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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大全(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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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大全(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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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方案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篇一

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关于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欢迎阅读!

“世界生态田园城市示范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实现“生态文明”的有力抓手。在综合示范项目集中居住区打造集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于一体的法律综合服务体,是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民生,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让群众充分享受改革丰硕成果的重要创举。是司法行政系统进一步深化法律服务的便民利民力度,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将司法行政向基层社区延伸的有力措施。为更好、更有利地在加快推进城乡社会建设中提供及时全面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经局党组研究,拟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世界生态田园城市示范建设的总体要求,围绕区委以建设世界生态田园城市为方向,加快“一主两翼四走廊,两线三带五园区”建设,奋力打造高端低碳、集约高效的产业强区,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的宜人新区,全面提升城乡一体化、面向现代化、充分国际化水平科学发展总体战略,坚持“以人为本、共创共享”的核心理念,以促进法治城市创建、健全法治建设机制为重点,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工作机制优势,全面加强城乡社会法治建设,有力维护社会秩序,有效激活社会活力,努力形成全区人民依法维权、守法履职、和谐共处、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为加快建设世界生态田园城市示范区提供重要的社会支撑和法治保障。

(二)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是用4年左右的时间,在9个综合示范重点项目中的每个集中居住区打造集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功能于一体的法律综合服务体。探索构建在党的领导下,政府充分发挥依法行政的示范作用,社会依法自我调节、群众依法自治管理,规范有序又充满活力的法治社会建设体制,大幅度提升社会法治程度和群众幸福水平。具体目标包括:健全依法治理规范体系,完善社会成员共同遵守的法治准则;健全城乡基本法律服务均衡发展机制,保障群众各项基本法律服务需求;健全城乡法律服务民生工程机制,建设公平正义、文明和谐、服务完善、民主平等的法律服务民生工程共同体;健全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发展机制,激发全系统共建和谐城乡的内在动力;健全社会矛盾疏导和化解机制,保障群众合法的利益诉求,促进各类矛盾妥善化解。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先。大力保障和服务民生,努力解决好城乡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社会全面发展和进步创造良好的法律服务基础。

2、坚持多方参与、形成合力。建立健全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组织、志愿者分工负责、协作配合的社会法治建设机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和法制建设新格局。

3、坚持法治建设、依法推进。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深入实施依法治区方略,建设中西部法律服务最优、法治文化最浓、法治环境最佳的法治强区,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逐步形成有力、有效的社会公平法制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创新群众工作方法,积极探索在民主法治框架内,通过平等对话、沟通协商等方式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项目点位及建设时限

(一)石板滩镇红枫林客家生态度假村。建设时限为20xx年。

(二)军屯镇4a级乡村旅游景区。建设时限为20xx年至20xx年。

(三)新繁镇锦绣田园。建设时限为20xx年至20xx年。

(四)斑竹园镇花香果居。建设时限为20xx年至20xx年。

(五)马家镇八大农庄。建设时限为20xx年至20xx年。

(六)新民镇万亩生态农业产业园。建设时限为20xx年至20xx年。

(七)清流镇清渔田园。建设时限为20xx年至20xx年。

(八)新都镇粮安天下丰收新都。建设时限为20xx年至20xx年。

三、工作要求

(一)成立区司法局生态田园城市示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系统九大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各司法所、机关各科室为成员部门。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全系统九大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各科室要明确该项工作负责人,结合实际情况和自身职能,统筹协调项目建设工作。

(二)加强城乡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强化社会建设法律人才保障。优化社会建设法律服务队伍结构,形成适应我区社会管理、建设及创新的一流法律服务人才。壮大社会建设法律服务队伍,探索与“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工作者)”、“一村一大”制度的有机衔接,鼓励退休公职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党群工作者、村(居)干部、社会工作者参与社会建设法律志愿者服务。进一步完善和保障激励机制,保护和调动好法律服务队伍的积极性。开发专业人民调解工作岗位,完善公开招聘、合同管理、专业培训等机制,进一步充实城乡社会建设法律服务和矛盾纠纷化解力量,健全、完善、强化法律综合服务体服务能力。

(三)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强化社会建设经费保障。完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法律服务制度,力争提高公共财政资金对法律援助、法制宣传、律师服务的投入量和使用效益;放开一切可以放开的法律服务领域,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完善社会捐赠政策,鼓励企业、个人和社会团体向法律援助中心等公益性法律服务机构捐款捐物,发展公益和慈善性法律服务事业。

到2015年,基本建成结构完善、布局合理、功能齐备的公共气象服务系统、气象预报预测系统和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建成较为完善的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和气象人才体系,气象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气象保障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气象事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全市气象整体实力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一)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能力建设。

1.监测系统。全市建设5套乡镇6要素自动气象站、10套单雨量站;对厦坪国家级台站进行新型自动站建设;配置一套便携式自动气象站;建设2套综合气象观测数据处理平台等。

2.网络通信系统。对茨坪和厦坪站地面气象广域网络、局域网络系统、应急通信系统、信息安全系统、历史气象资料安全管理和数字化平台、信息业务软件进行升级和改造。

3.预报和风险评估系统。建设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业务系统和气象灾害风险调查系统;对micaps预报系统和市本级数值预报释用系统进行升级改造。

4.预警信息发布与服务系统。建设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平台和预警信息接收终端;建设市乡村信息接收终端和乡镇气象信息服务站;建设市公共气象服务发布系统等。

5.气象装备保障系统。建设气象仪器设备运行监控、维修、检定、试验等装备保障系统。建设1套运行监控系统、计量检定标校系统;建设1套运行维修平台。

6.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防治业务运行配套基础设施系统。对茨坪、厦坪2个气象台站的业务值班室、供电、环境等,按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防治要求进行配套升级改造等。

7.综合业务平台。建设2个综合业务平台。

(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建设。

1.空中云水资源跟踪监测系统。补充现有空中云水资源监测系统的不足,配备激光测云仪1台。

2.作业决策指挥系统。完善作业指挥系统,配置信息传输和作业指挥平台设备;统一开发集资料分析处理、作业潜力识别和条件预报、地面作业指挥、作业效果检验效益评估、信息管理于一体的业务软件系统。

3.地面作业系统。补充现有作业装备的不足,新增移动火箭作业系统1套、固定火箭作业系统1套;建设1个标准化火箭作业点。

(三)雷电灾害防御能力建设。

雷电灾害监测。建设1套雷电灾害监测大气电场仪。

配备1套气象灾害调查装备。配置雷电灾害调查、现场取证设备,包括摄像机、执法记录仪、大型地网接地阻抗测试仪、雷电灾害调查专用设备、现场调查交通设备等。

(四)科技与人才保障能力建设。

建设1个科普展厅;建立1个社区校园气象站。建立健全培养、引进人才配套优惠政策,培育、扶持创新团队,鼓励、支持职工提升学历层次,建立远程培训教育示范点。加强人才队伍培训,建立完善干部交流制度。

(五)气象灾害应急能力建设。

1.加强气象灾害应急值守能力建设,建设1个标准化应急值班室,配备必要的应急值班、信息传送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电话传真机、扫描仪、通信设备、舆情监控报警设备等)。

2.加强气象灾害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设1个气象灾害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应急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平台、舆情监控、无纸化办公系统;加强宣传能力建设,购置单反数码相机、笔记本等采编设备。

