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感悟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感悟吗?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感悟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基督山伯爵读书感悟篇一
小说主要讲了唐泰斯被诬告为拿破仑党人,入狱多年后才出来,并对诬陷他的人进行了复仇的故事。小说对人物的刻画不可不谓之细致、活灵活现,卑鄙的唐格拉尔,懦弱无知又忘恩负义的费尔南,财迷心窍而谋财害命的卡德鲁斯,正直的莫雷尔,刚毅的瓦朗蒂娜等等。小说在结构上前后照应,费尔南的“横刀夺爱”为日后他的众叛亲离买下了伏笔;唐格拉尔的投机致富,为他日后因投机破产作了铺垫;维勒福的落井下石,一副道貌岸然的伪君子的摸样,暗示了他后来的身败名裂。小说在情节上趣味盎然,对阿里的描写勾勒出非洲民情的一角,对刑场周围意大利人的狂欢描写,揭开这个民族为什么迟迟不能重现光辉的根本原因,特别有意思的是,文中有这样一段“尝尝吧,亲爱的朋友,这是从广州进口的上好的正宗的大麻。”广州大麻,看来我们当初被鸦片毒害有咎由自取的成份。
小说尤其对人们的拜金主义做了痛惜和批判,费尔南为了钱而出卖国家,出卖对自己有知遇之恩的将军:唐格拉尔和政府工作人员相勾结,获得投机情报并一同获利等等。揭示了拜金的毒害,联系当下的中国,一些人崇信“三富”即炫富、比富、崇富,让人担忧,究其原因,我觉得是因为我们在去除传统文化的糟粕时,没有及时跟进新文化的代替,导致外来文化的糟粕进军我们的思想,拜金即是其中的一种。
人们认为主人公唐泰斯是大仲马塑造的完美人物,不错,他性格刚毅,为人豪爽,能够忍辱负重,而且学富五车,并有这一张虽然惨白但是颇为俊俏,优雅而富有贵族气质的面容,不同的是,年轻的唐泰斯更天真,富有活力,出狱后的唐泰斯,或者说基督山伯爵更加从容。但是,我有些讨厌基督山伯爵“在法国办不成的事,多花一倍价钱就能办到,而在意大利没有用钱办不到的事!”“阿里是我的狗(阿里是他的哑奴),他要是犯错,我不会驱赶他,我会杀死他。”前者是他训斥他管家的话,后者是他警告他车夫的话,这让我感到很难受。基督山伯爵也是一个挥霍无度的人,发了财就不再节俭,这一方面体现出巴黎上层社会的烧钱,一方面也体现出他在道德方面是有瑕疵的。他不是个拜金者,但他认为金钱是万能的,这是有所欠缺的。联想当今中国,貌似去某些政府部门办事(例如办身份证),不给点好处,要么是有“万能回复”:“这个不归我管,归-x部门管。”要么就是拖个三五个月的不给你办,金钱在他们中间,或许还真是万能的。
都说我们国家政府是代表人民的利益的,那为什么不实行票务公开,连香港媒体都对我们冷嘲热讽,那为什么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情迟迟得不到十分完善的解决,让外国企业家都看的直摇头!根本原因就是政府官员,特别是一些地方政府官员的拜金主义,金钱至上的思想,苦了这些既是社会的根基,又是弱势群体的这些人。
“人类的一切智慧都包含在这四个字里面的:“等待”和“希望”!”小说的结尾平和而充满意义。我们一直在等待着真实的社会主义建成的那一天,我们自身是祖国的希望。
珍爱灵魂,拒绝拜金。
基督山伯爵读书感悟篇二
最近我阅读《基督山伯爵》,首次发现武侠小说《小李飞刀》与这个作品不乏相似之处。
十年前,有听评书习惯的我第一次接触这两部让我又爱又恨的文学作品。一样的跌宕起伏的情节,一样的为结局遗憾。美塞苔丝和林诗音分别是埃德蒙·唐太斯和李寻欢最爱的人,多年后,当她们知晓丈夫的恶行而与之决裂,并且可以选择与一直深爱的人重新开始的情况下,为何还是要她们自愿选择孤独终老,而安排另一女子作为男主人公的归宿呢?
十年后,相似之处让我第一次把两个作品联系起来。同样的被情敌欺瞒的他无奈离开他的家,离开他深深爱着的她,而她以为与他已经不可能的情况下嫁给了他的情敌。多年后,饱经风霜的他回来原地,重遇她,然后经过一番“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斗争。当中讲到她与他情敌的儿子就要与他到达你死我忙的地步,作为母亲的她,求他放过她的儿子。最后一切斗争都结束了,她选择在忏悔和寂寞中度过余生,而他则接受身边一年轻女子的爱意,离开这伤心之地。
我依然不能明白为何这两位可怜的女子经历多年的痛苦后,最终还是放弃最后的守望幸福的机会。也许,大仲马和古龙都想说的是:感情的事,错过了,就无法回头。
《基》一书中最让我震撼的地方莫过于美塞苔丝深夜来到基督山伯爵家请求一心复仇的他于明天的决斗中放过她儿子时所说的那句话:
“你可曾尝过你父亲在你离开时死去的滋味吗?”基督山把双手插进头发里,喊道,“你可曾
见过你所爱的女人嫁给你的情敌而你自己却在不见天日的一间黑牢里奄奄待毙吗?”
