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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方面的表现(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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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方面的表现(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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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方面的表现篇一

1、“无规则,不成方圆”,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是抓好学习和搞好工作的依据和保障。镇党委通过召开会议,征求意见,建立了民主集中制学习教育制度,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一把手作表率,带头学习,认真组织班子成员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思想作风整顿活动,深入学习《党委议事规则》、《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重大事项公开制度》、《廉政制度》等,每周集中学习一次,由党委书记亲自主持,系统地进行民主集中制学习教育,提高了班子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

2、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策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了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能够做到重要情况在领导会上通报,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及时在党委会上传达,重大事项召开领导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和能力,避免个人偏见,使工作失误降到最低。在我镇党沟村、雷村村的两起上访案件、以及仇石村奶牛场的纠纷等问题中,镇党委领导班子通过广泛调查,采取村组干部意见,走访党员群众后,能够及时召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拿出解决方案,化解矛盾,使存在问题得到妥善处理。又如退耕还林、救灾救济、产业结构调整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镇党委领导班子都能够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决策,使群众真正享受到党的优惠政策,防止了新矛盾的产生。

3、为了使各项工作有安排、有督促、有检查,建立完善了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所有工作按业务归类,详细分工,各负其责,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并实行领导包村、干部包组,能够及时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保证了党委的各项决定及时贯彻落实。

镇党委对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非常重视,通过组织学习,提高干部自身素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年初利用春训,组织干部集体学习,并在干部中开展了竞争上岗活动,经过民主推荐,在任免中层及重要岗位的干部时,召开全体领导会研究决定,并在任职前进行公示,坚决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发挥了干部个人潜力和特长,优化了干部队伍,使工作效率大大加强。同时,镇党委高度重视农村基层干部的培养和教育,在农村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并及时将结果给予公示。

在财务上,我镇始终能够坚持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对于大笔财务支出,能够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召开领导会,集体研究决定,做到“能少开支的钱少支;能不开支的钱不支;违反原则的开支,坚决不支”,并定期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公布,接受监督。

镇党委按规定,每半年召开一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会前,各班子成员都能够认真总结工作,并与各站所负责人、退休老干部、老党员进行交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寻找存在问题和不足。民主生活会由党委组织召开,会上,各成员都能够认真总结工作,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措施,能够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互帮互助,查找原因,共同商讨,拿出解决办法,合理高效地解决了存在的问题,使工作水平有了共同的提升。同时,镇上半年召开一次由各所负责人、村干部、部分党员参加的会议,会上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并由主要领导进行述职述廉,接受群众监督。

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方面的表现篇二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根本的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坚持健全党内民主集中制,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推进党的团结统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我们必须把民主集中制切实贯彻落实好,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处理好党内关系,强化党的正确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作用,领导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同时对党内执行民主集中制过程中的不足进行认真分析,采取相应的对策,使之不断健全完善。

中国共产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起来,并在这个原则的指导下进行活动。长期以来,我们党在建立和发展中,对主民集中制进行了深刻的理论概括和广泛的社会实践。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进行革命和建设的实践证明,民主集中制这一原则是科学的、正确的,也证明了我们党坚持和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好的,是富有成效的。改革开放以来,民主集中制在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又得到进一步发扬,为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正确的有力的保证。但也应当看到,在党内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有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影响着党的建设。当前执行民主集中制存在的问题,总的来讲,既有民主不够的一面,又有集中不够的一面,但主要是民主发扬的不够。具体突出表现以下四个方面。

1、存在决策过程中强调领导个人的意志,忽视走群众意见的倾向。有些领导在党内生活方面,特别是选拔干部问题上,不充分征求别人的意见;在领导经济工作方面,对一些重大决策,有时不经过民主充分讨论和科学论证就拍板定案,个人说了算。有的则强调自己是领导班子的核心领导,不注意发挥领导班子全体成员的作用。这些做法,使党内民主不能充分发扬,集中也无法做到真正准确。

2、存在有些党员不善于提出自己的见解,不敢发表意见的倾向。有些党员在党内生活中不讲意见,只讲服从,不提出自己的见解和建议。有些时候对正确的东西不坚持,对错误的东西不批评、不反对,特别是在关系到利益调整和领导切身问题时,不闻不问,只等领导最后做决定,使党内民主流于形式。

3、存在对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少数人不执行的倾向。有些党员不能正确处理个人与党组织的关系,不服从党的决定。甚至有的党员无视党的原则,在集体决定的重大问题与个人意见不一致时,不执行集体决定或在执行中阳奉阴违。以致党的集体决定无法落实,民主集中制也无法贯彻。

4、存在强调地方和局部和利益,忽视全局利益的倾向。有的领导摆不正地方利益和全局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总是把眼睛盯在自己的地方利益上在工作上,安排部署和决定本地本部门的多,考虑全局的较少。有的在执行上级决定中,对地方有利的就执行,对地方不利的就消极对待。这样,集中制也得不到落实,影响了工作的全局。

