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采购合同和订货合同篇一
乙方(销货方):
根据 年 月 日招标的结果(中标编号:swer-1w6),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乙方投标书已明确而合同未规定的内容,以投标书为准;合同中规定的内容与乙方投标书不一致的,以合同为准。
一、合同标的
二、质量及知识产权要求
乙方提供完好、全新的原包装产品(包括零配件),随机技术资料齐全。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必须具有生产日期、厂名、厂址、产品合格证等。进口产品须提供海关进货单(复印件备查)。
甲方在中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或司法干预。如果发生上述起诉或干预,则其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并按照本合同第十条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违约责任。
三、交货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
四、交货期限
合同签订后 10 个日历日内交货,产品的附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技术文件和资料等应随产品一同交付。
五、运输及包装方式的要求
乙方负责产品正式验收合格前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输、包装、仓储、安装、保险等费用)。 包装方式按照原厂出厂原标准,乙方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等任何损失,并按照本合同第十条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违约责任。
六、安装、调试、验收及相关技术文件、资料
乙方将产品运输并卸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将会同乙方及相关单位在到货后 2 个日历日内共同进行开箱检验。
乙方负责免费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成后,由甲、乙双方组成验收小组共同进行技术验收和商务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报告》。 产品质量和安装调试检验标准遵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最新标准执行,具体验收标准详见合同附件。
验收中如发现有质量不合格或型号规格、数量等与送货清单不符、提交的技术文件和资料不完整等情形,乙方应免费更换或补齐,并按照本合同第十条承担因此发生的违约责任。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但不限于如下技术文件和资料:
a.产品安装、操作和维修保养手册;
b.产品使用说明书;
c.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
d.产品到货清单;
e.产品保修证明;
七、技术培训
乙方提供详细技术资料并免费对甲方 3 人进行 1 天技术培训。
培训的内容及方案应由双方协商制定。乙方前来进行技术培训的人员的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甲方:
乙方:
日期:
采购合同和订货合同篇二
甲方:xxx汽车配件销售公司
乙买:xxx汽配销售公司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汽车配件购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验,并负责协助乙方装车运输。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
联系人:张某
传真:0319—5688xxx
电话:0319—5986xxx
、包装要求:零部件生产厂家原包装。
.产品不符合客户使用要求或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理方式
1.乙方为甲方提供所需产品的配件代号、品名、规格、及图片等相关信息,甲方所提供产品与乙方客户要求不符时,甲方退还不符和产品的所有费用(产品货款及运输通关相应费用)
2.产品使用开始三个月内,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向甲方提出书面质量异议及相关图片资料,从出现质量处开始不得继续使用并妥善保管,双方确认质量问题后,甲方退还此产品货款及运输通关相应费用,货物退回国内所发生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质量争议检验机构:若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乙方客户出具所在国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违约责任及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章):日期:
乙方(章):日期:
采购合同和订货合同篇三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及其它法令,法规,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乙方须提供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产品名称、原厂编号、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产品名称 、牌号商标、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等,如下图:所采购配件具体情况
第二条:产品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甲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5. 乙方应当在自己的产品上标注商品标识便于识别,标识样式、内容及产品编号按甲方的要求为准。
6.乙方对原装、原封、原标记完好无异状的产品质量负责三包,三包期限为 年。
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期限以甲方月度订货传真或单据要求为准 ,本协议所指交货期限指乙方在甲方仓库交货的时间,逾期交货或提前交货要事先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货物和违约造成的损失,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乙方应负责产品的运托手续,按甲方指定交货点的有关托运手续办理,乙方办妥托运手续视为产品已交付;如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产品毁损、短缺问题,由运输公司或承运方负责赔偿,甲方对此概不负责,但甲方可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索赔事宜。
第五条:乙方收到货品后,按外观是否完整或是否短缺验收,若有异议在收货时立即提出,以便及时向运输公司索赔。
第六条:甲方应凭运单、随货同行单、产品合格证及合同验收。甲方收货后如有异议,必须在收货后七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在紧急情况下,先行电话通知并承诺在特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提出书面异议),并附产品检验报告,否则即视为收货无误;若产品检测出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不合格产品。
第七条:产品的价格在本协议期内,如遇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过± %时,双方协商适当调整价格。
第八条:甲方应在每月的10号前向乙方书面提供下一个月订货计划单,以便甲方组织生产。甲方临时追加订货计划,交货日期由甲、乙双方临时协商再定。
第九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在事件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因本协议产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妥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协议签订的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以上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协议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协议期限自签订之日一年,即自年月日起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和订货合同篇四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从乙方处采购珠宝、黄金制品等货物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从乙方处采购的货物为珠宝、黄金制品,货物详情以双方后续签订的附件一《订单》为准。
