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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产品购销协议(优质七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4-03 17:54:27
最新产品购销协议(优质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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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产品购销协议产品销售战略合作协议篇一

签订日期:

乙方(供方):

签定地点:

一、 产品名称、规格、价格金额等参数;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小计备注

备注:以上价格为现款价格,仅限于清单中所列材料价格;不含其它任何费用。

二、 结算办法:付清全款发货(预付50%货款,发货前付清全部货款。)

三、 交货日期:预付款到乙方指定账户后合同生效,合同生效后 天乙方发货。

四、 运输方及费用负担:□汽运 □航运 □快递 □中铁 。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甲方所在地运输单位提货完毕,即视为乙方完成交付任务。若运费途中造成的产品损坏,应由甲方与物流公司协商解决。

五、 甲方委托收货人: 姓名: 电话: 身份证号:

收货地址: ,乙方将其视为甲方法定委托的收货人。

六、 配件:乙方标配。

七、 质量参数要求:按led行业标准生产

八、 验收标准及期限:按合同产品参数、数量验收,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货后3天内提出,确认之日起一周内将产品发回给乙方,逾期视为验收合格。

九、 产品服务:免费返厂保修一年,不提供上门服务,不可抗力及人为原因造成的产品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之内。

十、 包装方式:采用 □纸箱 □其他 。(除标配纸箱包装外,其它方式包装方可由客户选择,费用另计)。

十一、 违约责任:

2、 由于甲方首期货款未到乙方账上,乙方交货日期可顺延;

3、 按照本合同的结算方式、日期将款荐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如未按期支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收取合同总金额1%的滞纳金。

4、 甲方未及时完全向乙方支付合同所有款项前,本合同产品所有权归属乙方。

十二、 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履行,若有异议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户名:

户名:

帐号:

帐号:

开户行:

开户行:

签约日期:

产品购销协议产品销售战略合作协议篇二

乙方:

第一条 基本合作内容

1.1甲方保证及时、准确地向乙方提供本地农产品的种植面积、区域分布、上市时间、总产量预测等信息资料,以便乙方制订市场营销工作计划。

1.2甲方根据乙方的订单负责当地的瓜菜收购和包装工作,确保乙方所需反季节瓜菜的货源组织和供应;乙方负责瓜菜的运输和销售。

1.3甲方保证优先向乙方提供反季节瓜菜,平均日货量不低于____吨;乙方保证优先向甲方订购反季节瓜菜(甲方不能确保乙方所需瓜菜的品质和数量情况除外)。

1.4甲方协助乙方在当地开展农作物新品种和农业生产技术的推广业务,整合本地的农业资源,以推动本地农场企业与乡镇企业的农业信息网络工程。

第二条 订货、数量及价格

2.1乙方每次订货可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再以电子邮件或书面传真确认,详列所需瓜菜品种、等级规格、数量、质量要求、收购价格及交货时间、地点等,传真原件须乙方经办人签名并加盖乙方单位公章生效。

2.2乙方每次订货一般总量不少于5t货车标准配载(空运货物除外),低于5t货车标准载量乙方应提高瓜菜收购代理费标准。

2.3甲方保证以最高优惠的价格向乙供货,在保证瓜菜品质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瓜菜的收购成本价。具体瓜菜品种的具体收购价格和代理费由双方根据当时的市场行情确定。

第三条 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3.1乙方所需瓜菜的品种、等级和质量由双方按照中国绿色通道电子商务网所提供的____农产品等级标准确定,没有标准的则由双方看样协商确定。

3.2甲方确定每次瓜菜的采收时间,确保所收购的瓜菜干净、新鲜,不掺杂土泥沙,没有农药和化肥等污染,符合绿色食品的标准,适合储藏和长途运输,完全满足乙方对瓜菜的时间和品质要求。

3.3瓜菜包装费用标准由双方根据不同的瓜菜品种和运输要求确定,包装物可由甲方负责提供,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需回收的包装物由乙方负责回收交还甲方。

第四条 交货、验收、装车及运输

4.1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按质、按量交货,并及时通知乙方,由乙方经办人根据双方确定的等级质量标准的包装要求验收。

4.2甲方负责组织人员根据承运人的要求及时装车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甲方有义务协调因收购、装车等因素所引发的民事、交通纠纷、保证承运人、运输车辆及所装载瓜菜的安全和通行无阻。

4.3运输车辆一般由乙方负责调派。甲方可向乙方推荐本地承运人但须保所荐承运人的商业信誉和承运车辆的车况良好,适合承运乙方本次所订购的瓜菜。

第五条 费用支付及结算方式

5.1乙方应在每次下单的当天,根据双方核定的费用总计以电汇、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特殊情况下可放宽至乙方收货后的十天之内)

5.2甲方委托乙方代销瓜菜时,乙方只需担保货款的及时回收,而无须承担任何费用支出。瓜菜销售完毕后,乙方应在十天内向甲方支付其所得的全部款项。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6.1甲方所交货物的品种、数量、品质、质量或包装明显不符合双方确认的标准,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货款总值____%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

