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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 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土地征收管理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xx〕16号)等法律及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如下:
一、土地征收主体责任及分工
县政府为土地征收实施责任主体,县自然资源局为土地征收主管单位,拟征收地块所在的乡镇政府为组织实施单位,配合实施单位为县财政、农业农村、人社、林业、水务、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各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土地征收政策指导;土地权属勘测定界;编制土地征收公告;用地报批;审核征收土地补偿协议;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出具征收地块规划条件意见;配合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土地征收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征地拆迁补偿款、工作经费、用地报批费用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等资金的筹集和支付工作。
县人社局:负责社保审核,出具审核意见;负责对被征地农民参保情况进行审核;在资金到位、保障对象名单确定的基础上,负责为被征地农民办理参保手续、个人账户管理及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农村集体农用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审核;会同县人社局落实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审核被征地农民个人身份信息和户口性质;维护征地工作实施中社会治安秩序稳定。
县林业局:负责拟征收地块的林业保护地核查工作;出具征地占用林地审核意见并进行林地规划调整工作,协助办理占用征收林地审批手续。
县水务局:负责核查拟征收地块是否位于泉域重点保护区。
黑鹳管理局:负责核查拟征收地块是否位于黑鹳自然保护区。
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对拟征收地块的污染状况进行初步核查;负责协调和对接市生态环境局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发布征地公告、告知,组织听证、地块现状调查,负责征地补偿资料存档,负责青苗及附着物清点、登记造册、补偿款发放工作;依法调处征地纠纷和补偿争议,组织召开征地工作会议,与被征地单位签订《征收土地补偿协议书》;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产权人完成建筑物、构筑物的评估价格结果确认工作;协助县人社局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相关工作,并及时提交相关资料。
二、征地程序
(一)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征地前县自然资源局应编制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启动公告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内容。经县政府批准后,由乡镇政府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范围内发布,预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根据土地征收启动公告中土地现状调查安排,由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对被征地村、相关单位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并填写“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参加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和相关权利人应按规定参与调查、清点、确认工作。对不能直接到场参加的,应当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对不能直接到场且未委托他人代理、经通知仍未到场参加的,由调查人员现场调查、清点后,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中载明情况并共同签字确认,确有必要的,可以聘请公证机构进行公证。调查结束后,乡镇政府应书面通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在村范围内公告。
(三)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土地征收前,县自然资源局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相关部门或聘用第三方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对土地征收过程中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调查,科学预测、分析和评估,确定风险点,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有效规避、预防、控制土地征收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确保土地征收工作顺利实施。
(四)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的情况,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会同乡镇政府、财政、人社等有关部门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社会保障等内容。
(五)发布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定后,乡镇人民政府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范围内发布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0日。乡镇政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通过征地信息公开网络平台予以公开。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应当一并告知申请登记期限、异议反馈渠道、复议诉讼权利等内容。
(六)听证告知。在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中,如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自然资源局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七)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一般以前期调查结果为准。
(八)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乡镇政府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九)申请土地征收审批。在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社会保障费用等相关征地前期工作后,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十)发布土地征收公告。征收土地申请经依法批准后,应当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由县自然资源部门通知乡镇政府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范围内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公布征收范围、征收时间等具体工作安排。
三、征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全省征区片综合地价文件规定的补偿标准执行。特殊情况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处理。依法有偿收回国有农用地土地使用权的,参照本通知标准执行。
(二)青苗补偿费。征收土地时,被征地块内种植的主要农作物正处在生长阶段而未能收获的,应给予土地承包者或土地使用者经济补偿,按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给予补偿(由县农业农村局调查确定年产值标准)。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包括各类树木、水井、渠道、道路、临时建(构)筑物、坟墓等。地上附着物采取据实结算方式予以补偿(其中政府投资建设的地上附着物不属于补偿范围),由被征地乡镇政府按照实际补偿相关资料,申请县政府进行拨付。
(四)地上建(构)筑物的拆迁补偿。征地中涉及国有、集体和个人固定建(构)筑物拆迁时,由乡镇政府负责对持有效合法证件、权属来源证明或批准文书的拆迁房屋逐单位(户)进行登记,并委托土地房屋评估机构,对被征地块内涉及的地上建(构)筑物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依据评估结果,乡镇政府与房屋产权人商谈拆迁事宜,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及时兑付资金,并组织实施征地后的拆迁工作。
自拟征地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地范围内乱搭乱建的非法建(构)筑物,以及抢栽、抢种、抢建的附着物等,一律不予确认和补偿,并责令限期无条件清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文件、合同、协议等形式与乡镇、村及村民签订征地、租赁或买卖等改变土地用途的协议,对擅自圈地、占地、私自交易土地、恶意抬高征地补偿标准等行为要进行严厉打击,对未经批准私自交易的土地和乱搭滥建的建(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并依法从严查处。对项目建设及配套工程需迁改的电力、电讯、广播电视线路、管道及水利设施,以及通村道路等不可预见的建(构)筑物,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同产权单位签订协议并实施改迁。
四、征地经费及资金管理
(一)征地工作经费由县财政局按照500-1000元/亩标准拨付给乡镇政府,并计入征地成本。
(二)征地补偿协议签订及青苗、地上附着物、建(构)筑物登记造册后,乡镇政府向县政府书面提出拨付征地补偿费资金的请示。
(三)经县政府同意后,由县财政局负责将征地资金拨付到乡镇政府资金专户,乡镇政府按照项目进展情况及时予以拨付。
(四)征地补偿费由乡镇政府负责监督、管理和落实。
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 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篇二
比别人多勤奋一点、多努力一点、多一点理想,这就是你的职责。 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2022年春耕备耕工作实施意见建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全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第x次调度会议及省政府第x次常务会议精神,按照“一手毫不放松抓防控工作,一手统筹有力抓经济发展,两手抓两促进”的要求,全力做好春耕备耕工作。重点以调整优化种植业结构、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大力发展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旱作农业、粮改饲和草食畜牧业、培育牛羊特色优势产业为重点,加速推进现代农业建设进程,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及早着手,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扎实开展好农业春耕备耕工作。为此,提出以下具体实施意见。
一、重点工作
(一)调整优化种植结构
深入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按照州委《关于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揽,以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断优化种植业结构,延伸产业链条,逐步构建粮经饲统筹、农牧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格局,结合xx县农业生产实际,以减少玉米种植业面积,增加优质薯类、杂粮杂豆、双低油菜、中药材等种植面积,构建粮经饲协调发展的种植格局。
(二)认真抓好农资市场监管
为了保障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我们要积极与xx县市场管理局等部门联手,对农资市场和各集镇农资经营店开展农资专项清理整顿活动,重点清理整顿假冒伪劣农药、化肥、种子等农资,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使用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行为,维护了广大消费者和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加强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农资经营,净化农资市场,保障农民利益,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
(三)做好农业科技培训与宣传工作
为了进一步普及农业科技知识,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科技素质,使各项农业科技成果尽快得到推广普及。我们根据农业生产实际,利用农闲季节,结合春耕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了农业实用技术的宣传培训工作。
(四)积极调运春耕农用物资
全县春耕生产共需化肥xx万吨、各类农作物种子xx吨、农药xx吨、地膜xx吨。针对今春受“新冠肺炎”影响,要及时做好应对预案,落实春耕农资的调运、储备工作,确保春耕农资供应充足、及时与到位。
(五)扎实开展旱作农业顶凌覆膜工作
今年省上给我县下达旱作农业项目推广任务xx万亩,按照《xx县2021旱作农业地膜发放工作方案》顺利完成地膜发放任务,并结合地膜发放工作开展旱作农业技术指导,要深入田间地头,严把整地、施肥、覆膜、种籽和播种时间“五关”,指导群众整地起垄、规范覆膜、合理施肥、科学种植,开展“零距离”技术服务,从而提高技术推广的质量和效果。
(六)认真实施“粮改饲”
今年xx继续将推广粮改饲,发展优质饲草产业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计划推广粮改饲xx万亩,并对全县xx户贫困户进行粮改饲种植补贴,每户补贴两亩,每亩补贴标准350元,其中种子补贴100元,地膜补贴100元,化肥补贴150元。
(七)科学开展农业试验示范
为了进一步提高农业科技在生产中的贡献率和全县种植业绿色、高产、高质、高效发展水平,按照先试验示范、再推广普及的农业技术推广原则,今年继续围绕玉米、粮改饲、马铃薯、油菜、杂粮等种植作物,开展新品种、新材料农业技术试验研究,新技术、新成果的示范推广。
(八)切实开展农机维修保养
春耕生产农时紧迫、劳动力紧缺的情况下,农业机械发挥了主力军作用。要提前检修农机,组织农机人员进村入户,指导机手保养、调试和检修农机具,确保农机具性能稳定,作业状态良好。要抓好农机服务工作,强化农机跨区作业的信息引导、市场规范和政策落实,引导农机大户和农机服务组织为农民提供社会化服务,提高春耕生产效率。
二、职责分工
县农业农村局:总体负责春耕备耕生产工作。具体负责:制定全县种植业结构调整计划,并结合实际指导各乡(镇)进行种植业结构调整;开展农资打假,农资市场检查;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指导开展各项春耕生产;旱作农业地膜调运、拉运和供应工作;指导开展粮改饲种植,配合扶贫办做好粮改饲补贴花名审核;制定农业试验示范方案,并开展试验示范;指导进行农机维修保养。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开展农资打假、农资检查;开展农资市场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农资经营,净化农资市场维护农资市场正常秩序。
