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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举信格式及篇一
被举报人:(时任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副司长)
(时任国家药监局注册司生物制品处处长)
一、 事实与经过
20xx年4月2日之前,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按照原标准和工艺流程生产狂犬疫苗200万人份,均处在依法生产周期中等待批签发上市产品。当申请批签发时,当地药监部门提出4月2日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验所(以下简称“中检所”)下发的通知和4月3日国家局下发的通告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受理。
20xx年4月2日中检所发了(中检生【20xx】号)《关于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批签发检验增加项目的通知》决定“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将对此后申请批签发的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在成品疫苗中实施dna残留量检测,达不到规程标准要求的将不予签发”
20xx年4月3日国家局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生物制品质量控制要求的通告》对生物制品生产、检验过程中抗生素、防腐剂提出质量控制要求。
20xx年5月26日,xx公司以《关于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生物制品质量控制要求的通告〉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形式向省、市药监局申请20xx年4月2日前已生产的待分装产品能给予企业过渡期进行批签发。辽宁省药监局也向国家局发了《关于对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有关问题核查情况的报告》(辽食药监安发【20xx】xx7号文)反映此事,直到20xx年xx月1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食药监稽函(20xx)322号《关于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犬疫苗中间品处理问题的复函》,答复如下“凡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不得流入市场。”且未在复函中给出明确理由。此后又多次向省、市、国家药监局报告此情,但一直未得到明确答复。
中检所20xx年4月2日下发《关于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批签发检验增加项目的通知》和国家局20xx年4月3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生物制品质量控制要求的通告》没有明确对于按通知和通告实施前标准已投料生产的原液、半成品以及未申报批签发成品的处理办法,没有提到给企业过渡期问题,也没有考虑国内上市狂犬疫苗企业的情况,当时在国内所有上市销售的狂犬疫苗企业中仅有一家dna残余量、抗生素和防腐剂标准能完全达到通知和通告要求标准。造成两年多时间内国内市场狂犬疫苗供应紧张的局面,市场反应强烈。(面试网)
