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认真看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吧,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知道读后感怎么写才比较好吗?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读后感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1000字名著读后感篇一
作为传统文化的先祖,孟子于中国的影响是达数千年之长远,我辈中人自然难以三言两语以揽括,虽然我的认识只是管锥之见,但孟子本人的思想、精神和气魄却如穿透万里晴空的红日,我即使局限于视野和眼识,亦已感到了耀眼的光芒。
首先,我觉得孟子的厉害处正在于,所提倡的“仁义”思想最能抓住事物的本质要害。孟子看到“生”、“利”是对事物利益关系的短视,而仁、义却能长远影响到未来,故有“舍生取义”、“舍利取义”之说。狭义的“仁义”是指封建时代人伦的忠义孝悌,实则是千百年来对孟子的误解,因为从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三纲五伦已革了命;《中庸》讲:“道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那末,此“仁义”还有永恒的意义可言吗?所以我们今天理解孟子的“仁义”,实应站在高处,从广义入手:如同道家的“道”、佛家的“菩提”,都是对客观普遍规律的认识,孟子的“仁义”也不二致。而这种认识,可让孟子如一熟练渔夫的手钳在了螃蟹扼要的部位,任螃蟹用力再猛,纵有大腿大脚亦是摆脱不了。无论事物表象出现多么错综复杂的问题或困难,孟子皆显得不昏沉也不散乱,经常化险为夷、转难为易,而绰绰有余。
当今著名于世界的“系统论”、“系统思考”,虽口口声声反对舍本逐末,而要动态、长远地看事情,说透了:皆可从孟子的仁义思想找到雏形。用毛泽东的话“干振而枝披,将麾而卒舞”,以形容孟子的仁义之道最为恰当不过了。而抓不到仁义精髓的人,有如行走在茫茫沙漠或海洋上,终生疲命于随时浮现的海市蜃楼的追逐中去。
另有一点,我觉得孟子最值得后人效仿的是他独行特立,不同流合污的气概。这点即注定了他若有机会作为,给予一发挥才干的舞台,则必能成一王业的大人物也!独行特立者,立场坚定,意识独立;不同流合污者,则能做到不见异思迁、不心随物转。有此二者,则造就了孟子之大气魄,表现在文风上则气势雄奇而磅礴,用来创业则整个世界都向他一人倾倒,孙子兵法言“致人而不致于人”,在孟子身上得到了体现。当今社会形势风起云涌,常常人置于其中而莫辩方向,倘学得孟子一二,何怕不能惊天地而泣鬼神呢?
虽然研习《孟子》的时间短促,然而孟子光明的仁义之道已足以令人受益终生了,最后,再对孟子的仁义之道作一总结:一是其舍末逐本的思想,二是其独行特立的精神,三是其驾驭形势的气魄。
1000字名著读后感篇二
《飘》
读完《飘》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不是因为感动而是因为气愤。气愤于女主角郝思嘉的卑鄙、残忍甚至阴险,因为大凡看小说,读者总是有种先入为主的期望,期望女主角温良贤淑,大度宽容或者纯洁善良、忠贞不渝。不想,小说刚开始没多久,郝思嘉就在12根橡树卫希理和梅兰的订婚宴会上为了报复卫希理而“色诱“梅来的弟弟。很快他们就结婚并且还生了一个儿子,看到此处我好不气愤,期望中女主角清纯的形象荡然无存。好在梅来弟弟很快就死在了南北战争的战场上,也使我愤愤的内心燃起了“期望“,期望郝思嘉“往后“能和白马王子白瑞德能有惊天动地令人陶醉的故事。
可是后面无情的事实是,美丽的女主角郝思嘉为了300块陶乐的租金在向白瑞德骗钱被识破而未果后,又故伎重演色诱甚至还是她妹妹未婚夫的干瘪老头弗莱,就只因为这个干瘪老头有一个小小的木材厂,能够提供她300块。读到这里我都快被气炸了,甚至我都不想看下去了,真是令我失望,女主角会如此的随便,没有一丝的对爱情的忠贞。幸好老头弗莱没多久后也由于郝思嘉的原因死了。终于,她和白瑞德走在了一起,可思嘉还是对卫希理贼心不死,居然身在曹营心在汉。正所谓一样东西只有当你失去的时候,你才知道珍惜它,郝思嘉也是如此,到了最后,她才明白只有白瑞德才是值得她爱的,可惜那时白瑞德都被她气跑了。
平心而论我是很喜欢郝思嘉独立、自我、有想法有作为的“豪放“性格的。同时,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对感情不纯真、不忠贞是很气愤的。曾经有好几次,我和不同的女孩子讨论过郝思嘉,希望了解从女性的角度怎么看待郝思嘉。得到的结果是,她们大多是很佩服欣赏郝思嘉在那个年代的勇气、能力和作为,而对于其没有节气式的“随便“却持宽容态度,认为那些是她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郝思嘉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没有她那“强悍“的性格,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郝思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另一方面,郝思嘉对待梅兰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
开始可能是出于对卫希理的爱而爱屋及屋,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她们两个人的性格是截然不同,思嘉经常生梅来的气,甚至还想弃她于不顾,好在在关键时刻,思嘉没有以个人的私利干扰自己的情感选择。以至最后,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至于思嘉对瑞德的感情,开始时我觉得思嘉是出于功利性目的的,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在利用瑞德,直到最后思嘉看清了希理,才知道自己真正喜欢的就是瑞德。反观瑞德对思嘉的爱则确是真切的,虽然瑞德的性格和思嘉类似都是功利的性格,而且他还痞子气十足。但我以为他从在12根橡树第一次遇见思嘉就已喜欢上她了,这种喜欢是出于爱慕、出于对思嘉的爱。