县供销社:负责春耕生产农资的储备、调度。
县市场办:负责引导农资市场各农资销售点做好春耕物资储备,管理农资销售点规范经营。
县扶贫办:负责审核贫困户粮改饲补贴名单。
县财政局:为春耕备耕做好财政支持,负责发放贫困户粮改饲补贴。
县交通局:负责交通运输道路畅通,保障农业生产物资的调度运输、储备。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春耕生产宣传工作,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粮改饲成效、结构调整等政策措施,营造春耕生产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各乡(镇)、村:具体负责所辖区域内的春耕进度;配合农业农村局做好种植业结构调整,动员引导群众进行结构调整;负责发放旱作农业地膜,配合农技人员做好春耕生产使用技术培训;进行农机安全宣传和农机信息共享,配合做好农机维修保养工作。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乡镇村要高度重视春季农业生产的重要性,强化工作部署,加强跟踪调度,掌握春耕生产进度,及时发现问题,快速有效解决农业生产问题,保障全县农业生产有序开展。
2、注重药肥双控。农业部门、各乡镇要结合绿色发展先行区项目,大力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重点推广高效新型肥料、有机肥替代化肥等技术。推广高效低毒农药、生物农药,加强农药集中配送,提高化肥农药利用率,促进农业绿色发展。
3、强化活动宣传。宣传部门、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粮改饲成效、结构调整等政策措施,营造春耕生产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 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篇三
党委书记要代表局党委推进监督检查,努力形成发现问题、追究责任、督促整改工作链条。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精选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希望大家喜欢。
为建立健全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各方协同、合力运行的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制度,结合系统单位实际,现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完善责任落实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覆盖、层层传导,着力构建党组织主体责任、派驻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四责协同”机制,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增强工作合力,推动水利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主要措施
(一)坚持五个同步
1.同步谋划。局党委书记要带领班子成员,在谋划年度党建工作时同步谋划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成员要同步推动和指导分管科室和但认真谋划党风廉政建设。积极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协商,大力配合实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2.同步部署。局党委书记要代表党组织部署推进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成员要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
3.同步落实。局党委书记要代表党组织,推动各项制度落实,并带领班子成员发挥表率作用,全力支持纪检监察组履职。班子成员要积极推动分管领域落实各项制度和要求。
4.同步检查。党委书记要代表局党委推进监督检查,努力形成发现问题、追究责任、督促整改工作链条。班子成员要认真查找发现分管领域问题与隐患,督促整改。
5.同步总结。党委书记要代表局党委认真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向上级纪检监察组织报告。班子成员要推动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二)抓好五个环节
1.确定目标。党委书记要代表局党委根据本单位实际确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班子成员要对分管领域的目标任务实行分类包干、分别实施。
2.明确责任。局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负责。上下级之间要各负其责,做到不包揽、不代替。
3.制定清单。局党委、党委书记、班子成员要分别制定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要不断调整完善清单内容,确保清单符合实际、满足需要。党委书记要代表局党委主抓主推,班子成员要积极参与,密切与纪检组织保持有效沟通。
4.确立路径。局党委、党委书记、班子成员都要牢固树立流程管理理念,精心设计科学有效的工作路径。要提升路径的合理性,增强路径的执行力,同时要避免路径依赖,对确有不妥的,要及时调整完善。
5.制订计划。党委书记要代表局党委主持起草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班子成员要督促分管领域制定相应工作计划。
(三)突出五项重点
1.推动责任制贯彻落实。党委书记要代表局党委认真研究解决责任制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障碍与难题。班子成员要把落实责任制作为目标与抓手,努力探索新方法新途径。
2.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党委书记要代表局党委督促各级党组织及广大党员干部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班子成员要推进分管领域政治生态改进向好。加强监督检查,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查处“两面人、两面派”。
3.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党委书记要代表局党委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班子成员要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在分管领域推动落实。纪检组织要实践“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4.不断完善防控体系。党委书记要代表局党委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与风险防控有机结合。班子成员要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三同步”。严肃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强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强化对重要岗位、重点环节、关键人员的监督。
5.严肃执纪问责。党委书记要代表局党委认真推动责任制检查,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失职必追究。班子成员要对分管领域铁面无私、推动执纪。
三、几点要求
局党委、党委书记、班子成员都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通过精细化设计、项目化分责、链条式传导,实现目标同向、行动同步、效果倍增。
局党委要把“四责协同”作为有效抓手,认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通过抓好四项责任协同对接,切实解决普遍存在的责任落实界面不清、层层衰减、内容泛化等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落地。
强化沟通、密切配合,支持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责任,主动邀请参与并协助局党委推动“四责协同”,不断增强工作针对性实效性。
党委书记要对党负责,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对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问题过问、重要环节协调、重要案件督办。要抓班子、带队伍,做到清正廉洁、干净干事。
班子成员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肩负“一岗双责”重任,通过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推动责任落实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切实解决“一岗双责”虚化空转、名不副实等问题,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效落实作出积极贡献。
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 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篇四
以县委巡察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把巡察工作情况作为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意见的实施方案范例,希望大家喜欢。
为构建巡视巡察工作战略格局,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按照党的十九大部署,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贯彻《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系统观念,发挥上下联动基础作用,横向覆盖、纵向链接,贯通融合各类监督,构建下借上势、上下联动、左右贯通巡视巡察监督网,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推动新时代县委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要始终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坚持“严”的主基调,把发现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落脚点,确保巡察的权威性、震慑力、推动力。自觉接受上级巡视巡察机构的督导指导,一体推进发现问题和推动解决问题,深化标本兼治,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二)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要坚守政治巡察监督定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突出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针对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阶段,精准开展监督,深入查找政治偏差。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防止把巡察变成一般的业务检查、工作督查,防止用巡察代替职能部门的管理监督。
(三)完善县委巡察工作监督体系。发挥好巡察综合监督平台和联系群众纽带作用,立足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健全人员整合、信息互通、成果共享等机制,贯通融合人大、政协、财政、审计、信访等监督力量,推进县委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机衔接,靠实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履行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派员参加反馈,审查整改方案和报告,听取整改汇报,核查问题线索,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发挥系统作用和组织优势,组建和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实效,推动完善县委巡察监督体系。
三、组织领导
(一)强化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深入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谋划全县巡察上下联动工作,组织召开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和县委巡察领导小组会议,通过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巡察成果运用、业务培训、监督检查等,发挥上下联动县级基础作用,推动贯彻落实中央决策和省、市委部署,着力构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推动巡察工作向乡镇、基层单位、村(社区)延伸。
(二)压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县委书记要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分管领域和部门职能,重视支持巡视巡察工作,抓好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县委常委会要定期听取巡察综合情况、整改落实情况和年度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要事项,把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列入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县委书记专题会议要及时听取每轮巡察情况汇报,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和整改工作旗帜鲜明提出意见。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落实组织实施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成员职责分工,及时听取巡视巡察情况汇报,研究有关事项,抓好工作落实。
(三)自觉接受督促指导。自觉接受上级巡视巡察机构开展的各项督导指导工作。自觉向市委巡察办报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总结、重要制度文件、巡察工作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和突发事件等。报备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巡察汇报情况等。明确报告、报备具体事项和程序,建立报备材料综合分析和通报机制,进一步规范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
(四)强化巡察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以县委巡察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把巡察工作情况作为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质量不高、存在明显偏差的,由分管领域负责人或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时约谈被巡察党委(党组)负责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四、工作机制
(一)统筹谋划巡察任务。要立足常规巡察,主动对标对表中央及省、市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全力支持配合开展联动巡察、提级巡察、交叉巡察,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和“回头看”,提升上下联动质效,做到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把延伸巡察乡镇、村(社区)等党组织纳入巡察整体规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促进完善基层治理体系,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
