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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8篇(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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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8篇(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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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的“感”是因“读”而引起的。“读”是“感”的基础。走马观花地读,可能连原作讲的什么都没有掌握,哪能有“感”?读得肤浅,当然也感得不深。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读后感对于我们来说是非常有帮助的,那么我们该如何写好一篇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读后感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篇一

我对《在细雨中呼喊》迫不及待地阅读完毕,仅仅是因为它是一篇小说。可是我又惊异于小说写得如此的带有文学色彩。说它是美好的文学读本,可它的故事也一样令人清楚明白,引人入胜同时也发人深思;说它是有意思的小说,但是它的每一处描述都是真正文学般的.精致。这本书带给我最初的震撼便是,一部小说竟然被写得具有如此浓厚的文学色彩。

国外的经典小说虽然故事也很精彩,揭示的现实或表达的道理也都十分的深刻,可是它们的文字却缺少一种厚重感。余华作品中的这种厚重感也许只有中国作者才写的出来。这种厚重感是来源于中国农村的,而这种感觉没有经历过农村生活的人是无法写出来的,但是它带给的读者体验却又是那么的真实。现代中国的小说和它比起来就逊色多了,已经很少有作者能够沉得下心去思考,甚至思考每一个角色的心路历程,去思考那个社会该有的情境。

在泛泛阅读的空闲中,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情。每年高考完,总有一堆键盘侠在网络上各种喷,高呼着取消阅读理解。而他们的理由似乎都充分的很,“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有文化的喷子甚至还会引经据典,他们叫嚣着阅读理解题目的存在的无意义性质,喷出恨不得烧尽一切阅读理解标准答案的怒火。想到这里,我内心突然颤抖了。我国是应试教育,取消了的高考题目意味着学生不再学习这方面知识。不学习阅读理解?对于近几年出版的书籍来看,似乎不需要什么理解,作者们的语言都千篇一律,实在是看不到什么需要动动脑子深思的东西了。

但是当我读到余华的作品时,我有点震惊这还不到半个世纪的作品。于我看来,这篇小说的每一章都适合做阅读理解。因为它太需要你动动脑子了。当然,像我这样第一遍粗读掠过,也是知道他在说什么,可是读完之后,你所阅读的终究还是个故事而非文学。

再说说我对这个故事的看法。余华以第一人称的视角来描述主角的童年时期,虽然一章章之间看似毫无衔接却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整本书从他曾祖父到他以及他的兄弟,以他父亲的和他自己的描述居多,刻画了当时农村的现状。相当真实地记录了当时的生活:人(孙广才)是怎么一步步堕落成浑蛋的?(我)童年时期的孤独是怎样的一种状态。不能说作者把人性刻画得淋漓尽致,但也揭露的十分透彻。

在读完这本书之后,我的第一感受就是,一定要进行一遍精读。就像做阅读理解那样。或许有人会反对:把文章分开解剖,失去了整体的意义,味同嚼蜡。但是,这是文学。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篇二

这次出差的带上了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

最早读余华的书是在大学时候了,《许三观记》和《活着》,书中的语言平淡地讲述,如同讲述一件完全与自己无关、距离自己很遥远的事情,但读完以后,那种无可奈何的悲凉却能让我的内心震撼。

《在细雨中呼喊》让我印象最深的,是这一段:“现在眼前经常会出现模糊的幻觉,我似乎能够看到时间的流动。时间呈现为透明的灰暗,所有一切都包孕在这隐藏的灰暗之中。我们并不是生活在土地上,事实上我们生活在时间里。田野、街道、河流、房屋是我们置身时间之中的伙伴。时间将我们推移向前或者向后,并且改变着我们的模样。

……

他一旦脱离时间便固定下来,我们则在时间的推移下继续前行。孙光明将会看着时间带走了他周围的人和周围的景色。我看到了这样的真实场景:生者将死者埋葬以后,死者便永远躺在那里,而生者继续走动。这真实的场景是时间给予依然浪迹在现实里的人的暗示。”

这一段关于时间和人生的思考,出现于弟弟孙光明死时。

时间裹挟着一切向前流去,人世在变,沧海也能变桑田,唯一不变的,只有时间。也可以说,世事未变,唯一变的,只有时间。

余华在书中这段关于时间和生命的思考,也带给我很多启示,书中对回忆的'描写让人叫绝。回忆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说,决然不可能是整个事件的再现,我们只能记得带给自己感受最深刻的部分,比如,某个场景,某种味道、某种心情,通过这些,我们渐渐回忆起事件的全貌。这本书就通过这样一些线索,叙述了主人公对童年的回忆,看起来特别真实。