相对于我对郝思嘉的既喜欢又气愤,文中白瑞德这个形象我是比较喜欢的。他“放荡不羁“但又不失自我,一身的痞子气但又不失男子汉的爱国豪情,而且居然他还出身名门(美国西点军校炮兵专业毕业生)。白瑞德看起来像个玩世不恭、唯利是图的老痞子,但是从华贝儿口中我们可以知道,其实白瑞德是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至于瑞德的爱国情操那就更不用说了,在他们的“国家“(南方)危机的时候,白瑞德领导的封锁线商人,历经艰辛、排除万难冲破北方的封锁线为南方运输急需的物资,并且在亚特兰大陷落那晚在他亲自上阵,操炮反击“北方佬“。即便如此,也只有梅兰了解白瑞德,亚特兰大的上流人士还是不齿他。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这些我们都在历史书上学到过了。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总之,《飘》不愧是世界名著,看后令我感慨良久。
1000字名著读后感篇三
《红与黑》
走进我校恬静的图书馆,脚步下意识地停留在世界名著一栏前,一本红色的“书脊”映入我的眼脸,情不自禁的拿出这本书,轻轻地抚摸,《红与黑》三个字豁然在封面的中央,脑子里一下闪现出于连的影子,这个在中外文学长廊人物画像的“向社会宣战的不幸儿”,怎样与红色和黑色两种颜色联系在一起呢?也许是书的题目吸引了我,还是什么原因,我只借了这本书便匆匆离开,只想一口气读完,好明白为什么,然而读书是一件“谋心”的事,急是不可取的,归根结底,是要让我们的灵魂得到安顿,心智得到开启,精神得到寄托,情操得到陶冶。这本书我读了三遍大约用了一个月,才体会到一点味道,品得对不对味,我自己一点感受而已。
我首先了解名著的背景,这样有助于我更透彻地理解原著的深刻内涵。《红与黑》起初的标题为《于连》,1830年定名为《红与黑》,并有副标题“1830年纪事”。称之为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作,是因为它最早体现了这一流派的基本特征。小说直接吸取现实题材,反映现实斗争。1820xx年的《法院公报》上登载一个27岁的青年家庭教师枪杀了自己的女主人的案例,启发了司汤达,但小说的故事已与生活中的案件有了很大的不同,作者用他长期以来对复辟王朝时期生活的观察,联系当时的实际,注入他对社会矛盾的认识,使《红与黑》成为一部反映复辟与反复辟斗争的形象历史。作品中的“红”代表了充满英雄业绩的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特别是拿破仑皇帝;“黑”代表了教会恶势力猖獗的复辟时期,还有的认为“红”与“黑”,代表着军装与道袍,宝剑与十字架,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黑暗,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xx年左右的历史,探其历久不衰的缘故:大概为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吧!由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同时受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抗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现实夭折了。
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的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圣经》背得滚瓜烂熟,作为踏入上流社会的敲门砖。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由一个叛逆者到忠实走卒,更深刻地突显了于连在不可抗拒的大环境洪流中的浮沉挣扎。这个大环境就是一八三○年的法国:叱咤风云的拿破仑一蹶不振,激动人心的革命风暴成为过眼烟云;封建贵族又卷土重来,建立了复辟王朝。那时候的法国,想要出人头地的年轻人只有两条路可走,一个是从军,一个是当神父。于连真可谓:成败一本书,生死两女人。或许每个时代都有这样的年轻人吧!我觉得没什么,什么样的社会造就什么样的人,人人都想小资,都想有所建树,无可厚非。我最喜欢的一句名言,就是司汤达的“活过,爱过,写过“。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说“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1000字名著读后感篇四
读《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写了三个国家的兴衰史,从桃园三结义至三国归晋共经历了五大时期,便是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割据(官渡之战,赤壁之战),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
黄巾之乱是从桃园三结义开始,讲了黄巾起义之后,东汉政府的反击,出现了刘备,曹操等英雄,而东汉政权也快灭亡了.
董卓之乱是讲董卓入京前后的故事,从何进与十常侍对战到少帝逃出京城,结果被董卓救驾.董卓入京后收买了猛将吕布,又废少帝,立献帝,大权独揽,实施暴政,逼得群雄联军伐董卓,虽然后来联军失败了,但是董卓最后也被吕布所杀.
群雄割据是讲董卓死后,中原诸侯群龙无首,为了扩大自己的地盘互相厮杀,最主要分为三个战区,即北方的袁绍与公孙瓒,江东地区孙策的崛起,中原地区曹操,刘备,吕布,袁术之间的战争.
再后来的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我就不一一细说了,最主要的我想谈谈自己对三国演义的一些认识和看法.