2.1 甲方具体每次向乙方采购的货物编号、品名、型号、单价、税额、总金额等,以具体的《订单》为准。当《订单》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时,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2.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订单》上约定的货物明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及时交付货物。若因故需要提前或延后交货的,需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变更。
乙方同意作出如下陈述和保证:
3.1 乙方有权签订本协议,且其对本协议的履行不会违反任何对乙方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条款、义务、法律法规等。
3.2 乙方交付的任何货物,不存在针对或危及甲乙方的,将对本协议项下甲方权利构成影响的索赔、留置或诉讼。
3.3 货物不存在设计上、材料上或制造工艺上的缺陷,并符合本协议的保证、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等。
4.1 乙方货物的包装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规定,如安全标准、环保标准等,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必须向甲方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均是原厂正规标准包装。
4.2 甲方对货物的包装有任何其他附加要求的,乙方必须全面按照甲方要求执行。包装必须适合长途运输,保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完好无损。
4.3 每件货物必须配备证书?
4.4 货物质量标准:
5.1 合同单价及总价是货物的固定不变的含税价格。货物交付甲方验收合格前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及税收等,均已包含在合同单价及总价中;除非甲方另行书面同意,否则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增加支付款项。
5.2 甲方应自货物验收合格后日内以银行三个月承兑汇票方式向乙方支付全额款项。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供相关正式发票,因乙方延迟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相应顺延付款期限。
5.3 乙方银行账户信息:
乙方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5.4 乙方若变更银行账户信息的,需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与甲方确认是否收到变更通知。银行账户变更自甲方收到变更通知之日起15日后生效,在生效日之前,甲方仍应将本协议下的款项支付至原来的银行账户,由此带来法律后果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5.5 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如果乙方有赔偿和/或支付违约金的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以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6.1 乙方将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交付甲方时,双方应共同检查包装、外观、数量等货物外在表现。甲方有权拒绝接收外在表现验收不合格的货物,并要求乙方在指定期限内更换合格货物。货物外在表现验收合格并不代表甲方对货物内在品质/质量的认可,亦不免除乙方对货物应当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
6.2 乙方更换的货物经甲方外在表现验收合格的,甲方应及时接收货物。若再检验不合格的,甲方将一律予以退货,同时甲方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并追究乙方相应违约责任。
6.3 货物在甲方检验时被确定批量不合格的(不合格率大于%的,视为批量不合格,而无论是货物外在形式不合格还是内在品质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接收或退回该批的部分或全部货物。
6.4 若双方对货物质量存在争议的,双方同意地处深圳的国家金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南京)为货物质量唯一检测机构,双方认可该中心的检测结果为最终结果。检测费用由送检方先行垫付,待检测结果出具后有责任方承担。
7.1 在货物实际交付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前,货物所有权属于乙方,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将承担其所交付的货物运至交货地点交付前的所有运输、保险等费用。
7.2 在甲方接收货物后,货物所有权属于甲方,而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然而若因货物包装或质量问题引起的毁损灭失风险则由乙方承担。
8.1 甲方采用招标方式采购时,若甲方查出乙方提供的资料弄虚作假、串通报价(关联公司间报价应申明)、故意低价中标后恶意涨价、围标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当期招标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对下游客户或消费者的赔偿、处理质量问题产生的费用等(以下简称所有损失)。
8.2 乙方逾期交货(包括因换货导致的逾期)的,每逾期一日则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货物总金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的交货日期三十日仍无法交货的,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逾期货物总金额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8.3 若乙方交付的货物批量不合格的,乙方应按该批货物总价值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8.4 若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按不合格货物总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如果一方因战争、水灾、台风、地震和其他双方共同认可的不可抗力原因,影响了合同执行的,遭遇不可抗力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另一方,并于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7个自然日内提供由当地权威机构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证明。同时,该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合同迟延。不可抗力发生时,除受到影响的事项外,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其他部分。如果该方违约行为在先,则该方不得以此后发生的不可抗力因素为由而要求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以下廉洁自律条款:
10.1在招标、投标、议价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流程规范执行。
10.2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另一方工作人员行贿;包括但不限于馈赠礼金、有价证券及支付凭证、通信器材、交通工具、非低值文化用品或其他贵重物品,或安排另一方工作人员参加旅游、高档娱乐消费,或为另一方工作人员的亲属、朋友安排工作等等。
10.3 一方或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规定的,另一方有权立即停止与该方的合作,取消所有未执行完的订单。同时,违约方还应承担双方已合作总金额10%的违约金。