(二)统筹组织实施。衔接完善上下级巡视巡察机构会商、沟通和研判机制,加强工作统筹,增强上下联动任务的计划性和针对性。自觉对接联动任务,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监督重点、组织形式、具体要求,确保联动任务落到实处。
(三)统筹运用巡察成果。要高度重视联动巡察成果运用,共享共用上下信息、资源、力量、手段和监督成果,使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把监督优势转化为监督效能。运用督促、评估整改手段,推动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充分运用上下巡视巡察成果,推动举一反三,提升监督效果。注重左右同向发力,对巡察移交的问题和问题线索,纪委监委要通过调研督导、现场督查、回访督查方式主动跟进,督促整改任务落实到位。组织部门要与选人用人有机结合,强化整改组织保障,以考评推动整改,确保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
(四)统筹推进监督贯通融合。促进县委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组织监督协同发力,形成合力。县纪委监委机关重点做好巡前情况通报,干部抽调、巡中沟通会商、工作支持,巡后处置问题线索、强化整改日常监督。组织部门加强有关人员抽调、信息互通、整改日常监督。宣传、政法、审计、财政、信访、统计等职能部门和单位及时通报情况、提供政策咨询、给予专业人员和技术支持、督促加强相关领域问题整改。拓宽巡察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渠道,有机贯通各类监督力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巡察机构队伍建设。坚持县委巡察办是县委工作部门的定位,选优县委巡察人才库,注重巡察组成员结构搭配,优化巡察组组长、副组长选配,科学合理配置巡察组成员,配齐配强工作力量。落实新提拔干部、优秀年轻干部到巡察岗位锻炼制度。建立完善巡察干部准入机制,把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调整交流、提拔使用巡察机构专职干部应当听取巡察办意见。加强对巡察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巡察干部素质和能力,提升巡察队伍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二)加强巡察制度建设。要围绕领导成员分工、办公室工作职责、巡察干部监督管理、巡察准备、开展、报告、反馈、移交、整改等环节,完善《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规则》等制度,研究巡察整改成效评价、巡察成果运用等办法,提升制度运行效能,形成前后衔接上下配套的巡察工作机制。
(三)加强巡察信息化建设。高度重视巡察信息化建设,完善县委巡察系统信息网络平台,加强数据动态管理、汇总分析,明确标准要求,增强监督质效,促进规范开展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化工作水平。
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 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篇五
好问的人,只做了五分种的愚人;耻于发问的人,终身为愚人。下面是课件网小编为您推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重要意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中提出的明确要求,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创新的重要保障,对于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格局,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保障全面深化改革顺利进行,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深刻认识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准确把握“两个责任”的基本内涵和具体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决抓好落实,推动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
2.基本要求。落实“两个责任”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以健全体制机制为重点,以完善规章制度为支撑,以创新载体为突破,着力构建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机制、科学规范的责任落实机制、惩教结合的责任考核机制、完整闭合的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认真履行职责,保障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各级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在同级党委(党组)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职责,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面贯彻落实监督责任。
二、党委主体责任
3.党委(党组)责任。各级党委(党组)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按照党章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包括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4.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责任。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内容主要包括:
(1)统筹谋划部署。贯彻落实中央和中央纪委、省委和省纪委、市委和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职责分工,推动责任落实。
(2)健全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职能,明确职责任务,完善责任体系,督促各职能部门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
(3)强化宣传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思想防线,强化舆论引领,营造崇廉尚廉氛围。
(4)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科学选人用人机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干部带病提拔责任倒查机制,坚决整治、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5)深化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纪律观念,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毫不放松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及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要求的贯彻落实,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民风促社风。
(6)维护群众利益。不断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加强纠风治乱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7)领导和支持查办案件。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配好配强各级纪委领导班子,关心纪检监察干部成长。全力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8)推进源头治理。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9)支持配合上级巡视工作。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在上级巡视前亲自动员部署,在巡视工作中积极支持配合。对巡视中反馈的问题,认真查处和彻底整改,并落实好责任追究。
(10)严格监督考核。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带队参加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以适当形式在党内通报,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评优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要落实好责任追究。每年年底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责任制落实情况。
5.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内容主要包括:
(1)履行领导责任。积极推进本地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强化组织推动。定期主持召开党委常委会(党组会议),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听取同级纪委(纪检组)和下一级党委(党组)工作汇报,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
(3)加强宣传教育。通过主持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主讲廉政党课、宣读案件通报、廉政教育提醒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
(4)强化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约谈检查考核末位或干部群众反映问题集中的单位负责人。
(5)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监管,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通过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方式,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下级领导班子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
(6)带头做好表率。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带头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和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公布个人权力行使清单,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公开述责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6.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内容主要包括:
(1)落实分管职责。坚持分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起抓,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2)强化工作指导。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指导分管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3)加强日常监管。加强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经常性教育,定期不定期对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4)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
三、纪委监督责任
7.纪委(纪检组)责任。纪律检查机关是党内执纪监督专门机关,按照党章和相关党内法规要求,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内容主要包括:
(1)加强组织协调。根据上级纪委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向党委(党组)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在党委(党组)统一领导下,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作用,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协助党委(党组)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加强检查考核,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2)维护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克服软弱涣散、纪律松弛,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3)严肃查办案件。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实行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党组)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制度。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4)强化作风监督。加大对反对和纠正“四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及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中央、省委和市委的相关要求。”
(5)深化教育预防。加强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对党员干部作风和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6)严格追究问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工作程序、保障机制,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坚持强化责任追究,加大问责力度,实行一案双究,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四、工作保障制度
8.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制度。以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专题报告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落实领导干部监管责任、支持和保障案件查办工作、接受干部群众监督等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10件事为抓手,实行项目化管理,通过建立台账、跟踪督查、定期通报等形式,加强对贯彻执行情况的动态管理和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力、执行不严的启动责任追究程序,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
