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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安全管理制度篇一
2、上岗提前15分钟,作好交接班工作,并检查主机房设备。
3、上岗操作,保持高度的工作责任性,不允许有丝毫的麻痹大意,对违反工作制度,造成责任事故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认真检查制冷机组的运转情况和运行参数是否正常,发现异常,应立即处理。
5、认真检查,及时记录各运行参数,每2小时抄表一次,每半小时巡查设备一次。
6、检查冷却塔工作状况,正确掌握风机开停和相关的进出水温度。
7、在对机组进行维修时,应切断电源,锁上电源开关并挂上“正在维修”的告示标牌,以免发生电气伤人事故。
8、设备在运行中如发现制冷量不足,应查明原因,如确系制冷剂缺少,应找出泄漏处。
9、充、排制冷剂时,工作场所必须有良好的通风,制冷剂与明火接触后会形成有毒气体,危害人体。
10、非专业维修人员不得随意打开微处理机控制箱,切勿盲目调节控制系统开关,以免造成人为故障。当故障发生后,在不明其因的情况下,切勿开机。
11、每年至少仔细检查所有安全阀,安全爆破板以及其他安全装置一次,清洗一次冷却器和蒸发器,保证机组安全运行。
12、机房内不得乱堆杂务和易燃品,应保持清洁。
13、不得随意挪动消防设施,应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常识。发现火警应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报告,尽力和消防人员协同扑灭火灾。
14、机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不得让无关人员进入机房,更不准在机房内会客。
15、值班人员在岗期间应做到五勤:巡、看、听、闻、摸,要认真监视电流电压,随时检查油位情况,做好运行记录,并定期检查机器设备,使之始终保持良好运转状态。
16、停电检修机器设备时,严禁使用汽油清洗擦拭,不得违章作业。
1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机器发生故障要及时排除,如发生火灾事故,值班员要及时报有关部门并组织力量进行扑救,事后要配合保安人员保护好现场。
机房安全管理制度篇二
1. 目的 确保信息中心机房信息处理设施的安全,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加强机房的安全与管理,做好机房的防火、防盗、防病毒和防泄露等工作,规范机房的管理。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信息中心二层机房的管理。
3. 职责 由系统部负责此规定的执行。
4. 管理规定
1) 机房是网络服务器及网络主设备放置和运行的区域,信息中心人员必须 佩戴标识牌进入,本单位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入机房。
2) 经过授权的人员进出机房必须填写《机房出入登记表》,并由机房管理人 员的陪同,杜绝其他非授权人员以任何理由私自进入机房。
3) 如工作需要,必须进入机房的其他人员(如系统开发人员)应填写《机 房出入登记表》,由相关人员陪同方可进入;此外,对于一段时间内需要经常出入机房的系统开发人员、动力施工人员等经信息中心主任批准后,可办理临时的身份标识牌,并在使用完毕后予以收回。
4) 未经信息中心主任授权,信息中心机房内的任何设备不准搬出机房。外 来设备也不准擅自进入机房。
5) 入机房请在门厅套鞋套或更换机房专用鞋,参观机房应提前提交报机房 管理员,安排参观时间。
6) 信息中心的保安人员,在机房有突发事件(如火灾等)时,可不经过请 示直接进入机房,协助机房管理人员处理突发事故,除此之外的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机房;
7) 机房内的各种服务器等重要设备,应对其实行口令保护,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工作人员才能进入系统进行操作。
8) 机房设备必须有明确的系统标签并注明责任人;责任人只对自己负责的 设备有处理权,无权动用自己负责设备以外的其他机房设备。
9) 系统管理人员进入机房时,应该检查机房内设备、电源、配电线路的可 靠运行情况,发现故障或薄弱点及时排除。
10) 机房内各种设备、物品应保持原位置、不得随意变更、移动;各种工具、 磁带、磁盘、资料用后应归放原位,并保持整齐。
11) 保持机房整洁安静,严禁在机房喧哗、吃零食、乱扔废品杂物,严禁在 机房会客及从事任何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12) 机房温湿度要求:
正常温度范围:20~25℃; 正常湿度范围:20~60%。
13) 对机房有防静电要求的设备进行维护时,维护人员应配戴防静电腕套进 行作业。
14) 发现机房内有任何烟雾或火焰,首先切断局部电源(每个值班人员均应 清楚电源开关位置,并确保其通路畅通无阻)。
15) 烟雾、火情产生处,必须立即检查原因、报警、同时采取一切措施全力 灭火,尤其应注意活动地板下的情况。
16) 对于火情严重的,必须立即报警、人员尽快撤离,并立刻启用气体灭火 系统。
17) 发现有严重水情时,立即切断电源,采取一切措施全力排水;对无法控 制的严重水情,要立即报警。
18) 机房消防安全要求:
要强化机房的日常防火管理。对计算机、服务器等设备内部的电源 及机房内部的电器设备、设施要经常进行检查。下班离开机房必须关灯锁门。除特殊需要外,一般设备应切断电源。
机房内严禁存放腐蚀性和易燃易爆物品。在机房内维修设备时尽量 避免使用汽油、酒精、丙酮、甲苯等易燃易熔剂,如确需使用时,应控制用量,随用随取。
在机房中维修设备时,应严格执行安全用电规定,并及时清除维修 使用的易燃洗剂、纸张和纸盒等。
保持机房通道畅通。机房内的信号线、电源电缆、地线及灯具等应 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铺设、安装,尤其要注意防潮防鼠咬。
保证机房配备的气体灭火系统、火灾探测器和喷淋系统时刻处于正 常工作状态。
计算机房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不得随意在机房的电源上连接使 用任何与主机和网络服务器无关的电器设备,严禁乱动电闸和消防器材。
在机房工作的管理人员进入机房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
机房安全管理制度篇三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及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二、机房管理人员要保证计算机软、硬件运行正常,满足教学需要。
三、上机人员必须服从机房管理人员和教师的指导管理,必须在管理人员和教师指定的位置上机操作,不得随便更换座位。
四、在每一个机器位置建立登记册,整体机房建立一套完整登记册,便于对机房的监督管理,保证公用设备不丢失,运行良好,并便于追查事故原因。爱护公用设备,人为损坏计算机设备,必须照价赔偿。
五、上机人员必须配合机房的卫生保洁工作,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写乱画,不得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严禁携带书包、零食、饮料等入内,严禁吸烟。
六、保持机房肃静,不准大声喧哗,不得在机房内打闹嬉戏。
七、上机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随意拨弄、拆卸计算机配件(键盘、鼠标等),不得擅自更改设置和私设密码。
八、严禁私自携带光盘、软盘、优盘进入机房,严禁在任何计算机上私自安装、卸载、修改计算机程序,严禁一切人员玩游戏、上网聊天、登陆不健康网站。
九、上机期间发现任何异常现象,如机器故障、网络故障、病毒现象等有义务和责任向机房管理人员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十、上课或活动结束,按老师要求对机器作适当整理,关闭机器,将键盘、鼠标、凳子归位复原,有秩序离开,管理人员及时检查机房设备,切断总电源,关好窗户、电灯,关闭机房。
十一、加强安全教育,注意防火、防盗、防磁、防雷、防触电、防计算机病毒和黑客侵入。
机房安全管理制度篇四
一、在各治疗机房必须有醒目的电离辐射标志。
二、治疗室要保持良好的通风。
三、治疗室门必须安装联锁设备。
四、机房出束指示联锁灯应保持有效。
五、治疗机控制台应具有安全控制设备,如紧急中断照射设备和辐射安全与联锁装置。
六、治疗机的计时器和剂量监测系统必须保持正常的工作状态。
七、操作者必须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八、放射治疗操作者必须佩带个人剂量计。
九、操作人员在每天开机前必须检查机器的安全联锁装置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应通知维修人员,排除故障后方能开机治疗。
十、操作者不得擅自拆除辐射安全与联锁设备。
十一、出束治疗时,除患者外,治疗室内不应有其他人员滞留。
十二、参观者或未经培训的工作人员不能自行开机。
十三、非机组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机房。
十四、放射工作人员应接受过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和法规教育,能自觉遵守有关放射防护的各种规定。有效进行防护并防止事故的发生。
十五、定期进行放射防护的事故处理技术培训,使每个操作人员都掌握放射防护和事故处理技术。
十六、机器若出现故障,首先将病人移出治疗室,再通知维修人员和负责医生,并立即通知上级领导。
十七、工作结束后,应关好机器及相关电器设备,锁好机器与机房,拉上电闸,方可离开。
机房安全管理制度篇五
1、 房环境要求,温度:21°c±2°c 湿度:50% ±10%
2、 机房应经常保持整洁,清洁,有秩序,做到地面清洁,设备无尘,设备仪表排列整齐,放置合理,电缆布线正规,仪表准确,工具就位,资料齐全,专人保管。
3、 除本机房维护、值班及管理人员外,未经车间批准其他人员不得入内。
4、 坚持进机房换鞋或穿鞋套。
5、 凡需进入机房进行工程施工,施工单位应提前向本局工建部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到运维部办理进入机房的手续。对网络系统及其他数据修改、升级等工作直接到运维部办理进入机房的手续。
6、 机房值班人员负责工程施工及外来人员的出入登记。各系统维护人员负责对本系统施工、试验等人员的监管。大班长、值班人员负责对机房内土建等工程的监管。
7、 凡需与运行设备进行互连时,必须有我机房技术人员或在我技术人员监管之下进行操作。