余华的书有个特点,不对个人感受进行描写,但却能让人回味无穷,悲剧到最后剩下的不再是愤怒、悲伤这些情绪,只有深入骨髓的无奈,对世事的索然无味和麻木。这样的书让我看了比看耽美的虐文难受一百倍,耽美的虐文看了只让我心中一时纠结、难受,但这样的书看过一遍,不管时隔多久,回想起来那种深刻的无奈仍能准确无误地击中我,无法动弹。

那么下一部余华的书《兄弟》,我看我还是等等再看吧……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篇三

在整个阅读过程中,都笼罩在一种无可名状得淡淡的哀伤里,仿佛自己成了书里茫然无措的孩子们的综合体。故事里的那个时间段,似乎大人有着绝对的理由对孩子不负责任、辱骂、驱赶甚至伤害。根源,是他们对于贫困的厌恶及惧怕,对于自身的绝对优先和对其他各式生命的冷漠。而作者,竟以小孩子天真简单得思维来表现这种无情但无奈的现实。

唯一带给过孙光林些许家庭温暖的是王立强和李秀英,和他们诡异的小家。可王立强却出轨并自杀了,李秀英也神叨叨的就随意丢下了孙光林。可孙光林并没有表现出我所期待或者说我所以为的理所当然的痛不欲生,相反,他竟然独自回了南门。他和这本书里的几乎所有的其他孩子,都想到了活下去的办法。我最直观的感觉,就是眼泪多次呼之欲出,却又因接下来看似离奇却顺理成章的转折而忘记滚出来。

我所期待了解的孙光林幸福的大学生活,最终还是没有现身。感觉仿佛一直被蒙在一层朦胧的灰色纱布中,透不过气来又不至于窒息。

这篇看似有些混乱的回忆录,最终又极其合乎逻辑又令人惊奇的回到了原点,不,不是原点,是回到了南门。我感叹作者无序却不凌乱的条理,他用略带讽刺的口吻,叙述着包括孙光林在内的所有小人物的生命历程。这些生命,在他人眼里,就如作者的口吻一般,是讽刺的,甚至可笑的。而在他们自己手里,是被珍重的宝物,是凌驾于一切之上,无论如何都必须受到b^卫的珍宝。

他们共同的特点是对生命的珍视和渴望,也许王立强和祖父自愿求死,但王立强自杀前下意识的想去抚摸他受伤的手,祖父则仰天长啸,等死却无法忍受饥饿。我想他们心底他们的潜意识里,能活一定不求死。那些孩子们,寡妇,冯玉青,孙广才,母亲,国庆家楼下阴森的婆婆,祖父的母亲……

这幅画,让我吃惊,让我觉得求生是多么重要生命是多么可贵。活着并且活得好是多么唯一多么简单的目的。当然,惠及他人,无损于他人,是必须坚持的原则。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篇四

《老残游记》是一部颇具读书快感的小说。薄薄一本小册子,二十来回篇目,读完之后仍有意犹未尽之感。小说吸引读者之处,有的在情节,有的在语言,有的在环境氛围塑造,有的在作者独特的叙述方式。而《老残游记》这本书吸引我的地方则在人物的描述。

老残是一个浪迹江湖二十多年的老郎中,不图钱财也不沉溺于美色,没有什么特殊嗜好和梦想,仿佛人生的乐趣就仅有四处走走与看看。当然,这样的身份,也是作者为了叙事需要而安排的。不求钱财酒色,故能随遇而安;身有几样本事,走到哪里也都有安身立命的地方;交际广泛,便处处皆有故旧照应;和官场坚持若即若离的关系,既不为官场所累,又能在必要时借助政府的力量;性格温润平和,走南闯北“吃得开”,古道热肠却尽力而为,终不致成为晚清的愤青。

种.种对主角身份的安排和描述,将一个洒脱自由的江湖人形象建立在了我们心中。而同样的翠环这个主角也由作者之笔活跃于纸上。翠环这个女子,也是有些意趣的,看她十三回里对于做诗的议论,一段警世真理,偏从天真混沌大字不识的妓女口中说出,别有一番大俗大雅的味道。这样一个女子,若能调教出来,给铁兄作一风尘小侣,倒是好看。只是老残似乎对她并不太上心,成婚后教她认字,大约也不很认真,所以翠环上泰山时仍是文盲或半文盲。可是,翠环的好处在于天真烂漫,倘若一经刀斧变成饱读诗书的大家闺秀模样,只怕连本来那点味道也丢了。