9.监督责任保障制度。落实“两个为主”要求,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落实中央纪委加强派驻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向市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并实行统一管理,实现对市级党和国家机关全覆盖。驻在部门要自觉接受监督,提供工作保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不该牵头或参与的协调工作交还给主要责任部门,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0.“两个责任”签字背书制度。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签字背书,与责任对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主体责任人和监督责任人要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任务分解、年终工作总结报告等具体责任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并签名,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和追责的依据。
11.“两个责任”年度双报告制度。实行党委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各级党委(党组)每年1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上级党委和纪委结合报告情况,适时听取有关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工作报告。实行纪委监督责任双报告制度,各级纪委(纪检组)每年1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同级党委(党组)和上级纪委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
12.纪委参加下级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各级纪委要加强对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下级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监督是否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班子主要负责人是否在民主生活会上对班子成员廉政点评;领导班子及成员在廉洁自律方面是否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民主生活会召开后,各级党委(党组)应在一周内将会议基本情况、会议记录、解决的问题、整改措施等报上级纪委。
13.主体责任述责述廉和评议制度。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同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述责述廉,集中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履职等情况,由全委会委员现场质询和测评,每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在任期内每年述责述廉不少于1次;班子其他成员每年向纪委(纪检组)开展书面述责述廉。同时,各级党政正职述责述廉报告还要接受上级纪委委员审阅和评议,评议结果及时反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议和政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完善测评办法,扩大群众参与度,提高测评结果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14.廉政谈话和约谈制度。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把廉政谈话作为责任制检查考核、述职述廉、任前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必要程序。对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较多、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地方和单位,由上级纪委负责同志约谈主要负责人,听取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解决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15.“两个责任”专项检查制度。专项检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彻执行情况,通过小分队、多批次、高频率、快节奏等方式,重点检查落实“两个责任”情况以及党风政风、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6.一案双究和责任倒查制度。实行一案双究制度,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同时,一并调查和追究发案单位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由下至上逐级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相关领导责任。
17.责任追究案件报告和通报曝光制度。建立责任追究案件季度报告制度和典型案件双月通报曝光制度,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应在每季度末,将责任追究季报表和典型案例报上级纪委。责任追究典型案例在双月月底集中通报,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向社会传递和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落实“两个责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分工,强化督促检查,结合实际层层抓好落实。要认真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上升为制度机制,确保落实“两个责任”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每年年底督促和考核“两个责任”贯彻执行情况,对落实不力、执行不严的启动责任追究程序,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要及时向同级党委(党组)汇报上级纪委有关部署要求,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切实解决落实“两个责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带头贯彻执行“两个责任”。
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 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篇六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深入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谋划全县巡察上下联动工作,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2年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意见的实施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为构建巡视巡察工作战略格局,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按照党的十九大部署,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贯彻《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系统观念,发挥上下联动基础作用,横向覆盖、纵向链接,贯通融合各类监督,构建下借上势、上下联动、左右贯通巡视巡察监督网,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推动新时代县委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要始终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坚持“严”的主基调,把发现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落脚点,确保巡察的权威性、震慑力、推动力。自觉接受上级巡视巡察机构的督导指导,一体推进发现问题和推动解决问题,深化标本兼治,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二)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要坚守政治巡察监督定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突出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针对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阶段,精准开展监督,深入查找政治偏差。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防止把巡察变成一般的业务检查、工作督查,防止用巡察代替职能部门的管理监督。
(三)完善县委巡察工作监督体系。发挥好巡察综合监督平台和联系群众纽带作用,立足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健全人员整合、信息互通、成果共享等机制,贯通融合人大、政协、财政、审计、信访等监督力量,推进县委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机衔接,靠实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履行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派员参加反馈,审查整改方案和报告,听取整改汇报,核查问题线索,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发挥系统作用和组织优势,组建和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实效,推动完善县委巡察监督体系。
三、组织领导
(一)强化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深入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谋划全县巡察上下联动工作,组织召开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和县委巡察领导小组会议,通过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巡察成果运用、业务培训、监督检查等,发挥上下联动县级基础作用,推动贯彻落实中央决策和省、市委部署,着力构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推动巡察工作向乡镇、基层单位、村(社区)延伸。
(二)压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县委书记要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分管领域和部门职能,重视支持巡视巡察工作,抓好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县委常委会要定期听取巡察综合情况、整改落实情况和年度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要事项,把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列入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县委书记专题会议要及时听取每轮巡察情况汇报,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和整改工作旗帜鲜明提出意见。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落实组织实施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成员职责分工,及时听取巡视巡察情况汇报,研究有关事项,抓好工作落实。
(三)自觉接受督促指导。自觉接受上级巡视巡察机构开展的各项督导指导工作。自觉向市委巡察办报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总结、重要制度文件、巡察工作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和突发事件等。报备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巡察汇报情况等。明确报告、报备具体事项和程序,建立报备材料综合分析和通报机制,进一步规范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
(四)强化巡察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以县委巡察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把巡察工作情况作为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质量不高、存在明显偏差的,由分管领域负责人或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时约谈被巡察党委(党组)负责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四、工作机制
(一)统筹谋划巡察任务。要立足常规巡察,主动对标对表中央及省、市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全力支持配合开展联动巡察、提级巡察、交叉巡察,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和“回头看”,提升上下联动质效,做到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把延伸巡察乡镇、村(社区)等党组织纳入巡察整体规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促进完善基层治理体系,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
(二)统筹组织实施。衔接完善上下级巡视巡察机构会商、沟通和研判机制,加强工作统筹,增强上下联动任务的计划性和针对性。自觉对接联动任务,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监督重点、组织形式、具体要求,确保联动任务落到实处。
(三)统筹运用巡察成果。要高度重视联动巡察成果运用,共享共用上下信息、资源、力量、手段和监督成果,使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把监督优势转化为监督效能。运用督促、评估整改手段,推动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充分运用上下巡视巡察成果,推动举一反三,提升监督效果。注重左右同向发力,对巡察移交的问题和问题线索,纪委监委要通过调研督导、现场督查、回访督查方式主动跟进,督促整改任务落实到位。组织部门要与选人用人有机结合,强化整改组织保障,以考评推动整改,确保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
(四)统筹推进监督贯通融合。促进县委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组织监督协同发力,形成合力。县纪委监委机关重点做好巡前情况通报,干部抽调、巡中沟通会商、工作支持,巡后处置问题线索、强化整改日常监督。组织部门加强有关人员抽调、信息互通、整改日常监督。宣传、政法、审计、财政、信访、统计等职能部门和单位及时通报情况、提供政策咨询、给予专业人员和技术支持、督促加强相关领域问题整改。拓宽巡察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渠道,有机贯通各类监督力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巡察机构队伍建设。坚持县委巡察办是县委工作部门的定位,选优县委巡察人才库,注重巡察组成员结构搭配,优化巡察组组长、副组长选配,科学合理配置巡察组成员,配齐配强工作力量。落实新提拔干部、优秀年轻干部到巡察岗位锻炼制度。建立完善巡察干部准入机制,把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调整交流、提拔使用巡察机构专职干部应当听取巡察办意见。加强对巡察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巡察干部素质和能力,提升巡察队伍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二)加强巡察制度建设。要围绕领导成员分工、办公室工作职责、巡察干部监督管理、巡察准备、开展、报告、反馈、移交、整改等环节,完善《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规则》等制度,研究巡察整改成效评价、巡察成果运用等办法,提升制度运行效能,形成前后衔接上下配套的巡察工作机制。
