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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管辖通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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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管辖通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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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管辖篇一

1.本合同签署前任何协议包括口头约定与本合同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

2.本补充条款与合同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条款为准。本补充条款与合同附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条款为准。

3.甲方承诺本合同项下转让的房地产,无抵押、无租赁、无查封、无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或限制转让的情形。若有抵押、查封、及其他禁止或限制转让的情形的,甲方必须在转移登记前解除限制,否则甲方承担逾期办理转移登记的违约责任。若有租赁,甲方必须在交房前解除租赁,否则甲方承担逾期办理交房的违约责任。

4.甲方承诺房地产无权利瑕疵与纠纷,若因此导致房地产不能办理转移登记或交房,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承诺房地产内没有户口,若有应于交房前迁出,若逾期迁出,每逾期一日向乙方赔偿总房款的万分之一。

6.甲方应保管好房地产权证密码纸,若因为甲方遗忘密码,导致转移登记逾期,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7.双方保证按本合同约定严格履行自己的义务,若遇到合同未约定事项,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以保证房地产交易顺利完成。

1.双方于买卖合同签订后45日内,备齐材料共同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转移登记与抵押登记。若与正文条款第六条第一款有抵触,以本条约定的日期为准。

2.若因为财税部门审税的原因,导致双方不能按上条约定的日期办理转移登记,则双方办理转移的登记日期顺延到财税部门出具税单后的2日内。

1.甲方收到所有房款后3日内办理交房手续。甲有权提前交房,但必须提前2日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拒绝。若与正文条款第四条有抵触,以本条约定的日期为准。

2.双方交房应该签署《房地产交接书》,查验房地产,并结清相关的费用。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查验房地产确认无误后且双方签署《房地产交接书》的当日向甲方支付尾款。

3.由于本合同转让的房地产是二手房,有较长的房龄,双方同意按现状交付房地产,甲方不承担维修责任,但甲方在交房前不得拆除房地产的固定装修及设备。

4.该房屋内的燃气初装费及维修基金已包含在房地产转让价格内,甲方应于完成房屋交验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配合乙方至有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变更费用由乙方承担。

5.交房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电讯、垃圾清运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之后发生的前述费用由乙方承担。

6.本合同涉及的房地产交房、转移占有、交房具有相同的法律含义,是指甲方将房地产实际交付给乙方占有,并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

1.本次交易过程所涉及的交易税费,由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手续费、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契税、交易手续费、权属登记费、配图费。本合同的工本费、公证费、律师费由双方各半承担。

2.双方实际应缴纳的税费,以政府部门开具的单据为准。

3.若因为乙方逾期办理,导致双方不能于20xx年12月31日前办理转移登记,甲方因此增加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1.乙方未按约定期限付款、或未按约定期限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或未按约定期限办理交房的,则每逾期一日需向甲方支付房地产出售总房价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若乙方逾期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总房价款20%的违约金。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相当于滞纳金与违约金部分的价款,剩余款项返还给乙方。

2.甲方未按约定期限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或未按约定期限办理交房的,则每逾期一日需向乙方支付房地产出售总房价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若甲方逾期超过10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总房价款20%的违约金。

3.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若损失大于违约金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其多余的损失。若损失小于违约金的,以违约金数额赔偿,不得要求法院以违约金过高为由降低违约金。

4.若在具体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因为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本次交易不能按期完成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以下无正文)

1、双方确认本合同签署前乙方已经向甲方支付了定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rmb200,000.00)。

2、于双方签订本合同的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rmb150,000.00)。

3、于双方签订本合同后10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佰万元整(rmb1,000,000.00)。

4、甲方同意乙方以贷款的方式支付剩余的房款人民币叁佰壹拾万元整(rmb3,100,000.00)。若乙方的实际银行贷款不足该金额或贷款未经银行批准,则乙方应于双方办理转移登记前补足并支付给甲方。乙方需向甲方出示贷款抵押合同的原件,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办理转移登记。

5、本合同签署后,乙方应立即向银行申请贷款,积极准备贷款所需的资料,并于本合同签署后40日内且双方办理转移登记前办妥银行贷款的所有手续。

6、该贷款由乙方申请贷款的银行于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后7日内由该银行直接支付给甲方,即贷款银行取得他项权证放款。贷款银行不得将贷款支付给乙方。因贷款产生的所有费用(如担保费、手续费等)由乙方承担。

7、于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查验房地产确认无误后且双方签署《房地产交接书》的当日向甲方支付尾款人民币伍万元整(rmb50,000.00)。

8、本合同内的金额,若大写与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9、甲方确认收款账户为:户名: ,银行名称: ,帐号: 。

10、乙方将房款支付到甲方确认的上述账户,则视为乙方履行了相应的付款义务。

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管辖篇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转让方):

姓名:

国籍

[身份证号码]

[护照号码]

居住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国籍

[身份证号码]

[护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乙方(受让方):

姓名:

国籍

[身份证号码]

[护照号码]

居住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国籍

[身份证号码]

[护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根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甲、乙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地产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买卖房地产情况

甲方拟将位于的房地产(房屋平面图见附件一)转让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拟转让的房地产作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地产。该房地产[共用][自用]土地使用面积为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套内][整层内]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上面积均以[《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登记为的面积为准)。该房地产甲方于年月日向申请产权登记,领取了《[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书号码为,房地产权共有(用)证号码为。