8、 外单位施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动用机房的电源设备和通信设施。
9、 施工完毕后及时整理现场,不留隐患。
10、 设备或机架旁应有防静电措施,以免损坏电路板。
11、 机房周围要清洁,做到无杂物,无垃圾,无污水,机房内不得乱放其他物品。
12、 机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大声喧哗,不准将食物及饮水用具带进机房,不准吃零食,不准在班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13、 机房内灭火装置应放在指定位置,定期检查。机房内各项告警系统灵敏、完好。机房人员会使用灭火装置。
14、 车间对机房管理列入日常巡视范围,并每月进行一次考核检查。
机房安全管理制度篇六
1、计算机室是学校进行计算机教学,辅助教学和教学管理的精密,先进的教学设施
2、凡使用设备的人员,必须经过微机操作规则的培训并经教导处考查合格,方有资格上机使用
3、学生上机需在学校统一安排的时间,排队进入微机室,对号入座,不许随意乱动设备,严格遵守课堂纪律
4、上机者必须爱护室内设备和财产,不得违规操作或故意破坏
5、上机者必须注意用电安全,不可乱动插头,插座,不得随便搬动键盘、显示器等设备
6、上机者要随时察看机器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及时报告指导教师加以解决
7、禁止非专业维护人员乱动线路,以保证整个系统的安全
8、严禁将室外软盘、光盘、优盘带入机房使用
9、严禁吸烟、吐痰和乱扔杂物,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10、学生上网,是为了获取网上资源、学生浏览因特网要在教师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不准浏览因特网上的不健康网页、游戏和聊天
11、上机者在上机结束后,必须认真填写运行情况报告单,经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离开
12、凡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必须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室内财产、设备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按原价的2―5倍进行赔偿
13、计算机室内各种设备一律登记造册,学校备案、如有损坏要及时查明原因,报告学校、属于过失行为造成损失的,要按学校有关制度追究责任
14、校外人员非经校领导特别批准,不得进入计算机教室和使用设备。
机房安全管理制度篇七
为了加强机房的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机房控制室内不得会客、吸烟、不得动用明火,应在明显位置张贴禁烟标识
二、机房或控制室内不得堆放有大量物品、不得存放杂物及易燃易爆等物品
三、机房或控制室工作人员交接班前后必须认真检查电机线路、机器运行、设备运转情况是否正常
四、用于机器设备保养维修使用的油漆或其他化工材料,包括包装物、擦试剂、涂料等物料用完后放置到指定位置,不得随意丢弃
五、机房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认真学习机房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持有特殊工种资格证书
六、机房或控制室内严禁私自拉电源或安装电气设备
七、机房或控制室内应当配有相应数量的灭火器,值班人员应了解位置和使用方法,并且实行责任制,坚持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遇有火灾、火险及时扑救与报警
八、机房控制室内的所有设备、电气线路要经常性的进行检查和保养。
机房安全管理制度篇八
机房是支持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重要场所。为保证机房设备与信息的安全,保障机房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中心机房的管理由系统管理员负责,非机房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准进入。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上机操作和对运行设备及各种配置进行更改。
(二)机房管理员应认真履行各项机房监控职责,定期按照规定对机房内各类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报告、解决硬件系统出现的故障,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
(三)交换机、服务器、路由器、电脑及通信设备是网络的关键设备,由专人管理,系统管理员的操作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系统设置。不得更换配置、外借,更不能挪作它用。
(四)制定ip地址分配表和中心内部线路的布局图,给每个交换机端口编上号码,以便操作和维护,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改变网络接口。