(三)加强巡察信息化建设。高度重视巡察信息化建设,完善县委巡察系统信息网络平台,加强数据动态管理、汇总分析,明确标准要求,增强监督质效,促进规范开展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化工作水平。
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 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篇七
以县委巡察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把巡察工作情况作为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下面是星星阅读网小编为您推荐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意见实施方案。
为构建巡视巡察工作战略格局,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按照党的十九大部署,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贯彻《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系统观念,发挥上下联动基础作用,横向覆盖、纵向链接,贯通融合各类监督,构建下借上势、上下联动、左右贯通巡视巡察监督网,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推动新时代县委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要始终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坚持“严”的主基调,把发现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落脚点,确保巡察的权威性、震慑力、推动力。自觉接受上级巡视巡察机构的督导指导,一体推进发现问题和推动解决问题,深化标本兼治,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二)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要坚守政治巡察监督定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突出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针对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阶段,精准开展监督,深入查找政治偏差。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防止把巡察变成一般的业务检查、工作督查,防止用巡察代替职能部门的管理监督。
(三)完善县委巡察工作监督体系。发挥好巡察综合监督平台和联系群众纽带作用,立足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健全人员整合、信息互通、成果共享等机制,贯通融合人大、政协、财政、审计、信访等监督力量,推进县委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机衔接,靠实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履行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派员参加反馈,审查整改方案和报告,听取整改汇报,核查问题线索,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发挥系统作用和组织优势,组建和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实效,推动完善县委巡察监督体系。
三、组织领导
(一)强化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深入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谋划全县巡察上下联动工作,组织召开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和县委巡察领导小组会议,通过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巡察成果运用、业务培训、监督检查等,发挥上下联动县级基础作用,推动贯彻落实中央决策和省、市委部署,着力构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推动巡察工作向乡镇、基层单位、村(社区)延伸。
(二)压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县委书记要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分管领域和部门职能,重视支持巡视巡察工作,抓好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县委常委会要定期听取巡察综合情况、整改落实情况和年度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要事项,把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列入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县委书记专题会议要及时听取每轮巡察情况汇报,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和整改工作旗帜鲜明提出意见。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落实组织实施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成员职责分工,及时听取巡视巡察情况汇报,研究有关事项,抓好工作落实。
(三)自觉接受督促指导。自觉接受上级巡视巡察机构开展的各项督导指导工作。自觉向市委巡察办报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总结、重要制度文件、巡察工作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和突发事件等。报备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巡察汇报情况等。明确报告、报备具体事项和程序,建立报备材料综合分析和通报机制,进一步规范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
(四)强化巡察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以县委巡察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把巡察工作情况作为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质量不高、存在明显偏差的,由分管领域负责人或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时约谈被巡察党委(党组)负责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四、工作机制
(一)统筹谋划巡察任务。要立足常规巡察,主动对标对表中央及省、市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全力支持配合开展联动巡察、提级巡察、交叉巡察,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和“回头看”,提升上下联动质效,做到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把延伸巡察乡镇、村(社区)等党组织纳入巡察整体规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促进完善基层治理体系,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
(二)统筹组织实施。衔接完善上下级巡视巡察机构会商、沟通和研判机制,加强工作统筹,增强上下联动任务的计划性和针对性。自觉对接联动任务,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监督重点、组织形式、具体要求,确保联动任务落到实处。
(三)统筹运用巡察成果。要高度重视联动巡察成果运用,共享共用上下信息、资源、力量、手段和监督成果,使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把监督优势转化为监督效能。运用督促、评估整改手段,推动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充分运用上下巡视巡察成果,推动举一反三,提升监督效果。注重左右同向发力,对巡察移交的问题和问题线索,纪委监委要通过调研督导、现场督查、回访督查方式主动跟进,督促整改任务落实到位。组织部门要与选人用人有机结合,强化整改组织保障,以考评推动整改,确保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
(四)统筹推进监督贯通融合。促进县委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组织监督协同发力,形成合力。县纪委监委机关重点做好巡前情况通报,干部抽调、巡中沟通会商、工作支持,巡后处置问题线索、强化整改日常监督。组织部门加强有关人员抽调、信息互通、整改日常监督。宣传、政法、审计、财政、信访、统计等职能部门和单位及时通报情况、提供政策咨询、给予专业人员和技术支持、督促加强相关领域问题整改。拓宽巡察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渠道,有机贯通各类监督力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巡察机构队伍建设。坚持县委巡察办是县委工作部门的定位,选优县委巡察人才库,注重巡察组成员结构搭配,优化巡察组组长、副组长选配,科学合理配置巡察组成员,配齐配强工作力量。落实新提拔干部、优秀年轻干部到巡察岗位锻炼制度。建立完善巡察干部准入机制,把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调整交流、提拔使用巡察机构专职干部应当听取巡察办意见。加强对巡察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巡察干部素质和能力,提升巡察队伍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二)加强巡察制度建设。要围绕领导成员分工、办公室工作职责、巡察干部监督管理、巡察准备、开展、报告、反馈、移交、整改等环节,完善《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规则》等制度,研究巡察整改成效评价、巡察成果运用等办法,提升制度运行效能,形成前后衔接上下配套的巡察工作机制。
(三)加强巡察信息化建设。高度重视巡察信息化建设,完善县委巡察系统信息网络平台,加强数据动态管理、汇总分析,明确标准要求,增强监督质效,促进规范开展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化工作水平。
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 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篇八
据新华社电,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总体要求
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事关统揽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
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时期,我们党都高度重视党的政治建设,形成了讲政治的优良传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大力度抓,形成了鲜明的政治导向,消除了党内严重政治隐患,推动党的政治建设取得重大历史性成就。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党内存在的政治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忽视政治、淡化政治、不讲政治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有的甚至存在偏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的严重问题。切实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准政治方向,坚持党的政治领导,夯实政治根基,涵养政治生态,防范政治风险,永葆政治本色,提高政治能力,把我们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确保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目的是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全党团结统一、行动一致。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党章明确的党的性质和宗旨、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路线和纲领落到实处。要突显党的政治建设的根本性地位,聚焦党的政治属性、政治使命、政治目标、政治追求持续发力。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以及制度建设、反腐败斗争始终,以政治上的加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引领带动党的建设质量全面提高。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靶向治疗”,针对政治意识不强、政治立场不稳、政治能力不足、政治行为不端等突出问题强弱项补短板。要把党的政治建设融入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的制定和落实全过程,做到党的政治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特别是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
二、坚定政治信仰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夯实思想根基,牢记初心使命,凝聚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磅礴力量。
(一)坚持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
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是经过实践检验、富有实践伟力的强大思想武器,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发展。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推动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要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挺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坚决防止不信马列信鬼神、不信真理信金钱,坚决反对各种歪曲、篡改、否定马克思主义的错误思想。要坚定“四个自信”,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逻辑和中国社会发展历史逻辑的辩证统一,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方向,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理论、强信念,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实施年轻干部理想信念宗旨教育计划,大力培养造就具有坚定共产主义信仰和较高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作为党的政治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必须坚决捍卫、坚定执行。越是面临严峻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越是处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越要保持清醒头脑和战略定力,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政治路线,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两个基本点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绝不能有丝毫偏离和动摇。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必须全面贯彻实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不懈努力。全党制定执行大政方针,要从党的政治路线出发;部署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重大战略、重大任务、重大工作,要紧紧围绕党的政治路线来进行。各地区各部门确定工作思路、工作部署、政策措施,要自觉同党的政治路线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要坚决同一切违背、歪曲、否定党的政治路线的言行作斗争。
