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方案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秋季幼儿园招生方案篇一
我园现共开设13个班,其中小班5个班,中班4个班,大班4个班。由于幼儿园规模有限,下学期大班班额人数已满,无法为大班毕业不够年龄入学的幼儿继续提供大班学位,所以通知家长到其它幼儿园申请大班学位。
新学年计划招收4个小班,共100人。
年满三周岁(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具备一定的生活自理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与同伴交往的能力,能参加幼儿园正常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1、第一类:户籍不限、天健时尚空间名苑自购房;
2、第二类:深圳户籍、无自购房、天健时尚空间名苑租房满一年以上(以合同备案时间到20xx年8月31日为准);
3、第三类:宝安户籍,邻近周边住宅小区自购房。
4、第四类:深圳其他区户籍,邻近周边住宅小区自购房。
1、按照免试就近入园的原则,按照学位类型的高低依次录取,录满截止。
2、同一学位类型中,在其他条件相同的前提下,按幼儿年龄由大到小、住址由近到远录取,独生子女优先;
3、录取不以“先到先得”为原则,凡符合入园条件且在幼儿园公布的招生时段报名的,不存在时间先后次序。
1、适龄儿童的出生证原件、儿童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如果是集体户,请同时出示户主的页面);
2、住房材料:
自购房:宝安区国土局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法定监护人的)原件;如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需提供宝安区国土局出具的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原件。产权登记人须是幼儿的直系亲属(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且所占份额须≥51%。如产权登记人是幼儿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的,幼儿须与他们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租房:需提供宝安区国土局出具的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原件及由宝安区各街道房屋租赁管理办出具的满一年以上(以合同备案的日期为准)的租赁合同,承租人须是幼儿的直系亲属之一,如承租人是幼儿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的,幼儿须与他们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3、独生子女证原件。
1、适龄儿童的出生证原件;儿童及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和在深居住证原件;
2、住房材料与深户适龄儿童住房材料相同;
3、儿童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或本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副本(社保和营业执照二选一);
4、儿童母亲需提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
5、独生子女证原件。
(一)4月24日前制定招生方案和招生公告。
(二)4月27日在幼儿园门口张贴和在幼儿园网站上发布招生公告,在电子显示屏显示招生信息,并向全园家长发送招生短信。
(三)5月9日至10日发放报名申请表,发表截止日期为5月10日下午6:00。地点:幼儿园门卫室。
(四)5月16日上午,请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带上孩子,持《新城幼儿园学位申请表》及备齐学位申请所需材料的原件(不用准备复印件),按照《学位申请表》中规定的时间段内到幼儿园报名验证。地点:幼儿园一楼音乐室。
(五)5月30日上午9:00在前门宣传栏公布录取名单。
(六)6月13日上午进行新生注册,收取入园资料复印件及填写相关入园表格等。
秋季幼儿园招生方案篇二
年满3周岁(即20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本园学区适龄儿童。在幼儿园招生计划尚有空余学位时,按出生日期的排序适当放宽。
参照《天堂镇公、民办幼儿园20xx年秋季招生指导意见》(天中心字[20xx]34号)中的规定本园招生责任区为:“原则上划片对接户籍、房产在城北社区、东山社区就近区域的适龄儿童。”在招生计划内有空余名额时,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计划招收小班幼儿,共计80人。
1、8月20日(上午8:00---10:00)招收本园学区适龄儿童(逾期不报,责任自负)。
2、在学位仍有空余时,8月20日上午(10:00-11:30)招录非本园学区适龄幼儿,录满为止。
1、保教费1200元/生·学期
2、保险费100元/生·学年(由保险公司收取)
1、报名时需携带幼儿及户口簿原件和户口簿首页、父母页、孩子页的复印件。
2、提交新生体检合格表:体检时间8月5日-8月7日。注意事项:
(1)携带儿童户口本;
(2)空腹;
(3)体检地点:岳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原妇幼保健院)门诊楼二楼儿保科;
(4)体检联系电话:0556-2174979
3、属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还需提供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秋季幼儿园招生方案篇三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招生行为,确保我区适龄幼儿招生工作稳妥、有序、顺利地进行,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xx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结合鼓楼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我区20xx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益性、普惠性的原则。遵循学前教育公益性、普惠性的指导思想,强化政府职能,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逐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满足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