11.1本合同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法规解释。 11.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2.1任何一方在没有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自己对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任何第三者。
12.2对本合同的修改、补充或变更,应由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双方盖章方为有效。
12.3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被有管辖权的裁判机构裁定无效或不可执行,且这种无效或不可执行不会对双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造成实质性影响的,则本合同继续有效。任何被裁定为仅在某些方面或某种程度上无效或不可执行的条款,不影响其他条款的继续有效。
12.4一方免于追究另一方一次或多次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均不得解释为对任何随后的违反合同或不履行本合同责任的不予追究。一方对另一方违反合同条款责任追究的一次放弃并不意味着放弃追究另一方其后违反该合同条款的违约责任。
12.5当一方的有关基本信息发生变化,该方应将变化信息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由于未能及时通知另一方而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该方承担。
12.6本合同为双方长期合作的框架性基础协议。本合同的签订不得视为甲方向乙方采购货物、最低采购量、或乙方为甲方独家供应商等任何承诺或保证。
12.7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和订货合同篇五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上述甲、乙双方现订立本合同,由甲方购进乙方售出的以下多联机空调机组(下简称货物或设备)和部分服务,按照下列条款执行:
1.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
1.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解释优先顺序依次如下:
⑴本采购合同及其附件、双方签字或盖章的补充协议和文件⑵招标书及招标补充文件
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技术、经济文件
⑷投标书及其附件
1.2如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及双方理解上有歧义,乙方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与甲方协商解决。
2设备名称、品牌、产地、数量及规格
2.1主机设备
以上设备详细型号、技术规格、标准及有关说明见本合同附件一。
2.2本设备将安装于天津津南区双桥河镇小韩庄村华盛寺工地(以下简称“华盛寺工地”)。
2.3本设备交货地点:(乙方应在设备抵达前3天通知甲方)。
2.4联系及通知
与本合同有关事项的联系、通知应以书面的方式进行,双方确认具体如下:
甲方:联系人及职务:(经理),传真:,邮寄地址:;
乙方:联系人及职务:(经理)、传真:地址:;
3.价格
本合同总价(以下简称合同总价)共计:元(大写:元整),以上货物(按照本合同2.1款所列明的规格型号及全批数量)运往并运到项目施工工地,包括一切设备价、营业税、包装费、运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费、脚手架费、调试费、现场操作人员培训费等。
4.付款方法
⑴合同签定7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25%为工程预付款;
⑵设备全部进场后支付合同价款的60%为工程进度款;
⑶设备安装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结算完成后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
⑷剩余工程结算总价的5%为工程质保金,保修期为贰年,保修期满贰年后一次性付清(无息),保修期自开具分项工程验收完工之日开始计算。
5.设备基本要求(详见招标书中的技术要求部分)
5.1每台机组出厂前都应进行整机全性能测试和运行试验,提供报告和部分性能曲线,其中合同附件中提供的相应技术性能参数不得低于5%。
5.2额定工况下的主要技术性能参数要求:按投标报价的图纸要求,图纸设计完成后需要经过甲方认可。
5.3机组颜色按厂家标准样本提供。
6.权利、质量、服务保证及附随服务
6.1乙方保证本合同的全部货物是制造厂家采用最新技术,工艺,质的、全新的、全套齐全的、无损的,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技术规格型号、质量的产品;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无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保证对合同项下设备拥有无任何权利负担的完整物权;并保证甲方在使用本设备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任何形式的侵权起诉。
6.2如果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设备缺陷通知后5天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6.3乙方向甲方提供本设备以及相关设备安装和验收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还须提供本设备所有的相关技术资料和使用操作说明,其费用已包含在设备采购总价中。
6.4在全部空调系统安装完毕具备调试条件时,乙方应及时派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调试,并配合安装单位对系统进行不少于8小时的联合运转,调试费用已包含在设备总价中,甲方无须另行支付。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乙方正式将设备转交给甲方。
6.5设备质量保证(保养)期: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经甲方对全部空调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免费提供24个月的质量保证(保养)期。乙方在本合同中的维护义务不因设备安装的物业权利人的变更而免除或者减轻,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响应设备安装的物业的业主或者物业管理人提出的维护要求。
6.6保证(保养)期内设备如发生故障,乙方维修人员应在接到故障通知后4小时内赶到故障现场对设备进行维修,如需更换部件,应在接到故障通知后24小时内更换维修完毕;如要更换笨重大部件;应在接到故障通知后2天内更换维修完毕,如不能按上述约定时间,将按每次20__元进行处罚。
6.7在质量保证(保养)期内,乙方免费并及时向甲方供应一切在正常情况下自然磨损的设备零件。但属人为造成的事故和不正当使用引起的零、部件损坏而需更换零、部件,甲方应支付材料费。
7.货物的验收
7.1包装要求和运输方式
常规包装,在每件货物的包装外表以不褪色的颜料标明箱/件号、毛重、尺码、净重、货物名称、到货地址。运输方式由投标人自定。由于不适当包装或不适当装运而造成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7.2甲方或其代表有权检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能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或货物品牌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乙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甲方在货物到达华盛寺工地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货物的权利将不会因为货物在从货物产地启运前通过了甲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在交货前,乙方应核对货物的质量、规格、铭牌、性能、数量等。
7.3.供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付完毕(具体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必须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8.不可抗力