“没有,”美塞苔丝说,“但我看见我所爱的那个人将要杀死我的儿子了。”
基督山伯爵读书感悟篇三
名著是人类文化的精华,更是书中的精品。阅读名著,如同与大师携手,可以增长见识,启迪智慧,提高语文能力和文化素养。阅读名着,就像与知识拥抱,可以分别优劣,提高精华,净化人们心灵和尘世污浊。
读书对一个人的成长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力,它完全可以成为我们人生的指向标,当然只限于好书,比如我现在要向大家所介绍的这本佳作-《基督山伯爵》。
之所以选择阅读和推荐它,是因为有以下几点原因:1、经典之作,为后世所流传。2、权威之作,经几大名人所鉴赏。3、题材奇特之作,让人为之一惊。
《基督山伯爵》讲述的是水手唐太斯因维尔福、腾格拉尔和费尔南多的联手迫害而致入狱的事,在狱中他饱受折磨,而经过自己的努力和智慧,巧妙的逃出狱中,而幸运的成为了基督山伯爵,而那三个人也分别成为了司法、金融和政界的头面人物,基督山伯爵对此展开了报复的故事。
这部小说问世已有一个半世纪之久,尽管如此,他至今仍然在世界各国流传不衰,成为名垂千古的佳作,被公认为世界通俗小说中的扛鼎之作。
小说的主人公唐太斯,他是一位英俊潇洒并且卓而不群得人,有一定的领导才能,在被人陷害入狱的时候,仍然刚正不阿,坚持着无私的正义。在狱里,他能够及时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并积极的寻找逃出狱中的机会。
但是逃出狱后的唐太斯,我并不开中他的做法,因为我认为得饶人处且饶人,我们应该抱着一颗宽容的心对待某事、某人、某物,即使他做乐再大的错事,自会有上天来惩罚他,正所谓“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这部小说的情节曲折离奇,险象跌生,出乎想象之外,又在情理之中,因此,它扣人心弦,让读者难以释卷,实在是不足为怪。
小说的情节安排的曲折离奇,跌宕起伏,同时繁而不乱,环环相扣,充分显示了大仲马作为杰出小说家和剧作家的想象天才和结构能力。
在这部小说中,最精彩的部分就是唐太斯越狱的情景,它是全书最能予以人以生活启示的部分,因为它向我们诏示了一条亘古不变的真理:人活着不能没有希望,生活的斗争不能没有智慧,阳光下的温暖,铁窗外蓝天下的自由,正因为这种生的希望使他挺住了,并且成功了。
如果唐太斯没有被复仇所蒙蔽,我想他应该会过得很舒服,抱着淡定豁达的生活态度,如水一般清澈,却如水一般坚定,永不止息。
如果唐太斯抱着破罐子破摔的态度,认命般的想要在牢里度过自己的残生,我想他的生活肯定是另外一番风景。
跳出圆圈的枷锁,创造新颖的风格,这是一个充满智慧的选择。
唐太斯,一个充满争议的人物。不管他的命运将会怎样,我都衷心的希望他,能够有一个圆满的结局。
总之,是希望和智慧使唐太斯得以重生,得以为基督山伯爵,得以完成复仇计划。所以说,希望和智慧是维系机遇和努力,获得成功的纽带。
基督山伯爵读书感悟篇四
我认为,本书中人物性格最鲜明的是葛朗台。他贪婪、狡诈、吝啬,金钱是他唯一崇拜的上帝,独自观摩金子成了他的癖好,临终前也不忘吩咐女儿看住金子。他做起生意来是个行家里手,常装口吃耳聋,诱使对方上当受骗而自己稳操胜券。他家财万贯,但开销节省,每顿饭的食物,每天点的蜡烛,他都亲自定量分发。为了钱他六亲不认,克扣妻子的费用;要女儿吃清水面包;弟弟破产他无动于衷;侄儿求他,他置之不理。最后也因为钱而咽气。与他相反的是他的女儿欧也妮,虽然在其父死后,她仍然保持简朴的生活,但她却是善良的:她把钱用到了慈善机构和教育上。这在那个时代是相当难得的。可是,她却因为父亲的爱财而与其关系破裂,为了等待背叛自己的心上人消耗掉了宝贵的青春。欧也妮的悲剧形象则控诉了拜金主义对当时社会的毒害,对于金钱左右着一切的社会来说,是另一种形式的控诉,她是一个被金钱吞噬的无辜的牺牲品。
当我合上了这本书,心中感慨万千:为了金钱,人类可以做到对亲情的不顾。葛朗台这样的人,表面上是金钱的主人,其实是金钱的奴隶。
欧也妮·葛朗台读书心得3
如果你读过《欧也妮·葛朗台》这本书对书中的主人公葛朗台肯定印象深刻吧。葛朗台是个十足的守财奴,他贪婪、狡猾、吝啬,金钱就是他崇拜的上帝。临终前也不望祝福女儿看住金子。他家财万贯,但却视财如命,非常小气。每顿饭的食物,每天的蜡烛都由他亲自分发;他克扣妻子的生活费,为几块金币,要女儿喝凉水,吃干面包;弟弟破产他也无动于衷;侄儿求他,也不理睬。他为了钱财,六亲不认,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令我恨之入骨。
他的女儿欧也妮小姐却与他截然不同,欧也妮美丽善良,勤劳、诚恳,但他的人生却非常痛苦。我为他愤愤不平,为他伤心掉泪。葛朗台因为他的吝啬,毁了女儿一生的幸福!
葛朗台老头,处处拿他的妻子做挡箭牌,什么事都要经过他太太的同意,而事实上,他对自己的妻子特别吝啬,总是想方设法的把给他的零用钱一点一点的收回来。
……
这个故事,是一出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流血,却同样凄惨的人生悲剧。
捧着这本书,我有千丝万缕的情绪。一个人慷慨大方,心胸开阔,你的人生就原野色的宽广;如果你临啬,你的人生必将是阴暗,狭窄的!
