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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电力安全事故通报(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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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电力安全事故通报(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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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安全事故通报篇一

20xx年,全国发生电力人身死亡事故48起,死亡1xx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3起,死亡人数减少7人。其中:电力生产人身死亡事故13起,死亡17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3起,死亡人数减少4人;电力建设人身死亡事故35起,死亡89人,同比事故起数相同,死亡人数减少3人。20xx年重大人身死亡事故15起,死亡68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2人。

20xx年,全国电网事故和设备事故的起数大幅度下降,其中,电网事故48起,同比减少26起;设备事故226起,同比减少201起。

一、重大电网事故

20xx年,发生重大电网事故1起。

7月1日,华中(河南)电网因继电保护误动作、安全稳定控制装置拒动等原因引发一起重大电网事故,导致华中(河南)电网5条500千伏线路和5条220千伏线路跳闸、32台发电机组退出运行。事故涉及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四省,河南省电网减供负荷276.5万千瓦,华中电网损失负荷379.4万千瓦,电量损失合计280.46万千瓦时,系统功率振荡期间频率最低为49.11赫兹,华中东部电网与川渝电网解列,华中电网与西北电网直流闭锁、与华北电网解列。

二、重大设备事故

20xx年,发生重大设备事故2起,都发生在广西来宾b电厂:

1.3月29日,法国电力公司全资企业广西来宾b电厂(2台36万千瓦燃煤机组)因江边水泵房设备的控制和通讯完全中断,造成两台机组停运,全厂对外停电。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循环冷却水泵站48伏直流系统的整流充电器的投退控制开关没有防止误动的保护罩,被通风系统维护人员误碰断开,使蓄电池长时间放电造成循环冷却水泵站直流系统低电压故障,而直流系统设计存在缺陷、安全防护不足,故障信号没有传送到机组控制室报警,贻误了处理时机,造成了事故的发生。该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

2.6月29日,法国电力公司全资企业广西来宾b电厂(2台36万千瓦燃煤机组)因电厂循环冷却水泵房配电室380伏交流电源失电,引起机组的4台循环冷却水泵跳闸,造成两台机组停运,全厂对外停电。事故的直接原因是dcs发出错误信号致使液压泵380伏交流电源接触器跳开,而循环冷却水泵液压站系统的设计存在缺陷,液压站380伏交流电源失电后四台循环冷却水泵跳闸动作,机组冷却水中断,导致两台机组被迫停运。该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

三、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20xx年,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15起。其中,电力生产重大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4人;电力建设施工重大人身伤亡事故起,死亡64人。分别为:

1.3月27日,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的分包单位福建省海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青海拉西瓦水电站地下主厂房施工过程中,机坑侧墙坍塌,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该事故认定为意外事故。

2.4月11日,山东省滕州市建筑安装工程集团公司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项目施工过程中,在清理管沟基底时,发生局部塌方,将1名施工人员埋入,沟上的4名施工人员随即跳入沟内救人,此时管沟再次发生塌方,除1名后跳入的施工人员成功逃生外,其余4人死亡。事故认定为因违章施工和救援不当引起的责任事故。

3.4月12日,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四川硗碛水电站调压井施工过程中,井壁岩石发生坍塌,造成6人死亡。该事故认定为意外事故。

4.5月6日,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第五工程局在四川省阿坝州柳坪水电站施工中,闸坝右岸边坡坍塌,造成3人死亡。该事故认定为意外事故。

5.5月17日,国家电网公司所属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在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西柏坡第二发电厂三期工程5号机组第二阶段吹管工作过程中,由于消音器端部挡板焊口开裂吹落,致使高温高压蒸汽吹至化学车间试验室和控制室,造成11名人员伤亡,其中7人死亡, 4人受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消音器在设计、制造上存在严重缺陷,同时也反映出租赁消音器时把关不严,采购、入场和安装检查均未及时发现其存在的隐患,对安全措施会审不严,暴露了各有关单位在设备管理和安全管理上存在漏洞。该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

6.5月30日,中铁二十一局集团三公司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杂谷脑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阿坝州理县古城水电站施工过程中,引水隧洞顶拱发生坍塌,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的重大事故。该事故认定为意外事故。

7.6月28日,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第三工程局在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湖南五陵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白市水电站施工过程中,布置在电站大坝消力池的门机倾覆,造成5人死亡,1人受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门机超重超载,安全保护装置失效。该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

8.7月2日,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第十一工程局在云南省戈兰滩水电站施工中,项目部拌和站营地后边坡发生滑坡坍塌,造成3人死亡。该事故认定为意外事故。

9.7月4日,国家电网公司所属湖南省火电建设公司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金竹山电厂扩建工程中,在拆卸一台60吨龙门吊的准备阶段时,龙门吊倒塌,造成7人死亡、9人受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提前拆除了龙门吊主梁与刚性腿连接螺栓,导致龙门吊失稳,支腿偏斜而坍塌。该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

10.10月7日,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第十五工程局在湖北十堰市房县三里坪水利枢纽工程中,左坝肩发生滑坡坍塌,造成6人死亡。该起事故的发生虽与现场地质结构复杂、降雨等自然因素有直接关系,但存在现场开挖方案没有充分考虑地质构造的复杂性,现场支护措施不到位,有关单位没有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等问题。该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

11.10月18日,清华同方环境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德州电厂二期3号机组脱硫装置试运行过程中,旁路门突然关闭,导致烟气阻塞,烟道压力增高,烟道脱硫系统烟气入口挡板对面侧墙向外侧倒塌,坍塌物将其下方脱硫现场临时工作间砸塌,致使工作间内7人被埋,其中4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事故仍在调查之中。

12. 11月3日,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第九工程局的分包单位湖南省郴州市水电建设公司在湖南省铜湾水电站进行预制梁桅杆起重移动作业时,桅杆起重机倒塌,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轻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起重机的指挥操作不协调,底座向前移动过多,导致主杆后仰,重心失稳;起重机的揽风绳布置不合理,受力不均匀;现场突然断电使揽风绳卷扬机无法启动,导致发生后仰的起重机不能复位,发生倒塌。该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

13. 11月16日凌晨1点左右,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第三工程局在贵州省中水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双河口水电站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砂石运输车在料场斜坡段行驶时,汽车刹车和方向失控撞向路边2间工棚,致使工棚中熟睡的民工6人死亡、8人受伤。事故初步认定为交通运输意外事故。

.12月27日,甘肃省第一建筑有限公司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甘谷电厂扩建工程进行塔吊安装过程中,塔身连接部位断裂,造成塔机上部结构坍塌,将在塔机平台上进行安装作业的10人摔下,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事故的直接原因为塔吊未定期检验,长期疲劳使用而造成坍塌。事故初步认定为责任事故。

15.12月28日,辽宁省沈阳新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4号炉a侧原煤斗堵塞,该厂燃料部5名员工进行处理时,违章进入煤仓作业,造成一氧化碳中毒,致使4人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为违章作业,事故初步认定为责任事故。