在《三国演义》中,我最欣赏的就是曹操了,虽然为了突出刘备的仁义,他被写成奸诈之人,但是他的军事才能仍然没有抹杀.他在几年的东征西战中,占领了长江以北的大片土地,连少数民族都臣服于他,他是三位郡主中最有才干的,魏也是三国中最强盛的,他奠定了魏国的基础,后来晋国才能统一天下,所以他是一位真真正正的英雄.
对于人才的求贤若渴,也是曹操值得欣赏的地方,曹操为了选拔更多的人才,打破了依据封建德行和门弟高低任用官吏的标准,提出了"唯才是举"的用人方针,于公元220xx年春天下了一道《求贤令》.曹操在令中一开始就总结历史经验,认为自古以来的开国皇帝和中兴之君,没有一个不是得到贤才和他共同来治理好天下的,而所得的贤才,又往往不出里巷,这绝不是机遇,而是当政的人求,访得来的.有鉴于此,曹操立足现实,指出现在天下未定,正是求贤最迫切的时刻.他希望在左右的人不要考虑出身,帮他把那些出身贫贱而被埋没的贤才发现和推举出来,只要有才能就予以重用.后来,曹操于公元214和220xx年又下了两道《求贤令》,反复强调他在用人上"唯才是举"的方针.他要求人事主管部门和各级地方官吏在选拔人才上,力戒求全责备,即使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也受有关系,只要真有才能就行.经过一番努力,曹魏集中了大量人才,当时各地投奔到曹操门下的人很多,形成猛将如云,谋臣如雨的盛况.而且对于有才干的人曹操还能做到不计前嫌,比如陈琳本来是袁绍的部下,曾经替袁绍起草檄文,骂了曹操的祖宗三代.袁绍失败后,陈琳归降曹操.曹操问他说:"你从前为袁绍写檄之,骂我一个人就可以了,为什么要骂到我的祖宗三代,陈琳连忙谢罪.曹操爱惜他的文才,不仅对他不处罪,还照样任用他.
曹操的成功不仅因为他的杰出才能和善于招揽人才,还在于他有着豁达的胸襟和广阔的胸怀.在赤壁的惨败之后,曹操并未一筹莫展,而是笑着说了一句"今北方仍由我所据",并且三次大笑展现出他对待挫折的乐观态度.曹操同时也是个很有文学情趣的人,喜欢作文赋诗,即使大战在即也情趣不改,他的许多诗作都是乐府中的名篇.
1000字名著读后感篇五
这本书说高尔基为了生活而要在鞋店、东家的房子里和轮船上工作。除了他的外祖母、外祖父、玛尔戈皇后这些有文化、有教养的人以外,在周遭的都是那些低俗、爱吵架、背地里说人坏话的小市民。
见识的浅薄,生活圈子的狭小让高尔基周围的人都不懂书籍的好处,总在抑制他看书的欲望。而他就像不屈的小草一样,坚持看书,也有如荷花,不受污泥的沾染。“我来到人间”,仿佛就暗示着这人间的媚俗和可憎可笑的面目;而普希金的诗集、阿克萨夫的《家庭记事》、著名的俄罗斯史诗《在森林中》等书籍构成了高尔基的天堂,这个“人间”里的天堂。
我佩服高尔基的毅力和恒心,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手不释卷,不理会别人的反对而做自己认为对的事。“真理永远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高尔基就是这少数人中的一个,因为他经历了许多,也阅读了许多,包括生活这本难“啃”的书。我羡慕高尔基灵活、流畅的文思,随时随地就能吟出一首小诗来抒发情感。当然,这自然是他的外祖母的功劳。
高尔基的勤勉、毅力和恒心,还有他高尚的外祖母、外祖父不也构成了一个天堂吗?天堂与人间只一线之隔,却就大不相同了。有的人家有万卷书,却腹无点墨;有人做乞丐,却也能读好书,学到不少的知识。人间与天堂是人心的两个表现,被凡尘俗世所污染的心就是人间;反之高洁的心灵就如鸡群中的鹤,与众不同,成了天堂。
只要肯干,脚踏实地,人间也会变成天堂。
《在人间》是一本不同的小说,不是描写贵族舞会似的生活,而是一本贫民贴心的读物.跟着主人公去经历底层社会的种种.在无法抗拒的压力下,人们似乎只能选择堕落.每人都有各自的生活经,懂得怎样去敷衍与游戏.在肮脏的环境与低俗的思想里,在狭隘的天地与无聊乏味的日子里,调情与淫荡似乎成了大家唯一有趣的嗜好."大家都相互欺骗着,这里面没有爱,大家都只是胡闹而已."爱情已经完全扭曲为一种简单的肉体上的依存,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大家不都过的很正常吗?谁叫社会所需要的只是他们能够提供简单的劳力而已.