基督山伯爵读书感悟篇五
寒假里,老师要我们多看一些课外书。有一天,我看见爸爸在看一本名叫《明朝那些事儿》的书,我随手翻开一本,里面幽默风趣的语言一下把我吸引住了,我还没有见过这样写历史的书呢。于是,我用整个寒假的时间把这一套书一口气全看完了,这本书真是太好看了!
这本书讲述了明朝三百年的历史,从明朝的建立一直讲到明朝的灭亡。以及明朝十七位皇帝和其他王公大臣之间的勾心斗角,尤其对官场政治,边疆战争和皇帝想法的描写最生动。作者用风趣幽默的语言把那些十分复杂的政治事件写的通俗易懂,连我这样初中水准的人也可以看懂,他不仅仅是把历史复述一遍,还加入了一些自己的观点,让读者欲罢不能。
看了这本书后,我觉得这本书对我以后学习明朝的历史有很大帮助。同时,我也觉得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的统治太残暴了,他为了自己的权利不被夺走,杀掉了许多开国的功臣,许多历史上的名将也因此丧命,结果连可以抵抗外来入侵的将军都没有了,只能让自己的儿子去守边疆。
我最崇拜的皇帝是永乐帝朱棣,他是个伟大的皇帝。他下令编制了永乐大典,他在北京修建了紫禁城(就是现在的故宫),他派郑和七下西洋,和各国交流文化,促进各国的融合。他还是一个指挥水准丝毫不亚于任何名将的皇帝。他就像书里说的那样,是一个马上皇帝。
此外,我觉得最有趣的一件事是在洪武年间,由于朱元璋杀的人太多,一些官员为了多活两年,就直接装疯,好端端的一个人,突然得了精神病,像抢别人饭吃,傻笑,拿着菜刀和人打招呼之类的行为是很常见的,由此可见朱元璋有多可怕。
总之,我觉得,这是一本值得去看的书。
基督山伯爵读书感悟篇六
去年在办公室看见飞飞飞的桌子上有本围城,跟她借了看。游戏之余翻俩页,很久没看完。寒假拿回家总想的能看完,不想还不如在学校看的多。这俩天终于零零散散看完。写一篇读后感。
第一次见《围城》是高中的时候,宿长拿她姐姐的书看,深蓝色封面,大大的写了俩个字围城。里面那句经典“城里的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去”也是早有耳闻。觉得这本书是讲婚姻的利害性。去年,看书之前在木鱼说听木鱼讲了电视剧,觉得方鸿渐是一个怂文人,弄了张假文凭,还爱满嘴讽刺别人,遇事又软弱,觉得钱老拿他当主角简直实在嘲笑。
当看完了书,又觉得我们哪里又比得过方鸿渐。就像辛楣说的,方鸿渐是个好人,但毫无用处。从书的中间开始,鸿渐的人生好像就在走下坡路,从他和唐小姐断了联系,到三闾大学,到辗转回到上海,发生在他身上的一切很戏剧性但又那么真实可信。他像一个明眼人一样聪明,对于发生在周围的一切似乎都能够或快或慢的洞察,但对于周围发生的一切却又无可奈何。这多像我们周围的生活。看书的时候,一直在等鸿渐结婚,看了一半多了,还是没有结婚,看完之后发觉,围城不是讲婚姻。
我很喜欢辛楣,从书中看来他应该是比鸿渐关系硬,能力强点。他喜欢苏玟纨,开始以为他是油腻的没思想,被一腔热血冲昏了头脑的,只觉得苏文纨好的人,后来才发现,原来他都懂,他知道苏的娇柔做作,知道她的所谓新诗可能狗屁不通,甚至可以在苏和曹元朗结婚之后,坦荡表达自己的喜欢进而对他俩进行讽刺。这是很高级的爱啊。
看完了,又查了查钱老,钱老家庭氛围好,很聪明,性格可以说很孤傲,留下了不少段子,和杨绛的爱情故事也是一段佳话。可以说是聪明的看透了身边的人和事,所以才能写的如此真实。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有时候我觉得鸿渐是钱老想象的平行世界里的自己。他写书的时候,和杨绛俩人边写边看边笑,更是对世俗的嘲笑。所以,我觉得他没有不喜欢方鸿渐也没有嘲讽,只是无奈。
书里有太多精妙的比喻,让人不得不服。“可是因为她是我们的恩人,我不忍细看她,对于丑人,细看是一种残忍,除非他是坏人,你要惩罚他。”“每逢鸿渐动了真气,她就不再开口,仿佛和鸿渐抢一条绳子,尽力各拉一头,绳子迸直欲断的时候。他就凑上几步,这绳子又松软下来……”嘴太毒了,又很对。
钱老数学考了15分进清华的,其他方面都太优秀,我不得不怀疑他数学15分是装的。大概如果好好学数学,分数不至于15,但语言方面天赋就会被剥夺,就是任性的不喜欢数学吧。
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基督山伯爵读书感悟篇七
我之所以会读《飘》这本书,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之前看过由它改编的电影《乱世佳人》,由此对其产生了很大的兴趣。虽然《乱世佳人》我只完整的看过一遍,但费雯丽演绎的猫一样的思嘉、克拉克·盖博表现出的瑞德船长的复杂精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忍不住想从原著中进一步探求他们的真容。