(六)农业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建设。

1.生态农业气象服务系统。建设市、乡农用天气、作物产量、病虫害气象条件等服务系统,购置1套生态农业气象服务专用数据库及数据库软件。

2.生态农业气象情报系统。建设市、乡农业气象情报服务系统,配置1套农业气象情报专用数据库软件、服务器等。

3.农业重大灾害立体监测系统。完善市、乡农业灾害地面监测系统,在粮食主产区建设作物生态观测点、土壤水分观测点,新增1套重大农业灾害调查设备等。

4.农业重大灾害预警服务系统:完善农业重大气象灾害预报预警系统,建立可操作性强的农业重大气象灾害防御适用技术。

5.农业重大灾害风险评估系统:完善灾害风险评估系统,建设1套高分辨率地理背景数据库、1个农业气象灾害评估平台等,开展灾前风险分析、灾中跟踪监测诊断、灾后评估分析。

6.现代农业决策支撑系统:配置1套arcgis决策服务系统,开发农业气候区划、气候可行性论证和农业适应气候变化服务的现代农业气象决策支持系统。

(七)台站业务运行基础保障能力建设。

完成井冈山气象局业务用房建设;对观测场进行标准化改造和水、电、路等配套基础设施改善;加强台站气象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一)总体安排。

气象“十二五”规划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井冈山市总投资1479.57万元,投资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配套投资,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147.30万元,省级配套投资123.09万元,市级配套投资209.18万元。本文由第一公文网提供。本文由第一公文网提供。具体项目资金安排在现有项目内容和设备配置基础上,由市财政核实,并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分年度逐步逐项予以安排。

1.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能力建设。项目总投资1152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892.09万元,省级配套投资115.21万元,市级配套投资144.70万元。

2.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建设。项目总投资47.26万元。其中市级配套投资47.26万元。

3.雷电灾害防御能力建设。项目总投资32.3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3.8万元,省级配套投资8.5万元。

4.科技与人才保障能力建设。项目总投资9.93万元。其中市级配套投资9.93万元。

5.气象灾害应急等能力建设。项目总投资2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万元。

6.农业气象灾害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总投资28.8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1.61万元,市级配套投资7.19万元。

7.台站业务运行基础保障能力建设。项目总投资207.23万元,全部由中央预算内投资。

(二)分项目安排。

1.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能力建设1152万元。投资用向主要包括:监测系统409.05万元,预报与风险评估系统80万元,预警信息发布与服务系统230.78万元,信息网络支撑系统85.83万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319.34万元,装备保障系统19万元,综合业务平台8万元。

2.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建设47.26万元。投资用向主要包括:空中云水资源监测系统9万元,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决策指挥系统11.27万元,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系统26.99万元。

3.雷电灾害防御、农业气象灾害防御、突发气象灾害应急等能力建设。总投63.10万元。主要投资用向:现场取证设备61.10万元,雷电气象灾害调查取证装备2万元。

4.科技与人才保障能力建设。项目总投资9.93万元。主要投资用向:科普展厅3.93万元,校园气象站6万元。

5.气象灾害应急等能力建设。项目总投资2万元。主要投资用向:应急值班室标准化建设1万元,应急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平台、舆情监控系统、无纸化办公系统建设1万元。

6.农业气象灾害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总投资28.8万元。主要投资用向:生态农业气象服务系统7.6万元,生态农业气象情报系统4.5万元,农业重大灾害立体监测系统7.7万元,农业重大灾害预警服务系统1.2万元,农业重大灾害风险评估系统6.3万元,农业重大灾害防御技术1.5万元。

7.台站业务运行基础保障能力建设207.23万元。主要投资用向:台站观测场地标准化改造12.23万元,台站业务用房建设、维护160万元,台站水电路等设施改造30万元,台站文化基础设实建设5万元。

(一)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从2014年开始,分两年实施。

2014年1-3月市气象局会同发改委和财政局完成所有项目的分项实施方案,并报政府审核。

2014年4月-2015年12月,按照分项实施方案要求及各单位职责认真组织实施,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二)项目建设资金安排。

1.2014年度安排1003.0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70%)。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777.79万元,省级配套安排72万元,市级配套164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有: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能力各类监测系统、预报预测系统、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网络信息气象业务系统建设,农业气象灾害服务能力等建设。

2.2015年度安排476.51万元(约占总投资的30%)。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369.51万元,省级配套安排51.09万元,市级配套45.1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有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能力各类评估系统、人影各类业务系统及作业效果检验系统,以及雷电灾害防御能力、农业气象灾害服务能力、气象科普和人才保障能力、现代农业气象科技创新外场效果检验示范点等建设。

3.以上两年建设项目及资金安排,详见《吉安市气象“十二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分解表》。

“十二五”规划项目落实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单位分工协作,共同推进落实。市政府牵头负责项目的落实工作;发改部门负责规划项目审核工作;财政部门负责项目建设内容把关,并将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从2014年开始分两年足额落实到位;气象部门要根据省市气象局要求,加快有关工程建设进度,区分轻重缓急安排和启动工程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项目建设的领导和管理,全市成立气象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项目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由张伏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气象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二)强化经费保障。

市财政要加强统筹集约,多渠道落实重点工程建设资金,强化监督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确保重点工程顺利实施。

(三)强化项目管理。

强化项目建设管理,建立并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等制度,科学组织施工,严格质量管理,确保项目规范推进。

要健全工程建设管理责任制,强化工程验收、检查、审计和资金使用监管,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工程投资和项目进度符合要求。

本文由第一公文网提供。在确保项目建设按期完成的同时,气象局要充分利用建设项目在气象灾害防御中的作用,边建设边发挥建设项目的效益,全面提升全市气象防灾减灾能力。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二)项目建设地点及选择依据。(三)项目建设目标。(四)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五)项目建设期及进度。(六)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七)前期准备情况。

二、项目编制指导思想、原则及依据

(一)指导思想。(二)编制原则。(三)编制的依据

三、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一)项目实施的可行性。(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四、项目区概况

(一)概况。(二)项目区概况

五、项目建设内容

(一)项目建设规模。(二)项目建设期及进度。(三)项目主要技术方案。

六、投资概算与资金筹措

(一)项目投资概算(二)资金筹措方案。(三)资金计划安排。

七、项目效益预测

(一)经济效益。(二)社会效益。(四)生态效益。

八、项目招标方案

(一)编制依据。(二)工程概况。(三)招标方案

九、项目的组织管理

(一)组织领导。(二)规范技术指标。(三)项目资金管理。(四)项目公示制。(五)监督检查。(六)建后管护。

1.

实施方案要求

2.

实施方案相关要求

3.

实施方案字号要求

4.

实施方案排版要求

5.

实施方案工作要求

6.

实施方案编制要求

7.

项目实施方案

8.