1000字名著读后感篇六
在我看过的书中,《三国演义》印象最深,它里面的《火烧连营》更是让我深有感触,得到人生的启示。读后感
《火烧连营》主要讲了在三国时期,蜀国的皇帝刘备因为东吴杀死了自己的结拜兄弟关羽和张飞,心生悲愤,于是就一赌气率领七十五万大军进攻东吴。但由于扎营不当和气候问题,被东吴的军师陆逊用攻,导致蜀国的火烧连营,几乎全军覆没。
读了《火烧连营》,我深有感触,不禁为刘备感到惋惜。七十五万大军,为了一口没争到的气而命丧黄泉,多悲惨啊!本来,蜀国粮食充足、兵多将广、实力强大,文有卧龙凤雏,武有五虎猛将,完全有能力统一天下。但由于刘皇叔的冲动,让怒气冲昏了头,不听手下的劝告,气冲冲地去攻打东吴,结果把更多兄弟的性命都赔了上去。征战沙场多年的刘皇叔居然被一介书生打败,而且输得那么惨,这对刘皇叔来说是多大的耻辱啊!自从那一仗后,蜀国便因小失大,不但没能报到仇,而且开始走向下坡路,成了三国中实力最弱的一国,多可惜啊!刘皇叔的冲动导致了他的蜀国败北!
读了《火烧连营》,我又不禁想到了自己,自己不也有过因小失大的事情吗?
记得小时候,我有一个好朋友,名叫李力。有一天,下课后,我和李力各自拿出了自己制作的小木船来玩。在玩的时候,李力不小心撞了我一下,我手中的小木船立刻飞了出去,裂开两半。我顿时火冒三丈,不听李力的解释,一把夺过他的小木船摔在地上,变成两半。李力看后,愤怒地对我说:“我以后没你这个朋友!”说完便跑出了教室。我也怒气冲冲地走了。打那以后,我们便没有再说过话了。
现在回想起来,我十分后悔,后悔自己当初冲动用事,因小失大;后悔自己因为一个小木船而失去了一个好朋友;后悔自己因为一次吵闹而失去了一段珍贵的友谊。
读了《火烧连营》,我懂得了一个做人的道理:做人不要因小失大,冲动用事,要能屈能伸,否则,你将失去更多更多。
1000字名著读后感篇七
初次读《花季雨季》我只不过是个刚进初中的小姑娘,那时只因顺应“大众”潮流而读。如今再次回味此书,我已是个16岁的高一新生,读完的感受却大不相同,我的心灵似乎也被震撼了……
16岁,正值豆蔻年华,也是步入春光明媚的花季年龄。“自信、大胆、活力”是我们的共性;“叛逆、冲动、自主”是我们的特征。在这个更新月异的时代,我们充满朝气,用少年纯洁的心灵和青春的音符去谱写属于我们青春生命的律动。走进花季,让我们一起珍惜它,把握它。
《花季雨季》中,孤高气傲却兼备才气的陈明,勇于挑战而实力有佳的萧遥,帅气活泼而极受女生亲睐的王笑天,幽默搞笑而鬼点子特多的余发,独立大方的谢欣然,漂亮美丽的刘夏,多愁善感的林晓旭,呆头呆脑的柳清……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仿佛就是我们现实中生活的缩影,像一面镜子折射出因属花季少年特有的气质。走进花季,我们可以为着自己的追求所疯狂,我们可以肆无忌惮地在冬天吃冷饮引得路人差异的眼神;篮球架下总有男生们打篮球的身影,女生们则在一旁欢呼加油;男生一遇上不顺之事,总是借“球”发泄,潇潇洒洒地拼个你死我活,将烦心事忘的一干而净,这就是女生所羡慕之处。女生呢?则会与好友诉苦或是眼泪不止,这就是男生最怕之处。紧张的学习生活因为有男生女生的存在而变得愉快,有多少美好往事至今历历在目,我们在一起,哭过、闹过、笑过……我们的无知、对过去的遗忘、对现实的挑战、对未来的憧憬,一切的一切,只因为我们正值花季。
此书中的事,我们也有所经历过,多少家长期盼有像陈明那样高才生的子女,一心只读圣闲书,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孩子;但家长们却忘记了一句古话:有得必有失。这样的学生并不是这时代所需的人才。多少花季少年更是羡慕王笑天与刘夏之间纯纯的恋情,视其为花季中最美好的回忆,但却被家长、老师是为“禁果”,青春期最大的障碍。现实使我们这些无知狂妄的叛逆少年终于尝到时代、社会竞争的滋味——残酷,使我们明白了生存的规律——胜者为王,败者为寇,使我们渐渐失去这年龄因有的单纯与幻想。有多少学子在考试时像余发一样视作弊为考试的一种“对策”;有多少同学追求“名牌效应”互相攀比;有多少学子像刘夏一样成为忠诚的哈韩或哈日一族,整日做着“明星梦”……无疑暴露了一些青少年现象,处于这年龄段的孩子极其追求物质上的享受,因为从小都是养在暖房里的小草,躲在父母的避风港里,渐渐丧失了独立面对挫折的勇气,在失败的面前低头,甚至选择逃避现实。“叛逆”循规蹈矩,“冲动”不会静下心思考,“自我”自私自欲,这一切不得不让我们这些花季少年思索,我们是要珍惜青春,而不是虚度年华。