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咖啡店购销合同篇一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乙方(买受方):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丙方(居间方):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委托丙方代理并见证甲乙双方之间的买卖行为,共同订立本合同,以兹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屋信息描述
一、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______,该房屋用途为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以该房屋产权证标注面积为准)。该房屋已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产权证书,所有权证号为_____字第_____号,所有权人为_______。
二、房产权属转移时,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家具装修清单。
房屋附属设施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装饰装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相关物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产权属状况、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该房产已做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
第二条 房屋成交价格及付款方式
一、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该房产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元整(¥_____元),此价格包括:房价款□公共维修基金□室内不可移动之装修□空调□及其它。
二、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认可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种方式付款:
1、现金支付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当日,预先支付总房款的_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_____元),作为保证双方履行合同的定金,该笔款项自支付_____方之日起视为定金已经支付,该定金待过户当日,自动转为购房款;
2)甲乙双方在丙方协助下办理立契过户手续的当日,乙方将总房款的____%即人民币¥___元(大写____元整),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甲方在缴清本合同第五条第三项房屋交付前各项费用后,当日乙方将总房款的10%人民币**元整支付给甲方。
2、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当日,预先支付总房款的_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____元),作为保证双方履行合同的定金,该笔款项自支付_____方之日起视为定金已经支付;
(2)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____日内,另外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____元),连同先前支付的定金一并作为首付款。乙方应将该房产的首付款(该房产的成交价格减去银行实际贷款额)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1、暂存丙方指定账户,待房屋产权过户当日,划入甲方账户;
2、乙方将首付款直接划入甲方指定账户;
3、暂存银行开立的监管账户内,由银行监管该部分资金,待房屋立契过户手续完毕日内,连同贷款额一并支付给甲方。此业务必须由甲乙双方与丙方另行签订交易资金监管委托协议。
(3)在银行批贷手续完成时,甲乙双方必须配合丙方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由丙方持相关证件材料,协助甲方办理剩余房款的收付事宜,乙方的银行贷款额会由银行内部自动转入甲方所开账户。
三、关于税费
1、本合同履行期间内,甲乙双方自行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自行缴纳各项税、费,丙方协助甲乙双方进行相关税费的确认及计算工作。税费分担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见相关税费明细;
税费数额为: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费承担:甲方承担_____%,乙方承担_____%
2、甲乙双方所交税费可由丙方代为缴纳,相关部门所开具的完税凭证、行政事业性收据、工本费发票等单据,待代理事项完成后,由丙方交付给付费的一方。
第三条 居间服务报酬的支付方式
因甲乙双方基于丙方的媒介服务而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丙方有权收取相应的居间服务报酬,因此甲乙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按相关税费明细约定的数额和比例,由方向丙方一次性支付相应的居间服务费及代办过户费。
第四条 权属过户委托事项及相关费用
一、甲乙双方办理权属过户的所有证件资料准备齐全,由丙方提供权属过户代理服务,权属转移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税费的缴纳以本合同第二条第三项内容中的约定为准,甲乙双方按约定内容缴纳。未做出约定的,以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二、如需要办理银行贷款,由丙方提供合作银行及贷款服务,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费用,具体支付费用的种类和金额见相关税费明细。
第五条 房屋交付
一、甲方应在办理完立契过户手续之日起日内将该房产交付给乙方,并由丙方协助甲乙双方办理该房产的物业交割手续。
二、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物业交割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家具装修清单)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甲方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评估值,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三、该房产交付前,因该房产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费用,由甲方承担;该房产交付并签订《物业交接单》后,因该房产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由乙方承担。该房产交付时,甲方应提供上述费用交纳的缴费凭证。
四、如该房产原产权单位要求立契过户前签订物业、供暖协议并提前预付物业、供暖费用的,乙方应按照原产权单位要求办理。
五、甲方交付该房产的装修、设备状况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第六条 甲、乙、丙三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所提供该房产资料的真实性和齐全性,并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委托上市房屋交易的合法权利。
2、甲方保证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上述房屋不再另售第三方,否则,除应支付给乙方的违约赔偿外,还应支付给丙方总房款的3%作为居间服务报酬,如已由乙方支付给丙方,则甲方应按此比例和数额支付给丙方。
3、如乙方需要申请银行贷款,甲方应保证随时配合乙方及丙方按时到银行提交资料并签字。
4、在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必须按约定时间与乙方共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交易过户手续,按期如数缴纳合同第二条第三项内容中约定的由甲方缴纳的税费,超过期限视为违约。
5、甲方保证该房产在交易时没有权利瑕疵,不存在抵押、欠缴税费等情况。若有银行按揭,手续应已在本次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导致第三方主张权利,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代理费。
二、乙方义务
1、乙方承诺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有效。
2、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期如数支付购房定金、购房款及由乙方缴纳的税费。
3、提供该房产过户交易和银行贷款时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
4、若乙方申请银行按揭贷款,需及时向丙方提供贷款所需资料并到场签字。
5、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代理费。
三、丙方义务
1、见证并监督本合同的执行。
2、代办该房屋过户、贷款的相关手续。
3、在甲乙双方已交付丙方过户所需各项税费的前提下,代为缴纳。