通报的15起电力生产、建设人身伤亡事故中除6起事故是自然灾害引起的非责任事故外,其余的9起事故均为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44人,占总伤亡人数的65%。究其原因,主要存在现场安全监督不规范、安全监察人员不到位,违章现象严重;建设单位(业主)、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职责不清,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监督体系不完善;对外包施工队伍管理不力;安全投入不足等原因。

这些事故给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了重大的损失,同时,也反映出事故单位在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和事故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着严重不足,安全责任制没有做到层层落实,安全管理出现缺位等问题。希望各电力企业进一步健全并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做好电力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电力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按照属地关系应当立即向电监会派出机构、地方人民政府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我们一定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总结事故规律,采取切实措施,遏制重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年月日

电力安全事故通报篇二

一、马店矸石发电厂发生爆管事故 已致21人死亡 5人受伤

xx市马店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1日15时20分发生爆管事故,已确认死亡21人、受伤5人,其中3人重伤。据湖北宜昌当阳市政府消息,有关方面初步调查显示,发生在马店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爆管事故原因为该公司热电项目在建调试过程中,高压蒸汽管道破裂,蒸汽外泄所致。

接到事故报告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高度重视,党组书记、局长杨焕宁立即作出部署:立即派出工作组紧急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助地方全力做好现场救援和事故处理工作。同时,要求湖北省安监局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千方百计做好救援处置工作,做到科学施救,严防次生事故。

二、西安南郊变电站爆炸 导致大面积停电

6月18日0时28分,西安市xx区电力公司南郊变电站110千伏因电缆沟失火导致一台主变故障起火爆炸、一台主变跳闸,同时波及南郊变330千伏跳闸停电,过火面积100平方米。

三、国投、神华两电厂风机起火事故

5月5日,国投x有限公司酒泉第一风电场33号风电机组(型号df77b)着火。

5月10日,(呼伦贝尔)风电有限公司35202号风电机组(型号df70b)着火。

目前两起风电机组着火情况正在调查中。

四、北电力220千伏罗屯变感应电触电人身事故 致1人死亡

4月1日11时30分,北电力唐山供电公司220千伏罗屯变110千伏兴东二线113线路停电检修,站里进行113-2刀闸检修,加装站端避雷器,一名检修人员(男,54岁,唐山供电公司变电检修室职工)在打开刀闸a相线路侧引线连接板时,失去地线保护,发生感应电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

五、盖孜水电站重大安全事故 致4人死亡

20xx年3月6日17时40分(北京时间),位于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境内的盖孜水电站项目压力钢管及机电设备安装标段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较大伤亡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389960元。经核查该标段由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电五局)总承包,在建设过程中水电五局将该标段中的盖孜水电站斜井段压力钢管安装施工项目分包给河南省融亿防腐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亿公司)。

经调查认定,此次事故是提升运输装置及作业环境存在缺陷、人员操作不当、管理不到位等因素造成的。事故暴露出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当地水利主管部门行业安全监管不力,对招商引资项目疏于监管;二是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未认真履行安全协调管理职责;三是分包单位未履行主体责任,对挂靠本单位的施工队伍只收管理费用,不履行安全管理责任,项目部安全管理混乱,操作人员安全意识薄弱,违章操作。

六、大唐长山热电厂事故 致3人死亡

20xx年2月26日国家安监总局的网站上披露了大唐长山热电厂在检修锅炉磨煤机过程中,热风插板门不明原因开启导致3人被困,造成3人死亡的事故。

根据大唐集团内部关于此事故的通报,此事故的过程如下:20xx年2月23日,长山热电厂检修维护部锅炉车间工作负责人张某某办理了“1号炉c磨煤机内部检查”工作票,于当日中午开始检修工作,计划25日时30分结束。2月25日13时40分,制粉班班长李某某和2名工作班成员王某某、谭某某进入1号炉c磨煤机入口热风道内进行作业,另一工作班成员王某某在热风道外监护。时13分,c磨煤机热一次风气动插板门被就地开启(开启原因待查),热风道内3名工作人员被困。长山热电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救援。时13分,救出被困人员,经抢救无效3人死亡。

七、河北、山西两风电场风机倒塔事故

2月xx日,河北乌登山风电场110号风机倒塔,塔筒变形,叶片、机舱和轮毂等设备部分损坏,并导致111号风机陪停。

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叶片质量出现问题,在运行中开裂,气动不平衡,引起风机剧烈摇晃。同时,由于叶片打到塔筒,造成风机倒塔。在此过程中,风机3个叶片角度均未收桨,风机安全保护装置未起到作用。

2月20日,山西偏关水泉风场项目号风机倒塔,风机从底部法兰距底部塔筒焊口30毫米处断裂,折断后向东北方向倒塔,塔筒变形,叶片、机舱和轮毂等设备部分损坏,并将相邻的箱式变压器和集成线路铁塔压损。

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风机振动值严重超标,5分钟平均振动值明显超过保护动作值,造成法兰疲劳开裂,导致风机倒塔。风机运行中风机振动跳闸保护没有动作。

xx年xx月xx日

电力安全事故通报篇三

20xx年,各电力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河南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持了河南省电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20xx年,河南省没有发生较大以上人身伤亡事故,没有发生电力安全事故,没有发生较大以上设备事故,没有发生水电站大坝漫坝、垮坝以及对社会有较大影响的电力安全事件。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xx年,河南省发生电力生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3起,死亡4人,重伤1人,同比事故起数相同,死亡人数增加1人,重伤人数减少4人。

二、事故简况

(一)华润电力检修(河南)有限公司“3.19”原煤仓原煤坍塌亡人事故

20xx年3月19日22时,华润电力检修(河南)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河南华润电力古城有限公司8号原煤仓开展疏通作业时发生事故,造成1人伤亡,直接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二)安阳兴源物资有限责任公司“5.20”亡人事故

20xx年5月20日16时56分左右,山东三佳钢板仓开发有限公司在大唐安阳发电厂厂区安阳兴源物资有限责任公司6号干灰库内清灰作业时,干灰坍塌埋人造成三人伤亡事故(其中吴德洪经安钢职工总医院抢救无效当天死亡,周华彬在安阳市第五人民医院经过8天抢救无效,于20xx年5月28日8时左右死亡,还有胡朝友经医院检查无碍),直接经济损失约98.5万元。

(三)河南省工业防腐蚀工程有限公司“6.24”高处坠落事故

20xx年6月24日1时20分左右,由河南省工业防腐蚀工程有限公司承接的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7号炉a级检修炉膛内脚手架搭拆项目在施工时,发生一起作业人员高空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92万元。

三、事故分析

20xx年电力事故呈现以下特点:因煤(灰)坍塌导致的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2起,因高空坠落导致的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1起。从近年来发生的电力事故情况看,煤(灰)坍塌事故和高空坠落事故是导致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的主要原因。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电力企业电力安全信息报送不及时。个别电力企业事故发生后未能严格执行1小时报告制,后续报告不及时。个别电力企业电力事故(事件)月统计表未按要求报送。