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刘夏想在生日时在家中开party与同学一起狂欢,但不愿母亲在场,便制开了她,那天正好是母亲节,老师调查同学们父母的生日,可班中知道的甚少,令刘夏感触,决定与母亲一起过16岁生日。看到这,我的脸突然变得滚烫,惭愧之情油然而升,“母亲何时生日?”我顿时发现自己好不孝,记得一个广告词这样说:天底下所有的父母都知道儿女的生日,但有多少儿女知道父母的生日呢?父母为了培养我们成材,付出了多少心血,多少青春,操劳得头发里还夹杂着几缕银丝,看着孩子天天快乐成长,他们已无比欣慰了,孩子的优良成绩是给他们最大的回报,天下父母的一样希望自己儿女长大后有所成,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可我们呢?一次次让他们失望,还用“代沟”的理由回绝他们,其实我们真的不懂父母的心,比起他们我们无地自容。在这里,我最想对妈妈说:“对不起,请原谅女儿的任性。”
走进花季,去拥抱青春,把握现在就等于掌握未来;珍惜花季,去享受青春,记住: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
1000字名著读后感篇八
及时雨宋江,智多星吴用,玉麒麟卢俊义……这些英雄好汉的名字和称号不仅是在中国,甚至在全世界都可谓是如雷贯耳,家喻户晓。而记录他们的《水浒传》这本书我是从小“抱”到大,里面一百单八好汉的形象读着读着就跃然纸上,把我看的是热血沸腾,恨不得马上提起把大刀,先出门砍倒五六十个恶贼再说。而在这一百零八个活灵活现的人物中,最吸引我,最让我崇拜的既不是以仁义争天下的宋江,也不是一身武艺无双,威震八方的卢俊义,而是智慧超群,赤胆忠心的吴用。
相较于立于梁山泊首位,得一众好汉拥戴,慈悲心怀的宋江,或是神勇无双,屡建战功的卢俊义,吴用在水浒传中的色彩就淡了很多,诚然,他的确没有宋江的仁义心怀,也没有卢俊义那种久经沙场的气势,但他却有一种智慧,一种忠勇,就是这几个因素让他成为了梁山泊中最为重要的一个人。
说他智慧超群,是在一个个妙计中体现。就拿“智取生辰纲”来说,他在开始行动之前,就已经摸清了杨林的性格,先让假扮成卖枣的人喝下一些酒,是为了消除杨林的疑心。而后面趁着众人抢酒造成的混乱,吴用才偷偷跑进林子,把药撒进瓢里,然后又混入众人间,假装用瓢子去抢酒喝,实则是把药混进了水里。一环扣一环,紧密无间,不但骗过了军士,还瞒过了生性谨慎的杨林。说他赤胆忠心,是在结尾众好汉大都被奸臣算计而死,而他侥幸逃脱,明明可以隐居起来,独善其身,但他仍然选择自尽而亡,与弟兄们在九泉之下相见。
不管是在开头“智取生辰纲”,还是在之后一场一场的战役中,都有着吴用的身影。虽然他从未与敌人正面交锋,但每一次都是他在出谋划策,布下一个一个谜局让敌人昏头转向。也许有人会觉得,在智谋和忠心上,吴用比不上《三国演义》中的诸葛亮,但他却有一点是诸葛亮也比不上的:进退有度,从初始做到了最终。
翻开水浒传,浏览梁山泊起义从盛而衰的过程,就可以发现,虽然梁山泊上好汉如云,但从创立梁山泊到最后一直在的,人数也没超过二位数,吴用就是这几个人中的一个。从开始一个默默无闻的山寨,到能与朝廷对抗,战无不胜的梁山泊,再到之后盛极而衰,寨破人亡,也就只有吴用几人,在乱世中进退有度,步步为营,默默陪着这个寨子,直到消亡……
《水浒传》所演绎的是不仅是一个纷争乱世,更是一曲悲壮的绝唱,也告诉我们,就算处境再不堪,不管成功与否,都要挺直腰杆,做出属于自己的反击!
1000字名著读后感篇九
《三国演义》
国家的统治需要忠臣,需要一个能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忠臣,这就是诸葛亮。他也是我最喜欢的人物。诸葛亮熟知天文地理,能文能武,足智多谋,而且一生谨慎,鞠躬尽瘁。他火烧新野,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骂死王朗,七擒七放孟获,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偶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我本以为这种人应该相貌非凡,可书中描绘的却十分简单: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他有独特的人格,择梧而栖,择主而事,他尽忠于刘备,尽忠于蜀汉,最后中献身于统一的大业中."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随着蜀汉的衰亡悲剧,他也成了悲剧人物!