老残和翠环这一段,很有“江湖味”。“江湖”这个词,原是出于庄子的“相濡以沫,相嘘以湿,不如相忘于江湖”。缘到了便在一齐,缘尽了便各自分头走。翠环还多少有些恋恋难舍,老残却似不大在意,或许因为本就没有上心。他们两人,不像夫妻,不像朋友,不像情侣,倒像是人生路上,搭伴走一程,同路便合,岔路便分,谁也不曾真对那个人动过情。

整本书中最令我难忘的一句描述是“那双眼睛如秋水,如寒星,如宝珠,如白水银里头,养着两丸黑水银。”这段描述着实奇妙,古往今来描述人的眼睛有多种比喻,但把人眼睛描述成水银的却是第一次见,但却又十分具有画面感,仿佛一读完自我的眼前就有一双圆润发亮的眼睛。

续书篇末写到了阴司地狱,第七回里,老残对申东造说,“先往东昌府访柳小惠家的收藏,想看看他的宋、元版书,随后即回济南省城过年。再后的行踪,连我自我也不明白了。”数月之后的人事际遇皆无法预计也不做研究,未来的一切好似有计划却又好似手中沙般把握不住,最终心如清风,卷沙而走,这样朦胧而又随遇而安的人生状态也不错。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篇五

我是一个幸运儿,许多人都是幸运的,但也有的人不是,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更没有十全十美的事,但我一向相信:只要心存期望,命运是能够改变的。

《听见颜色的女孩》中的美乐笛是一个苦命的孩子,当我一遍又一遍进入她的世界,我明白了她的无助,我了解了她的无奈。但当我一次又一次为她流泪时,我依旧想说:“我从书中听见色彩,美乐笛的生活是精彩的!”

生命中有万事的可能,美乐笛从无人了解的只能在心中对自我说:“我有着惊人的记忆力,我的大脑像一台摄像机,能够把我所看见的、听见的、晓得的事一一记录下来,我经历的一切都会被记录下来。”这样的话,哪怕没有人明白,没有人会相信,她还是会心存期望,迎接胜利的曙光。

虽然,美乐笛是全校最聪明的孩子,可是,没有人明白这一点,她的教师、父母、同学、医生都认为她毫无学习潜力。美乐笛天天生活在憧憬中,她渴望走路,渴望说话,渴望做一个小孩子都能够做的事:翻身、刷牙这些简单的动作,她全都无法完成。

倘若你是这样的一个人,你也许会绝望,也许会觉得自我毫无生存价值,但美乐笛并没有这样想,她相信:坚持就会成功!

但当她真的快要崩溃时,一个冰冷的机器让一个失望透顶的女孩开始她的人生之旅。

幸福掌握在手中,并不等于你就拥有幸福,仅有不断付出,幸福之花才会长大绽放!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篇六

《三国演义》读后感

《三国演义》是一部古典名着小说,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我对词中的英雄一词发生了疑问,书中讲到的人物骁勇善战,然而,群雄逐鹿于乱世之中,谁才是真正的英雄呢?书中写到庸主献帝、刘禅,无能之辈吕布、袁术、袁绍、刘表、刘璋,气量狭隘的周瑜,长厚的鲁肃,勇者关羽、张飞、许楮、典韦,下至因行间而贻笑千古的蒋干,无不个极其态。

有人说,孔明是真正的英雄。因为他足智多谋,处事果断,上通天文,下知地理,是千年难见的一代贤相,火烧新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六出祁山……无不体现这一点。然而,我认为孔明完全可以有更大的作为。刘禅无能,根本扶不起来,孔明却把自己的一生,死死的绑在了蜀国这辆毫无希望的战车上。

还有人说,关羽是真正的英雄。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而约好一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三国演义》表现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后来加上“赤兔马”,又读过《春秋》,刮骨疗毒不怕疼,斩颜良,诛文丑,几乎变得天下无敌。他的所做所为值得我们学习。

我倒觉得曹操是一位真正的英雄。尽管书中说他大逆不道,奸诈多疑,还敢“挟天子以令诸侯。”但能者居上,为何偏偏姓刘的能当皇帝?他是政治家,牢牢抓住天子,使他做任何事都变的名正言顺;他是军事家,不计前嫌,招贤纳士,以少胜多的官渡之战,使敌我力量发生了巨大变化;他是文学家,有“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己”这样脍炙人口的诗句。当然喽,他太多疑,以至于刚愎自用。但功大于过,曹操无论在哪一方面都称得上英雄。

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奸雄,可能是因为他的儿子。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要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天下就太平了。后来又发现刘备也不是一般人物,便想杀刘备,至少把他留在东吴,东吴的天下也太平了。