二是电力电力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这三起事故反映出个别电力企业安全管理缺失及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安全管理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擅自使用无证人员进行登高作业,工作人员违章指挥,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章作业等问题。

三是事故单位落实整改情况报告不及时。个别事故单位未能及时落实事故报告中提出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未及时向能源监管办报送整改情况。现已督促有关事故单位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落实整改措施,实现闭环管理。

五、措施和要求

各电力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建立有效的责任落实机制,保证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位。重点抓好基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严格执行“两票三制”等各种规程规范和管理制度,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加强应急管理,规范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

国网民乐县供电公司学习事故通报 警钟长鸣

4月5日,公司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安全事故学习,重点对“国网冀北电力220千伏罗屯变感应电触电人身事故的通报”进行了学习讨论,为安全生产再次敲响警钟。

会上,该公司安全监察质量部主任就冀北电力唐山供电公司检修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因打开刀闸a相线路侧引线连接板时,失去地线保护发生感应电触电人身死亡事件”的整个经过进行了详细解读,与会成员结合当前春检工作,就事故发生的原因对照《红线制度》《反违章记分标准》展开了认真分析讨论,对本次事故中暴漏出的现场作业违章、生产准备不充分、风险意识和现场管控不力等进行了反思,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格按照安全规程从事生产工作。

本次“事故通报”的学习,大大提高了员工的安全自我防范意识,切实加强了春检现场作业安全监护和管理。同时要求要进一步加强施工队伍安全教育培训,加大对施工人员安全考核力度,结合本次事故通报,各生产单位要认真深刻剖析工作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严格执行《安规》和“两票三制”,严格开展作业危险点分析和风险预控,严格落实现场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做到安全管理常抓不懈,警钟长鸣。(蒋霞)

大唐韩城发电厂“8?3”全厂停电事故通报

8月3日,大唐陕西发电公司韩城发电厂在进行二期主厂房a列墙变形测量时,用铁丝进行测量,违章作业,造成#3主变110kv引线与330kv引线弧光短路,又因#3主变保护出口继电器焊点虚接,3303开关未跳闸,扩大为全厂停电事故。

一、事故经过

事故前运行方式: #1机#2炉、#3机炉、#4机炉及#1、2、3、4主变压器运行,330kv环型母线运行,330kv两条线路与系统联络;110kv单母线固定连接,四条地区出线运行。全厂总出力185mw。其中,地区负荷xx5mw。

韩城发电厂存在地质滑坡影响。为防止a列墙墙体落物影响主变等设备的安全,准备在a列墙外安装一层防护彩钢板。电厂多经公司承担了该项工程。

事先制定了《工程施工安全组织措施》、《工程施工方案》,并经生产技术科等审核,总工程师、批准。

8月1日,多经公司项目负责人找到电气检修车间技术员,要求进行现场勘测工作,并要求派人监护。电气检修车间技术员同意,并安排变电班开票、派监护人。8月2日下午履行了工作许可手续。

8月3日上午开始工作。在汽机房顶(25.6米)向下放0.8毫米的20号软铁丝,铁丝底端拴了三个m24的螺母。15时48分,在向上回收铁丝时,因摆动触及#3主变110kv侧引出线c相,引起#3主变对铁丝放电,并造成#3主变110kv侧c相与330kv侧b相弧光短路,#3机变差动保护动作,引起#3机组跳闸。又因为#3主变330kv侧3303开关拒跳及失灵保护未动作,造成了事故的扩大。

#4机反时限不对称过流保护动作,3305开关跳闸,#4机组与系统解列,带厂用运行;#2主变330kv侧中性点零序保护动作跳闸, 110kvⅱ段母线失压, #2高变失压, 厂用6kvⅱ段母线失压,#2炉灭火, #1机单带地区负荷,参数无法维持,发电机解列。韩金、韩西禹线对侧开关跳闸。

二、事故处理过程

#4机与系统解列后,带厂用电运行。16时11分,韩金线金锁变侧充电成功,韩城电厂3302开关给#2主变充电正常,110kvⅰ段,ⅱ段电压恢复。17时23分#4发电机并网;17时41分,#1发电机并网;19时44分,#2发电机并网;8月4日2时44分,#3机组启动,机变零启升压正常;7时36 分,#3机组并网。

三、事故暴露问题

1、生产组织混乱。《工程施工安全组织措施》、《工程施工方案》虽然明确了大部分施工只能在停电的情况下进行,但对前期的现场测量、准备工作没有明确的要求。该厂对多种经营承担的有关生产工作,如何计划、安排组织,缺乏相关的管理制度,多种经营部门也不参加生产调度会。

多经公司安排的现场工作人员没有电气专业人员,施工前也没有安排组织学习相关的安全工作规程,对在带电区域进行测量工作没有认真分析工作可能存在的风险,没有制定工作方案。工作开始前,没有向生产部门提交相关的工作计划、安排,工作的组织存在随意性。

2、工作票签发、许可随意。电气检修车间同意配合开工作票并派监护人,但车间技术员、工作票签发人变电班班长、变电班制定的工作监护人,对涉及带电区域的工作,均没有认真了解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等,对工作中可能存在可风险缺少必要的分析环节。工作票执行全过程存在漏洞,签发、许可、安全交底以及危险点分析、现场监护执行流于形式。

3、“两票”执行的动态检查和管理不到位。该项工作从8月3日上午开始,直至发生事故,共在现场放置了六根铁丝。在此过程中,监护人员对此严重违章和可能造成危险后果视而不见,没有进行及时纠正和制止。也没有相关的领导、技术人员及安全监督人员发现和制止。

4、设备维护管理不到位。该厂对1998年投用的wfbz型微机保护没有进行认真的检查和相关试验,对保护中存在问题底数不清,由于3303开关接点虚焊的缺陷没有及时发现和消除,造成故障点无法隔离,导致事故扩大。同时也说明该厂安全质量专项治理工作流于形式,对集团公司要求开展的保护自动装置和二次回路的安全质量专项治理活动不深不细。

5、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教育缺位。在带电区域使用铁丝作测量绳危险极大,而且危险性具有很强的可预见性,但工作人员对危险缺少起码的感知和自我保护意识,监护人员对危险也是麻木不仁,表明企业在员工的应知应会的教育上存在严重的缺位。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关于“两票三个100%”规定,加强两票的动态检查和监督工作;安全监督部门要对两票执行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通报和考核,并向安全第一责任者汇报。

生产车间代多种经营或外委工程开工作票时,必须对工作的开行性、必要性、工作方案、工艺进行审查,由负责填写工作票的车间或班组组织进行危险点分析工作,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所派出的监护人,必须是班组技术员、安全员及以上人员。

2、按照综合治理的原则,健全生产指挥体系,保持政令畅通。生产现场的管理必须进行统一指挥。多种经营企业承揽的生产工作,必须在统一的生产技术管理下进行。凡是承揽生产工作的多种经营,必须参加生产调度会议,相关计划性工作,必须提交相关工作计划。要加强生产工作的计划性和严肃性,未经生产调度指挥部门核准的工作,不得开工。

