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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选人用人工作情况汇报7篇(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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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选人用人工作情况汇报7篇(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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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人用人工作情况汇报篇一

一、干部队伍基本情况

我中心核定人员编制为50人,现有在编干部职工50人,其中正县级干部1人,副县级干部3人,正科级领导干部10人,副科级领导干部5人。

我单位始终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规定,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使真正使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平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在竞争上岗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坚持任人为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营造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为我市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组织保证。

1.严格按核定职数配备干部。自20xx年12月纳入参公管理以来,我单位严格按市编委核定干部职数组织实施竞争上岗工作选拔配备干部,20xx年选拔任用正科级领导干部1名,副科级领导干部7名,副主任科员4名,20xx年选拔任用副主任科员3名,以及今年正实施竞争上岗的副科级领导干部职数3名均未超职数配备干部。

2.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竞争上岗选拔任用领导干部。

20xx年以来,我中心中层领导干部和科级非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均实行公开竞争上岗。竞争上岗工作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暂行办法》(遵组通[20xx]41号文件)规定程序组织实施,竞争上岗全过程请组织部和市纪委有关领导进行监督指导,通过笔试、面试、民-主测评和考察等规定程序,使中心优秀人才得到选拔任用,提高了中层干部队伍素质,取得了较好效果。

3.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做到组织严密,程序合法。中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关重大决定事项,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不搞一言堂、少数人说了算。近年来,我中心干部选拔任用上无违反程序选拔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中心将以这次选人用人工作情况自查为契机,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总结竞争上岗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机制,选好、配好、使用好干部,为全市住房社会保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选人用人工作情况汇报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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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是机构改革新成立的单位,市委编委核定我局行政编制x名,其中领导职数为1正3副,内设5个科室,编制正科级领导职数x名。一年来,局党组全面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对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严格标准、规范程序,统筹推进干部队伍建设。全年共提拔正科级干部x名,晋升三级主任科员x名,四级主任科员x名。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贯彻新时期好干部标准。

充分发挥局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坚决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始终把党管干部原则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选拔任用工作的动议(方案制定)、考察人选确定、任职人选确定、试用期满考核等环节均经过党组会议进行研究决定。决策过程严格遵循党组会、“三重一大”等议事规则,严格按照组织原则和决策程序进行,确保选人用人各环节步骤的组织原则性、民主性、科学性。

(二)坚持政治标准,从严把关人选条件。

突出政治导向,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在考察环节把政治素质考察摆在首位。严格落实“凡提四必”的相关要求,认真审查干部人事档案、党支部出具党性锻炼情况的结论性意见,党组对廉洁自律情况作出结论性意见并落实“双签字”,书面函询纪检组意见,全面考察干部政治理论、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确保干部政治素质过硬。

(三)注重工作实绩,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局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在干部能力要求上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虽然我局职级职数相对宽裕,但党组始终坚持统筹考虑干部一贯表现、德才素质、工作实绩等因素,优先考虑在工作中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职、参与中心工作积极踊跃、服务基层身体力行、急难险重任务冲锋在前的干部。不搞论资排辈,不搞迁就照顾,旗帜鲜明地树起实干实绩的正确选人用人导向。x名提拔任用的科长均为xx年起任职的副科长,年龄结构均在35至40岁之间,长期以副科长身份主持科室工作,任职4年多来,克服xx人少事多的客观困难,为全市金融服务脱贫攻坚、重点项目建设、民生事业发展、实体经济发展以及金融风险防控等工作做了很多卓有成效的工作,其中2名同志还具有参加脱贫攻坚一线工作的经历。

晋升职级的x名干部在工作中认真履职尽责,在各自的岗位上完成任务出色,群众高度认可。通过干部选拔任用,进一步明晰了“干好与干坏”“干与不干”的界限,更好地引导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履职尽责,把重心放到工作上来,以工作实绩赢得组织的信任和干部群众的认可。一年来,提拔晋升的x名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

