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评价书中的某一人物事件400字篇一
当我睁开眼睛时,我发现一个小男孩正睁着一双美丽的眼睛看着我。你,你是谁?我退后一步,惊恐地问。我?我叫沉香。对了,这是什么?沉香拿起地上的童话书,疑惑地看着我。你是沉香?就是那种砍山救母的沉香?我又惊又喜。是的,但是这是什么?他指着我的.童话书,一脸好奇。
我接过书,激动地说:这是我的童话书,里面有你的故事。你打二郎神多勇敢!嘿嘿,没什么。沉香挠了挠头,笑着说:“二郎把我妈关起来了。我一定要救妈妈,所以一定要和他拼。”。况且我还有上帝,尼姑们也在帮着偷偷写!你真孝顺!和我说的不一样,我低下头,脸火辣辣的。
沉香看到我的样子,就问,你怎么了?我还是低着头,惭愧的说:我经常生我妈的气,我妈口才比她好,惹她生气都是你的错。沉香看着我,突然严肃起来。反正她是你妈妈,你要尊重她。你有什么和妈妈相处的秘密吗?我小心翼翼的问。嗯,只要记住她是你妈妈,是世界上最爱你的人。
沉香望着天空,啊!已经一个多小时了。你不回家,你爸妈就急了!我看着沉香的背影喊道:沉香!谢谢!再见!
你想再见到谁?该洗澡了。早睡。抬起头,我看到了妈妈慈爱的脸和关切的表情。我立刻站起来,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
评价书中的某一人物事件400字篇二
读书是桩美事。读书让我欣赏芸芸众生的风采;读书让我走进人物的心灵世界;读书让我收获人世间最美好的情感。以书为伴,乐在书中。
我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出了爱心与坚强。海伦·凯勒在出生19个月后就失去了光明和声音,她十分痛苦,但又不屈抗争,终于看到了希望――莎莉文老师,她是那么的富有爱心,那么的温柔。她总是耐心地教导海伦,带着海伦到河边、到原野、到山坡感受自然。她引导海伦学习拼音,学习说话,认识自然。甚至明白了什么是爱――爱像太阳没出来以前的云彩,也像大地久晒之后得到的雨水;没有爱,你就不会快乐。是啊!莎莉文老师用爱把海伦引向了快乐的天堂。海伦渴望能自如地讲话,当她听说一个又盲双聋的女孩已经会了说话后,她更是心急如焚,暗自下定决心,要学会说话。
她把手轻轻地放在莎莉文老师的脸上,通过触觉来把握老师喉咙的颤动、嘴的运动和面部表情,而这往往是不准确的。唯一的办法就是练习、练习、再练习。这又是多么痛苦。但一想到能够说话,海伦又重燃信心,坚持练习。终于,她能较流利地说话了。若不是海伦的坚强,她恐怕还在用手语交流,这毕竟是不方便的。
海伦·凯勒,一名伟大的女性。她面对困难不低头,她用苦难成就奉献,用爱拥抱世界。她让我明白:不要自怜自艾,自暴自弃,其实你还有很多潜能可挖,只要你坚强乐观,同样可以创造辉煌。
我读《童年》,读出了善良与幸福。外祖母有一颗善良温柔的心,在她来之前,阿廖沙一直生活在黑暗之中;她来之后,把阿廖沙带向了光明。她给阿廖沙讲上帝的故事,教他唱歌,让他像小鸟一样自由快乐地成长。外祖母慈祥、善良、宽容。对于儿子的不孝,她毫不怨恨,只想让他们分得一份令他们快乐的财产;对于丈夫的打骂,她毫不记恨,仍然像从前一样悉心地照顾丈夫;对于房客的无理要求,她慷慨大方,免费为他们服务,这一切的善良举止,就像一缕阳光,照在阿廖沙心中,让年幼的阿廖沙感到了无限的爱与温暖,让他在风雨交加的艰难生活里与幸福同行。
慈祥的外祖母让我明白:只要心怀善良,就会感到幸福。
我读《老人与海》,读出了勇敢与不败。一位老人――桑提亚哥。这天阳光明媚,风和日丽,他用锐利的眼光眺望远方,用粗糙的手抚摸多年来未用的渔叉。这渔叉依然那么锋利。他终于做出了一个决定:出海捕鱼。他终于可以证明自己了。
他带着期许与勇敢上路,战胜了狂风、暴雨、巨浪、漩涡、缺水、断粮他凭着自己的能力终于捕到了一条大马林鱼。他成功了!尽管鱼刺在他身上留下了道道伤口,但他却很开心。拖着鱼踏上了归途。不料他却路过了鲨鱼带,他被困在那里整整八十四天。但他还是顽强守护着大马林鱼。可是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他输了,但他没有被打败,尽管他只带回了一幅鱼骨。
桑提亚哥,这个勇敢倔强的老人,他让我明白:绝不低头,笑对挫折,一个人可以输,可以毁灭,但绝不可以被打败。
臧克家说:读书好似爬山,爬得越高,望得越远;读书好似耕耘,汗水流的多,收获更丰满。我读书,付出的是时间和精力,收获的是快乐与智慧。
评价书中的某一人物事件400字篇三
我的弟弟叫杜俊,小名叫豪豪,今年8岁,属牛的。长得很漂亮,就是太调皮了。我弟弟很喜欢我,一有空就跑到我家里和我玩。
有一次,我正在家里吃葡萄,他一下子把门撞开冲了进来,一看到葡萄就用手去抓,让我一下子把他打开了。我让他去洗手,他就气得在地上打滚,装哭。我低下头问他:“小狗是谁?”他想了想说:“反正不是我。”我又说:“现在在我家里有只小狗,你说他是谁?”我以为这下他就没法说了。可他说:“小狗是丑丑。”(我家确实有只小狗叫丑丑)把我都捉弄笑了。最后经过一番谈判,确定以他给我倒一袋垃圾的代价换取了一些葡萄。后来,听我爸爸说,叫他倒的`那袋垃圾出现在了我家屋后,而不是垃圾堆。
还有一次,我与他打扑克,他才学会不太会玩,插牌的速度很慢,所以我与他玩的时候常常耍赖:趁他不注意的时候,我就把手里的小牌和下面的大牌换了。所以他每次都是输。最后他气得不玩了。我以为他是因为每次输的原因才不玩了,可他却说:“你耍赖的次数太多了,我每次都能看到,耍赖的技术也不过关。”结果当他站起来要走的时候,屁股底下却出现了一堆牌。
这就是我的弟弟,一个又馋又懒又很聪明、很机灵的小孩。
我喜欢的书中人物的作文 (菁选3篇)(扩展8)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中学600字作文 (菁选2篇)
评价书中的某一人物事件400字篇四
母亲,多么伟大的一个称呼,谁又知道她真正的含义!
从你一呱呱坠地开始,母亲就不是在为他自己而活,他是为了你,它的宝贝,他愿意为了你放弃所有,包括它的生命。当母亲快要逝世的时候,他最放心不下的还是他的孩子。
当你生病的时候,母亲在你的身边陪着你;当你难过的时候,母亲在你身边安慰你;当你遇到困难时,母亲在你身边鼓励你;母亲就是那保护你的伞,保护你不收一点伤害。
对我来说,母亲就是我的上帝,他给了我生命,教会我做人的道理,他告诉我人穷志不穷,不管做什么,再穷也要有自尊。不要想要别人的施舍,要自己去努力,自己去争取那份该属于自己的东西。
记得去年的我,是那样的任性,不顾父母的反对,就宁要退学,而且还和那些朋友在一起瞎玩,乱花钱,整天不回家,在外面飘,母亲那时的心伤透了,他已经不愿再管我了,他也管不了,可母亲还是不忍心,不忍心我这辈子都毁了,不管多难,母亲还是坚持了下来。他把我关在家里不让我出门,让我在家里看电视,不管干什么都可以,只是不让我出门,就这样待了一个多月,我的心慢慢回来了,母亲才肯放我出去,只是不再让我和他们联系了,把我的手机没收藏起来,可是被我找到了,反反复复,反反复复,母亲就那样一点也不松谢。慢慢的在母亲的管教下我慢慢改了,在去年秋天又重新回到了久违的校园。
母亲所做的这些,都被人们看在眼里,在他们眼里的我改不了了,但是母亲并没有对我放弃希望。现在他们都说,要是没有母亲,恐怕我现在早就变坏了。
感谢母亲为我所做的这一切,我想对母亲说声:妈妈,对不起,是女儿错了,我一定好好学习,不再辜负你们的`期望。
评价书中的某一人物事件400字篇五
我喜欢宅在家里打游戏看电视,你却喜欢把时间都抛在动物园里,还说长大之后要开一个动物园。其实不止一次为了这种东西争吵,可是最后还是去了动物园,去看了笨笨的大象威武的狮子懒懒的老虎,当然少不了你最喜欢的虎皮鹦鹉——现在我家阳台上还养着一只黄色的。
逛到累了就做在草坪上吃着冰激凌看着天上的云,记得那时的天很蓝很蓝。好吧仅仅是过了两年我就用了“那时”是非常不规范的用词,但是现在的夜晚亮的像白天,总是找不到眨眼的星星,而白天却总是板着脸,给我们灰蒙蒙硬硬的背影。
我说天上的那朵云好像我打游戏的时候最后出来的boss,你说它旁边的那一朵云简直就是肯德基出品的薯条汉堡。然后我就踹你问你为什么总是想到这些东西,你就一脸无奈的说是天
生的。那时候还不知道冷笑话是什么,只是你说出那句经常挂在嘴边的名言之后通常都会冷场半分钟。
记得那时候经常有一只狗蹲在街道口“审视”着来往的行人,只是我总觉得它很不喜欢我,总是跟着对我呲牙咧嘴,我都不敢过去。可是那条狗似乎跟你很亲近,于是每天都拖着你一块过去,不然就觉得很危险很害怕。每当这时侯你就扶额一脸苦相的说大小姐我这保镖不是白做的云云,趁机咬我几口冰激凌。
记得那时候我们几乎是天天吵架,起因总是因为要去哪里玩要做什么东西怎么分配然后电视要看哪个台。好吧似乎我总是幼稚的那个,要玩游戏要看动画片
要喜欢的那些一不如意就撅起嘴不理你,最后总是以你迁就我为结尾,也许是因为你大我两岁的缘故。
评价书中的某一人物事件400字篇六
我是谁?“常山赵子龙是也!”一声气势磅礴的叫喊使敌军闻风丧胆,不错他就是五虎将之一——赵云。
《三国演义》中刻画的人物无不个性鲜明,全都深深印在我的脑海中,但印象最深的莫过于赵云了。
时间倒流,回到群雄争霸的东汉末年,在刘备麾下的赵云有着太多脍炙人口、令人称赞的故事。“单骑救主”“计取桂阳”“截江救阿斗”等无不突出其英勇和机智,在五虎将之中,关羽虽有勇有谋,但却骄傲自满,最终败走麦城;张飞、马超虽骁勇善战但却缺乏谋略;黄忠此时也年迈,必定不比年轻壮龄,只有赵云集勇略于一身,年轻气盛,不骄不傲。如果让我来定,赵云便不愧为五虎将之首了。
赵云的勇是最为突出的,谁人不知赵子龙为救刘备之子阿斗,孤身一人冲入曹军中,如入无人之境,无人可挡,不仅自己安然无恙,身后的阿斗也毫发无损,曹阿满见了大为震惊,欲追子龙,赵云凭着那支青钢剑,杀出重围,看来“此乃虎将也!”