为了突出刘备的仁义,他被写成奸诈之人,但是他的军事才能仍然没有抹杀。他在几年的东征西战中,占领了长江以北的大片土地,连少数民族都臣服于他,他是三位郡主中最有才干的,魏也是三国中最强盛的,他奠定了魏国的基础,后来晋国才能统一天下,所以他是一位真真正正的英雄。

对于人才的求贤若渴,也是曹操值得欣赏的地方,曹操为了选拔更多的人才,打破了依据封建德行和门弟高低任用官吏的标准,提出了“唯才是举”的用人方针,于公元210年春天下了一道《求贤令》。曹操在令中一开始就总结历史经验,认为自古以来的开国皇帝和中兴之君,没有一个不是得到贤才和他共同来治理好天下的,而所得的贤才,又往往不出里巷,这绝不是机遇,而是当政的人求,访得来的。有鉴于此,曹操立足现实,指出现在天下未定,正是求贤最迫切的时刻。他希望在左右的人不要考虑出身,帮他把那些出身贫贱而被埋没的贤才发现和推举出来,只要有才能就予以重用。后来,曹操于公元214和217年又下了两道《求贤令》,反复强调他在用人上“唯才是举”的方针。他要求人事主管部门和各级地方官吏在选拔人才上,力戒求全责备,即使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也受有关系,只要真有才能就行。经过一番努力,曹魏集中了大量人才,当时各地投奔到曹操门下的人很多,形成猛将如云,谋臣如雨的盛况。而且对于有才干的人曹操还能做到不计前嫌,比如陈琳本来是袁绍的部下,曾经替袁绍起草檄文,骂了曹操的祖宗三代。袁绍失败后,陈琳归降曹操。曹操问他说:“你从前为袁绍写檄之,骂我一个人就可以了,为什么要骂到我的祖宗三代,陈琳连忙谢罪。曹操爱惜他的文才,不仅对他不处罪,还照样任用他

曹操的成功不仅因为他的杰出才能和善于招揽人才,还在于他有着豁达的胸襟和广阔的胸怀。在赤壁的惨败之后,曹操并未一筹莫展,而是笑着说了一句”今北方仍由我所据“,并且三次大笑展现出他对待挫折的乐观态度。曹操同时也是个很有文学情趣的人,喜欢作文赋诗,即使大战在即也情趣不改,他的许多诗作都是乐府中的名篇。

自古英雄,有胆略还需有情义。曹操在这一点上更值得称道,当初刘备在曹营,曹操已知刘备野心,若诛之,也无后来蜀魏之争,可是曹操并未加害于他,直至刘备逃走;曹操安抚关羽,对其厚待有加,与刘备之对关羽,有过之而无不及,以至于后来关羽念旧日情分,放其一条生路。曹操不失为一条有情有义的汉子,虽说后来他也做了不少错事,但那是形势所迫,非彼亡便我死,何有顾他人之理?既有乱世争雄,便不免牺牲,历史上的事纠缠不清,也不可以怪罪于一人之上。至于后来曹操见到关羽头颅吓出病来,则更可以证明其非冷血之人,若是真冷酷无人性,区区一个关羽,又能奈其如何?

那再看他人:孙权不过仰仗父兄基业,建功甚少;周瑜虽年少有为,但气度狭小,意气用事;关羽,太骄傲;张飞,勇有余而谋不足;吕布,一见利忘义之徒也……

总的来说,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而以上几人也给了我很深的感受,他们很值得我学习。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篇七

读书是人生中最快乐的事,因为书可以给你带来欢乐、感动,甚至悲伤,甚至愤怒,书像一个个五彩斑斓的梦,又像是一只只载着希望、梦想的小船,在记忆的波涛上航行,书中讲的是一个个不同寻常的人生,讲的是一个个发人深省的道理,讲的是一个个不为人所知的秘密所以我没理由不喜欢读书,我爱读书,书是我一生中不可缺少的朋友。

书是可以陶冶一个人的情操、丰富人的感情、增长人的见识的,所以只有博览群书才能获得更多的知识。我最喜欢读的书的类型有童话、侦探、探险和科幻等小说。因为侦探令人如饥似渴、迫不及待地想知道结果,而结果往往出乎意料;探险情节激烈、令人热血沸腾,还可增长知识;科幻小说令人对未知世界、神话领域充满好奇、猜想,令人回味无穷。但我最喜欢的还是童话,不过并不是《卖火柴的小女孩》那样的童话,而是像《绿山墙的安妮》那样有生活背景的一本或一套书,它们不仅可以给我带来幻想、希望,还像烈暑中一汪甘甜的泉水,滋润我的心田,带来无限美好的对未来的憧憬。

