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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毕业答辩演讲稿篇一
我毕业论文的题目是《<失林婚书案文卷>研究》。
首先,就论文的选题而言:
黑水城文书数量丰富,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但目前学界对黑水城文书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尤其是对其中法制文书的研究,更为薄弱,没有相关的研究专著,研究论文也仅有4篇,因此我的毕业论文选取黑城法制文书中的《失林婚书案文卷》作为研究对象,《失林婚书案文卷》是黑城法制文书中保存较为完整,保存文字最多的文卷,它比较能够反映元代的一些法制问题,而且至今没有人专门研究过。希望通过对《失林婚书案文卷》的研究能弥补元代法制史研究的一些空白和不足,在元代法制状况的研究方面有所突破。
其次,就论文的资料而言:
黑城文书属于原始资料,非常珍贵。李逸友先生在《黑城出土文书(汉文文书卷)》一书中公布了部分黑城文书的录文,并附有图片。但录文中有一些讹误之处,而且附的图片数量有限。为此,导师杜老师曾专门带我们到内蒙古考古所,一一核对文书原件,同时也补充了一些李逸友先生没有公布的新资料。所以就本篇论文所用的资料来说,相对而言,非常全面、可靠、准确,在此基础上进行的研究和得出的研究成果也就比较有价值。
下面我谈谈论文的主要内容。本篇论文主要包括三部分:
《失林婚书案文卷》释校。主要是对照文书原件和拍的影印件,严格按照原文书的格式,将文书全文进行录文。并对文书进行了校勘和考释。其中纠正了李逸友先生录文中的一些错讹衍漏之处,大概更正的有近50处。另外,结合相关的地理,职官,文书书写格式等知识,补正文书缺失文字20处。
《失林婚书案文卷》中法制用语考释。有关元代法制语言的资料保存下来的不多,主要就是《元典章·刑部》,长期以来,学术界主要就是围绕《元典章》来研究元代的法制语言。《失林婚书案文卷》可以说是元代法制语言资料的一个重要补充。它完整的保存了失林婚书一案的原始的审案记录,是第一手的法制语言资料,真实可信,最能反映元代法制语言的原貌法学专业毕业论文答辩发言稿法学专业毕业论文答辩发言稿。本文对其中的一些重要的法制用语进行了考释。考释的主要词语有:“执照”、“取责”、“执结”、“开坐”、“施行”、“根勾”、“招伏”、“取问”、“干照”、“取覆”、“备细”等等。这对于文书的释读和研究,对于研究元代语言史都具有重要价值。
《失林婚书案文卷》反映的社会历史问题。这部分是论文的主体。主要研究了三个方面的问题。
是关于元代法律文状的书写格式。元代法律文状的书写格式在《元典章》中有少量例子,在《元代法律资料辑存》中的《告状新式》和《写状法式》中有所规定,但都不系统完整。《失林婚书案文卷》完整地保存了元代不同司法文状,其中有原告的诉状,有传讯审问被告和证人时官吏记录的取状,有被告的识认状,还有收管犯人的承管状和责领状等等,基本上包括了元代各种常用的司法文状。
本文主要是在对《失林婚书案文卷》进行仔细研读的基础上,先根据文书的内容判定每件文书分别属于什么文状,对它们进行列表分类,然后对每一种文状的书写格式和基本要求进行总结。这对于研究元代法律文状的书写格式具有重要价值。
是关于《失林婚书案文卷》反映的元代的司法程序。失林婚书案是一个以婚书为中心的案件,虽然是一个个案案例,但也基本上能够代表和反映元代民事诉讼案件的一般审理程序,例如案件的审理需要经过:接受诉状,传唤当事人和证人;开庭审理案件,调查取证;官员合议并宣判案件审理结果这样几个环节。可以说,《失林婚书案文卷》是研究元代民事诉讼案件非常珍贵,非常难得的资料。通过研究,我发现有以下几个问题值得注意:
1、失林婚书案的审理程序基本上符合元代法律的规定,严谨、认真,判决结果也较为合理。而且,即使在当时红巾军起义已经波及到亦集乃路周遍地区的情况下,这个案件的审理仍在有条不紊的进行。
2、审理案件是一种“圆署”制度,也就是由相关官员一起商量合议作出判决,而不是由某个人单独决定。这也体现了司法公正。
3、关于案件的审理时限,元代法律是有明确规定,但失林婚书一案从原告上诉到结案,一共仅用了十天时间,可见,亦集乃路官府办案效率是比较高的。
4、失林婚书一案没有进行“约会”审理,元代法律规定涉及到不同户籍的人之间的诉讼案件,应由不同户籍所属的机构协调共同处理,约会审理。案件中原告阿兀是回回人,但主管回回刑名诉讼的机构——回回哈的司并未参与案件的审理,这也印证了史书上记载的元末回回哈的司已不再管理回回人的刑名词讼。