赵云的谋也是首屈一指的,在桂阳之战中,赵云故意喝酒装醉,实了范急的阴谋,斩了陈、鲍二人,计取了桂阳城。刘玄德还知赵云不愿结范急嫂嫂为妻(范急曾与赵云结为兄弟,欲把嫂嫂嫁于赵云),知其正直、重义,大赏赵云,引的张飞嫉妒地大叫,也想跃跃欲试,不甘落后,因此赵子龙也不失为“智将”了。
赵云一生忠心耿耿,刚正不阿,为了刘备苦战了一生,却成了个败阿斗,幸运的是他并没有战死沙场,因为这种人,何人都不该斩他,都该向他表达尊敬,我想诸葛亮当时一定痛心赵云的死,因为一颗将星失去了光芒便结束了他传奇的一生。
总而言之,赵云是大将之表率,是被人口口传颂的英雄人物,他的智慧和一颗赤诚忠胆的心一定会带动一代又一代的爱国之士热爱祖国、奋发向上的!
我们作为新生的一代虽无赵云的英勇,但一定要学习他对祖国的热爱,对于祖国的贡献之心,抓住现在大好的时机,好好努力吧!
评价书中的某一人物事件400字篇七
同学们,你们有看过《吹牛大王历险记吗》吗?这本书可好看了。你们知道我喜欢这本书中谁?哈哈!还是让我来告诉你吧,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就是这本书的主角——闵浩森男爵!他是一个快乐又聪明的冒险家,也是一个有名的“吹牛”大王。
有一次,吹牛大王打猎的时候遇到一头鹿,刚好子弹没了,他就用樱桃核当子弹,射中了鹿的额头。后来他又来到同一个地方打猎,遇到了上次那头鹿,发现它的额头上竟然长了一棵樱桃树。这次他不仅吃到了美味的鹿肉,还喝到了甜美的樱桃汁。又有一次,吹牛大王带领俄罗斯军队与土耳其人战斗,打完仗,他带着自己的马去喝水,却惊奇地发现马的后半身不见了。找到后半身之后,他让军医用月桂树的嫩芽把马的两半截身子缝在一起,这匹马仍然完好无缺。
吹牛大王还会告诉你,他连人带马陷阱了泥沼泽,但面临着没顶之灾时,他急中生智地揪住自己的辫子使劲往上拉,连人大马给拉出沼泽地;甚至,他会告诉你,他把银斧头扔到月亮上去了,他只得种了株豆苗,爬到月亮上去寻找他的那把银斧头……
吹牛大王的故事是那么新奇和有趣,但你们一定疑惑了,我到底是喜欢吹牛大王什么呢?让我给你细细道来!吹牛大王遇到困难和挫折时,他不会抱怨和绝望,他会想尽一切办法去解决问题;在他遭遇灾难时,他总会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他的急中生智总能化险为夷。我们就应该学习吹牛大王的这种精神,灵活运用我们生活中学习到的一切知识去解决困难。
我喜欢的书中人物的作文 (菁选3篇)(扩展2)
——喜欢的书中人物作文300字3篇
评价书中的某一人物事件400字篇八
在*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不知涌起现多少英雄、佳人、才子。翻开历史那本记忆之书,我支持那失败的英雄项羽,我欣赏那才华横溢的李清照,我敬仰那足智多谋的诸葛亮。
赞叹——项羽
说到楚灭秦,所有人都会想到西楚霸王项羽。在历史的记载中,项羽是一个失败的王者。但是《史记项羽本纪》中,项羽虽然失败,但仍然是个英雄形象。鸿门宴是项羽的败笔。项羽胸无城府、缺乏远见、优柔寡断,导致失去了袭击刘邦的最好机会,从而也一步一步将*偌大的疆土“拱手让人”接连在*的历史中留下了西楚霸王是失败英雄的遗憾的一笔。虽然很多人都认为项羽是个失败的人,但在我的心中,西楚霸王项羽却是当如无愧的英雄。
项羽,你是我心中最喜欢的历史英雄。
欣赏——李清照
在我心中的女佳人,当然是那宋代杰出女词人,宋词婉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的李清照。李清照,才华横溢,文采飞扬,他的“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不知为何打动了我的心,让我毫无理由地喜欢上了这位如菊花般高洁,坚韧的宋代杰出女词人。也许喜欢她是因为她“三杯两盏淡酒,怎敌他,晚来风急?雁过也,正伤心,却是旧时相识”让我感到”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也许喜欢她是因为她“红藕香残玉簟秋。轻解罗裳,独上兰舟,”让我感到了“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李清照的才华让我毫无理由的喜欢她,欣赏她。
李清照,我心中最喜欢的历史佳人。
惋惜——诸葛亮
提到三国人物,当属诸葛亮为第一聪明人。时光飞逝,诸葛亮的人生看起来是如此的短暂在诸葛亮段在的人生中,他做了许多让我敬仰的大事件,他点燃的三把大火,烧出了蜀国的江山基业。他“三气周瑜”“六出祁山”“七擒孟获”让我万分佩服。他一生为蜀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杜甫那句“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用来形容诸葛亮太合适不过了,诸葛亮是大才子,可惜天妒英才,没有机会让他率三军将士,与那司马奸贼厮杀,兑现他对刘备的诺言。为诸葛亮的足智多谋而景仰。
诸葛亮,我心中最喜欢的历史才子。
我支持项羽,同样为他感到赞叹;
我欣赏李清照,同样为他感到哀伤;
我景仰诸葛亮,同样为他感到惋惜。
古人不远,你们是我心灵成长中最闪亮、最耀眼的灯塔。
评价书中的某一人物事件400字篇九
一朝一夕忆亦空,一晨一暮思愈重。
——题记
沉沉的暮色挤过狭隘的天际重重地跌落下来,砸在谁家的屋顶,迸到小城的各个角落。
我独自一人骑着单车闲逛在街上,远远的夕阳下,一高一矮两个身影映入我的眼帘。
老人的右手牵着小孩的左手,小手带着大手晃啊晃的,在地面上拉扯出纷乱的剪影。
“爷爷,你说今天晚饭吃什么啊?”小孩子稚嫩的童声响起。
“你想吃什么啊?”老人伸出有些粗糙的手轻轻地刮刮小孩小巧的鼻子,嘴角弯起优美的弧度。
是熟悉的对白,是似曾相识的微笑。然后,我想起你。
以前的以前。
你是喜欢养鸟的,总要去逮些蚂蚱给鸟儿吃。于是,在夏末的傍晚,你便牵着我胖乎乎的小手直奔乡野去逮蚂蚱。至今我仍不明白的是,你的运气为什么总是那么好,遇见蚂蚱一逮一个准,不一会儿就逮一大群。你逮好了就笑话我,我也有好强心呢,不服输地学起你的模样逮蚂蚱,可是每次都扑个空,弄得灰头土
评价书中的某一人物事件400字篇十
穿越了时光,穿过了檐廊,将生命的绝唱留在了世间的某个地方;看过了沧桑,经历了悲凉,将不朽的英名留在世上。提及“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首首慷慨激昂的诗歌千古流传,而智勇双全的曹操便在我心中筑成了光辉的英雄形象。
硝烟四起,刀光剑影,群雄争霸。曹操则纹坐帐中,指挥千军万马,统北方。他那种豪情霸气,注定着成为世豪杰。“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充满着对韶光易逝的感慨,他那种苦闷的情怀,成为心中的番色彩。“老骥伏枥,志在千里。”是他视天下为己任的伟大志向的写照,他那种胸怀大志的报负与理想,奠定了他成功的基础。纵观历史,曹操生有所作为,文韬武略无点值得逊色之处。
在多数人眼中,曹操乃为一代奸雄,是位双面人物。但在我心里,“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毕竟在历史的沙场上,他的成功还是不可估量的,他的伟大事迹还是值得人们去颂扬的。
在三国鼎立时期,有谁能超过曹操,论智慧,他不亚于诸葛亮,论武力,他与关羽,张飞之比不差分毫。三国第人,决定是曹操之所得。在那个勾心斗角的时代,谁不心狠手辣,只有这样,才能成就自己的番霸业,与其说曹操奸诈,不如说他那是种自保的智慧。与其说曹操毒辣,不如说是他果断做事。他不只是空有番理想,而且也拥有成就大业的决心,决心在历史的征程中抒写不朽的辉煌!