童话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刚才提到的《绿山墙的安妮》,书中的画面精美无比,“悠闲的旷野”、“紫罗兰瀑布”、“仙女的水泡”,只听名字就能让人产生无尽的遐想,当然,这些名字全是由充满丰富想象力的小安妮想出来的,她的感染力也是无可比拟的,“只要有她在,哪

家都不会寂寞”。

我最喜欢的侦探小说是《亚森?罗宾探案集》系列,其实亚森?罗宾是一个侠盗,他的聪明甚至超过了鼎鼎大名的福尔摩斯,这在书中是有记载的。他不仅睿智,还风趣、幽默、英俊,他还可以通过化装,任意变成警察、医生、侦探、贵族且看不出破绽。所以作品中,他大多数是去破案,而即使作案也一定是不留痕迹的,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但却是虚幻的人物。

而著名的《尼尔斯骑鹅历险记》是我最喜欢的探险小说,书中讲述了许多关于瑞典的地理、历史和传说,描写了许多瑞典美丽的风景、文化、古迹、建筑,是一本难得的好书。

有这些书陪伴着我,所以我每天都不寂寞,即使是梦中也会出现安妮欢快的笑容、亚森?罗宾坚定、勇敢的眼神以及漫天的樱花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篇八

经过一夜的颠簸,从北京西——九龙的t97次列车已经进入广东境内,我在沉沉的睡梦中醒来,青色起伏的山峦,碧波荡漾的池塘,翠色欲滴的树木从车窗外缓缓地向后滑过,北方的萧瑟苍茫也被远远地甩在了后面。视线回到手中书籍的插图,一个赤裸的小女孩手持一朵白色的莲花欢快地奔跑。

《背包十年——我的职业是旅行》是国内首位职业旅行家小鹏根据自我的亲身体验、感悟撰写的,此书详细记述了小鹏自20__年至20__年在世界各地的旅行经历及所遇所感的人、事、物,从他细腻如诗般流畅的行文、丰富多彩的旅途经历以及纯真灵动的摄影作品中,我发现他不仅仅是位冒险、坚韧的职业旅行家,内心更是一个怀有无限好奇、时刻发掘真、善、美的儿童,他拥有着矢志不移的信仰——旅行,并将之抒写为常人难以涉足而自我乐此不疲的事业。

跟随着小鹏独特的视觉、嗅觉、触觉、听觉、味觉,我驻足巴赛罗那的圣家堂被建筑家高迪的雄厚伟力所震撼,我透过梵高斑斓的色彩体会到他沉迷创作时的单纯欢乐与现实中的苦涩孤绝,在丹麦奥登塞小城的紫墙绿顶中见证培育安徒生丰富想象力的土壤,我赞叹于自然景观的旖旎富丽,在柬埔寨吴哥窟前屏息凝神注视太阳费尽全力地把肥胖的脸庞从嶙峋塔峰后挪出,聆听众人向自然致敬的掌声澎湃。

在小鹏的旅程中,一些善良、真诚的异国异地的陌生人搭手相助,成为旅程中最温情的旋律。例如尼泊尔人金卓热情好客,不但带小鹏参观加德满都的特色景点,并且还带她拜见母亲、女友,并赠送小鹏两枚尼泊尔古钱币,短暂的邂逅,他们超越了国别,超越了宗教与制度的芥蒂,建立了深厚的友谊。此外,还有免费开车相送的法国老太太等。在旅行中,loveisacircle,小鹏得到过很多人的无私帮忙,他也让爱成为一种不断循环的能量,发现爱,并传递爱。这也是读这本书教给大家的礼物吧。

旅途中跋山涉水,不免遭遇自然、环境、人为等突发状况,旅途也成为危险的代名词。《今夜会不会再也醒不来》典型地反映了这种状态。在青海海拔5000多米的雁石坪过夜,小鹏因高原反应缺氧严重而心生恐惧,担心像以前的背包客一样命丧如此。身体本能的坚韧让他迎来了第二天的曙光,他的经历不时牵扯着我的神经,即因旅途中的丰富多彩、奇闻易趣而笑也因旅行的艰辛热泪盈眶。

这本书,不但能够学习借鉴到如何成为一个职业点的背包客,还能学习到如何将旅行经历经过分析整理以读者喜闻乐见的游记形式记载下来。

读读《背包十年——我的职业是旅行》,重拾因日常生活琐事而压抑下来的远行梦想,给自我一个不可抗拒的理由,去旅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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