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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学生坐车安全协议书(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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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学生坐车安全协议书(三篇)
时间:2023-04-03 16:28:03     小编:zd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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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坐车安全协议书篇一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保障学生上学、放学途中的人身安全,根据上级各有关部门的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签订本责任书。

一、学生家长(监护人)必须做到以下两点:

(1)确保子女上学、放学乘坐的交通工具不是非法营运车辆和超载车辆,例如:无牌证的学生接送车、残疾人代步车、拼改装车、社会黑车等未经交通营运部门核准营运资格的车辆,所乘坐交通工具必须是检验合格,取得运营资质的车辆。

(2)确保未满十二周岁的学生不骑自行车上下学。

二、学生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对孩子的人身安全和管教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使孩子从小就养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保障自身安全,提高安全整体素质,确保孩子安全健康成长,家长有责任、有义务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子女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并加强对子女的法制观念教育特别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孩子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公共场所秩序和社会公德。

三、家长接送子女必须遵守交通规则。

四、家长在学校门口接送学生时,务必严格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不把自己驾驶的车辆停在学校门口或进入校园内,接送车辆按规定停在指定区域,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发交通事故。

五、家长早上送孩子到站点必须等孩子安全上车后方可离开,若家长提前离开,孩子在站点候车期间出现安全事故,后果家长自负;晚上放学,家长必须提前到达站点接到孩子,若因家长不按时到站点或不到站点接孩子,孩子下车后因无家长监管,在站点或路上出现安全事故,后果家长自负。

六、学生家长自行接送子女上学、放学路途中出现的意外事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七、本责任书作为学校方与学生家长签订的安全责任状,一式两份,学校、学生家长(监护人)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学校:(公章) 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学生坐车安全协议书篇二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保障学生上学、放学途中的人身安全,根据上级各有关部门的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签订本责任书。

一、学生家长(监护人)必须做到以下两点:

(1)确保子女上学、放学乘坐的交通工具不是非法营运车辆和超载车辆,例如:无牌证的学生接送车、残疾人代步车、拼改装车、社会黑车等未经交通营运部门核准营运资格的车辆,所乘坐交通工具必须是检验合格,取得运营资质的车辆。

(2)确保未满十二周岁的学生不骑自行车上下学。

二、学生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对孩子的人身安全和管教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使孩子从小就养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保障自身安全,提高安全整体素质,确保孩子安全健康成长,家长有责任、有义务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子女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并加强对子女的法制观念教育特别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孩子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公共场所秩序和社会公德。

三、家长接送子女必须遵守交通规则。

四、家长在学校门口接送学生时,务必严格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不把自己驾驶的车辆停在学校门口或进入校园内,接送车辆按规定停在指定区域,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发交通事故。

五、家长早上送孩子到站点必须等孩子安全上车后方可离开,若家长提前离开,孩子在站点候车期间出现安全事故,后果家长自负;晚上放学,家长必须提前到达站点接到孩子,若因家长不按时到站点或不到站点接孩子,孩子下车后因无家长监管,在站点或路上出现安全事故,后果家长自负。

六、学生家长自行接送子女上学、放学路途中出现的意外事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七、本责任书作为学校方与学生家长签订的安全责任状,一式两份,学校、学生家长(监护人)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学校:(公章) 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学生坐车安全协议书篇三

为了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正常地学习,健康地成长,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根据《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与家长签订学生人身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方面

1、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学校应结合校内的实际情况,对学生提出具体要求,使学生明确安全事故可能涉及的方面。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培养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做到警钟长鸣。

2、学校应经常对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进行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安全隐患。

3、学校对在校生病及发生意外或者不按学校要求私自回家的学生,及时通知家长。

二、家长方面

1、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并遵守国家各级政府制订的法律法规。

2、 教育子女在学校要听从老师的教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如学生不遵守校纪校规,打架斗殴,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学校负责处理事件,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承担一切责任。

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负责并督促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时上课、活动,如果无履行请假手续学生未到校上课,私自外出玩耍,校外就餐住宿等,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有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

5、放学和上学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负责按时接送,否则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由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负责,如:学生放学后不回家,私自在学校、路上、街上、工程工地、河滩、荒山或与校外人员玩耍造成的人身财产安全事故,责任有其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教育子女离校期间,在家或外出的活动安全,有外出活动须有家长亲自陪同,详细指导活动以防不测。确保学生在家或其它任何场所的人身安全。

6、有乘坐送子车的学生,应乘坐手续齐全的车辆,家长要与车主签定安全责任状。学生放学后到坐车期间的安全由车主负责,这一时段发生一切事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7、在校外住宿学生家长要与房主签订安全责任状,确保学生住宿安全。

____________________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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