3、强化员工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技能知识培训,加强工作人员对作业现场的危险源和危险因素的辨识、分析和控制能力以及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培训,完善作业现场员工必须具备的应知应会培训工作管理,规范现场作业人员的工作行为,夯实安全基础。

4、结合安全质量专项治理活动,各分、子公司要组织专家组对所管理企业继电保护定值管理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重点是相关的规程、标准、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定值计算、审核、批准、传递、变更管理是否规范;与电网调度部门的管理界面是否清晰;主保护、后备保护的配合是否符合配置原则;检修、预试超期的保护装置,是否积极向电网调度部门提出申请,创造条件进行试验;

试验、传动工作是否严格执行规程规定的方式、方法;对在调度部门进行备案的保护定值、相关资料,分子公司是否组织进行了一次全面核对。

8月30日前各分、子公司将本次专项检查情况反馈至集团公司安生部,直属企业的检查工作由集团公司组织。

年月日

电力安全事故通报篇四

某电厂火灾事故通报;某电厂2×600mw空冷机组项目工程于20xx年;c、d、e、f磨煤机运行,a磨煤机备用,b、c电;(一)事故经过;20xx年12月28日16时20分左右,安装单位;事故追忆记录显示(soe),16:28:08,#;8.7米层发变组保护室检查,主值检查发现#2机组;16:31:23,#2发电机跳闸,机组联锁保护动;16:52:25,#1汽

某电厂火灾事故通报

某电厂 2×600mw 空冷机组项目工程于 20xx 年 8 月份开工,#1机组于 20xx 年 11 月 7 日正式移交生产,#2 机组于 20xx年 11 月 17 日开始整套启动调试,12 月 23 日 7 时 56 分进入 168 试运行,20xx 年 12 月 28 日事故前500kv 系统正常方式运行,#01高备变热备用。#1 机 组 正 常 运 行 , 有 功 负 荷 450mw , 主 汽 压 力20.68mpa,主汽温度 545℃,主汽流量 1392 t/h,总给煤量298t/h,机组投协调运行。#2 机组进行 168 小时试运,有功负荷 380mw,主汽压力 17.02mpa,主汽温度 552℃,主汽流量 1155 t/h,总给煤量 249t/h,机组投协调控制方式,b、

c、d、e、f 磨煤机运行,a 磨煤机备用,b、c 电动给水泵运行。调控制方式,b、c、d、e、f 磨煤机运行,a 磨煤机备用,a、b 电动给水泵运行。

(一)事故经过

20xx 年 12 月 28 日 16 时 20 分左右,安装单位人员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2 炉#1电缆竖井 8.7 米标高处有火情,立即用灭火器灭火,同时电话报告单位负责人。16 时 20 分左右,#2 机机组长相继接到#2 炉巡检员和#1 炉巡检员报告,汇报#2 炉 a 磨西侧 7.5 米标高电缆桥架与#1 电缆竖井结合部冒烟,机组长通知电建公司试运现场负责人派人检查。16 时 23 分,集控楼火灾报警系统发 8.7 米层火警(事故后核对设计图为发变组保护室),值长派#1 机组巡检员检查火警情况。巡检员首先检查机侧 8.7 米层#1 机 10kv 配电室和励磁小间无异常,然后返回集控楼 4.2 米层,检查发现锅炉 400v 配电室内有烟从东墙处穿墙电缆桥架进入,但没有明火,立即汇报值长。随后巡检员检查与锅炉 400v 配电室相邻的汽水取样间未见异常,又返回锅炉 400v 配电室,发现东侧穿墙电缆桥架处已经着火,随即返回集控室向值长汇报。

事故追忆记录显示(soe),16:28:08,#2 机组 dcs发“2 号发变组保护 c 屏公用变差动保护动作”、“2 号发变组保护 c 屏高厂变差动保护动作”报警,但机组未跳闸,机组长派#2 机主值去

8.7 米层发变组保护室检查,主值检查发现#2机组发变组保护e柜“出口断路器全停”报警灯亮,同时发现东南角天花板处有烟雾冒出,保护室外走廊吊顶有烟雾冒出,汇报机组长,要求增派人员查找火源。

16:31:23,#2 发电机跳闸,机组联锁保护动作,汽机跳闸、锅炉“mft”动作,10kv 厂用电切换不成功,#2 机交流润滑油泵未联启,直流润滑油泵联启,空、氢侧直流密封油泵联启。约 16 时 37 分,操作员站全部黑屏。

16:52:25,#1 汽轮机 ast 电磁阀直流电源因直流馈电屏(发变组保护室内)烧损失电,“ets”保护动作机组跳闸,厂用电切换成功,交流润滑油泵联启。16:58:00,#1 高备变跳闸,厂用电全部失去,操作员站全部黑屏。

(二)事故处置情况

1.#1、#2 机组跳闸后,运行人员立即破坏真空,切断空冷岛汽源,关闭所有主汽管道和再热器管道气动疏水门,关闭汽机本体疏水手动门,执行汽轮机闷缸措施,并进行发电机排氢,将除氧器、凝汽器、定子冷却水、开式水、闭式水放水。

2.事故发生后,电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部,组织电厂、电建单位人员进行灭火及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同时调集救护队60 人现场救援。17 时 40 分,现场火情基本得到控制;22时 30 分,集控室及部分厂区照明恢复;29 日 3 时 30 分,厂区换热站恢复运行。

三、事故原因及扩大原因

(一)事故发生的原因

集控楼 0 米精处理#1 检修电源箱进线电缆,在#2 炉 a 磨西侧 7.5 米标高电缆桥架与#1 电缆竖井结合部存在缺陷,长时间电流热效应导致绝缘破坏,造成电缆短路,产生电弧引燃电缆,是此次着火事故的直接原因。故障电缆型号为 zrc-yjy-1,规格 3x25+1x16mm2。

(二)事故扩大的原因

1.事故段电缆阻燃性能不符合设计要求是造成本次事故扩大的主要原因。现场燃烧试验,直观判断该段电缆基本不具阻燃性能。现场截取样段委托辽宁省技术监督局检测院检测,电缆检测结果为阻燃试验 c 类不合格(检测报告有附件,通报略)。

2.部分电缆桥架及竖井隔断、穿墙孔洞封堵施工封堵不良且未按设计要求施工,未能有效阻断火势蔓延,是造成本次事故扩大的原因之一(东北电力设计院对现场防火封堵检查情况结论有附件,通报略)。

3.16 时 27 分 50 秒,#2 炉 b4 等离子点火装置因控制电缆烧损短路,使绝缘已被烧损的直流输出电缆在起火区域拉弧放电 57 秒,进一步助推了火势的发展,是造成本次事故扩大的原因之一。