(三)坚决站稳政治立场
政治立场事关根本。全党必须始终坚定马克思主义立场,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相统一,坚决站稳党性立场和人民立场。要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始终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任何时候都同党同心同德。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树立真挚的人民情怀,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始终相信人民,紧紧依靠人民,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要把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高度统一起来,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从人民利益出发,崇尚实干、勤政为民,把精力和心思用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上,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坚持党的政治领导
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党的领导体制,改进党的领导方式,承担起执政兴国的政治责任。
(四)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最重要的是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最关键的是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国内和国际的结合上深刻认识、强化认同,不断增强拥护核心、跟随核心、捍卫核心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不断完善保障“两个维护”的制度机制,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等党内法规,加强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督促检查,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的督查问责机制。要以正确的认识、正确的行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防止和纠正一切偏离“两个维护”的错误言行,不得搞任何形式的“低级红”、“高级黑”,决不允许对党中央阳奉阴违做两面人、搞两面派、搞“伪忠诚”。
(五)完善党的领导体制
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建立健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体系,为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提供坚实制度保障。研究制定党领导经济社会各方面重要工作的党内法规。健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重大工作的体制机制。完善地方党委、党组、党的工作机关实施党的领导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和农村、事业单位、街道社区等的基层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的制度规定。贯彻落实宪法规定,制定和修改有关法律法规要明确规定党领导相关工作的法律地位。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要求载入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的组织法,载入政协、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国有企业、高等学校、有关社会组织等的章程,健全党对这些组织实施领导的制度规定,确保其始终在党的领导下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
(六)改进党的领导方式
着眼于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强化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正确制定和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要坚持民主集中制这一根本领导制度,善于运用民主的办法汇集意见、科学决策,善于通过协商的方式增进共识、凝聚力量,同时善于集中、敢于担责,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要坚持群众路线这一基本领导方法,不断增强群众工作本领,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改进和创新联系群众的途径方法,坚持走好网上群众路线,汇集民智民力,善于通过群众喜闻乐见方式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把党的主张变为群众自觉行动。坚决反对“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坚持依法执政这一基本领导方式,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转化为法律法规,自觉把党的领导活动纳入制度轨道。
四、提高政治能力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关键是要提高各级各类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政治能力。必须进一步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彰显国家机关政治属性,发挥群团组织政治作用,强化国有企事业单位政治导向,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政治本领。
(七)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
党的力量来自组织。政治属性是党组织的根本属性,政治功能是党组织的基本功能,要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断强化各级各类党组织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党中央是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大脑和中枢,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重大工作实行集中统一领导,涉及全党全国性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只能由党中央作出决定和解释。地方党委要在党中央和上级党委领导下,全面领导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负责本地区党的建设,坚决纠正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党的基层组织要着力提升组织力,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政治引领,下大气力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党支部要担负起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党组要在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领导下,在本部门本单位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确保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在本部门本单位贯彻落实。党的各级纪委要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职能定位,全面监督执纪问责,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党的工作机关要更好发挥党委参谋助手作用,提高履职尽责的政治性和有效性,力求参当其时、谋当其用,更好服务党委决策、抓好决策落实。党员要强化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自觉做到思想上认同组织、政治上依靠组织、工作上服从组织、感情上信赖组织。所有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都必须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齐心协力、步调一致开展工作,形成党的组织体系整体合力。
(八)彰显国家机关政治属性
中央和地方各级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本质上都是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是应尽之责。要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实施经济社会管理活动,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积极主动将党的领导主张和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法规和政策政令,转化为对经济社会管理的部署安排和工作活动,转化为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管理方式方法创新,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效果。国家机关履行职责、开展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准政治方向,注重政治效果,考虑政治影响,坚决防止和纠正把政治与业务割裂开来、对立起来的错误认识和做法,确保政治和业务融为一体、高度统一。
(九)发挥群团组织政治作用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是党领导下的政治组织,政治性是群团组织的灵魂。各群团组织要认真履行政治职责,充分发挥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大政治动员、政治引领、政治教育工作力度,更好承担起引导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自己联系的群众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要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关于群团改革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十)强化国有企事业单位政治导向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事业单位承担着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职责,都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依靠力量。国有企事业单位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国有企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本单位党的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重要作用,保证本单位工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取得良好政治效果。
(十一)提高党员干部政治本领
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加强政治能力训练和政治实践历练,切实提高把握方向、把握大势、把握全局的能力和辨别政治是非、保持政治定力、驾驭政治局面、防范政治风险的能力。要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鲜明、立场坚定,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善于从政治上研判形势、分析问题,自觉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下想问题、做工作,做到一切服从大局、一切服务大局。要强化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对容易诱发政治问题特别是重大突发事件的敏感因素、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意识形态领域各种错误思潮、模糊认识、不良现象,保持高度警惕,做到眼睛亮、见事早、行动快。要提高风险处置能力,及时阻断不同领域风险转换通道,防止非公共性风险扩大为公共性风险、非政治性风险演变为政治风险。要增强斗争精神,强化政治担当,敢于亮剑、善于斗争,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危害政治安全的行为坚决抵制,做勇于斗争的“战士”,不做爱惜羽毛的“绅士”,严防对挑战政治底线的错误言论和不良风气听之任之、逃避责任、失职失察。
五、净化政治生态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必须把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作为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浚其源、涵其林,养正气、固根本,锲而不舍、久久为功,实现正气充盈、政治清明。
(十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必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着力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努力在全党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强化政治教育和政治引领,让党员干部经常接受政治体检,打扫政治灰尘,净化政治灵魂,增强政治免疫力,坚决防止和克服党内政治生活忽视政治、淡化政治、不讲政治的倾向。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时代性,主动适应信息时代新形势和党员队伍新变化,积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兴技术,创新党组织活动内容方式,推进“智慧党建”,使党内政治生活始终充满活力,坚决防止和克服党内政治生活不讲创新、不讲活力、照搬照套的倾向。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坚持按原则开展党的工作和活动,按原则处理党内各种关系,按原则解决党内矛盾和问题,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提高“三会一课”质量,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等制度,坚持和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使党内生活庄重、严肃、规范,坚决防止和克服党内政治生活不讲原则、平淡化庸俗化随意化的倾向。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战斗性,坚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思想交锋、揭短亮丑,旗帜鲜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统一意志、增进团结,建立健全民主生活会列席指导、及时叫停、责令重开、整改通报等制度,坚决防止和克服党内政治生活一团和气、评功摆好、明哲保身的倾向。