(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数据资料和软件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拷贝、下载和外借;处理秘密事务时,不得接待参观人员或靠近观看;严禁任何人使用未经检测允许的介质(软盘、光盘等)。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挪用和外借机房内的各类设备、资料及物品。
(六)加强数据安全及成果保护,中心机房要对各类重要文件、文字材料、报表数据、声像资料及时备份,并按月收集整理全局形成的电子档案,并刻录成光盘,一式3张编号归档。
(七)建立机房登记制度,对本地局域网、互联网的运行建立档案,对所发生的故障,处理过程和结果必须详细登记。
(八)网管人员统一管理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完整保存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驱动程序,保修卡及重要随机文件。
(九)机房内应保持整洁,严禁吸烟、聊天、会客;不准在计算机及工作台附近放置易燃、易爆、腐蚀、强磁性等可能危及设备安全的物品,做到防静电、防火、防潮、防尘、防热。注意机房内温度、湿度、电压等参数,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十)禁止非专业人员操作、使用机房设备。对各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
机房安全管理制度篇九
1、未经维护部门批准,任何部门和人员不得将用电设备擅自接入供电系统。
2、实行机房用电申请制度,机房施工等临时用电和新加设备的永久供电必须由电源维护主管进行审批,在确认满足供电要求后分配或指定相应空开、插座等资源;使用申请者必须按照指定或分配的资源进行使用。
3、外单位用电必须向维护中心提交申请,并附设计方案和图纸备案;由维护中心电源维护主管对方案进行审核后,方可组织实施。
4、机房人员应学习常规的用电安全操作知识,了解机房内部供电情况,熟悉用电设施的操作规程,掌握机房用电应急处理步骤、措施和要领。
5、机房用电实行双人操作制,一人操作,一人监视,严格按照“停电、送电操作流程”等规范进行操作,充分保障机房供电和人身安全。
6、机房应安排有专业资质的人员定期检查供电系统、用电设备及设施。
7、机房所用工具必须进行绝缘处理保护。
8、严禁不经过空开、熔断器等安全保护装置把设备直接接入供电系统,应选用安全可靠、有保证的供电、用电器材。
9、严禁私接、乱拉电线,严禁从机房内直接向外引接电源线。
10、严禁使用卤钨灯、大功率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作临时照明。
11、机房内禁止使用其他电加热设备;在使用低功率电烙铁时要有第二人在场监督;严禁在ups电源上使用动力设备。
机房安全管理制度篇十
为了保障发电机的安全运行及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局发电机房的管理。
1、发电机房平时应上锁,钥匙由专人管理,未经许可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2、电工人员必须熟悉发电机的基本性能和操作方法,严格按照《发电机操作规程》中的要求操作使用。发电机运行时,应派专人监护运行。
3、发电机备用汽油、机油应放置在密闭铁质容器中,放置地距离发电机保持在五米以上。
4、平时应每周检查发电机的.机油油位、冷却水水位是否合乎要求,汽油油箱中的储油量应保持能满足发电机带负荷运行5小时用油量。
5、向发电机加油时应严禁吸烟、关闭手机,小心操作,严格注意防止火灾。
6、绝缘、接地故障保护等保护装置应完好、可靠;外露的带电部位及其他危险部位应有防护罩等遮栏与安全警示标识。
7、发电机启动前应认真检查各部分接线是否正确,各连结部分是否牢靠,电刷是否正常、压力是否符合要求,接地线是否良好。
8、发电机定期(每月)空载试运行,发电机应处于随时投入运行状态,市电停电时,确保发电机能迅速投入发电和送电。
9、运行中的发电机应密切注意发动机声音,观察各种仪表指示是否在正常范围之内。运行过程中若发现有漏油、漏电或冒烟异常等现象,应立即查找,同时应迅速切断电源紧急停机,进行处理,并及时汇报,并保存运行记录。
10、操作人员必须保持发电机组的配套装置和设施的完整性、可靠性,不得随意搬动、改变或挪作他用。
11、严格执行发电机定期保养制度,设备铭牌完好、清晰,相关额定参数符合运行规定,做好发电机运行记录和保养记录。
12、每周清洁一次机房卫生,发电机房应做到“三干净”(设备干净、机房干净、工作场地干净)、“四不漏”(不漏电、不漏油、不漏气、不漏水)、“五良好”(使用性能良好、密封良好、润滑良好、紧固良好、调整良好)。
13、机房内应保持消防设施完好,并有手持消防设施完好,并有手持气体灭火器材1-2个备用,确保发电机房消防设施完好齐备。
14、机房内禁止堆放和发电机无关物品,更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5、发电机运转时机房内应保持良好的通风,严禁吸烟。
16、操作人员应懂得并准确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如发现火警必须及时报告,按照《消防紧急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同时尽全力与消防人员共同扑灭火灾。
机房安全管理制度篇十一
