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就如同白驹过隙般的流逝,我们又将迎来新的喜悦、新的收获,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写计划吧。怎样写计划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计划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个人今后的计划范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人大监察工委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一
组织实施好2022年度的监督工作,一是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人大监督工作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重心,主动跟进、汇聚力量、发挥作用,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形成加强改进工作的合力。二是要严格依法监督。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督促“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职尽责,落实法律责任。三是要增强监督实效。抓住突出问题,敢于动真碰硬,推动法律全面有效实施。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形成监督合力。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督工作计划的各项安排,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2022年度常委会各项监督工作任务。
附件:_常委会2022年度听取和审议监督方面的报告时间安排表
2022年度常委会计划听取审议25个监督方面的报告,包括专项工作报告14个、计划预算监督报告5个、执法检查报告5个、专题调研报告1个。此外,结合其中2个报告开展2次专题询问,另有7个专题调研报告视情况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编校:王岭
责编:张钰钗
人大监察工委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二
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和市_会
2022年工作要点的安排,制定市_会2022年监督工作计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1.听取和审议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加强基层监督推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情况的报告。工作报告拟安排在五月份召开的市六届_会第三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和调研工作,由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市_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工作报告拟安排在五月份召开的市六届_会第三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和调研工作,由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市_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本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工作报告拟安排在七月份召开的市六届_会第四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和调研工作,由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市_会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
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园林绿化工作情况的报告。工作报告拟安排在七月份召开的市六届_会第四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和调研工作,由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市_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
6.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工作报告拟安排在十一月份召开的市六届_会第六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和调研工作,由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市_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
7.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本级2022年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和2023年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草案的报告。工作报告拟安排在十二月份召开的市六届_会第七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前期调研初审工作由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市_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市_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配合。
8.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工作报告拟安排在十二月份召开的市六届_会第七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市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市_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负责。
9.需要听取和审议的有关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及审计工作报告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六安市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六安市2021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批准六安市2021年市本级决算。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六安市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六安市本级2021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以上
4项报告拟安排在七月份召开的市六届_会第四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调研和准备工作,由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市_会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
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六安市本级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十一月份召开的市六届_会第六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调研和准备工作,由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市_会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
三、组织开展视察、执法检查和调研
1.开展城区重点工程视察。
2.开展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
3.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
4.开展粮食安全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
5.开展“双招双引”工作推进、江淮果岭桃产业发展、教育“双减”、就业促进、工会法贯彻实施、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人民调解、农村义务教育等专题调研。
上述视察、执法检查和调研活动由市_会相关工委按照常委会
2022年工作分月安排组织落实。
6.配合省_会做好在我市开展的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
四、加强跟踪监督
1.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督查活动,跟踪督办“关于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文明创建水平的议案”办理情况。具体工作由市_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和其他相关工作委员会负责。
2.跟踪督办城区规划管理工作报告审议意见整理落实等情况。具体工作由市_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
3.继续开展“江淮普法行”“江淮环保世纪行”活动。具体工作由市_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
五、认真做好人大信访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1.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市级备案审查平台建设,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努力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能力和水平。
2.加强对重要信访事项和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的跟踪督办。拟于6月底和12月底开展两次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情况检查,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上述工作由市_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信访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人大监察工委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三20-年市_会的监督工作,要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__关于坚持和完善_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__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推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市委全会、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盯住法”“管好钱”“把牢图”为关键,聚焦发展所需、民生所向、问题所系,综合运用监督手段,依法有序开展监督,更好助力高质量绿色发展,更好助力加快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体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报告。围绕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举措和市_会决定,重点听取加强防控救治、重点区域人员管控、违法行为打击、推动复工复产等情况。相关报告拟安排在3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联系落实,财经、农业农村、社会建设等工委配合。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年度全市十方面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的报告、20-年全市十方面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方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审议20-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相关报告拟安排在3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代表选任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数字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开展全市数字经济发展情况调研,关注推进我市数字经济发展、夯实数字经济发展基础、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建立健全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制等有关情况。相关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四)审议市政府关于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成效及存在的不足和原因、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等。相关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监察和司法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五)听取市政府关于20-年度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报告。围绕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代表票决产生的20-年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开展相关调研督查,通过听取项目推进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督促民生实事项目有效实施。相关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主任会议上听取。有关工作由代表与选任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六)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促进全市民营工业企业发展情况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围绕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和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对我市民营工业企业发展情况进行专项监督,并开展专题询问。相关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七)听取部分政府部门负责人履职评议报告。通过对市_会任命的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履职情况开展工作评议,促使评议对象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履行岗位职责。相关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代表与选任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八)开展对市监察委的有关监督工作。