是关于《失林婚书案文卷》反映的元代的文书管理制度。元代官员以公文案例作为处理政务的依据,因此元代政府重视档案文书的管理,但关于元代文书的具体管理情况,正史中仅有零星记载,相关的资料也很少。《失林婚书案文卷》中对此问题有所体现。因此本文通过《失林婚书案文卷》,对元代文书的管理机构,管理人员、文书的入库程序以及文书的管理方法等进行了总结和研究。
以上是《失林婚书案文卷》反映的主要的社会历史问题。此外,通过研究发现《失林婚书案文卷》还反映出元代社会一些特有的问题和现象。例如:
1、妇女地位。一方面元代妇女的法律地位很低法学专业毕业论文答辩发言稿默认。但另一方面,从思想观念而言,元代社会对妇女离婚、改嫁持宽容和开明的态度。
2、回回人地位。政治上享有特权,经济上善于经商,活动区域遍及全国各地。
3、元代的户籍制度
元代的户籍制度是诸色户计,非常复杂,通过《失林婚书案文卷》可知,该制度在亦集乃路实行过,但因元末农民起义,户籍制度日益混乱。
这是我毕业论文的主要情况,之前在《宁夏社会科学》曾发表过一篇关于《失林婚书案文卷》的研究论文,为写这篇毕业论文奠定一定的基础。总之,《失林婚书案文卷》为考证研究元代的法制用语,元代各种文状的书写格式,元代司法案件的审理程序,以及元代档案文书的管理制度等等提供了非常珍贵的第一手资料。本文对这些问题都进行了比较认真深入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应该说弥补了元代法制史研究领域的一些不足。
谢谢各位老师。
研究生毕业答辩演讲稿篇二
各位老师:
上午好!我是行政管理专业2013级硕士研究生***,接下来由我向大家作论文汇报。
我的论文题目是:“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地方政府政策执行力提升研究”。之所以选这个题目,一方面它属于我的导师***教授目前手上正在做的社科项目《*********》下的一个子课题,另一方面地方政府政策执行是我研究生三年学习中个人比较感兴趣以及关注比较多的一个领域。将国家治理现代化与地方政府政策执行力两者结合进行研究则是经过慎重考虑后的一个新的尝试。
我的论文主要包括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主要介绍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并对国内外已有研究成果进行文献综述,找出前人研究的不足及本文的写作突破口,最后将介绍本文的写作内容、研究方法及本研究可能的创新之处。第二部分理论分析,阐述国家治理现代化何以成为地方政府政策执行力创新研究新视角。 第三部分对当前我国地方政府政策执行力不足的表现及原因进行分析,最后一部分则是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提出地方政府政策执行力提升创新路径。
接下来为各位老师详细介绍每一部分。
首先进入第一章绪论。本文是在以下背景下开展研究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既需要中央进行整体顶层设计,统筹安排各项制度,更需要地方各级政府进行战略执行,将战略层面制度通过公共政策执行落实到各区域中去。公共行政学者艾利森曾经指出:“在实现政府目标的过程中,方案确定的功能只占10%,而其余90%取决于有效的执行。”可见,再好的政策,如果得不到有效的执行,也只能是一纸空文。
随着全面改革事业的深入推进,一系列惠及民生、造福社会的公共政策纷纷出台,但是地方政府政策执行力度堪忧,政策执行不力成为影响我国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实现的重要阻碍因素。可见,地方政府政策执行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现过程中扮演着重要作用,国家治理现代化最终要在地方政府政策执行中呈现出来。因此,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研究地方政府政策执行力提升就具有较好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在进行本研究之前,对国内外已有相关研究进行了系统梳理。在西方政策科学发展的相当长时期内,政策执行并没有引起政策学者们的应有重视,政策科学被认为是研究政策制定的学科,政策过程链条上缺少执行这一环节。直到20世纪七八十年代“执行运动”的兴起,公共政策执行先后经历了第一代“自上而下”,第二代“自下而上”以及第三代“自上而下与自上而下”连续统一体整合研究途径。
在我国,随着学界从20 世纪80 年代开始研究并发展政策学,公共政策执行也得到认识,但直到90 年代各种政策问题大量涌现,学界才开始重视对公共政策执行的研究,相关著作陆续出版,如陈庆云的《公共政策分析》、张金马的《政策科学导论》、孙光的《现代政策科学》、陈振明的《公共政策分析》等,但这些著作主要是以章节的形式来讨论和介绍公共政策执行,针对性还不是很强。