我所阅读的这个版本分为上下两册。封面是一张油画,画面上是思嘉和白瑞德船长坐在马车上,背景是象征着战争的兵荒马乱,整体带给人一种压抑感,逝去的历史化作马蹄后腾起的尘埃,然而未来并不明朗;封底则是《飘》所赢得的各种赞誉。封面和封底设计较为精细雅致。翻开书籍,在出版说明和译者序之前,有一部分内容是用铜版纸印刷的(上下册均有),这一部分是有关《飘》的周边情况:例如作者照片、电影海报、不同版本的《飘》的封面及插图等等,以图片为主,文字为辅。我个人认为这部分的设计很新颖,有效地引起了读者的阅读兴趣。书页的纸张质量比较好,光泽温和不刺眼,而且印刷非常清晰,错讹之处极少。
《飘》的故事情节比较复杂,时间跨度也很大,通过对思嘉、白瑞德、媚兰、艾希礼为主展开的形形色色的人物进行刻画,生动完整地为我们展现了一幅横跨南北战争的历史画卷。其中既包括开战之前南方庄园悠然自得的生活,如烤肉宴、舞会等等;也包含了战争中伤员缺医少药、肢体残缺,亚特兰大居民丧失亲友的悲惨;甚至对于战争结束后南方重建的艰难,也通过思嘉本人的奋斗展现了出来。由于作者是以周围的人物及事件作为原型进行描写的,具有很强大的艺术感染力。特别是思嘉在逃离亚特兰大、回到塔拉庄园,面对着被洗劫一空的庄园和支离破碎的家庭,倔强勇敢的挑起了重建的责任,站在红土地上宣告:“凭上帝见证,我以后绝不会挨饿,绝不!”每次读到,都会被人物身上爆发出来的精神深深感染。
《飘》的故事情节大多为人们所熟知。女主人公思嘉,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庄园主的女儿,思嘉漂亮而富有个性,赢得了当地许多青年的爱慕。但她却盲目的爱慕着艾希礼,一个长相英俊,性格却很懦弱的南方世家子弟。1861年的4月,战争的阴云已经笼罩在佐治亚州上空,然而16岁的思嘉心思全部在艾希礼身上,艾希礼优雅的绅士风度使她芳心暗许,然而她却在烤肉宴的前一天得知了一个使她心碎的消息:艾希礼即将娶他的表妹媚兰!第二天的烤肉野宴,思嘉试图说服艾希礼和她一起私奔,但没有成功,自尊心受到伤害的思嘉扇了艾希礼一个耳光,还砸碎了一个花瓶。但出乎意料的是,这一切都被一个叫白瑞德的船长看在眼里,白瑞德船长的名声很坏,而且他似乎并不认为南方能够在这场战争中轻易获胜。为了赌气和报复,思嘉嫁给了媚兰的哥哥查尔斯,然而她很快就后悔了。由于战争,查尔斯和艾希礼等没过多久就离开了家乡。还未等开战,查尔斯就染病离世,同时,思嘉怀孕并顺利生下了儿子韦德。
思嘉沉浸在对艾希礼的思念中,而且对寡妇的繁文缛节非常不耐,心情抑郁。于是思嘉的母亲埃伦将她送到了亚特兰大同媚兰和皮特姑妈一同居住。虽然环境改变了,但南方的传统却使得她的生活毫无乐趣。在亚特兰大的募捐会上,思嘉再次见到了白瑞德船长,甚至罔顾社会风俗同他跳了一支舞。随着战争局势的恶化,社会上的清规戒律渐渐不再是约束思嘉的囹圄,她又开始同青年谈情说爱,尽管她认为自己对艾希礼的感情忠贞不渝。葛底斯堡战役严重打击了南方,圣诞节后艾希礼回家,思嘉再次向他表露了爱意,但仍然遭到了艾希礼的拒绝。第二年年初,思嘉几乎是同时得知了两个让她难以置信的消息:艾希礼受伤被俘、媚兰怀孕了。于是为了照看怀孕的媚兰,思嘉被迫留在了亚特兰大。南方军队节节败退,眼看首府亚特兰大就要失守,偏偏在八月底,媚兰的儿子小博降生,亚特兰大一片混乱。无奈思嘉只得求助于白瑞德,希望能够回到塔拉,白瑞德却在半路上去投军,思嘉只得自己带着媚兰母子和韦德回家。回到塔拉庄园后,思嘉发现家里已经面目全非:埃伦病死、杰拉尔德精神不正常、两个妹妹身患伤寒卧床不起、大部分的黑奴也都跑了。在近乎绝境的情况下,19岁的寡妇思嘉负担起了全家的生计,媚兰一直给予思嘉许多帮助。就在一家人的情况好转时,传来了要对塔拉庄园征收高额税收的消息。为了保住塔拉,思嘉再次求助于白瑞德,却发现白瑞德已经由于挪用南方军队物资而锒铛入狱,就在一切看来毫无希望的时候,思嘉的妹妹苏埃伦的未婚夫——弗兰克出现了。弗兰克由于经营小生意,家里有一定积蓄,为了得到钱去拯救塔拉,思嘉采取欺骗的手段使弗兰克娶了自己,塔拉终于得救了。思嘉渐渐发现弗兰克很无能、生意经营不善,于是她产生了自己经商的念头。她向白瑞德借了一笔款子,买下了木材加工厂,然而种.种举动使得亚特兰大的传统社会对她极为不满。思嘉再次怀孕并生下了一个女孩子,起名埃拉。“重建”在进行,亚特兰大的局势变得很不稳定,在一次去木材厂的路上,思嘉遭到了袭击。3k党为了给思嘉复仇,扫荡了贫民窟却被军队发现,弗兰克死亡,艾希礼受伤。思嘉因为弗兰克的去世十分不安,葬礼之后她独自在家里借酒消愁,此时白瑞德出现,他居然向思嘉求婚了。婚后思嘉过上了自己期待的富裕生活,并且生下了美丽可爱的邦尼。白瑞德十分宠爱邦尼,为了使邦尼在亚特兰大能保住贵族地位,他不惜加入了民主党的阵营。