(四)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忠诚干净担当。在选准用好的基础上,坚持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的全过程。专门组织了干部任前谈话,明确工作使命和责任,以及自身缺点和不足,提出工作标准和廉政要求,切实提升新提拔干部的大局意识,强化宗旨意识,增强责任意识,筑牢廉政意识。一年来,对提拔晋升的干部先后开展了建立个人廉政档案,并针对科级领导干部中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廉政谈话,实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督促廉洁从政。并积极配合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等部门开展了领导干部违规借贷专项整治、“一人多证”专项清理、特殊岗位报备等工作,全面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一年来,市x党组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选任工作政策法规,选人用人工作整体平稳有序推进。但是对照市委要求和部门工作需求以及群众期盼,选人用人工作仍需改进。比如,干部队伍年龄梯次还不尽合理,专业型干部配备还存在不足,干部轮岗交流落实还有差距,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还不够,干部业务工作水平还有待提高等等。亟待在下步工作加以提升和改进。

下步,我们将针对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着力抓好选准、用活、管好三个环节,努力锻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群众满意的金融工作干部队伍,为我市全面开启“十四五”新征程提供更高水平的金融服务。

一是强化《条例》学习教育。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为突破口,促使党组领导班子熟悉和带头遵守《条例》规定,人事干部精通和严格执行《条例》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了解和广泛监督《条例》落实,不断提升党管干部的能力和水平,增强选人用人的规范性。

二是建立轮岗交流机制。加大干部交流和队伍融合力度,加强干部多岗位锻炼,促进干部能力素质全面发展、整体提升。同时,立足适应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干部能力素质需求,多渠道加大对干部的培养和培训力度,提升干部队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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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人用人工作情况汇报篇三

一、存在问题

(一)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意识有待提高。部分群众监督意识不强,对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干部的任用情况,对选拔任用工作了解不深。

(二)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监督力度有待加强。由于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的监督手段比较单一,监督力度仍须进一步加强,并始终贯穿于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

(三)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有待健全。从当前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看,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还不够健全、完善,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仍须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和全面化,干部选拔任用实施过程的可操作性仍须进一步加强。

(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仍须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有效调控的宏观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通过不断推进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起一套选拔高素质干部队伍的用人机制。

二、原因分析

(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经验不足。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惩治、制度等方面仍须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和全面化,干部人事工作领导、管理、调控的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干部选拔任用宣传力度不够。由于组织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宣传教育方面仍有欠缺,致使个别同志对选拔任用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和实施细节不太了解甚至存在一定的误区。

(三)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够完善。一些选拔任用工作方面的法规、制度还不够健全,在制定符合规划工作实际和干部工作特点的实施办法及与之相配套的意见、细则方面有待完善。

三、整改措施

(一)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规定。

1、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有关纪律。在每次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领导干部带头做到廉洁自律,坚决打击搞钱权交易,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2、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一意见三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选拔任用干部的职能部门坚决把好程序关,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健全选人用人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逐步完善干部的选任、交流、考核评价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的责任追究等机制,做到用制度选人、靠制度管人。改进选人用人办法,积极引进竞争机制,大力推行“阳光操作”,不断提高-干部选拔的公开性和科学性。

3、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不力的责任主体实施相应的制约措施,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健康运行。

(二)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工作。

1、进一步加大监督和惩处力度,从体制机制上杜绝选拔任用中的不正之风。凡是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所选拔任用的干部,一旦发现,应立即处理;对不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办事的,坚决追查责任人和经办人的责任;对组织人事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失职行为,严格按《组织人事干部若干规范》进行处理;对以权谋私者从重从严处罚。

2、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的作风和队伍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宗旨观念,自觉接受基层、群众的意见,着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保证每次选拔任用工作都能得到大家的公认。加强对领导干部坚持原则、自我反思、落实工作等方面的培养,能够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毫不松懈,严格程序。

3、进一步加强岗位教育培训,培养高素质人才队伍。要突出规划特色,本着务实管用的原则精心设计培训专题,根据不同工作岗位需要进行分层次、分类别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干部头脑,提高理论水平。要加强现代金融、现代科技、国际经济、法律法规和现代管理等知识的培训,拓宽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大力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制度。

