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就是看了一部影片,连续剧或参观展览等后,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如何才能写出一篇让人动容的读后感文章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读后感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超越自己读后感300字篇一
我记得有一段特别有趣,讲了"我"在后园里摘了一束玫瑰,给祖父戴在草帽上,而祖父不知道,还说:"今年春水大,花香二里都能闻见。"从这能看出祖父非常幽默,非常疼爱我。
作者出生时祖父都已经六十多少了,作者三、四岁时,祖父快七十了,七十岁的祖父非常爱作者,他们爷俩在后园笑个不停。祖父的后园就是小作者的天堂,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一切都是自由的。 书里讲到在东二道街上有个大泥坑,六、七尺深,在那个大坑里淹死过人、猪、狗、猫、马,那个大坑家家户户都知道,有的人说拆墙,有的人说种树,就是没有说把这个坑填平。
在作者的描述中,她的童年是快乐的,也是寂寞的。她从小在后园里长大的,作者和祖父在后园里一起玩,一起干活,作者和祖父时时刻刻在一起,童年充满了快乐。
文章中写到团圆媳妇是一个美丽可爱的小姑娘,才十二,本该是有一个无忧无虑的童年,而她却早早的卖给了一户人家做童养媳,是多么的可怜!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我们的新社会,人们用知识变得智慧,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自己美好的生活,没有男女的不平等,没有可怕的战争。
《呼兰河传》我读完了,可我的思想还停在那灰色的境界里。
超越自己读后感300字篇二
东汉末年,天下大乱,群雄逐鹿,明争暗斗。居住在辽西一带的乌桓强盛起来,他们南下攻城掠地,成为河北一带的严重边患。建安十年,我率军摧毁了袁绍在河北的统治根基,袁绍呕血而死,其子袁谭、袁尚逃到乌桓,勾结乌桓贵族多次入塞为害。当时,我军处于南北夹逼的不利境地:南有盘踞荆襄的刘表、刘备,北有袁氏兄弟和乌桓。为了摆脱被动局面,我采用谋士郭嘉的意见,于建安十二年夏率师北征,五月至无终,秋七月遇大水,傍海大道不通,后接受田畴建议,断然改道,经徐无山,出庐龙塞,直指柳城,一战告捷。九月,胜利回师,途经碣石。这正是河朔一带的风土景物。我们远道而来,登上碣石山顶,东望大海,视野寥廓,大海的壮阔景象尽收眼底。在这浩淼的海面上,最先映入眼帘的是那突兀耸立的山岛,使大海显得神奇壮观。矗立在岸边的礁屿起伏错落,虽然已到秋风萧瑟、草木摇落的季节,但礁屿上树木繁茂,百草丰美,丛生的草木在秋风中摇曳。定神细看,在秋风中的海面竟是洪波巨澜,汹涌起伏。茫茫大海与天相接,空蒙浑融。在这雄奇壮丽的大海面前,太阳、月亮、星辰、银河都显得渺小了。日月的运行,好像是从这浩淼的海洋中出发的。银河星光灿烂,好像是从这浩淼的海洋中产生出来的。它们的运行,似乎都由大海自由吐纳。岛上萧瑟的秋风掀起汹涌的波涛,汹涌喧腾海面是多么浩瀚无际。真是幸运极了,我们赞美不已,用歌唱来表达自己的情意。
观沧海读后感二
一首寥寥几句的诗歌,却表达了作者的宏伟壮志。而对于我一个刚刚学过这首诗不久的初中生,对此也有很深的感受。
曹操,字孟德。当曹操登上碣石山上时,心中的志向一一涌现出来。曹操登上碣石山,看到一路以来万千景象,油感而发,写下了豪言壮志的《观沧海》。