2.坚持公民办并举、多渠道接纳的原则。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多渠道接纳适龄幼儿,确保入园率稳步提升;同时为社会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服务,满足不同层次家庭与人群的个性化需求。
3.坚持实事求是、稳步推进的原则。区教育局根据本辖区适龄人口数和本区域学前教育资源发展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幼儿园的计划招生数和班额数,并稳步推进公办性质幼儿园招生改革试点工作。
4.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的原则。区教育局根据本辖区公办性质幼儿园的'分布情况,合理划定招生服务片区,禁止随意招生。儿童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各级各类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编班测试。
5.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建立幼儿园招生信息公示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当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时间、收费标准等,接受社会监督。
二、入园年龄:
年满三周岁(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方式:
1.20xx年秋季,我区所有公办性质的幼儿园(不含省属部门办园、高校办园和部队办园)继续实行随机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十所市、区属教育部门举办的公办园将30%比例的学额,采取家长报名、随机派位的方式招生。剩余的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名单应报送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2.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民办幼儿园的招生通告、相关简章、招生计划需经区教育主管部门核准,民办幼儿园的收费项目和标准需经物价部门和教育部门备案;不得进行不实宣传,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违规收费。
四、工作要求:
1.报名条件及招生服务片区
凡持有鼓楼区户籍或暂住在本区的年满三周岁的适龄幼儿均可向幼儿园报名。其中,持有鼓楼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可参与公办性质幼儿园派位招生。
符合派位招生报名条件的家长只能选择一所就近的公办幼儿园报名,否则将取消派位资格。
双胞胎或多胞胎共用同一个报名编号,并备注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若派位成功,将同园入读,相应名额在幼儿园原招生计划基础上增加。
2.招生管理。
(1)区教育局根据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审核批准招生计划,并指导幼儿园做好招生办法、招生简章制定等相关工作。民办幼儿园招生办法、招生简章等需经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予以实施。
(2)各幼儿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开展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规范、有序。
(3)各幼儿园自主招生工作应在统筹考虑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的户籍地、居住地、政策照顾等因素后,由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录取的幼儿的名单,原则上优先招收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照顾对象和本服务片区的户籍幼儿。
3.招生程序
(1)各幼儿园主动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工作信息,并做好政策宣传和招生咨询工作。
(2)各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办法,明确工作步骤,遵照时间安排,逐项认真完成。
(3)家长报名:20xx年6月30日至7月2日,各幼儿园负责接收、审核家长报名材料。
(4)派位招生:各幼儿园将鼓楼户籍的名单录入福州市幼儿园招生派位系统;区系统管理员于7月4日前负责做好网络审核,确认无误后核准报送名单; 7月6日每所公办性质幼儿园选派1-2名家长代表,到鼓楼区教育局参加电脑摇号派位,派位结果当场打印后加盖公章,由各幼儿园带回公布。
(5)自主招生:各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录取的幼儿的名单。
(5)根据国家《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规定,幼儿入园前,应当根据幼儿园提示,到卫生计生部门指定的妇幼卫生保健机构或医院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合格后方可进入园。
4.主动公开
(1)区教育局于6月9日前在鼓楼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工作以下信息,并做好政策宣传和招生咨询工作:
①本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②本区公办性质幼儿园的招生信息,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等级、招生服务片区、计划招生数、收费标准等;
③经审核准予招生的民办幼儿园的招生信息,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等级、计划招生数、收费标准等。