1、建立用人质量评估体系。在对《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的基础上对用人情况作综合评估,并作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个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增强领导对选人用人工作的责任感,促进领导依法依规选拔任用干部。

2、建立干部推荐、考察、讨论决定责任制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干部推荐、考察、决策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切实解决责任不明确和用人失误失察无人负责、无法追究的问题。

3、建立干部任用监督巡视制度。挑选一批具有较高政治业务素质,敢于坚持原则,熟悉干部管理业务知识的同志组成巡视组,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选人用人工作情况汇报篇四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学习文件。根据县委组织部的要求,公司党委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了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中央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编制管理条例》、《四项干部监督制度》、《县直单位、镇场区党组(党委)干部任免基本流程》等重要文件,要求与会人员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提高政治站位,配合开展自查自纠。

(二)及时部署工作。公司党委高度重视此次清理工作,第一时间对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出相关部署:一是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开展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清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自查,从严从实抓好整改。二是成立自查自纠工作专班,负责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治理工作。三是按要求认真做好自查自纠阶段工作,严格对照选人用人负面清单,对公司20xx年以来选人用人情况开展自查。四是根据自查结果,明确整改措施、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认真落实,整改到位。

(三)开展自查自纠。公司工作专班对历年干部的任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重点对20xx年以后的干部任职情况开展自查。一是清查了自公司成立以来任职干部的任职文件和相关会议纪要或其它任职材料。二是重点清查了20xx年以后任职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任职资格材料。三是严格清查20xx年以后任职干部的选任程序是否规范等问题。四是将所有干部任职资料进行治理归档。

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相关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司虽然已制定了相关制度,但在干部监督管理、人才薪资激励等方面存在不足需进一步完善。下一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和监督机制。

(二)及时做好人事档案建设。由于公司成立时间短,人事工作经验不足,出现一些归档不及时、资料不齐备等问题。下一步公司将进一步规范人事档案,安排专人负责,对公司人事资料做到及时归档。

(三)及时调整补充岗位设置。因人员调动、提拔等因素出现岗位空缺等,公司将及时补充配备到位,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有序运行。

选人用人工作情况汇报篇五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要“完善党的地方各级全委会、常委会工作机制,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的新要求。吉林省委从落实十七大报告精神出发,结合“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在9个试点县市中对这一工作进行了大量有益探索,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但也应当看到,由于这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如何运用全委会的工作性质与特点,更好地服务于选人用人工作,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修订和完善。

当前运用党委全委会的工作职能应用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主要集中在三个环节。

(一)提名推荐。在全委会委员中提名推荐拟考察人选。在提名推荐方式上主要有两种:一是不提供参考人选的“海推”。组织部门公布空缺岗位和任职资格条件,由委员自行推荐自己满意的的人选;二是提供参考人选的“差额推荐”。组织部门综合各单位和领导干部初始提名推荐的基本情况,结合岗位任职资格条件需要,经书记审核提出3-5名参考人选,供委员们进行推荐。委员也可以在提供的参考人选之外,结合岗位任职资格条件,提名推荐其他人选。在提名推荐对象上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针对党、政正职的提名推荐;二是在大规模调整干部时提名推荐,如换届时的推荐;三是所有干部调整均在全委会上进行提名推荐。

(二)讨论决定。人员任免由全委会讨论决定。在讨论决定的任免对象上有两种:一是党委和政府职能部门正职的任免在全委会上表决,其他人员则在党委常委会上表决;二是所有干部的任免均在全委会上表决。提供给全委会表决的人选来源上有两种:一是经书记碰头会研究产生,向全委会提名推荐;二是经常委会研究产生,向全委会提名推荐。全委会的表决方式也有两种:一是差额票决;二是等额票决。

(三)评议监督。在全委会上对选人用人的政策运用情况和对被调整干部的适岗履职情况进行测评和评议。在测评的时机上有两种方式:一是定期测评。利用年度干部工作汇报,对一年来所有调整的干部进行测评,对所适用的干部政策运用情况进行评议;二是适时测评。具体就某次干部调整的具体做法进行评议和在一定时期内对所调整的干部适岗履职情况进行测评。