6.2甲方末能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地点按质、按量交货而造成逾期交货,乙方有权提出折价处理或拒收全部瓜菜,并要求甲方承担乙方因此多支付费用和全部损失。

6.4因装车人员组织不力而延误时间造成损失或因收购、装车引发当地民事、交通纠纷而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所有费用支出和相应的损失。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其他事项可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产品购销协议产品销售战略合作协议篇三

买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一、产品名称、数量、价格

序号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计量

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品牌要求

二、质量标准及产品质保期:按买方标准及质保期加工制造及验收(如有提供样品,需按样品品质验收),卖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的产品规格及材质供货。

三、质量保证及技术标准:

1. 卖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在设计、性能、技术和材料方面是按买方所要求,其性能完全符合国家或买方标准。

2. 买方收到产品后在7个工作日内发现卖方所提供产品在数量、外观和规格与上述异议,卖方应该补偿经济损失(补偿金额按当时所损失金额计算)。

3. 产品质保期 1 年,保质期内,如买方发现品质问题,卖方需无条件的配合做退换货处理或及时配合到现场指导解决。

四、出货文件:随货附发货明细、产品检验报告,需按合同要求填写清楚订单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及材质。

五、交货期: 5 天。卖方收到买方订购单后于“卖方签章”处签字盖章回传给买方,并按订单货期要求交货至买方指定地点。

六、运输方式:按买方指定之交货地址准时交货,运费买方付。

七、付款条件:

八、逾期交货:卖方如逾期交货,卖方应每天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如超过15天,买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合约并向卖方按预付款金额加倍收取罚金。

九、风险承担:货物运输到买方收货地点未经买方确认收货前,货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货物到达买方收货地址并经买方清点签收后,卖方交付义务履行完毕。

十、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加盖公司合同章后生效。买卖双方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当双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有效。

2、如未在合同规定期内付款,卖方有权取消合同,并保留索赔权利。

3、本合同传真件经与原件核对无异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订购单》作为双方往来订货依据,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他约定:

1、合同文件解释顺序:本合同及其附件,合同补充协议书应相互解释,互相说明,如果本合同与其附件,合同补充协议书的内容之间产生矛盾,按照时间顺序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合同实施的过程当中,如果出现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合同签订所在地法院仲裁。

供 方(章):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产品购销协议产品销售战略合作协议篇四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民法典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一九年月日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电话: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制定

产品购销协议产品销售战略合作协议篇五

供方:

需方:

一、 供货:供方必须在需方合同签定之日起两天内将《数字化物业管理信息系统》(单机精英版)所包括的应用软件产品(650m光盘为介质)运输至需方指定地点。

二、 安装:供方负责为需方安装《数字化物业管理信息系统》(单机精英版)的一切相关软件。供方必须保证提供的应用软件产品能正常、安全、稳定地运行,而且必须提供该应用软件产品所有的操作手册以及使用说明书等所有相关资料。安装工作应运抵后即时完成。

三、 调试:供方在对《数字化物业管理信息系统》(单机精英版)的安装工作结束后,必须立即开始对该应用软件产品进行调试并协助需方进行初始化工作,调试工作所需的设备由供方自行解决,供方在需方工作现场对本次合同所提供的应用软件产品进行调试时,需方应尽量配合供方的工作并提供方便。调试的内容包括系统的可操作性、可使用性。

四、 培训:供方在应用软件产品调试工作完成后即开始进行培训工作。培训工作的地点可有供需双方协商,原则上一般设在需方的工作场所。供方将为需方提供一次免费培训,若需方需要供方继续提供培训服务,则需向供方现场即时支付100元人民币/课次的培训费。

五、 维护:在《数字化物业管理信息系统》(单机精英版)合格验收之日起,供方必须对该应用软件产品提供终身电话技术支持以及三个月内两次上门的免费维护。供方在接到需方的上门维护通知后,若无特殊情况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维护。超出约定维护期后,需方若需要上门维护,须按照每次50元人民币的规定即时向上门维护人员支付维护费用。

六、 版权:供方必须保证提供给需方的《数字化物业管理信息系统》(单机精英版)是供方拥有独立版权的正版软件,该系统的版权以及相关知识产权完全归属供方,使用权属需方。未经供方许可,需方不得出售和转让该系统,并且不得在本合同范围以外的其他地方使用该系统,也不得翻制出版随附的“用户手册”等相关资料。供方如发现需方发生了上述行为,供方有权对需方提出索赔。

七、 结算: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需方支付的方式为人民币现金或支票。需方须在供方将货物送抵上门时即一次性支付给供方本合同的全部合同款项。

八、 其他:

1、 违约责任:

因供方原因造成《数字化物业管理信息系统》(单机精英版)不能正常运行或其他不符合该合同的约定事项,一切责任由供方承担。

需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执行合同款项,否则供方有权收回产品的使用权并停止相应服务。需方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供方提供的操作规程进行日常操作,如因操作不当或疏忽造成工作数据丢失等责任事故,供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仲裁委会员申请仲裁或向沙坪坝区法院提起诉讼。

3、 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供方 需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地址: 地 址:

负 责 人(签字): 负 责 人(签字):

经 办 人(签字): 经 办 人(签字):