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的原因,既有现时因素,也有历史因素,概括起来讲主要有三点:一是受封建主义和资产阶级思想的影响。我国封建社会历史漫长,封建主义思想残余根深蒂固,加上改革开放以来一些资产阶级思想乘机而入,对许多党员干部的思想影响很大。在党员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受封建主义残余思想的影响,个人主义、主观主义、等级观念比较严重,对“家长制”、“一言堂”的作风习以为常。二是党内制度不够健全、执行不严。虽然我党内各项制度日趋完善,但在党的许多制度和规定中还有不足之处,对党员的民主权力保障不够。同时,这些制度在执行中也存在执行不严、监督不力的一面,使民主集中制没有充分的制度保证。三是有些党员的参与意识不强。一方面表现在有些党员自身的科学文化程度较低,对事物的认识分析能力、组织解决问题的能力比较差,参与决策能力比较低,以致想参与也参与不了。另一方面,有些党员政治素质较差,不能正确执行党的各项原则和制度。有的把发表个人意见与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的原则混淆起来,认为自己只有服从,不能提意见。有的私心杂念较重,担心提意见给领导找麻烦,情面上过不去,不愿提意见。还有担心遭打击报复,不敢提意见,特别是不敢提批评意见。

民主集中制贯彻的好不好,关系到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建立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锲而不舍坚持抓下去。对目前党内执行民主集中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必须研究,采取得力措施及早加以解决,若是放任下去,必将产生严重的后果。健全和完善党内民主集中制要坚持六项原则,多种措施并举,当前应着重在思想上、组织上、制度上和党员自身素质等方面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加强思想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提高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的贯彻落实,要依靠全体党员的党性来保证。要加强党的思想建设教育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按照无产阶级的世界观来改造自己,纠正和克服个人主义、官僚主义、主观主义等错误思想和行为,彻底摒弃非无产阶级的思想,在自己的思想言行中,体现和实践党的性质和党的基本特征,自觉遵守党内生活制度和原则。

(二)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党的纪律,形成严格有效的监督机制和约束机制,从制度上保证民主集中制的执行。坚持党的各项制度,最主要的就是坚持党的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领导制度。集体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是实行正确领导的可靠保证。各级党的组织对党的重大问题必须要集体讨论集中决定,按照分工负责制搞好贯彻落实。必须严格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防止和反对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必须处理好领导者与组织原则之间的关系,集中决定问题时,主要领导只能拥有一票的权力,党组织必须要加强对党内生活制度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出现的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各种问题。

(三)在党的领导工作中认真转变工作作风、改变工作方法。工作作风、工作方法的优劣,直接影响着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正确程度。当前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进入一个新的时期,我们面临的新情况、新矛盾和问题不断增多。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传统的工作方式影响着民主集中制的执行,因此只有认真转变工作作风,改变工作方法才能使民主集中制真正贯彻落实。一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个方面的不同意见,把领导决策建立在客观实际的基础上。二要在工作中虚心向群众请教,自觉学习自己不会不懂的东西,提高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三要学会“弹钢琴”,抓住工作重点,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四要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决策程序,使党内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五要善于总结经验教训,探索事物发展的规律,不断克服工作中的不足。六要提高工作的公开性,增强决策的透明度,接受广大党员的监督。

(四)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调动全体党员的积极性。党内民主是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基础,实现党内民主必须要调动全体党员的积极性,使广大党员主动参与党内生活。因而必须要保障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民主权利,才有可能保护和鼓励他们参与党的建设、党的领导的主动性,调动全党管理党内事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也要疏通和拓宽党内民主渠道,使党员对党内事物有更多的了解。这样才能为党员参与党内民主提供必要的条件,也才能可能将党员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准确地反映给党组织。

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方面的表现篇三

近年来,☆市各级党组织始终坚持把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作为领导班子建设的基本任务,着力在加强教育、严格制度、创新机制、强化监督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市始终突出理论武装,将民主集中制教育贯穿各级领导班子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思想自觉。一是加强经常性学习。将民主集中制学习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必学内容,每年开展一至两次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相关制度的学习,深入学习领会班子工作职责、议事决策规则、工作运行机制等内容,带头遵守制度,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二是深入开展专题培训。将民主集中制学习教育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作为☆讲坛、各级党校、机关干部夜校、局长讲坛等学习重要内容,根据不同类别、不同班次领导干部岗位特点,有针对性地开设民主集中制学习课程,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专题培训。三是抓好主题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基层组织年建设”、“三严三实”、群众路线主题教育、“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等活动有利契机,加强对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党性观念、民主意识的教育。特别是在民主生活会上,强化学习教育、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使广大党员干部普遍受到了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通过学习教育,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民主集中制在认识上进一步深化、思想上进一步统一、行动上进一步坚定,真正纠正了“三个偏见”,即纠正把个人说了算看成是有领导权威的偏见,纠正把大包大揽看成是责任心强的偏见,纠正把在重大问题上搞一锤定音、现场拍板看成是有魄力的偏见;做到了“四个不争”,即不搞权力之争、相互信任,不搞位子之争、相互支持,不搞面子之争、相互谅解,不搞利益之争、相互帮助。

