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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调查工作动态简报内容篇一
1.全县农业概况
围绕建设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示范县的新要求,我县提出了农业产业化“443”工程。 xx年,全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坚持以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精神统领全局,坚持把“三农”工作作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统筹,加大投入,农业农村改革步伐、农业规模化经营步伐加快,农村经济稳步增长,农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不断加强,科学技术推广水平不断提高,随着国家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出台,农民种粮种极性空前高涨。xx年,整治土地万亩,新增耕地4300亩,播种面积达79809公顷,较上年增长,其中粮食种植面积62285公顷。全年实现农业总产值亿元、增长,增加值亿元、增长,粮食总产量达到万吨。生猪产业适度规模经营成效明显,新增规模养殖户300户,全年出栏生猪万头,增长;引进恒河、汇源、美国熙可等龙头企业发展柑橘产业,高峰、包家、白家等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柑橘基地建设成效显现;肉鹅工程按计划推进,新建父母代种鹅场1个,推广种鹅2万只。蚕桑、榨菜、蜜本南瓜、藠头、中药材等传统优势产业稳步发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得到加强,51座病险水库和一批小型水利设施得到整治和改造,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全县农民农资补贴情况
xx年,农业政策性保险顺利启动,支农惠农政策全面落实,累计发放各类补贴6062万元。农资综合直补补贴标准为每亩元,共发放4290万元,履盖全县25个乡镇,288个行政村和1999个村民小组,涉及农户165536户,面积亩;种粮大户359户,面积亩,补贴标准每亩元,补贴资金263万元;水稻综合良种补贴164881户,面积亩,补贴标准为每亩15元,直补资金561万元。其他农机补贴、能繁母猪补贴和标准化规模养殖等惠农性补贴948万元。由于提高了农资综合直补补贴标准,并对种粮大户实行补贴倾斜,大大激发了群众种粮积极性,水稻实现了满栽满插,一些果园及菜土也种上了红苕和玉米等粮食作物,提高了复种指数,种粮农民收入增加,种粮大户数量剧增,摞荒地现象得以有效控制,调查报告《垫江县农业局关于农民农资补贴的调研报告》。农村土地流转速度得以加快,农业机械数量快速显著增长,农机推广速度加快,良种推广、科技应用水平不断提高。同时,在粮食政策执行过程中,全县周密部署、规范操作,农民满意,粮食直补工作开展顺利。粮食直补政策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村和农民的关心、对农业生产的重视,对稳定农村社会起了重要作用。
二、农民直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各种惠农政策的出台及种粮直补政策的不断深入,各种问题矛盾渐渐浮出水面,突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直补资金到位较晚。种粮直补工作有一套规范的程序,要求逐条逐项录入身份证号码、土地面积、银行帐号等基本数据,要经过“初核、张榜公布、复核、再公布”这样一个过程,其次还牵涉到补贴资金的实际发放。整个过程中由于没有专门机构,因此牵涉单位较多,比如农业部门、粮食部门、财政部门、农村商业银行等,增强了合作协调难度。偶有登记和录入的身份证号码、账号或补贴面积发生错误或不一致,导致银行不能如实将直补资金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直接影响直补工作的进度。此项工作量相当巨大,在短短的几个月时间里,时间非常紧迫、任务非常繁重,所以,对种植户而言,直补金到位时间较晚,资金到位时间一般都在作物收成时,错过了农作物黄金生长期,影响了直补政策落实的最佳效果,农民反响强烈,用农民的话说:“我们需要买生产资料时,补贴却没有下来。好钢没能用在刀刃上。国家的政策很好,但没有达到最佳效果。”同时也制约了农民对农资的储蓄和下季庄稼的投入。
二是工作经费严重不足。粮食直补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操作成本高,仅垫江县每年就涉及农户近17万,积极面积达38万余亩,并且有一套严格、系统的程序,需要很多专职或兼职的工作人员,需要有多个部门的审核与协作,因此,执行成本高,费时、费力、费钱是必然结果。高昂的行政成本,直接影响到政策的可行性和延续性,特别是乡镇和村干部,他们处在粮食直补工作的第一线,负责面积登记、公示、汇总等方方面面的工作,不仅付出了辛勤劳动,也花费了很多资金,但粮食直补经费严重不足,干部积极性受挫,影响了粮食直补工作实施的成效和进度。
