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承包合同免费篇一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 工程交由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鉴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乙方包工包料施工:工程暂定价为
乙方进场开工后,甲方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支付材料款。工程竣工后,甲方付至乙方工程款的 ,工程验收交付业主使用后(三个月内),甲方付至乙方工程款总额 ,余款待工程质保期满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
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公司各项规定以及本合同,对乙方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施工进度以及施工现场的整洁、文明、机具规范使用、防护措施等进行全过程管理、监督、指导,并对乙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2、视乙方的施工水平、人员组织能力以及施工现场的管理情况,有权决定是否让乙方继续承包或
易人承包本工程的施工。如果乙方将被清退出场,则乙方未拿的工程款将作为违约金被扣款。
3、保证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并在工程竣工结算后,及时与乙方兑现。
4、帮助乙方解决和处理好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乙方搞好施工现场的管理,协助乙方解决施工中遇到的技术、工艺、作法等问题。
5、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竣工。
6、 严格按施工工期进度完工并交甲方使用,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
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中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本合同的约定。施工严格执行国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标准。
2、在工程开工前,要认真研究施工图纸和作法说明,保证按图施工,并与甲方签定承包合同,向
甲方提供工程预算书作为承包合同的附件。否则不准进场开工。
3、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执行甲方“施工现场所有施工班组必须统一食宿、统一着装的规定”的条款,执行甲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若干规定”的条款,接受甲方“违反施工现场有关规定的处罚条例”的规定。
4、根据工程的工期和工程量,按时组织人员进场,并自行解决施工所需要的各种施工机具。保证按甲方定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适时增减施工人数。
5、负责工程的全过程施工管理,使工程保质、保量、按时如期交付验收。并对因施工质量造成的返工费用、因施工不规范操作造成的人身伤害费用、拖欠人工工资和材料款造成的债权债务等承担完全责任。
6、在工程质保期内,保证随叫随到。负责维修。因乙方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0%的违约金,有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由违约方如数赔偿。
甲方代表(项目经理): 乙方代表(施工队长):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免费篇二
发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
住址:
甲、乙双方于20xx年12月6日签订《养殖水面承包合同》,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积极配合甲方合理利用水库,认真履行各项义务。因合同即将到期,甲方经村两委讨论并报镇党委、政府批准,决定将该水库养殖水面继续承包给乙方管理使用。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一、位臵及四至:该水库位于枣庄市中区税郭镇宋湖村西赫湖自然村,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长180米,宽27米,折亩共计7.2亩。(离地五米不准栽树)。
二、承包期限:为 年,自年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
三、承包金及交纳方式:承包期间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纳承包金(人民币大写): 十年共计 于年 月
日 前一次性交清。至十一月三十日仍不交清承包费的,每拖一天,加收滞纳金1%,十二月底前不交承包费的,甲方可单方收回承包水面。
四、承包用途:该水库系农业使用,只能用于种、养殖及农业灌溉,不得另作他用。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对发包的养殖水面及随水面一
并发包的附助设施和相关地块等资产拥有所有权或法定发包权。(二)对乙方的承包经营活动及有关法规执行情况有监督权,对乙方的违规经营活动有处罚权。(三)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督促乙方在承包期内完成应尽的一切法定义务。(四)水利水面抗旱灌溉、防汛调洪甲方需要提前通知乙方,抗旱时确保鱼的所需最低水位;池塘抗旱用水,需经乙方同意,进行有偿使用。(五)帮助兑现国家在渔业生产物资和水产品价格给乙方的优惠政策,维护乙方的经营自主权和合法收益权,帮助乙方处理生产经营中的纠纷,在承包期内为乙方生产经营创造条件,提供相关服务。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一)对承包的养殖水面有承包权、经营自主权、产品收益处臵权。(二)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的扶持渔业生产的物质,享受国家水产品优惠政策。(三)在承包期内经甲方同意,可依法对其承包的水面进行转包、转让等各种形式的流转。(四)按时交纳承包金,完成法定应尽的义务,有权拒绝一切非法集资、摊派、罚款、收费等项目。(五)积极增加投入,改善养殖水面水产养殖生产条件,最大限度的发挥其效益。造成水面荒芜的,应按渔业法规定缴纳荒芜费。(六)保护好水面附助设施,如需对水面设施进行大的维修或改建、扩建等,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如因使用不当或者人为原因使水面设施及附助设施损坏的,要负责赔偿或给以修复。(七)乙方应当对甲方正常的水面设施等检查养护给予配合。(八)承包的养殖水面要服从于国家建设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需要。
七、违约责任: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认真履行。当事人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应向双方偿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的,违约方还应付赔偿金。违约金、赔偿金具体数额由乡(镇)以上农业承包合同管理部门裁定。
八、其它事宜:(一)在承包期内,乙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变更使用权的,必须事先报知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并按规定办理合同变更手续。(二)乙方在承包期内,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应及时通知甲方,经调查核实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减、免、缓手续。(三)承包期满后,原合同即终止,甲方及时收回承包的水面,按有关规定续签合同,另行发包。原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包权,如原承包方不再承包,应对其投入作合理补偿。(四)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按有关规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五)本合同在承包期内甲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不影响本合同效力。
九、本合同如有变更或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商定,作出补充规定,报乡镇合同监管机构备案,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代表人(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二0一x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承包合同免费篇三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外墙保温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依据《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