申报批签发的疫苗产品均为20xx年4月3日通知和通告公布实施前进行生产的,按照行政合法合理原则,不应对20xx年4月之前已生产的产品按照新标准检验,因为一个产品从投料生产到完成批签发是一个长期过程,直接不给过渡期搞一刀切国家局这种行为显然是不合理的。最终这200万人份狂犬疫苗被销毁,造成损失2亿多元。
二、请求
请求对被举报人的滥用职权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检举信格式及篇二
尊敬的王书记:
您好,感谢您曾在百忙中接见我。我知道您也曾关注过我反映的问题,也知道您是个好领导。但因为您忙,而且对我的检举和上访,您听到了太多与我相反的声音。人言可畏,三人成虎。那些一面倒的声音是无形的刀。今天我给您写信,一是向您致谢,二是想直接向您汇报思想、问题和请求:
一、我检举的问题开始时只有两个,一是路家脑村委擅自出卖国有矿产资源是违法的,应当查处;二是我的个人权益受到侵害。只想在我们xx市相关部门反映并解决问题。但我反映的问题不仅没得到解决,反而遭到了预想不到的报复。我的龙池沟铁矿被以政府的名义捣毁,矿井被填埋,生产设施被毁掉;我晚上受到一群蒙面人的突然袭击,差点丢了性命。一个公民通过正当渠道采取正当手段向政府部门反映问题,政府部门不仅不能尽职,反而偏向违法者,报复检举者,激化矛盾,又利用他们的话语优势诋毁举报人,使问题复杂化。这就是基本事实。
二、路家脑村委伙同河顺镇政府擅自出卖的价值2亿元的国有矿产资源,处置权在省以上国土资源部门。资源性质及归属,事件性质等都有据可查,有法可依,而且政策及法律界定清楚,应当查处。
三、我的经济损失应当赔偿。
其一,捣毁我的龙池沟铁矿是违法的。市国土资源局以没有申请安全许可证为由,声称,根据xx市政府[]1号文件精神,我的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吊销了我林州市龙池沟铁矿的采矿许可证。而且捣毁了生产设施,填埋了矿井。这一行为是违法的。
1、[]1号文件中所列要关闭的13家企业名单中,并没有我xx市龙池沟铁矿。是他们在捣毁我的这个矿之后,又造出一个[]1号文件,硬把xx市龙池沟铁矿加上去的。这第二个[]1号文件,来历不明。不然一个堂堂县市政府不能一年发两个1号文件。
2、退一步说,假设你的第二个1号文件不是伪造的,你的行为仍然是违法的,因为我在x年已向省安监局申请了安全生产许可证,且省安监局已有反馈意见。因此,xx市龙池沟铁矿不属于“未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之列。政府的第一个1号文件没有把xx市龙池沟铁矿列进关闭名单,也就对了。
3、当时我的采矿许可证正在省国土厅正常审验。按有关规定,没有采矿许可证,就无法去申请安全许可证。这一情况,我告诉过他们。
4、我的xx市龙池沟铁矿,是在省国土厅注册的,要关闭也要请示省国土厅。xx市国土局等单位,是在捣毁了我的矿之后,才向省国土厅打请示报告的。省国土厅没有批准他的报告,而且口头告诉他们,不能随意关闭一个合法企业。他们为了对付我,不讲职业道德,不顾政府形象,公开违法行政,使我遭受数百万元的经济损失,必须赔偿。
其二,路家脑村出卖国有矿产资源时,连带卖掉了我堆放的矿石,也应由当事人赔偿。
四、我被一群蒙面人打伤,谁都知道是因为检举招来的报复,我要求查处。
五、市纪委撤了路楼才的党支部书记职务,但河顺镇扣压文件22天,等到支委改选、把路楼才选进新的支委会后,才去宣布,而且说路楼才还可以当支部委员。这是有人在巧作安排,庇护违法者。路楼才在选举前受到党内处分,这次选举前没有告知全体党员。这次选举应当无效。现有一半党员上访提出质疑,应当受到重视。路楼才卖资源,卖耕地供人挖矿又贪污,够得上追究刑事责任了,但他受到了有组织的庇护。对他的问题应当全面调查,严肃处理
六、卖资源乱挖滥采,一是违法;二是给路家脑群众造成新的伤害;三是因擅自出卖、无证开采、破坏植被都是违法的,所以要拿钱买路。由此案引发的贪渎问题应当深查。