从当前全委会在干部工作中实际运行效果上看,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努力的方向和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活动组织上,存在事前工作准备不足的问题。提名推荐工作中,一是对提名推荐参考人选的介绍、推介不足,推荐人对提名参考人选不熟悉、不了解,无法推荐;二是没有向推荐人准备所有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人选名单,不能让推荐人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三是提名推荐参考人选的排序没有作出相应的说明,容易误导推荐人;四是没有做好二次推荐的预案,当参考提名推荐人选没有过半时,不能取得票简单多数的人选进行二次推荐。讨论决定工作中,一是拟任人选的情况逐一介绍不足,讨论时间不够,委员对拟任人选无法做出正确判断;二是划票时,委员之间保持的距离不够,投票受到干扰;三是计票和唱票的工作人员相互间缺乏监督制约机制,投票结果容易受到质疑。在评议监督环节,一是不能事前提供评议的材料,委员们在短时间内,无法评议;二是评议的发言顺序没在规范,当主要领导发完言、定完调子后,不敢评议;三是评议本次议题之前,没有通报上次评议结果的落实整改情况,不想评议。

(二)在工作衔接上,存在工作研究不到位的问题。干部调整工作与全委会召开时机上有冲突。干部调整工作一个明显的特点是要立足适时应需,即因工作需要,条件成熟时,就应适时进行干部调整,以免贻误工作开展。而全委会召集的次数根据相关规定,每年一般不会超过4-5次。这就使履行干部选任程序与实际召集频次形成冲突,不可能每次提名推荐工作或干部调整工作,都会在全委会上履行相关程序。全委会职能与干部工作性质有冲突。全委会的工作职能在党组织生活中是仅次于党代会的机构,是抓大事、议大事的机构,在其下面还有党委常委会、书记碰头会及部、委、室、局等议事、办事机构,不可能所有的干部议题都在全委会履行其职能。而对干部选任工作而言,无论岗位高低、职位大小,都必须履行相应程序,任一环节的缺失,都会导致结果的失真、失实,失去其效用。

(三)在队伍建设上,存在管理机制相对滞后的问题。一是针对委员们充分履行自身职责方面,缺乏保障机制。委员们在干部工作中更好地履行自身职责,就需要掌握和运用相关的干部政策、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以及遵守相关的组织程序等。实际工作中,要求委员“做”的多,但在如何提高“做”的能力和水平上的保障措施不足。二是针对委员们认真履行自身职责方面,缺乏制约机制。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委员认为事不关已,履行职责时马马虎虎,凭意气用事;有些委员依据个人好恶,履行职责时失去理性,凭感情用事;有些委员拿原则当交易,履行职责时被人利用,凭好处办事。对这些情况缺乏监督制约机制。三是针对委员们放心履行自身职责方面,缺乏保护机制。主要是委员们在质询党委干部工作、评议干部个人履职适岗情况方面,不敢公开发表意见,不敢大胆表达想法,怕穿小鞋、怕遭报复,缺乏免责机制、缺乏保护制度。

(四)在制度建设上,存在开展工作无章可循的问题。一是在会议的召集上,随意性较大。什么样的会议,才能召集全委会;由谁来召集;在什么时间召集等问题,没有统一的规定,基本上由书记说了算。二是会议议题的选定上,没有明确的规范。什么样的会议议题,才能提交给全委会;谁来提交;用什么样的方式来提交等问题,没有依据。三是会议结果的执行落实上,缺乏责任追究机制。对全委会的决策意见,由谁来监督落实;落实结果如何反馈和评价;不按整改要求落实时,如何追究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由谁来追究等问题,不清晰、不明朗,容易不了了之。

