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单一来源采购合同篇一
卖 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买方通过见证方组织的采购活动,经专家评委的认真评审、推荐,并经项目采购人确认,决定将本项目采购合同授予卖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买卖双方商定同意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
1. 合同文件内容
以下文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a. 本项目招标文件(邀请函);
b. 本项目供应商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报价函);
c. 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
d. 项目采购清单;
e. 本合同的补充协议;
2. 合同金额
根据招标文件(邀请函)的要求和卖方承诺,本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圆(¥: )。
3. 付款条件
买方验收合格后 日内,买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 )采购款。剩余款项将在 日内一次性付清。
4. 质量保证
4.1 卖方所提供的货物,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生产企业标准履行。
4.2 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生产企业或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制作、安装、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卖方承担。
5. 项目完成时间
卖方应于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 工作日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与义务,并提交一份完整的验收报告、验收资料。
6. 项目验收
买方在卖方提交《xx县政府采购项目货物类验收报告单》之日起 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逾期视验收合格。在验收过程中,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符合约定标准的,应当及时通知卖方以及见证方,并有权责令卖方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调换或修正。卖方逾期仍不予调换或改正的,视为不能按时提供货物或服务,买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九条一款的规定追究卖方违约责任。
7. 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7.1 卖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7.2 货到后,由卖方负责送货上门并负责安装保证正常使用。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卖方上门保修,即由卖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8. 违约责任
8.1 卖方责任:卖方必须提供优质服务,保证协议供货质量,且不能超越合同规定的范围和种类。
8.1.1 如卖方不能交付货物,买方有权先行向xx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申请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
8.1.2 卖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卖方应当向买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交付货物部分总价的5%;卖方逾期交货达10天时,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卖方时生效。
8.1.3 如卖方没有遵守协议供货规定,发生以下违约行为,买方不仅有权解除合同,且有权申请xx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扣留卖方的全部履约保证金;需要进行商品检测的,卖方还应当承担该商品的检测费用,并依法接受其它法律法规的处罚。
1) 拒不按时提供货物和服务的;
2) 拆换、调换、截留产品零部件的;
3) 降低产品等级标准或提供存在质量缺陷产品的;
4) 进货渠道非法、不规范、不正当的;
5) 有串通、贿赂、欺诈行为的;
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7) 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
8.2 买方责任:买方必须配合卖方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并对卖方提供的验收报告及时组织验收。
8.2.1 买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由买方向卖方偿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8.2.2 买方应当在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及时向卖方支付价款,如买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卖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一天买方向卖方偿付欠款总额 5‰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9. 履约保证金
为了确保卖方能全面、及时的履行自身的全部合同义务,卖方在投标之前,必须向xx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缴纳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作为卖方履行本合同相关义务的保证。
9.1 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不适当的行为,买方可以向xx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申请暂时扣留卖方的履约保证金,直至卖方完全履行本合同时为止。
9.2 卖方需要向买方支付违约金或者承担经济损失时,相关金额由争议处理机构凭法律文书或者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后,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9.3 卖方完全认可xx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在监督双方履行本合同时,应买方要求暂时扣留履约保证金的行为,认可该行为的法律后果均只由卖方承担。
9.4 履约保证金或者扣除相关金额的剩余部分保证金,在双方买卖合同履行完毕十五天后,由xx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给卖方。
10.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经买卖双方授权代表和见证方签字盖章且卖方交纳招标文件(邀请函)中约定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买卖双方和见证方各执一份,财政局一份,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一份。
11. 税费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2. 仲裁在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端,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加以解决。如从协商开始的30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寻求解决的办法。如仍得不到解决,则应申请仲裁。仲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xx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3. 其它条款
14. 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
如本合同条款不能满足项目的需要,其特殊条款将另做书面说明,,其他条款详见招标文件。
15.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一来源采购合同篇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______ ___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一.材料名称、规格、厂家、数量、金额 双方协定甲方向乙方订购以下商品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质量要求
1.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质量和技术标准要求供应材料,且需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
2.乙方应随每批产品提供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书》、材料发票和其他相关技术质量资料。
三.包装标准及包装方式
四.交货时间、地点及交货方式
1.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2.产品的交货地点: 甲方施工现场
3.交货方式:□供方送货 □需方自提 □乙方代运 □其他
五.货款结算方式
乙方将产品生产完毕送到甲方指定施工现场后,甲方将全部货款(若有质保金,扣除质保金额)支付给乙方。
六.质保期及质保方式
七.合同期限:质保期结束
八.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尝经济损失。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补充条款
本合同自签订日期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供需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未尽事宜,须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同等效力。本合同一试 份,供需双方各执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一来源采购合同篇三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称丙方):金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按照金昌市政府采购中心于 年 月 日的单一来源采购结果[单一来源文件编号: ]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供货一览表”。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_______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有关本次单一来源采购的采购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2)乙方提供的报价响应文件和报价表;
(3)供货一览表;
(4)交货地点一览表;
(5)技术规格响应表;
(6)投标承诺;
(7)服务承诺;
(8)中标通知书;
(9)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七条 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如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对交货时间未明确规定,则乙方应当在____________(期间)前将货物交付甲方。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5.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7、对于限额以上或技术复杂的项目,由金昌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专家进行最终验收。
第八条 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
(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3.若投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
3.1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3.2 所购货物若为电脑则由乙方提供至少3年的整机保修和系统维护;若为其他货物则按生产厂家的标准执行,但不得少于1年(请分别列出:______);保修期自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
3.3 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3.4 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为______时;非工作期间为______小时。
3.5 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3.6 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7 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金昌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履约保证金_________元。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截至日为项目最终验收后的次日。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5日内退还乙方。
第十条 货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如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在签署验收单后的5日内付款。
3.如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财政拨款资金,在乙方向金昌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交下列文件后的5日内,由金昌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支付款项:
(1)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2)验收清单或验收报告。
(3)合同副本。
4.以上2、3款款项的支付进度以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如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未作特别规定,则付款进度应符合如下约定:
上述第2或第3款款项首次均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___%,余款__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于货物或系统运行满一年后的5日内付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通过丙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2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本条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向丙方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应按应交付履约保证金的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8.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9.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 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金昌市政府采购中心存档,一份由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送金昌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
3.市政府采购中心为甲方的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甲方的授权代其采购,并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但不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