(三)火势蔓延走向

约 16 时 20 分,#2 炉 a 磨西侧 7.5 米标高电缆桥架与#1 电缆竖井结合部电缆着火,由此引燃周围电缆(该区域电缆密集,为多路电缆交汇处),火势沿电缆向三个方向发展一路经#1 电缆竖井,在受限空间内加速燃烧,并在烟囱效应作用下火势快速上行;一路沿#2 炉 a 磨西侧 7.5 米标高电缆桥架向南蔓延到#2 锅炉侧;一路经#2 电缆竖井向上蔓延至#2 炉热一次风道上方电缆桥架。

火焰在#1 电缆竖井内向上蔓延,经与#1 电缆竖井相连的穿墙桥架相继进入 8.7 米层等离子配电室和 4.2 米层锅炉400v 配电室。火焰进入 4.2 米层锅炉 400v 配电室后,沿电缆穿层孔洞上行进入 8.7 米层发变组保护室。

在#1 电缆竖井中,烟气上行快于火焰的上行,烟气从通往 8.7 米层电缆桥架穿墙处进入发变组保护室外走廊上方的吊顶夹层内,充满整个吊顶夹层,经该夹层内墙上的四个照明线管穿墙孔洞直接进入发变组保护室,导致发变组保护室靠近孔洞的感烟测点在 16 时 23 分首先发出火灾报警。

四、事故损失情况直接经济损失:

根据设备损坏情况估算为580万元左右,对电网运行、电力(热力)正常供应的影响:#1 机组停止向电网供电。

五、事故暴露问题

1. 事故段电缆制造质量不良是本次电缆着火事故的直接原因,也是火势扩大的主要原因。暴露出电缆生产厂家产品质量意识不强、质量检测把关不严等诸多问题;也暴露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设备验收、现场检验各环节工作不细、把关不严等问题。

2. 现场检查发现,部分电缆桥架及竖井隔断、穿墙孔洞封堵未按设计要求施工,暴露出施工单位施工管理不严,擅自改变设计,电缆封堵质量不良等问题,给安全生产留下重大隐患。

3. 监理单位未能按监理职责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验收把关不严,致使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施工项目得以实施和通过验收,暴露出监理单位管理不到位,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年龄偏大,精力不足、业务不熟等问题。

4.电厂在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施工管理、质量管理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缺乏有效的管控。电厂工程管理人员经验欠缺,业务素质不够,导致部分未按设计要求施工的电缆封堵项目和质量不合格的电缆通过验收。

5.电厂火灾报警系统设计不合理,火灾发生时,报警信号只标明层高范围,不能准确报告火警具体位置,不便于运行人员准确判断。暴露出该厂消防管理重视不够,消防设计审查不严等问题;事故还暴露出电厂和施工单位消防器材管理和消防知识培训不到位,部分人员不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等问题。

6.电厂部分员工缺少现场工作经验,不熟悉安全生产管理流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不及时、不到位。暴露出该厂员工培训工作开展不深入、针对性不强等问题。

7.工程单位对基建工程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要求不严,公司相关部门在历次监督检查中督导管理力度不够,整改监督不及时、不彻底,全过程管控不到位。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要立即开展为期 30 天的安全专项活动,总结事故教训,全面反思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认真检查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评估安全生产状况,及时解决问题,降低安全风险,切实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2.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全面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认真履行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加强到货产品的质量检查验收,强化对工程重要节点及竣工验收管理,尤其要加强抢修恢复期间电缆质量检查、电缆接头制作工艺检查和电缆桥架封堵施工质量检查,不留新的安全隐患。

3.电厂要举一反三,对全厂电缆防火封堵进行彻底检查,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重要部位按照非阻燃电缆防火封堵标准进行整改,确保电缆防火封堵能在火灾事故发生时有效发挥作用。

4.电厂要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严格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参建各方的安全监督与管理,认真落实事故防范措施,扎实做好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全面梳理、补充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格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长治久安。

5.电厂要强化全员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健全防止火灾事故组织机构,完善消防管理制度,细化各部门重点防火部位以及安全职责,落实各级人员防火责任制。加强消防器材管理,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培训和演练。

6.电厂要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严格按照应急管理要求开展预案培训和演练,配齐应急抢险器材,加强与周边电厂、煤矿等单位的应急联动,不断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7.电厂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以安全教育、技能培训为主要内容,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培训计划,通过行之有效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全员素质,增强员工技术、技能和管理水平。

8.电厂所属公司要加强基建管理,相关部门要真正落实责任,细化对基建项目设计、安装、调试、生产准备及生产管理各阶段的全过程管控,确保基建项目高标准投产。

9.电厂所属公司将在全公司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全员安全反思主题活动,深入查找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以“安全年”活动为契机,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反事故措施,夯实安全基础。

七、事故责任认定和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

(一)事故责任认定

1.电缆厂生产的型号为 zrc-jy-1 电缆存在缺陷,阻燃性能不合格,对本次电缆着火事故负主要责任。

2.电建位施工的电缆桥架防火封堵未按设计要求施工,未能有效阻断火势蔓延,对本次电缆着火事故负次要责任。

3.监理单位工程监理不到位且对电缆防火封堵验收把关不严,致使未按设计要求施工的电缆封堵项目得以验收通过,对本次电缆着火事故负次要责任。

4. 电厂所属公司及电厂对基建、生产安全管理不到位,采购电缆到货验收和电缆封堵施工验收把关不严,对本次电缆着火事故负次要责任。

电力安全事故通报篇五

各企业:

9月20日、23日我区两家企业连续发生两起安全生产事故,造成2人死亡,社会影响较大,教训十分深刻。两起事故给我区当前的安全生产敲响了警钟,说明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事故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情况

9月20日上午8时40分左右,上海清俊车队刘艳伟驾驶集装箱货柜车(豫pd7365)来海宁蒙努集团下属海宁蒙努家私有限公司成品仓库装货,当车子进入装货车位等待时,随车跟随的小孩进入升降机基坑,造成严重的挤压受伤,经海宁市人民医院全力抢救,终因伤势过重,不幸于当日下午2:20左右死亡。9月23日早上5时40左右海宁东山热电有限公司公司员工在未配戴安全带的情况下到煤斗内平台进行作业,不慎跌入煤斗,引起煤粉下泄,将其整个身体埋进煤斗内,造成一人死亡事故。

二、主要原因

上述事故的发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部分企业对安全生产认识不到位、安全教育不到位、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的存在。具体而言就是企业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够重视,安全生产三级教育流于形式;督促从业人员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够严格,没有真正落实从企业负责人、分管领导、职能部门、专职安全员到每个班、每个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下一步措施

各企业要引以为戒,居安思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从认识上提高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严峻性。

各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规定,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内部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制度,落实安全培训资金,增加安全投入,合理安排各岗位的操作(作业)人员,分期分批抓好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员工上岗前的“三级”教育和转(轮、换)岗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二)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制度的完善和落实。

各企业要对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完善和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针对薄弱环节,严密制订防范措施,特别要狠抓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是要检查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三违”特别是习惯性违章现象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切实做到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措施落实。对安全生产思想不重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疏于管理等不作为和失职行为,要严肃查处。