为贯彻《供配电安全管理制度》和公司的安全管理要求,确保物业自发电系统安全正常运行及服务质量,特制定供发电机安全管理制度。
1、负责自发电系统系统操作、巡查、维修、养护的人员必须至少持有效电工证,必须熟悉熟悉机组开停操作及机组正常运行参数和供配电设备技术性能和有关安全措施。
2、值班维修员必须按公司规章制度得到允许或履行正常工作职责时才能操作,工作指令一般使用《操作票》进行下达。
3、非值班的维修员和非工程班长、工程主管的人员不得对自发电设施设备进行任何操作。
4、在对供配电设施设备操作及检修时必须按规定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1、必须严格按国家颁布的安全操作及工作规范执行。
2、发电机房、储油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
3、发电机平时置于手动待机状态,蓄电池置于断电状态。
4、发电机运行时,应有值班维修工专门值守。
5、发电机检查时须将发电机第一出线开关掷于停止/断开档,未经操作票审批,严禁合闸送电,以避免意外伤害。
6、消防设施须定期检查,保持完好、有效,并有灭火器。
7、机房钥匙由专人保管,无关人员须经工程主管许可方可进入。
8、未经工程主管同意,非值班维修工不得进行发电机操作、保养和每月周期运行检查。
9、机房及机组的清洁卫生由值班维修工负责打扫。
1、机房及油库内消防须每周一次检查,作好《发电机房巡查记录》,确保设施完好、有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在巡查记录中注明和登记到值班记录表中去;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工程主管和项目经理,必要时(维保期内必须)并通知该设备分包方。
2、蓄电池须每周进行电压测试,电压低于24v须充电,作好巡查记录。
3、发电机油箱内至少储备1/2体积的油量。
4、每月起动机组至少运转检查15分钟,确保机组能正常投入。
机房安全管理制度篇十二
第一条 为保证信息系统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安全保护条例》和《xx省信息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中心要加强对计算机机房管理工作的领导,督促检查本制度的贯彻落实,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计算机机房安全。
第三条 进入机房必须换穿工作鞋,严禁直接着鞋进入。
第四条 非机房管理人员进入机房,必须经中心领导同意后,由指定人员陪同下方可入内,进入机房后,必须严格听从机房管理人员的安排,不得随意操作机房内一切设备。
第五条 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机房。
第六条 严禁在机房会客。
第七条 严禁在机房留宿。
第八条 机房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环境和适宜的温度、湿度。计算机、网络设备、配电设备、工作桌椅、地板及其他相关设备必须保持清洁。
第九条 机房内物品必须摆放整齐。严禁在机房内堆放杂物。严禁将茶杯、报纸、杂志等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机房。
第十条 机房内严禁存放复印纸、打印纸等易燃物品。
第十一条 严禁在机房内吸烟、喝水、吃零食,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十二条 机房内必须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聚众聊天。
第十三条 机房内一切物品,未经机房管理人员的同意,不得随意挪动、拆卸和带出机房。
第十四条 未经机房管理人员同意,外来物品严禁带入机房。
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废弃数据和介质销毁制度。
第十六条 存放业务应用系统,业务数据及相关信息的任何介质,严禁外借,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中心领导批准。
第十七条 计算机网络及其附属设备,其他机房专用设备,必须由指定的管理人员或委托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安装、拆卸和操作,其他人不得随意安装、拆卸和操作。
第十八条 建立机房计算机网络及其附属设备、其他机房专用设备档案,内容包括厂牌、型号、设备编号、设备来源,安装记录和变动情况、启用日期、设备管理员、设备故障情况及检修记录、报废记录等。
第十九条 定期对机房所有设备进行检查核实,确保所有设备运行正常和不遗失。对机房内有故障的设备,需修理的,必须经中心领导同意后进行。现场维修时,须有管理人员在场监督。
第二十条 机房设备的开关操作严格按照设备说明书规定的使用说明进行。在关闭系统前,应查看是否有用户在使用,所有用户退出后才可关闭。
第二十一条 经批准,使用软盘、硬盘和光盘等移动存储介质安装、设置、变更应用系统、数据和信息时,必须经检测无毒后进行。严禁使用来历不明的软盘、硬盘和光盘等移动储存介质。如需使用外来软盘 、硬盘和光盘等移动储存介质,必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并确认,没有病毒后方可使用、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二条 机房内设备及系统运行实行专人负责管理为主、值班人员监控为辅的制度。