☆市委立足健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把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作为“党委书记一把手工程”来抓。经过反复讨论研究、专家论证审查、广泛征求意见、多种形式公示,先后建立完善了☆多项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的制度。一是健全集体领导和常委分工负责机制。按照常委岗位职责和“授权充分、各负其责”的原则,对市委各项工作科学分工,明确责任。建立常委年度业绩公示、党代表民主评议市委领导等制度,市委决定的年度工作安排和重要工作、重大工程分工,通过会议和新闻媒体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全市人民的监督,让常委在全市人民面前晾“成绩单”,接受群众“评分”。二是完善民主议事、科学决策机制。为了做到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建立健全重大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听证、征求民意、党内公示等制度,对涉及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重要工作的部署、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民生方面的重大问题,以及按规定应由集体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都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形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出台了《市委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市委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市委重大决策社会稳定奉献评估制度》等系列制度。三是修订权力运行制约机制。进一步健全了《市委重要人事协调小组会议制度》《市委全委会表决重要干部制度》《市委重大事项通报制度》《市委常委行为规范》《市委常委用权“十不准”》《市委委员履职问责办法》等制度,确保权力在有效监督中规范运行。市委明确提出,制度建设要向县、乡镇、村(社区)和市直部门延伸,做到统一工作部署、统一时间安排,统筹协调抓好各个层级的制度建设工作。我市对重大事项的决策,制定了☆个环节。其中,在方案调研论证环节,又有☆个并列流程:合法性论证,成本效益分析,风险评估,征求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意见,征求代表委员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公开征求意见,为规范行使权力提供了制度保障。

☆市创新思路、创新机制、创新方法,狠抓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协调发展。市委相继建立了“重要人事协调小组会议”等制度,既扩大了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又把人选准、用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市县政府及各部门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健全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凡是各部门和相关单位提请市县政府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都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及合法性论证;涉及相关部门的,进行充分协商;涉及县市区职权和利益的,事先征求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必要时还举行听证会。市县政府在作出重大决策前,根据需要并通过多种形式,直接听取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咨询委员会、专家学者、基层群众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县通过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充分听取意见建议,简化了决策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县委常委扩大会议按照常委会规格和要求,保持常委会对象不变,扩展到县四大家领导班子成员、公检法“三长”等在职副县级干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列席,研究讨论除干部工作以外的阶段性、具体性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市委将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硬任务和考核的重点内容,建立促进制度落实的督查机制,通过检查、督办和考核,推动制度落实,并将考核结果同年底的评先评优等表彰相结合,确保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落到实处。☆、☆等县市完善民主集中制的监督体系,确保民主集中制落实在各项具体工作中。☆县全委会直接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指示和党代会决议,并主持全县党的日常工作。☆县委书记围绕履行职责、用权行为、作风建设等,主动向社会做出用权“十不”承诺。县委常委也积极作出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县建立上级监督、自我监督、社会监督三级监督网络,监督民主集中制的执行情况,解决有章不循的问题。建立了决策跟踪问效机制,重大问题决策后,由县委办将责任分解,明确负责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对落实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定期修正,发现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坚决果断停止。凡违反民主集中制程序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重大决策失误,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决策者的责任。☆县派员列席下级党委干部任免会议和民主生活会,督促乡科级领导班子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对存在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方面的表现篇四

同志们: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是最大程度激发党的创造活力、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根据党委工作安排,今天我围绕“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保持党内健康政治生活”这一主题,结合自己的工作经历,和大家进行一次交流。

第一,民主集中的是什么?

党章指出:“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这项制度把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和正确实行集中有机结合起来,既可以最大限度激发全党创造活力,又可以统一全党思想和行动,有效防止和克服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分散主义,是科学合理而又有效率的制度。民主集中制包括民主和集中两个方面,两者互为条件、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这一规定,是我们党对民主集中制科学内涵的精辟概括,是党的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对民主集中制本质的深刻揭示,贯彻和体现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从根本上划清了民主集中制与个人或少数人专断、极端民主化的界限。

该如何理解“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这一内涵呢?我认为,主要有6个方面,概括的说就是,坚持六个原则:一是坚持“四个服从”。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二是坚持选举原则。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三是明确领导机关。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四是发扬党内民主。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五是坚持集体领导。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六是禁止个人崇拜。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关于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内涵,我想同志们都比较熟悉,这里就不在展开阐述了。

第二,为什么要坚持民主集中制

我认为主要从三个方面来理解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目的和意义:

(一)民主集中制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组织原则。马克思、恩格斯在首创无产阶级政党时,虽然没有提出“民主集中制”的概念,但对党的组织原则作过一些论述。如在他们指导制定的《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中规定:代表大会是全盟的最高权力机关;中央委员会是全盟的执行机关,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各级委员会由选举产生,并可以随时撤换;盟员个人必须服从同盟的决议;等等。这些规定,实际上初步形成了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列宁明确提出以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主张按照这个原则把党组织起来,使之形成为统一而集中的、有战斗能力和行动能力的新型无产阶级革命政党。1906年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四次代表大会根据列宁的提议,首次把民主集中制原则载入党章。后来,列宁把这一原则推广到共产国际各国党的建设中,提出“加入共产国际的党,应该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起来的。”