七、事情已几年了,信上难以说清,请求您抽空看看我给您的全部材料和相关文件,就什么都清楚了。我由于受害有时言词激动,认识上也可能有偏差,只要领导和组织能够公平的查处,能够以理服人,不是利用手中的行政资源以势压人,我是不会得理不让人的。请您放心。此致敬意
xx年4月
检举信格式及篇三
检举人:福建福州连江xx村前村村民
被检举人:,xx村前村村长,此次村换届选举村长。
检举事项
请求上级部门对被检举人前六年间任村长涉嫌贪污,挪用公款,侵占资金,以及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进行查处,此次选举村长职位罢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检举的事实与理由:
20xx年下半年,被检举人为xx村前村村长,连任至今,不顾村长厚望,廉洁公正,为村民办事,但是被检举人当选村长后,却滥用职权,干出一大批违法乱纪,甚至是犯罪的事情,现特向上级部门做详细反映,望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职权,以各种名义向村民收取各种款项后,占为己有,涉嫌贪污。
1、以村委会征收建房费用的名义私下骗取土地征收费,于20xx年8月向村民瞿理兴收取建房政收费8000元,没有开具发票,没有上交给村委会财务,而是由村长瞿理见占为己有。被人举报后于20xx年8月份推选期间才退还给瞿理兴。
2、村长瞿理见以上述同样的名义和作法,于20xx年7月份向村民瞿理茂收取建房征收费30000元,没有发票,没有上交给村财务,而是由村长瞿理见占为己有。被人举报后,于20xx年8月推选期间才还给瞿理茂。
3、与上相同村长瞿理见于20xx年7月向瞿宣备收取建房征收费9000元,没有收据,没有入村财务,被人检举后,至今9月份才退还瞿宣备。
4、于20xx年7月向村民陈昌太收取建房征收费40000元,没有发票,于今年8月份才交给村财务25000元,其余的15000元,不知去向。
5、于20xx年2月向村民瞿理奋收取建房征收费6000元,没有发票,没有交村财务,村长瞿理见今年8月才将钱退还瞿理奋。
6、于20xx年3月向邱德兴收取建房征收费5000元,没有发票,没有交村财务,村长瞿理见中饱私囊直到今年推选期间举报后直到现在都未将款项退还邱德兴。
7、于20xx年8月向村民陈容宏收取20xx0元,承诺给予修溪,同样没有发票,没有入村财务,而且放在自己腰包,至20xx年8月,在选举期间硬逼才退还村财务。
8、20xx年度,县委政府在谬阳镇溪东会议,关于新农村建设做好环境卫生精神,上级非常关心,专心拨款补贴村民,这场会议是由村主任,瞿理见、曾传通二位参加开会,拨下现金款20余万元,补贴给村民做化粪池用,以前已做了化粪池使用,以前已做了化粪池户补贴100元,新建的村民补贴300元。这是党和政府对村民的关心,然而为何一年时间未见这项助款。
9、被检举人村长瞿理见,任职村长六年间,明目张胆,将财务乱开支、贪污了百余万现金款,因上级拨下款目,近百份五十提取,存在个人腰包。将公款作为个人资本,比如:当一个村长每年的正当工资只赚2万元,但他将村款恶化变账,每年赚上工资几万元。严重侵犯了村民财产与生活,六年间村民不见一张村财公布,恳求上级将以上所述查清事实依法追究责任。
10、镇干部来村办事,每人补贴300元,请吃赌对我村财做一塌涂地,去年政府拨款来村建自来水厂,由上级政府三次支持,拨款给我村解决村民饮水问题,拨款xx0万元。但村长瞿理见,明目张胆地将这笔款的一半占为己有,坑害村民饮水,造成无钱建自来水,并用恶劣手段,将山林地发包给造板厂,种植桉树林,危害村民的健康与发展,使全村村民精神不安,不敢饮用桉树林这样的水,于今年8月全村村民,又自己抽资建造自来水厂,每户又负担贰、叁仟元资金严重造成村民巨大的损失,这一案件,望上级严肃查处,惩办倒案,涉嫌贪污侵占犯罪行为。