第二条买卖房地产价格、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该房地产交易总金额为(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天内支付甲方定金(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乙方于年月日前支付第一期房款(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乙方于年月日前支付第二期房款(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最后一期付款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在办理好转让手续并核发新的《房地产权证》时付清。已付定金将在最后一期付款时冲抵,付款方式:[现金][支票][汇款][]。

第三条登记过户手续办理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天内,甲、乙双方应携带有关资料到办理过户手续。乙方支付最后一期购房款时,甲方同时将办理过户后的《房地产权证》交付给乙方。

第四条房地产交接

双方同意于年月日由甲方将该房地产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权利保证约定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若产生买卖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方决定中途不卖及逾期15天仍未交付房地产时,作甲方中途悔约处理,本合同即告解除,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七天内将所收定金及购房款退还给乙方,另赔偿乙方(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的违约金。乙方决定中途不买及逾期15天仍未付清应缴购房款时,作乙方悔约处理,本合同即告解除,乙方所交定金,甲方不予退回,已付购房款甲方在七日内退回乙方,另赔偿甲方(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的违约金。

第七条税务承担经双方协商、同意按第种方法处理

办理上述房地产过户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负责。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合同未尽事宜处置及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附件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发证机关一份。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签于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签于

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管辖篇三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合法代理人:

经纪方:中山市xx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西区沙朗xx华庭管理处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合法代理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乙方购买甲方座落在 的单位(以下简称该物业),

房产证号为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国土证证号为 ,土地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以房产证为准)

该物业交易价格(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

1、本合同签定时乙方即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作为购物业定金。甲方在收取定金之时须将该物业的房地产证或合法有效证件寄放于经纪方作为转让过户之用。

2、乙方即日须交付(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给经纪方作测绘费,多退少补。

3、甲、乙双方由经纪方约定一同至市房地产交易所进行交易登记,并签定由市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房屋买卖合同,市房地产交易所收件登记后,乙方即日向甲方支付第一笔房款共(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定金冲抵。

4、市国土房管局出具新的房地产权证(契证)之日,a、乙方在收到房地产权证(契证)后即日向甲方付清所有未付房款共(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b、剩余未付房款由经纪方协助乙方办理银行贷款按揭,所产生的按揭手续费、评估费、律师费、保险等费用概由乙方支付。以上a、b两种方式在乙方非一次性付款情况下只可选择其一。在办理银行按揭过程中,甲、乙双方须按照银行要求提供相关证件,积极配合经纪方工作,如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能履行上述之义务,导致延期或终止交易的,则需负相应责任。

甲方将该物业交付给乙方使用的规定时间为:

1、该物业过户所需要交纳的交易税费,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如下:

2、经纪方促成甲、乙双方交易成功,甲、乙双方合计须支付交易总额3%的费用给经纪方作为中介服务佣金,即(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其中甲方承担1.5%即(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乙方承担1.5%即(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以上佣金于签署《中山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之日由甲、乙双方支付给经纪方。

3、甲、乙双方签署《中山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经国土局收件后领取的国土局收文回执须寄放于经纪方托管。

1、甲方保证该物业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若发生交易前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均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2、甲方自交易结束之后须将该物业的物业管理、水、电、有线电视等无条件过户给乙方;若有租赁业务,如乙方愿意,则甲方须将租赁手续转移给乙方。

1、乙方决定中途不买或逾期 天未按上述条约向甲方付款时,作乙方违约处理,乙方所交款项,甲方不予退回。

2、甲方中途不卖,作甲方违约处理,甲方应在违约之日起七天内将所收取定金及房款退还给乙方,另赔偿乙方与定金相等的违约金。

3、甲方未按上述条约逾期15天未将该物业交付乙方使用的,将作甲方违约,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并负上相应的法律责任。

4、于本合同之外,三方在谈判中的声称、理解、承诺以及协议内容,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5、本合同一式三份,自三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即时生效。甲、乙、经纪三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如甲、乙任一方违约,需解除合同的,经纪方不予退回服务之佣金。

甲方(签章): 经纪方:xx物业管理 乙方(签章):

代理人:

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管辖篇四

买受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愿意委托居间方(以下简称乙方)上海延盛房地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列条件购买出售方(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_所有的房屋。

一、甲方对所购买的房屋已充分了解并同意按下列条件购买:

二、意向金的支付及有效期限约定:

甲方同意于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同时支付元整(人民币/美元),作为购房意向金。本合同自甲方签署之日起2日内为购房考虑期(购房考虑期是指:甲方在支付了购房意向金后可以在这段时间内确定是否购买该房),在考虑期内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委托购买行为(须以书面形式),并取回购房意向金,如超过考虑期甲方无任何书面异议,则视甲方已完全确定上述购买行为,从超出考虑期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为购房确认期(购房确认期是指:在有效期内当丙方在本合同中签字确认后甲方均表示确认),如超出确认期丙方尚未确认或本合同所列条件不为丙方所接受,则本合同终止,甲方所付之意向金立即无息返还。

三、意向金转为购房定金及甲方违约约定:(特别提示)

当丙方于确认期内在本合同中签字同意甲方所列购房条件后,则甲方同意将上述意向金自动转为购房定金给丙方。如到时甲方提出反悔不买或不按乙方通知的期限前来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的,视为违约,则甲方无权要求返回定金,丙方则按佣金额的50%支付给乙方作为前期服务费。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本条款已作特别提示,请仔细阅读本条款并请予签字确认,甲方:

四、甲方的义务:在本合同之有效确认期内,丙方同意出售并签字确认后,甲方以丙方签字确认为准之日起5日内,依乙方安排至乙方处与丙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或商品房预售/出售合同。

五、乙方的义务:乙方负责为甲、丙双方代书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或商品房预售/出售合同,同时乙方协助甲、丙双方办理产权交易过户手续、按揭贷款手续、房屋交接手续等相关手续。

六、甲方之服务报酬支付:甲方与丙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出售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等同时应按成交总价款的1%,作为服务报酬(佣金)支付给乙方。

七、乙方未按上述第五条款乙方应履行的义务进行操作的,则乙方应向甲、丙双方支付违约金,其金额按上述成交总价款的1%计。

八、甲方在与丙方成交时,甲方应依法负担的有关税、费均由甲方负责自行缴纳。

甲方姓名: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乙方:上海延盛房地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号:31010620xx217店长:____________联络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业经纪人:__________证号_______________联络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络电话: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九.丙方意见及义务

丙方同意按上述甲方之购买条件出售,并同意在签字之日起5日内依上海延盛房地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乙方)安排,至乙方处与甲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合同/出售合同等。

十、丙方之服务报酬支付

丙方与甲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出售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等同时应按成交总价款的1%,作为服务报酬(佣金)支付给乙方。

十一、丙方违约之约定:(特别提示)

若丙方同意依甲方之购买条件出售并在本合同上签字后,有反悔不卖或不按上述约定的5日期限前来签订标准买卖合同的视为违约,丙方应双倍返回定金给甲方。甲方则按佣金额的50%支付给乙方作为前期服务费。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本条款已作特别提示,请仔细阅读本条款并请予签字确认,丙方:

十二、丙方在与甲方成交时,丙方应依法负担的有关税、费均由丙方负责自行缴纳。

丙方姓名: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乙方:上海延盛房地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号:31010620xx217店长:____________联络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业经纪人:__________证号_______________联络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络电话: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管辖篇五

卖方: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买方: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买卖双方现就下列房地产买卖,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 房地产座落于 市 区 路 街 巷 (里、坊) 号 房,《 证》 证号 号,测量: 图 幅 地号。

二、 该房地产结构 层,使用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出售部位为该屋 楼(栋) 单元(详见房地产证确权面积),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连同室内附着设施。

三、 买卖双方议定交易价为人民币 元, (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签定本合同时,买方已按房地产交易价20% 元(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作为定金支付给卖方,余额 元 ,(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应在 市房地产交易所(简称:交易所)办理房地产过户之日支付给卖方。

四、 卖方或买方不按规定日期办理过户手续,视为违约。

五、 签订合同后,买方中途不买,合同即告解除,买方无权请求退还定金;卖方中途不卖,合同即告解除,卖方须双倍退还定金。其中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由提出的一方按定金的20%缴纳解除合同登记费给交易所;双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登记费即定金中的20%由双方各负担一半。

六、 本合同签订后,凡违反《 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简称:《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交易所将不予以办理卖方应将定金退回买方。交易所将按照《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处理。

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经交易所登记后生效。

八、 本合同一式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卖方、买方各执一份,交易所存档一份。合同履行后,买卖双方所执合同应交回交易所备案。

卖方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买方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管辖篇六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将下列房产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甲方所出售_________的房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契约

第一条 标的、价款

房屋座落

产权证号

房屋用途

住宅、商用、办公、其他

房 号

建筑面积(m2)

单价(元/ m2)

价款(元)

其 他

总 价 款

大写:

¥: 元

第二条 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甲方支付购房定金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全部购房款分_____次付给甲方,购房定金在最后一次付款时冲抵房价款,具体付款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将上述房产正式交付给乙方。甲方将房产移交给乙方时,该房产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移给乙方。

第四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等,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在悔约之日起______日内将双倍定金和乙方已付款及其利息一并还给乙方。

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支付相当于上述房屋价款_____%的违约金。

第六条 办理上述房产交易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承担

1、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本契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双方协商补充协议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本契约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附件

一、本契约适用于存量房地产的买卖。

二、本契约具有选择项的条款,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未被选用的选项要划去,以示删除。

三、双方在签订本契约前,要详细审阅契约条款。

四、本契约要认真填写,涂改后,双方要在涂改处签字。

五、本契约条款由石家庄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管辖篇七

当事人基本信息:

卖方(甲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共有权人: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乙双方未通过经纪机构居间介绍,由乙方受让甲方拥有的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

(二)房地产座落于:

房屋类型:;结构:;

(三)房屋登记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四)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获得。甲方应当已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五)甲方随该房屋同时转让的附属设施与设备如下:;装饰情况。

(六)甲方保证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没有租约,也未被查封,并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地产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等。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该房屋产权纠纷或债务等,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二条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户口

该房地产所附着的户口,卖方保证于过户之日起___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_____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条转让价款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拾万仟佰拾元。该转让价款不含税费。

该房地产交易定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买方同意:本合同签订后_____日内,向卖方一次性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

第四条付款方式

乙方分期付款给付除定金之外的房款人民币: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小写:________元):

(1)乙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首期款人民币: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小写:________元)至甲方提供的收款银行账户。双方应同时到付款银行现场,甲方应于乙方汇入上述款项后立即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条。