三是面积核算公平性差。xx年,我县种粮直补面积是按计税面积内实际播种面积计算,今年改为按实际播种面积计算。尽管在面积计算上还有相应的要求,但无论按照哪种方式计算,面积的基数都源于村社,都可能与实际面积不一,实际操作中,个别人为操纵的机动性大,弄虚作假现象严重。一些村社在进行分户申报种植面积时,不是按实际种植粮食面积申报,而是按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各户的面积进行申报,当前全县有不少农户举家外出,无偿将土地让给别的农户种植,但仍然有领取补贴资金的现象;部分村干部在落实粮食作物种植面积时,不是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入户调查签字盖章,而是先根据农户承包土地面积数,根据当地的种植习惯,凭自己的想象把所有农户的粮食种植面积臆造在粮食直补表上,再分头入户盖章;有的干部不想让农户得到粮食直补资金或者怕麻烦就干脆不报,也有的报在村集体的户头上,更有甚者,报在村干部家属头上,谎报现象时有发生,如果不详细核查,根本就发现不了这些问题。正因为这些现象的存在,导致部分直补资金有可能不能真正兑付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有悖直补政策的初衷。
农资调查工作动态简报内容篇二
中国农资市场调查报告
中央1号文件,把解决“三农”问题摆到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要求加快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继续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资经营不仅关系“三农”问题,而且发展农资经营户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密切相关,其中大多数正在进行标准化连锁农家店改造。但是,由于农资市场经营行为不规范,近年受到媒体曝光,原因何在?这正是我们的调查报告应该做出的回答。
一、关于农资市场经营情况的调查
为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综合整治,我们解剖了一只麻雀,我们赴太湖县调查,在县商务局召开座谈会,县商务局、工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邮政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并作了情况介绍。
据了解,太湖县农资市场整治前的乱象,是全国农资市场的一个缩影,主要表现为:一是企业经营不合法。证照不全,部分经营户证照逾期且未重新办理,存在着超范围经营,更为突出的是全县没有一家农资经营户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经营许可证。二是市场发育不健全。农资经营户多数是小本经营,点多面广,流通组织化程度低,经营者的市场意识、法律意识较低。由于市场空间相对狭小,存在着过度竞争甚至是恶意竞争,假冒伪劣产品乘虚而入。同时,由于传统农资流通体系被打破,新的流通格局尚未形成,农资市场缺少大型企业引领,更缺乏行业自律机制。三是监管不到位,办理证照程序不透明,行政许可和收费标准不统一,经营户普遍感到费用较高。同时,还存在着多头执法与执法难以到位的双重矛盾,部门之间缺少联动机制。太湖县的农资市场在全国具有一定意义上的普遍性。
(一)农资市场的综合整治主要做法与成效
政府重视。太湖县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抓住“农资”这个各级党委、政府与农民高度关注的敏感问题,综合整治农资市场。3月初,县人大、县政府听取有关部门工作汇报,县政府两次召开有关农资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建立政府领导下的联席会议制度,聂万健、赵福南两位副县长共同召集工商、农委、安监、商务、供销等部门专题研究,形成《会议纪要》。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赴亳州、涡阳考察,部署在全县开展农资市场调研,要求在“人民至上、法律至上”的原则之下制定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的措施,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到位不出事”。县政府批转县农委、工商、质监、物价等部门《关于做好2006年度农资市场整治工作的意见》(太政办发[2006]3号),作为开展农资市场整治的指导性意见。