履行好、发挥好全委会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职能和作用,必须结合全委会的工作性质,从实际干部工作出发,加强制度建设,注重细节研究,把这项全新的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一)正确理解和认识全委会在选人用人工作上的职责。综合《党章》和党内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地方党委全委会的功能主要集中在长远问题的规划决策;重大问题讨论决定;重点工作的审议监督三个方面。因此,全委会的干部工作的职责,也限于一些重要和重大事项,防止事务性工作上会讨论。主要工作职能体现在:推荐、讨论工作中,一是在换届或大批量调整干部时,才召集全委会开展工作;二是推荐、讨论决定的对象是党委、政府职能部门的党政正职,而不是所有岗位的正职和所有党委、政府部门的副职。审议、评议工作中,主要体现在党委常委会提出的会议议题或三分之一以上委员联名提出的议题,才能提交全委会讨论决定。

(二)进一步做好细节处理。“细节决定成败”。在实际工作中,一定要把

方案

做细、做全,防止个别环节的缺失,导致整体工作达不到效果。

在推荐提名工作中,一是提前公布任职资格条件。公开空缺岗位的同时及时公布任职资格条件,使全委会委员有针对性地进行提名推荐,特别是在无参考人选的情况下,更要强调任职资格条件,否则推荐结果可能高度分散,失去推荐价值。二是选好参考人选并注意排序。在提名推荐工作中每个岗位提出的3-5名提名参考人选相互之间应有可比性,切忌“陪榜”。在参考人选的排序上,要按姓氏笔划为序,并要具体说明,以免在推荐时造成误导。三是准备好符合条件的干部名册。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干部名册发给全体委员,有利于第一轮推荐人选比较分散时,对得票相对靠前的人选进行二次推荐。四是要以恰当的方式适时公布提名推荐结果。一般情况下,要当场公布提名推荐结果,对得票相对集中的人选,可以直接宣布考察人选。对得票相对接近的,应同时确定为考察对象,实行差额考察。

在讨论决定工作中,一是采取组织推介会或自我介绍等适当形式,让各位拟任人选充分“亮象”,使各位委员对提名人选有基本的感官印象。二是涉及人事任免的事项,一律采取无记名表决的方式,条件许可,可单独辟出划票室进行划票。

在评议工作中,一是要把握好评议的时间尺度。如对某次选人用人干部政策的评议,则要安排在讨论决定当时或稍后进行,时间过长,就失去了评判的准确性。对被调整干部适岗履职情况的测评,则要给新调整干部充分发挥作用的时间,用实际工作成绩来诠释自身能力的机会,这个时间一般以半年至一年为宜。二是要及时进行反馈。对干部的测评结果,一般要当场进行反馈,如需要经过综合分析再反馈的,一般也要以一个月为限。不反馈或长时间不反馈,会在委员心中产生抵触情绪。

(三)做好配套制度建设。一是健全人选来源相关制度建设。在提名推荐工作中,为把握好提名推荐对象的人选来源和质量,防止提名推荐结果的高度分散,应建立相应的人选储备制度,使其在一个既定的目标范围内选人。如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为提拔调整人选建立准入制度;建立平行调整人选资料库,为平行调整对象划定范围等。二是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建立全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工作制度,规定好讨论表决的对象、讨论表决的注意事项、讨论表决的程序等,使全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工作在一个规范的轨道上运行。三是建立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即在党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和客观总结一定时期内干部工作的基础上,由党委书记代表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工作,接受质询和评判的制度。使全委会委员能全面、真实了解干部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做出准确的判断。四是完善结果反馈机制。在落实干部工作责任中,对在全委会评议干部工作中形成的意见、建议和评价结果反映出的问题,需要建立相应的信息反馈、评估、落实和人员责任追究制度,把全委会的干部监督工作职能落到实处。

(四)改善委员的工作环境。建立有利于全委会委员充分行使职能的工作氛围。一是保障知情权。对干部政策方面的文件、制度或规定,要即时派发资料给委员们学习了解;及时通报干部队伍和班子结构方面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的处理情况。二是保障话语权。给委员们提供一个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渠道;在会议期间,应留出足够的时间自由发表意见,以利于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批评意见。三是言论免责权。即委员在全委会上的言行不受任何追究,个人政治和人身利益不受侵害,给委员们创造一个安心的工作环境。

选人用人工作情况汇报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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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理解、全面把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规范和监督领导干部用权行为暂行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坚持做到学深、学透、学扎实。那选人用人工作报告该怎么写?以下是520作文网为大家带来的关于选人用人报告选人用人工作报告,以供大家参考!