(二)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中国共产党从一开始就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1927年,《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党章决议案》规定:“党部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此后,党的历次党章都有这条规定,并在长期革命实践中不断发展。七大党章科学界定了党的民主集中制,阐述了民主与集中的辩证关系。八大党章把民主集中制的基本条件扩展为六项,对民主集中制的规定更加系统、全面。十四大党章把民主集中制表述为“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指出“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十六大党章增写了坚持民主集中制十六字基本要求,即将“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修改为“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十七大、十八大、十九大党章沿用了这些规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创造性提出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最大的制度优势的论断,并在党的制度建设和政治生活中全面推进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论述,思想深邃、内涵丰富、系统科学,把我们党对民主集中制的规律性认识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是我们始终坚持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遵循。

(三)民主集中制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民主集中制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规范,离开民主集中制就谈不上正常的党内政治生活。严肃党内生活,最根本的是认真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既要发扬党内民主,营造民主讨论的良好氛围,允许不同意见碰撞和争论,又要善于正确集中,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我们党不是许多党员的简单相加,而是由全体党员和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严密组织起来的统一的整体。民主集中制之所以是我们党的根本制度,就在于它根据党的性质和历史使命的要求,规范了党内生活的基本准则,是党赖以建立和发展的最基本的制度保证。只有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才能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才能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保证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坚定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才能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有效抵制各种歪风邪气;才能正确处理党内各种关系和矛盾,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在此次抗击疫情的实践中,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整个国家和社会表现出高度的统一性和协同性,这是疫情得以有效控制的关键所在。而这种统一性和协同性的重要来源就是我们党的民主集中制。

第三,落实民主集中制存在的薄弱环节

近年来,各级党组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情况总体是好的,班子成员集体领导观念较强,班子内部团结和谐,能够实施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确保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较好完成,是有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的。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习近平总书记要求重点解决的“发扬民主不够、正确集中不够、开展批评不够、严肃纪律不够”等问题,在各级党组织班子和班子成员中不同程度存在。主要表现在:

(一)思想认识上还有差距。有的班子成员政治站位不高,把民主集中制当作一般的工作方法来看待,认为民主集中制仅仅是议事的规则,坚持不坚持民主集中制只是领导艺术和方法问题,没有认识到这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没有当作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来看待。有的班子成员思想认识不深,认为坚持民主集中制是“一把手”的事情,与己无关,落实民主集中制就是发发言、表表态、举举手、走走过场,会上书记听大家的,会下大家听书记的。个别新进班子成员对民主集中制的内涵、程序规矩的学习掌握不够系统全面,对民主与集中、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行政职务与党内职务等重大关系不懂不会、一知半解。

(二)正确集中上还有差距。有的党组织对议事决策的范围把握不准,工作不分巨细都要集体讨论,存在眉毛胡子一把抓,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议事决策的严肃性。有的党组织该议的不议,存在先定调后讨论、传批文件代替集体研究、主官意志代替集体决策的现象。有的党组织会前准备不充分,未能做到按规定的时间要求提前通知班子成员并送达会议材料,导致未能充分酝酿相关意见。有的党组织在涉及立功受奖、晋职晋升、处理处分等问题处理上,对集体讨论意见不能及时进行归纳,对于不同意见不善集中,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效果。

(三)发扬民主上还有差距。有的党组织书记作风简单粗暴,习惯于“当家长”“一言堂”,研究重大问题前互相沟通、交心通气不够,在大事、要事上存在一人说了算、“民主不够,集中过多”的现象。有的党组织走群众路线不够,研究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缺乏事先调研,基层党员缺少有效表达途径。有的党组织议事缺少讨论,决策没有经过充分论证,简单地以少数服从多数,导致制定的一些工作措施脱离实际,缺乏可操作性。

(四)分工负责上还有差距。有的党组织会上安排部署的多,明确分工盯住末端抓落实的少,导致党组织决议没有落细落实。有的班子成员满足于一团和气、简单服从,参加议事决策时在分管范围内能充分表达意见,对不分管的事项则往往保持沉默或少说为佳。有的班子成员由于不熟悉业务等原因,对决策事项不表明观点,或表态性提些概括性、原则性的意见。有的班子成员负责精神不够,在是非面前看风头,遇见问题有绕道走现象。

(五)开展批评上还有差距。有的党组织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不严肃不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有的党组织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思想交锋不够积极,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的现象比较普遍,存在“自我批评摆情况,相互批评提希望”,批评不痛不痒等面上民主、一团和气现象。

第四,探究提高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质量的路径

民主集中制是领导班子的根本工作制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增强各级领导班子战斗力的重要抓手。增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质量水平,不断提升抓大事、做决策、抓落实的能力,主要从四个方面入手:

(一)抓好理论学习,提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思想认识。各级党组织要注重抓好民主集中制基础理论学习,重点要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论述、民主集中制的基本理论和实践要求、新时代关于民主集中制建设的法规制度、民主集中制的领导原则方法,推动全面掌握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的基本要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把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作为必修的基础课、必备的基本功和必守的硬规矩,不断增强学习的自觉性,一以贯之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历史起源、发展脉络、当前实践和形势变化等维度,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的基本精神、基本要求,切实强化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抓好制度建设,规范落实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度具有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必须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根本性措施来抓。一直以来,党委始终高度重视健全和完善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制度机制建设,调整完善了党委工作规则、议事规则、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实施规定、党支部工作规定等系列制度规范,形成了体系化、系统化的制度机制。但从规定执行情况看,有规不依、落实不力的问题仍然存在,“对什么问题进行集体领导”“按什么程序进行集体领导”“用什么制度规范集体领导”的规定还不够细化、量化。下一步,党委将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进一步完善党委决议落实督导机制、“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征求意见建议机制、党委决议落实督办机制、党委会议记录调阅和会议纪要上报审核机制,搞好制度建设执行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学习,抓实制度执行,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完善相关制度机制落实的具体措施。

(三)抓好集体领导,提高基层党组织科学决策水平。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是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组织必须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不允许用其他形式取代党组织的领导。坚决反对和防止独断专行、各自为政,坚决反对和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实。要发扬党内民主,营造民主讨论的良好氛围,倡导和践行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允许不同意见碰撞和争论。要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在研究工作时充分发表意见,决策形成后一抓到底,不得违背集体决定自作主张、自行其是。要认真执行“三重一大”“三不一末”和征求意见建议制度,充分搞好会前调查论证,进行广泛深入的酝酿讨论,善于听取下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议事决策的科学性、合规性。

(四)抓好书记队伍,提升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能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主集中制贯彻得怎么样,关键看领导干部做得怎么样。领导干部作为民主集中制的执行者、践行者,要“把民主素养作为一种领导能力来培养”,只有不断提升民主素养,增强民主意识,才能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做表率、树标杆,坚持按照民主集中制规则议事、决策、办事,带头维护中央权威,带头发扬党内民主,带头坚持集体领导,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着力防止和纠正发扬民主不够、正确集中不够、开展批评不够、严肃纪律不够等问题。各级党组织书记作为“一把手”,要不断增强民主集中制意识,善于集中班子成员的意见和智慧,使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充分发挥民主中体现出来;要注意自己的位置,在决定重大问题时,要善听、善断,在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综合概括,力求把每名班子成员的意见转化为集体意志;要遵循当班长不当家长,正确认识和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民主与集中的关系、书记与委员的关系,自觉做到总揽不包揽、果断不武断、放手不撒手,努力使一班人真正做到思想上合心、工作上合力、行动上合拍。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要切实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一切从全局出发,坚持小道理服从大道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自觉服从组织分工安排,自觉认真履职尽责,不折不扣执行集体决定,既当好攻坚克难的“突击者”,把分管工作做到位、做出彩,又当好维护班子团结的“建设者”,不把分管工作、分管领域当作“私人领地”,共同维护好团结,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同志们,贯彻执行好民主集中制,是我们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职责,也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希望大家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更好地把民主集中制这一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政治制度落到实处,实现党建和中心工作的双促进、双提升。

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方面的表现篇五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科学的合理的有效率的制度。这一制度能否得到正确地贯彻执行,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的兴衰成败。因此,认真研究分析当前在贯彻民主集中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并根据新形势、新要求,采取新的对策,对于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改善党的领导,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在恢复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使这一制度在改革开放中不断充实和完善起来。从目前情况看,党的各级组织贯彻民主集中制总体上讲是好的,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违反民主集中制的现象,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其表现是: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和重要干部的任免,本来应该召开正式会议,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但有些领导同志却根本不召开会议讨论,或虽提交会议讨论,也只是走走过场,最终按自己的意志决定。

二是各行其是,不执行决议。其表现是:多数人集体决定了的事情,有些人我行我素,拒不执行,甚至“你有政策、我有对策”,阳奉阴违,另搞一套,致使集体讨论作出的决定、决议无法实行。这里既包括委员会的成员不执行自己参与制定的决议,也包括下级组织对上级组织以至中央的决议、决定拒不执行。

三是程序倒错,运行机制紊乱。其表现是:对于决策,本应按照正常程序,决定前认真调查研究,争取各方面意见;决策中反复酝酿,充分讨论;决策后无条件执行。但事实上却是搞临时动议,未经充分酝酿讨论,仓促草率地作出决定,而在执行时又议论纷纷,使决策无法贯彻执行。

四是混淆体制,使用范围不清。主要表现是:在实行委员会制的地方,应该按民主集中制的少数服从多数决策,但有些领导同志却把首长负责制的决策机制搬到委员会中来,搞重大问题书记拍板、一锤定音。还有一种情况是实行首长负责制的地方,决策时应该在大家充分发表意见后首长及时拍板,但有些领导同志却一味等待多数人的意见统一。前者导致了个人专断,后者影响了工作效率。