(三)各企业要立即行动起来,按照《海宁经济开发区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对企业进行全面的自查,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力求一步到位。自查情况于9月30日、隐患整改方案于10月15日报开发区安监站。

(四)加强各级监管督改力度。

开发区管委会根据本次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将加强对企业安全隐患的督改力度,对企业已经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依法督促整改,坚决消除隐患。凡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拒不按时整改到位的,提请市有关部门,采取必要手段。

浙江省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九月二十五日

电力安全事故通报篇六

各车间(部)室:

20xx年x月x日11时左右,一车间二胺精制工段在清理干燥塔的过程中,发生一起填料自燃事故,所幸发现及时,处理得当,未造成大的损失。

一、 事故经过

20xx年x月x日上午,一车间二胺精制工段正常停车清理系统,副主任安排带班班长带两名操作工清理干燥塔,10时左右,干燥塔人孔盖被打开,当时干燥塔塔釜和塔头温度均为109℃,经检查塔釜内脱落的填料不多。因需要进入塔釜内检修,未将人孔盖关闭。11时左右,发现塔釜底部着火,经及时扑救,明火很快被扑灭。

二、 事故原因

1、 干燥塔保温蒸汽未关闭,塔内温度过高,达到塔釜内残余物料的着火点;人孔盖打开空气进入塔内,为可燃物提供了足够的氧化剂。塔釜内的残余物料着火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 作业人员对干燥塔在清理、检修工作中的危险认识不足,为制定相应的作业方案。

3、 对清理干燥塔作业人员培训教育不足,对干燥塔清理作业工作中的危险因素认知不足;车间对干燥塔清理工作管理不到位、不重视,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三、 纠正、预防措施

1、加强对全车间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全车间人员的自我防范

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特种作业人员技能培训,提高对设备及设备检修过程中的危险、危害因素的认识;提高人员素质和技能出现异常情况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

2、制定特种备检修规程及检、维修方案;加强设备检修的监督管理工作,对于涉及到特种作业的,必须有专人监护;针对车间岗位的特殊性,要求各工段,班组组织讨论,针对工作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害和危险做出明确的判断后,方可操作。

3、针对精制塔和干燥塔的清理和维修工作,在塔顶加水管和氮气管,在清理和检修之前对塔内进行降温和置换,确保安全。

四、 处理决定

1、 对此次事故责任人、给予全公司通报批评,扣除二胺精

制工段全体人员第二季度安全兑现奖。

2、 分管副主任未及时关闭蒸汽阀门导致事故的扩大,对此次

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处罚500元。

3、 车间安全员对此次事故负有监管责任,但在事故处理时表

现积极,不予处罚。

4、 给予车间安全经济责任制考核1000元。

20xx年x月二十九日

电力安全事故通报篇七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园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近期以来,安全生产事故呈多发态势,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2月11日,汽车城某汽车销售店内发生一起2人受伤的压伤事故。维修人员在维修车辆升降平台时,该平台突然下降,2名维修人员均被压在平台下,所幸平台下降到地面时不再下降,而平台地面下还有40公分操作空间,2人经送医院抢救,均无生命危险。经查,该店在未取得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经营机动车维修业务,运管部门已责令该店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并下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目前该案正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2月21日,白沙路街道三北绿色食品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液氨违规排放事故,造成疏散人员共计70余户。经查,该公司正在对冷库进行检修,大部分液氨已经按规定抽出收集完毕。21日夜晚,剩余液氨排入水箱,多余部分从公共下水道进入河道,强烈的刺激性液氨挥发,引起周边群众恐慌。目前,该案正在由市环保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2月25日,xx街道九易堂古典足道内发生一起1人死亡的物体打击事故。经查,该店处于重新装修前,正将原装修设施拆除、清运。拆除施工过程中,拆除工人不慎被一大块青石(用于墙面装饰)砸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分析上述事故原因,虽然一定程度上有偶然因素,但更主要的还是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未真正落实,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的体现;特别是春节过后,随着各生产经营单位陆续恢复生产、建设工程相继恢复施工,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不足、仓促上岗等原因所致。近期,火灾事故、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公安部门也将专门通报。为有效遏制当前事故多发态势,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务请各地、各有关部门以上述事故为鉴,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切实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充分认识当前我市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严峻性的认识,切实增强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克服麻痹侥幸和厌倦懈怠心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防范措施。要认认真真找短板,扎扎实实补短板,严防各类事故。

二、立即组织开展一次新职工上岗、转岗培训专项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春节后新职工上岗、转岗前安全培训的宣传、发动、组织工作。同时,要立即组织人员对所管辖生产经营单位及建筑工地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加强新职工上岗、转岗培训工作,切实做到员工招收一个培训一个,招收一批培训一批,确保新职工安全培训率达到100%。对未按规定组织新职工进行安全培训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三、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以事故为导向,加强检查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范事故发生;要结合各地、各行业领域实际,全面分析风险隐患,对急需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年初就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工作措施。同时,对之前发现、目前尚未确认彻底整改的事故隐患,要组织人员进行一次“回头看”,确保每个事故隐患都能按期、按要求得到彻底整改。未能按期整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四、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横幅等各种途径,采取灵活多样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特别要大力宣传新职工岗前安全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关于新职工岗前安全培训的相关规定,努力提高各生产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努力在全社会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年3月14日

电力安全事故通报篇八

区安委会各相关部门:

今年以来,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工商贸事故(含建筑施工领域)起数及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实现双下降。但生产安全亡人事故仍时有发生,特别是进入4月份以来,事故呈高发频发态势,相继发生3起亡人事故,个别事故存在不安定社会因素。

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行为。为迅速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现将近期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全区共发生工矿商贸事故(含建筑施工领域)6起,死亡5人。

1.2月27日,渭塘镇的苏州市麟达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火灾事故,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80余万元。

2.3月5日,太平街道聚金路的苏州金澄精密铸造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3.3月15日,苏州华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对渭塘商业城采光顶棚破损玻璃进行更换作业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4.4月8日,相城经济开发区华元路华润施工现场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5.4月20日,渭塘镇西湖工业园的品立汽车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内,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6.4月22日,阳澄湖镇江苏宏福纺织品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二、原因分析

以上几起事故的发生,再一次暴露出部分板块安全监管力量薄弱,有关部门及企业安全意识淡薄,部分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混乱,缺乏有效的安全投入,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不深入,违章违规冒险操作现象依然存在,企业日常生产过程中缺乏有效的安全检查,未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整改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剖析事故原因,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我区今年以来出台的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举一反三,强化责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预防事故的再次发生,迅速扭转近期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势头,为我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地、各部门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要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按照企业“未达标抓基础、小微抓全面、三级抓巩固、二级抓创建、一级抓示范”的思路,有序推进,抓好质量;要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加强对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抓安全生产工作意识和能力,提高其他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坚决杜绝“三违”行为。三是加强对重点工艺、重点岗位、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安全动态管理。加强现场监管,改进完善设施、设备安全防护措施,提高本质安全。四是加强督促企业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五是要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台帐资料。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认真落实“三级教育”。