如在制作或装运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如火灾、地震、水灾等致使货物不能按时交付,乙方应将已发生的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在此后的三天内将事故发生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或者公证机构开具的证明书航寄或传真给甲方,以便甲方认可;经书面认可后可免被视为违约。此时,乙方仍有义务采取一切措施加速货物成交。如因不可抗力影响设备交付延迟达二个月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解除合同,乙方必须即时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并支付银行利息。
a、自然灾害(风暴、水灾、火灾、地震等事故)
b、罢工、战争
c、其它人力不可控制范围之事件
9.索赔
9.1如果乙方对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偏差负有责任,甲方在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
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已支付的货款退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发生的实际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价格。
(3)在七天内用符合本合同规定的产地、铭牌、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和)设备来更换或修补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蒙受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费用。同时,乙方应同意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9.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乙方未作答复,则索赔应视为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或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甲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应付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并保留进一步追索的权利。
10.误期赔偿费
除本合同第8条所列情形及甲方同意延期交货和提供服务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甲方通知的时间交货和/或提供服务,甲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天的赔偿费为人民币伍千元,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达到延误赔偿费的限额,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1.合同的修改、转让、终止和解除
11.1甲乙双方可以在任何时候商定变更合同某项内容,并签定书面修改书。甲方在交货期30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合同(增加数量、增大容量等除外),不应承担额外费用,但可根据买卖双方协商更改交货期。
11.2除非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1.3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提出解除或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b.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c.合同签约后任何时候发现乙方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格、资质或者是投标文件中有严重虚构信息。
11.4因破产而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11.5因甲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甲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面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甲方的便利,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乙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十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甲方应按照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剩下的货物,甲方可选择:
a.任一部分按照原来合同价格和条款来完成和交货;
b.取消该剩下的货物,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乙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服务以及乙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
12.争端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还不能解决,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合同签约地点:
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和订货合同篇六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第一条 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款及交货时间:见附件:《采购订单》
第二条 质量标准: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或《技术质量保证协议》,并符合国家环境要求。
特别约定:甲方的质检人员抽检初验合格办理标的物入库手续后,如果标的物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隐蔽瑕疵、质量缺陷),乙方仍应承担法律规定的相应责任。
第三条 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保期为 个月(自产品交付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按甲乙双方约定的《包装标准》或附件。
第五条 交货方式、地点:乙方负责运至甲方指定厂区。
第六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运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本合同第二条标准执行。如发现质量问题(隐蔽瑕疵除外),甲方应在15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检测过程中发生的破坏性检测,样件由乙方提供或从乙方货物中扣除;外委检测中所发生的费用,直接在乙方的货款中扣除或乙方打款至甲方指定帐户。
第八条 结算时间、方式:自20xx1月1日开始,执行 天的账期(以发票日期为准);结算挂帐货款以银行电汇、汇票或以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乙方同意保留20xx年供货总金额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和固定押款),如双方终止合作,应以书面形成通知对方,自双方确认终止合作之日起,保证金(不计利息)在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乙方凭质量保证金和固定押款的收据(原件)予以结清;
第九条 甲方每次采购下达的订单,乙方必须在四个小时内签字、盖章后确认回传,否则因订单回传不及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定单要求的数量、日期送货,如不能按照要求及时送达,则需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应支付当批货款的1%/每日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乙方每次送货的数量必须是在订单之内,不得超出,欠缺者提前通知甲方确认。
第十二条 甲方检验部门依据公司的检验标准和抽检方案进行抽样检验,检验后不合格品按质量特性不符合的严重程度来分类,将不合格品分为三类(与进货检验标准一致):
a 类不合格:单位产品的极其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
b 类不合格:单位产品的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