有人评价曹操为“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是啊,如果他生在太*盛世,那定是治国之人,但转念想,若是如此,他的抱负或许没这么远大,所以不论怎样,曹操在我心目中都是代枭雄。整日的忧愁与对江山的挂念,令他的心渐渐疲惫,但胸中仍有支撑的力量,他还有梦想,要去实现,去创造,不管结局会如何,他都成功过。
时光在宇宙中不停的穿梭,几千年匆匆逝去,他仍在灿烂星河中熠熠生辉。他的生慷慨激昂,又同涓涓小流般缓缓流淌。曹操,千古风流人物。个我心中的英雄,个用生命来吟颂的英雄。我想经历风雨的人生,他定无悔。
评价书中的某一人物事件400字篇十一
诸葛亮,字孔明,“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飘飘然有神仙之慨”,是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他躬耕陇亩,高卧草堂,自号“卧龙先生”。他乐于事农桑树,本来并不想参与政事,但是,他被刘备思贤若渴、礼贤下士的精神所感动,为了报答刘备的知遇之恩,他在隆中为刘备谋划了建国策略,并决心亲自出山相助,为刘备建立功业鞠躬尽瘁。
奇人必有奇才。孔明出山以后,第一次博望坡用兵,在新野地这个小地方,靠几千人马,居然杀退了夏侯惇的十万大军,赢得了关羽、张飞的“拜伏”。从此打开了刘备争夺霸权的新局面。
孔明足智多谋,具有远见卓识。他主张北让曹操占天时,南让孙权占地利,刘备信义卓著,可占人和。为此,他决定先取荆州为家,后夺四川建立基业,这样就可以成鼎足之势,然后再图中原。为了联合孙吴共同抵抗曹操,他纵谈天下形势,火烧新野地,舌战群儒。他明知道周瑜年轻气盛,妒才嫉能,却能处处顾全大局,果敢沉着,巧妙地利用鲁肃作掩护,草船借箭,既使周瑜的陷害不能如愿以偿,又不让孙刘联盟分道扬镳。终于在赤壁之战后,他趁势占领了荆襄九群。他三气周瑜,致使周瑜临死只有“既生瑜,何生亮”的慨叹。
孔明赏罚分明,严于律己。他知道司马懿的大军必取街亭,决定派马谡把守,并一再嘱咐“街亭虽小,干系甚重,倘街亭有失,吾大军休矣!汝虽通谋略,此地奈无城郭,又无险阻,守之极难。”不料,马谡自高自大,浮夸骄敌,拘泥“兵法”,任意违反孔明的军令,不听部下的建议,刚愎自用,致使街亭失守。孔明执法严明,一方面“挥泪斩马谡”,正军纪以服众;一方面又仁至义尽,答应死后照顾他的一家老小。对于自己,他也不推卸责任,痛悔用人不明,自作表文申奏后主,“请自贬丞相之职”。
刘备死后,孔明忠心耿耿地辅佐后主刘禅,外拒曹魏,内征蛮番,博纳众议,整顿军纪,七擒孟获,六出祁山,最后积劳成疾,壮志未酬,死在北伐曹魏的军营里,真正做到了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被司马懿赞叹是“天下奇才”,被杜甫感叹:“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巾。”
诸葛亮运筹帷幄,著称智慧的化身,我特别欣赏他的才华和人品,并以他为榜样激励我前一路前行。
评价书中的某一人物事件400字篇十二
有自己爱看的书籍,有人爱看童话,有人爱看寓言,有人爱看希腊神话,可我有点爱看这些,电脑在我心目中地位最高的就是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
《水浒传》是我国最优秀的长篇小说之一,我读后非常喜欢书中的人物和故事。小说开始写了鲁智深,林冲、武松等人有声有色的反抗,落草的故事。随着故事的发展,个人行为逐渐变成有意识的抗争。梁山上的好汉们,“不怕官府不怕天”里成了好汉们的天堂。
自从小李广大闹清风寨后,众好汉纷纷奔向梁山。梁山实力大增,宋江自江州上山后,*恒顿山寨,操练人马,能攻善守,三打祝家庄,大破高唐州,踏*曾头市,终于聚集起义相投的108位好汉,患难与共,生死相托。一同劫富济贫,除暴安良。
多读几遍《水浒传》我想我的作文水*肯定会有所提高。梁山泊聚集了一伙好汉,首领是宋江,他们一共108个将领,个个武艺超群。朝廷中的几个奸臣想用武力消灭梁山泊,但是派了很多次兵都失败了。只好招安,但是几个奸臣心怀鬼胎,再找按后没有让他们进程,但派他们去征讨方腊。
然而,去时108员将领,打败了方腊后只剩下了27员,高俅等人怕皇帝因宋江破敌有功而宠信他们,在宋江进京不久用药酒把他们毒死了,梁山泊起义就这样轰轰烈烈地结束了。我爱看这本书,他让我懂得了什么叫做义气,什么叫做信任。我喜欢一本书——《水浒传》。
我喜欢的书中人物的作文 (菁选3篇)(扩展9)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初中作文 (菁选2篇)
评价书中的某一人物事件400字篇十三
谈起《西游记》里的人物,大家或许会议论纷纷,喜欢的人物各不相同。我最喜欢猪八戒。
大家肯定会说猪八戒有什么好的,他的品格不就只有好吃懒做,贪财好色吗?
其实大家就他的评价不是完全正确,大家或许只知道猪八戒的缺点,不知道他的优点。
猪八戒他敢说真话,不像唐僧口是心非,他能把心中想说的话如竹筒倒豆子,全说出来,比如如来佛祖封她他为净坛使者,他直接不满地对着如来嚷道:他们都成佛,为何把我做个净坛使者?
猪八戒他心态也很良好,无论是再紧急的情况,他也能安心然入睡。*顶山上,孙悟空让他巡山,他表面应承,却倒在一弯红草地坡便睡。
大家都知道小孩子挑食的事常常是使家长头痛,这正好可以用猪八戒来教育他们。猪八戒从不挑食,在取经的路上每逢吃饭,他只情总是一捞而尽,争嘴抢食。
据我观察,我认为猪八戒还有两个优秀品质,分别是踏实肯干和干劲冲天。踏实他是肯干表现在高家扫地通沟,搬砖运瓦,筑土打墙,耕土耙地,种麦插秧,啥事儿都干,一个顶十。干劲冲天表现在取经的途中,什么累活、脏活、危险活都他来干,挑担子,排路障,背死尸,埋死人等。这些别人都不愿意,有钱也请不到人干的事情,他一个人全包了。
我相信猪八戒还有许多精神,接下来就留给你们自己找吧!
评价书中的某一人物事件400字篇十四
岳英雄出生在一个贫困的农民家庭,他父亲在他出生不久便去世了。岳飞和他母亲逃了出来。他学习认真,进步很快,十几岁就武艺高强。母亲为激励儿子忠心保国,在他背上刻下了“精忠报国”四个大字。北宋末年,岳飞在母亲的激励下,建起岳家军,攻打侵略者,收复国土,那年他才20岁。从此,他不辱其望,为南宋收复了一片又一片的失地,写下了《满江红》这一千古绝唱。后来,又在郾城大败金军主力,收复更多失地。但狡猾的金军贿赂秦桧,昏庸的南宋皇帝听信秦桧谗言,怕抗金势力强大,十二道金牌召岳飞回朝。狡兔依然在,猎犬却已烹。秦桧等人强加给岳飞“莫须有”的罪名将他杀害。
天妒英才。
虽然岳飞神勇威武的英姿已经不复存在,可在《满江红》中却表现得淋漓尽致:“怒发冲冠”“仰天长啸,壮怀激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寥寥数十字,岳飞的雄姿、英魂完全展现在我们面前:作战勇猛,精忠报国。怪不得金军中流传着这么一句话:“撼山易,撼岳家军难”,这更是岳家军浴血沙场,百战百胜的见证。
岳飞戎马一生,浴血疆场,但十分清正廉洁,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为人大度。有人曾经问他:“什么时候才能天下太平?”他慨然回答:“文臣不爱财,武将不惜死,天下便太平?”
啊!岳飞,你用自己超群的武艺和智慧,保住了大宋的半壁江山,用自己抛头颅、洒热血的精神捍卫了民族的主权,“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维护的是军纪严明,守护的是百姓安宁。
啊!岳飞,你不图私利,一心为国,杀敌无数,出生入死,甘愿为国而殉,当年的精忠良将,现在更应受尊敬,也更应让我们好好学习。
啊!岳飞,在你的心中淌着一种精神,它让你骨子里渗透着,也永远感染着我们的心,那就是:精忠报国,无怨无悔。
“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只可惜你心愿未了,生不逢时,愿您在地下能实现您的理想,就如_元帅所言“此去泉台招旧部,旌旗十万斩阎罗”。
岳将军,一路走好。
评价书中的某一人物事件400字篇十五
“身前雄兵扫*,
死后江海日月明,
春秋成秦经二世,
一世功过后人评。”
公元前259年至210年,*历史上第一个使用“皇帝”称号的君主——秦始皇称帝。对*和世界的历史均产生深远重大的影响。被明代思想家李贽誉为“千古一帝”。
古人不远,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秦始皇。虽然,没有司马迁“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的伟大胸襟;也不是坐着轮椅挑战命运的勇士,霍金。但他却是历史上深受后人评价的为伟人。
秦始皇,别名嬴政,赵政,秦王政,隶属于华族,出生于邯郸。不就统一了六国而且建立中央集权制度,并修建了举世闻名的长城。在秦始皇39岁时完成了统一*的大业。他并不是像司马迁所写的《史记》记载的暴君,而是一个叱咤风云、富有传奇色彩的划时代人物,也是*历史上第一个多民族中央集权封建帝国的创立者
公元前230年至前221年秦始皇为了统一六国,采取了远交近攻,分化离间连横的策略。秦始皇亲政后听取李斯进献灭六国建议,着手规划统一六国大业,并由远及近,集中力量各个击破,先北取赵,中取魏,南取韩,然后再进取燕楚齐三国,终灭了六国建立秦;秦始皇为了保护北部边境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减少人民的负担,修筑了长城,这绵延万里的长城并不只是一道单独的城墙,而是由城墙、敌楼、关城、墩堡、营城卫所、镇城烽火台多种防御工程所组成的一个完整体系。
之后,又寻长生不老药,修建陵墓,最后躺在了骊山陵墓中。秦始皇这一生的丰功伟绩,想必不用后人来评价,早已深深地印在了我们的心中。
千百年来,有多少人不去再意这“千古一帝”,只是简简单单的评价他的丰功伟绩,但是记住:古人不远,我最喜爱的历史人物——秦始皇。
评价书中的某一人物事件400字篇十六
多年以前,在我刚刚踏上成吉思汗陵的泥土时,我还对它无所知晓。脑海里只是“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的诗句。后来看了其中的壁画,听了大人们的讲述,才知道这个蒙古人一生中的曲折。
老实说,我对那些表现铁木真生平的壁画并不感兴趣,听大人的讲述也不大认真,因此只记得个大概,知道它是个了不起的人物。出了那间画着壁画的房子,我驻足在山坡之上,俯瞰四周宽阔的景象,一片浓绿带着凝重的幽深,到了远处开始模糊了。我深吸了一口气,舒畅之余有一些压抑。我知道这里有一个勇猛彪悍、奇特而不屈的灵魂,却不知道这平静背后昔时的那般景象。
直到近日,铁木真再次闯入我的脑海。一篇评述铁木真的文章中说到了他的曲折和残暴,当然,还有他的那个“嗜血”的民族。我又将先前脑海中那个尚未完全定型的轮廓拾起。我承认铁木真的个性和心理及大程度上受到了他的经历的影响。那种动荡不安的生活,丧亲流血的痛苦,还有形势对他的逼迫,一次次向他证明强大和金钱的重要。在这样的生活背景之下造就出的铁木真注定就要成为他的那个样子的。
在我眼里,他是个很情绪化的容易走极端的人。作为一个个体,他的存在并无特别,然而令人觉得可悲的是文化和生灵在他的征服中被弄的痛苦不堪,无辜者在他的铁蹄之下血泪满山。这是因为本该是属于他个体的东西被放大到了一支军队,一支强大的有杀伤力和影响力的军队啊!
因而,他的军队几乎成为一群魔鬼。这些有血性、重义气、有感情的蒙古人就这样成了魔鬼?!成吉思汗年轻时的遭遇是值得同情的,但我们无法原谅因此而导致的对生命的杀戮和对文化的摧残。就连我这个蒙古族人都无法原谅。那么我们是否因为此而完全否定了元朝呢?