乙方包工包料,除去外墙砖以外所有外墙施工项目,具体做法如下:(1、聚氨酯防潮底漆;2、60厚现喷硬泡聚氨酯保温层;3、界面砂浆;4、20厚玻化微珠找平层中间附合热镀锌电焊网(规格12.712.7mm,直径i0.6mm)塑料锚栓双向@500锚固;外用防裂砂浆罩面;5、岩棉防火隔离带,宽度400mm窗上口通长设置厚度同保温层一致,聚氨酯材料防火等级为b2级,乙方组织施工。)工程量约为 ,该保温项目施工前的开工准备,竣工后清理、垃圾清运、产品保护、施工人员综合保险,缺陷责任期保修等都在承包范围内,不再另作零工处理,乙方对该保温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等施工管理全面负责。
工程质量标准:
(1)一次性验收合格;
(2)施工依据和验收标准:
a.按设计单位认可的施工图纸;
b.按由乙方提供并经甲方、总包、监理、设计和业主确认的施工方案和图纸进行施工和验收;c.按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
(3)最终验收部门:甲方、总包、监理、设计、业主和桓台县质监站。
(4)并按建设单位技术通知函要求的技术措施施工,见附页。
1、乙方及其作业人员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范和相关标准施工防护、作业要求安排施工,出现任何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资质资料要求:聚氨酯、玻化微珠两种材料的生产厂家要有淄博市墙体改革委员会的认证书及产品合格证、生产厂家企业资格证书和进场材料发票及国家要求的环保标准;聚氨酯施工单位必须是有专业资质的施工单位,需提供施工资质证书,材料发票按承包合同款额的60%提供给施工单位,乙方并负责施工材料实验。
承包单价,60厚处聚氨酯发泡外墙保温综合单价175元/m2,乙方完成承包任务后,工程量以现场实际测量水平垂直投影面积数为准,最终以甲方项目部经理、施工员、技术员签字为准,少一人签字无效。
1、施工2个楼,每完成一个楼的聚氨酯发泡,付款单栋楼保温款的30%,即2个楼全部完成后付总承包款的30%。
2、乙方按期完成后,即 80%,若乙方在约定工期内完不成90%,甲方有权清退乙方,并将剩余工程交由甲方指定的另一承包商完成,由此所增加的人工费和周转材料租赁费费用由乙方负责全部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所造成工期延误损失处以实际损失的罚款。乙方要求自建设山东鸿嘉置业有限公司代扣工程款时不得影响甲方其它施工项目的正常拨款。
3、 余下20%承包款以前付清。
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承包合同免费篇四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承包给乙方)对古蔺县葫芦山小区实行相对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占地面积: 约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 约______平方米;
其中住宅: 约______平方米;
物业类型: 低层商住楼。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房屋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基础等)、户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房屋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道、落水管、水箱、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供气线路、照明、消防设施、绿化、道路等。
(三)公共环境卫生。
公共环境卫生是指公共场地、房屋共用部位的生活垃圾、灰尘、淤泥等的收集、清运。
(四)治安防范。
1、内容
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小区的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消防的监控等),对进入本小区的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和盘查。
2、责任
(1)制止本小区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发生,制止无效的,应立即通报政府相关部门处理;
(2)制止本小区内危害公共安全和个人安全的行为发生,制止无效的,应立即通报政府相关部门处理;
(3)协助政府部门调查处理本小区内火灾、盗案、和人身伤害等突发事件。
(五)交通秩序和车辆停放。
1、对车辆的行驶和停放秩序实施有效有偿管理;
2、对本小区内乱停乱放的车辆实行统一规划管理;
3、有权对不遵守本小区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和认为有危险的车辆谢绝停放。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业主的房屋装修及小区内的各项与房屋结构和涉及公共部位、公共设施的大小施工或项目,应立即通报甲方,甲方认可后方能与第三方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办理相关施工手续,再开始施工。工程完毕后,需通知甲方共同检查认可后,第三方才能使用。
(七)每月抄水电表,计算、开票并代业主转交水电费。搞好物业管理、收集、保存好物业管理的相关档案、资料。
(八)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由物业管理公司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保管好由乙方代收的房屋维修养护基金(简称维修金),与乙方议定年度管理计划、管理目标、年度费用概预算等。
2.合同签订起的前两月,由甲方派人指导物管抄电表、水表,并做好各项费收的核算,收缴工作。但需接受业主的监督。
3.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追诉权。
4.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通知、解释、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5.委托乙方按规定画出停车位,先满足业主停车,有剩车位方可考虑适当的外来停车,停车一律收取适当费用,用于补贴本小区物业管理费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按相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物管房),由乙方在管理期间无偿使用(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8.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9.协助处理、协调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与甲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或有劳动能力的个人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每月定期向小区缴纳300元承包管理费,作为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日常必须开支积存;协助业主委员会及时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小区收支民主账以及需业主分担的大型维修民主账。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
12.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五条 物业管理服务目标。
1、房屋共用部位、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及时,不拖延。(尽量减少给业主带来的不便)
2、公共环境卫生、治安秩序良好,大部分业主满意。(楼道地面每天扫、拖;扶手每天擦;楼道的天然气表箱、窗台,地面顽固污渍等每周至少彻底清扫1次;楼梯每天早上7点后清扫,小区的车辆停放处待车辆开出后清扫,要确保车辆停放处及院子内的卫生彻底并保持好)
3、管理人员(保安)态度端正,与业主和谐相处。(对业主提出的合理的意见和建议进行采纳,对业主的有关疑问进行耐心的解释)
4、保安工作制度上墙, 24小时在岗值班。
5、适时组织对绿化带进行浇水、除草,确保花草长势良好。
6、适时组织对楼道进行粉刷、适时组织对化粪池进行清理。(墙壁粉刷和清理化粪池的费用由从小区维修基金内支出)
7、对易造成管道堵塞的店面,特别是餐馆的排污管道进行检查、指导,并落实责任。
8、对业主的客人、朋友来访做好及时登记,严禁业主及业主的客人、朋友以外的嫌疑人员随便进入小区。
9、小区的楼道、墙壁严禁粘贴广告,大型广告牌需征得业主委员会同意后才能定制。
10、管理小区内车辆的停放,要求整齐、规范,不影响行走、应急通道,并关掉警报器。安全通道内严禁停车。
11、居民休息期间,严禁有人在小区内高声喧哗、吵闹、开警报声、放鞭炮、烟花等。