直到2006 年3 月, “执行力”被载入《政府工作报告》而受到决策层的重视。自此之后,各地方政府陆续展开了落实中央决策、着力提高政府的政策执行力,并将其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重要内容的举措,使政策执行力逐渐成为一个研究热点。本人以研究内容为基准,梳理了近些年我国我国地方政府政策执行力解析研究、理论研究、实践研究等三类研究相关成果。
通过回顾国内外研究现状发现,国外公共政策执行研究已经进入第三代整合研究,相对比较完善;而国内对地方政府政策执行力虽也有丰富的研究成果,目前国内地方政府政策执行力研究的理论基础比较薄弱,仍然主要以传统公共行政理论为分析框架,往往停留在“自上而下”的研究途径,研究视野聚焦在政府科层体制内部,对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场等外部关系关注比较少,即使关注了政府的外部关系,也呈现碎片化状态,研究思路尚需开阔。同时,大部分研究层次较低,时效性也不强。
而通过运用文献研究法、系统分析法、利益分析法等研究方法的本文,从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研究地方政府政策执行力提升具有以下可能的创新之处:第一,时效性强;第二,研究视角的创新。从国家治理现代化大背景出发,采用整合式视角,以当前前沿而适用的公共治理等理论来研究地方政府政策执行力,研究视角具有创新性。第三,研究结论的贡献,基于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提出的地方政府政策执行力提升的对策建议不仅研究结论系统,而且研究结论具有前人研究所不具有的创新性。
第二章主要为理论分析,阐述国家治理现代化何以成为地方政府政策执行力创新研究新视角。这一章首先对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涵及其评价指标进行了介绍。国家治理现代化自提出以来,研究者们从各自研究领域及研究兴趣出发,侧重各有所不同,因此对其内涵的权威概括目前没还有统一的认识。本文认为,要理解国家治理现代化内涵,首先要从治理的概念开始入手。在西方,“治理” (governance) 一词源于古希腊语中的“掌舵”,含有引导、控制的意思。1989 年世界银行在概括非洲状况时首次使用“治理”,此后“治理”便被广泛用于政治发展研究中。治理这一概念之所以引起关注,在于其内涵上不同于统治。
表现在:权力主体不同,统治的主体是单一的,治理的主体则是多元的;权力的性质不同,统治是强制性的,治理可以是强制的但更多是协商的;权力的来源不同,统治来源于强制性的国家法律,治理的来源除了法律外,还包括各种非国家强制的契约;权力运行的向度不同,统治的权力运行是自上而下的,治理的权力运行可以是自上而下的,但更多是平行的;两者作用所及的范围不同,统治以政府权力所及领域为边界,而治理则以公共领域为边界,比前者宽广得多。
本文在对国家治理、国家治理体系、国家治理能力也进行分别介绍后,认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是指“从传统的国家向现代的国家迈进过程中,多元主体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自觉规范权力运行而建构和形成的一整套治理的工具、制度的规则和执行的能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评价指标也提出多套标准,“二指标”“三指标”“四指标”“五指标”“六指标”“十二指标”都有,但基本都认同以下四个指标:系统性、科学性、民主性、法治性。然后,在本章第二节我概括了公共政策执行力的概念及构建了政策执行力模型。
当前绝大多数研究并没有对“政策执行力”这一核心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进行明确的界定,在为数不多的做出概念界定的研究中,往往倾向于将政策执行力界定为政策执行的能力。诚然,政策执行的能力或效力的确是政策执行力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但如果将两者直接等同,就无法解释以下问题:如何充分实现政策执行的能力?如何保证政策执行的效力依据政策制定的初衷和政策目标得以发挥?如果政策执行是有效力的,它是否也是公正的?一旦政策执行背离了政策制定的初衷或偏离了原定的政策执行轨道,政策执行的能力和效力越强,只会导致不同的甚至相反的政策效果。