卖方提供的收款银行账户名称:

账号:

(2)乙方应于该房地产过户后____日内向银行提交抵押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并配合银行办理贷款审批手续,抵押贷款金额以银行发放贷款金额为准;银行发放贷款不足以支付房款余额的,乙方应于银行发放贷款之日起___日内补足应付房款余额。

第五条交房方式

甲方应当于年月日前将该房地产交付乙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事项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办理交接手续;

2、交付该房地产钥匙。

第六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付款的(因银行贷款原因导致乙方逾期付款的除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____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七条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甲方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八条关于产权过户的约定

甲、乙双方确认,在年月日之前,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委托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办理过户手续,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整。

第九条附随债务的处理

本合同生效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由甲方支付。甲方在交付该房地产时,应将附随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结清,单据交买方确认,否则乙方有权从最后一期交付的房款余额中抵扣上述欠费。

第十条税费承担

按有关规定,卖方需付税费:

(1)营业税;

(2)城市建设维护税;

(3)教育费附加;

(4)印花税;

(5)个人所得税;

(6)土地增值税;

(7)房地产交易服务费;

(8)土地使用费。

(9)提前还款短期贷款利息;

(10)提前还款罚息。

买方需付税费:

(11)印花税;

(12)契税;

(13)产权登记费;

(14)房地产交易服务费;

(15)《房地产证》贴花;

(16)抵押登记费;

(17)借款(抵押)合同公证费;

(18)授权委托公证费。其他费用:

(19)权籍调查费;

(20)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费;

(21)评估费;

(22)律师费;

(23)保险费(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

经双方协商,其中:上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由卖方支付。上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由买方支付。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因新增的税费,由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

任何一方不按约定或法律、政策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即视为违约。

第十条生效时间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其他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

方支付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__________执一份。各方所执合同均具有同等效力。

卖方(签章):买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管辖篇八

卖 方(以下简称甲方) :

买 方(以下简称乙方) :

居间方(以下简称丙方) :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委托丙方见证甲、乙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行为,并订立本合同,以兹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产状况:甲方拥有位于 的房产,房屋所有(共有)权证书号为 ;房屋所有权人为 ;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上内容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为准)。乙方自愿购买甲方上述房产。

第二条、成交价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本合同项目下房产及其配套设施的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此价格下,包含该房屋的相关配套设施有:

第三条、乙方于本合同签订时支付佣金及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其中佣金人民币(大写) 整,余额作为代收的定金。)甲方同意该定金办理完房产过户手续前由丙方保管。甲方自本合同签订时将【售房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元整或《房屋所有权证》交由丙方保管,作为对房屋的真实性提供担保。

第四条、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同意使用本条的第 种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乙方应在立契的当日,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同时定金冲抵房款并转为物业交割保证金,仍暂由丙方保管,待物业全部及时、完整交割完毕时,甲方凭买卖双方签字的物业交割清单及有关单据,向丙方领取物业交割保证金。

2、按揭贷款:甲、乙双方于签订合同后,应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相关按揭贷款手续。乙方应在立契时,将首付房款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交付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由银行放贷之日向甲方支付。以上款项具体金额以贷款银行确定的金额为准,如果贷款银行确定的贷款金额少于本合同约定的贷款金额,乙方应当在首付房款交付时一次性补足。定金冲抵首付房款的同时转为物业交割保证金,仍暂由丙方保管,待物业全部顺利交割完毕后,甲方凭买卖双方签字的物业交割清单及相关单据,向丙方领取物业交割保证金。

第五条、立契过户时间: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共同到房管局立契并办理

房产过户及相关手续。

第六条、甲方须保证该房屋权属真实无争议。且房屋财产的共有人对出售此房屋无异议。若发生与甲方

有关的权属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若甲方房产不符合国家及郑州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交付房屋

1、甲方应在收到除物业交割保证金之外的房款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完整有效的交付本合同项目下之房产及其他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并保证在立契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产名下所有户口全部迁出。

2、乙方应在接收房产的同时进行物业交割验收,如果甲方怠于办理物业交割,经乙方书面通知后十日内仍不予办理的,乙方凭借书面通知的证据可向丙方要回物业交割保证金,甲方同意按照此种方式办理,并同意丙方将上述物业交割保证金交于乙方。

3、交房时甲方应保证以下设施的正常使用,并完整的交付给乙方(如有不符,甲乙双方同意暂扣 物业交割保障金):

本条款内所有房屋的设施及水电、气、暖、物业费、维修基金等交付情况由乙方在交付房屋前验明,交付之前发生的费用由甲方结清。自交付的次日起,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物品损坏或发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在签定本合同之日起,甲方应维持房屋现状,不得改变。若交付房屋时,房屋状况与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状况不符,甲方应当恢复原状,如果经乙方书面通知后甲方仍不恢复原状的,则视为甲方放弃全部物业交割保证金,此时丙方有权直接将物业交割保证金交付乙方。

第八条、甲乙双方共同到郑州市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交纳有关税款及相关费用,甲方负担总税费费用的百分之 ,乙方负担总税费用的百分之 ,丙方的佣金由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整,乙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在本合同经甲、乙、丙叁方签字成立时,甲乙双方应向丙方及时、足额支付佣金。因甲、乙任一方违约,而导致本合同解除、终止履行,叁方确认,按以下方式支付佣金:单方违约时,由违约方承担全部佣金,甲、乙方双方同时违约时,各负担总佣金的一半。

