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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免费(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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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免费(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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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土地承包合同书篇一

代表人: 身份证号: 乙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属于甲方集体所有的和合法取得的龙山寨林地土地、废弃宅基地及荒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将集体所有的和合法取得的位于荥阳市汜水镇口子村第二村民组龙山寨的林地、废弃宅基地及荒地共计 亩的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承包使用年限为年。

三、四至界限及面积:

北至南至东至 西至 (具体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附图已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四、承包价格:

本合同共有林地 亩,废弃宅基地及荒地 亩,合同期限内每年每亩按500斤小麦标准并参照当年的市场平均价格折合人民币作为土地承包价格。

五、结算方式:

乙方应于每年 月 日前,以现金结算方式一次交清全年承包款,超过 日不交承包款的视为放弃承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土地经营权。

六、甲方保证本合同所转让的林地、废弃宅基地及荒地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如出现前述问题的所有事宜均由甲方负责处理和解决,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七、本合同林地的所有树木如果乙方需要使用,甲方负责协调,经林业部门批准,以树木的大小折合人民币一次性赔偿给甲方,具体价格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国家对现有林地的八年补助金归甲方所有,废弃宅基地上的树木大的成材的由甲方原户主自行处理,不成材的包括荒地集体栽的树木按大小折合人民币一次性赔偿,赔偿后林地、废弃宅基地及荒地的树木及新栽的树木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承包期内种子、粮食直补、综合补贴归甲方所有。

八、本合同涉及的土地上现有的坟墓乙方如需规划占用,由甲方与乙方协商解决,因规划占用的坟墓由乙方按照国家赔偿标准一次补偿迁移费用。

九、乙方需要用工时,同等条件下,本组村民可优先用工,但是村民不得以高出市场价格提出无理要求,并服从乙方的管理,否则,乙方有权辞退并使用外工,村民不得以堵路、断水、断电等强制手段,迫使乙方使用本村村民所提供的原料、人工,如出现前述问题,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因甲方村民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合同收取土地承包费和补偿费用,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费用。

(二)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协助解决该土地在使用中产生的用水、用电、道路、边界及其他方面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甲方负责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并在用水用电等方面给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四)不得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将该土地再次流转或转包。

十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按合同约定使用转让的土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有自主生产经营权、经营决策权、产品收益处置权等相应权利。

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三)为方便管理,乙方有权对四周上山小路进行封堵规划,村民不得破坏,甲方有义务协调及配合。

(四)乙方使用的水、电等设施,甲方应以村委会名义负责协调配合办理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对实际产生的使用计量乙方按甲方村民标准按时足额缴纳费用。

(五)按国家土地承包政策,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在与国家签订的合同到期时,如甲方承包权延续,则本合同继续有效。

(六)若合同期满甲方不再让乙方承包或合同终止的,甲乙双方应对该承包区域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物进行资产清算,清算后的资产归乙方所有,不宜拆除或甲方需要使用的应折价给予乙方补偿。

十二、合同的转包 :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二)转包时乙方应与第三方签订转包合同,但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包合同的内容。

(三)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十三、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

(一)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三)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包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因此而产生的土地赔偿费归甲方,附属物赔偿费及其它赔偿费用归乙方。

(四)如甲方重复发包流转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十四、违约责任

(一)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额的20% 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三)如国家政策有重大变化或发生不可抗力的因素,所造成的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双方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对产生的损失互不负责任。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所订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在本合同之前有关涉及本合同内容的任何合同、协议等一律作废,以此合同为准。

十七、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均有权向荥阳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十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各执两份,报送镇政府主管部门两份。

甲方: 代表人

村民代表(签字按手印):

乙方: 代表人

签证单位(盖章) 签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合同书篇二

发包方:垦利县胜坨镇宁家村村民委员会,法定代表人李泉武,该村村主任。 承包方: ,男,19 年 月 日出生,汉族,垦利县胜坨镇宁家村村民,现住该村。

第二条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

第三条 土地位置和范围

发包方发包的宗地位于路东干渠以北、南北水泥路以东、原沉砂池承包地以南、原沉砂池承包地以西,共计 亩(见附图)。

第四条 土地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用途为农业种植用地。

第五条 承包年限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承包年限自20xx年4月10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止。

第六条 承包费

该宗土地承包费为每年每亩260元,共计 元。

第七条 付款方式

土地承包费以现金分两次支付,签订合同时支付 元余款 元20xx年3月15日前一次性付清。

第八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收取承包费。

2、保证所发包的土地无权属争议。

3、享有土地所有权。

(二)承包方的权利义务

1、缴纳承包费。

2、合理开发利用土地,不得破坏性使用土地。

3、享有土地使用权。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信守承诺,认真履行本合同,若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本着互谅互让、平等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垦利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承包方种植的农作物,不得超出范围,不得超占土地。

2、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转承包他人。

3、如遇国家、集体、油田占地(包括临时占地)、征用或政策性调整,承包方必须服从,由发包方全权处理,承包方不得阻挠或设置任何障碍,只按国家标准赔偿承包方青苗损失,合同自然终止。