规范经营。为有效地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县工商、安监、质监、农委、商务、供销等部门推出相关措施:一是构建“一主两辅”的农资经营渠道。根据_《关于加强化肥、农
社会监管。为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太湖县实行政府领导下的监督管理机制,开展全方位的社会监督,不仅县人大加强执法检查,有关政府部门联合整治,动员社会各方面加强监管。县有关部门通过媒体等多形式,向广大农民宣传农资经营政策,设立投诉热线,聘请农资监督员,建立诚信档案,实行诚信分类管理。
总结太湖的经验,概括起来就是:思想认识是前提,领导重视是关键,部门配合是基础,强化服务是核心。
太湖县农资市场整治的主要成效体现在:一是农资经营行为得到规范,全县无证经营的状况有所改观;二是农资流通市场得到净化,打假维权促进了农村经济,查处假冒伪劣农资经营案件34起,案值万元,侵权案件万元;三是农资经营主体强化自我约束,基本建立自律制度。
由于认识的局限性,太湖县的有些做法值得商榷。一是适用的政策与法律依据不当,主观上还存在“红头文件大于法律”的思想观念,实质上“一主两辅”的政策规定早已不再执行;二是监管思路未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行业龙头企业是要经过市场洗礼,而非政府部门圈定的,因此现有的供销社实体与市场机制下的龙头企业不是一码事,管理部门监管方式不能越俎代庖;三是整改是漫长的过程,尤其是证照问题需要一个过程,对手续不全、但经营有方,且在民间信誉度高的农资经营户,不可能取缔,也难以取缔。
(二)农资市场的综合整治几点体会与启示
我们认为,太湖的做法总体上是符合大政方针的,难能可贵的是政府及有关部门不懈地探索与追求,主要特点是:
——体现时代性。体现了太湖县把发展的主题放在工作首位,把服务于“三农”和市场主体的思想放在机关效能首位,把群众满意和取得实效放在党的先进建设首位。
——把握规律性。体现了太湖县主动探索新形势下农资流通改革与发展的内在规律性,遵循市场体系建设的客观规律性,把握城乡统筹发展的一般规律性。
——富于创造性。体现了太湖县勇于突破常规、大胆创新的思想,尊重客观实际、勇于突破常规的思想,坚持实事求是、不断与时俱进的思想。
(三)农资市场乱象成因分析
农资市场乱象,反映的是证照不全、超范围经营等,但实质上却反映出农资流通管理体制上的问题,监管主体、责任主体不明确,形成了既有人管又没有人管的状态,虽然农资经营有着特殊性,农资经营户有责,政府部门同样有责。
农资调查工作动态简报内容篇三
农资市场与农村农业生产活动息息相关,它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管理办法》和省局农资市场监管10制度30条措施,我局根据省局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全市农资市场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_____市农资市场的基本情况
(一)农资市场的现状
_____市辖15个县(市、区),除_____风景管理区外,其他14个县(市、区)的经济对农业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依存,其中_____、_____、_____等地是农业大县,_____的棉花,_____的桑蚕是该县的支柱产业。全市共有农资经营户1822户,以个体工商户、农资连锁店、供销合作社、乡镇农技推广站等多种形式经营。近年来,随着国家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农业的活跃度逐步提高,全市对农资的需求量进一步加大。据调查统计,2022年农业生产所需农资产品化肥万吨,农药万吨,种子2503吨,且销售价格呈上涨趋势。
(二)农资市场呈现的特点
1、农资销售旺季不旺。与去年相比,今年上半年农资销售除2月份至3月中旬增长外,其它几个月呈下滑趋势,主要原因是气候影响。今年从3月中旬开始,我国长江中下游地区一直是多雨少晴,气温长期偏低,是近几年来少见的“倒春寒”天气,使一度旺销的种子和化肥市场陷入了低迷,出现农资商品滞销现象。
2、农资市场放开导致竞争异常激烈。农资市场营销渠道拓宽后,经营门槛降低,在乡镇上涌现了大量的农资经营小店。例如_____县磨溪乡人口不足2万,办理了营业执照的农资经营户就有12户,农资店不仅开在村里还开在组里。不合理的布局,造成各经营主体之间为争夺有限的市场份额,相互杀价,形成了恶性竞争,假冒伪劣农资商品也开始出现,使农资市场监管难度加大。
3、农资经营资金短缺矛盾更为突出。由于经营主体之间的相互竞争,以降低价格和赊帐来争夺市场,造成大量农资商品资金沉淀,形成“三角债”,购买者欠经营户,经营户欠生产厂家,使农资经营户只有借款或贷款来维持经营。
4、非法经营农资的情况仍然存在。少数农村小食杂店在购买自用的农资时有意多进农资,私下销售给他们的邻里亲朋;在农资销售旺季,也有少量游商窜贩利用监管空档,在节假日期间贩运农资走村入户,挨家挨户上门兜售,其售价往往比正式农资销售部门的价格低,且又送货上门,对农民很有诱惑力。不论是小食杂店还是游商窜贩,其所销售的农资都未建立购销台帐,这导致我们无法监控其非法销售的农资来源,给监管造成很大困难。