(十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政治纪律是党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是净化政治生态的重要保证。要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纪律,在全党持续深入开展忠诚教育,开展“守纪律、讲规矩”模范机关创建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始终对党忠诚老实,决不允许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大是大非问题上同党中央唱反调,搞自由主义。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通过严明政治纪律带动党的其他纪律严起来。坚持“五个必须”,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个人势力;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必须管好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严肃查处“七个有之”问题,把政治上蜕变的两面人及时辨别出来、清除出去,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攫取政治权力、改变党的性质,坚决防止山头主义和宗派主义危害党的团结、破坏党的集中统一。
(十四)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
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离不开党内政治文化的浸润滋养。坚持“三严三实”,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充分利用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党性教育基地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和熏陶,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拒腐定力。大力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干干净净的政商关系,弘扬正气、树立新风。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培育党员干部政治气节、政治风骨。发扬革命文化,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精神,教育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公和私、义和利、是和非、正和邪、苦和乐的关系。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坚决抵制庸俗腐朽的政治文化,自觉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狠刹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不正之风,破除关系学、厚黑学、官场术等封建糟粕,坚决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坚决防止和反对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
(十五)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
选人用人是政治生态的风向标。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贯彻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注重选拔任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对政治不合格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已经在领导岗位的坚决调整。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选人用人中进一步突出政治标准,强化政治把关。制定实施《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识别和评价机制,强化对干部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深入考察考核,坚决把政治上的两面人挡在门外。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坚持不懈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任人唯亲、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带病提拔”的干部实行倒查,对政治标准把关不严的严肃处理。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对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方和单位选人用人的,记录在案并严肃追究责任。
(十六)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坚决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涵养政治生态的必要条件和重要任务。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扎紧不能腐的笼子,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通过改革和制度创新切断利益输送链条。特别要针对管人管钱管物管项目的单位和岗位,查找廉政风险点,通过科学管理、严格监督和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切实管住权力,坚决反对特权行为和特权现象,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清正干部、清廉政府、清明政治就在身边。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带头加强党性修养,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决防范被利益集团“围猎”,持之以恒锤炼政德,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注重家庭家教家风,自觉做廉洁自律、廉洁用权、廉洁齐家的模范。
六、强化组织实施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是一项重大艰巨的政治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自觉性坚定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要求上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本意见提出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确保党的政治建设取得成效。
(十七)落实领导责任
建立健全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工作责任制,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负起本地区本部门党的政治建设工作主体责任,将其纳入党委(党组)工作总体布局,摆在首要位置来抓,认真研究部署、大力推进落实。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党的政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委(党组)其他成员要根据职责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和领域党的政治建设工作。各级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统筹协调的职能作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党委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履行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工作相关职责。中央和国家机关要在推进党的政治建设上带好头、作示范,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十八)抓住“关键少数”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要坚持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结合,重点是抓住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深刻认识自己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中的特殊重要性和肩负的重大责任,职位越高越要自觉严格要求自己,注重加强政治历练、积累政治经验、增进政治智慧,做到信念如磐、意志如铁,政治坚定、绝对忠诚,清正廉洁、担当负责,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实施“一把手”政治能力提升计划。
(十九)强化制度保障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要把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各方面,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形成系统完备、有效管用的政治规范体系,真正实现党的政治建设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坚持集成联动,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有关制度,健全国家法律体系有关规定,在各类章程中明确提出有关要求,做到相辅相成、有机统一。坚持明确标准,既提出政治高线,激励党员干部向往践行,又划出政治底线,防止党员干部逾矩失范。坚持执规必严,加大宣传教育和执行力度,督促党员干部把党的政治规范刻印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坚决维护制度权威。
(二十)加强监督问责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党的政治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将其作为巡视巡察和督查检查的重要内容,深化政治巡视,强化政治监督,着力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探索建立本地区本部门政治生态评价体系。把党的政治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和党建考核评价体系,并突出其权重。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落实党的政治建设责任不到位、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工作不力以及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各地区各部门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贯彻实施本意见的具体措施。中央军委可以根据本意见提出加强军队党的政治建设的具体意见。
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 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篇九
通过前几天学校组织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学习活动,使我进一步认识到作为教师在新时代的素质要求,学习师风师德心得体会。下面简单谈谈几点体会:
一、敬岗爱业,要热爱教育事业,要对教学工作有“鞠躬尽瘁”的决心
既然我们选择了教育事业,就要对自己的选择无怨无悔,不计名利,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力求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尽职尽责地完成每一项教学工作,不求最好,但求更好,不断的挑战自己,超越自己。
二、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养
自己应该系统地学习《义务教育法》、《中华人们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恪尽职守,遵守社会公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三、爱心是师德素养的重要表现
崇高的师爱表现在对学生一视同仁,绝不能厚此薄彼,按成绩区别对待,做到“三心俱到”,即“爱心、耐心、细心,”无论在生活上还是学习上,时时刻刻关爱学生,特别对那些学习特困生,更是要“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切忌易怒易暴,言行过激,对学生要有耐心,对学生细微之处的好的改变也要善于发现,并且多加鼓励,培养学生健康的人格,树立学生学习的自信心,注重培养他们的学习兴趣。
四、孜孜不倦,积极进取
有句话说的好,没有学不会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这就向老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完善自己,以求教好每一位学生。怎样提高自身素质呢?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与时俱进,孜孜不倦的学习,积极进取,开辟新教法,并且要做到严谨治学,诲人不倦、精益求精,厚积薄发,时时刻刻准备着用“一眼泉的水”来供给学生“一碗水”。
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教师的一言一行对学生的思想、行为和品质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教师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学生都喜欢模仿,将会给学生带来一生的影响,因此,教师一定要时时处处为学生做出榜样,凡是教师要求学生要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学生不能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严于律已,以身作则,才能让学生心服囗服,把你当成良师益友。
总之,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们要从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在行动上提高自己的工作责任心,树立一切为学生服务的思想。提高自己的钻研精神,发挥敢于与一切困难做斗争的思想和作风。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做到政治业务两过硬。用一片赤诚之心培育人,高尚的人格魅力影响人,崇高的师德塑造人。只有不断提高教师自身的道德素养,才能培养出明礼、诚信、自尊、自爱、自信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
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 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篇十
要充分运用好省“智慧建筑”管理服务平台和建筑工程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等信息化监管手段,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2年关于加强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实施意见,希望大家喜欢。