4、合同期满,地上一切附属物,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拆除,不作任何赔偿。

5、承包方不得在所承包土地内从事违法行为,不得破坏、扰乱油田正常的生产秩序;若发生此类事件,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退回承包费。

6、承包方必须保持原地形、地貌不变或平整,严禁乱掘乱挖。

7、承包方不得出卖土方,如发现土方损失,按土方量加倍赔偿,并解除合同。

8、在承包方所承包土地范围内,承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阻挠、影响油田和其他单位、个人的正常施工,由发包方全权处理;若违反,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承包方自负,发包方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条款

任何违反上述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并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承包方违约,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土地。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约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镇司法所留存一份。

发包方: 垦利县胜坨镇 承包方:

宁家村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20xx年4月10日 20xx年4月10日

土地承包合同书篇三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耕种农作物,生产经营。

地块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地时评估等级:_______________

面积_______________亩。

二、转让期限:

1、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期限为( )______年。自( )______年( )______月( )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 )日止。

2、最长期限不得超过现在土地承包的剩余期限。(第二轮发包土地标准)

3、甲方应于( )______年( )______月( )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三、转让价款与支付方式:_____

1、转让价格:_____每亩(1000平方米),每______年承包费( )______元,承包土地共计( )亩。

2、转 让 款:_____每亩人民币( )______元,共( )亩。( )______年,共计人民币( )______元。

大写人民币; 。

3、支付方式:_____乙方必须在( )______年( )______月( )日前,将承包款全额给甲方全部支付完毕。

四、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规定:

1、在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应当向原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并经原发包方同意。

2、转让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当终止于原发包方在该流转土地上的一切承包关系。(异议)

3、甲方交付的承包土地,必须符合双方合同约定的标准。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损坏农田,给土地造成永久性伤害。

5、乙方无权享受国家和政府提供的各项支农服务(包括粮食直补)(异议)由甲方享受。

综上所述:双方必须遵守此合同,如有违背合同规定,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本合同一试三份。双方各持一份,原发包方一份。

甲 方:__________ 签字

乙 方:__________ 签字

代 笔 人:__________ 签字

证 明 人:__________ 签字

原发包方:__________

土地承包合同书篇四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土地租赁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下旗村十九组车道口承包地亩出租给乙方。四至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东至地界、西至地界、南至官道坝下、北至河边。

二、租赁期限:自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至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计年。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每年租金按亩产玉米折价计算,该块地每年亩产玉米斤,玉米单价按当年粮站收购最高价格确定。按上述方式确定的租金数额,乙方于每年的12月31日前一次性给付甲方。

四、乙方承租的土地只限用于养殖、种植、生产有机肥等,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但可以建临建房。

五、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当负责拆除临建房等设施,恢复耕种条件。

六、租赁期限内,如果因政府规划等原因征用该处土地,地上附着物和经营损失补偿归乙方,土地补偿归甲方。

七、乙方租赁土地进行经营所发生的民事行为与甲方无关,乙方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土地承包合同书篇五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一、甲方承包给乙方的土地位于马耳朵村的自用耕地,土地面积为亩。土地四至界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土地承包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限为 年。如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包甲方土地的权利。

三、土地承包金额为 元/亩。缴纳方式为一年一缴,次年缴纳时间以合同时间为准。合同期间,甲方不得提高土地承包金额。

四、土地在承包期间,乙方有权对该土地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经营,所得的收益均由乙方享有,甲方无关干涉。

五、乙方在土地承包期间,甲方须保证乙方对该土地的经营使用权,如因该土地产生纠纷的,甲方负责出面协调并处理妥当。如应土地纠纷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六、合同期满后,乙方按照市场情况,适当给予甲方上涨承包金,但浮动金额不超过 元/亩。

七、乙方在对承包土地进行经营时,享有的相关部门扶持、项目资金补助等,由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干涉。

八、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捺印生效,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不得违约,违约则赔偿守约方所有经济损失。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合同书篇六

二、承包土地名称:甲方将地点在_____ 的农田 块,面积_____亩承包给乙方。

三、承包期限:自20xx年 月至20xx年 月,承包期20xx年。

四、承包土地用途:种植业。

五、地租价格:每亩每年 斤稻谷。

六、租金交付时间:租金按年支付,于当年12月前按国家收购指导价折算现金,由乙方以现金方式交与甲方。

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监督乙方依据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有效使用土地;

3.按合同约定的租金价格和应交方式收缴租金;

4.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5.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乙方对发包责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有权拒绝;

4.按合同约定土地租金价格和交租时间及交租方式交纳租金;

5.乙方可以建设生产设施和管护建筑,允许起苗带土球,甲方不得阻扰。

九、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2.土地流转双方必须签定书面合同,并报甲方备案;

3.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土地流转后的土地租金、交租时限、方式,仍按由乙方按合同规定执行。