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也很复杂,除一般历史和社会的根源以及环境条件外,比较直接的内在的原因主要是:

1.民主集中制教育不到位。对于民主集中制的教育,在我们党内应该说是相当重视的,但教育的力度不够。长期以来,对民主集中制的教育文件传达多,系统教育少;原则说教多,分析解惑少;书本灌输多,通过实践予以观念渗透少。在教育宣传上虽然投入了很大精力,但是效果不能令人满意。

2.民主集中制制度不健全。我们党对民主集中制的制度条文规定不少,这里的主要问题是有关制度在某些方面还比较笼统、抽象,或者说界限不具体、不明晰、缺乏可操作性,特别是对实行程序缺乏系统、严密的规定。与此相应的监督制度也不健全。这是民主集中制得不到有效贯彻执行的一个重要原因。

3.民主集中制理论不完善。我们党关于民主集中制的理论,在很多方面是科学的明确的,但仍有不完善之处。有些理论,由于我们缺乏深入的研究,致使一些理论观念、基本概念都未能给予准确、具体的科学界定,以致常常被误解和曲解。在理论研究上,我们长期以来重视规范研究,轻实证研究;重抽象研究,轻具体研究;且研究基本上停留在对党的有关决议、规定的阐述上,理论研究不深势必导致认识上出现偏差,实践操作中出现倾斜,民主集中制也就势必不能得到有效地贯彻执行。

4.民主集中制的实施环节抓的不实。对于民主集中制的实施环节,我们党是明确的和重视的,问题在于抓的不够。比如:对于发扬党内民主,强调了发扬民主的重要性,但对具体落实缺乏相应的硬措施;对于维护中央权威,虽然也是反复强调,但对那些“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事仍然制止、纠正不力;在坚持集体领导和监督执纪方面仍然是薄弱环节。可见,民主集中制的实施环节抓的不好,也是影响民主集中制有效贯彻执行的重要原因。

二、确保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的对策

***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民主集中制不仅不能削弱,而且必须完善和发展。”(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第48页。)如何通过完善和发展民主集中制,以达到有效地贯彻实施,我认为应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一)深化民主集中制的教育

第一,深化民主集中制重要性的教育。要把民主集中制能否得到贯彻执行提到有关党和国家前途和命运的高度来认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和我们党的历史一再证明,民主集中制坚持的好,我们的事业就兴旺发达,否则就会受到挫折。正如邓小平所说:“民主集中制执行得不好,党是可以变质的,国家也是可以变质的,社会主义也是可以变质的。干部可以变质,个人也可以变质。”(注:《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303页。)因此,正确认识坚持和发展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于增强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坚持、发展和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有着重要的意义。

第二,深化民主集中制基本理论的教育。要把民主集中制作为一个系统的理论来把握。一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民主集中制的论述,深入了解民主集中制的由来和发展,充分认识民主集中制在建党原则上的重大意义;二要深入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中央有关民主集中制的一系列条文规定,掌握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内容和规范要求。这是完善和发展民主集中制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正确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前提和基础。

第三,注入现代文化教育。民主集中制作为现代文化的一部分,要根植于人们的头脑中需要现代文化的铺垫,没有一定的现代文化素养,就很难确立民主集中制观念。比如,在党员干部头脑中,封建传统文化影响较多,现代文化知识较少,就会自觉不自觉地以人治、专制的面孔出现,做出违背民主集中制的事来。因此,大力加强对党员、干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的教育,使党员思想观念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这是确立民主集中制观念的必不可少的条件。

第四,教育中要旗帜鲜明地反对对民主集中制的错误认识和贯彻执行中的错误倾向。在是否要坚持民主集中制问题上,前一个时期曾出现过四种错误认识。一是“过时论”,认为民主集中制是战争年代和计划经济的产物,已经不合时宜;二是“对立论”,认为民主集中制与市场经济的要求是相悖的、对立的;三是“替代论”,主张实行首长负责制代替民主集中制;四是“淡化论”,受国际影响,认为对民主集中制应逐步淡化。这几种观点虽然说法不同,但目的是一致的,都是要取消民主集中制。实践证明,这些认识都是错误的有害的,必须予以澄清和批判。同时,还要教育党员、干部高度重视民主集中制执行中存在的个人专断和极端民主化两种错误倾向,深刻认识这两种错误倾向的严重危害性,以便在工作中认真加以纠正,以保证民主集中制的有效贯彻执行。

(二)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制度

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制度,是完善和发展民主集中制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保证。邓小平指出,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过去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发生的各种错误,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没有形成严格的完善的制度。”因此,加强制度建设十分必要。

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制度,根据当前制度建设的现状,今后,一是要继续健全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制度;二是大力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三是努力探索在新的不同经济组织和机构中,党组织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和程序。加强制度建设的一个基本目标,就是建立健全一套保障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的法规制度。可以设想就民主集中制制定一个专门条例,形成严密的制度体系,使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规范化、程序化,具有可操作性。