实施方案几点要求

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篇二

实施方案的写作要求是什么?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实施方案要求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

由于一些具有某种职能的具体工作比较复杂,不作全面部署不足以说明问题,因而内容构成势必要繁琐一些,一般有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

方案由标题、成文时间和正文三部分构成。

1. 标题

方案的标题有以下两种写法:

二是“两要素”写法,即省略发文机关,但这个发文机关必须在领头的“批示性通知”(文件头)的标题中体现出来,如《治理采掘工业危机,实现良性循环方案》。

2. 成文时间

为郑重起见,方案的成文时间一般不省略,而且要注在标题下。

3. 正文

方案的正文一般有两种写法:

(2)变项写法,即根据实际需要加项或减项的写法,适合于特殊性的单项工作。

不管哪种写法,“主要目标”、“实施步骤”、“政策措施”这三项必不可少的,实际写作时的称呼可以不同,如把“主要目标”称为“目标和任务”或“目标和对策”等,把“政策措施”称为“实施办法”或“组织措施”等。

在“主要目标”一项中,一般还要分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实施步骤”一般还要分基本步骤或阶段和关键步骤,关键步骤里还有重点工作项目;“政策措施”的内容里一般还要分“政策保证”、“组织保证”和“具体措施”等。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对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整治非法劳动用工行为的重要批示精神,有效打击和整治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无证经营、违法生产、非法用工、限制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故意伤害甚至致人死亡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县人民政府决定从2007年7月1日至7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非法劳动用工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

一、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和任务

在全县范围内严厉打击非法拐骗、强迫农民工劳动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非法用工的“黑窑主”、“黑作坊”、“黑工头”。

坚决维护劳动者特别是未成年人和智障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建立规范劳动用工行为、维护农民工权益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用工管理,为建设和谐××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专项整治行动的范围和内容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范围是我县行政区域内非法用工的用人单位,重点是乡、村无证照生产的小煤窑、小砖厂、小作坊。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内容是用人单位是否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外来务工人员是否由公安机关进行登记,核发《暂住证》,对劳动者是否存在打骂体罚、强迫劳动、超时加班、限制人身自由等现象;企业用工是否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用工备案登记并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有使用童工和未按国家规定招用未成年工的'现象,是否为劳动者免费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是否拖欠工资,工资支付是否公开、透明并坚持按月足额发给劳动者本人;以及企业遵守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

三、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务求实效

(一) 成立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党组成员、国教办主任)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县公安局局长)

×××(县监察局局长)

×××(县工商局局长)

×××(县安监局局长)

×××(县煤管局局长)

×××(县国土局副局长)

×××(县总工会主席)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乡镇长(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要成立相应机构,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每个村组进行地毯式排查治理,重点打击非法小煤窑、小砖厂、非煤小矿山企业和小作坊,整治所有企业的劳动用工秩序。

(三)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企业要切实负起监督检查的责任,对各类企业,尤其是小煤窑、小砖厂、非煤小矿山企业和小作坊要加强监督管理。

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通过采取联合执法的形式,认真抓好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1. 劳动保障部门要依照《劳动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检查力度。

对合法开办企业已经录用的人员,要依法监督企业实行用工备案制度,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同时,对工资支付、工作时间和参加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履行劳动合同的事项依法进行监督。

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企业,要依法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停产整顿。

2. 公安机关要加大对企业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依法查处打骂体罚职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拐卖人口等违法犯罪活动。

公安派出所要加强监督执法和排查工作,对所有用工人员要依法办理《暂住证》;一旦发现企业存在打骂体罚员工、限制人身自由、拐卖人口、强迫劳动以及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除从重、从快依法处理外,还要提请县人民政府对企业实施永久性关闭,没收财产,恢复地貌。

3.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强化乡镇基层工商所职能,发现未取得营业执照而擅自组织生产的企业尤其是非法开办的小煤窑、非煤小矿山、小砖厂、小作坊要坚决依法取缔。

同时做好农民工工资清算和支付工作。

对营业执照过期或未通过年检的企业,要采取措施,纠正其违法经营行为。

4. 工会组织要依法监督企业劳动用工情况,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要依照《工会法》的规定,在合法经营的企业及小煤窑、非煤小矿山、小砖厂、小作坊积极帮助建立健全工会组织。

5.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要立即清理、掌握本行政区域所有企业的基本情况。

在进行督促检查工作中,发现违法生产的企业及小煤窑、非煤小矿山、小砖厂、小作坊存在非法用工行为的,要及时纠正,并立即向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6. 对关闭非法企业及小煤窑、非煤小矿山、小砖厂、小作坊需支付拖欠劳动者工资及遣散人员支出等费用,从小煤窑、非煤小矿山、小砖厂、小作坊财产拍卖和非法业主个人财产拍卖中扣除。

1.

实施方案相关要求

2.

实施方案字号要求

3.

实施方案排版要求

4.

实施方案工作要求

5.

实施方案编制要求

6.

项目实施方案要求

7.

实施方案几点要求

8.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

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篇三

各科室、站、所、中心:

各科室、站、所、中心要深刻领会2013年1月14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准确把握“三个务必”内容实质,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思想和工作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扎实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一是要充分利用局网络、橱窗、信息等平台,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将“三个务必”工作要求传达到每位干部职工,确保知晓率达100%。二是局安全领导小组要认真组织学习,切实将“三个务必”工作要求融入到日常监管工作中,确保每位干部职工应知尽知,切实落实“三个务必”工作要求。

为切实加强贯彻落实“三个务必”工作要求的领导,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三个务必”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三个务必”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

(二)完善制度,强化考核

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把贯彻落实“三个务必”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进行目标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和责任追究的依据,以考核奖励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三)有机结合,统筹规划

一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各科室、站、所、中心要把贯彻落实“三个务必”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尤其要与2013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相结合。二是总结与规划相结合。在“三个务必”具体指导下,认真总结分析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科学规划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性和前瞻性。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制度

各下属事业单位要把贯彻落实“三个务必”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纳入年初工作计划,采取有效措施,细化与“三个务必”相配套的各项制度、政策和措施,修订完善本行业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和措施,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全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层次问题,从根本上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二)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制

局下属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机制。由局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实行“一岗双责”,坚持每个月深入到下属事业单位和各敬老院开展一次抽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大排查。按照“谁检查、谁负责”原则,进一步明确检查人员隐患排查责任,建立健全检查人员问责机制。

(一)调查研究,细化任务阶段(2013 年 1 月中旬—2013 年 2月上旬)。认真研究,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三个务必”工作要求的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工作目标任务。

(二)组织实施,全面推进阶段(2013 年 2 月下旬—2013 年 10月)。按照本单位贯彻落实“三个务必”实施方案工作任务、目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力推进“三个务必”各项要求的落实。

(三)督促检查,总结提高阶段(2013 年 11 月—2013 年 12 月)。认真总结“三个务必”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总结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成效和意见建议,形成书面材料,报主管部门。

特此通知。

附件:什邡市民政局贯彻落实“三个务必”工作要求领导小组

二〇一三年二月一日

什邡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3年2月1日印发

(共印6份)

附件:

什邡市民政局

贯彻落实“三个务必”工作要求领导小组

组 长:欧明胜(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其聪(局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副局长)

王 义(市老龄委办公室主任、副局长)

黄超荣(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蒋 桃(局党委委员、局办公室主任)

肖 杨(双拥办主任)

张 黎(慈善会会长)

王碧琴(社会救助科负责人兼救助站站长)

杨 凯(社会救济科科长)

李 冰(市殡管所所长)

邓少江(市干休所所长)

向书富(青龙山公墓管理所所长)

刘贵德(市福利救助中心负责人)

1.

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

2.

活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

3.

实施方案要求

4.

实施方案编制要求

5.

项目实施方案要求

6.

实施方案字号要求

7.