成吉思汗只是蒙古帝国的缔造者,他的一生都在为征战而奔波,这是一位开国帝王必然要经历的。而在他的后人手中,基业得以发展,尤其是到了忽必烈时期。元世祖接受和提倡以儒学为主的汉族传统文化,各地学校得以恢复和发展。史书上亦记载了元朝的独特文化。我国文学史上的三座高峰之一——元曲,就产生在这个朝代。
无论如何,成吉思汗是个颇受争议的人物。一个人物颇受争议说明他是值得被人们去探讨、去认识的。任众说纷纭,成吉思汗和他的元朝毕竟在这个世界上存在过,而这位誉满天下而又谤满天下的蒙古人也已成为尘封的历史中一个留下深刻印迹的人物。人们到底因为什么记住了他?我只想说,他的背影并不能完全代表他的朝代,尽管他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着这个民族的骄傲与悲哀。
评价书中的某一人物事件400字篇十七
青铜葵花,这本小说的是一篇能感动现在孩子心的小说。本书有两位主人公,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
一个特别机缘,七岁的城市女孩葵花和乡村男孩青铜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但十三岁那年,女孩葵花被命运召回了她的城市,男孩青铜从此常常遥望着芦荡,思念着葵花。
青铜,一个善良的小哑巴,聪明能干。虽然他是哑巴,但是,他的内心却一颗金子般的心。
他,十分爱自己的妹妹葵花,他曾经为葵花做的许多事,给葵花抓萤火虫,好让他有一个光亮的地方,把学校的作业做完。给葵花用冰做一条“银项链“,让葵花在舞台上大显风头。为了让葵花看上表演,让她在瘦小的肩上坐半个小时,而自己却能满头大汗的为他抬肩。
青铜,是青铜葵花中我最喜欢的人物。他正直勇敢善良。我们大家一定要向他学习,学习他的那种正直的品质。
我喜欢青铜。
评价书中的某一人物事件400字篇十八
每当我翻开《西游记》时,总想,如果孙悟空能从书中走出来,带我去花果山玩玩多好啊……
今天,我又在看《西游记》,突然孙悟空站在我的面前,他身穿战袍,头戴紫金冠,手持金箍棒,一副威武霸气的样子。一双火眼金睛炯炯有神,任何妖魔鬼怪都要现原形,浑身露出一种天不怕地不怕的精神。
孙悟空一个筋斗,带我飞上了天,腾云驾雾,往花果山飞去,只见片片白云在脚下漂游,在腰际环绕。一伸手,就能摸到一片云……天空是那么蓝,就像一整片水洗得发青的布,又像一望无际的大海倒挂在头顶……神奇极了!
到了花果山,我东张西望,一边是山一边是水一边森林。我情不自禁的赞叹道:“好美啊!”边上被云包裹的悬崖,白白一片。山上鲜花盛开,瓜果飘香,真是个人间仙境,世外桃源。
再往前走就是瀑布,瀑布特别高,像是天上挂下来的。我喝了一口,哇,真是太好喝了。孙悟空又带我跳了进去,原来这是水帘洞啊!
如果这是真的就好了。
我喜欢的书中人物的作文 (菁选3篇)(扩展6)
——高中人物作文12篇
评价书中的某一人物事件400字篇十九
一、导入
课件出示:我的好朋友。看到这五个字你想到了什么?
1、我的好朋友呀,住在卡通王国里,是一群快乐的小精灵,它们变化多端、奥妙无穷,来,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来欢迎它们的到来。(课件出示动画人物合影)
2、指名学生介绍自己喜爱的卡通人物。
课件展示图片。
3、学生用热切的声音呼唤它们的名字。
二、讲故事
1、这些卡通人物,还有许多有趣的故事。谁来给大家讲讲这些卡通人物的故事片?
2、现在,放飞你自己的思绪,对这些卡通人物进行想象,还能想到哪些与它们有关的故事?
3、如果让一个卡通人物在你笔下诞生,你打算给他们起个什么名字?(评议:名字是否好听,有趣)
4、学生讲述自己设计的卡通人物的故事。
小组讨论、集体交流:鼓励学生的奇思妙想,引导学生整理自己的思路。
5、这是我搜集到的作品——《呼噜猫和阿猜狗》。下面我们就来听听他俩的故事。
教师读范文。
三、写作文
现在,让你写一篇关于卡通人物的习作,你准备写什么?
联系*时写作中的要求,说一说今天的作文应该注意什么?
集体交流:帮助学生完成习作的构思。
把你最想写的,自我感觉最好的片段写下来。
四、交流学生习作片段。
(在学生写精彩片段时,由于*时没有这样的练习因而都是从头写的,还不如让他们从头写呢!)
评价书中的某一人物事件400字篇二十
可爱的脸蛋,飘逸的长发,身着粉红的长裙,善良的心地,这就是我最喜欢的灰娘娘。
我喜欢灰姑娘,因为她身处逆境,但仍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她心地善良,乐于助人;并在小动物的帮助下,最终赢得了王子的爱,成了美丽的王妃。“无论你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请你微笑着面对”恐怕就是灰姑娘的理念。
少年时的她便失去了母亲,父亲为她找了一个恶毒、蛮不讲理的继母,继母的两个亲生女儿经常捉弄和欺负她,这都不会让她失去对生活的信心,因为她会乐观地面对每一个挫折,因为她的微笑是不败的花。她经常帮助那些小动物,因此交了不少朋友,它们陪伴着灰姑娘,帮她干活,跟她玩耍,她生活得充实而快乐。
读完灰姑娘的故事,让我感受最深的是她的坚强、自信、智慧和爱心。她坚强,因为她勇于攀登;她自信,因为她笑看人生;她用有智慧,使她梦想成真;她富有爱心,让她享受幸福。
在我们的学习和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一些挫折和烦恼,但是一定要象灰姑娘那样乐观自信,永不言败,要具备克服各种困难的能力,以开朗的心态迎接命运的挑战。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她*凡但不寻常,她坚强而自信。
我喜欢的书中人物的作文 (菁选3篇)(扩展4)
——书中人物的作文10篇
评价书中的某一人物事件400字篇二十一
《三生三世枕上书》是我最喜欢的玄幻小说之一。它塑造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书中有冷酷霸道的东华帝君,有机灵可爱的`糯米团子阿离,还有被世人尊称“姑姑”的白浅……
虽然这些人物都有鲜明的个性,但我最喜欢的人物还要数这里面活泼可爱的凤九。
凤九,全名白凤九,是白浅的亲侄女,现任女帝。一出身额头上就印有一朵凤尾花胎记,身穿孝服。
我最喜欢的倒不是凤九的外貌,而是凤九的性格。
凤九非常开朗活泼。她走到哪里都是嘻皮笑脸的,时常闹出些笑话。她笑时,嘴角上扬,眼睛眯成一条缝,就算笑也像如沐春风一般。
凤九虽然活泼,但有时也很稳重。
自从她遇上并喜欢东华帝君后,整个人都变得十分老成,身穿一身孝服,几乎没有笑过。凤九这种敢爱敢恨的性格,正是我所缺失的。
凤九为了东华帝君真可谓是上刀山、下火海呀。她到九重天去当女仆,还砍断了自己的一条狐尾,只为在三生石上刻上东华帝君的名字。
大家一定看过电视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吧?《三生三世枕上书》就是它的续文,只是主人公由白浅、夜华,变成凤九、东华帝君。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凤九。
——人物的作文三篇
【实用】人物的作文三篇
评价书中的某一人物事件400字篇二十二
行走在书中,看尽千帆风景,令人沉醉也令人留恋,在一篇篇饱含墨香的文章里,我的生命逐渐充实。每一本书籍都市我踏向成功的阶梯,它们承载着我的梦想,我的生命因书香而精彩。
现实中的童年,没有梦幻中的宫殿,也没有童话中的故事那么五彩斑斓的生活。唯有书籍伴随着我们的成长,给我原本寂寞的生活增添了一笔亮丽的色彩。书籍,他带我领略了童话世界的奇幻,从浅显易懂的童话开始,我领悟了《海的女儿》的真谛,卖火柴的小女孩的悲惨。我行走在童话故事中,书籍,它实现了我童年那份天正美好的梦。
我在书中嬉戏,不断从书中汲取营养,来充实我的精神世界。行走在书中 ,我不断地成长着,不断垒高自己。童话书已是我的最爱。各种名人传记成了我爱不释手的书。走进了*,我才发现为人的精神是如此的不屈不挠。走进*,我领悟到的不仅是他的聪明与好学,更多的是那种激情澎湃的气势。他们的优秀品质和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这也是自己立下成才的决心。
闲暇之时,躺在小床上,捧着一本书,细细品味书中细腻的语言,这是最美的时刻了。至今我还留恋着《荷塘月色》这样的意境,荷花那曼妙的身姿在家乡青海是看不到的,但是,《荷塘月色》实现了我的一个小小梦想,他带我领略我未曾感受过的意境。我从未感受过如之美的景色,唯有书本带我们看到了如仙境一般的美景。
行走在书中,每一个字眼都好似一个音符,让人回味,细细品味唐诗宋词,让人惬意。初次走进李清照,就被她委婉凄凉的字句打动了,“才下眉头,却上心头。”曹操“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的求贤若渴;陶渊明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超然脱俗。品味古人诗意的胸怀,似身临仙境,让人心静如水。
行走在书中,当我为梦想而奋斗,屡屡受挫时,书将我“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于是我有了重新奋斗的勇气。正是因为书,我才学会了坚强不屈,努力奋斗,学会了思索未来,懂得了许多生活中的道理。
书,让我们放飞了梦想,让我们勇敢的踏上了梦想的道路,书伴我成长。 行走在书中,我会抵达理想的殿堂,拥抱未来。
评价书中的某一人物事件400字篇二十三
“宋江的军师———吴(无)用。”这可能是大家最耳熟能详的水浒歇后语了,而这句歇后语的“后衬”就是今天要写的人——吴用。
吴用,是中国正史上唯一可以与诸葛孔明相提并论的军师。然而,实际上无用本是乡村教师,而非草寇,只是生辰纲一事之后,不得不上山落草为寇,而这件事也将其智慧与狡诈表现的淋漓尽致。
可以这样说:没有无用的智,就没有七星聚义;没有欺诈,就生辰纲的成功到手。
至于为何歇后语中是宋江的军师,而非晁盖的军师,就是无用的另一处智了。当他看到晁盖时日无多,而宋江又有着极强烈的野心时,他悄无声息地“叛变”进了宋江阵营,既不使晁天王起疑心,又在换届时保全了自己,一举两得。
但实际上,这种为了自己的小智,并不能与诸葛村夫的大致相比,毕竟村夫在刘备挂掉后以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精神辅佐刘备儿子又苟活了几年,至少让蜀又蹦哒了几天。相比之下,吴用受宋江托梦之后,直接在宋江墓前上吊自杀,没能将招安后的梁山军打造成正义之师。
“宋江的军师——无用,”实际上说的很对,吴用,就是从叛晁归宋的一刻开始,变成了无用(忠诚吴用,终成无用),自己的智与诈,到头来毁的是自己的前程。
吴用一生虽然不碰兵器,不玩暗器,却杀人无数,就用一张嘴,一支笔,一字一词,一笔一画,关乎一个个或重要或不重要的人。他活成了一个文杀手。
评价书中的某一人物事件400字篇二十四
说到敬佩,有些同学一定会敬佩一些科学家或者一些大明星,而我最敬佩的`却是陪我长大的爷爷。
我的爷爷是一个普通的退休工人,他有着一头黑发,但近几年岁月的痕迹让爷爷的黑发中带着几缕白发。爷爷*时穿着很朴素,而且生活很节俭,妈妈告诉我爷爷一件衣服能穿好多年呢!