电话: 电话:

签 订 时 间: 签 订 时 间:

产品购销协议产品销售战略合作协议篇六

乙方: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在________________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及费用清单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价:

合计:

总金额:

第二条包装:由乙方按国家标准进行包装。任何因包装不善所致之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交货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验收合格之日止_______天。

第四条交货地点和方式

1、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式:乙方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乙方负责办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包括保险和储存在内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第五条付款方式

2、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合同总价的全额销售发票,甲方在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合同全部余款。

第六条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乙方承诺所提供甲方的产品质量具有可追溯性,产品质量保证期为________天,自交付之日起计算。

2、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免费维修或更换;如属甲方人员使用不当不能正常使用,乙方也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但甲方应承担乙方人员的差旅费和材料成本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修改

任何对本合同条款的变更、修改均须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书。变更后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端的解决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不能解决,各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应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预付款到达乙方指定账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双方各持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_月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产品购销协议产品销售战略合作协议篇七

产品名称 :

甲 方 :

(合同专用章)

乙 方 :

(合同专用章)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合同内容

1、软件产品名称、版本、用户数、功能描述:

2、安装调试、技术支持:

3、培训:

内容:

时间:

地点:

人数: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按期将合同款项支付给乙方。

2、非因产品质量问题或交付产品与合同规定不符的,甲方不得退回产品。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负责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四条 合同额及支付方式

1、合同总额:¥ .00(大写人民币 圆整)。

合同额明细如下:

软件费:¥ .00(大写人民币 圆整)。 2、 支付方式: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科园支行

开户名称:东软集团(南宁)有限公司

账户:

要求:甲方自带汇票/电汇/支票

第五条 交付

交付时间:乙方应于收到甲方全部付款后 个工作日内交付产品。

交付地点:甲方所在地。

接收人名称:

接收经办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注:接收时,接收单位应在乙方提供的《交付书》或《接收收据》上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本合同中指定的接收经办人本人签收;如果不是由本合同中指定的接收经办人本人签收,应由持有接收单位《授权委托书》的经办人签收,并将授权委托书原件交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交付。由此造成的延期,每延期一日,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二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保管费用。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式

在产品交付后五个工作日内,双方按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软件系统名称、版本号、用户数、功能模块进行验收,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若产品交付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未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的,则视为验收合格。

第七条 升级

乙方以优惠价格向甲方提供软件系统的版本升级,具体价款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书面确定。

第八条 知识产权

乙方承诺拥有本合同第一条所述的软件产品的完整的知识产权或合法的转售权。对于由乙方提供的计算机软件和程序,甲方被授予不可转让的、非独家的使用权。对上述软件和程序的使用只能以目标代码用在合同设备及系统上。甲方可以就上述计算机软件和程序制作一份档案复制件,此复制文件必须带有与原始软件相同的版权说明和机密标记。甲方不得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软件和计算机程序进行反编译或反组合。甲方未经乙方的书面许可,不得将该产品用于其它目的,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其复制、传递给第三人。

第九条 违约条款

1、甲方拒收产品或拖延收货,视为单方解除合同,则需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50%(百分之五十)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应支付乙方合同总额2‰(千分之二)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百分之五)。

3、乙方逾期交付产品,每逾期一日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额2‰(千分之二)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百分之五)。

4、如因乙方原因,乙方交付产品的部分功能模块不符合合同约定,双方按乙方交付的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功能模块对应的合同金额结算。

5、本合同软件产品实现的功能及性能以产品用户手册为准。对甲方不按技术规范操作、甲方软硬件问题、第三方软件问题等非本合同软件产品的原因而造成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不迟于十四个工作日内,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预计延续的时间和终止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同意,可据此免除全部或部分责任。

不可抗力事件包括火灾、水灾、地震、台风、自然灾害、战争、交通瘫痪、突发疫情等。

主张不可抗力事由的一方有责任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给合同双方带来的损失,而由此支付的费用应由合同双方依据受益比例合理分担。

第十一条 合同变更

所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协调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其他

1、甲方理解并同意在未持有乙方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加盖乙方公章并有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或者双方之间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生效条件已经存在生效的书面合同的约定,乙方任何业务经办人员无论以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作出的任何业务承诺、任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经乙方授权以乙方名义、以乙方业务员名义发出业务订单,接收、验收或确认任何工作成果),都不能代表乙方,该种行为完全是其个人行为,甲方同意由此发生的所有法律后果都由其个人承担,无权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

2、甲方承诺,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及终止后三年内,不对乙方的同类业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职员等)采取任何手段使其离开乙方到甲方或其关联单位工作或任职,否则,甲方应按本合同总额的100%(百分之百)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甲方应当另行赔偿。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

双方不愿协商解决或者协商不成的,双方商定,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 所有权保留

在甲方付清全部款项前,乙方保留产品的所有权。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期限

1、 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内容与附件规定不一致的,以合同内容为准。

2、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3、 合同自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自动终止。

(以下无正文)

甲 方单位名称

(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联 系 人

通讯地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邮政编码

乙 方单位名称

(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委托代理人 (签章)

联 系 人

通讯地址

网 址

电 话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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