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应注意解决好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解决制度中不尽完善的问题,使制度具有完整性。比如对集体领导制度,应着重探索、改进集体决策的程序、方式,不断丰富制度的内容,使之与市场经济的快节奏、高效率相统一。二是解决制度过于原则化的问题,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在这个问题上,应着重研究有关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的程序性规定,比如决策程序,就要明确对议题的确定、会前准备、议事规则、表决方法、决策的实施和监督检查等。这样执行起来就会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便于把制度的内容落到实处。三是解决制度类别不分问题,使制度具有层次性。由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党组织所处的地位和任务不尽相同,所处的层次也不完全一样,环境和条件也有差别,所以,要研究探讨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这样才能使民主集中制不致于流于形式而得不到贯彻。

(三)完善民主集中制的理论

第一,正确认识民主集中制的含义。从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内容来分析,关于民主集中制的实质,应该理解为少数服从多数。比如,在四个服从原则中,少数服从多数是基础;在民主选举原则中,少数服从多数是前提;集体领导,也是要服从多数人的意见等等。可见,没有少数服从多数就没有民主集中制。从违反民主集中制的表现看,不论是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还是分散主义和极端民主化,包括违反民主集中制的运行程序等,从本质上讲,都是违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的。既然少数服从多数是民主集中制最本质的规定性,那么,关于民主集中制的含义可以概括为:民主集中制是以少数服从多数为基础的集中制。这样界定民主集中制,其实践意义就在于只要我们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时,抓住少数服从多数这一最本质的规定性,就能使其得到较好的落实。

第二,明确阐示民主集中制的运行程序。过去,一般把民主集中制的运行程序解释为民主、集中先后相继的两个阶段,这在理论上是不科学的,在实践上也无法运作。从理论上讲,民主集中制的运行程序应分为准备、决议、执行三个阶段。准备阶段,即作为某项决定,在正式召开会议之前,进行认真调查研究,征求各方面意见,酝酿协商,形成决定、决议的草案阶段;议决阶段,即准备工作做好之后,召开正式会议对议题或议案展开讨论,各抒己见,然后按一人一票的原则进行表决阶段;执行阶段,即决议一经按多数人意见作出,都要在组织上和行动上服从和贯彻执行,使之见诸于实践的阶段。严格按这样一种运行程序办事,对于党组织的建设、干部任免、领导决策,都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第三,科学界定民主集中制的使用范围。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这是从整体意义上讲的。一个组织实行什么样的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由这个组织的性质、任务和领导体制所决定的。不能认为任何性质的组织,都必须实行民主集中制。从领导体制角度看,实行委员会制的地方,委员会的形成和委员会的决策,都必须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而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地方,就不是按民主集中制决策,因为行政首长只能为自己的意志负责而不能为他人的意志负责,因而只能按自己的意志决策。当然,行政首长必须有民主作风、走群众路线,这是正确决策的前提。在实行首长负责制的地方,党组织自身无疑要实行民主集中制,是党员的行政负责人,同样要服从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致于要求首长负责制的单位重大问题要集体决策,自然要采取民主集中制的决策方式,但应明确,这时行政首长只是决策主持人,集体决策,要有集体负责。

第四,要分清民主集中制和群众路线两种领导方法的不同功能和作用。作为领导方法的民主集中制和群众路线,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有各自不同的内涵,如果混为一谈,在实践中是非常有害的。民主集中制和群众路线的不同功能和作用在于,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决策时,要求集中多数人的意见,但从认识论的角度看,这个意见不一定正确,有时真理可能在少数人手里,但决不能以个人或少数人的意见正确而否定多数人的意见;按群众路线的方法决策,要求集中正确的意见,而不管赞成这个意见的人是多数还是少数。少数人意见正确,就按少数人意见决策。可见,在贯彻民主集中制时,决不能用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取而代之,如果把集中正确的意见强加在民主集中制上,在理论上是欠科学的,在实践上也不利于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从实行范围看,可以理解为,民主集中制是委员会制的决策方法,群众路线是首长负责制的决策方法。

(四)抓好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环节

第一,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这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基础环节。实践证明,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程度,归根到底取决于党内民主的现状。因此,确保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首先要解决好发展党内民主这一主要矛盾。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要充分发挥党员在民主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方面的作用,积极疏通和拓宽党内民主渠道,做到重大事情党内先知道,重要文件党内先传达,重大问题的决定党内先讨论,重大决策的实施党内先发动,从而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二,切实维护中央权威,这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中心环节。维护中央权威,是民主集中制的一个重大问题,是全党和全国人民最高利益所在。邓小平指出,“四个服从”最重要的是全党服从中央,“党中央、国务院应当是有权威的,有能力的。没有权威不行啊。”(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12页。)维护中央权威,一要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在组织上维护中央的集中统一,在行动上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的方针政策。二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在局部与全局发生矛盾时,自觉从全局出发,维护国家整体利益。三要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管理的责任和权限,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第三,严格实行集体领导,这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关键环节。集体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之一,是党的最根本的领导制度,坚持这个制度,对于发挥集体智慧和领导班子整体功能,提高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有效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重要意义。从另一个角度看,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最突出的就是个人专断,不坚持集体领导。因此,必须把坚持和健全集体领导当作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关键环节来抓。坚持和实行好集体领导,一要重大问题由党委民主讨论决定,党委决定重大问题必须严格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二要把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结合好,正确处理班长和委员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每个成员的积极性和责任心,使党委能够依靠集体的智慧做出比较符合实际的决策,实现正确领导。三是进一步健全党委集体领导的保障机制,对书记和委员的权限、责任进行严格界定,对集体领导的程序进行细化,特别是对于重大问题,既要明确包括哪些内容,又要严格实行表决。