(2)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在招生工作开始前1周发布招生公告,包括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招生程序、咨询电话等;招生公告应粘贴于社区宣传栏、园务公开栏,有条件的在幼儿园网站上发布。
6.加强监管。进一步完善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监督招生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协调解决本地区幼儿园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保障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的有序开展。各幼儿园应准确掌握招生政策,严格招生纪律,共同维护教育公平。
五、其他事项:
1.各公办性质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原则上应在7月10日前完成,8月10日前完成民办幼儿园的招生工作。
2.幼儿园收费应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向社会公布收费事宜,实行亮证收费,并自觉接受物价、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严禁借招生收取赞助费、兴趣小组费,严禁提前收费、一次性收费等行为。
3.加强招生服务工作,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以维护招生秩序,保证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秋季幼儿园招生方案篇四
为了做好20xx年县城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县城当前学前教育的发展现状,特制定今年县城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促进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有序,推进城区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相对就近的原则。
三、招生对象及范围
20xx 年 9 月 1 日 — 20xx 年 8 月 31 日出生,20xx年7月5日前具有岳阳镇城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包括金花村、万寿村、关新村、贾岛村、龙潭村、望城村、解放村、新村、红双村)。
四、招生计划
(一)安岳县幼儿园120人。
(二)安岳县岳阳镇幼儿园120人。
(三)安岳县岳阳镇第二幼儿园120人。
五、招生办法
(一)录取办法
采用摇号的方式招生。具备招生对象条件的幼儿家长可按相对就近的原则只能选择到其中一所幼儿园报名参加摇号,如果该幼儿园报名登记幼儿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则直接就读;如果大于招生计划数,则采用摇号的方式确定就读学校,即:摇中的幼儿就读该园,未摇中的幼儿不能就读该园。
(二)日程安排
1.报名登记工作。报名时间:20xx 年7月6日、7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报名)。报名地点:安岳县幼儿园、安岳县岳阳镇幼儿园、安岳县岳阳镇第二幼儿园。报名提交的材料:报名时家长须携带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及家庭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证明。
2.公示参加摇号幼儿名单。
秋季幼儿园招生方案篇五
港口镇中心幼儿园20xx年秋季招生工作正式开始,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3-6岁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以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幼儿注册入园前,须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2、幼儿园招生总额90%招收港口镇户籍幼儿。
3、幼儿园招生总额10%招收在本镇居住或工作,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 3年的非本镇户籍儿童。(当本镇户籍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可放宽非本镇的招生比例)
二、招生规模 本次招生年龄及招生人数等具体如下:
三、收费标准(注册时按学期一次性缴交保教费和伙食费,期末多除少补)
保教费: 695元/月
伙食费: 15 元/天
托管费: 8 元/天(每天5:00后开展,家长可选择参加)
四、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20xx年5月10日至5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符合条件的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幼儿到幼儿园登记报名。(注:排队先后与录取无关,请家长错峰报名)
2、报名所需资料:
(1)填写《新生入园登记表》及《幼儿基本信息采集表》。(表格可提前在门卫室领取)
(2)上交材料:户口簿复印件(户主页及幼儿页)、幼儿出生证复印件,同时携带原件备查。非本镇户籍人员另需提供工作证明或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五、审查与录取
1、招生小组对幼儿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根据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年龄、男女比例等进行录取。
2、若报名中符合资格的幼儿人数少于幼儿园招生计划,直接安排已报名的幼儿入园,若多于幼儿园招生计划,则采用电脑派位或摇珠派位的形式进行录取。
3、录取:录取时间为20xx年6月,幼儿园向录取幼儿派发录取通知书。
六、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1、家长凭录取通知书于20xx年6月到幼儿园办理入学注册手续,过时将取消入学资格,由我园另行确定招生对象。
2、注册时同时上交幼儿保健手册及预防接种验证表。
七、其他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为港口镇中心幼儿园。
招生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