、再说,今年高速路天地进修补偿费壹佰多万补偿费,同样贪污几十万元,还有船舶费燃油补贴费6万元放在自己腰包,不发给船舶生产户,共有三年时间涉嫌挪用、贪污、侵占资金违法乱纪行为。
、上述事实无法全面列举,经计算,瞿理见以这种名义向村民收取的建房征收款以及其他费用在六年间任职村长职务并占为己有的总达二十多万元。
二、挪用公款
村长瞿理见在任职六年间,对村财乱开支,将村财用恶劣手段变化账目,并挪用公款,于20xx年3月份挪用村财务现金达26000元,至20xx年9月份被检举后才归还,挪用时间达19个月之久。以上挪用公款,无法全面列举。
三、违法耕地保护法律法规,私自出卖耕地。
私自将属于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出卖给村民建房,地点在村前村落波塘地方,面积共有几十亩左右。
四、聚众赌博,涉嫌构成赌博罪。
瞿理见身为村长,竟带头参加社会聚赌。
1、20xx年3月xx日在瞿理炎洁具厂(村委会旁边)聚赌参加人数达20多人,赌资超过10万元,并为争做庄家与村民瞿理迎打架,民愤极大。
2、20xx年4月13日在过墩老人会聚赌参加人数达二十多人,每注所押的数额最少达八仟至一万元。
3、20xx年2月xx日再次在过墩老人会聚赌参加人数达20多人,每注最低8千元,赌资达数十万元,村长瞿理见还口出狂言:“我在此赌博,谁敢抓。”
另外,还有瞿理见在墩老人会聚赌一张照相片。
被检举人瞿理见还常在(赤石)贵丰村、浮曦村赌博达二年多时间。
被检举人瞿理见以前任六年村长期间,不顾村民田间生产、耕地、排水,不为村民办事,严重危害村民,造成了村民生活、建设巨大的损失。
被检举人瞿理见在任职村长期间,利用职权,横行霸道,殴打村民瞿宣朋,因船舶证被村长瞿理见套用给村民瞿宣鸠不法领取政府燃油补助费,瞿宣朋找上村长说理被瞿理见殴打,是众目共睹的案件。
于20xx年瞿宣宇因瞿理育建房四至关系纠纷,找上村长瞿理见请示被殴打,民愤不平。
于20xx年8月13日晚上村党支部委选举前去理见个人出钱拉票,发给参选的党员和村民代表,没人200元,中华香烟1包,共发放十七包,交党员陈嫩金和张建肱帮忙发放。
于20xx年9月24日选举村长钱瞿理见个人出钱拉票发给村民28500元现金款,违法选举法。检举人认为,村前村村长瞿理见的行为,不但是违法违纪,恶性极大,坑害村民,部位村民办事,而且构成了犯罪请求上级机关立案查处,查清事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罢免这次党选职务,依法追究瞿理见的法律责任。
检举信格式及篇四
尊敬的省纪委领导您好:
我们是青岛xx市店埠镇前朴木村的村民李和李,我们是以一名普通的正义村民的身份,实名向您举报我们村村书记徐违法乱纪,把村集体财产转让给自己的亲属、低价卖出,从中收受回扣,并虚报数目贪污谋利的事实。
我们村是一个比较特殊的村子,以前朴木乡政府驻地在我们村,后来乡划归为镇,朴木乡政府取消,归店埠镇所管。由于以前特殊的原因,我们村的账一直没有归店埠镇经管站监管,这是店埠镇66个自然村唯一一个,正是没有政府的监管,给徐利用职权,贪赃枉法带来了便利。具体贪赃枉法,违法乱纪的事实有以下几点。
1、虚假发包,中饱私囊。20xx年,徐以前朴木村的名义购买供销社土地开发商品房24个,在此工程开发过程中,徐没有经过公开、公平招标,自己私自做主将这价值300多万的工程以高出市场价,发包给自己的表弟张德华,表面上是他表弟承包工程,实则是他表弟只是他的傀儡。开发完后,每个商业用房15*5米,18.6万元卖出。但这开发的商业用房15米的开间,其中有强占朴木供销社3米的土地,未列于开发的实际面积中,多的部分卖出后装于自己囊中,总价值有60多万元。
2、以权谋私,侵吞资产。20xx年,徐以前朴村建设村委会的名义要的朴木供销社土地,这块土地当时市值一百万,徐没有建设村委会,更没有经过公开招标,竟然以万的超低价购买,将此土地据为己有。此宗土地到现在还在闲置。