(三)农资商品质量监测情况
1、为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切实维护农民的利益,今年以来,我局对全市化肥、种子、农药市场进行了多次专项检查,共检查农资经营户1770户,取缔无照农资经营户35户。监测重点以新闻媒体披露的、农民投诉突出的、进货渠道不明的、信誉差的农资商品和经营企业为主。共抽检农资720批次,合格514批次,合格率为。其中,抽检化肥636批次,合格466批次,合格率为,抽检农药84批次,合格48批次,合格率为,对于不合格的农资产品我局均已依法处理。
2、由于种子抽检要从播种到收成才能出结果,耗费时间很长,加之请专业检测机构进行鉴定经费高,难以承受,所以相当部分县(市、区)没有进行质量抽检。就_____县联合当地农业部门进行抽检的20个批次结果来看,种子的合格率很高,检测结果均合格。
(四)农民反映最突出的问题
一是农资经营者对如何使用农药、用药的注意事项等内容没有告知农民或告知不全,售后指导服务不到位;二是流通领域农资市场存在工商、农业、质检等多头执法的现象,增加经营户负担。
二、农资市场监管情况
(一)农资市场监管的做法
农资质量是农业生产的“生命线”,也是农民群众关注的焦点,为了营造农资放心消费的环境,我局不断完善农资监管模式,严格把住“市场准入”、“商品质量”以及“经营信用”三道关口,切实提升农资监管效能。
1、抓市场准入,确保农资经营主体合格。我局积极规范农资经营主体,结合农资市场专项检查和企业登记注册及年检工作,对农资经营单位和经营户主体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对不具备前置审批文件或证明的,坚决不予登记;对不具备经营资格的,坚决停止其经营活动;对无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从而达到净化农资市场秩序的目的。
农资调查工作动态简报内容篇四
农资商品事关农业生产效益和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必须切实抓好保障服务工作。目前,我县登记注册农资经营者117户,其中经营化肥93户,种子3户,农药9户,农机具及配件11户。近日,我们工商局组织调研组,对全县农资市场管理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当前农资市场存在问题
(一)违法经营现象仍有发生。化肥经营渠道多样,有厂家直供,有二级代理商批发,也有经销商向小厂家定制,再加上有些经营者专业素质较低,违法经营现象仍有发生。主要表现在少数不法经营户以次充好,经销劣质化肥、农药、种子坑农害农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把浓度低的农药和浓度高的农药同价销售;种子销售中大小包装同价销售,短斤少两,蒙骗消费者。
(二)农资价格猛涨难以抑制。近几年来,农资价格的飞速暴涨,冲抵了国家惠农政策给农民的各项补贴,影响了广大农民种田的积极性。据农业部门四月下旬的调查数据显示,氮肥上涨了60%,钾肥上涨了131%,磷肥上涨了,复合肥上涨了,农药、农膜等均有不同幅度的上涨,近期还在上涨。农民种田成本逐年增加,农业效益不断下降,出现了局部抛荒现象,种粮亏本的现象又重新抬头,“谷贱伤农”转变为“本高损农”,同样导致农业不稳,农民不富。
(三)行政综合执法氛围不浓。农资市场是一个需要多部门管理的市场,由于职责不同,重复执法现象较多,加重了被执法者的负担,增加了国家的执法成本,同时还影响了执法部门的权威和形象,有时还会造成有利就互争案源、有责相互推诿的局面,严重影响了执法效果,使得不法经营户有空可钻。
(四)执法人员经费相对不足。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工商部门担负农资市场监管责任,全县农资市场经营点多面广,而全县工商执法人员平均年龄超46岁,现行的执法体系、机构设置、人员年龄均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农药、肥料、种子、农产品质量等又很难从直观上判别产品质量优劣,质量抽样检测需要较大的化验费用,加之缺乏相应的交通、取证等工具,执法工作难度大,农资市场管理工作急需改善。
(五)农资商品包装标准不规范。农资商品具有特殊性,对它的生产要求和使用特别严格,在说明书上必须注明使用地区及范围(地域和气候的差异,使用地区及范围不同)、使用方法及使用条件等,而我们在检查时,却发现相当部分农资商品说明标含糊不清,造成农民消费者使用不当、利益受损。
(六)农民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差。农资商品的销售对象是农民消费者,而农民大部分文化水平低,识假辩伪的能力有限,在购买农资商品时不主动索要信誉卡、发票或相关产品说明,受低廉的价格吸引,极容易上当受骗,出现问题时又不能提供有效的相关凭证或依据,给工商部门依法处理造成许多困难。
二、关于农资保障的几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