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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的意见篇一
xx乡共管理干部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共计81人,其中乡本级财政预算在岗人员55人,退休4人,其他8人,工勤人员2人;乡非本级预算8人,其中司法所1人,食药所1人,协管员3人,残联专干1人;乡雇用4人,其中三查人员3人,打字员1人。经过认真自查,我单位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xx乡积极宣传动员,及时组织单位干部认真学习相关文件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关于开展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使全体干部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参与、支持、配合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全县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了确保自查自纠工作顺利实施,我乡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和纪检书记为副组长,人大主席牛亚林、副乡长胡月斐等为成员的xx乡清理吃空饷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自查清理工作做到一把手负责牵头,人大主席和副乡长组织安排,办公室具体落实。
(二)严格把关,排查清理对象
办公室按照清理对象,对照编制,对每位干部职工的工资表、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等严格把关,对存在漏洞和有问题的环节,严肃清查,坚决做到不留任何死角。对照“五查三对照”,即查每个人的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手续、查在岗情况;身份证与本人档案照片对照,工资审批手续与工资底册对照,在岗情况与职工反映对照,扎实开展工作。
(三)扎实开展自查,确保工作实效
通过这一阶段自查自纠工作的大力开展,我乡按照清理要求和任务分工认真清查,无一“吃空饷”人员,无一违规人员,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顺利推动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工作有效开展。
一是加大管理力度。设置日常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并鼓励举报人员,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
二是抓住关键环节。坚决杜绝拿着工资福利不干事的行为,从严管理打着学习、治病等幌子,长期旷工的人员切实加强考核监督。
三是科学建章立制。根据相关干部人事政策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修改完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从制度上严防“吃空饷”问题发生。
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的意见篇二
根据县委、县政府下发的《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的通知》要求,我校对“吃空饷”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校公办事业编制共58人 ,现有在职在岗人员58人。每位教师都能依照学校分工,认真进行备课和上课 ,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依法执教。
二、自查情况
我校认真学习《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治理“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意见》文件精神,提高教职工认识,同时依照“吃空饷”九种情形对每位教职工逐项进行了排查,具体如下:
1、机关事业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
自查结果:无
2、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自查结果:无
3、停薪留职、自动离岗、长期旷工、小病大养、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非组织选派长期离岗学习的在编不在岗、个人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或单位截留拨付工资的。
自查结果:无
4、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已调整工作单位、长期不按规定迁转工资关系,已到退休年龄不办退休手续的,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自查结果:无
5、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其家属或单位有意隐瞒、虚报冒领工资补贴的。
自查结果:无
6、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该停发
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自查结果:无
7、在两个以上单位同时领取财政拨付工资、补贴的。
自查结果:无
8、除以上治理对象外,有违反《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治理“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意见》中情形之一的。
自查结果:无
9、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自查结果:无
三、主要做法
(一)是严格加强了日常管理。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责任。我校领导高度重视,严格
加强日常管理,做到管理常态化。
(二)是规范管理制度。我校从制度入手加强管理,落实部门职能责任,建立了相应的责任分担机制。严格每日考勤签到制度,有事、有病请假制度,请假必须写出请假条。不准代签或者无故旷工。
(三)设置了日常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并鼓励举报人员,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
(四)科学建章立制。根据相关干部人事政策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修改完善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从制度上严防“吃空饷”现象发生。
经过认真自查,我校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的意见篇三
事业单位很多人都有吃空饷的嫌疑,这个时候就需要清查工作了,根据县纪委、县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清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吃空饷”人员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对“吃空饷”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县卫生局核定我院事业编制共105人 ,现有在职在岗人员 76人。每位职工都能依照院内分工,认真进行各项职能 ,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二、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一是严格加强了日常管理。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责任。我院领导高度重视,严格加强日常管理,做到管理常态化。二是规范管理制度。我院从制度入手加强管理,落实部门职能责任,建立了相应的责任分担机制。严格考勤、请假制度,请假必须写出请假条。不准代签或者无故旷工。