第二十三条 开发系统和业务系统分离制。程序员只能在开发系统上工作。业务用机不得用于项目开发,不得含有源程序、开发工具、编译工具、链接工具等工具软件,不得使用与业务无关的任何存贮介质。
第二十四条 启用新的业务应用系统或变更现有的业务应用系统应附有安装或操作说明书(包括系统安装或变更步骤、参数和注意事项)。经中心报主管领导审定同意后,由系统管理人员按照操作说明书进行操作,中心技术人员和开发人员现场监督。操作前,必须对原有系统和数据进行备份;操作后,必须填写日志记录。
第二十五条 业务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并经中心领导审定同意后,由中心技术人员,开发人员或系统管理员进行检查,修改和维护,同时作好详细记录。
第二十六条 严禁在机房内任何计算机安装与业务无关的软件。
第二十七条 严禁带病毒的计算机在机房内连入局域网。
第二十八条 严禁擅自在机房内任何计算机上创建、修改、删除文件或目录。
第二十九条 严格按照数据备份要求完成数据和系统的备份工作,严禁在完成备份工作前擅自关机。
第三十条 严禁各岗位工作人员越权操作,对重要的计算机信息处理系统应分级加设系统口令,以防机密信息的泄露。
第三十一条 涉密计算机、服务器及系统的管理员口令其长度必须超过八位,并且包含有字符和数字,口令每月至少更换一次。
第三十二条 涉及密码的文件必须妥善保存。不得随意公布。
第三十三条 机房列为本单位重点防火部门,机房值班人员要熟悉机房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并定期检查或更换。
第三十四条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机房,因工作需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用后必须置于安全状态,妥善保存。
第三十五条 机房用电量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在机房内使用电炉,取暖炉等非计算机设备。
第三十六条 机房内使用电烙铁要严格控制,必须使用时,应按规定操作,有专人看守,确保安全。
第三十七条 定期对机房供电系统及照明器具进行检查,防止因线路、开关老化损坏而短路造成火灾。
第三十八条 机房值班人员要熟悉设备电源和照明用电以及其他电气设备总开关的位置,掌握切断电源的方法和步骤。发现火情,沉着应对、果断处置,先切断电源及通风系统,采取有效措施灭火,同时将情况报告中心领导。
第三十九条 机房内除指定互联网接入设备外,严禁其他任何设备及任何方式接入互联网,对联接互联网的设备需设置防火墙。
第四十条 机房内允许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及其他设备,访问互联网时,必须物理中断与局域网和广域网的联接,以防内部数据信息泄露和受到恶意攻击。
第四十一条 建立机房值班执勤制度,指定机房管理员。
第四十二条 机房管理员必须认真,详细填写值班记录表,必须保持机房整洁。
第四十三条 机房管理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有权监督和处理。
第四十四条 每周一定期对机房进行清扫,保证整个机房的整洁。
第四十五条 每月最后一周对机房内计算机及其他设备进行除尘和检查。
第四十六条 对违反本制度并造成事故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监督管理负责人的责任。
第四十七条 信息中心指定的机房值班管理员,设备管理员为直接负责人。中心领导为监督管理负责人。
第四十八条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机房安全管理制度篇十三
(1)严格遵守门禁制度,张贴“闲人免进”标志,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如工作需要,应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2)电梯机房和值班室内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如因维修需要动用明火时,应先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按有关规定执行。
(3)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对电梯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杜绝各种安全隐患。每年按时向有关部门申报年检。
(4)在进行维修、保养作业时,应停机作业;用易燃液体清洗电梯零部件时,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使用后的油抹布等,不得与其它物品混放。
(5)机房维修间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备件要在货架上摆放整齐,且远离照明灯和电源。
(6)电梯机房、轿箱顶部、电梯井要定期清扫,及时清理各种可燃物。
(7)电梯值班人员应熟知单位报警程序及机房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
(8)应急照明装置保证正常运行。
机房安全管理制度篇十四