实施方案相关要求

8.

实施方案排版要求

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篇四

实施方案怎么?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是什么?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几篇实施方案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62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办法

从2016年7月1日起,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

调整后,职务工资标准由现行的510元至5250元分别提高到585元至7835元;级别工资各级别起点标准由现行每月810元至6135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020元至6496元,其他各级别工资档次标准相应提高(调整后的工资标准见附表1)。

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后,规范津贴补贴标准相应降低(各职务层次、各职级纳入额度见附表3),严格按纳入基本工资后剩余的额度执行。

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后,以国家统一规定的纳入额度为基数,按现行生活性补贴和工作性津贴在规范津贴补贴中所占比重,确定各自的纳入额度。

在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同时,适当调整机关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技术等级(岗位)工资(调整后的工资标准见附表2)。

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技术等级(岗位)工资后,规范津贴补贴标准相应降低(各技术等级纳入额度见附表3),严格按纳入基本工资剩余的额度执行。

二、其他有关政策问题

(一)适当提高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工资标准。

提高后的试用期工资标准为,初中毕业生每月1285元,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每月132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每月1500元,大学本科毕业生每月1610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755元,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960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2165元。

上述人员相应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减少的额度按录用后所任职务相应减少。

(二)机关新参加工作的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实行学徒期和熟练期制度。

取得初中及以下毕业学历的技术工人实行两年学徒期,学徒期工资标准为:第一年1410元,第二年1470元;取得高中、中专和技校及以上毕业学历的技术工人,实行一年学徒期,学徒期工资标准为1470元;普通工人实行一年熟练期,熟练期工资标准为1410元。

上述人员相应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纳入的额度按转正定级后所聘岗位相应减少。

三、经费来源

此次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所需资金,按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

对盟市所需经费,自治区财政通过增加均衡性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具体办法由自治区财政厅另行研究确定。

四、组织实施

此次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工作,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一)自治区党委、政府各部门和自治区人大、政协、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负责协调,各部门(单位)具体实施。

按现行工资审批权限,分别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自治区驻盟市的机关单位(少数部门除外)调整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

盟市及盟市以下机关调整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审批问题,由盟市按干部管理权限自行研究确定。

中央驻自治区的机关单位,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即中央及国务院相关部委)授权自治区审批的,由自治区负责审批。

(二)各盟市要按照本方案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拟定本地区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的具体办法,按程序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备案后组织实施。

盟市、旗县(市、区)机关纳入基本工资前的规范津贴补贴标准应与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的标准保持一致,避免出现明纳实不纳或边纳边涨的问题。

(三)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本方案规定,对违反规定的,按照《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令第31号)严肃处理。

(四)此次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工作,要求各盟市、各部门务于2016年11月底前完成。

各盟市在审批工作结束后(自治区直属机关在办理工资审批时),必须将此次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增资《统计表》和具体工资兑现情况,于2016年12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同时报光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届时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督查落实。

本方案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财政厅)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62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办法

从2016年7月1日起,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

调整后的岗位工资标准,专业技术人员由现行的每月1150元至3810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390元至4850元,管理人员由现行的每月1150元至3770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390元至4770元,工人由现行的每月1130元至1640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360元至2010元;薪级工资标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由现行的每月170元至5795元分别提高到每月215元至6355元,工人由现行的每月150元至1855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85元至2047元(调整后的工资标准见附表1至3)。

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后,绩效工资水平相应降低(各岗位等级纳入额度见附表4)。

二、其他有关政策问题

(一)适当提高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见习期和初期工资标准。

提高后的标准为:初中毕业生每月1285元,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每月132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每月1500元,大学本科毕业生每月1610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755元,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960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2165元。

上述人员相应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纳入的额度按转正后所聘岗位相应纳入。

(二)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的.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实行学徒期和熟练期制度。

取得初中及以下毕业学历的技术工人实行两年学徒期,学徒期工资标准为:第一年1410元,第二年1470元;取得高中、中专和技校及以上毕业学历的技术工人,实行一年学徒期,学徒期工资标准为1470元;普通工人实行一年熟练期,熟练期工资标准为1410元。

上述人员相应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纳入的额度按转正后所聘岗位相应纳入。

(三)事业单位中既聘任在管理岗位,同时又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仍按现执行岗位工资序列对应的职务(岗位)调整其基本工资标准。

(四)中小学教师、护士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提高10%。

三、经费来源

此次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所需经费,按单位类型不同,分别由财政和事业单位负担。

由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现行财政体制和单位隶属关系,分别由自治区财政、盟市财政负担。

对盟市所需财政负担经费,自治区财政通过增加均衡性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具体办法由自治区财政厅另行研究确定。

四、组织实施

此次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工作,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一)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调整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负责协调,各部门(单位)具体实施。

按现行工资审批权限,分别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自治区驻盟市事业单位(少数部门除外)调整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

盟市及盟市以下事业单位调整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审批问题,由盟市按干部管理权限自行研究确定。

中央驻自治区的事业单位,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即中央及国务院相关部委)授权自治区审批的,由自治区负责审批。

(二)各地区要按照本方案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拟定本地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的具体办法,按程序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备案后组织实施。

盟市、旗县(市、区)事业单位纳入基本工资前的绩效工资标准应与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批复的标准保持一致,避免出现明纳实不纳或边纳边涨的问题。

(三)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后,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重新核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各单位严格按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执行。

(四)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本方案规定,对违反规定的,按照《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令第31号)严肃处理。

(五)此次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工作,要求各盟市、各部门务于2016年11月底前完成。

各盟市在审批工作结束后(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在办理工资审批时),必须将此次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增资《统计表》和具体工资兑现情况,于2016年12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同时报光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届时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督查落实。

本方案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财政厅)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62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增加离休费的办法

从2016年7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离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正职及以上1450元,省部级副职1100元,厅局级正职900元,厅局级副职750元,县处级正职600元,县处级副职500元,乡科级及以下40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82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580元,讲师(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400元。

二、经费来源

此次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所需经费,按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

对盟市所需经费,自治区财政通过增加均衡性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具体办法由自治区财政厅另行研究确定。

三、组织实施

此次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工作,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一)自治区党委、政府各部门和自治区人大、政协、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增加离休人员离休费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负责协调,各部门(单位)具体实施。

按现行工资管理权限,分别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自治区驻盟市机关事业单位(少数部门除外)离休人员增加离休费工作,委托所在盟市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盟市及盟市以下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增加离休费审批问题,由盟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自行研究确定。

中央驻自治区的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增加离休费,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即中央及国务院相关部委)授权自治区审批的,由自治区负责审批。

(二)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本方案规定,对违反规定的,按照《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令第31号)严肃处理。

(三)此次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增加离休费工作,要求各盟市、各部门务于2016年11月底前完成。

各盟市在审批工作结束后(自治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在办理工资审批时),必须将此次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增加离休费《统计表》和离休费兑现情况,于2016年12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同时报光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届时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督查落实。

本方案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篇五

实施方案编制要求是什么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关于实施方案编制要求的相关信息,欢迎阅读!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市县部署要求,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层级间的关系,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

坚持权责法定、问题导向、公开透明、违法必究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三定”规定,对面向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实施并承担相应责任的职责事项进行梳理,编制镇级责任清单,重点明确部门履职范围。