第九条、如乙方采用按揭贷款方式付款,则房屋过户后,乙方应按约定按时办理抵押登记和贷款手续。

第十条、甲乙双方同意共同委托丙方代为办理房屋交易相关手续,并商定签定本合同时,由乙方向丙方支付代办费用人民币伍百元整。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若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则视为其单方解除合同,应双倍返还乙方交付的定金(原交丙方代为保管的定金,甲方无权要回,丙方有权将定金直接给付乙方,除非叁方达成新的协议)。

2、乙方若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则视为其单方解除合同,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丙方有权直接将定金、房屋产权证或售房保证金交付甲方,除非甲、乙、丙叁方达成新的协议)。

3、如果甲、乙双方均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在甲、乙双方各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房款1%的佣金后,丙方应将房屋产权证或售房保证金退还甲方,同时,将保管的定金交于乙方。

4、甲乙双方立契后,如果甲、乙任一方未按本合同的 约定履行相关义务,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本合同房屋买卖的守约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房价款1‰的违约金。

5、房屋过户后,如果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交房义务,每逾期一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房款1‰的违约金;若逾期30日甲方仍不履行,乙方将行使房产所有权人之权利,并且乙方有权依前述之约定获取违约金,同时甲方同意该款由丙方直接从物业交割保证金中扣取交付乙方,如物业交割保证金不足,不足部分甲方仍须偿付。

6、如果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的约定及时履行义务,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房价款1‰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若逾期30日乙方仍不予履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承担房屋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须经叁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以上条款

第十三条、如果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与其他条款的约定不一致,以第十二条约定的内容为准。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丙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本合同如有内容变更或其他未尽事宜,经叁方协商一致后,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叁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壹式叁份,甲、乙、丙叁方各执壹份,叁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或授权代表):

代理人: 代理人: 经纪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电话:

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管辖篇九

卖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地址:

买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地址:

合同双方兹同意转让条款如下:

一、买卖双方出售及购入位于深圳市 区 大厦栋/座 层 单位(以下简称该物业)。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房产证上记载为准),房地产证号码为 。

二、该物业之转让成交价为人民币 元(小写:¥ )。

三、买方按下述方式付款:

1、定金支付:买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小写:¥ )。

2、人民币 元(小写:¥ )为第二部分楼款。

3、银行按揭付款方式:

a、 买方需办理银行按揭,则第二部分楼款中之部分款项可由买方负责向银行贷款支付给卖方,银行按揭所发生的费用概由买方自理,否则视为买方违约。

b、 买方应于签署本合同之日起日(含当日)内付清首期房款人民币 元(小写:¥ )(不含已付定金)(上述第二部分楼款总额减去银行承诺贷款金额。前述房款为大概数目,在银行出具贷款承诺书后三个工作日内,买方须按银行承诺贷款的金额,多退或少补应付的首期房款,卖方应无条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买方应于首期房款交付之日起日(含当日)内办理完毕全部银行按揭申请手续,卖方须无条件配合买方提交并签署申请贷款所需的资料,双方均不得拖延,否则视为违约。

c、 买卖双方须于银行出具贷款承诺书之日(若卖方需办理赎楼手续的,则在卖方赎出房地产证原件并注销登记及买方按揭银行出具贷款承诺书之日)起日(含当日)内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办理过户递件手续,且递件回执由担保公司代为托管。在递件回执载明的答复日期之日起 个工作日(含当日)内,买方须到国土局等相关部门领取房地产证。领取房地产证当日买方须与第三方、担保公司及银行人员到相关部门办理按揭贷款的抵押登记手续。

d、 办理银行按揭所产生的按揭服务费、律师费、保险费、抵押公证费、评估费、抵押登记费、贷款合同印花税等,买方应于签署申请按揭文件前交纳,并应依时领取房地产证及办理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否则视为违约。

4、买卖双方同意,上述银行按揭付款买房的首期款(不含定金、交房保证金)指定银行监管,买方须在上述付款期限内将需监管的资金存入监管帐户,买卖双方须在该期限内与监管机构签署资金监管协议,该款项监管方之监管协议规定的程序操作。如因卖方不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则买方有权待卖方办理完监管手续后个工作日内付款。

四、卖方的房地产产权现状如下所述:买卖双方均清楚该物业的产权状况,各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该物业是抵押状态,卖方应于签署本合同之日起 天(含当日)内办理完解除抵押手续并将该房地产证托管于指定的第三方处。(若卖方需委托担保公司担保融资赎楼,则卖方须于签署本合同之日起 日(含当日)内办妥全权公证委托给替买卖双方监管定金或交房保证金的第三方及担保公司指定人员;同时买方须协助卖方办理赎楼手续,即须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款项,办理有关手续地,并及时与担保公司签订赎楼担保协议。卖方不得擅自撤销该公证委托书,或通知欠款银行或担保公司停止赎楼,否则视为卖方违约。)

五、买卖双方协商同意银行按揭付款买房的首期房款中预留人民币 元(小写:¥_)作为该物业之交房保证金。此款在卖方实际交付房地产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时进行结算。此交房保证金由买方托管。买方在买卖双方办妥房地产交接手续、扣除卖方结欠杂费及擅自转移、损毁装修、家私之市值后多退少补。

六、放款时间、方式:

1、 房地产过户转让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即买方领取买方名下的新房地产后,由监管银行或监管方按监管协议的约定支付给卖方。

2、 如买方办理银行按揭,则银行贷款承诺之金额由银行按照约定时间支付予卖方。

七、按有关规定,买卖双方需付费用:(1)营业税;(2)城建维护费;(3)教育附加费;(4)个人(企业)所得税;(5)土地增值税;(6)契税;(7)产权登记费及贴花;(8)印花税;(9)土地使用费;(10)过户公证费;(12)委托公证费;(13)赎楼担保费和手续费;(14)赎楼利息;(15)过户、按揭服务费;(16)查证费;(17)其他 ;其中买方支付上述 项,卖方支付上述 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府原因,发生税费或税率等的调整,如有新增,则新增部分由买卖双方各自按政府规定承担;如有减少,则减少部分在本合同约定支付方相应减少。买卖双方不得以此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八、交易物业附 租赁合同,租赁期至 年月日止。卖方保证承租人已放弃对该项物业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卖方须于物业交付买方使用前解除原租赁合同,将物业按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时间交付买方使用。买方对因原租赁合同而产生之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易物业如附有卖方户口,卖方须保证在收到转让的总价款之日起 工作日内迁出卖方及其亲属之户口。

九、买卖双方约定交楼日期为卖方收齐全部房款(交房保证金、赎楼余款除外)当天或另约定为。交付前卖方须付清一切有关该物业之杂费(包括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上网、管理费等费用),买方收楼后代卖方缴纳的,有权向卖方追索。

十、卖方须将该物业按如下列所述之标准交付买方使用:

如有附带家私电器交付,家私电器详见买卖双方签字确认的清单。买方给付之楼款已涵盖家私电器,买方无须再另行付款经双方验收书面确认收楼后,该物业设施、装修产生问题与卖方无关,买方可对该物业进行装修及设施安装。

十一、卖方在交房时将该物业内的煤气、有线电视、宽频网络等无偿过户给买方。未开通之设施由买方自行开通。

十二、该物业是以现状售予买方,而买方曾被邀检查或已检查该物业,故买方不得借此拒绝交易。

十三、卖方须保证对该物业享有完整所有权,能完全支配处理。有关该物业在本次转让之前已产生的产权纠纷、债务、税项及租赁清还抵

押等事宜,卖方应在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前清理完毕,并保证转让后买方无需负责,否则卖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十四、如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义务,卖方有权要求买方以转让成交价为基数按日万分之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如

买方逾期履行义务超过 日,卖方可解除合同并选择要求买方支付转让成交价百份之 的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或没收买方已支付的定金。

十五、如卖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义务,买方有权要求卖方以转让成交价为基数按日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如

卖方逾期履行义务超过 日,买方可解除合同并选择要求卖方支付转让成交价百份之 的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或双倍返还买方已支付的定金。

十六、买卖双方签订《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是基于行政机关的要求以便于顺利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而为,双方签订《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性质属于履行本合同的约定过户登记义务之一部份。买卖双方签订《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凡本合同已有约定,均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未约定的内容,视为本合同相应的补充。买卖双方均知悉房地产成交总价为本合同约定的价格,过户时签署的《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价格仅提供给登记机关登记使用。如买卖双方任何一方要求以本合同约定的价格作为过户时的登记价格,则由提出该要求的一方来承担相关税费。

十七、合同双方在谈判中的声称、理解、口头承诺以及协议内容,如有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十八、本合同一式贰份,买卖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九、如本合同产生争议,双方协商无法解决时,可向本合同交易房产的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备注:

卖方: 买方:

日期: 年 月日日期: 年 月日

收 据

兹收到 交来上述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 (小写¥ )。

收款人:

收款日期: 年 月日。

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管辖篇十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出售私有住房,达成以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位于 市 区 镇 村 号房地产(以下简称该房地产)出售给乙方,该房地产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面积为: ㎡,地上附着建筑物面积为 ㎡。

第二条:交易成交价及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协定该房地产交易成交价为¥ (大写人民币 ),此价格包括房产现有的配套价格;

2、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给甲方购房定金¥ (大写人民币 ),购房定金于交房之日冲抵为购房款;

3、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给甲方购房款¥(大写人民币 )。

第三条:甲方的承诺、义务及责任。

1、 甲方保证该房地产一切情况介绍属实,承诺和保证该房地产无任何权属或经济纠纷,权属无任何抵押与权属瑕疵。

2、 甲方保证同户籍、相关亲属及房地产共有、所有人同意出售,保证该房地产出售给乙方后不得有他人向乙方合法追索。

3、 甲方将房地产交付给乙方之日前迁出房产内的户口,并结清甲方使用该房地产产生的各项费用。

4、 因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房地产为农村集体土地和集体土地上的建筑,该房地产交易过户所需要的本村村民委员会、镇政府以及镇政府以上级别等有关部门审批、登记等手续,甲方应尽全力配合同乙方妥善办理完毕。

5、 如果乙方购买的上述房地产可以办理房地产权证时,甲方应无偿予以积极配合,直至办理完毕。

6、 乙方购买该房地产后,房地产性质无论是否变更,乙方出售该房地产时需要甲方签字时,甲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乙方。