思嘉与艾希礼在木材厂见面,回忆起过去生活,思嘉忍不住靠在了艾希礼的怀里,这一幕却被艾希礼的妹妹看见,思嘉百口莫辩。然而媚兰却保护思嘉,不允许别人对思嘉进行攻击。白瑞德带着邦尼暂时离开了家,思嘉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又惊又喜,同时格外想念白瑞德。但白瑞德回家时却对思嘉冷嘲热讽,思嘉大怒摔下楼梯,摔断了肋骨并且流产,白瑞德找到媚兰,深深忏悔。邦尼喜欢骑马,但在一次跳跃栏杆的过程中不幸遇难。随着邦尼的去世,白瑞德对思嘉的爱也全部破碎,思嘉此刻却发现自己深深爱着、依赖着白瑞德。媚兰再次怀孕,但因流产而去世,思嘉后悔自己一直没有意识到媚兰是自己重要的精神支柱。白瑞德离开了思嘉,但思嘉坚信自己能够回到他身边。
《飘》中最着重刻画的人物无疑是思嘉。作为一个南方庄园主的女儿,思嘉却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淑女,她任性、固执而自负,她虚荣、自私,但同时她倔强不服输、勇于改变自己、适应环境。在一个动荡变革的时代、在一个传统美德崩溃瓦解的时代、在南方资本出现萌芽的时代,思嘉正是凭借着自己的现实主义和贪婪,才保全了自己的家庭、保护了自己周围的人,她不甘于“体面地饿死”,她要活下去并且要高质量的生活。同时,思嘉具有高度的家庭责任感,一个19岁的小姑娘,没有任何的谋生技能,却要承担起家庭的重担,但她并没有因此而退缩。思嘉对于爱情的追求虽然盲目,却是热烈的,她为了艾希礼的一句话,甘愿冒着生命危险在亚特兰大为媚兰接生。在战后,倘若不是思嘉,崇尚传统生活的艾希礼一家只能去喝西北风了。正是思嘉在困难面前所表现出的惊人勇气,深深吸引了白瑞德,也深深吸引了读者。贪婪、自私、现实主义、固执……如果用这些词去描述一个女人,我们一定会认为她招人厌恶,但是用在思嘉身上,这一切却闪烁出了光芒,使我们不由得惊叹“这是一个伟大的女人”。
但从另一个角度上讲,思嘉却是很可悲的。她的三次婚姻都以失败而告终,第一次是为了赌气嫁给一个孩子;第二次为了塔拉嫁给了老头;第三次因为自己没有认清白瑞德和艾希礼在自己心中的地位也失败了。白瑞德在故事的最后告诉她:“思嘉,我从来没耐心把破碎的东西捡起来粘合好,再对我自己说,补过的东西跟新的一样好。破的总是破的——我宁可记住它的最好的地方也不愿把它补好,然后一辈子看着那裂痕。假如我真的还年轻一点,那也许——可是我年纪太大了,不再相信什么消除前隙那一套多愁善感的东西,不再相信从头开始那一套了。我年纪已太大,我无法承受经常的谎话和生活在文雅的幻灭之中。我不能和你生活在一起,靠跟你说假话过日子。我当然不能跟自己说假话。即使现在我也不会跟你说假话。我但愿能关心你做些什么,到什么地方去,然而现在我办不到。”
思嘉对于媚兰的轻视和厌恶,更表现出了她性格之中幼稚的一点。对于媚兰给予她的无私帮助,她始终认为是愚蠢的,直到媚兰去世之前,她才发现媚兰也是她的精神支柱之一,是她的剑。正如文中所写“思嘉的思绪回到多年以前,在塔拉的那一个酷热、寂静的中午。当时一个穿蓝军装的尸体倒在地板上,一缕灰色的烟雾在他的上方盘旋,媚兰手持查尔斯的军刀,站在楼梯顶上。她记得当时她心里想的是:‘媚兰真蠢!她连把刀也提不动,跑出来干什么?’可是现在她才明白,在紧急关头如果一旦需要,她会毫不迟疑的冲下楼梯,杀掉那北佬——或者自己被杀掉。是的,媚兰那天手握军刀,是做好准备为她战斗的。现在思嘉,回过头来重温往事,才伤心地看明白,媚兰无时无刻不手持军刀在她身边,跟她形影不离,以盲目热爱的忠诚,为她战斗,为她跟北佬、大火、饥饿、贫穷、舆论,以至她心爱的亲人而斗争。思嘉已经明白那军刀一直在她和这世界之间会晤着,而那军刀从此将永远藏入刀鞘,她的勇气与信心慢慢消失了。”书中多次描写思嘉的梦境,在一片迷雾中茫然的奔跑,是的,思嘉始终就像一个没有安全感的孩子,试图抓住她能抓到的所有东西,但一旦得到了就不珍惜,因此错过了身边许多美好的事物。思嘉的生命形式是一列轰隆隆的列车,一刻不停的向前狂奔着,热烈而盲目,习惯了高速度的奔跑,永不止息。她生命力量的源泉来自于如此高速的奔跑,然而在这样狂野的奔腾之中,思嘉同时也把那些文雅的、温和的美好搅得粉碎,最终只剩下一辆空旷的列车,仍然在原野上一刻不停的狂奔。
基督山伯爵读书感悟篇八
为什么我们总是记住过去而不是未来,为什么时间总是向前进?正如朱自清先生在《匆匆》中问:“你聪明的,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stephenhawking在《时间简史》中回答了这个问题:“至少有三种不同的时间箭头:第一个,是热力学时间箭头……然后是心理学时间箭头,这就是我们感觉时间流逝的方向,在这个方向上我们可以记忆过去而不是未来……我们对时间方向的主观感觉或心理学时间箭头,是我们头脑中由热力学时间箭头所决定的。当我们低于时间的速度时,我们才相对于时间向后运动,我们才能回到过去。就是说,所有的物体在相对于宇宙的时候都和时间同速,宇宙里的一切都在随时间向前运动。如果我们超过时间的速度走到时间之前,那里还没有空间没有时间没有一切,那里还是混沌状态,在那里不会看到任何东西,我们也不能在那里存在。”