解决职责交叉重叠,理顺职责关系,明晰责任边界,与行政权力清单互补,构建权责一致、分工合理、运转高效的部门职责体系,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主要内容

镇级责任清单的内容包括:部门主要职责、部门职责边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公共服务事项和责任追究机制。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认真梳理部门职责,明确具体责任事项。

近年来部门职责发生变化的,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机构编制部门文件以及行政审批事项变化情况进行修改完善。

对照主要职责和具体责任事项,列出追责依据和追责情形。

(二)部门职责边界。

梳理部门职责交叉事项,明确相关部门履职界限。

原则上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依据有关规定明确牵头部门和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分清主办、协办关系,建立健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落实监管责任。

(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改善和加强政府管理,对部门承担的主要工作、属地管理以及取消、转移、下放后仍需监管的事项,分类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明确本镇与部门、社会组织职责分工。

制定日常监管、定期抽查、专项检查、源头追溯、危险隐患排查、重大案件查处等方面的具体措施,避免管理缺位。

(四)公共服务事项。

各部门要梳理本部门以促进社会发展为目的、直接为行政相对人行使各项权利创造和提供必要条件所开展的具体服务事项,突出保障基本民生需求的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住房保障、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公共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标准和效率,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五)责任追究机制。

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的原则,建立追责机制,明确责任追究的实施主体、追责方式和追责程序等。

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三、时间安排

镇级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1、前期准备阶段(8月3日-8月10日):出台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全面启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并对各部门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各部门具体编制工作进行指导。

2、清单编制阶段(8月11日-8月20日):根据本单位提出拟保留的权力事项,认真梳理每项权力对应的责任事项,并按照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及资料,报党委政府集体会议研究审核。

3、对比校验阶段(8月21日-8月31日):组织专门人员对各部门报送的行政职权责任事项、追责情形、担责方式及其依据进行审核,进行对比校验。

在广泛征求意见,并提出审核意见。

4、公布运行阶段(9月):经上级部门研究审定后,有关责任清单具体内容将予以公开公示。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镇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编制责任清单工作对于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制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见。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责任清单的意义,责任清单基础材料由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把关后提报,由镇党建办汇总报市编办审核,通过编制政府部门责任清单,落实部门内部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进一步推进部门职责精细化管理。

(二)健全工作机制。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强化措施,明确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严格督导检查。

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落实到位。

审计实施方案是审计组为完成审计项目任务,实施审计过程的`工作安排。

其主要内容包括: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内容、重点及审计措施,包括审计事项以及对审计事项确定的主要审计步骤和方法、审计时间、执行的审计人员等应对措施;审计工作要求,包括项目审计进度安排、审计组内部重要管理事项及职责分工等。

一个审计目标明确、审计重点突出、审计应对措施得当,人员职责分工明晰的审计实施方案往往对审计组完成审计项目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审计组具体承办审计项目时,应当编制审计实施方案。

审计实施方案由审计组负责编制,一般审计项目的审计实施方案应当经审计组组长审定,重要审计项目的审计实施方案应当报经审计机关负责人审定。

要编制好审计实施方案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充分明确审计项目的审计目标,要仔细研究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对项目的要求,以确定审计目标。

如预算执行审计要明确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真实、合法、绩效性的审计目标;经济责任审计要明确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目标;其他审计项目要明确在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等方面的审计目标。

二、要充分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情况并结合审计目标要求,判断可能存在的问题,判断问题的重要性来确定审计方案中的审计事项,以及确定审计应对措施。

1、审计人员可以通过书面或者口头询问、检查书面文书、现场观察、追踪业务流程、分析等方法,从单位性质组织结构、职责范围经营范围业务活动及其目标、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执行情况、财政财务管理体制和业务管理体制、适用的业绩指标体系、相关内部控制及其执行情况、相关信息系统及其电子数据情况、经济环境行业状况及其他外部因素、以往接受审计和监管及其整改情况、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等方面,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情况。

2、在调查了解过程中,审计人员可以将: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家有关方针和政策;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国家和行业的技术标准;预算、计划和合同;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制度和绩效目标;公认的业务惯例或者良好实务;分析调查了解的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情况,判断被审计单位可能存在的问题。

3、审计人员针对调查了解中发现的被审计单位可能存在的问题,从是否属于涉嫌犯罪的问题;是否属于法律法规和政策禁止的问题;是否属于故意行为所产生的问题;可能存在问题涉及的数量或者金额;是否涉及政策、体制或者机制的严重缺陷;是否属于信息系统设计缺陷;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及公众的关注程度等方面,判断被审计单位可能存在的重要问题,同时审计组应当评估被审计单位存在重要问题的可能性,以确定审计实施方案中的审计事项和审计应对措施。

4、审计实施方案中应明确审计人员分工、审计时间审计步骤和方法,对不同的审计事项应安排不同的审计人员负责实施,对认为重要的审计事项应安排有经验的审计人员承担,并根据不同的审计事项采取账务检查、盘存实物、计算机审计等审计步骤和方法,同时明确审计人员完成审计事项的时间,做到分工明晰,责任分明。

三、在编制审计工作方案时要注意征求审计组成员、其他有经验审计人员意见,保证审计实施方案的切实可行,方案完成后要及时下发审计组成员,使每位审计组成员明白各自的任务和工作重点,同时在实施审计方案过程中对出现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工作方案发生变化;审计目标发生重大变化的;重要审计事项发生变化;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审计组人员及其分工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形之一的,审计组应当及时调整审计实施方案以保证审计项目的顺利有效实施。

总之,审计组在现场审计实施、撰写审计报告,审计机关在考核审计项目时均需要依据审计实施方案,所以审计机关、审计人员应注重审计方案的编写和有效执行,保证审计目标的实现。

1.

实施方案编制办法

2.

ppp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3.

实施方案编制收费标准

4.

实施方案要求

5.

实施方案相关要求

6.

实施方案字号要求

7.

实施方案排版要求

8.

实施方案工作要求

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篇六

(试行)

1、文本:按照标准a4纸(210×297)进行纵向左侧装订(专业装订)。

2、字体和字型 (1)封面主标题:

第一行:“××年度第×批国家(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为三号宋体,居中; 第二行“×××××项目实施方案”为二号黑体,居中。其他内容为三号楷体,靠下。(2)章、节标题分别采用小二号和三号黑体;(3)正文为四号仿宋体,采用单倍行间距。

3、项目实施方案不必以文件方式进行上报请示,但是,必须在实施方案后,附相关项目所在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审核、审查意见(参见附表)。

4、项目实施方案的送审和提交,须附电子文件。

5、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单位应为项目承担单位(土地开发整理专门机构)。

6、附件

1、附件2为表格,标题和内容分别采用三号黑体和四号仿宋体。

××年度第×批国家(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承担单位应对项目区进行实地踏查、复核,界定项目区的范围,对项目实际建设位置、规模、新增耕地面积、项目支出预算、工期等指标和批准的投资计划、设计及预算进行核实。

1.1项目总概况

通过项目现场踏查、复核,简述项目基本情况,明确提出复核结论,填写《项目实施基本情况表》(表1—1)。

表1—1 ×××项目实施基本情况表

附件:

各市项目实施方案的内容与格式

(供参考)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хх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2、项目建设内容

必须清晰地叙述研究开发的具体内容及其要点,包括主要

技术特点、创新点,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原理、实验方法、工艺路线、技术性能指标以及可行性分析等。