第六条 管理服务费用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在政府规定的标准范围内,由甲乙双方协商,按住户0.4元/平方米,业主摩托车20元/月费用收取。(小车和对外摩托车停放费由物管自定)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以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作参考,并由甲乙双方议定后调整。
3、乙方每月定期向小区缴纳300元承包管理费,作为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日常必须开支积存(以上第四条第7项)后;其余费收用于乙方的各项管理、购买小物品和五项保险费等。
4、业主私人室内的设备设施维修,如需要委托给乙方,乙方应做好服务,相关费用由业主私人承担。(没按月缴纳维修金的业主,因室外公用设备设施引发的室内室外所有维修费用,全部自己承担。)
5、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甲方保留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6、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或其他方式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乙双方有权利和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第七条 奖惩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进行适当的奖励;(奖金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讨论决定后,从管理费用中支出)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进行必要的惩罚;
3、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
4、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三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用司法程解决。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加盖双方印章后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8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规定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承包期满,双方无异议可以延续,但须提前一个月续签合同。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免费篇五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发包方:
承包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项目批准单位:
批准文号:(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
项目主管单位:
工程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他
1. 月 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 月 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以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工作。
3.本合同签订后 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 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 份, 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 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 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 份。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 小时以上), 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 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1、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详见附件二);
2、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3、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
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 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1、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 % 备料款,计人民币 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 % ,计人民币 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 % ,计人民币 万元;材料设备差价万元,分 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 。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 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 %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3、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数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 的违约金。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 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的银行审查, 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 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办的银行审定后拨款。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做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3、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做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实施。
1、本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2、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3、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方方可使用。
1、承包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承包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合同附件。
(1) 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 质量保修责任;
(4) 保修费用。
1、因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偿付逾期违约金,造成损失的,还要赔偿损失。
1、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
4、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 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5、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附件 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经办的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鉴(公)证的合同, 送建筑物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鉴(公) 证。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完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3、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