爷爷家里那时比较贫苦,爷爷只读到了初中,虽然爷爷没有多高的文化,但是在我眼里爷爷却是个全能的,什么都会做的人。爷爷不是“修鞋匠”,但每次我的鞋子坏了,经过爷爷的手整修之后又能穿了;爷爷不是“修理工”,每次妈妈自行车的轮胎坏了,爷爷都能把它修好重新上路;爷爷更不是“玩具制造商”,但每次我的玩具被我损坏后,爷爷都能重新组装变成一个新玩具。这些本事可都是爷爷通过自己钻研学习到的,而最让我敬佩的是爷爷的助人为乐和孝敬父母的精神。
爷爷年轻的时候参加培训班,通过考试成了一名电工,只要单位的事哪怕是休息在家,只要电话一来,爷爷立刻扔下饭碗赶到单位去抢修。爷爷是我们村里唯一的一个电工,村里哪家的电灯或者线路出了故障,爷爷二话不说会立刻帮着去修理。
爷爷更是个大孝子,祖奶奶94岁高龄了,手脚很不灵活,但爷爷照顾祖奶奶细心极了,只要有带壳的食物,爷爷总是全部剥好肉放进瓶子里,能让祖奶奶吃起来更方便。爷爷每天早晨都要帮祖奶奶穿衣服,还要帮助梳头盘发髻,晚上给祖奶奶洗脸洗脚,一有空就给祖奶奶剪手指脚趾甲。每次吃饭爷爷第一筷夹的菜总是先给祖奶奶吃,每天爷爷都重复着这样的照顾,毫无怨言,祖奶奶有这样一个儿子可真幸福啊!
爷爷就是我学习的榜样,我也要刻苦钻研学习,生活中多多帮助别人,对待父母更要孝顺!这样的爷爷我能不敬佩吗?
评价书中的某一人物事件400字篇二十五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是武则天。
武则天,是一个颇有历史魅力的名字。她是唐朝开国功勋武士的次女,唐大宗李世民的幼妾,唐高宗李治的皇后。她在协助高宗处理军国大事,佐持朝政三十年后,亲登帝位,自称圣神皇帝,废唐祚于一旦,改国号为周,成为中国历史上空前绝后的唯一女皇。从她参与朝政,自称皇帝,到病移上阳宫,前后执政近半个世纪,上承“贞观之治”,下启“开元盛世”,历史功绩,昭昭于世。诚如_对她的诚恳评价:武则天是“封建时代杰出的女政治家”。
武则天,本名武照,称帝后改为武曌。(“曌”(zhào)字为武则天特别欣赏,拿过来作为自己的名字专用,任何人不得使用这字。从字形上看,“曌”象征着日月当空,象征着女皇君临天下的气势。“曌”字拆开来看,又成“明空”。或“空明”,颇含几分佛理禅机,切合武则天向佛的心意)
武则天,出生在唐初新贵显宦之家,显赫的权势,豪奢的生活,滋养了她无限量的权力欲。然而,初唐极重士族的门阀之风盛行,而武氏庶族的门第,低微的出身,又使她饱受流俗的轻视,而不甘埋没。这一特殊的境遇与遭际,强烈地刺激着青年时代的武则天,陶冶了她狂妄地去追逐和攫取最高权力,以达唯我是从的欲望,和以冷酷而不择手段地去报复一切的心理。
则天自幼聪慧敏俐,极善表达,胆识超人。父亲深感她是可造人才,遂教她读书识字,使她通晓世理。史载,则天十三、四岁时,已是博览群书,博闻强记,诗词歌赋也都奠定了一定基础,而且长于书法,字态卓荦不群。
贞观十一年(637年),14岁的则天以长相俊美,入选宫中,受封“才人”。入宫之后,则天行事干练,善解人意,再加上姿色娇艳,颇得太宗欢心,遂赐号“媚娘”。时日既久,太宗又发现则天学识尚好,且懂礼仪,便把她从侍穿衣着的行列,调人御书房侍候文墨。这一变故使武则天开始接触皇家公文,了解了一些宫廷大事,并能读到许多不易得见的书籍典章,眼界顿阔,日渐通晓官场政治和权术。
贞观二十三年(649年),太宗死去,则天与所有嫔妃,发送长安感业寺削发为尼。太宗九子李治唐高宗即位后,因早先与则天暗通款曲,对她极有兴趣,遂经常往来于感业寺,并于两三年后重召则天入官,晋封为“昭仪”。
永徽六年(655年),极受高宗宠幸的武则天,在内宫的斗争中稳操胜券,并日促高宗立己为后。然而,在封建社会中,皇后的废立乃国之大事,须与重臣们商定。当高宗把废皇后王氏,立则天为皇后的打算向诸遂良、长孙无忌等元老重臣说明后,立即遭到强烈的反对。
他们认为武氏出身卑微,不宜为后。但是,高宗的主张也得到武则天的同谋许敬忠以及李义府、徐世等一些朝中要员的支持。在他们的帮助下,高宗终于在这年的十月断然颁诏,废皇后王氏,正式册立则天为皇后。自此,皇家内宫大权,全部落人武氏之手。
则天登上皇后宝座后,机智精明,“通文史,多权谋”的长处,得到长足的发挥和发展,使高宗对她宠爱之余,别眼相看。她亦利用皇后的身份,皇上对己的宠爱,积极参与朝政,“百司奏事,时时令后决之”。从永徽六年(655年)到显庆四年(659年)的五年时间里,她设法清除政敌,贬尚书右仆射诸遂良,使其郁闷而死;黜同中书门下长孙无忌,逼其自缢;罢免朝中诸遂良、长孙元忌的支持者,巩固和扩大了自己的影响和权力,扫除了她参政道路上的障碍。
显庆五年(66o年),高宗李治因患凤眩,目不能视,遂下诏委托武后协理政事。自此,则天从参政步人执政,“黜陟生杀,决于其口,天子拱手而已”,人虽在幕后,却遥控了朝廷实权。后来,高宗后悔,图谋收回大权,并密令中书侍郎上官仪草诏废后。岂知机事不密,“谋泄不果”,武后手辣心狠,先下手为强,立将上官仪处死。高宗之举,功亏一篑,反使武后更为警觉。
由于则天武后处理政务有章有法,不似高宗久诿不决,甚为群臣敬服。高宗虽厌其独行独断,许多国家大事又不能不倚重她。这样,就使武后逐渐从幕后走向前台,竟与高宗同临紫殿,一起接受群臣朝拜。上元元年(674年),高宗号*皇,皇后号天后,天下人谓之“二圣”。自此,高宗形同虚设,唐朝权柄,尽在武后则天掌握之中。
从上元元年(674年),则天以“天后”之尊开始执政,至天授元年(690年)正式称帝的16年中,武氏为当皇帝做了大量的长时间的准备,采取了多种有力有效的措施。首先,在王位的继承上,高宗想禅位于长子李弘。武后则不念母子之情,将李弘毒死,立次子李贤为太子。李贤被高宗委以临国之任,处理政务颇为精干,武后则废李贤为庶人,立三子李显为太子。弘道天年(683年),高宗卒,中宗李显刚刚继位,武后则以皇太后名义临朝称制。一年后便废掉中宗,改封庐陵王,立四子李旦为帝,是睿宗。李显、李旦都是昏庸无能之辈,在皇帝位上也是傀儡,处处受制于武后。
评价书中的某一人物事件400字篇二十六
周末,我读着《*上下五千年》这本书,看到秦统一六国,心想:那个年代百家争鸣,有儒家、法家、道家……;那个年代人才辈出,有商鞅、李斯、吕不韦,还有大名鼎鼎的秦始皇。我不由地叹了一声:“要是能生在那个时代多好啊!”突然,家里的房子开始转动,而且越转越快,正当我头晕眼花时,它停了下来——
我站在一个古色古香的宫殿里,身上的衣服也变成了先秦的服装。这时,只见一位身穿龙袍,头戴金冠的中年男子正襟危坐在豪华的龙椅上。他有着长长的胡子,浓眉大眼,看上去很威严。我吃惊地问:“难道您就是秦始皇?”那男子大吃一惊,立刻手握宝剑,问:“你从哪里蹿出来的?”我恭敬地答道:“我来自20xx多年后的未来。”“你怎么会认识我?”“皇上,您在我们那里可有名了,您统一了分裂了500多年的*,还统一了货币、道路和法律,您伟大的事迹说也不不完呢!”秦始皇听了,开怀大笑,邀请我和他共进晚餐。
晚餐时,正当我们交谈得很愉快的时候,有一位大臣前来汇报:“有些术士暗地里议论您、指责您是个暴君。”秦始皇听了大怒,吼道:“天下竟有如此大胆的人!把他们抓起来活埋!”我一听,连忙劝阻:“陛下,就因为他们说您坏话,就要杀掉?这太过份了!真正的明君是心胸宽广、善待臣民的!”秦始皇听了,本来对我和颜悦色的表情立刻变了样。他的眼睛里好像要喷出火来:“把他也拖下去砍头!”我大惊失色,撒腿就跑。后面一群卫士冲上来想抓我。我大喊:“救命!我要回家!”这时,房子又开始转动起来,它越转越快,突然,又停了下来——
我又坐在了自己的房间里,一身的冷汗。虽然我钦佩于秦始皇的才华,但通过和他的密语,也让我深刻体会到他的专制和残暴。我非常庆幸自己生活在现代这个和*、民主的年代。
——精选书中的的人物作文三篇
精选书中的的人物作文三篇
评价书中的某一人物事件400字篇二十七
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小姑娘,我家有许多令我喜爱的书:有《特别关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童心是小鸟》、《成语大全》、《小百科》、《冒险小虎队》……但是,最令我痴迷的是《淘气包马小跳》,更令我痴迷的是《淘气包马小跳》中的主人:机智、聪明但又顽皮的小天王:“马小跳”。
接下来,就让我给你们认识这个小天王:“马小跳”吧!
马小跳的生日是1995年8月8日(属猪),血型是d型,狮子座,如果马小跳像正常的小宝宝在妈妈的肚子里待上十个月,本来可以和他爸爸马天笑同一天生日的,但是他偏偏待了11个月,于是成了马天笑先生的一个遗憾。
马小跳是一个直率、认真、聪明、机智、顽皮、勇敢、诚实的小男子汉,每次做错事儿,都不会隐瞒、撒谎。是一个堂堂正正的小男子主义。
他还是一个聪明,为民的小男孩,曾在“*”竞选中,打败了丁文涛、林子聪等众多“高材生”,还有一个阵容超大的“跳跳糖”,跳跳糖”的队长居然是学校的高等舞蹈学生夏林果。马小跳在竞选中,曾到民间做过多次“民意调查”,可谓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超级*”啊!