c 类不合格:单位产品的一般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
对于a类、b类不合格品采取退货的处理方式,乙方承担运输费用并免费为甲方更换同型号合格产品;对于c类不合格品因甲方生产急需使用的,甲方有权采取退货或降价接收的处理方式;质量索赔及处理按《质量保证协议》内容条款执行。
第十三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甲方解除合同必须负责把乙方库存(甲方已经下达订单尚未交付的部分)消化完毕,乙方产品不合格或有重大违约行为除外;
2、乙方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协商;
3、合同到期或对方有重大违约行为。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在抽检验收及产品生产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时,执行本合同第十二条款项;
2、双方约定交货日期,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并采取合理的步骤(由乙方承担费用)以加速交货:如果迟到小于2天,提供快运,由乙方负担费用;如果超过2天但小于1周,提供空运,由乙方负担费用;如果超过1周迟到,由乙方负担费用空运,且超过1周的每天将支付该批货物价值1%的违约金。
3、乙方在供货年度出现1次未按期交货或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甲方停产或延期发货的,乙方付款帐期延长15天;凡在供货年度出现2次未按期交货或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甲方停产或延期发货的,付款帐期延长30天;凡在供货年度出现3次未按期交货或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甲方停产或延期发货的,付款帐期延长45天,以此类推 帐期延长的,自延长之日起3个月后恢复原帐期。
4、甲方按双方约定及时结算货款(节假日顺延除外),否则,每延迟一天乙方有权向甲方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索赔滞纳金。乙方开具发票时必须附带和发票对应的送货单或送货明细,因不附送货明细或数量不符不能办理入库手续的甲方将把发票予以退回乙方重开;如因乙方本批次质量问题造成甲方结算本批次货款不及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因不可抗力(持当地政府证明)造成合同履行延迟或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一致同意由甲方住所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每批货物都附有产品送货单、合格证及检测报告或材质保证书;
2、双方签字盖章的技术质量保证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所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3、如甲方在收货中发现产品数量与乙方送货单所标注的数量有差异,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反馈;
4、产品价格经双方确认的最终的书面形式通知为准;
5、质量不合格但发票已经送到甲方采购人员的,甲方采购人员把发票寄回,乙方予以重开;
6、乙方开具的发票必须准确清晰,因所开发票不能抵扣的甲方有权延期付款;
7、发票开具时间必须迟于发货时间,如甲方发现乙方未发货而提前开具发票的甲方将有权将发票退回,乙方重新开具发票;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第十九条合同履行期 月 日至 年月 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和订货合同篇七
甲方(采购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授权代表:电话:传真:
乙方(供应商):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电话:传真: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诚实自愿、规范供货为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所需物品,双方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合同内容: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详见甲方具体每次的货物采购定单)
本合同为非固定总价合同,甲方采购价格是指乙方出售的现场交货价格,具体包括原材料费、加工费、包装费、运费、17%的国家税费和可能出现的保险费、知识产权费。
本合同价格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本合同具体价格以甲乙双方每次交易确认的甲方物品采购定单为准。乙方提供的货物运输人员费用、邮资费用以及随货物品工具、配件材料费用包含在本合同甲乙双方商定的价格之内,甲方无须另行支付乙方费用。
下列有关本采购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甲乙双方确认的甲方货物采购定单、乙方销售单(传真件有效);
2、必要时甲方提供给乙方保管的模具技术图纸资料;
3、乙方企业法人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国家规定需要的乙方企业货物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乙方必须提供的出售给甲方的货物合格证明、货物质量保证保修证明、货物使用说明书、货物自检报告书、符合税法要求的17%税率的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
5、甲方确认的乙方货物合格验收报告或验收单。
6、必要时甲乙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乙方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所有权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由此导致甲方产生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1、乙方承诺其出售给甲方的货物质量保证期为18个月,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的质量和技术规格应与甲方采购定单中所提出的质量要求和技术规格相一致;若甲方对货物质量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的,则乙方货物质量应达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范。
3、乙方应保证所售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甲方要求或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维护和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1、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国家规定标准或有利于保护货物的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或邮寄到甲方公司所在地。由于乙方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毁损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拒收毁损货物。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3、乙方提供的货物包装物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回收。
1、乙方出售给甲方的货物由乙方负责送货运输或邮寄到甲方公司所在地,所产生的运输或邮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因货物在运输或邮寄途中发生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在运输途中、交货前、卸货中如有乙方指派人员发生人身伤害或货物受损的,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
3、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甲方采购定单要求的,或者少交、多交货物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仍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货款结算期限与乙方结算。