本文认为不应将政策执行力孤立地视为政策执行过程的要素,而应当将其置于整个政策过程中,考察其于政策过程中其他环节和要素的衔接与互动关系,如政策问题、政策目标、政策方案、政策主体、政策客体、政策环境以及政策价值等,因此本文将公共政策执行力概念界定为:“公共政策执行力是指以政府为主导的执行主体运用各种执行手段、方式、工具落实公共政策目标的能力”,政策执行能力和按照政策目标规定方向执行政策构成公共政策执行力的两个方面。
因此,本文构建了公共政策执行力结构模型,认为影响地方政府政策执行力的因素会有很多,其中公共政策本身、政策执行主体、政策执行客体、政策执行制度、政策执行资源、政策执行环境五个因素占主导地位。而本文也引入治理理论、府际关系理论、非合作博弈理论三大理论,认为它们可以作为本文的理论基础。在本章节的最后一部分,主要探讨国家治理现代化之于地方政府政策执行力的适切性,本人认为两者具有相关性,一方面治理现代化是地方政府政策执行力建设的应有之义,另一方面地方政府政策执行力建设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章主要论述当前我国地方政府政策执行力不足的表现及对其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本文认为,当前我国地方政府政策执行存在服从力缺失、整合力不足、调整力位移、监控力匮乏、文化力短缺等不足。政策执行服从力缺失指的是执行人员在执行政策时敷衍塞责、延宕推托,实际上并未采取可操作性的具体措施来执行上级政府的政策。政策执行整合力不足是指政策执行是指公共政策在执行过程中没有充分整合各方面的力量,致使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不佳。
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地方政府间不信任与非合作;第二,政府部门间合作不足;第三,社会力量整合不力。政策执行调整力位移是指执行人员在执行公共政策时缺乏灵活性,机械照搬上级政策,不知权变地执行政策,使政策失去了针对性,导致执行效力转移。政策执行监控力匮乏是指政策执行的活动理应收到各体制内与体制外全方面监督但实际监督效果不足的现象。政策执行文化力短缺是指政策执行实践中存在着明显过去时代特征所一直具有的官僚、粗暴等特征。
究其原因,政策本身、执行主体、政策对象,执行体制,执行资源和环境等众方面均有影响。公共政策本身如果缺乏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会极大影响到政策执行效果。而执行主体具有自立性,并且执行主体单一,执行人员素质不高是影响政策执行力的执行主体因素;政策执行客体因素则包括目标群体缺乏认同感,利益群体阻碍政策的执行等;府际间信息沟通不畅,执行监督缺位,执行评估量化指标不明确是执行体制因素;执行资源配置不合理,组织文化制约则是造成政策执行不力的资源与环境因素。
因此,第四章,也即对策建议章,基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本文得出创新地方政府政策执行力提升路径:提高公共政策本身质量、打造多元合作高素质执行主体、构建构建执行客体利益均衡机制、完善政策执行制度、优化地方政府政策执行资源与环境等。提高公共政策本身质量需要从决策科学化、程序民主化、落实公共政策法制化入手。打造多元合作高素质执行主体要引入公民和社会组织参与政策执行、加强府际合作、提高执行主体素质;构建执行客体认同与利益均衡机制要建立公众认同机制、建立利益引导机制、强化利益约束机制;完善政策执行制度要实施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强化执行监督制度、完善执行不力责任追究制度。优化政策执行资源与环境要合理配置执行资源、构建社会资本、培育先进执行力文化。
本文认为,运用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可以有效提升政府地方政府政策执行力;不断提升地方政府政策执行力,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伟大目标必将实现。
最后,值此汇报结束之际,首先,我要衷心感谢我的导师***教授,三年来的谆谆教导,是我终生的良师益友。在撰写毕业论文过程中,从最初的选题、构思、写作,再到修改,每个环节他都严格要求。其次,我要感谢公共管理教研部所有的老师,你们对待工作兢兢业业,对学生真诚无私,使我对行政管理学科有了全面与深刻的认识。再次,我要感谢班上可爱的同学们,班级人数虽少,但团结友爱,互帮互助。最后,我要感谢我的父母,全力支持我的研究生学习,养育之恩,无以为报。