(二)切实落实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一是要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承担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工作监管责任。二是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强化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快产业结构升级转型;严厉打击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无证无照等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三是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治理活动。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与治理工作,从根本上铲除一些无法得到有效管控的事故风险源,尽快扭转我区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四是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切实落实网格化监管,做到监管范围的全覆盖。严格落实专职网格协管员,配齐人员,配足装备,落实责任,加强培训,打造一支过硬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

(三)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落实。一旦发生事故,区政府事故调查组成员及相关部门要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展开调查处理工作,各板块要按规定,积极主动配合,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的要求,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并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要加强行政问责力度,严肃查究基层和相关部门的领导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清我区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深化对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以隐患问题为向导,以《安全生产法》为准绳,强化责任,突出重点,加强基础和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敢于动真碰硬,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切实扭转事故多发、频发态势,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相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年4月22日

电力安全事故通报篇九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近期全国接连发生4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59人死亡,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10月28日,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大众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一辆号牌为浙hd0916的中型普通客车,由江山市四都镇道塘自然村27名村民包租,自江山市殡仪馆回道塘村,行驶至四都镇大湖山路段时,因驾驶员操作不当,在上坡时车辆发生后溜驶出路外,坠落山崖,造成11人死亡。

10月30日,山西省太原市金佳通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一辆号牌为晋a53772的大客车,由河北西柏坡驶往山西太原,行驶至阳泉国道207线917公里957米路段弯道处时,因驾驶员在雨天、弯道情况下操作不当,导致车辆翻下路外山坡,造成14人死亡。

10月30日,甘肃省成县店村镇黑旗村一辆号牌为甘k12609的重型半挂车,与对向行驶的甘肃南部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一辆号牌为甘k09189的中型客车,因两车超速、占道行驶,在徽县银杏乡国道316线2451公里900米处相撞,造成10人死亡。

11月5日,河北省唐山市诚信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一辆号牌为冀be8911的货车(核载16吨,实载84.84吨),由河北迁西开往曹妃甸方向,行驶至省道262线滦县杨柳庄镇东赵庄子村长下坡路段时,因制动失效,追尾撞到一辆行驶中的号牌为冀bb4321的农用车,导致冀be8911货车侧翻,冲入路边人群,造成19人死亡。

除以上4起事故外,今年以来全国发生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还有17起(详见附件)。经对这些事故的初步调查分析,事故暴露出以下主要问题:一是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违法违规驾驶现象严重;二是车辆非法载人、违法超载突出;三是运输企业对驾驶员的动态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四是部分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平安出行,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xx〕32号)有关“三项行动”第三阶段的各项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督促运输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营运驾驶员的动态监管;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载人、违法超载行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

二、各地要用事故教训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认真组织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吸取事故教训,落实整改措施。要及时将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结案报告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备案。

三、各地要加强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及早对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相关工作进行部署。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出专项部署,做好应对冬季大雾、雨雪冰冻等恶劣和极端天气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要针对年底和节日期间交通运输繁忙、客流集中等特点,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的统一组织和协调,合理配置运输资源,安排运力;严格路面管控,加大对超载、超速、超员等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确保道路运输安全有序。

四、各地要结合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际,研究制定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针对性措施,并及时将有关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措施及落实情况报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1.今年以来全国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分地区情况表

2.今年以来有关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简况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年十一月十日

电力安全事故通报篇十

近期,我市连续发生多起安全生产事故,造成多人死亡,社会影响较大,教训深刻,给我市安全生产敲响了警钟,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近期全市建筑工程施工等领域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具体情况

1、8月13日,山东省曲阜市圣东方城市开发有限公司在曲阜市奥体中心体育馆施工过程中,发生高空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2、10月5日,中煤集团六十八工程有限公司裕隆圣都花园项目部20#楼,在吊装过程中发生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

3、10月8日,山东金塔王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二、事故主要原因

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重效益、轻安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力、施工组织不合理、从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严重。

2、项目开发单位和施工企业存在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差、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对安全工作疏于管理,在施工过程中,未认真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相关政府部门对安全管理督促检查不到位,对建设项目监管不力。

三、事故处理意见

(一)8.13奥体中心体育馆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曲阜市圣东方城市开发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责成该公司撤销柏卫如项目负责人职务;吊销项目部安全员乔辉安全员资格;责成该公司对施工现场开展一次全面大检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二)10.5裕隆圣都花园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中煤第六十八工程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责成该公司对项目经理王振会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吊销项目部安全员王树成安全员资格;对该公司在建项目实行停工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三)10.8金塔王股份有限公司物体打击事故。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山东金塔王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责成该公司免去孔令斌安全环保设备科科长职务、俞桂成机修车间主任职务;吊销机修车间安全员杜保国安全员资格,调离其工作岗位。

四、下步工作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要引以为戒,居安思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近期发生事故的几家公司和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对企业自身和施工现场开展一次严格的自查自纠,聘请专家,彻查隐患,铁腕整治,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开工,坚决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凡是连续发生事故的企业和单位,将严格按照事故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上限处罚,严肃查处。

(二)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引以为戒,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加强现场监控,严格遵守各项规则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突出重大危险源的专项治理,切实做到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措施落实。

(三)大力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各企业要加大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力度,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凡是未经培训上岗作业的从严从重处罚。

(四)加强施工现场监管。住建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的,要一律采取停工停业措施,对连续发生安全事故或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纳入黑名单,一律退出曲阜建筑施工市场。

(五)加大事故查处力度。对发生的事故,要按照从快从严从紧要求,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对发生事故的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个人要依法进行追究。对事故发生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镇街、单位,要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xx年xx月xx日

电力安全事故通报篇十一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高铁新城、度假区管委会;区安委会各相关部门:

今年以来,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工商贸事故(含建筑施工领域)起数及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实现双下降。但生产安全亡人事故仍时有发生,特别是进入4月份以来,事故呈高发频发态势,相继发生3起亡人事故,个别事故存在不安定社会因素。

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行为。为迅速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现将近期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全区共发生工矿商贸事故(含建筑施工领域)6起,死亡5人。

1.2月27日,渭塘镇的苏州市麟达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火灾事故,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80余万元。

2.3月5日,太平街道聚金路的苏州金澄精密铸造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3.3月15日,苏州华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对渭塘商业城采光顶棚破损玻璃进行更换作业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4.4月8日,相城经济开发区华元路华润施工现场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5.4月20日,渭塘镇西湖工业园的品立汽车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内,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6.4月22日,阳澄湖镇江苏宏福纺织品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二、原因分析