我很佩服马小跳的勇敢,在去奶奶家过暑假时,敢和猪杀黑熊、活埋果子狸、活捉娃娃鱼的坏人们作斗争,不顾生命危险。
我喜欢《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但是最最让我“疾迷”的是直率,认真、勇敢、聪明、机智、顽皮的马小跳。今后,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取马小跳的“长”,补我自已的“短”。
评价书中的某一人物事件400字篇二十八
《水浒传》是北宋末年的一群农民起义者,对抗封建腐朽没落的北宋王朝的故事。书中描写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但给我印象最深,让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武松。
书中对武松用了大量的笔墨进行了描写。通过细致入微的描写对武松的人物性格进行了全面的剖析。书中的武松是一个豪放不羁,武艺高强,嫉恶如仇,忠肝义胆的英雄人物。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故事来看看。
景阳冈打虎。
提起武松人们就会想到武松打虎。说的是武松从好朋友柴进回家去看望自己的哥哥。路过景阳冈下的一个小酒馆,看看天快黑了就去吃饭,一下喝了十八碗酒,小二劝他别上山,说山上有老虎。武松一点都不怕。到了山上就再一个青石板上睡着了。到了半夜。来了一只大老虎,武松和老虎经过一翻激烈的博斗,赤手空拳的打死老虎。显示了他高强的武艺和超人的胆魄。令人敬佩。
醉打蒋门神。
这个故事是说武松为了给哥哥报仇,杀了西门庆被发配到孟州。被施恩刻意交好,告诉他,自己有一家酒店被一恶霸蒋门神抢了。还把自己打伤了。武松一听就气坏了。让施恩第二天带他去快活林酒店找蒋门神。到了已后,武松没用几个回合就打败了蒋门神。替施恩夺回了酒店。把武松嫉恶如仇的性格描写的淋漓尽致。
这样的武松是我最喜欢的水浒人物。
评价书中的某一人物事件400字篇二十九
快乐童年真让人恋恋不舍,给我许多美丽的回忆,那时的天真和好动更是回味无穷,至今想起来还历历在目。
从小我就特别喜欢小动物,妈妈很支持我饲养动物,记得七岁时买有两只小兔子,我天天给它们吃青菜,可是不到两个月就拉肚子死了;八岁时买了两个小乌龟,我经常打蚊子、拿剩饭或肉给它们吃,养了一段时间后也不行了;后来在外面拣回一条小花猫,我每天给它吃鱼、吃肉,它长得好快,好讲卫生,会到厕所大、小便,我回家时它会在门口迎接我,后来因为怕它咬到小妹妹就把它送到姥姥家中去了;九岁时给我买了一条漂亮的北京哈巴狗,身上黑白相间的毛特别漂亮,一对瞳瞳有神的眼睛,我上学时它会送到门口,放学回来见到我就摇头摆尾,晚上发现有可疑动静就会不停地叫,后来宿舍禁止养狗,只好也送到乡下去了;十岁先后三次买过小金鱼来饲养,虽然第一次、第二次都失败了,但是第三次还是成功了,现在家中养的小金鱼已经养了两年多,这三条小金鱼看见我就把嘴巴张得大大的,不给点东西吃就把鱼缸撞得咯咯直响;在我记忆中我还养过白鸽、迷你鸡、小螃蟹……
通过饲养这些小动物,不但让我增加了好多知识,培养了劳动习惯,还给予了我许多的乐趣,而且让我的童年生活更充实、更有情趣,更加快乐,同时也让我懂得爱护动物,珍惜生命的意义!
今年寒假,我在电脑上看了一部动画电影(冰河世纪)。它以生动的形象,精彩的的情节,富有哲理的故事,使我懂得了我们要关爱动物,创造和谐的生存环境的道理。
它讲述的是主角树懒、猛犸象和剑齿虎这几位冰川时代的远古生物在各种情况下相遇,并捡到了一个远古人类的婴儿后发生的故事。剑齿虎是仇恨人类的,它想要吃掉人类的婴儿;为了保护人类的婴儿,树懒、猛犸象与剑齿虎为敌。最终,剑齿虎被坚强的树懒、猛犸象所征服。它们为了寻找婴儿的父母,踏上了冒险的旅程。全片表现了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得到尊重的主题。现在,远古的动物由于多种原因有的已经湮灭,这已经无法挽救;亡羊补牢,我们要与现存的动物友好相处。
关爱动物,为动物创造和谐的生存环境,这是我们人类的责任。现在,过去灭绝的动物已经死去了,我们应该保护现存的动物,让他们也能正常的生存、繁衍。与我们人类一样,这些动物也是大自然的骄子,它们理应受到保护大家都是自然的成员,怎么可以这个成员欺负那个成员呢?自觉保护动物是现在每个人的义务和责任。如果我们不关心动物,狂补滥杀,最后,地球上只剩下我们人类自己,那多孤独啊!
关爱动物,为动物创造和谐的生存环境,这归根结蒂,对我们人类是有好处的。因为各种动物都有他们的长处,它们都能为我们的社会出贡献,美丽的孔雀给人们精神的享受,家禽给我们带来了营养美味的食物,忠诚的狗是人们得力的助手……人与动物都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人类保护动物,其实就是保护人类自己,我们和动物生活在同一蓝天下,我们理应创造和谐的生存环境,让动物更好地去生存和生活。
作为新世纪的接班人,我们不但应该关爱动物,而且也应该为动物创造和谐的生存环境。因为在不可知的未来,我们将遇到更多的机遇,也会遇到更多的挑战。动物朋友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建设和生活,如海豚的原理让我们设计出潜水艇,蜻蜓飞翔的原理让我们设计出飞机,鸟儿筑巢的原理让我们设计出北京奥运会的比赛场馆“鸟巢”……我们甚至可以这样说:如果没有动物朋友的帮助和支持,我们人类就不会有今天的成就。
年轻的朋友,让我们关爱动物,为它们创造和谐的生存环境,以便让动物和我们人类一起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评价书中的某一人物事件400字篇三十
一天晚上,我趴在书桌上做着数学卷子,卷中的一道题难到了我,我苦思冥想了半天也没有想出答案,要不待会儿再做?我这样想着,随手拿起旁边的《鲁宾逊漂流记》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读着读着,觉得有点困,慢慢地,我闭上了眼睛睡着了。
醒来后,我发现自己竟来到了一个荒凉的小岛上,四周看看,突然发现一位蓬头垢面、长着络腮胡子的男人正趴在不远的香蕉树上摘果子,这不正是鲁宾逊吗?原来我来到了《鲁宾逊漂流记》的世界。
我赶忙走向鲁宾逊并他打了个招呼,鲁宾逊看到人,激动极了,他跑到我面前,问:“小朋友,你是从哪里来的呀?”
“您好,鲁宾逊先生,我来自另一个世界,但我早就听说您的故事,非常崇拜您呢!可以问您几个问题吗?”
“当然可以。”鲁宾逊回答到。
“请问是什么东西支撑着您在这个小岛上活下去的呢?”
“刚来到这个荒凉的小岛上的时候,我也非常绝望,”鲁滨逊抬起头,似乎陷入了追忆,“但我还有我的父母、我的朋友、我的老师。每当我想起他们,我就又有了活下去的信念,我想:还有很多人等着我回去呢,我一定要活下去。”
“原来如此,您能有这样的信念,可真伟大啊!那么请问您独自在这荒凉的小岛上生活了这么多年,是怎样克服孤独的呢?”
鲁宾逊笑了笑,说:“是呀,在这个小岛上的确非常的`孤独,但是我总不能放弃活下去的希望吧?还有这么多人等着我回去呢!”
谁知刚问完这个问题,睁开眼一看,映入眼帘的竟是熟悉的房间,原来刚才的事情都是一场梦啊,我看了看桌上的卷子,笑了。是啊,虽然那只是一场梦,但是我们还是要有鲁宾逊,这样坚持不懈的精神,我拿起笔,继续做起了那道题。
——与书中的人物密语作文3篇
评价书中的某一人物事件400字篇
她是一个性格乐观的人
“哈哈哈??”一阵爽朗的笑声荡漾在我的耳畔,我知道我的婆婆又被我讲的笑话给逗乐了,我的婆婆就是这么一个性格乐观的人。
“乖孙女,看,电视里正在播放花鼓戏呢。”婆婆一边对我说,一边学着自哼自唱,还附带着她独创的兰花指舞,我被婆婆的卖力表演逗得捧腹大笑。“乖孙女,笑啥呢?”婆婆感到很奇怪。
我大笑道:“婆婆,您太搞笑了。”
“这有啥搞笑的,人生在这个世上,不就应该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没有什么不开心的事的。”婆婆微笑着对我说。
我回想着婆婆说的话,觉得很有道理,没有什么困难不能征服,风雨过后的阳光一定是灿烂的。
婆婆是我家的开心果,她已年近七十,身子骨却仍然硬朗,这一天的早晨,婆婆早早的把我从床上拽了下来,说要我陪她去散步。我睡眼惺忪,却不得不答应了婆婆。一老一少徒步在乡间小路上。“孙女,你看,早上的田间多好看啊,你们这些小孩子,天天睡懒觉,身体自然容易生病,看你婆婆我人老了身体却很好呢!”婆婆炫耀着,又说:“天天要保持好心情,这样才有利于你的学习,考试考差了,不要放弃,婆婆一直都很相信你的,再说了,开心也是一天,不开心也是一天,为什么不开开心心的过呢?”婆婆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从婆婆的话语间,我看到了她健康的秘籍,真心佩服婆婆对人生总是那么乐观地对待。
婆婆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村人,年轻时吃过很多苦,她总和我讲那时的故事,她也感慨现在生活水*的飞速提高,她说:“这一切都是党的功劳啊,生活变得越来越好,我一定要活到一百岁,乖孙女,你说是不是呢?”我笑着对婆婆说:“是呢,我的婆婆这么快乐,一定会活到一百岁的。哈哈哈??乖孙女真孝顺。”婆婆又重现她那爽朗的笑声。
都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我的婆婆就是我家的一宝,她总是那么快乐对人世间的万物都看得十分淡,她觉得活在这个世界上一定要开开心心的,我的婆婆就是这么一个性格乐观的人,我爱这样的婆婆,她一定会长命百岁的。她是一个性格倔强的人
倔强、刚强、固执不服输。这一点在那个跟我一起度过九年的假小子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她的倔强没有一个人会对此表示否认,因为倔强两个字在她的脸上“跳跃”着。
她,也可以说是他,因为她就像一个小伙子,不认识她的人都会以为她是个男孩子,所以我每次跟她走在大街上、学校里,别人都会以为我们是情侣,每当这个时候,我们两个都会同时哈哈大笑,或者就办成情侣样逗大家。
她,一头短发,假小子一样的短发。小小的瓜子脸就像是真的瓜子一样,总会让人有种想咬一口的冲动。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在她的眼眶中活泼地转动着,像是会说话一样。高高的鼻子,还有一个樱桃小嘴。其实我一直觉得如果她留长发一定会是一个惹人爱的大美女。
她,身上总有一股子固执、不服输的倔气。记得体育中考前一个月,她因为跑步总会差那么几十秒打满分,所以,她就一直为了这十几秒一直在练,知道自己累垮了,还是固执的想去跑。我气冲冲地对她说:“你这样累,只会让自己累垮的,到了体育中考时,你还是这样的话要怎么办?到时如果你没有一点力气了,打了零分怎么办?”她却固执地说:“我可以在中考前几天休息的,现在一定要让自
己达到目标,我不能输在跑步上,我一定要练习!”脸上那两个字在她红彤彤的脸上不服输的跳跃着,我拗不过她这股子倔强气,只好由她去练。
她眼神中都会散发着倔气。每次我叫她休息的时候,她都会用坚定的眼神看着我,好像她那水灵灵的大眼睛在说:相信我,我一定会达到目标的。我便在一瞬间被她这眼神“击败”,只好屈服于她。不过,有时倔强的她也会听从我的劝告,坐在树荫下休息。
她,一直倔强的守护在我身边。九年光阴中,我与她体会到了友情的苦与乐,我也深深的感受到了她的倔强的性格,也感受到了她的细心的一面和柔软的一面。“倔强”这两个字在她那个假小子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
她是一个性格开朗的人
光明,我们能不费吹灰之力地拥有,而她只能在无尽的黑暗中用心去追求《假如给我三天光明》。音乐,我们能尽情感受它的美妙,而他只能在无尽的寂寞中聆听〈月光曲〉。她和他在残缺而又完美的人生中尽情挥洒生命的魅力。我们又何尝不能如此呢。
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不停地眨动密而长的睫毛,笑起来嘴唇向上微抿,还有两个小酒窝,一头乌黑亮的头发长得精致极了。穿得干干净净,走在大街上,谁会知道这是一个患病的女孩呢.