4、每次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以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5、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货物合格证明、货物质量保证保修证明、货物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货物自检报告书随货技术资料及配件、随货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货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6、甲方在收到乙方货物后( )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标准按乙方货物现行的国家或部颁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已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验收;如甲方提供给乙方货物样品的,以甲方样品质量性能为验收标准。乙方每次交货质量合格和数量合格完成说明以甲方质保部门授权代表在出具的书面货物验收报告或验收单中签字并加盖该部门公章确认为准;甲方采取抽样验收的,不能视为乙方货物全部质量合格,以甲方在装配乙方货物在甲方产品上时为验收最后期限,如甲方发现乙方货物有不符合甲方采购定单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更换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货物,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顺延因乙方耽误时间支付乙方货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所产生的实际损失,乙方赔偿甲方所产生的实际损失后,仍需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
1、甲乙双方确认的货款结算依据为:采购合同书复印件、甲方采购定单(传真件有效)、乙方开具的17%税率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出具的货物验收报告或验收单原件,甲方按质量合格的货物数量支付乙方货款。如因乙方缺少结算依据的,导致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2、支付方式:经甲方首次对乙方货物出具书面验收合格报告或验收单后,乙方留万元货款在甲方处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甲乙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后由甲方根据本合同相关约定处理),余款在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凭货款结算依据经甲方财务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两个月内支付。从第二次开始,自甲方每次对乙方货物出具验收合格报告或验收单后月内乙方凭货款结算依据经甲方财务部门负责人确认后甲方支付乙方货款。
1、乙方不能按期按约交货或部分交货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乙方货款和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物品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的,除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外,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还产生其他相关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4、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在本合同乙方承诺约定的质量保证期18个月内,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与乙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其他相关的经济损失。
6、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经甲方发现并查实,甲方除有权立即解除与乙方的采购合同外,乙方须向甲方赔偿履行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其他相关损失的,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其他相关的经济损失。
7、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逾期付款的,应按照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8、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
9、乙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因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致使甲方产生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双方交易金额30%的违约责任,甲方因此还有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的其他相关经济损失。
如甲方有提供给乙方货物样品、模具以及相关技术图纸资料的:
1、甲方存放于乙方处的货物样品、模具以及相关技术图纸资料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乙方有义务对甲方存放于乙方处的货物样品、模具以及相关技术图纸资料妥善保管。
3、除接受甲方通知要求外,乙方不得利用甲方存放于乙方处的货物样品、模具以及相关技术图纸资料为自己或第三方加工相同或相似货物产品,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甲方查实发现市场上有经乙方私自流出的产品,乙方应承担支付甲方不低于2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引起的直接和可能的其他相关经济损失。
4、乙方有义务对甲方存放于乙方处的货物样品、模具以及相关技术图纸资料中涉及的工艺设计方案、知识产权以及价格条款等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无关第三方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信息,也不得擅自加工、使用或向无关第三方转让、交换、赠与、租赁甲方提供的上述物品以及上述物品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如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甲方查实发现市场上有经乙方私自流出的产品,乙方应承担不低于2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引起的直接和可能的其他相关经济损失。
5、因乙方保管不善或无正当理由致使甲方存放于乙方处的货物样品、模具以及相关技术图纸资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甲方由此引起的直接和可能的其他相关经济损失,如乙方借口保管不善或其他理由致使甲方存放于乙方处的货物样品、模具以及相关技术图纸资料毁损、灭失而有本条3、4项情形的,甲方有权按本条3、4项情形向乙方提出违约和赔偿主张。
6、乙方保管甲方存放于乙方处的货物样品、模具以及相关技术图纸资料期限为甲方收回为止;乙方的保密义务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后年(由双方商定)。
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
2、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将有关证明文件送交对方。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甲乙双方应协商以寻找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法,并尽一切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
4、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三十天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的问题。