以上几起事故的发生,再一次暴露出部分板块安全监管力量薄弱,有关部门及企业安全意识淡薄,部分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混乱,缺乏有效的安全投入,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不深入,违章违规冒险操作现象依然存在,企业日常生产过程中缺乏有效的安全检查,未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整改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剖析事故原因,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我区今年以来出台的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举一反三,强化责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预防事故的再次发生,迅速扭转近期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势头,为我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地、各部门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要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按照企业“未达标抓基础、小微抓全面、三级抓巩固、二级抓创建、一级抓示范”的思路,有序推进,抓好质量;要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加强对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抓安全生产工作意识和能力,提高其他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坚决杜绝“三违”行为。三是加强对重点工艺、重点岗位、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安全动态管理。加强现场监管,改进完善设施、设备安全防护措施,提高本质安全。四是加强督促企业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五是要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台帐资料。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认真落实“三级教育”。

(二)切实落实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一是要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承担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工作监管责任。二是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强化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快产业结构升级转型;严厉打击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无证无照等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三是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治理活动。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与治理工作,从根本上铲除一些无法得到有效管控的事故风险源,尽快扭转我区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四是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切实落实网格化监管,做到监管范围的全覆盖。严格落实专职网格协管员,配齐人员,配足装备,落实责任,加强培训,打造一支过硬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

(三)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落实。一旦发生事故,区政府事故调查组成员及相关部门要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展开调查处理工作,各板块要按规定,积极主动配合,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的要求,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并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要加强行政问责力度,严肃查究基层和相关部门的领导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清我区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深化对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以隐患问题为向导,以《安全生产法》为准绳,强化责任,突出重点,加强基础和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敢于动真碰硬,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切实扭转事故多发、频发态势,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xx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年4月22日

电力安全事故通报篇十二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今年以来,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和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抓好节日期间的安全部署和检查,实现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1至2月,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121起,死亡11人,受伤126人,直接经济损失29.18万元,四项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41%、27%、31%和87%。但进入3月份以后,我市境内连续发生几起交通事故,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现将事故通报如下:

3月8日晚19时30分,苍溪县歧坪镇驾驶员杨松浩驾驶川h73525五菱牌面包车,行至苍旺线40km+500m处,与停放在前方右侧道路上的一辆二轮摩托车相撞,随后又与相对行驶的川h63023小货车相撞,同时,川h73525车又被随后驶来的一辆牌照为川a91537小轿车追尾。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4辆车不同程度受损。

3月9日晚22时许,苍溪县云峰镇驾驶员刘名洋驾驶川hh3633长安牌面包车,从五龙驶往苍溪,行至国道212线909km+300m处,车辆向右越出路面翻于路外田内,造成1人当场死亡,4人受伤,车辆严重受损。

3月10日中午12时许,蓬溪县赤城镇驾驶员梁敦凯驾驶川j36647比亚迪轿车从苍溪县城老干局门口下行时,因操作不当冲向红军路人行横道,导致11人受伤,同时与正常行驶的三辆小车相撞,致使四车不同程度受损。

3月13日凌晨1时40分左右,重庆驾驶员龙小明驾驶渝ca1511中型货车,从重庆大足装载10000匹页岩砖,沿广绵高速运往剑阁县义兴乡,当车行至青(川)剑(阁)路83km+100m处,车辆翻于公路左侧10m高的陡坡下,造成含驾驶员在内的3人当场死亡,车辆严重受损。

3月16日上午10时,旺苍县一辆微型面包车(车牌号为川h32571,驾驶员何依江)从檬子乡开往英翠镇,当车行至英翠镇至鼓城乡公路距英翠场镇2公里处,与一辆车牌号为川h18-00894的货车相撞,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6人轻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这些事故的发生,暴露出当前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个别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安全监管措施不力,安全督促检查不到位;二是对道路交通宣传教育不够深入,尤其是对私人用车、7座以下的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再教育、再培训工作不够落实,责任不明确;三是道路交通设施不够完善,对一些坡陡弯急的道路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安保设施缺乏;四是对全民的安全宣传教育不够,部分群众搭乘非法营运车辆的现象屡禁不止,安全意识淡薄。针对这些问题,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市委、常务副市长王菲批示:“全力处理好死者后事,全力抢救伤员,做好思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并迅速查出事故原因,依法妥善处理。要举一反三,在全市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务必确保不再出类似事故”。为迅速扭转我市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有效地遏制和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

道路交通安全是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全市每年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中,交通事故占各类事故的70%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也是最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元凶”,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各级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道路交通事故的易发性和危害性,在近期内要认真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专题分析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有关遏制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措施,切实把省、市部署的“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和“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监管

3月份以来,苍溪、剑阁、旺苍连续发生小轿车、面包车和中型货车事故,其主要原因是私人自驾车驾驶员安全意识不强,超速、超载、操作失误等因素所致。也反映出一些县区和部门对自用车的安全管理责任不够明确,教育和培训制度没有很好坚持,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缺乏有力措施,没有形成县区、乡镇、村组安全监管网络,对辖区内自用车辆的数量、驾驶员情况、安全状况、保险时限、营运资格等情况心中无数,出了事故相互推诿扯皮。针对这些问题,必须认真研究解决。一是各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必须对自用车、面包车、摩托车、工程机械和中小型货运车辆开展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明确监管责任,落实监管措施。二是要认真开展一次对车主、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公安、交通等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在抓好国、省道路安全监管的同时,还要重点加强对县、乡道路的督促检查,加大对事故易发地段和危险路段的巡查,实行24小时监控。三是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疏堵结合、依法规范”的原则,对“黑车”非法经营进行集中治理,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的组织者和无证经营、伪造运营证件、驻地运营的异地出租车以及摩托车、客货二用车和其他车辆的非法经营行为,切实把道路交通事故突发的态势降下来。

三、认真排查,加大隐患治理的力度

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从3月18日起至6月25日止,利用100天时间,在全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级公安交管和交通路政部门要在全市开展一次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清理工作,对急弯、陡坡、危桥险路要结合道路交通“双基”建设,加大安保工程的投入,不断完善交通安全标线、防护设施、标志标牌等安全设施。除市上今年下达的波形防护栏工作任务外,各县、区还要积极筹措资金,对目前未设安全防护设施的陡坡和危险路段安装波形防护栏或带钢筋的防撞墙。规划和建设部门要完善城区的机动车停放地点,切实解决乱停乱放的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机动车超速、超载、客车超员、非法营运、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强对城区公交车、出租车的安全监管,严肃查处超速、强行转弯、违章超车、急停急靠等违规行为,切实规范营运秩序。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辖区全面开展一次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各种会议等有效形式,开展安全警示教育。要以开展安全生产“五进”活动为抓手,以第八个“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各级各部门联合行动,教育引导群众不乘坐违章车船、不违章乘坐车辆。各级公安交管、交通、城管、农机等部门要及时召开各类运输企业、机动车业主、船主、驾驶人员会议,深入学习道路、内河安全管理等法律法规,用典型事故案例加深印象,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群众、家庭、自己高度负责的思想,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

五、严格执法,严厉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

公安、交通、建设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机动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各级行政监察和政府安办等部门要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对工作组织有力、事故明显减少、责任落实、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辖区内交通秩序混乱的予以通报批评,并严格问责。凡本地区和本行业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责任事故,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向市政府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并按规定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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