她从查出患病后,每天都要住在一家疗养院里,那里有很多像她一样的人,有很多人已经失去了生命,可她从来都不会抱怨。每天都会笑,和那些小朋友们在一起,大家给她取了一个名字叫”给力妹”!她会每天去陪那些老爷爷老奶奶聊聊天.“小姑娘,我想我就快离开这世间了,造化弄人呀!让我得了这么个病.”“奶奶,别这么讲,医生说了这个病只要及时治疗会好的,我的病我想也会没事的,这又没什么。”
“不要,我不要剃光头。”一个小妹妹由于要做化疗哭喊着不肯剃头发。”“小妹妹呀,别这样呀,姐姐倒是觉得剃光头挺好,夏天来了又凉爽又不用洗,这样多好呀!我想你剪了头发也还是一样可爱的,你看姐姐也剪了光头,戴了个帽子就看不见了。”给力妹笑着说,露出两颗小虎牙!“真的吗?姐姐好像这样真的好好,嗯,我这就去剪。”小妹妹开心地走了.
给力妹在电梯里遇到了一位同样要去抽骨髓的男生.她看着他全身在颤抖,“hey,被蚂蚁咬过了吗?”这个就跟那个一样,只会一点点痛而已,加油喔,给力!”又露出了那两颗小虎牙!他们被推到了两个房间,男孩大叫起来,医生说:“还没开始你就大叫。”这时从别处传来撕心裂肺的叫声。“你看给力妹经受的痛苦比你大的多,她要是再找不到骨髓可能就会失会生命。可她每天却还是这么开朗,从不抱怨,还能帮助别人,每天都保持笑容。”男孩听了沉默了.
给力妹最后还是失去了生命,死的时候,她还是笑得那么灿烂,露出两颗小虎牙.我想她一直都活在我们大家的心中!她的精神永远都不会熄灭!
他是一个性格淳朴的人
他,是一盏不灭的明灯,永久地照亮我生命的黑暗;他,是一叶不歇的扁舟,永久地摆渡在我生命的渡口;他,用他那淳朴的言行教会我在这个癫狂的年代勇敢地向前迈进。
记得小时候,三叔常带着我去周围村庄给人家做木工活,在儿时的记忆里,我三叔是当时十里八村出了名的能工巧匠。他年轻厚道,活做得好,价格也很公道,所以,附近的村镇谁家有木匠活都会请他。三叔之所以经常带我出去,可能是两个原因:一是三叔很喜欢我,带我出去可以让我混点好吃的;二是我很爱说话,常把三叔逗得哈哈大笑,带上我路上有点乐子。记得最深的一次是我问三叔:“叔,婶托人让你去城里干活,你干嘛老不答应啊?城里不挺好的么?”叔迟疑了一下,立马展开向日葵般的笑容:“要是我去了城里,咱这个村有人要帮忙怎么办?还有??你点心也不想要啦?哈哈哈哈??”叔的话淡淡的,但不知为何我从心底滋生出一丝敬畏。
三叔干活实在,为了把手头的活赶完,我们常常会三更半夜才能回去。我不忍心三叔背着东西还要再背我,所以走累了也不敢吭声。有时候实在迈不动步了,才抬头问他:“三叔,咱们离家还有多远呀?”他笑笑,用手一指:“前面有灯光的地方,一拐弯就到了,我顿时来了精神,跟着三叔大步流星地向前走去。走了好远,拐过了弯,灯光已被我们丢在了身后,可还没到家,我又抬头问:“三叔,是不是前面灯光一闪一闪的地方就是咱们村了?”三叔点点头,蹲下身子,搂着我说:“累了吧?”他把东西放到地上,让我爬到他的背上,一手扶着我,一手拎着东西,一开始我还睁大了眼睛,想看看灯光闪烁的地方是不是我们村,可不久,我就在三叔宽厚的背上睡着了。究竟灯光一闪一闪的地方是不是熟悉的村口,我已经不知道了,只是在我迷迷糊糊的记忆里,有好多次这样回家的情景。许多年来,每当夜深人静或独自一人的时候,总会想起疼爱我的三叔,想起他说的那句话:前面有光的地方,一拐弯就到了。三叔的话朴实无华,总是在我困难的时候给我信心,给我力量,让自己眼光再放远些,心就会坚定下来,它使我在困境中充满希望,奋力前进。
你是四月早天里的云烟,黄昏吹着风的软,星,在无意中闪,细雨点,洒落花前。你的淳朴是我生命历程中的里程碑,屹立不倒;又似一片汪洋,淹没我无边的愁绪,引领我一步步走向远方。
她是一个性格开朗的人
时过迁境,与朋友们分分合合,但是,最初的那份友谊依旧存在,月亮的皎洁,是因为有了群星的陪伴,大海的辽阔,是因为有了海鸥的陪伴,而我的快乐,是因为有了她的陪伴。
细数年华却总有淡淡的伤痛,15年的道路上全是整齐的鹅卵石,在生活中有快乐,也有悲伤。快乐源于她,悲伤也源于她。
她,一个身高不足160的姑娘,但她并没有因为身材不高而沮丧,消沉。反过来,她却说:“个子矮也会是一件好事,如果遇到什么紧急事件,要从一个小缝隙穿过,那我就会很轻松,而你这个高个子就会被困在那里哦!”说完这句话不忘用她那水灵灵的眼睛冲我嘚瑟两下。呃??她还真是想得开啊!这种事例也可以想出来!
她,有着乌黑亮丽的短发,稍微弯卷的齐刘海,弯弯的刘海下面是她那最迷人的眼睛,那双会说话的眼睛是她最独特的地方。她内在吸引我的是她的开朗,而她外表最迷人的就是她的眼睛,也包括她深邃的眼神。她的性格,她的开朗让人惊讶,内心的乐观,在我看来是没有人能与之对比的??
贪玩是孩子的本性,在一次假期中我们骑着自行车出去玩,一路上有说有笑,没注意自行车已经驶到一条崎岖的小路上,连忙转正方向,但因为技术有限,在经过东转西扭后两个人还是摔倒了,满路的都是小石头,这一摔要了我们不少皮,更严重的是她,脸上也挂彩了,看着鲜红的血液从她的伤口流出,可她的嘴角却依旧上扬。我知道那一定很痛,她只是不说出来,因为她的开朗,让她生活中很少有泪水从她的眼里溢出。伤口清理后,把镜子递给她,说:
“脸上挂彩了可就等于是毁容了哦!以后可爱的脸蛋上可就多了一道疤啊!”
“那又怎样,不就是挂彩嘛,这很正常啊!人的一生怎么可能总是一路顺风,一次挫败,是老天在教我自强不息啊!”
“可是...”
“没有可是,脸上的这道疤是我成长的印记,也会是我独特的气质!”??呃??好吧!她的开朗和乐观让我佩服,这就是她,一个脸上永远洋溢着微笑的姑娘,一个拥有独特气质的女孩!
是啊!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活着总不能每天都垂头丧气的,这样原本美好的生活都会变得压抑。每当我遇到困难时,她的那句话就会回荡在我耳边:人的一生不可能总是一路顺风,一次挫败,说明老天在教我自强不息。面对惨淡的人生,我们需要的就是唯有的乐观态度。
时过迁境,最初的友谊,最初的那个人依旧存在,我的快乐,有她陪伴,她的生活,有我同步。
评价书中的某一人物事件400字篇
我是一只“小书虫”,生活在书中,成长在书中,书是我的乐园,书是我的宝地,我喜欢看书,喜欢书带给我的快乐。来看看我的阅读公式吧!
一、阅读=快乐
阅读是快乐的。古今中外,很多名人更是对书赞不绝口。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培根也说过:“书籍是在时代的波涛中航行的思想之船,它小心翼翼地把珍贵的货物运送给一代又一代。”而我对这些书更是视如珍宝,每一本书都带给我不一样的快乐。有时,它会为主人公的小幸运而感到庆幸,有时会为主人公的快乐生活而高兴,有时还会为主人公能战胜困难而欣喜。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所以我爱看书。
二、书籍=道理
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是宝贵的,书中的道理更是珍宝。我从小爱听童话故事,《丑小鸭》告诉我:不管我们现在怎么样,只要努力,就可以取得好的成果。面对学习的困难和关卡,不要自卑放弃,只要不屈不挠地奋斗,一步一个脚印……面对同伴的误解和嘲笑,不要灰心丧气,只要保守纯真的心,守得云开见月明……经历风雨之后必能见彩虹。相信自己,总有一天会变成“白天鹅”!