选人用人报告选人用人工作报告

根据中共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党组《关于开展选人用人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琼国税党组发[20xx]72号)精神,我局对选人用人问题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长期以来,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我局党组都严格按照中央和总局、省局相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来开展工作,无论是在省局主导下选拔科级干部,还是自主组织股级干部选拔,均无违反干部任用标准、程序问题。

严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任职资格。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把好关,重点把好“三关”严把推荐关,凡选拔任用领导干部,都须经过大会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召开单位民主推荐大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方法程序、提供干部名册和具体工作要求;严把考察关,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严格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调阅人事档案等方法,着力全面掌握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严把决定关,党组讨论决定干部推荐任用人选,坚持党组成员全部到会,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民主集中”的原则决定人选。我们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全面落实了任前公示、任前谈话、廉政谈话、任职试用期等制度,较好地保证了新提任干部的整体素质。

二、 无“三超两乱”情况

在此次自查过程中,发现我局存在实有行政编制人数超过核定行政编制人数2名的问题。产生此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一直以来按照2003年12月29日下发的《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白沙黎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琼国税发[2003]440号)核定的行政编制60人进行人员编制管理,并无超编情况。20xx年9月19日省局下发了《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核定白沙黎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人员编制和职数的通知》(琼国税发[20xx]211号),其中对我局行政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核定数为58人,较之前减少2名,导致我局实有行政编制人员比核定编制人员多2名的结果。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根据工作需求,本着适应发展、职能整合、优化效能的原则,在及时办理人员退休的基础上,减少公务员招录,以使人员控制在核定范围内。

我局为正科级单位,我局科级及以上干部提拔均由省局主导进行,因此不存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情况。

我局内设机构9个,实际设置垂直管理机构4个,实际设置派出机构4个,事业单位1个,均经上级机关批准成立,无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

我局干部职级待遇均经省局批准后下发,无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情况。

三、无跑官要官、 和说情打招呼情况

我局干部提拔工作均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进行,且我局监察部门全程介入,未发现有跑官要官、 和说情打招呼情况。

四、无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情况

我局全体在职干部职工均无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情况。

五、无干部档案造假情况

在我局干部档案管理过程中未发现有造假情况。

六、无领导干部违规兼职问题

经查,未发现我局在职干部职工有兼职情况。

七、无“裸官”问题

我局全体干部职工的配偶子女均在国内居住工作,无“裸官”问题。

虽然近年来我局在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进程上取得了一定成绩,未发生有违法违规选人用人行为,但与距离更高要求还存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宣传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还不够系统深入;二是由于受基层职级职数限制,干部提拔空间较小,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不够。我们将以这次自查为重要契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改进和加强工作。

选人用人报告选人用人工作报告

市委组织部

按照铜组电明字〔xx〕30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办xx年选人用人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程序,抓好落实,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关键是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切实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把握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20**年,我们无论是提拔科级干部,还是对新录用的研究生进行转正考核,都严格履行了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公示、组织考察、集体研究、任前谈话等项程序和要求,切实把好了三关,一是严把推荐关。每次推荐,我们都尽可能的将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扩大到全体干部职工,干部职工参评率达不到90%不得进行干部推荐。对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程序和推荐票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予列为考察对象,得不到多数干部职工拥护的干部不提拔。二是严把考察关。每次干部考察,我们都抽调政治素质好、原则性强、业务熟的同志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全面掌握被考察人的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表现情况。在组织考察时,办公室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从政治上、廉洁上、工作实绩上严格把关,保证了考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同时,我们还实行了严格的考察工作责任制,考察后形成的书面考察材料,均要求考察组成员亲笔签名,做到谁考察谁负责,谁失误谁担责。三是严把决策关。秘书长办公会议在讨论决定干部任用之前,启动“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做到没有经过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不上秘书长办公会,没有考察材料的不上秘书长办公会,没有征求纪检组意见的不上秘书长办公会。在正式决定干部任免时,还要严格实行干部任前公示,公示期间接到群众举报,一时难以查清事实真相的,一律暂停任职。