为科学、有效地管理连洞中学信息网络信息中心机房,保障连洞中学校园网络系统安全的应用、高效运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请遵照执行。
1、计算机房要保持清洁、卫生,并由专人24小时负责管理和维护(包括温度、湿度、电力系统、网络设备等)。
2、严禁非机房工作人员进入机房,特殊情况需经中心值班负责人批准,并认真填写登记表后方可进入。进入机房人员应遵守机房管理制度,更换专用工作鞋。非机房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上机操作和对运行设备及各种配置进行更改。
3、进入机房人员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
4、建立机房登记制度,对本地局域网络、广域网的运行,建立档案。未发生故障或故障隐患时当班人员不可对中断网线及各种网络、系统设备进行任何调试;若有故障应对所发生的故障、处理过程和结果等做好详细登记。
5、路由器、交换机和服务器以及通信设备是网络的关键设备,须放置计算机机房内,不得自行配置或更换,更不能挪作它用
6、机房工作人员应做好网络安全工作,服务器的各种帐号严格保密。并对各类操作密码定期更改,超级用户密码由系统管理员掌握。系统管理人员随时监控中心设备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按照预案规程进行操作,并及时上报和详细记录。
7、机房工作人员应恪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泄露中心各种信息资料与数据。
8、做好操作系统的补丁修正工作。
9、网络、系统管理人员统一管理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完整保存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驱动程序、保修卡及重要随机文件。
10、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报废需经过管理部门或专职人员鉴定,确认不符合使用要求后方可申请报废。
11、不定期对机房内设置的消防器材、监控设备进行检查,以保证其有效性。
12、制定数据管理制度。对数据实施严格的安全与保密管理,防止系统数据的非法生成、变更、泄露、丢失及破坏。当班人员应在数据库的系统认证、系统授权、系统完整性、补丁和修正程序方面实时修改。
1、操作人员遵守值班制度,不得擅自脱岗。
2、严格按照每日预制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对新上业务及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流程的应事先进行详细安排并书面报负责人批准签字后方可执行;所有操作变更必须有存档记录。
3、每日对机房环境进行清洁,以保持机房整洁;每周进行一次大清扫,对机器设备吸尘清洁。
4、值班人员必须密切监视中心设备运行状况以及各网点运行情况,确保安全、高效运行。
5、严格按规章制度要求做好各种数据、文件的备份工作。中心服务器数据库要定期进行双备份,并严格实行异地存放、专人保管。所有重要文档定期整理装订,专人保管,以备后查。
1、中心机房和开发调试机房隔离分设。未经负责人批准,不得在中心机房设备上编写、修改、更换各类软件系统及更改设备参数配置。
2、各类软件系统的维护、增删、配置的更改,各类硬件设备的添加、更换必需经负责人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必须按规定进行详细登记和记录,对各类软件、现场资料、档案整理存档。
3、为确保数据的安全保密,对各业务单位、业务部门送交的数据及处理后的数据都必须按有关规定履行交接登记手续。
4、部门负责人应定期与不定期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项制度的落实,并作为人员考核之依据。
1、系统管理人员应有较强的病毒防范意识,定期进行病毒检测(特别是mail服务器、web服务器、ftp服务器等)发现病毒立即处理并通知管理部门或专职人员。
2、采用国家许可的正版防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软件版本。
3、未经上级管理人员许可,当班人员不得在服务器上安装新软件,若确为需要安装,安装前应进行病毒例行检测。
4、经远程通信传送的程序或数据,必须经过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1、根据数据的保密规定和用途,确定使用人员的存取权限、存取方式和审批手续。
2、禁止泄露、外借和转移专业数据信息。
3、制定业务数据的更改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业务数据。
4、每周五当班人员制作数据的备份并异地存放,确保系统一旦发生故障时能够快速恢复,备份数据不得更改。
5、业务数据必须定期、完整、真实、准确地转储到不可更改的介质上,并要求集中和异地保存。
6、备份的数据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由管理人员按规定的方法同数据保管员进行数据的交接。交接后的备份数据应在指定的数据保管室或指定的场所保管。
7、备份数据资料保管地点应有防火、防热、防潮、防尘、防磁、防盗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