3、项目建设依据

行业规划、有关标准及相关文件等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1、项目现状简介

2、存在的问题

3、项目建设预期目标

三、

项目建设内容、规模

四、项目的实施方式

1、项目组织方式(项目建设管理方式、业务用房的购建

方案、是否采用代建制、采用何种招标方式等)

2、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分年度形象进度及投资安排)

3、相关配套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案

1、估算依据

2、投资估算

3、资金筹措

六、现有基础及条件

包括现有技术和工作基础、已具备的实施条件、国内外的专利情况、研究队伍和产学研情况、是否取得前期成果,国家和市财政资金前期资助情况及其与本项目之间的关系等。

七、项目的组织管理及相关保障措施

八、风险分析

包括技术、人员、市场、政策和项目承担单位等方面)

凉水河病虫害防治工程

组织实施单位:北京景秀涵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二零一三年十一月

凉水河病虫害防治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凉水河第三标段,林木打药、采蛹、捕蛾、摘网、剪枝、清理等;定期做好喷药防治工作。

二、工程必要性:

森林病虫害被誉为“无烟的森林火灾”,它的防治与森林防火有着同等重要的地位。森林病虫害防治是国家减灾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护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主要介绍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必要性、森林病虫害防治现状以及森林病虫害防治的方法。

三、工程计划建设内容

1、计划实施工程内容及实施前工程照片:

1、主要工程内容及实施前后工程照片:

2、主要工程量:

4、参建单位

工程管理部门:北京市凉水河管理处

组织实施单位:

施工单位:

四、主要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1.人工物理防治(1)诱捕器捕捉成虫

每年初冬为美国白蛾成虫羽化期,是防治美国白蛾的关键时期。

2无公害农药防治 在幼虫危害期做到早发现、早防治。在防治中,重点检查河边柳树、桑树、悬铃木、臭椿、榆树、金银木、桃树、白腊等树种是否有幼虫危害,如果有幼虫危害,就要对所辖区域检查一遍,及时防治。药剂选用bt乳剂 400倍液、2.5%溴氰菊酯乳油 2500倍液。80%敌敌畏乳油1000倍液、5%来福灵4000倍液喷药防治,均可有效控治此虫危害。

周氏啮小蜂是新发现的物种,原产我国,却成为美国白蛾的天敌。

定期组织工人对水库四周的树木生长情况进行检查,发现白蛾及时汇报。

五、工程计划投资: 元

六、质量保证措施

1、本工程项目具有专业化技术的养护特点,我公司拟定选配承担过类似该项目养护的各工种技术工人承担养护作业,以确保工程质量。

七、安全管理措施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杜绝死亡及重伤事故,杜绝交通事故,杜绝机械施工,轻伤事故发生率控制于千分之一以下,创建安全文明样板工地。

《安全生产许可条例》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部《关于加强劳动保护工作的决定》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

八、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我公司标段合同工程施工中,将坚持“保护和改善环境”的方针,坚决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三大基本政策:“预防为主”“谁污染谁治理”“强化环境管理”。实施“三同时”制度,注重“预防为主”的原则,推行清洁生产技术和清洁生产,成立环境保护领导与实施机构,并建立环保专项资金。

联系人: 电话:

二○○ 年 月

一、立项依据(项目研究意义、与国家科技规划纲要、环保行业 科技计划等的关系、以及为环境管理工作提供的技术支撑)

二、项目目标

2.1总体目标 2.2年度目标

四、预期成果与考核指标(成果和考核指标尽可能量化、具体,突出环境管理支撑力度)

五、项目实施计划(结合年度目标编写分年度计划)

六、项目承担单位已有科研条件

七、项目组织实施方式(包括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成员介绍、协作单位情况,项目内部分工与组织实施方式)

八、经费概算(项目总经费,申请国拨经费、地方配套及自筹经费等,项目各项费用列支情况,各单位之间的经费分配等) 1 注1:支出预算按照经费开支范围确定的支出科目和不同经费来源编列,同一支出科目一般不得同时列支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支出预算应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等进行详细说明。2:间接费用实行总额控制,按照不超过课题(项目)经费中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具体比例如下:500万元及以下部分不超过20%;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13%;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10%。间接经费中绩效支出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5%。

间接费用以项目为单位测算,因此,间接费用的比例只需牵头承担单位填写,项目总间接费用应根据各合作单位承担的研究任务,在协商的基础上进行分配,因此,各合作单位需要填写获取项目总间接费用的比例,各承担单位的间接费用将分别纳入各自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

环保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

联系人: 电话:

二○○ 年 月 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一、立项依据(项目研究意义、与国家科技规划纲要、环保行业

科技计划等的关系、以及为环境管理工作提供的技术支撑)

二、项目目标

2.1总体目标 2.2年度目标

四、预期成果与考核指标(成果和考核指标尽可能量化、具体,突出环境管理支撑力度)

五、项目实施计划(结合年度目标编写分年度计划)

六、项目承担单位已有科研条件

七、项目组织实施方式(包括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成员介绍、协作单位情况,项目内部分工与组织实施方式)

八、经费概算(项目总经费,申请国拨经费、地方配套及自筹经费等,项目各项费用列支情况,各单位之间的经费分配等) 注:支出预算按照经费开支范围确定的支出科目和不同经费来源编列,同一支出科目一般不得同时列支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支出预算应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等进行详细说明。

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篇七

策划书字体要求

一.字体要求

1.题目:黑体小二号、不超过20个字。例:题目 2.标题部分:

仿宋小四号。例:主席团

总结

时间活动计划

(2)活动前期准备工作:要求写明具体准备工作的具体负责部门和人员;包括学生会外部的组织或个人。(3)活动中所有情况的记载和总结。

(4)活动后工作的总结:包括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的肯定以及活动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案;好的方面和不足的方面均需要一一列出并给予说明。

1 /

5 __来源网络整理,仅作为学习参考(5)活动感想

2.各部门作日常工作总结(包括学期中和学期末)(1)工作总结的提纲。(2)分步对各活动进行总结。

(3)每个活动的总结需包含本部门在该项活动中担任的工作内容、完成情况以及意见和想法。

(4)本段时间工作感想以及部门展望等。

注:此总结格式方案为初步方案。若有改动,在以后调整。现阶段所有部门或个人的工作总结一律按照以上要求严格执行。

主席团

2008年12月28日 1、整理结论

营销策划书90%不是为自己写的。因为我们在思考问题时,往往只根据自己的知识和掌握的资料得出最终的结论,而不是将整个整理出策划书。

2 /

5 __来源网络整理,仅作为学习参考 2、说服性材料

(1)准确、完整地表现营销策划的内容

策划书的内容是否能准确地传达策划者的真实意图,显得极为重要。

(2)充分、有效地说服决策者

是为了实现具体的目的而设定的直接对象。

3 /

5 __来源网络整理,仅作为学习参考 为了实现目的,必须设定若干个目标。如果忘记这一点,一口气冲向目的,便会遇到挫折。目的是超越时间的概念,但是很多策划人往往把目的当成目标,这样在目的不能很快实现的情况下,就会使策划人产生挫折感。

如果没有明确的目的,仅仅在当前的目标周围打转,就会为别人或别的企业创造向下一个目标和目的前进的机会。

因此,将目的与目标混淆是非常危险的。

营销策划书的编制原则

原则

1、逻辑思维原则。 2、简洁朴实原则。3、可操作原则。4、创意新颖原则。

标题字体为宋体,大小一号,加粗副标题宋体二号或小二字号,4 / 5

__来源网络整理,仅作为学习参考 加粗正文部分,如有小标题,宋体四号或小三,加粗,其余一律宋体四号字,1.5倍行距,拉赞助策划书前言要一页。

策划书字体格式要求:

标题字体为宋体,大小一号,加粗;副标题宋体一号或小字二号,加粗;

5 / 5

__来源网络整理,仅作为学习参考

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篇八

实施方案字号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关于实施方案字号要求,欢迎阅读!