(九)听取和审议市法院关于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对民商事审判工作的监督,推进全市法院更好地履行民商事审判职能、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高质量绿色发展。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监察和司法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十)审议市政府《丽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草案。按照“把牢图”的要求,将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与专项监督相结合,通过开展空间规划编制的专项监督,推动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优化完善。相关材料拟安排在11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城建环资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十一)听取和审议我市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作实施情况的报告。通过关注我市农村饮用水规划编制、运行管护、水质达标等问题,并开展专项监督,促进我市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农业农村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十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十三五”规划纲要执行情况及“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报告。通过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十三五”规划纲要执行情况及“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报告,开展规划纲要执行情况的监督和编制情况的调研,促进“十四五”规划纲要最大程度体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生态发展理念,充分发挥规划纲要的引领带动作用,为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审查批准“十四五”规划纲要做好准备。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十三)听取和审议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督办情况的报告。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代表与选任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本级政府重大投资项目20-年计划执行情况及20-年计划草案报告。根据《丽水市_会关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暂行办法》,对市本级政府重大投资项目20-年计划执行情况及20-年计划草案开展审查,督促政府科学合理安排投资项目,切实推进项目建设。相关报告拟安排在3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二)听取和审议计划、财政相关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年上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半年政府工作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丽水市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丽水市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相关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三)听取和审议决算相关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20-年度全市和市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市人力社保局、_、综合执法局及丽水开发区20-年决算草案;听取和审议市人大财经委关于丽水市20-年度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批准丽水市20-年度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相关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四)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相关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年度全市和市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20-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重点对全市和市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开展调研和监督。相关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六)听取和审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项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通过开展专题调研和跟踪监督,督促提高问题整改率。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一)专题调研我市野生动物保护情况。重点调研我市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贯彻落实《_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的情况,督促政府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相关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主任会议上听取。有关准备工作由城建环资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二)专题调研我市民间信仰事务管理情况。重点对我市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依法登记、落实责任、规范管理、发挥积极作用等方面进行调研,促进积极稳妥做好新形势下民间信仰工作,推进基层治理方式和治理能力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相关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主任会议上听取。有关准备工作由民宗侨外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三)专题调研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聚焦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传染病防治、卫生应急等方面工作,通过专题调研,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我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相关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主任会议上听取。有关准备工作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四)专题调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通过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题调研,推进厘清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边界、优化养老服务资源配置、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相关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主任会议上听取。有关准备工作由社会建设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五)开展《_动物防疫法》《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执法检查。通过开展“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增强全社会对动物防疫工作重要性认识,防范动物疫病风险、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畜产品安全供给和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相关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农业农村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六)专题调研我市民族村精准帮扶项目实施情况。贯彻_“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都不能少”的要求,围绕我市民族乡村精准帮扶行动计划,就民族村精准帮扶项目、“双百村结对行动”的实施情况开展调研,推动民族村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推进民族乡村振兴。相关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主任会议上听取。有关准备工作由民宗侨外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七)专题调研我市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工作情况。围绕我市实施《深入开展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攻坚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丽委办发〔20-〕39号)情况,开展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工作情况专题调研,提出对策建议。相关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主任会议上听取。有关准备工作由农业农村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八)开展《_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并进行市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题询问。按照“盯住法”的要求,加强生态环境资源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依法推进突出问题的解决,促进大气质量持续提升。相关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并开展专题询问。有关准备工作由城建环资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九)开展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专项监督。根据全省统一部署,通过专项督查,推动发挥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等基层组织作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推进诉源治理,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工作联动体系,加强访调、诉调对接,完善信访制度,助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的矛盾纠纷化解。有关准备工作由监察和司法工委负责联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