一、一本书,一幅探求真理的画卷
我利用假期简读了畅销全世界的科学著作—《时间简史》,其作者是当代著名的宇宙学家、理论物理学家-斯蒂芬?威廉?霍金。这本科学著作是将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结合的最完美的一本书,这本书以它通俗的语言文字、幽默的插图、强有力的论证过程和独特的思维方式将我带入广漠无垠的宇宙,去体会黑洞边缘的神秘,去感受大爆炸的壮阔,发人思考,引人入胜。《时间简史》的重点就是概述黑洞和宇宙奇点大爆炸理论,它从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开始一步一步的探讨,补充了广义相对论中的一些不足。作者认为宇宙是从一个密度、时空曲率无限大的奇点通过大爆炸而开始的,在大爆炸中,物质的温度非常高。在随后过去的一秒钟中,宇宙的温度急剧下降,下降到大约100亿摄氏度,于此同时也在不断地膨胀,就使得正电子和反电子(带正电荷的电子)互相碰撞以此湮灭,并释放出大量光粒子,来维护宇宙的平衡。到了后来,得以有强力的作用从而使物质不断聚拢,聚拢,这就形成了古老的星球和星际物质。我们的地球,也是通过这样的物质聚拢才形成的。
而书中的另一伟大成就是对黑洞的研究,黑洞最开始是爱因斯坦在《相对论》一书中作出的一个预测,他假设如果存在一空间的曲率非常大,物体的逃逸速度非常快,快到连光也不能逃离这样的空间。那么这样的空间可以称之为“黑洞”。但他认为既然连光也不能逃离黑洞,那么我们也无法观测到它,它名副其实是一个非常黑的洞。但霍金结合了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和量子理论后提出:黑洞其实不“黑”,它可以放射出正反粒子,而且它还有这很高的温度。正因为它放射出的正反粒子互相湮灭了,所以我们很难观测到它。黑洞以极高的速度放射能量,当能量耗尽时则会向宇宙大爆炸那样从一个奇点发生强烈的爆炸,并在宇宙中消亡。
stephenhawking用简明朴实的语言,幽默诙谐的语调,简单生动的例子阐述了世间最为深奥的理论,讲解了近代物理学上关于时空观理论的发展。从他的叙述中我看到了我们所处的宇宙之广阔,空间的广阔对应了时间的漫长。身在这样的时间与空间中,我感觉自己犹如沧海一粟,人之渺小与宇宙之广大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二、一个人物,一段催人奋进的故事
从这本书中我不仅读到的是宇宙物理知识,我还读到了一种敢于同命运抗争,顽强不屈和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霍金,他一生的经历和他的科学贡献同样是一个奇迹,他20岁时即被诊断出患有渐冻症,医生甚至预言他当时还只有两年的寿命,然而他却创造了奇迹。(据了解“渐冻症”是一组运动神经元疾病(简称m.n.d.)的俗称,主要类型是肌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简称a.l.s.),因为特征性表现是肌肉逐渐萎缩和无力,身体如同被逐渐冻住一样,故俗称“渐冻症”。由于目前没有特效药,而与癌症、艾滋病等疾病并列为世界五大顽症。)就是这样一位终年坐在轮椅上的人,依靠一个电脑发声合成器,以正常人十分之一的速度与人“交谈”,但他却同其他科学家一样,用自己的经历告诉他人:执著的探索精神是生命的最大动力。在我心中,除了这本著作所带来的洗涤与震撼外,剩下的只是对这颗伟大心灵的崇拜与敬仰!霍金离我们很远,他的精神却离我们很近。
这本书教会我们如何正确的看待这个世界和生活中形形色色的事情。我们应该用科学的眼光看待事物,而不是遇到难懂的事物就盲目的相信迷信之类的邪说。任何事情的存在都有其存在的意义。看待事物要用科学的眼光,同样对待学习我们也要用科学的方法。科学史上的每一个重大发现无不都是科学家们大胆假设小心论证而发现的,因此在学习方面我们也应该贯彻这种思想方法,不仅是在学习计划的制定上而且也应该在学习方法的应用上。我们要把霍金的这种精神用到自己工作学习上,作为一名学生,要不断地充实自己的知识。一个周全的严密的学习计划对于学习的时间安排是十分合理的,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不是有句谚语,"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而好的学习方法,将有助你的听课,自学,以及课后的复习,预习,这些对于大学生而言是相当重要的。更重要的是,如果我们能养成这样一种好的习惯,对于将来工作会有相当大的帮助。今后的社会是一个快速发展,信息广泛交流的人才展示平台,而严密的思维逻辑以及科学的做事方法便是其中的两件法宝,可以帮你在茫茫人海中脱颖而出,在人生的舞台上尽情地展现自我,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