二、认真学习,大力宣传,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2xx年颁布实施的《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是我们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办在学习宣传方面重点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秘书长办公会从推进党的建设的新的伟大工程的高度,把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当作一项重要政治政务,切实抓实抓好。工作中,秘书长梁伟同志亲自动员部署,亲自带头学习,并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和要求。按照秘书长办公会的要求,各科室迅速行动,狠抓落实,不仅翻印了学习资料,还制定了相应的学习计划,迅速生产工作总结 掀起了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的热潮。二是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人事科采取学习原文、专题讨论、观看电教片、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干部深入学习,使《干部

任用条例》的学习成为统一思想、树立正气、团结同志、凝聚力量的抓手,成为规范党员干部行为准则、推动党办工作向前迈进的强大动力。两年来,我办各种形式的专题学习活动10余次,宣传教育面达100%,进一步提高了全办干部学条例、用条例的思想认识。三是建章立制,注重长效。秘书长办公会把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纳入每年的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专题学习和讨论,并把干部职工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的情况列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加强自查和年中、年度专项检查力度,确保此项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推进,有实效,为进一步规范本办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促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夯实了基础。

三、完善机制,加强监督,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为了确保程序合法,用人公正,我们构筑“防火墙”,完善健全与四项监督制度相配套的工作措施,认真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建立健全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制度,确保了选人用人的风清气正。一是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把干部培养、选拔任用、教育引导、廉洁奉公、实绩考核、奖励惩戒等贯穿于干部管理的全过程。全面落实干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提名及讨论决定、考察预告和任前公示制度,严格做到对本级管理的干部任用,不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不上会;对上级管理的干部任用,不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不上报;对下级报来的干部任用,不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不审批。两年来,我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没有发生一起因程序不当而引发的群众投诉案件。

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规避选人用人风险。切实加强了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跟踪管理,组织纪检组和人事科深入查找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的廉政风险点,编制了风险防范流程图、制定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在具体工作中,机关纪检组全程参与,并对敏感问题和关键环节实施重点监控。近两年来,本办所提拔使用的干部,纪检组全程参与不“双推”监督,并对所提拔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有效防止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三是严肃换届纪律,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选人用人报告选人用人工作报告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选人用人工作?

按省、州治庸办通知和县整治办的要求,县司法局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对我局选人用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两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司法局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坚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严格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条件、标准和程序推荐选拔干部和对干部评先评优,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大力选拔人品正、能干事、真爬坡、敢破难的干部,努力形成“从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的正确用人导向。

一、做好干部职工竞争上岗工作

根据我局今年制定的考核文件,县司法局全面实行了竞争上岗。岗位空缺一律实行竞争上岗,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程序上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审批,公布职位、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流程操作。上岗前公示、上岗前廉政谈话、对新上岗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没有破格和不够任职条件就评优评先或者推荐为后备干部的现象。

二、做好干部轮岗交流工作

为进一步优化机关各部门干部职工配置,激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按照“加强业务部门”、“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干部轮岗锻炼”、“确保业务工作连续性”的原则,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实施干部职工轮岗交流,优化部门队伍结构。在深入交心谈心,充分了解本人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工作需要,在股室与股室之间,不同业务岗位之间进行轮岗交流。

三、大力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

一是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坚持执行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实行工作谈话、廉政谈话、勤政谈话等制度。

二是以政风行风建设为切入点促进廉政建设,制定违规行为处分规则,狠抓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队伍作风建设,切实加强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队伍管理。

三是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

四是切实履行协管职能,加大了对县司法局领导班子配备人员的考察力度,保证进人严格按程序办,对县司法局领导干部的协管工作落实到位。

四、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完善

今年来,我局通过全省公开招录公务员考试,新进了政法专项编制司法助理员6人,招录局机关公务员1名、事业单位人员3人,每个乡配兼职司法助理员1名,县司法局机关、司法所整治逐步实现满编运行。积极向组织推荐成绩优异、德才兼备的干警,今年,通过民主推荐在县司法局机关推荐出了3名优秀后备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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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人用人工作情况汇报篇七