3、利用职权,变公为私。几年前朴木政府和店埠政府合并,原朴木乡政府驻地的土地出售给了前朴木村委。20xx年,此土地以前朴木村的名义投资开发,也是未经公开招标以高出当年市场2倍价格发包给自己的表弟张德华,(当年包工包料600元/平方米,他发包给他的表弟是包清工,加上他老婆进材料的价格达到1200元/平方米),此开发的面积达4200平方米,吃的回扣就达250多万元。然而更有甚者,徐胃口还不满足,未经两委会和村民的同意,私下偷偷伪造假合同,把此土地以260万元的低价卖给他的连襟张玉良,他连襟张玉良只是一个普通的农民,如何拿出260万元的巨款,并且开发了市值一千多万的商业用房,张玉良只是徐一个幌子,真正的幕后老板还是徐,通过他利用职权一系列的运作,这宗土地他侵吞了700多万元的资产。
4、低卖资产,获取回扣。20xx年前朴木村有壹仟六百多颗法国梧桐,是我们村的一道靓丽风景,然而徐却不顾村民的反对,以每棵xx80元的价格出售给店埠镇后由戈庄村李玉昌,然而他以每棵400元的价格入账,这样他吃了xx0余万元的回扣。
5、私设小金库,贪污巨款。前朴木村每5天有一次大集,每年收取的管理费达30万元左右,这些钱应该入村里的账,但徐为了方便贪污,竟私设帐外帐,徐干了12年的书记,市场的管理费应该有300多万元,但徐除了利用这些钱连换三部价值不菲的轿车外,(价值50多万元 ,其中两辆给了村委委员李视国),其余全部贪污或者挥霍。
6、私卖土地,贪赃枉法。徐不顾国家的土地管理法规,把我们村的耕地良田变为建设用地,卖掉150多亩,(合同是长租70年,与买卖没有区别,只是偷换概念),同时把村民的房前屋后的土地进行买卖,所收的钱是以便条的形式收取。并且违法收取村民的住房建设费,村民建房每建一间就收取500元,所收的钱也是以便条的形式收取,以上所得收入500万元左右全部以便条形式收取,便条是无法下账的,这些巨额资金不知去向。便条我们附有部分复印件为证,全村有200多户拥有,可做调查之用。卖的地有建筑和圈地照片为证。更加可气的是,他竟把贪污的手伸向了其他村,20xx年徐任联合党支部书记时,兼任狼埠村书记,以建冷库押金为名收取狼埠村村民吴广良五万元,任何单据都没有,将此押金据为己有,此事可以向吴广良查证。
7、盗挖资源,毁坏良田,徐为了开发他的7000左右平方米房子,为了达到他的私欲,竟违法毁坏良田15亩,从地下盗挖建筑用砂,盗挖建筑用砂约计2万余方,市值50元/方,侵吞国家资源xx0余万元,破坏的良田有照片为证。在盗采建筑用砂的过程中,店埠镇政府接到村民的举报,对他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制止,但没有追回盗挖的作为自用或者对外卖的建筑用砂所贪的资金。
8、侵吞村民的国家补贴,国家补贴给村民的用于小麦的化肥农药我们村从来没有发放过,全部被徐侵吞装进自己的腰包,把党和政府关心百姓的功绩全部埋没。
以上举报全是事实 ,徐上任以来我们村集体收入3000多万,(包括变卖原村委收入200多万元),可是我们村只硬化了一条路约3500平方米,总造价不超80万元,其它巨款不知去向。
尊敬的省纪委领导,我们作为一名合法的村民,一不想当官,二不想发财,别无他求,只想能过上安稳的日子,期待有一个好的领导带领我们奔上小康。目前,徐财大气粗,欺压百姓,鱼肉乡里,百姓敢怒不敢言。之前,我们以到店埠镇纪委,xx市纪委,青岛市纪委,都进行了实名举报,得到的答复是违规,与事实严重不符。因此,肯请上级领导本着还村民一公道 ,还前朴木村一个和谐村庄的原则。严查我们村的账目,查证事实,张榜公布,将违法乱纪人员绳之以法,清除党内的害群之马,使老百姓早日过上小康生活。
以上内容皆属事实,现在还在担任村支书,正在拉拢关系准备连任,9月3号给村支部人员送礼而且在村民大会上公开说:“你们上访的人员是告不倒我的,你们告到哪我花钱买到哪。”我相信中国共产党会给我们村一片蓝天。
检举信格式及篇五
非常感谢在百忙的工作中,抽出宝贵的时间接待我们,听取我们反映情况。
我们怀着一颗诚挚之心,据实检举,原xx县xx乡引线花炮厂,徐在20xx年该厂在退出过程中,在县安监局局长郑屁护下出谋划策弄虚作假,利用各种关系和手段国家赔偿款,侵占原股东应得赔偿款,将建好的厂房霸占为己有,行贿国家工作人员。