读完此书我受益匪浅,我学到的东西远远不止那些,而更多的精华还有待于我更深一步的阅读,更深一步的探索。最后我引用牛顿的一句话来结尾:“我不知道世人怎样看待我。我只觉得自己好像是在海边玩水的小孩,偶尔是到美丽的贝壳,就高兴不已。但面对真理的浩瀚大海,我仍茫然不知”。
基督山伯爵读书感悟篇九
看到有一本《活着》,就囫囵吞枣的读了一遍,刚看完,很压抑,然后,很久,才释然。。。
主人公福贵,从一个有钱的爱赌爱嫖的二流子,到孤苦伶仃的一个人,经历了破落、贫穷、战争,一步一步,失去了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外孙,只有一头很老的牛陪伴余生。。。
在悲剧的人生中,他学会了珍惜,珍惜自己的妻子,妻子做的一双鞋,最饿时老丈人省下的一小袋米,学会了宽恕,宽恕间接害死了自己儿子的战友。。。独自一人活着。。。
这本书不同于张爱玲的《小艾》,小艾经历了一系列悲惨的遭遇,最后的结局还是给人一些希望的,看完以后,积聚的压抑在结尾处有一些释放,而《活着》看完很沉重,感觉呼吸困难,看着生命之手一次又一次给予希望,又一次一次的剥夺一个人身上的珍宝,却无力反抗。。。
也许只有懂得了爱,懂得了你所拥有的珍宝,在失去时,你才有勇气去面对一个人的寂寥。。。
毕竟,回忆是一个人的历史缩影。
基督山伯爵读书感悟篇十
一位作家,一生也许会有许多部作品,也许在当时他生活那个时期会引起极大的轰动。但是,江山代有才人出,随着时代的变迁,那些以作品数量取胜的作家终将淹没于历史的洪流中。与此相对的是另外一种作家,他们也许没有许多作品流传于世,但是,也许那仅有的几部巨著会在璀璨的文学星河中散发着永不褪去的光芒。
玛格丽特·米切尔就是这样一位伟大的女作家。她的一生太过短暂,并未留下许多作品,但只一部《飘》足以奠定她在世界文学史中不可动摇的地位。而《飘》也成为20世纪文学的经典作品,至今仍有着深刻的影响。
小说是在南北战争这一背景下展开的,以斯嘉丽·奥哈拉为主线,反映了南北战争前后美国南方社会的风貌,在描述战争带来冲击的同时,也着重描写了斯嘉丽对艾希礼自欺欺人的爱情及白瑞德对斯嘉丽的怜爱。
这部小说的成就之所以如此之大,我觉得有如下三个原因。
首先是作者在南北战争的背景下,用曲折的故事情节表现出丰满的人物形象。作品刻画最成功的是斯嘉丽。斯嘉丽缺乏许多女性的美德——事实上,可以说是几乎缺乏所有的美德,除了拥有足够的勇气之外。斯嘉丽生命力旺盛、全身每一寸细胞都活蹦乱跳、自私自利、没有原则、无情无义、贪婪成性、颐指气使,骨子里却是灵活轻巧、弹性良好的钢铁。她父亲是爱尔兰移民,以性格和个人魅力打入南方庄园的有钱阶级,还娶了名门闺秀。斯嘉丽务实一如爱尔兰人,几乎没有母亲的婉约气质,是个不折不扣的叛逆分子,完全无视社会的标准及禁忌。米切尔对斯嘉丽倾注了大量的感情,从小说最后,斯嘉丽在面对所有人的离去之后,她还能说出“家,我要回家。我要想办法让他回来,不管怎样,明天又会是全新的一天。”就可以看出来,小说成功的塑造了一个在经历了战争、爱情的打击后,最终成为集纯真与野性、自由与自私、痴情与无情、浪漫与现实于一身的“乱世佳人”。此外,小说的另一个主人公白瑞德几乎和斯嘉丽一样充满生命力。他是查尔斯顿一个家族中的不成材儿子,愤世嫉俗而实际,他一开始就看出南方的势不可为,大胆偷越封锁线,发了笔战争财。米切尔刻画他最成功之处,在于她取材通俗剧及罗曼史的刻板人物,甚至连两撇黑色小胡子、锐利眼神和让女人无法抗拒的魅力等都借来用,却能让他生动有说服力。
其次,小说的故事情节生动曲折,语言真挚感人,故事的进展几乎完全按照时间顺序展开,随着斯嘉丽的生活而发展,但是,对心理活动的细腻描写以及情节、人物的冲突非但不会让人觉得冗长反而体现出了作者驾驭语言的能力。除此之外,在人物关系的设计上,四个主要人物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但又可以看出作者的精心设计。斯嘉丽与艾希礼看似朋友,实际上却是一对没有结果的“情人”;斯嘉丽与梅兰妮表面上是和谐的姑嫂关系,实际上斯嘉丽却视梅兰妮为情敌;斯嘉丽与白瑞德表面上互相利用,内在的却是白瑞德深爱着斯嘉丽,而斯嘉丽却又为艾希礼不顾一切。这样矛盾的人物关系相互作用,让四个主要人物的性格对比更加鲜明:斯嘉丽的叛逆自私和梅兰妮的宽容温和,白瑞德的勇敢直率与艾希礼的胆怯虚伪形成强烈的对比,让小说不显平淡,反倒扑朔迷离,更吸引人阅读。