三、翱翔=成长
我乘着小船,荡漾在书中知识的海洋上,观赏美景。
我是一只“小书虫”,热爱阅读。假如我是一只鸟,我愿插上书的翅膀,在空中翱翔;假如我是一匹马,我愿带上快乐和希望,在书的草原上奔驰……
评价书中的某一人物事件400字篇
这是世界上很多小朋友喜欢的一只聪明的狐狸,它的名字叫列那狐。
有一次,列那狐在路上装死,一位农夫看见了列那狐,农夫以为是一只死狐狸,就把它丢进了装鱼的车里,列那狐就把鱼丢下车,自已也跳下车还把鱼捡起来带回家,我觉得它很聪明。
列那狐它很活泼、很开朗,我很羡慕它的开朗,我要学它。
有一次我很烦,我就拿起了《列那狐的故事》来看,列那狐有很多朋友,日子过得很开心,看了一会,我就进入了书本里面和它一起玩。不知不觉就把我的烦恼丢进了垃圾桶。
我看着开始想象——对着书本封面上的列那狐,我说:“请你到我的生活中吧!”列那狐说:“好啊!好啊!”列那狐就从书里面跳了出来,高兴地说:“我们一起走吧!”我就把它带到翠竹小学,一进校门就很多同学跑过来大喊:“列那狐,你好!”甚至有的人还要它签名。列那狐要求在我们班上课,还要求跟我同桌,上课的时候还积极发言,老师和同学都很喜欢它……
这就是列那狐,我喜欢的故事人物。
——写妈妈的人物作文3篇
评价书中的某一人物事件400字篇
走进书的海洋,你能清晰感受到阅读的乐趣吧,读一本好书,如同在与他交朋友。书,能带给我们无穷的财富,记下一句句经典佳句,回过头来细细品味,你会感受到经典的传奇,陶冶你的情操。书籍陪伴着我们长大,给予我们心灵的慰藉。
在一个安静的午后,番开一本古诗词集锦,细细的品味。仿佛回到了诗人写作时的背景情形,阅读“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能够感受到秋天的凉爽与清新,阅读“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我能够体会到梅花的坚韧不拔,不怕寒冷的精神。我们人也如此啊,当你处于绝境时,如果让你再拼一把,加油坚持,也会有“柳暗花明又一村”的转变,“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小草些许弱不禁风,火一烧就会死亡,但当下一年的春风吹过时,你会看到青色的小草布满田野,我们不得不为小草旺盛的生命力称赞,我们人也不是应该这样吗?
通过书籍我们可以回到民国时期,我们可以去感受到“人间四月天”林徽因的才华,也可以看到一代才子徐志摩的人格魅力,引得陆小曼对他无限爱慕,为了他,甚至与家庭断绝关系,与他一起共度美好时光,一城烟雨,一楼白,最终徐志摩还是辜负了她,去见失去儿子的张幼仪,却遭飞机失事,一代才子从此永去。
阅读时,你兴许会为主人公的不幸遭遇感到惆怅,为精彩的故事情节拍手叫好,我在阅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时候,曾思考过:究竟是什么让保尔一次又一次地从死神的手里获救,直到读完后我才明白了,保尔对国家、社会人民的爱,以及他坚韧的性格,即使身受重病,双目失明,他也从未停下来休息过,而是不停地写作,为社会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身处逆境时的你也想过放弃吧,但你放弃了也就意味着你已经失败了,而我们应该做的就是坚强的站起来,朝着自己的方向目标不断的前进。
阅读书籍的同时,我们也不要忘记了思考,不要忘记对人生的领悟,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们读的书越多,我们走过的人生道路就越长,书籍带给了我们许许多多的精神养料,让我吸取到了许多的营养,精神得到了充实。
阅读书籍使我们的心灵得到净化,感受到知识的力量,净化的同时,也要记得思考,不断的探索,迷茫无助时试着与书籍来场相逢吧,一点一点的滋润你的心灵,品味着你的心境的感受,切记品读时要静下心来,不得浮躁,慢慢地行走在书卷之中,去品读更好的诗书,更好的道理吧,让心灵更加美好,让灵魂更加有意义。
评价书中的某一人物事件400字篇
自19年前我从娘胎里“蹦”的一下来到这个世界上,我还没离开过妈妈。也许说名义上她是我的妈妈,但实际上她比姐姐还像姐姐。开心时,她能抱着愉快的心情跟我分享快乐;伤心时,她会静静地坐在我面前轻声安慰我;烦恼时,她能把她所知道的快乐事告诉我;遇到困难时,她会耐心地劝导我教我如何解决困难……
生育之恩,永生难忘
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奶奶就跟我说过这样一个“故事”:在好多年前,一个少妇在生孩子的时候难产了。而那时科技并不发达,大人和小孩只能够保住一个。当医生把这个消息告诉少妇的时候,她坚定不移地说:“我要保住我的孩子。”“可是,你还还这么年轻,以后还有机会……”医生似乎还想说些什么,“不,我要让这个孩子活在这个世界上。”听到这席话,所有的医生和忽视眼眶都湿润了,那是为这位伟大的母亲流下的泪,为她的伟大,为她的不*凡流下的泪。
也许是她的坚定信念感动了上苍,母女*安地走出了手术室。当忽视带着崇敬的心情把那孩子抱给少妇的时候,那位伟大的母亲自豪地笑了。是的,那个刚出生的小女婴就是我,那位伟大的女性就是我的妈妈。是她的一个决定,让我来到了这个世界上;是她坚定不移的新年打动了所有人的心;是她对我无微不至地照顾让我健康的活了下去;是她为我付出了一切的一切却不期望回报;是她……
妈妈,我的第一次生命是你赐给我的,是你让我无忧无虑地成长。
再生之恩,永世莫忘
那是1999年12月的一个寒冷冬天。北风呼呼地刮着,风卷残云般地刮落了一片片的树叶。树叶的沙沙声伴随着北风的呼啸声,听起来格外凄冷。可是有一户人家的灯光却还没有熄灭。在这漆黑的也空中,那灯火成为刺目的一点,连月儿也悄悄地低下头来,想一探究竟。只见,一个小女孩在床上翻来覆去。她的被子已经很厚很厚了,可是从她的脸上滴下的却是一粒粒豆大的冷汗。她的妈妈,坐在她的身旁,不时地用热毛巾帮她擦汗。突然,她的妈妈把她背起,徒步走到了一公里远的医院。
当医生检查完,告诉她:“这个孩子如果今夜熬过去,她就有救了。”这位妈妈震惊了,但她马上冷静下来,她明白自己绝对不能倒下。看着女儿灰白的.脸,一行行泪珠飞速地从脸上划过,溅在地上,激起一朵朵小花。就在这个晚上,她坐在女儿的病床前,时而抚摩着女儿的头发,时而低声细语,时而注视着女儿。她明白,女儿也许没有明天……,她不敢往下想了。她一个人静静地坐着坐着,任由眼泪在脸上纵横交错,她现在只希望在晨曦来临前,她的女儿能坐起来,跟她讲话;跟她发脾气;跟她开玩笑……
1点……2点……3点!她怕,她怕自己在眨眼间失去女儿,她来到窗前,忘着遥远的天际,他缓缓跪下,许着愿,希望女儿能健康,能*安度过今晚。就在这时,一颗流星划过天际,发出耀眼的光芒。她迷惑了,她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突然,她好象想起什么私德,飞也似的奔向大山。她记得在某个偏方上有一篇记载女儿病情的药。
6点……7点……!她屏住气,探手试了试女儿的鼻息,谢天谢地,女儿熬过来了!……她心喜若狂地飞奔到医生那。
对!她就是我的妈妈!我就是那个得了胰腺炎的女孩!是她让我在生死的一瞬间取得了成功!妈妈!是你无私的给了我2次生命!是你对我的爱,让我坚强地活着!thankyou!老妈!!
评价书中的某一人物事件400字篇
绵绵细雨中,徐徐春风里,又是一年春和景明。空气里渗透着一些悲凄。汨罗江边,草长莺飞,姹紫嫣红的美好季节里,我却偏偏忆起那抹淡淡的身影。
梦回昨天,衣衫褴褛的你,不见了从前的桀骜,没有了往日的不逊。失去了依昔风采的你看破人间尔虞我诈、世态炎凉,悲愤转身,纵然投入汨罗江……汨罗江依旧美丽,但水声不再欢快悦耳,听来只有无限的沉闷凄苦……
回首往昔,苏世独立的你,胸怀兼济天下之大志,任左徒,三闾大夫,与君王共议国事,心中满怀着对国家的热爱,倾付所有只换来驱逐流放……满怀抱负无处抒发,满腹文采无人能识,但我懂你,你博闻强志,明于治乱,娴于辞令。与你,飘逸的言辞过于唯美,飘忽的赞美过于虚幻,我不知该用何种语言来歌颂你崇高的境界。即使你实现理想的路途中挫折不断,你也始终如一地保持积极向上的人生观。
你深知仕途无望,仍死死坚守*生找寻的绮梦。有人劝戒你要与世推移,你却只是笑笑,如清泉一般,而那笑里却饱含了对人民的同情,对国家的担忧。
没有人知道,看着梦想越飞越远的你多么彷徨。没有人理解,对荆楚大地的爱恋无以复加的你,看着燃起的战火会有多酸涩。没有人明白,当忠诚被贬,胸怀忧愤,饱受苦难时,你心境哪般?
我想了解你,却只看出了你锋芒初露却惹众议的无奈。我想理解你,果真读出了你仰天长叹赋《离骚》的愁苦。我想更懂你,却真实感受了千古诗魂归何处的悲愤。
我钟情于你“世混浊而莫余知兮,吾方高驰而不顾”的高洁。我喜欢你“青云衣兮白霓裳,举长矢兮射天狼”的豪气。我更爱你“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坚定。你是苦难中的旷世奇人,亦是具有抗争精神的浪漫诗人。
苏世独立,横而不流的你,虽只泛起清漪,只留下轻息,但也足够了。江岸的青草诉说你的悲哀,后代的世人理解你的无奈。只愿你能在江底静静安睡,梦中寻找一世歌舞升*的颂歌……
评价书中的某一人物事件400字篇
三顾庐,感卧龙。忠义贤,随一生。火烧未壁,一人舌战群儒,未出茅庐,洞悉三分天……
“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语泪满襟。”“功盖三分国,名成八阵图。”这是后人对您的感慨与评价。而您呢,依旧怀抱着“非说泊无以名志,非宁静无以致远”般的赤诚的看子之心,长久地留在历边的长河中。
话说天下文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您用政治家一般的眼光洞悉了天下又将是一个人才辈出,动乱社会的乱世。而您用区区百字,向刘皇叔述说了天下之局面。面对皇叔的三顾之恩,您答应出山。开始了一断大气磅礴风云变幻的戎马生涯!
新官上任三把火,您用三把火烧出了自己的威望和方气。紧眼着您一生当中最成功的一战——赤壁之战。您和大都督周瑜连用火攻和苦内计,外有庞士元的协助下大破曹军。对外提防公瑾,您采用计谋三气周瑜,将一代天骄陨落。我想您也是于心不忍但又无可奈何罢!
当听到庞士元在落凤坡身中流矢而仙逝时,您哭了,不仅为一位助手,更为一份交情。但您并未沉沦,相反振作。为了安稳西南,您七擒七级,让蛮人心服口服。而在您北伐途中,不幸病逝,时年五十四……
你倾整整半生期待,终难敌岁月沧桑。
你的期待,被天雨生生浇灭,而在你一路漫漫求索中,一双慧眼,一把羽扇,一腔忠魂,就是条搅腾穿宙的巨龙,一袭青衫,一声轻叹,一抔苦泪,是你对蜀国一份永不言弃的千古期待!
报三顾,三分国。仁智信,陪戎程。白帝城里,身负托孤重任。八封阵上,道尽人生天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