一、基本情况

我局现有直属单位17个,机关部门23个,配备科级干部153人,按照上级职数配备要求,我局科级干部职数应在180人,还缺编27人。近几年,由于林区改革发展需要和上级相关要求,我局从20xx年1月到20xx年末只调整科级干部1次,共涉及5人,并严格履行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并按《内蒙古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进行了全程纪实。20xx年未做干部调整工作。

综上所述,我局系统内没有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现象,也无机构编制管理“三超两乱”问题。

二、主要做法

1、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我局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作为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抓紧落实,采取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宣传、文件传达等形式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增强全体干部深入学习《干部任用条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学习,加深了干部对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监督的认识,使领导班子成员、组织、人事干部了解《干部任用条例》,统一思想认识。

2、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我局把“党管干部”作为干部工作的根本原则毫不动摇、坚定不移地予以坚持,正确把握党管干部与发扬民主的辩证关系,在干部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同时,把党管干部原则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严格遵循党委常委会、“三重一大”等议事规则,准确掌握好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科学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确保选人用人各环节步骤的组织原则性和科学性。

3、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着力解决选人用人中的唯票、唯分、唯年龄问题。局党委切实履行起党管人才的责任,做到“一把手”亲自抓“第一资源”,定期研究人才工作,制定了出台了《**局党委、**20xx—20xx年人才培养发展规划》、《**局20xx年度人才工作计划》、《金河林局20xx—20xx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修订了《**局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暂行办法》。按照党群、行政管理、生态保护与建设、产业发展四大类别,分别建立了人才发展数据库,采取分类管理和动态调整的方式,加强后备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其中党群类人才38人,行政管理类人才46人,生态保护与建设类人才217人,产业发展类人才27人。为选准、用好政治上合格、综合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勤政廉洁的干部奠定基础。

三、存在问题

一是对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宣传学习力度不足,干部职工对新条例还不够精通,认识上还存在一定偏差。二是组工干部队伍人员配备不足,忙于日常性事务比较繁重,对选人用人相关文件精神的掌握和理解及程序要求等欠透彻,有时对工作造成一定影响。三是档案资料归档管理有待加强。

四、努力方向

一是要严格规范程序。制定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整改方案,严格执行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严格按照干部考核程序进行全程纪实,坚决杜绝干部任用违规现象的发生。

二是在今后干部调整工作中,严格落实“凡提四必”的工作机制,坚决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四是在今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度,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五是今后严格执行干部工作问责制度,将干部提名、考核、监督、管理纳入问责内容。

六是凡涉及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的,统一由编委会审核,报请上级审批。坚决杜绝超编制超职数配备人员。

七是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集中排查审核,并按照专项审核工作要求进行整改完善,形成长效机制。

五、专项开展巡视反馈发现的问题

20xx年根据巡视反馈关于“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整治的要求,**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对照选人用人专项整治目标任务、整治重点、方法步骤的主要内容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专项整治。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学习教育,形成良好的选人用人工作氛围。林业局党委高度重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有关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将此项工作纳入党委工作的议事日程。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纪委、组织部门分工负责,全面把握《条例》和监督制度的内容和要求,中心组学习、科级干部培训班来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为了保证今后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纯洁性、严肃性,我局围绕选好人、用好人,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公开透明,职工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的权利。印发《**局干部任前考察档案审核暂行办法》,建立选人用人整改台账,**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长效机制。二是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有效的防止违反干部任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

三是坚持选拔任用程序,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在干部选拔任用上,我们坚决按照《条例》的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选拔任用程序,自觉遵守干部任免纪律,坚持职工群众民主与组织考察并举的原则,注意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按照干部任免权限履行党委动议、民主推荐,确定选人、发布考察预告、组织考察、个别酝酿、讨论决定、公示、任用等程序和全程纪实。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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