最后,一部文学作品之所以能打动人,就在于它能激起读者的共鸣。爱情是个永恒的话题,无论是谁,都会有说不完的话。而这部旷世之作对爱情的描绘更是细腻。爱总是在无意中到来,16岁的斯嘉丽始终不明白,自幼与她朝夕相处的艾希礼,为什么在两年前才开始令自己百般牵挂?那时的艾希礼刚刚从欧洲归国,前来她的家里探望;当时斯嘉丽正站在屋外的走廊上,看见他骑在高高的马上,由长长的林荫道那边迎面向自己走来。阳光下,他那一头金发和抖擞的装束、灿烂的笑容,让她一下子就爱上了他,仿佛没有任何理由。从此,她便再也不仅仅属于她自己了。虽然艾希礼从未对她流露过任何爱慕之情,她也并不真正了解他的内心。生就好胜的个性,使斯嘉丽在所有的事情上,都倾向于把自己的意志当成别人的意志。她的爱因而常常显得过分自私,这样的爱永远不会鼓励她首先去设想对方的感受,而总是先顾及自己的迫切需要。所以,当得知艾希礼要和媚兰结婚的消息时,她便不得不把自己的爱变成一场战斗了。无论如何,她要将艾希礼从媚兰身边夺回来。为了爱,她不怕让任何人受到伤害。她的爱情逻辑很简单,因为爱他,所以就应该得到他。在艾希礼家举行的那次聚会上,斯嘉丽几乎征服了所有想在情场上大显身手的男子,唯独艾希礼一直无动于衷。恼火的斯嘉丽连少女的矜持也不要了,索性当面告诉了他自己爱他。她以为这样会给对方一些勇气,让对方承认对她的爱。可惜事情并没有如她所愿。她得到的只是艾希礼不能爱她的理由。在爱情面前,斯嘉丽表现得比艾希礼富有勇气。不过这勇气里搀杂着更多的虚荣和自私。因此,在自己的爱遭到拒绝时,她的自尊比爱欲承受更大的伤害。她给艾希礼的那记响亮的耳光,保护的就是她最为看重的自尊。
爱从来不会因为被拒绝而使一个人气急败坏,只会让人伤心。当艾希礼从战场回来后,斯嘉丽看到心上人一身褴褛,手持斧头在果园里干着苦力,她的心都快碎了,她想要和他一走了之。而艾希礼也在她的逼迫下,说出了爱她,但在行动上却没有背叛自己的妻子,自己的爱。他明白他需要的是什么,也明白她需要的是什么。他们的需要根本就是两码事。可斯嘉丽却始终不能明白这一点。但她也意识到,走进他心灵的努力又一次失败了,这次她终于也感觉到了爱的倦意。不管怎样,坚强的斯嘉丽还得负担起生活的重担,包括赡养艾希礼一家人。为了守住家园,她夺走了妹妹的未婚夫,尽管这个男人又老又丑,但斯嘉丽统统不在乎了。守住家园是她眼下的一切,因为那里储存着她与艾希礼共同美好的回忆。斯嘉丽借助婚姻保住了家园。能够让艾希礼停留在她的视线里,对于她就是一个莫大的安慰。她还让他负责管理自己的木材加工厂,为的只是能时常见到他,哪怕他让经济亏损。
可命运的捉弄让斯嘉丽再次做了寡妇,白瑞德趁虚而入。她没有多想就答应了。他说的似乎没错,他们彼此不爱,但他们却属于同一类人,为了目的不择手段。嫁给白瑞德,但她念念不忘的仍是艾希礼。她不时提醒自己,她是属于艾希礼;她还试图与丈夫分床,以保持自己在身体上对他的忠实。可是梅兰妮的死却让她从大梦中骤然醒来。她发现艾希礼因为妻子的死亡突然就垮掉了,原来妻子才是他的全部。斯嘉丽觉得一切都搞错了,艾希礼根本就没有爱过她。她同时也在顷刻间怀疑自己对他的爱。那一切不过是源于她14岁那年的一场幻觉而已:他骑在高高的骏马上,在阳光下微笑着向自己走来……但实际上,她爱的仅仅是那一刻的美丽图画。这么多年来,她一直在用自己无尽的浪漫想象丰富和美化着这幅画,但却对画中的那个人一无所知。走进这幅画,亲近这个人这种无法实现的冲动,无时无刻不都在加深着她的爱情。原来,她爱上的只是自己的想象而已!多年的爱情转瞬间就消逝了,这个结果对斯嘉丽来说,实在是过于残酷。好在她也总算醒悟了:明白了艾希礼对自己的不爱,也明白了白瑞德给予自己的那份深邃的爱,以及她对他的那份迟到的爱。只是可惜,斯嘉丽醒悟的有点晚。当她想对白瑞德说明这一切时,他却决定要离开她了。爱女的夭折,他对她的爱也消散了。当斯嘉丽终于明白了爱的时候,她却同时失去了两个男人:一个她曾经以为自己爱的人,一个她曾经以为自己不爱的男人。她那么爱艾希礼,是因为她得不到他的爱;白瑞德口口声声说不爱她,是因为他知道她从不珍惜容易得到的爱。但是斯嘉丽并没有就此变得一无所有,她还因为找到了自己真正的爱而富有着,问题只是如何将这种富有变得更有价值了。如果说她当年是因为勇敢而爱的话,那么此刻,她需要因为爱而勇敢了。
读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一辈子。读了《飘》这本书,的确令我醍醐灌顶、受益匪浅。全书不论是华美流畅的语言描写,还是个性鲜活的人物塑造,都达到的登峰造极的地步。在品读《飘》的日子里,多少次我与之同喜、同闹、同悲、同笑。几许惆怅,几许欣喜,几许感慨,几许惊叹。掩卷息,留下的是强烈的震撼和一生的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