三、加强监督管理:医院编制内、外人员工资发放都进行了公示,没有“吃空饷”的现象。设置了日常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并鼓励举报人员,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
四、科学建章立制。根据相关干部人事政策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修改完善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从制度上严防“吃空饷”现象发生。
经过认真自查,我院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xxxxxx医院
20xx年1月22日
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的意见篇四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监察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关于开展萍乡市20xx年清理整治“吃空饷”工作的通知》(萍人社字〔20xx〕xx2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整治“吃空饷”工作的通知》(芦办字〔20xx〕53号)文件精神,我局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整个清理工作严密把关,不漏任一环节,顺利完成自查自纠阶段工作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及时组织召开党员会议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认真学习全县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的有关通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文件精神,积极宣传动员,采取适当渠道和方式,给每位干部职工讲清政策,做到人人皆知,使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参与、支持、配合专项治理工作的自学性和主动性,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为了确保自查自纠工作顺利实施,我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李忠生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林建华、胡胜梅、文物管理局局长龙成前、文化馆馆长潘英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自查清理工作由一把手负责牵头,副组长安排,办公室组织实施。局属各单位、各股室主要负责人做好工作的协调配合。
办公室按照清理对象,对照编制大,每位干部职工的工资表、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等严格把关,存在漏洞和有问题的环节,严肃清查,做到不遗留任何角落。依照“五查三对照”,即查每个人的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手续、查在岗情况;身份证与本人档案照片对照,工资审批手续与工资底册对照,在岗情况与职工反映对照。
通过这一阶段自查自纠工作的大力开展,我局按照清理要求和任务分工认真清查,全局(含文化馆、图书馆)无一“吃空饷”人员,无一违规人员。
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的意见篇五
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转发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部门《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延市办发〔20xx〕3号)要求,局党委高度重视,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对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于20xx年由原延安市外贸局、招商局、商贸办合并组建而成。组建后,核定编制21人,局机关实有人员75人,其中:在职干部22人、提前离岗8人,离休干部7人,退休干部35人。局后勤所在职干部5人、工勤人员3人。提前离岗1人,退休3人,企业安置人员6名。
我局系统现有市商务稽查支队、市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市饮食服务职业工种技能鉴定所3个事业单位。3个事业单位中,县级建制单位1个,科级建制单位2个。经编办核定人员编制数27名,实有工作人员27名。20xx年2月经编委会员研究,同意撤销市财贸干部学校(延市编发〔20xx〕17号)。截止目前机构虽然撤销但人员仍保持原状,未做调整。
我局对清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吃空饷”人员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兼局长崔延强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张钊铭、副局长王恒伟任副组长,局党办、监察室负责人为成员,按照清理的范围、对象、清理方法的要求,对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进行了全面自查,上榜公示在编在岗人员,没有接到相关息。
我局坚持以群众路线教育为契机,坚持开展机关作风整顿,规范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勤制度,对在职在岗干部职工因病、参加学习等情况均召开局务会研究确定,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局属各事业单位因编制少,任务重,平时有事请假都必须按规定办理。因此,我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没有“吃空饷”人员。
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的意见篇六
为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根据区政府《关于在全区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整个清理工作严密把关,不漏任何一个环节,顺利完成自查自纠阶段工作任务,确保专项治理、清理、清查工作不走过场。现将工作开展情况做以总结报告。
我局及时组织召开党员会议和全体干部会议,认真学习区政府《关于在全区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文件精神,积极宣传动员,采取适当渠道和方式,给每位干部讲清政策,做到人人皆知,使全体干部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参与、支持、配合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全局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为确保自查自纠工作顺利实施,我局成立了由任军锋同志为组长,谢勇同志为副组长,张明、张铁宁、高洪强为成员的关于信访局“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自查清理工作由一把手负责牵头,副组长安排,办公室组织实施。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做好工作的协调配合。
办公室按照清理对象,对照人员编制册,每位干部的工资表、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等严格把关,对于存在的漏洞和有问题的环节,严肃清查,做到不遗留任何角落。依照“五查三对照”,即查每个人的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手续、查在岗情况;身份证与本人档案照片对照,工资审批手续与工资底册对照,在岗情况与干部反映对照。
通过这一阶段自查自纠工作的大力开展,我局按照清理要求和任务分工认真清查,无一“吃空饷”人员,无一违规人员,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实施。顺利推动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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