再说曹操。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奸雄。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要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天下就太平了。后来又发现刘备也不是一般人物,便想杀刘备,至少把他留在东吴,东吴的天下也太平了。目光短浅,气量狭小,非英雄也。这也与曹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还有赵子龙长坂坡单骑救主,巧用苦肉计黄盖受罚等等
在《三国演义》里还可以看到,各政治集团为了自己的切身利益,今天势不两立,明天却又杯酒言欢。而且这种斗争渗透到生活的许多方面,连家庭、朋友、婚姻等,都毫无例外地被卷入了斗争的漩涡,甚至成为斗争的工具。他们为了满足自己权利,财产的欲望,为了使自己在激烈的争夺战中不被消灭,总是玩弄各种手段,演出了一幕幕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活剧。
这样的心机,在如今又和偿没有。商家绞尽心机,赚消费者的钱;骗子费尽心思,骗取他人财物。人们可以看见:贪欲和权势欲如何主宰了社会中兄弟、夫妇、朋友等关系。人们甚至为了钱财,千方百计的想办法偷取,杀害。所以奸诈狡猾的有心机的人,必将成为权势的佼佼者。但是,心机是需要无心机来衬托的。如果每个人都那么奸诈狡猾,世界怎会太平呢
总之,《三国演义》除了给人以阅读的愉悦与历史的启迪以外,它更是给有志王天下者听的英雄史诗。正因为如此,《三国演义》在雄浑悲壮的格调中弥漫与渗透着的是一种深沉的历史感悟和富有力度的反思。
《三国演义》描述了三国时期的局面。自从董卓被杀后,整个朝廷就乱了套,大家都争着当皇上,刘备、关羽、张飞为了恢复汉室,请来了诸葛亮,有了诸葛亮的帮助,他们一连攻下了荆州、南郡、襄阳等城池。孙权一心要得到荆州,就千方百计去抢,诸葛亮识破了一计又一计,使孙权赔了夫人和大将周瑜,又打了败仗。可好景不长,不久刘备、关羽、张飞三人都被曹操害死了,很快,诸葛亮也死了。这时,地盘已被晋军占领。
我想:刘备的志向是远大的,他的行动也是迅速的。他只要找到了目标,就全身心的投入了,不怕任何艰难险阻,都要达到目的。我联想到了中国的“体操王子”李宁,说起李宁人们总说他是个不平凡的人,但李宁自己很清楚,自己只是一个认定方向后决不动摇的普通人。他相信,凭着顽强和汗水,心态和适应能力,无论做什么都能取得成功!退役后,李宁转向了新得事业:组建李宁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有人问李宁:“经商和体育,哪个更轻松,更愉快 ”李宁说:“要做好,哪个都不轻松,不过我总是很愉快。”不错,无论在那里,李宁始终保持愉快的心情。
在《三国演义》中,关羽的英勇善战,我应该学习;诸葛亮的机智,我应该学习;刘备的定了目标不放弃,我更应该学习!
1000字名著读后感篇十
《羊脂球》
高中时代,就曾听闻《羊脂球》这本短篇小说很是好看,所以大学闲暇时品读了该短篇小说。在世人眼中,贵族是奴隶制社会和封建社会时期的上层阶级,是高贵的象征,然而妓女是低俗、下贱的代名词,只因他们是靠着出卖自己的肉体来获取金钱收入的。在阅读《羊脂球》以前,我也曾这样认为,但在看完了《羊脂球》这本书之后,我才发现,在战争下,人们的行为往往与其自身的身份格格不入,是它给了高贵新的解释。
下面就让我们走进《羊脂球》的世界吧!
《羊脂球》是短篇小说大师莫泊桑在经历了普法战争、目睹了法军的崩溃下产生的。该小说讲述了一八七零年普法战争期间,一辆法国的马车在驶离敌占区途中,被一名普鲁士军官所扣留,该军官以要马车上一个诨名为“羊脂球”的妓女陪她过夜为放马车通过的条件,羊脂球出于爱国心坚决拒绝军官的条件,然而一行中那些有身份、地位的人,为了一己私欲,将羊脂球往火坑里推,羊脂球迫于无奈,只好向军官妥协。可这些有身份的人在达到目的之后,就显现出了本来的面目,对羊脂球冷眼相对,不屑与她交谈。羊脂球瞬间心灰意冷,自己为了大家才无奈妥协,不曾想,不但得不到安慰与感谢,还被他们当做脏东西扔掉,当初为他们所做出的牺牲在他们看来却如此肮脏。
首先,“小说以羊脂球这样一个被侮辱、被损害的妓女形象为代表,歌颂了法国人民敢于反抗普鲁士侵略者的凛然正气,以及他们维护民族利益的爱国情操和善良热情,乐于助人的高尚品德”。①在普鲁士军官威胁羊脂球,倘若她不陪他过夜,就不让他们的马车通过的情况下,羊脂球依然为了维护自己的国家,毅然决然地拒绝军官,与他抗争到底。而《俘虏》女守林人贝蒂娜也是敢于抗争的法国人民中的一员,她用自己的智慧,独自一人徒手将七八个普鲁士士兵俘获。她们只是爱国的、勇敢的法国人的缩影,她们同样不顾自身利益,毅然与敌人抗争,但结果却大不相同,一个遭遇同伴冷眼唾弃,一个得到了父母亲的赞赏。