具体内容如下:
一、我厂在20xx年4月6日县政府下发了沈政[20xx]16号文定为十家烟花炮竹整改提升企业之一,按照县政府整改提升要求,我们共同缴纳风险抵押金xx0万元,并出资参与了企业建设整改以后,县政府通过广泛征求意见与20xx年12月31日,下发了沈政[20xx]84号文决定全县烟花炮竹上产企业整体退出,因行业政策变化整改为能彻底完成,我厂股份制章程协议未能形成书面签订,目前只能凭双方口头述说,所以我们走不了法律程序。
二、在县安监局局长召开全县整改提升会议上明确指出,可以按照股份制形式整改的精神。徐与各股东商议成立了原xx县引线花炮厂的建厂事宜并由县安监局科长(高领)主持下,在引线花炮厂的一楼办公室,召开了股东会议。共同约定我厂属于股份制企业,按人民币1万元一股,共同出资建设,以后经营模式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生产,统一销售,风险共担,利益按股东所出资金比例进行分红。
三、在20xx年12月31日县政府下发了沈政[20xx]84号文,决定全县烟花炮竹生产企业整体退出,我厂停止建设。累计投资134万元,另加风险抵押金xx0万元,其中六股东共出资132.87万元,分别是:鲁新柱23.47万元,黄杰23.6万元,豆永生26万元,顾桂峰19.8万元,鲁培忠24.5万元,鲁黎明15.5万元,徐x1.13万元(其中是老厂以前建设包括工棚30个,两间平房围墙浆引厂,围墙,路边的办公室,生活区,路东引线库房围墙,厂区土地按第一次退出每亩5000元计算在各股东的共同见证下,共作价46万元)。
四、县政府针对十家烟花炮竹厂家,进行统一赔赏,我厂共得补偿款为395万元,另加风险金xx0万元,国家共补偿款为495万元,减去各股东建厂投资234万元其中包括xx0万元风险金,余下261万元全部侵吞个人腰包,只将过股东原始股金132.87万元返还,另外还将各股东共同出资建好的厂房霸占为己有,其他股东一块砖一片瓦也未得到。还有留守期间的人员工资,还有退还的xx0万元风险抵押金的银行利息,全部占为己有。
五、在我厂退出评估期间,徐与郑相互勾结,利用各种关系和手段、弄虚作假、欺骗多报在骗国家赔偿款。其中厂区土地面积实际为80亩,上报多达xx4亩。厂内无树木上报多达230棵,设备机械多报,原材料多报,将部分股东机械设备上报,不按国家赔偿价格归还,以上多报部分,两人占为己有。
六、在国家赔偿款到位后,各股东找徐多次交涉,找其算账,他却说:“要什么钱”。并且态度蛮横,扬言:“就是不给你们,愿意上哪告就上哪告去吧”。还说:“打官司任花钱就是不给你们”。徐有一亲属在xx县纪委工作(儿侄女亲家纪委常委韩权x)。
七、xx县安监局局长郑在20xx年至20xx年任职期间大肆受贿,其中我厂和另外前寨引线厂每年中秋、春节节日期间,每年每厂送礼两万元。
八、我厂在退出评估期间,一次性给郑送礼两万元,政府赔偿款已落实到账之际,所有股东找徐算账,他说:“现在还不能算账,因为赔偿款(395万元)的百分之十的款项,要给县安监局局长郑为回扣”。20xx年6月29日下午四点左右,送现金40万元给郑。
以上内容均为据实检举,检举人均为实名,如有虚假,检举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希望领导尽快落实,调查处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以维护法律之尊严,社会之正义,还百姓事件之真相!
检举人:
41272819xxx170572 1833x688
4127281x9240534 1370x779
4127281x1220519 1564x896
4127281x5190532 1383x697
20xx年12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