为进一步整顿规范我县建筑市场秩序,深入推进我县建筑业“放、管、服、效”改革,不断加大对建筑市场主体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促进我县建筑市场秩序持续向好,营造诚实守信、健康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有效提升我县建筑业发展质量和效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总体部署,结合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和行业治乱有关要求,以《建筑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开展打击建筑工程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各方参建主体市场行为,强化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遏制建筑工程各类违法行为多发势头,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机制,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市场竞争氛围,促进全县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严厉打击未经许可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
1.我县辖区内所有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一律不得开工。
2.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经开复工检查,符合开工条件的,经县住建局批准,方可开工建设。
3.对于我县辖区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工程,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要严格按照行政监管工作职责,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建筑工程凡土地规划手续未办理齐全的,县住建局将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项目情况,通报给县自然资源局,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该项目进行执法,并勒令停工;建筑工程凡施工许可证未办理的项目,由县住建局负责对该项目进行执法,并勒令停工。各有关部门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较大质量、安全隐患、违法施工的工程项目,可视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直接处理。
4.对于不符合开工条件,擅自开工和擅自批准开工建设的项目,对项目责任人和相关部门,要依纪依法坚决制止并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5.其它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建筑工程领域招标投标违法行为
县住建局要依法履行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等招投标市场主体的行政监督职能,对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纳入重点监管内容:
1.招标人。招标人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通过肢解工程项目、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招标。
2.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组织形式、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等事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未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进行交易;未对投标人存在违法犯罪及不良信用记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的问题进行审查;存在歧视、限制或者排斥投标人的行为。
3.评标委员会。评标程序和评标报告等事项不符合相关规定;评标方法、标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评委赋分、计分不符合评标标准,与审查意见不一致,存在明显不公平。
4.投标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中标后将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5.其它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全面规范工程项目参建主体建筑市场行为
县住建局要依法履行对建筑工程项目各方参建主体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职能,对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纳入重点监管内容:
1.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或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肢解发包、违反法定程序发包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发包行为。
2.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转包行为。
3.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挂靠行为。
4.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把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违法分包行为。
5.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未依法按照合同履行派驻管理人员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管理活动,或派驻的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存在未到岗履职的行为。
6.建设单位未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和施工过程结算制度要求,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程款的行为。
7.其它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有效落实劳务用工和建筑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县住建局要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建筑用工实名制管理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涉及建筑工程领域等相关工作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并纳入重点监管内容:
1.本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筑工程项目要全部接入省建筑工程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且覆盖率达到100%。
2.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的管理人员和建筑工人要全部纳入建筑用工实名制管理范围,并建立建筑用工实名制管理工作台账,台账须满足实名制管理相关要求,严禁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3.建筑工程项目要及时采集并上传施工现场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的管理人员及建筑工人的人员信息,且人员信息采集率、上传率和更新率达到100%。
4.建筑工程项目要及时采集并上传施工现场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的管理人员及建筑工人的考勤信息,且人员考勤信息采集率、上传率和及时性达到100%。
5.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要按要求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承包单位要配备劳资专管员并建立工人工资发放台账。建设单位要及时足额向总承包单位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人工资,总承包单位要及时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足额拨付工人工资。
6.建筑工程项目领域因违法发包、违法分包和挂靠转包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欠薪案件办结率达到100%。
7.其它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
要充分认识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对促进我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发挥的积极作用,迅速动员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做好各项工作落实。县政府将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建立考评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力,检查重形式、走过场的要进行通报;对工作成效显著的要进行表扬,并总结推广经验。
(二)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工作效果
要充分运用好省“智慧建筑”管理服务平台和建筑工程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等信息化监管手段,重点对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及以下的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考勤更新率低的项目,加大检查频次和惩处力度,有效提高监管效能。同时,加强与人社等行业部门的沟通协调,统筹建筑市场监管力量,加大监管和惩处工作力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单位和人员记入建筑市场不良信息,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增加企业违法成本,注重监管实效。
(三)严格行政执法,确保处置到位
县住建局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事后公示,执法文书规范使用,音像记录重点环节记录,对所有行政处罚决定和其他重大处置决定必须经过本部门法制机构审核,从源头、过程、结果保证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确保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置到位,保障行政执法效果。
(四)发挥社会力量,强化监督作用
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让公众了解和监督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对被查处单位和人员的违法行为和处罚结果利用多种媒体进行公示公告。同时把打击建筑施工各类违法行为与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结合起来,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化建设工作结合起来,转变监管新思路,构建监管新方式,完善监管新手段。
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 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篇十一
本人透过认真学习,自我进行深入剖析充分认识到自己在各方面还存在不少差距。我决心以这次师德师风教育活动为契机结合工作实际,深刻进行自我剖析,使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得到改造。为解决工作和学习中的问题,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师德水平,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对照师德师风建设要求和自我剖析材料,我个人认为自己在工作作风,思想表现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政策理论水平不高,运用理论进行实际工作不够。存在着素质潜力不适应,知识透支的现象,平时虽然比较注重学习,但学习的深度和广度都不够,,对教育教学理论、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研究过少,有时只注重学习现用的资料,保证不了足够的学习时间,加之在运用理论去指导工作还有差距,勉强适应当前工作的需求。
2、有时对自己不够严格,不能尽善尽美、时时处处争一流的标准上去把握。降低了对自己的要求,满足于过得去,差不多。
3、工作方式、方法不够科学。对待工作不够大胆和用心主动,平时只明白埋头工作,不注重向外界学习,个性是忽视向同志交流学习。这在必须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效率,认为以有的业务知识能够适应目前的工作,不注重业务知识的全面性,缺乏一种敬业精神。从而导致有时感到工作开展起来,力不从心。
一、整改的任务目标1、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提高个人的党性观念和师德水平,努力为本地区的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生命和力量。2、模范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大胆坚持原则,用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3、多做业务研究的工作。自觉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和业务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自己的管理潜力和领导水平。
二、下一步的整改措施:首先,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抓好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潜力。努力做到熟练掌握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和理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静下心来认真研究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路线,提高自己的办事效率。其次,进一步树立群众意识、服务意识。今后要在工作过程中,以先进典型人物为榜样,学习他们那种“爱的最高境界就是爱人民”“吃人民饭就得服人民管”“万事民为先”的好经验、好做法,以促进自身的全面发展。
第三,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用党的重要思想,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不断加强个人的道德修养,培养为人民利益甘愿做出自我牺牲的精神。在今后,要以高度的职责感、事业心,完成好各项工作。透过学习,今后要严格要求,应当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认真做好
本职工作,不断创造一流的的工作业绩。今后要自觉地置身于活动之中,努力学习,用心整改,认真总结,以学习促进工作,以工作业绩来验证教育活动的效果。从我做起,从此刻做起,永葆工作热情,努力实践诺言,期望领导和群众对我的整改善行监督,以利于我的整改措施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