5、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的,可以减轻或免除一方的违约责任,一方不能证明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为不可抗力的,应当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1、解除合同的条件形成: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乙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或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的;
(4)、乙方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5)、乙方其他违法行为已影响合同履约的。
2、本合同双方经甲乙双方盖章和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如双方盖章签字日期不一致时,以最后盖章签字方的盖章和签字日期为合同的生效日期。
3、本合同的"采购物品"最终质保期限届满日期,即为本合同的终止日期。但保密和保管条款、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的追究、双方履行合同的争议解决和双方未了的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并且守约方有权提出索赔。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的,甲乙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约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本合同的未尽事项,必要时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和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本合同双方经甲乙双方盖章和代表签字日期,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如双方盖章签字日期不一致时,以最后盖章签字方的盖章和签字日期为合同的生效日期。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和订货合同篇八
需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需方)
供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供方)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需方向供方采购、供方向需方供应本合同标的产品签订本合同。
一、供货:
1、本合同标的为,数量为____________________。
2、供货时间由供需双方按照供方本合同标的产出时间而定。
二、产品的质量要求:
1、供方应按需方认可的产品供货,未经需方事先商定,不得对产品本身和生产场地有任何改变。
2、供方需按照需方认可的质量供应产品。
三、价格及付款方式:
1、供、需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明确的交货条件及付款条件下,共同遵守经买方批准的价格,价格为__________元/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
2、付款条件:结算日期以供方产品入库为准,经双方核对无误,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供的正本发票。
3、付款方式:月结。每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双方依照实际出入库核对无误后,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供的正本发票后,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付款。
四、交货及验收:
1、本合同标的的运输方式为汽车运输,由需方承担运输费用。
2、供方应保证合同标的的质量达到市场平均质量标准。
3、合同标的的实际收货数量以运输车辆入库时过磅单为准。
五、交货地点及运输、装卸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纠纷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供、需双方之间产生有关本合同的一切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当事人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七、合同期限: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即刻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期限为:长期。
八、供方出库单及需方入库单(及其磅单)均视为本合同附件。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供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采购合同和订货合同篇九
需方单位: (简称甲方)
供应单位: (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l、质量要求执行国家标准(并与样品相符),规格:90×115×240页岩空心砖。
2、价格暂定:620元/千块,
乙方在产品运抵交货地点后,甲方应提供堆放场地,且甲方需保证乙方在进入工地卸货地点道路畅通,并做好验收工作。
l、交货地点、方式:工地收料人指定地点(长沙市洪山建筑有限公司办公楼工地),收货人通过清点数量确认签字。
2、交货时间、数量:甲方按照工程进度、用量实际情况,以电话或口头方式提前8小时通知乙方,乙方需在保证工程的用量同时,尽可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甲方规定数量、确保质量。
3、指定收货人:鲁诺才
1、付款方式 甲方预先支付材料款壹拾伍万元。(折合空心砖241936块)
l、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2、因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可要求更换或退货,并承担一切责任。
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原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同期限内提供证明。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三份,一份存档,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或签字): 乙方(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和订货合同篇十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由乙方供给甲方修建的彭水滨江新城工程所需排水管件、管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彭水滨江路工程所需排水管件、管材。
甲方提前7天前将工程所需的材料按规格、数量提给乙方,由乙方采购并运送到甲方工地交给甲方使用。
双方商定,工程所需排水管材价格按重庆银都房地产开发公司核定价格下浮3%,(此价格为开票价)数量按甲方收到的实际数量为准。
乙方所供管材管件品牌为万丰,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通过质检验收合格后为准,乙方所供材料必须提供相关资料。
乙方所供材料,甲方在春节前支付乙方80%,以后按每月总货款的80%支付,余款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付款时乙方必须提供正式发票。
(一)甲方责任:
向乙方提供供货计划,议定供货数量及供货时间。乙方货到现场后,及时组织收货点数。
(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提供的供货计划,需用时间及时将合格材料运至甲方施工现场,如乙方故意拖延供货时间给甲方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另行寻找其他商家供货,乙方不得干预。
2、乙方在材料运输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不分正本副本,复印无效,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和订货合同篇十一
甲方(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应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由于 中捷四分场二期2#4#5# 工程项目建设的需要,现需从乙方处采购 墙面砖及厨卫地砖 等瓷砖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及价款
具体可参照双方认可的样品.