其次,“它以羊脂球被同车旅伴推入火坑的丑恶事件为中心,揭露了法国统治阶级的代表——商人、贵族、厂长兼参议员、修女及民主党人等上流社会的各种角色,在强敌压境、国家危急的严重时刻,首先考虑的不是国家的前途,民族的尊严,而是个人的安危和金钱上的得失。”②在现代的我们开来,上流社会的人们相较于一个妓女来说,本该更具有修养和爱国之心的,但在《羊脂球》当中却恰恰相反,这些上流社会的代表,在民族利益与个人利益冲突时,他们毫不思索的遵循着“保命哲学”③,尤其是那两个代表上帝的修女在关键时刻毫无同情心,一样为了一己私欲,将同胞推入火坑。然而在他们成功脱离敌占区后,被称作民主党人的科尔尼代悠闲的用口哨吹起《马赛曲》,其做法更令人发指。
最后,作者通过写羊脂球一举一动以及细节的描写了上流社会代表的心理,动作、语言的,将羊脂球与上流社会代表形成鲜明的对比,更有力地讽刺和痛批了上流社会人民的无情与冷漠,表达了对下层人民的同情与歌颂。作者将妓女作为主人公,充分表现出莫泊桑写作的独特视角,《羊脂球》中大多数都涉及了上流社会代表与下层人民对于同一件事的态度,来充分的表达作者想要表达的情感——揭露在资本主义下的法国不同阶级的人与人之间的人情淡漠、现实的金钱关系,以及对上流社会的抨击、对下层人民同情与是、赞美。
事实上,在我们这个讲求“爱”的社会,我们也早已将真诚大打折扣,社会的现实,使我们迫于无奈的以假面示人,人与人之间失去了最初的真实与友爱。戴着面具与人交流,会让彼此都会感到疲惫,我们应共同努力,用诚心去消除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共同建立一个有爱、诚信的大同社会。
1000字名著读后感篇十一
最近我有幸地拜读了 陶行知先生的《陶行知教育名著》,读罢这本书,我受益匪浅。 陶行知先生作为一名留洋的教育家,在深刻了解了中国的文化和社会现实的基础上,所提出的教育学说,既强调了教育的显示功能,又关住了教育的终极目的,是适合中国国情的。他的理论和实践,应该成为中国教育血液的重要成分。他的“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敬业精神让人感动,我也为之折服。 在读到《教学合一》这节时,陶行知先生提出了教学要合一的观点,有三个理由。
第一,先生的责任不在教,而在教学生学;第二,新的法子必须根据学的法子;第三,先生不但要拿他教的法子和学生学的法子联络,并须和他自己的学问联系起来。简而言之,一,先生的责任在教学生学。二,先生教的法子必须根据学的法子。三,先生须一面教一面学。我仔细阅读,细细品味,联系我的教学,我感觉陶公所提出的“教学合一”的观点很有道理。 我们教育的对象是学生,教师的课堂设计应适合本班学情,根据学情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实施教学,那么这样学生就会乐学了。教师除了正常的教学工作外,确实还需要不断的学习,用丰厚的知识去充实自己,不是有句话“教师要给学生一碗水自己就必须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活水吗?”
《学生的精神》中提到三点;(一)学生求学必须具有科学的精神;(二)要改造社会必具有委婉的精神。(三)应付环境必具有坚强人格和百折不回的精神。我想说说我自己的感受。现在的学生正如陶公所说容易“自满”,自己刚刚对这个知识点有一定的领悟,就沾沾自喜,但真正实践做题时,却无从下手。学生对学习缺少一定的目标,很多学生不知道自己到学校来接受教育是为了什么。每当找学生谈话时,我便会问“你准备读完干什么?”学生的回答:“不知道。”
他们从来很少会想过我以后的路该怎么走?会是什么样?这就导致学生在学习上不想下功夫,更不愿意吃苦,对于周围的环境学生很少从自身找原因,而是把更多的原因归纳在外界的环境上。例如,学生作业未完成,当问其原因时,学生回答无非这几种“我不知道什么时候交作业?”“我不会做。”“我不知道做哪道题?”“我忘记交作业啦!”“课代表交作业时没告诉我!”诸如此类的冠冕堂皇的理由让人无可奈何,更多的时候我在问自己:“我们的学生到底是怎么了?是什么原因让他们变成这样?”
回首这些年的教学,我在不断的告诉自己:你一定要学会去转变角色了,你现在已经是一名教师了,陶行知先生的《教育名著》中师范生的第一变——孙悟空,也是这样告诉我的,只有先知道怎样做一个好学生,才能培养出来许多好学生。可是为什么是变成孙悟空呢?陶行知先生说孙悟空有目的,有远虑,有理想。他是抱着一种目的去拜师的,这无形中就告诉了我们如何做一个好学生。
陶行知所研究和实验的教育问题,直到今天,让感到很中肯,很新鲜,仍有进行试验的价值。他的“第一流的教育家”,“教学合一”,“我们的信条”“生活及教育”等这些诸多观点让我叹服,不断地从他的教育名篇汲取丰厚的营养,来充实自己的教育理论知识,他的著作又如一盏明灯,在教育的海洋中引领我们去找寻属于我们自己的目标。读完此本名篇,我除了感动之余,更多的是佩服,佩服他的为人,更佩服他在那个时期所提出的一些鲜明的观点,也正如鲁迅所说:“读完此书,我和一个高尚的灵魂接触了!”我将努力去充实自己,丰富自己的业务素质!