十、违约责任

4.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单方强行收回出租耕地,如遇国家建设征地等不可预见的事件发生除外。

甲方:

年 乙方: 月 日

土地承包合同书篇七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承包范围:镇胡椒场空地面积160亩,具体四至,南至,西至,北至。(见11号、12号、13号图版所示位置,如图所示)

二、承包期限:从二0一 二年六月二十日起至20xx年六月十九日止(共十五年)

三、承包金:承包金按每年每亩陆拾元计算,每年承包金共玖仟陆佰元。20xx年共计壹拾肆万肆仟元,乙方要在中标后三天内交足承包款,否则,甲方冻结投标的5000元按金,同时,甲方可以另行发包。

四、其他事项

1、乙方承包土地后只可以经营种植业,不能在土地上经营改变土地现状的项目,乙方可以将该承包地进行适度的平整,但要保持高出整块地最低点一米以上,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期满后要保持土地现状和现有面积,如数交还甲方。

2、承包地上乱钟偷种的树苗由乙方与有关当事人协议处理,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积极给予协助。

3、乙方应保护承包地内群众祖坟,不得随意破坏,若因种植毁坏的,由乙方负有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4、在土地承包期间,如有干扰破坏现象,甲方积极派人协助解决。

5、承包期间,不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土地转包给他人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另行发包。

6、承包期内,如因政策变更或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承包土地,则变更或终止合同,甲方按所征用土地面积及使用不足承包年限以原承包标准折算金额退还乙方承包金,若国家给予青苗补偿和征地费,则青苗补偿费归乙方所有,征地费归甲方所有。

五、本合同双方自愿签订,应共同严格遵守。

六、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方。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20xx年六月六日

土地承包合同书篇八

合作各方:

合作各方 a: b:

二、合作形式

合作形式:

合作形式 由合作各方作价按股份享有对土地的使用权和承包年限内的所有 权, 并按所投资金的比例享有 “承包地” 的除正常运营所开支后的盈余。 各人需经常不定时到现场进行办公以解决问题。

三、合作各方的责任 合作各方的责任: 合作各方的责任 1、a 负责全局的管理和调度,根据前期的运作经验作出以后的大体 工作方向,负责当地民风、民情、民事考察和处理。以前经营成果作价 45 万元股金入股合伙人。 2、b 以 60 万元人民币(大写)陆拾万元现金作为股金入股合伙人。 并以最大股东的名义负责“承包地”的法人身份,需对合作事宜的资金 走向、流动、使用做出明确的安排或意向。负责正常合作条件的资金统 筹安排。 3、c:负责“基地”的日常管理。需对“基地”管理人员的使用有 明确计划和安排, 对一年四季的管理有明确的措施和建议。 保证 “基地” 的生产管理正常运作。每个生产忙季都需有一段较长时间驻地办公,进 行现场管理。 4、d:以 20 万元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现金作为股金入股合伙 人。负责“基地”生产技术;负责安排一位技术扎实、为人可靠的技术 人员到位,长期驻地管理;负责苗木的生产管理。

四、合作各方的权利 合作各方的权利: 合作各方的权利 c: d: 合作各方在精诚合作的基础上,实现共同目标即最大程度地,最低 期限里获得利润,由此明确各方的权利。 1、a:协议生效前的所有农作物收益归其支配,完全归其所有。现 场地内的苗木基础设施、生产机械和工具等物资归“基地”集体所有, 属于合作体的共同财产。 在“基地”收益偿清合作各方所投资金后,并留足“基地”的正 常开支后,按所占股资比例(所列后附)分得红利。 2、b:对资金的使用和安排有其绝对的监督权和建议权。 “基地” 在偿清各方所投资金,并留足“基地”正常开支后,按比例分得红利。 3、c:享有各股东协议的 10 份股权(其中 a 占 5 股,b 占 3 股,d 占 2 股) ,充分享有合伙人的权利和责任,在“基地”收益偿清各现金 投资人,并留足“基地”的正常开支后,按其合伙人名义下的股份分得 红利。 4、d,权利同上述,享有自己所占比例的分红。

五、合作各方的共同财产——基地 合作各方对“基地”享有共同的所有权和共同的责任权。合作各方 必须全心全意经营,使之早日正常运转,早日盈利。 必须明确的是,经营所得在偿清各投资人后,基地的所有财产归属 合作各方的集体所有,各合伙人按所投资资金比例享用。如有其他变动 可在偿清所有投资后另立协议。 六、合作各方的解散: 如果在若干时间后,合作各方的合作基础已不存在,则由各方协商 解除彼此的合作关系和义务。并由实际发生的具体情况决定合作各方的 共同财产的分配。 如果在未盈利前已没有各方的的合作基础,则各方友好协商对当前 财产的作出合理评估或妥善处理。按比例偿还各投资人的资金,不足按 亏损处理。

七、合作集体—基地的具体管理办法。 合作集体—基地的具体管理办法 合作集体 由合伙集体共同协商,另行出具一切实可行的办法,由专人负责付 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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