我的论文汇报完毕,请各位老师批评指正!谢谢
研究生毕业答辩演讲稿篇三
各位老师:
大家好!
我叫xxx,我的毕业论文题目是《试论独立董事制度和小股东权益的保护》,毕业论文是在xxx导师的悉心指点下完成的,在这里我向我的导师表示深深的谢意,向各位老师不辞辛苦参加我的论文答辩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对三年来我有机会聆听教诲的各位老师表示由衷的敬意。下面我将本论文写作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及主要内容向各位老师作一汇报,恳请各位老师批评指导。
本文写于新《公司法》起草期间,独立董事制度是否必要订于公司法及公司法应如何加强对小股东权益的保护问题,都是学界讨论热烈的课题。对独立董事的问题,有从独立董事的责任探讨的,有从独立董事制度的可行性探讨的,有从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功能协调方面探讨的等等。对小股东权益保护的问题,有从公司法对股东权保护完善方面探讨的,有从少数股东权在股东大会中行使和保护探讨的等等。
但对独立董事制度的根本宗旨即是保护小股东权益方面探讨的不是很多。本文主要采用归纳、比较和实证的方法,在独立董事制度和小股东权效力保护的内在联系方面作一些肤浅的探讨,为独立董事制度的法定化做一些呐喊,也就如何完善独立董事制度以保护小股东权益提一点意见。
笔者认为,在新《公司法》中确立独立董事制度,使该制度法定化,并完善该制度以保护小股东权益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大家都知道,一项好的法律制度也是生产力,能促进经济的增长,近一、二百年来,在世界经济的飞速增长中,公司制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公司制度的基础是人民投资的热情,故股东特别是小股东的权益是否充分地得到保护关系到人民的投资热情并最终影响到经济繁荣。从国处的经验看,独立董事制度是保护小股东权益的有效手段,在我国特色下,如何引进独立董事制度、如何完善该制度保护小股东权益,以激励人民的投资热情对我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意义重大。硕士毕业答辩>演讲稿
近几十年的现代公司发展中,公司股份日益公众化、社会代、分散化,小股东因其在公司结构中所处的弱势地位,不仅要负担管理层机会主义行为的代理成本,还可能受到处于控制地位的大股东的侵害,保护小股东不受大股东和内部人滥用优势地位的损害是各国公司立法中共同面对的问题。与发达国家现代公司制度的形成更多地表现为自发性制度变迁过程不同,我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更多地表现为诱导性甚至强制性制度变迁过程。政府在推动国有企业公司代过程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表面上看,公司化改革轰轰烈烈,大批所谓现代公司被“生产”出来。但实际上,这种政府主导的公司化改革不可避免地带来很多先天性的缺陷,表现在股权结构上国有股权一股独大,流通股本所占比重过小且高度分散。在这种股权结构下,大股东利用其控股权选出占董事会绝对多数董事,实际控制了董事会,董事会基本上成为大股东的代理人,股东大会实际上成为大股东会议或大股东控制下的董事会扩大会议,使小股东的权益更容易受到损害。同时,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监事会的形同虚设、股东权利保护机制的欠缺,对受损害的小股东权益无从救济。因此我国穷尽一切措施,保护小股东权益,更具迫切的现实意义。
各个国家都在探索保护小股东权益的途径,其中独立董事制度不妨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独立董事制度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美国许多投资基金的失败,因关联交易、投资基金公司的自我监督不足,公司和小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使小股东失去了他们的投资。鉴于管理者、大股东和小股东之间利益存在的冲突,为确保小股东权益得到保护,美国国会于1940年通过《投资公司法》,要求投资公司董事会至少有40%的成员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作为一项制度开始正式出现。