1000字名著读后感篇十二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或者说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一定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可以告诉他,是爱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特别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后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后来的玛蒂尔德小姐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自己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人们的帮助,可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因为女人。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可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可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积极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对于书名人们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
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读了红与黑后,我越发明白了在阶级社会中金钱门第的至高无上,于连是一个才华横仪的知识青年,如给他一个舞台,他会锋芒比露的,为社会作出贡献,可是那个社会如同一个染缸漫漫的熏染他,使他为了自己的;理想不得不同流合污,然而,他的地位,家族使他不能被统治阶级所接受,等待他的只有被排挤直至死于阶级的血qiang中,他真爱的雷德那夫人,然而为了事业,他不得不选择放弃,当他相恋
生活着的我们得以本质般活着,没有必要为任何目的去讨好任何人,当然,若为实言则可言之,我们没有必要为讨好其他人为达到某种目的因此违背自己内心说话,便成了口不对心的人。由此可得,我们应脚踏实地并句句发自肺腑,当一个“真心真意”的人。
——“这就是拿破仑的命运。日后,也会是他的命运吗?”
于连在连打两个“胜仗”后,独自挺立在峭崖上,仰望晴空。他一直崇拜拿破仑,却不得不将崇拜之情藏于心底,他把拿破仑的的头像藏在睡床处,每每情绪激动时便在头像背处写下感言并著上日期。他特别崇拜拿破伦,因为在拿破伦的时代,一个平民出身的子弟有着在战争中迅速升官发财的机会。但是于连却是生活在贵族、僧侣统治下的复辟时期。在这个等级制度森严的社会中,没有爵位和财产的人,受着更大的压抑和鄙视;即使象于连这样有才能的人,也无处施展他的“抱负”。这种情况就造成了于连对统治阶级的不满和反抗。
在一个痛恨篡位称帝的瑞那先生家里,其是痛恨此人的。他仰瞰着脚下的维璃叶城,心情激越,思绪飞扬,空中盘旋的雄鹰吸引了于连的目光,他渴望雄鹰搏击长空的力量,孤高的境界,由此可知于连为什么如此崇拜拿破仑,整个场景暗喻了于连的征服野心。
,——“小说,是一面镜子,鉴以照之,一路行去。”
-圣留阿尔
小说,是异于自身的另一种生活,对异于自体的文体写照,我们的生活或许与书中相同又或许不同,这是可能事件不是必然事件,它是一面镜子,照出另一样姿态生活的故事和人物,艳丽又或黯淡,使我们能从中收益良多,从而让我们自己能在人生之路上取之借鉴,让这条路能走得更平稳,顺当。照己像的镜子是鉴别的镜子,因为镜子的鉴别的作用,人们往往这样的映照能让我们看到自我真实的形象 ,从而能起到提醒我们或者警告我们的作用。
——“日常发生的事,其奇奇怪怪的一面,往往掩盖了激-情造成的真正不幸。”
女主人与于连之间仆主的恋情继续升温,他在她身边,并不是一个身兼情人的仆人。“担忧一去,堕入爱的疯狂,连带这又产生致命的怀疑。”在爱恋,悔恨,欢愉的交叠中,日子过得如闪电一样快。两人便浑浑噩噩地,双方都想承担恶果或者说是力争于报应。女主人感慨叹息这男人非她的丈夫,便不会发生如此多的事了。他们片刻的愉悦,有时也是令人不愉悦的,心里总有种道不出的滋味。
1000字名著读后感篇十三
记得初二时读过《简爱》。当时也只是粗浅的一看,只是觉得简是一个追求爱情自由的人,而如今真是常读常新。
简一个贫穷低微、长相平平、性格倔强、感情丰富,而且多才多艺。会绘画、弹钢琴、印象最深的还是她与别人对话时,你问一句,她答一句,从不多说。
简的童年是在黑暗中度过,父母双亡、寄人篱下,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而她在绝望中振作,沉沦中重生。这是一个小女孩人格的力量。
离开了姨妈,在慈善学校中遇到了他的好朋友海伦,一个放弃现实高傲的天使,他的生命又像落日一样短暂、壮美。默默的离开了简。简的失友之痛,加上罗可赫斯特的诋毁,简倔强不屈,用她一张平凡的脸面对一切。六年的学生,二年的老师。见长大了。
于是作为一个家庭教师,他来到了桑菲尔德,在某个下午,她穿着那件青黑色的风衣,在路边遇到了罗切斯特,相见时,不知真的像罗切斯特说的那样,是简爱的魔力,把他的马摔倒了,还是别的原因。罗切斯特在简爱的身边摔倒。于是简爱的严肃、自重、认真、自强,深深的吸引了他。在某个夜晚他道出了他的心声:“我有时候对你有一种奇怪的感觉---特别是象现在这样,你靠近我的时候,我左边肋骨下的哪一个地方,似乎有一根弦和你那小身体同样地方的一根类似的弦打成了结,打得紧紧的,解都解不开。要是那波涛汹涌的海峡和两百英里左右的陆地把我们远远的隔开,那时候,我内心就会流血。”而正要结婚时,得知罗切斯特有了妻子,自尊自强使她绝然离开了他,最后得知罗切斯特为救跳楼的妻子,双目失明,她再次全身心的来到他身边。
简曾说过一句很有名的话:“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可能这就是简人格的写照,也是我喜欢简爱的原因,罗切斯特也曾说过:“jane you strang almost unearthly thing”这可能就是简的特殊之处!
这也怪不得简爱吧中,有一人写道:看完了《简爱》,让我对简爱这么个人也充满了敬佩之情。我想,我将来也得当一个像简爱这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