是“离土又离乡,进厂又进城”的农民工大量涌现。据农业部、劳动社会保障部有关部门估计,二00二年离土离乡的农民工约为九千四百六十万。近几年国有企业改革,结构优化,大约已有三千万人下岗。据有关调查表明,有些企业把城镇户籍的职工精简了,因工作还需要,找农民工来替补。在市场经济的推动下,这些企业不仅在搞“减员增效”,而且也在搞“换员增效”。这种趋势还在发展。农民工已经是我国工人阶级的主力军。农民工进城打工,有利于沟通城乡关系,调整城乡社会结构,缓解农村劳动力过剩的矛盾,增加农民收入。我国人多地少,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后,劳动生产率大幅提高,农业劳动力大量过剩。农民工进城打工,使他们有了出路,也得到一定的收入,然而我们许多不健全的体制或是以前的不够重视,使之出现如今困拢的农民工问题。

怎么解决这些问题呢?我想农民工问题要从根本上治。农民工问题表面看是要解决保护粗心工的合法权益,消除在就业方面的不合理限制,给予农民工应有的国民待遇等问题,其实质上是我们国家要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工人阶级队伍,构建一个什么样的社会阶层结构,是建设一个城乡一体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是维持目前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结构的问题。

针对农民工问题,我们国家也逐渐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去年实施的关于解决农民工工资历拖欠问题,这一措施见效颇明显,为许多的外出务工人员能高高兴兴地领到工资历回家过,解决了原来那种辛辛苦苦地工作,到头来却领不到一分钱的现象。另外,现在很多地方都有在开展的“再就业培训”,它为许多农民工能学到一技之长,能使他们成为有一定素质的打工仔。

除这些外,我想我有些自己的建议:

第一,现行的户籍制度,是把公民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民业户口两类,实际是两种不同的社会身份,既不科学,也不合理。许多问题由此发出来,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了。要统筹城乡社会发展,解决三农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问题,就是涉及到人口流动,迁徙等全局性问题,必须由国家审度势,做出决策,在全国实行,才能解决。

第二,农民工问题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逐渐形成的,已有十多年历史,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问题,是一项大的系统工程。这不仅涉及到上亿农民工的切身利益,且关系到用工单位、用工城市有关部门和城市居民的利益,改革的难度很大。有的城市,有的单位和企业,认为现行这一套很好,农民工价廉物美,招之即来,挥之即去并不想改,所以此项改革要靠政府,从国家的长远和根本利益出发来推行。要制定一套解决这个问题的总体规划,出台若干政策和措施。可选若干城市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再在全国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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