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读后感绝不是对原文的抄录或简单地复述,不能脱离原文任意发挥,应以写“体会”为主。那么该如何才能够写好一篇读后感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读后感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丁丁历险记读后感150字 丁丁历险记读后感500字篇一
我最喜欢丁丁,因为丁丁很喜欢冒险,而且还成功躲避了要抓他的人。他还去过沙漠,他还环游世界,还与大猩猩搏斗,还坐过潜水艇。他有一种敢于和坏人搏斗的精神。他机智勇敢,冷静善良,有一颗纯真的心。越来越多的人都知道他了,甚至还在月球上写下了他的名字。他代表着和平和幸福。
丁丁是个勇敢的人,而且做事坚持不懈。我要向他学习,做事情绝不半途而废。
我看“丁丁历险记”
星期天,爸爸妈妈带我看了电影“丁丁历险记”,很好看。丁丁是一个报社记者,还养了一条狗叫“白雪”。有一天,他在集市上买了一个轮船模型——独角兽号,这个模型里有一个关于海盗和船长的秘密,藏在他的桅杆里:是一张纸条,写的是埋藏的宝藏的秘密。一共有3张这样的纸条。要凑齐了,才能找到宝藏。他跟敌人“红色拉克姆”为了争夺纸条,争夺了好长时间。
最后丁丁赢了,并找到了宝藏。但是还有20吨宝藏还埋在海里……这样我就可以等着看续集了。
丁丁历险记读后感150字 丁丁历险记读后感500字篇二
丁丁历险记是我的8岁生日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现在9岁了,我看它已经1年了,至今我还是在津津有味地读着它,有时我也会被那搞笑的内容引得哈哈大笑。我最喜欢的1本叫《蓝莲花》。
这本书是讲西方人眼中的中国历史:丁丁来到了中国上海,经历了许多事,其中1次就是他被日本的平野松成打了致疯毒药,可怜的丁丁还认为平野松成是个好人,连他的小狗白雪都说:“日本人哪有好人呀!”和中国人的想法一样嘻嘻……
其实,蓝莲花是个烟馆,丁丁三番五次地扮成中国人,都被平野松成识破了,这次,丁丁扮成了波尔德维的领事,快速地走过去,还是被平野松成识破了,结果,真的波尔德维领事来了,被平野松成抓了起来。丁丁实在太聪明了!
在这本书里,埃尔热描绘了中国的传统文化,《蓝莲花》这本书使埃尔热彻底破除了西方人对其他文明的偏见。
米卢,它是丁丁的狗,是一只白色的、可爱的狗,它很调皮、很搞笑,而且很贪吃、爱喝酒。它很忠实,多次救了丁丁的命。双胞胎警察杜邦和杜庞,是两个又蠢又笨的警察。比如杜邦掉进一个洞,杜庞也会掉进那个洞。我最喜欢丁丁,因为他冷静、机智、聪明、勇敢、爱思考(还很幽默)。是一位很爱探险的人。
丁丁历险记读后感150字 丁丁历险记读后感500字篇三
暑假里,亲爱的蝴蝶老师给我们推荐了很多好图书,其中有《丁丁历险记》,这是一套22本的丛书,今天我圆满的读完了整套书。
《丁丁历险记》讲的是一位小记者名字叫丁丁,他和小狗白雪以及他的好朋友阿道克船长去好多国家探险,在朋友
们的帮助下不怕困难,不害怕危险和各种困难作斗争的故事。在许多国家历险的时候还结交了好多朋友并帮助警察抓到了很多的坏蛋。我真的很喜欢丁丁和小狗白雪。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是《红色拉克姆的宝藏》,故事讲的是丁丁和阿道克船长要去海里寻找250年前的红色拉克姆的财宝,遇到了一个奇怪的科学家,科学家的耳朵不好用,每次丁丁问东他答西,总是答非所问的,特别搞笑。但是他制造了很多的机器,其中有鲨鱼潜水艇给丁丁帮了很大的忙,丁丁用这艘潜水艇找到了传说中的沉船。经过大家一起配合,最终找到了拉克姆的宝藏。其中在故事结束的时候一句话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善始必善终”。
我很佩服丁丁的勇气,他是个很勇敢的人而且还很聪明。遇到困难总是开动脑筋想办法解决。当危险来临的时候总是可以化险为夷,他也是幸运的。我要向他学习,遇事情多动脑筋,不怕困难,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持之以恒。
丁丁历险记读后感150字 丁丁历险记读后感500字篇四
我最喜欢的书是《丁丁历险记》,我都已经看了二十多遍了。
现在,让我来把主人公介绍一下。
第一个猜猜是谁?他很勇敢、聪明、和幸运,而且是个年轻记者,还有,在书里他的名声可远了,那就是丁丁。米卢是丁丁最宠爱的小狗,他很淘气,但很勇敢。当丁丁有危险时,它总是拼了命地去救它的主任,当然,有时很倒霉,比如:被鹦鹉咬,被车撞,从洞里摔了下去腿受伤了,等等。还有丁丁在《金钳螃蟹贩毒集团》里认识的老酒鬼,阿道克船长,为什么叫他老酒鬼呢?因为,他一听到“威士忌(一种酒)”就会精神抖擞。向日葵特里芬教授,他呢有点耳背,听不清人家在说什么,比如:船长问:“你是不是向日葵教授?”他回答:“不,我是向日葵教授。”
我最喜欢看《绿宝石失窃案》了,(.)因为很搞笑。讲得是:卡斯塔费尔一位唱歌很难听的歌唱家要到船长家做客,她送给船长一只很让人讨厌的鹦鹉,当船长打电话的时候总是烦他,后来那女人竟然要和船长结婚,船长听后气爆了。第二天,她的珠宝不见了,丁丁请了杜邦杜庞(双胞胎侦探),结果,在侦探和她谈时,她一下想起她把珠宝放在沙发上了,真是个马大哈。
同学们,你们也去买一套来看看,因为实在太好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