注:表中约定数量为暂定数,以甲方实际用量为准结算。
墙砖品牌: _____________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等级:_____________
地砖品牌: _____________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等级: _____________
第二条供货时间
从 年 月 日起开始供货,以甲方通知为准,甲方的需货计划,应提前48小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供货通知后48小时内,保证供货到现场。
第三条 质量要求
乙方在甲方用货前需提供材料样品,由乙方提*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提供给甲方存档使用。乙方必须保证原材料为合格产品,与甲方认定的样品一致,产品加工过程中的原材料、加工工艺等各项指标与乙方相关承诺一致,产品检测的指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规范要求。
乙方所供瓷砖包装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即符合运输要求,确保瓷砖不受损坏;包装物由甲方或施工单位负责回收处理;但有毒有害的包装物或必须由厂家回收的或国家规定必须由有关专业部门回收的包装物由乙方负责回收。
第四条 运输、交货及
1、交货方式:所有货物由乙方送往甲方四分场二期工地现场,具体地点以甲方现场通知为准,并由乙方负责卸车,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货物交与甲方之前,由乙方妥善保管。货到现场,由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在供货单上签字确认产品数量和质量。甲方前的损耗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无预付款
2、工程竣工验收完毕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90%,即¥_74132.60元
3、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质保期满后5日内,余款10%结清,即¥_8237.00元。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乙方应负的责任
1、在本合同约定的供货完成前,乙方单方解除合同或中止供货,视为乙方违约,应赔偿本合同总金额 10 %给甲方作为违约金。
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将货物运送到现场,如不能按时交货或者交货数量不足,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直接损失。
3、如发现产品品种、规格、质量等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由乙方负责包退、包换,并承担该批不合格产品的退货费用。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10%___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第七条 合同的调整
1、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后方能变更。
2、如甲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颜色、包装等时,应提前 10 天与乙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履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单独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承担。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供需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提起诉讼。
本合同签订地点:中捷农场
第十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终止。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余货处理:工程完工后的剩余瓷砖,在包装完好且没有损坏、泡水、沾灰等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乙方按本合同价退货。乙方负责余货的运送,并承担退货工作产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贰 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和订货合同篇十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平等协商,达下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1、产品型号及价格
乙方提供的产品需是奇瑞原厂配件,且包装完好。价格依照奇瑞备件系统标准价格。
2、产品要求
乙方作为甲方唯一的原厂配件供应商应保证配件的质量(配件外观质量),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为其更换。
3、交货期限及运输方式
甲方在向乙方提报订单后,乙方应按照备件商务政策约定的时间交付配件,甲方须来乙方仓库当面清点、自提配件。
4、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按照备件商务政策约定的付款方式结清货款,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
5、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照备件商务政策规定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享受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和订货合同篇十三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秉着公平合理、互利互惠的原则,决定由甲方供应乙方所订红砖,为保证供需任务顺利完成,特定如下条款:
乙方向甲方暂订购红砖10万块(以实际用量为准),乙方向甲方所订的红砖单价为0.50元/块。
甲方运送红砖到乙方的交货地点为秋梨沟镇唐家店村。一切运输费装卸费由甲方负责,乙方概不负责。
甲方交付乙方所订红砖的质量须达到要求,运送红砖到乙方工地,须由工地材料员验收、堆码,甲方保证红砖数量、质量,如发现数量、质量有问题,乙方不予签收。
乙方预付红砖30000块(0.5元/块)合计金额(¥15000元)壹万伍仟元整。供货期间甲方不得任意涨价或停供,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降价。
为了保证乙方的工程建设,甲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供应乙 方所需红砖,否则将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和订货合同篇十四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采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投标报价表”第_________号。
1.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2.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前和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3.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下列关于采购办公室__________号的采购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报价文件(报价单);
(2)技术规格响应表;
(3)服务;
(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2.交货时间:则乙方应当在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将货物交付甲方。
3.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
4.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安装调试是否合格,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是否齐全。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提供服务。
2.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货物验收单、使用单位盖章的发票复印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若被查出所供货物或其部件是假冒伪劣产品的,乙方除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由采购办公室扣缴贰仟元以下的履约保证金。
6.在乙方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