在此后多年的发展中,独立董事制度在小股东权益的保护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独立董事制度于xx年,由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完善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和保护小股东利益为宗旨,正式引入我国。引入的这几年来,独立董事制度在保障了小股东的权益方面起了一定的作用,但由于存在缺少法源基础、理论界对独立董事的作用认识不清定位不准、没给予足够的重视等问题,使我国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没有发挥好保护小股东权益的应有作用,更多的是在智囊与咨询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理论界如何从独立董事制度是保护小股东权益的基石的高度定位该制度,并以应有的重视程度去研究完善该制度的措施,以促进立法界将该制度法定化,提升该制度的法阶效力,使该制度能在保护小股东权益上发挥应有的作用,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本文分成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从独立董事制度的起源(产生的目的)、独立董事的本质特征“独立性”的内涵、及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作用来阐述独立董事制度是保护小股东权益的基石,明确独立董事对小股东权益的保护不是直接的而是通过其监督功能,监督内部董事和管理层来发挥保护小股东权益作用的。
第二部分从我国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特点及我国特色的“内部人控制”来阐明我国上市公司的小股东权益更容易受到损害;从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中关于监事会具体规定中存在的缺陷来阐明我国的公司治理结构对受损害的小股东权益无从救济;从而推论出我国上市公司引进独立董事制度来保护小股东权益的必要性。同时,在这部分也叙述了独立董事在我国的发展,指出我国独立董事在实践上走在了制度的前面。
并阐述了我国目前的独立董事制度,虽然在规范上市公司运作、使决策民主化及加强上市公司监督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小股东的权益,但由于存在对独立董事的作用认识不清定位不准、缺少法源基础、独立董事制度的推行没发挥企业的自身作用和市场力量、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等机构的关系有待理顺、独立董事的责任和回报不相称、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知情权和工作时间得不到保证等问题,使我国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没有发挥好保护小股东权益的应有作用,更多的是在智囊与咨询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第三部分是笔者从完善独立董事制度以保护小股东权益的角度提出的若干建议。包括建立公正的提名机制、采用“累积投票制”、保障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增加独立董事人数以加强小股东的代言力度等措施从程序规制上确保独立董事真正代表小股东权益;通过加强独立董事的激励机制、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明确独立董事的法律责任等措施从实体规制上明确独立董事保护小股东权益的权利义务;通过整合独立董事与监事会的功能定位、改变国有股“一股独大”的格局、培育独立董事的人才市场等措施为独立董事保护小股东权益创造环境条件。
最后,我想谈谈这篇毕业论文存在的不足。
这篇文章的写作过程,也是我越来越认识到自己学识浅薄的过程。虽然,我尽可能地收集材,例如毕业论文样本,但由于识识能力的不足,在理解上有诸多偏颇和浅薄的地方,有些观点是幼稚的;也由于理论功底的薄弱,存有不少逻辑不畅和辞不达意的问题;因时间的紧迫及自己的粗心,在找印上也存在一些误、漏。以上种种,垦请各位老师见谅。无论如何我将继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