1.标题:隶书,初号,加粗

2.“主办承办”:隶书,小二,加粗

4.正文部分:正文用小四号字,宋体,1.5倍行距。

5.要用编号时需统一,从大到小以此为一、(一)、1、(1).

协会文书格式规范:

“主标题”:宋体,三号,加粗,居中,下空两行;

“分类标题”:宋体,四号,加粗,左对齐,单独成行;

“二级分类标题”:宋体,小四号,加粗,左对齐,单独成行;

“内容”:宋体,四号,不加粗,段前空两格;

“落款”:宋体,四号,不加粗,右对齐,单独成行;

“时间”:宋体,四号,不加粗,右对齐,单独成行;

(以上都是指非正文部分)

段落格式:1.5倍行距;

页眉页脚:和本文档一致;

背景和底纹:可自行设计,底纹一般用本文档的图标

若为了方便内容上的区分,可以自行对不同文书格式进行一定程度上的调整。

备注:

1、附件(表格、人员分工、工作制度、其他策划……)

2、调查(数据、价格……),更精确

3、最重要三部分(可行性分析、活动流程 和经费预算)

4、突发事件,解决方案,应急措施

5、备用方案

党的机关公文由版头、份号、密级、紧急程度、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印发传达范围、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制版记组成。

(一) 版头 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或加括号标明文种组成,用套红大字居中印在文件首页上部。

(二) 份号 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标注于公文首页左上角。秘密公文应当标明份号。

(三) 密级 公文的秘密等级,用三号黑体字标注于份号下方。

(四) 紧急程度 “特急”“加急”,用三号黑体字标注于公文首页的右上角;紧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明:“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五) 发文字号 一般横向居中标注于版头与星线之间偏下。上报公文的发文字号可标注于版头左下方,与“签发人”相对应。发文字号用四号仿宋体字排印。

(六) 签发人 上报公文应当在发文字号右侧用三号楷体字标注“签发人”,并在“签发人”后面标注签发人姓名。

(七) 标题 由发文机关名称、公文主题和文种组成,位于发文字号下方,用二号宋体字,居中排印。

(八) 主送机关 主送机关名称应当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机关的统称,位于正文上方,用三号仿宋体字顶格排印。

(九) 正文 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位于标题或者主送机关下方。

文中大小题号要按以下顺序使用:

第一级“一、二、三等等”,用三号黑体字。

第二级“(一)、(二)(三)等等”用三号仿宋体字。

第三级“1。2。3。等”

第四级“(1)(2)(3)等”

文件使用的字体字号,正文用三号仿宋体字,每页19行,每行25个字。批转(转发、印发)的通知,通知正文用三号楷体字,被批转(转发、印发)文件用三号仿宋体字。

(十) 附件 应当置于正文之后,与主件装订在一起,并在正文之后,发文机关署名之前,注明附件的名称。

附件要另起版,标题用二号宋体字,正文用三号仿宋体字。

(十一)发文机关署名 应当有全称或者规范性简称,位于正文的右下方,最后一字与正文空四个字距离。

(十二)成文日期 决议、决定、条例、规定等不标明主送机关的公文,成文日期加括号标注于标题下方居中位置。打印文件的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如与正文不在同一页时,应在空页左上角标注“(此页无正文)”,日期第一字向右缩进两个字的距离。

(十三)印章 除会议纪要和印制的有特定版头的普发性公文外,应当加盖印章。用印位置在成文日期的上侧。

(十四)印发传达范围 用三号仿宋体字加括号空两格标注于成文日期左下方。

(十五)主题词“主题词”三字用三号黑体字,词组用三号书宋(宋体字)加黑,词组间空一个字。

(十六)抄送机关 标注于印制版记上方,主题词下方,用四号仿宋体字。

(十七)印制版记 由公文印发机关名称、印发日期和份数组成,位于公文末页下端印发机关名称和印发日期用四号仿宋体字置于文件末页下端两条间隔线中间,印刷份数用五号仿宋体字加括号置于间隔线右下方。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企业名称的登记注册管理,切实保护企业名称所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秩序,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企业名称的登记注册以及相关的管理活动。

企业集团及个体工商户的名称登记注册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注册管理,按名称中行政区划确定登记管辖。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核准名称中包含“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字词,名称冠以“国际”字词,以及名称中无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中含有省、市、县行政区划的,由名称中最高行政区划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核准。

分支机构名称的登记管辖,由分支机构名称中表述的所在地行政区划确定,或名称中地名所属的行政区划来确定,与隶属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无关。

第四条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四要素组成,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简体汉字。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名称可以同时使用本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

第五条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一)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引发公众对其资产关系、从事行业等误解的;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第六条 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指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

行政区划后可使用“省、市、县”行政区划字词,也可以省略。

企业为反映其经营特点,可在名称中字号后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该地名不视为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

第七条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字组成。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县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

第八条企业名称中所属行业或经营特点的表述应与企业经营范围相一致,应当根据其经营范围中主营业务,依照国家行业分类标准划分的类别进行表述。

经营范围跨国民经济行业3个大类以上的,可使用“实业”、“发展”等综合性用语,但不可省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九条 企业只准许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确有特殊需要的,经省级以上登记主管机关核准,企业可以在规定范围内使用一个从属名称。

“同行业”是指企业名称中所表述的“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的文字内容。

第十条判断企业名称是否相同或相近似,应以是否可能“造成公众混淆或误认”为原则。

第十一条 企业名称四要素文字表述相同,无论排列顺序是否相同,都视为名称相同,不予核准。

例:“辽宁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辽宁省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第十三条在企业名称其他要素相同的情况下,名称中字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名称相近似,不予核准。

例:“沈阳舒丽雅家私有限公司”与“沈阳淑利垭家私有限公司;

例:“荟华楼”与“新荟华楼”;

(三)企业名称字号中包含驰名商标或省著名商标的,不予核准;

例:字号“华丰”与“华沣”;

例:“萃华楼”与“萃晔楼”。

第十四条在企业名称其他要素相同的情况下,名称中字号的'拼音相同,拼音音调、文字的字形及含义都不相同,不易造成相关公众混淆和误认的,不视为名称相互近似,应予核准。

例:字号“申木”与“神慕”。

第十五条企业名称其他要素相同的情况下,行业或经营特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名称相同或相近,不予核准。

例:“房地产开发”与“置业”, “高新技术”与“新技术”;

例:“仪表”与“精密仪表”,“纺织”与“棉毛纺织”;

例:“机械”与“机械制造”,“服装”与“服装加工”。

例:“机械制造”与“机械销售”,“食品生产”与“食品销售”;