7、 本合同签定,甲乙双方款项付清后,该房产如遇国家征地、拆迁,所得土地补偿收益、房屋面积补偿或经济收益归乙方所有,在征地或拆迁补偿过程中如需甲方出面,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完毕。

8、 在以上条款所列甲方承诺、责任与义务中,甲方不得有虚假承诺,不得在上述事宜办理过程中以任何借口拒绝乙方要求,甲方出面签字也包括该房地产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政策要求的甲方相关亲属的出面签字,否则视为甲方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乙方义务及责任。

1、 该房地产交易过户所需要的本村村民委员会、镇政府以及镇政府以上有关部门审批、登记等手续,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 乙方购买的上述房地产可以办理房地产权证时,产生的关于土地、房产等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 甲方将该房地产交付给乙方后,乙方使用该房地产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建筑及附属设施的改动、维护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过户、交房手续的约定。

1、 甲、乙双方约定于 年 月 日前到该房地产的管理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2、 甲、乙双方约定于 年 月 日前办理交房手续。

3、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延迟过户或办理交房手续,每逾期一天向守约方支付¥ 元(大写人民币 )作为逾期赔偿金,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逾期超过7天不配合办理过户及交房手续,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反悔或中途无故毁约,否则其属违约。以上条款中涉及到的各项违约的赔偿方法:若甲方违约,支付给乙方¥ (大写人民币 )作为违约赔偿金,并赔偿乙方已支出的与本房产交易有关的费用;若乙方违约,乙方支付给甲方¥ (大写人民币 )作为违约赔偿金,甲方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已支出的与本房产交易有关的费用。

第七条:甲乙双方一切事宜的协调与通知可以书面方式进行,书面通知可以是甲乙双方互发的传真、邮件、信函以及手机短信等。

第八条:补充条款: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相关补充文件与此协议同具法律效力;如不能解决,则提请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管辖篇十一

首先:要填写买方和卖方的基本信息。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

配偶: 身份证号: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

配偶: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

(二)房地产座落在

(部位: )房屋类型: 结构:

(三)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 平方米。

(四)甲方保证转让的房地产无抵押等他项权利。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人民币计 元。(大写):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于 年 月 日之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 %计人民币元,剩余尾款在双方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后付清。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 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房屋。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 日内对房屋及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四条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不再将该房屋另行出售,并且在该房屋具备办理过户登记条件时,及时通知乙方共同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甲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 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将房屋另行出售给他人的,(合同范本 )赔偿乙方主张权利时该房屋的市场价值,并支付乙方当时该房屋市场价值30%的违约金。

二、甲方不通知乙方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并且在乙方要求后仍拒不协助办理的。甲方赔偿乙方主张权利时该房屋的市场价值,并支付乙方当时该房屋市场价值30%的违约金。

三、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书面催告后,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30%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

第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九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配偶: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配偶: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最后双方签字并留下通讯方式。合同一式两份,卖方和买方各一份。

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管辖篇十二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契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住房事宜,订立本契约,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座落在青岛市区(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幢_________单元_________户的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已充分了解,愿意购买上述房屋。

第二条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屋的成交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本契约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契约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上述房屋价款分_________次付给甲方,购房定金将在最后一次付款时冲抵房价。具体付款日期、金额和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房屋实际交付之日前,根据有关规定应交付的与房屋有关的费用(包括水、电、煤气、供暖等)由甲方负责缴付;若甲方未按约定缴付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自本契约生效之日起,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等,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本契约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_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的`_________日内将双倍定金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价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支付购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任何一方逾期_________日以上未履约的,视为悔约,违约方应按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承担责任,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 甲、乙双方在办理上述房屋买卖交易过户手续时所需交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承担。

第九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契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契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在本契约的补充条款中加以明确。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在不违背本契约上述条款原则的前提下,就本契约未尽事宜订立的补充条款,为本契约不可分割之一部分,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契约及补充条款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契约连同附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产交易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补充条款

…………………………………………………………………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身份证/法定代表人:_______身份证/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管辖篇十三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买受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商品房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甲方同意将座落于古寨商业街第 排 号,建筑面积260㎡的商品房,出售给乙方。

第二、商品房售价每平方米20_元,总计人民币(大写)伍拾贰万元整(?:520_0 元)。

第三、买受人的商品房仅作商住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第四、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本合同一式2份,出卖人1份,买受人1份 。 第七、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字):

签于 年 月 日

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管辖篇十四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所占份额:____________

公司或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所占份额:____________

公司或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所占份额:____________

公司或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方、卖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订立。

第二条卖方与深圳市规划国土局签订深地合字__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____号补充协议,取得位于深圳市__区__路,宗地编号为____,土地面积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__,土地使用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卖方经批准在上述土地上兴建商品房,定名为____,主体建筑物的性质为____,属____结构,建筑层数:地上__层,地下__层。

本房地产项目地价款已缴清,所售房地产未设定抵押,也无其他权利限制。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已批准本房地产项目进行预售,《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

第三条买方购买______的第__栋__座__号房,位于__层,用途为____,建筑面积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平方米,分摊公用建筑面积__平方米。

具体分摊项目和不分摊项目见附表。

具体楼层和位置见所附总平面图、立面图、楼层平面图及分户平面图。

卖方出售的房地产所位于宗地编号为__的土地及公共设施,为该地域范围内房地产权利人共同享有(法律、法规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卖方承诺在本合同所售房地产交付买方使用时,本项目的土地出让合同书及其补充协议中规定的公共设施,也一并建成交付使用,否则买方可以拒绝收楼(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条买卖双方约定前条所述房地产按下面第__种方式计算购房款:

(一)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人民币/港币__元/平方米,总金额为人民币/港币__亿__仟__佰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小写________元)。

(二)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人民币/港币__元/平方米,总金额为人民币/港币__亿__仟__佰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小写________元)。

(三)按套计算,总金额为人民币/港币__亿__仟__佰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小写________元)。

第五条卖方委托______________为购房款的代收和监管机构,____________为本项目的工程监理机构。

双方约定:买方不直接将购房款交给卖方,而是按照附表规定的付款方式将购房款汇入代收机构,以便于监管。

卖方在代收机构的帐户名称是__________,帐号______。

第六条买方未按本合同附表规定的付款方式按期给付购房款的,应当承担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

(一)买方给付的价款达到应付总价款50%以上的,买方应就房价欠付额向卖方支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按债务履行期间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滞纳金标准执行)。

(二)买方给付的金额不足应付价款50%的,卖方可要求买方支付欠付价款百分之__的违约金(一般不超过10%)。

(三)买方超过合同约定时间90日仍不付清应付价款的,卖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买方,并在10日内从买方已付价款中扣除双方约定的违约金,剩余款项退还给买方。

第七条卖方须于__年__月__日前将本合同规定的房地产交付买方使用,交付使用时应取得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卖方在房地产竣工验收合格之前交付房地产的,交付行为无效。

卖方向买方交付房地产时,应发出书面通知,并由买方签收。书面通知应包括实际交付建筑面积的内容。

买方接到书面通知后,应及时对房地产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应当在15日内提出,逾期不提出,视为同意收楼。

第八条卖方不能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地产予买方使用的,每延期1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买卖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当负赔偿责任。

卖方超过约定时间90日仍不交付房地产的:

(一)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接到买方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10日内将买方已付的一切款项(不计利息)退还,并支付双方约定的违约金。造成买方损失的,还应当负赔偿责任。

(二)买方不解除合同的,按本条第一款处理。

第九条如遇不可抗力的特殊原因,严重影响施工进度,可能使房地产不能按约定时间交付使用的,卖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买方。

第十条已预售的房地产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变更公共设施的用途、设计和项目名称。如确需变更的,卖方应持五分之四以上购房者同意的公证书,向政府规划设计主管部门申报。

第十一条卖方在住宅交付使用时,应当向买方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不提供的,买方可拒绝接收。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卖方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房地产保修责任。

第十二条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存在差异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按建筑面积计算购房款的: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1%以内(含1%)的,为允许的合理差异,买卖双方互相不退、不补。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1%以上(不含1%)、5%以内(含5%)的,按购房时的单位价格,实行多退少补。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5%以上(不含5%)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在10日内退还买方交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并承担购房总价款5%的违约金。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5%以上(不含5%),经买卖双方协商不解除合同的,按购房时的单位价格,实行多退少补。

(二)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购房款的: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0.6%以内(含0.6%)的,为允许的合理差异,买卖双方互相不退、不补。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0.6%以上(不含0.6%)、3%以内(含3%)的,按购房时的单位价格,实行多退少补。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3%以上(不含3%)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在10日内退还买方交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并承担购房总价款5%的违约金。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3%以上(不含3%),经买卖双方协商不解除合同的,按购房时的单位价格,实行多退少补。

第十三条交付使用的房地产的装修部分达不到本合同附表约定的装修标准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补偿装修的差价款。

第十四条买方付清购房款后,卖方应出具付清购房款证明书。

第十五条房地产移交后,在未由业主委员会聘请住宅区管理机构之前交由________公司负责房地产的物业管理,物业管理费按__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计收。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可续聘或另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费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确定。

买方所购商品房仅作____使用,买方在装修及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对此,卖方有权监督、制止及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卖方应在取得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之日起150日内,书面通知买方共同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

办理《房地产证》的有关税费,按国家、省、市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第十七条如卖方未按前条规定通知买方,或因卖方原因造成买方不能按法定期限领取《房地产证》的,卖方从取得《深圳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之日的第210日起,每日按买卖总价款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直至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核发《房地产证》之日止。

第十八条卖方应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内将本合同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作备案登记。

如卖方未履行此项义务,造成买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卖方应向买方提供查阅、复印、摘抄以下文件的便利:

(一)卖方与深圳市规划国土局签订的深地合字(

)__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__号补充协议或者《房地产证》;

(二)《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

(三)主管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立面图、楼层平面图、分户平面图及房屋面积测绘报告。

第二十条除买卖双方另有约定外,买卖双方的地址以本合同所确定的地址为准。

本合同中的"通知"指书面通知,送达方式采取当事人签收或邮寄送达的方式。

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下列第__种方式解决:

(一)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

(三)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买卖双方可约定其他条款列于附表中,内容包括屋顶使用权、外墙面使用权等问题,附表须经双方签字、盖章方为有效。

除买卖双方另有约定外,卖方所作的售楼广告、售楼书、样板房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卖方应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的附表及附图均为合同内容之一部分。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连同附表及附图,共__页,为一式四份,卖方、买方各执一份,其他交有关部门,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卖方代理人(签章):

买方代理人(签章):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卖方代理人(签章):

买方代理人(签章):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卖方代理人(签章):

买方代理人(签章):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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