第四,加强监督和执纪,这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保证环节。监督检查执纪是民主集中制的最终保障机制。只有将民主集中制原则纳入有效监督,违反民主集中制受到检查追究处分的情况下,民主集中制贯彻的其他条件才能发挥有效的作用,形成导向机制。所以***同志指出:“今后务必切实健全严格的党内监督制度,不管什么人,只要违反民主集中制,就要受到批评,破坏民主集中制的,就应该给予必要的纪律制裁。”加强监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内监督机制,形成科学合理有效的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双向监督体系;要建立和完善纪委向同级代表大会负责、接受上级纪委领导的科学管理体制,充分发挥纪检机关在党内监督中的主导作用;要建立健全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的制度,鼓励民主党派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严格纪律,对违反民主集中制的问题,应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处分的处分。执行纪律必须体现刚性原则,使党的纪律真正起到威慑和约束作用。

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方面的表现篇六

根据富组通字(2005)14号文件精神,为了不断提高我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进一步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对我镇民主集中制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回顾,查漏补缺,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无规则,不成方圆”,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是抓好学习和搞好工作的依据和保障。镇党委通过召开会议,征求意见,建立了民主集中制学习教育制度,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一把手作表率,带头学习,认真组织班子成员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思想作风整顿活动,深入学习《党委议事规则》、《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重大事项公开制度》、《廉政制度》等,每周集中学习一次,由党委书记亲自主持,系统地进行民主集中制学习教育,提高了班子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

2、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策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了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能够做到重要情况在领导会上通报,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及时在党委会上传达,重大事项召开领导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和能力,避免个人偏见,使工作失误降到最低。在我镇党沟村、雷村村的两起上访案件、以及仇石村奶牛场的纠纷等问题中,镇党委领导班子通过广泛调查,采取村组干部意见,走访党员群众后,能够及时召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拿出解决方案,化解矛盾,使存在问题得到妥善处理。又如退耕还林、救灾救济、产业结构调整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镇党委领导班子都能够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决策,使群众真正享受到党的优惠政策,防止了新矛盾的产生。

3、为了使各项工作有安排、有督促、有检查,建立完善了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所有工作按业务归类,详细分工,各负其责,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并实行领导包村、干部包组,能够及时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保证了党委的各项决定及时贯彻落实。

二、干部任务方面镇党委对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非常重视,通过组织学习,提高干部自身素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年初利用春训,组织干部集体学习,并在干部中开展了竞争上岗活动,经过民主推荐,在任免中层及重要岗位的干部时,召开全体领导会研究决定,并在任职前进行公示,坚决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发挥了干部个人潜力和特长,优化了干部队伍,使工作效率大大加强。同时,镇党委高度重视农村基层干部的培养和教育,在农村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并及时将结果给予公示。

三、财务工作方面在财务上,我镇始终能够坚持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对于大笔财务支出,能够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召开领导会,集体研究决定,做到“能少开支的钱少支;能不开支的钱不支;违反原则的开支,坚决不支”,并定期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公布,接受监督。

四、民主生活会方面镇党委按规定,每半年召开一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会前,各班子成员都能够认真总结工作,并与各站所负责人、退休老干部、老党员进行交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寻找存在问题和不足。民主生活会由党委组织召开,会上,各成员都能够认真总结工作,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措施,能够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互帮互助,查找原因,共同商讨,拿出解决办法,合理高效地解决了存在的问题,使工作水平有了共同的提升。同时,镇上半年召开一次由各所负责人、村干部、部分党员参加的会议,会上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并由主要领导进行述职述廉,接受群众监督。

五、其他方面镇党委领导班子能够经常深入基层,听取下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和反映的问题,积极及时地解决基基层存在的问题,为基层干部分忧解难,同时,也得到了基层党组织的在力支持。镇党委为了使民主活动开展得更深入,不定期的召开民主大会,由各站所负责人,村干部、部分党员、政协和民主人士参加,分发问卷,征求他们的建议和意见,每次都能收到很多可行性的好建议,促进了党委政府工作的健康发展。回顾前一段的工作,我镇党委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部分问题,如民主集中制学习教育不够系统、全面,开展得不够广泛深入,存在以干代学和轻学习,重实干的思想,对存在问题整改力度不够等。今后,我镇党委将进一步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将各项政策理论化、系统化,扩大教育面,使更多的干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得到教育和学习,提高干部素质和参政议政的能力,广泛听取民意,加大整改力度,做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使我镇的综合发展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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