(五)名称中行业用语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大类及所含中类,或中类及所含小类,在公众中容易造成混淆或误认的,视为行业相同,不予核准。

例:“铁路运输”与“铁路货运”,“酒业”与“酒精制造”。

第十六条名称中行业用语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行业区别明显,不易在公众中造成混淆,可视为行业不同,应予以核准。

例:“采矿”与“油田”,“矿业”与“土石开采”;

(二)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大类及所包含的中类或小类;

例:“农业”与“种植业”,“农业”与“中药种植”;

(五)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同一小类的不同项目;

例:“会计”与“审计”。

第十七条企业名称中行业表述涉及前置许可或审批项目的,应当予以核准。但在办理登记注册时未能提交有关前置许可或审批文件的,应责令其变更名称。

例:“辽宁鑫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辽宁鑫利农业发展中心”。

第十九条企业名称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核准:

(一)与注销企业名称相同或相近,或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或相近,易造成混淆的,不予核准。

(二)与撤销登记(设立登记及名称变更登记)或与吊销企业名称(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或相近,易造成混淆的,不予核准。

(三)名称中含有其他法人、组织名称或其简称的,不予核准。例:童军、童子军。

(四)使用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简称,或部队番号的,不予核准。

(五)名称中使用汉语拼音、字母、数字(含阿拉伯数字和汉字数字,即大小写数字)、外国文字的,不予核准。

(六)使用国内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的文字,或国内外知名企业的字号或注册商标文字作为字号的,未经商标、企业名称所有人书面授权,不予核准。例:千里明、奔驰、宝马等。

(七)名称中使用其他国家或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的,不予核准。

(八)名称中使用带有封建色彩、不良文化字词的,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不尊重民族、宗教习俗、民风民俗、社会公德的文字及谐音的,不予核准。例:小蜜、大仙、大款。

(九)使用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社会公众人物及国内外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名字及谐音文字作为字号的,不予核准。例:雷锋、杨利伟、克林顿、布什。

(十)使用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的文学、影视作品或专栏名称作为名称字号的,不予核准。例:围城、同一首歌。

(十一)使用具有浓厚政治色彩的文字作为字号的,不予核准。例:中南海、十六大、三讲、三个代表。

(十二)使用具有不正当竞争含义的词汇作为字号的,不予核准。例:最佳、顶级、第一。

(十三)非金融行业企业名称中使用“中银”、“华银”、“人银”作为字号的, 不予核准。

(十四)名称中使用“希望工程”等社会公益事业用语的, 不予核准。

(十五)名称中使用不属于企业经营行为用语,且带有意识形态性质字样的,不予核准。如:“战略研究”、“战备管理”。

(十六)使用已被公众认可的新兴行业用语作为字号的,不予核准。例:猎头、家政。

第二十条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核准:

(一)企业改制为非公司企业时,或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申请变更企业类型时,需采取“一废一立”的方式进行登记,新设立的企业申请使用与原名称相同或相近的企业名称的,应予核准。

(二)企业名称随企业整体转让(含个体工商户),原企业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提交企业名称转让协议的,受让方申请使用与原企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企业名称时,应予核准。

(三)使用被社会公众所熟知的学校、企业的简称作为字号时,能够出具投资关系证明及书面授权的,应予核准。

(四)除第十八条第九款禁止以外的,使用自然人投资人姓名或名字作为企业名称字号的,应予核准。

(五)名称中合理使用汉字数字的,应予核准。例:六神、四通。

(六)申请使用“××油田”字样的,能够提交该油气田企业授权文件的, 应予核准。

第二十一条分支机构名称(非法人营业单位)应冠以其从属企业的名称,后面依次标明该分支机构的字号、所在地行政区划或地名、行业或经营特点,最后缀以“分公司”、“分厂”、“分店”等字词。其中,字号、行业与其所属企业一致的,可省略。

第二十二条企业集团名称的登记注册管理,参照执行本办法。企业集团的名称可以使用简称。

母公司可以在企业名称中使用“集团”或者“(集团)”字样;子公司可以在自己的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简称;参股公司经企业集团管理机构同意,可以在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简称。

第二十三条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应当由全体出资人、合伙人、合作者(以下统称投资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向有名称核准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应当载明企业的名称(可以载明备选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投资人名称或者姓名、投资额和投资比例、授权委托意见(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姓名、权限和期限)。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上应当粘贴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二十四条 企业名称由国家工商总局核准的,设立登记名称预先核准由企业直接向国家工商总局提请。名称变更登记预先核准由企业向原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登记机关对企业拟变更的名称及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审查合格后向国家工商总局报送同意名称变更的核准意见书(无需省局进行核转)。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应当载明原企业名称、拟变更的企业名称(备选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投资人名称或者姓名、企业登记机关的审查意见,加盖登记专用章。

应提交的材料及格式文本可由国家工商总局的网站下载,网址为http://。

第二十五条 企业名称由省工商局核准的(除省工商局直接登记注册的企业),设立登记和名称变更登记由申请人向登记机关提交《冠“辽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登记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做出初审意见,加盖登记专用章后,报送省局名称核准机关核准。

第二十六条 公司制企业预先核准的名称有效期为6个月,非公司企业法人预先核准的名称有效期为1年。其他主体参照公司制企业,预先核准的名称有效期为6个月。

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在有效期届满后尚未办理登记注册的,该名称自动失效。

第二十七条 应申请人申请,可对未办理登记业务已核准的企业名称相关资料进行修改,重新核定企业名称、股东信息及名称有效期。申请人需重新提交名称预先核准所需相关材料,及已核发的《名称预先(变更)核准通知书》。

第二十八条 因遗失、损坏等原因,申请人申请补发《名称预先(变更)核准通知书》的,需提交全体股东签字的情况说明,受理人员需核对机读信息中的股东信息,核对无误的,补发《名称预先(变更)核准通知书》,并将相关材料予以归档。

第二十九条 登记机关与名称核准机关不属同一机关的,名称登记管理实行备案制度。

由上级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因设立登记、企业名称变更登记以及注销登记而改变名称状态时,登记机关应当在核准登记之日起30日内,将企业名称有关登记信息报名称核准机关备案。但是,登记机关与名称核准机关实现联网的,由系统自动回写,不再进行人工备案。

企业名称备案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名称、业务类型、核准时间、备案机关。

名称核准机关应当依据名称备案内容及时进行信息补录,修改名称的登记状态,保持名称库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三十条 登记机关对企业名称登记注册申请作出决定之前,利害关系人认为申请人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与其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并提出听证申请的,登记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登记机关可以根据需要组织专家、学者和公众代表参与听证。

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判决企业停止使用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并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的,登记机关应当通知该企业在3个月内申请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

第三十二条 登记主管机关有权纠正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上级登记主管机关有权纠正下级登记主管机关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

第三十三条 企业名称争议由登记机关依据注册在先的原则负责受理、协调和处理,必要时可请求上一级登记机关予以指导或者协助。

第三十四条 企业名称中字号与注册商标中的文字发生争议时,依据《关于解决商标与企业名称中若干问题的意见》(工商标字[1999]第8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试行,并负责解释。

1.

策划书字号要求

2.

策划书的字号要求

3.

申请书字体字号要求

4.

实施方案要求

5.

实施方案相关要求

6.

实施方案排版要求

7.

实施方案工作要求

8.

实施方案编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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