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读后感绝不是对原文的抄录或简单地复述,不能脱离原文任意发挥,应以写“体会”为主。读后感对于我们来说是非常有帮助的,那么我们该如何写好一篇读后感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读后感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阿q正传读后感300字篇一
文章主角,阿q的性格可以说是一个典型的末代‘农民’的形象,他有农民种地就是种地,锄地就是锄地的优点,也有当时人们所具有的缺点,自私、保守、愚蠢的缺点。
而文章最主观的还是啊q的那种‘精神安慰’的做法,他的想法可笑又可赞。在文中阿q以一种即使现实中以失败者的身份存在,然而在精神世界中仍然要以‘最高者’自居。从文中;结果往往是输。输的时候对自己说:“我总算被儿子打了”,心里充满了优越感,如果优越感被粉碎了,他就又想:我是个“能够自轻自贱的”大人物了,便又心满意足了;这时,小尼姑走了过来,这下好了,阿q对她又是骂脏话又是掐脸蛋,终于觉得刚才的憋气都散了,又充满了自豪感。
在文中的这两小节我们可以直观的看出阿q那种用盲目的自尊自大、自轻自贱、畏强凌弱、忌讳缺点、以丑为荣等种种手法来自欺自.慰的行为。
我们常说一个国家的形象是由人民决定的,而文中阿q表达的是什么!懦弱、自私、保守、自给自足?而在那长达8年的战争,我们取得的不仅是胜利,还有一次伟大的蜕变。我们变了变得自立、坚强、强大。
战争是的确是令人憎恶的存在,但你不能否认我们在战争的见证下,成长了。
阿q正传读后感300字篇二
本书的作者是鲁迅,一直听说其作品难以读懂,故此次想领略一番。这本书的章节有我们熟悉的狂人日记,孔乙己,阿q正传等。
一开始讲述的是狂人日记,当我读这一章节的时候,我感到满满的都是吃人的味道,几乎可以说每一处都时时刻刻在讲述一个群体想去吃掉个体。里面主人翁是一名被吃者,主人翁发觉自己可能被众人当做吃的对象时,十分害怕,即使看到路上的小孩还有狗,都认为他们那眼神是极度想吃掉自己的眼神。表面是吃人,个人觉得更多的是讽刺当时社会的黑暗,以及整个基层人民的困苦。
接下来便是讲孔乙己,他给我的印象就是一名老实人,识那么几个字,但往往大街小巷的人都想看他笑话,从不欠饭钱的他,当老板说出“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就知道,孔乙己也许已经死了。在讲“药”这一章节时,小孩得病了,长辈是给他吃“鲜红的馒头”,以为人肉包治百病。可看出当时人们思想封建腐朽,迷信。
到了阿q正传,我觉得这个人是当时时代基层人民的缩影。文章中阿q给我最深刻的印象,便是他那所谓的精神胜利法,被人打了,总有安慰自己的理由,给人一种软弱的感觉,其实那是当时中国人大部分人的劣根性——软弱。当他知道自己应结婚生子的所表现的鲁莽行为,以致被雇主赶出家门,到后来选择到城里去偷东西,变卖成银两,这是他的中兴时期,但偷东西总有破绽的时候,从此走向末路。
到了闹革命,想投降于革命党的阿q,最终却被革命党游行示众杀了头,这无非是在体现,当时的社会,枪打出头鸟,闹革命就会被杀死。枪毙前,阿q并没有说救命,也意味着革命势在必行。
以上便是我看这本书以来,最深刻的感想。
阿q正传读后感300字篇三
说起《阿q正传》,最津津乐道的便是他的精神胜利法吧,在第二章的优胜记略及其续集中,体现的尤为明显。
被人抓住黄辫子,在壁上碰了四五个响头,阿q心想自己是被儿子打了
钱被偷走了,原来“儿子”那一套已经不管用了,阿q抬起左手,用力的在脸上打嘴巴,算报仇了
这样一种自苦式的安慰方式显然和大众是相背离的,但阿q身上的这种特质,在面临爱情,生计的时候更为突出。
当阿q因为调戏吴妈,被赶出赵府,并受到周遭人的不待见时,阿q的反应是:
“他起来之后,仍旧在街上逛······却又渐渐觉得世上有些奇怪”
“但他更觉得世上有些古怪,却是许多日以后的事,其一,酒店不肯赊账了·····”
有着高度自我安慰能力的阿q,在现实世界中的反应是迟钝的,换个视角看,阿q的这种“自我胜利法”,其实是他自身的自我保护机制,以破除他认知,感知世界的障碍。
人作为群体动物,除了基本的生理需求,还有更高级的,对社会认同感和自我价值的追求,而这一切对于阿q来说,却是困难的。
文章第一章便介绍了阿q的大致情况,姓氏不清,名字也为音译,籍贯也并不了解,只有一个“阿”字是十分肯定的。
社会身份的缺失,造成了阿q本身性格上的缺陷和矛盾
极度不屑于世事,但又渴望得到关注与尊重,极易膨胀又极度自卑
生命结束前,阿q回忆起的那只饿狼:
“眼睛又凶又怯,凶凶的像两颗鬼火,似乎远远的来穿透了他的皮肉,而这回他又看见了从来没有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了,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在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是不远不近的跟他走”
和文章结束时,看客们冷漠的态度相呼应,“可笑的死囚”,“竟没唱一出戏”,“白跟一路”
比一头饿狼更可怕的,便是大众的口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