“水何澹澹,山岛竦峙。树木丛生,百草丰茂。秋风萧瑟,洪波涌起。”在曹操是笔下,在曹操的心里,对自然界的万千景象有了新的诠释。曹操登上碣石山上的时候,看见那宽阔的大海,在高山的映衬之下如此的美轮美奂,美不胜收。看到碣石山上的树木如此丰茂,不禁让我们感受到祖国的大好河山,站在碣石山上时,秋天的晚风在悄悄然的刮过,也许曹操这时不禁会有一丝丝凉意,但是看到在秋风刮过的同时,海面上也有了波涛,看到这样的场景。曹操不禁想起了自己远大的抱负,于是又接着写下了千古名句。
“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这句诗表达了作者自己的远大抱负,从日、月、星、辰,银河等方面写出来了作者的宏伟壮志。在日月星辰之间却显得如此渺小。诗人描写的大海,既是眼前实景,又融入自己的想象夸张,展现出一派吞吐宇宙的气概。这就是诗人“眼中”景和“胸中”情交融而形成的艺术境界。
《观沧海》——展现了一个雄心勃勃、大有作为、叱咤风云的传奇人物,真是见诗如见人。
超越自己读后感300字篇三
我是一个爱读历史书籍的孩子,我最爱读《隋唐演义》。
它讲的是:在杀父弑兄,荒淫无道的隋炀帝杨广的统治下,各地义军纷纷揭竿起义,其中以瓦岗寨最为厉害。顿时狼烟四起,兵荒马乱。最终以秦王李世民降服瓦岗寨众将,打败刘黑闼等叛军及谋反的殷齐二王,登上皇位。
这本书讲述了从隋末到唐初的兴旺衰败。李世民成功的原因是:以仁义治国安邦。隋朝的灭亡是因为杨广不以仁义治国安邦,闹得民不聊生,真是“君逼民反,民不得不反”呀!
在生活往往也是这样的。一个人想得到朋友的信任,应以博大的胸怀去谅解朋友的过错失误,应以自己的真诚去对待朋友,应以朋友的身份去安慰朋友那受伤的心灵。
书中的秦王李世民无疑是个仁义之君,他谅解了混世魔王程咬金月下追杀自己的过错,他,难道不是一位英明神武的明君吗?
书中的秦琼行侠仗义,救了李渊一家的性命,他,武艺高强,屡建奇功,他,办事一丝不苟,他不愧为一代名将。
书中的程咬金虽然他粗心大意,在夜探白璧关时,差点害了秦王的性命,在取高唐草时,差点误了李靖的计划,可是,他敢作敢当,劝说罗成归唐,三取粮草,他不失为混世魔王。
罗成,一路艰辛坎坷,大喜大悲,虽然认了秦琼为表哥,可是父亲罗艺却遭仇人暗杀惨死,他自己中殷齐二王奸计,随后被刘黑闼万箭齐发,惨死于淤泥河。罗成不愧为一代忠将。
我爱读书,还爱历史书,更爱读《隋唐演义》。
超越自己读后感300字篇四
我昨天去图书馆借了一本名叫《金银岛》的书,虽然只看到第八章,但却有着许多发自内心的感受。
前八章主要讲了:主人公吉姆·霍金斯在爸爸开的旅店里碰到了一名喜欢喝朗姆酒的老船长,从而发生了一连串惊险的事,最后吉姆从老船长的尸体上搜出了一张藏宝图,并和几个人开始了寻宝旅程。
在这里,我最喜欢的人并不是主人公,而是一位医生兼法官的人,他的名字叫利弗西。利弗西不仅医术高超,而且遇到危险临危不惧,让人敬佩不已。
这只是利弗西让我崇拜的其中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是:他有一颗冒险精神以及考虑周到的心。当他得到藏宝图时,就毅然决然的说要去寻宝,与此同时,他还把该有的危险都想到了。
故事中,不仅有很多让人敬佩的人,还有许多精彩的句子。例如,第一张,老船长的第二节。这一节主要描写了老船长的外貌。“他高大、强壮,皮肤晒成了栗色,黏乎乎的辫子耷拉在脏兮兮的蓝外套肩上,粗糙的手上满是伤痕,指甲也泛着乌青而且残缺不全,脸颊上横着一道铅灰色的刀疤。”从这句话中,我们可以看出老船长又脏又乱的外貌以及饱经风霜的身体,也可以看出他是一个经验丰富的老水手。
作者用了许多修辞手法把文章写得栩栩如生,让我也同着吉姆激动的心情一起走向结尾。特别是主人公带着母亲逃跑时,我能深深的体会到主人公的他的勇敢以及爱母之情。
好了,不多说了,我要去把剩下的《金银岛》看完,如果你想知道结果,就去看《金银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