4、甲、乙双方发生违约或争执等情形时,应出面予以协调;协调无效时,应采取中立态度,并证明事实。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若因甲方原因不将上述房产出售给乙方或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执行或被迫解除,甲方应按上述所收的定金以双倍金额赔偿乙方;若应乙方原因违约,不购买该房产,则无权要求返还已付定金,该定金归甲方所有。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一项“甲方义务”除第(2)条外,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及额外产生的费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担,如因此给乙方和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予赔偿。
三、若甲方逾期交付该房产,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均应按该房屋价格的万分之五向乙方交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三日内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甲方违约条款处理。
四、若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均应按逾期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三日内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乙方违约条款处理。
五、在办理立契过户和银行按揭贷款过程中,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单方延误而致使其他方遭受损失,则视为延误方违约,按本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处理。
六、如因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致使该房屋买卖事宜最终没有达成,甲乙双方所付的服务代理费均不予退还,应由责任一方承担全部丙方服务代理费,如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责任,则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的丙方服务代理费。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协议自行终止,三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在本协议终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已收房款全额退还乙方,丙方则应将甲、乙双方提交的相关过户所需证件和已支付的代理服务费退还提供方和支付方。
第九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的争议事项,三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三方同意按照第种方式解决该纷争。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任何一方有权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中相关税费明细及家具装修清单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__份,三方各持_____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补充:1、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后甲方协助乙方与物业沟通进场装修事宜。
2、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90日内过户,如不能如期过户则甲方支付违约金的比例为:首期付款的每天万分之五(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甲方签字:
委托代理人:
日期:
乙方签字:
委托代理人:
日期:
丙方: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咖啡店购销合同篇二
买方: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
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花卉订购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花卉交售品种、数量、价格
1.卖方全年向买方交付各种花卉_________ 盆(枝、株),其中:
第一季度交售花卉的品种、数量:_________ ;
第二季度交售花卉的品种、数量:_________ ;
第三季度交售花卉的品种、数量:_________ ;
第四季度交售花卉的品种、数量:_________.
分月分旬交售花卉的品种、数量、日期由双方另行约定。
2.花卉收购价格:买方以不低于_________ 元的保护价进行收购,或由双方于收购前按花卉等级和收购时市场收购价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保护价。
二、质量要求
1.花卉品种的规格:
2.等级等质量要求: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未有国家标准的,按双方约定标准。
三、收购时间与方式
花卉交售时间由双方协商,买方须提前一天提出次日应交售的品种、数量,并以书面方式通知卖方。卖方交售与预约允许上下浮动10%.
四、包装要求与费用承担
买方提供包装标准及材料,负责包装费用,卖方按买方要求进行包装。
五、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及时验收卖方交售的花卉,收货后即支付花卉款,最迟不得超过_________ 天。
2.确定花卉等级要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不得任意压级压价。
3.有权拒收卖方交售的.不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的花卉,但必须向对方说明理由。
六、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1.必须按照规定施用花肥花药,严禁对花卉使用违禁农药、化肥。
2.保证按合同约定的品种和数量种植花卉。
3.花卉种植如受气候条件的影响,允许在减产_________%的幅度内不以违约论。
七、买方违约责任
1.没有按合同约定收购,造成花卉腐烂等损失,或故意压级压价,除赔偿卖方的损失外,应向卖方支付该批花卉总价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2.拖延支付花卉款,应参照银行关于拖延付款的规定,向卖方偿付违约金。
八、卖方违约责任
1.非因不可抗力,未完成当月合同总数量的90% ,应向买方支付未完成部分花卉总价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2.交售使用违禁农药、化肥的花卉,应按该批货值_________%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人身伤亡,卖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九、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卖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售花卉,不以卖方违约论,买方应据实减少买方所承担的交售数量。
十、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___ 种方式:
1.提交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货款总额:_________ 元;
2.预付定金:_________ 元;
3.付款方式:_________ ;
4.票据:_________.
十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至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日止。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合同法》等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附后。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份,送_________ 备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咖啡店购销合同篇三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供方:
需方:
供、需双方同意,以下条款将适用于需方向供方订购 咖啡原辅料 事宜(以下简称“产品”)的一系列相关订单并用于规范双方在该销售活动中的权利义务。
一、产品规格、型号、价格的确认
品名、规格、型号 单价(元/kg) 品名、规格、型号 单价(元/kg) 交货日期及数量
cj101 该产品的规格、型号等发生变化及原材料行情变化或另供应新产品,供方需提前30天与需方书面协商确定价格。
cj102
cj103
cj107
cj201
cj301
ms05
ms08
ms10
ms11
ms12
ms81
ms82
ms85
二、品质保证和验收:
1、供方样品交由需方保留,并应按需方确认的样品制作产品;
2、供方保证所交付的产品符合样品的质量、规格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行业标准,并具备同类商品应当具备的功能和安全性。
3、供方到货后,需方按双方质量约定和需方认可的样品进行验收,双方对质量的约定不明或对产品的质量存在争议,以需方所需的产品质量要求为准。
4、如供方交付的产品中有不符合样品质量的产品,供方应对不符合质量的产品十日内予以更换;
5、供方对产品的短少部分应在需方通知后十日内如数补足。
6、交货数量的误差具体数额以需方验收为准。
7、需方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产品不合格时,如为供方原因,需方仍有权在叁日内通知供方(批次、品种、数量、生产编号),并办理退货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需方损失由供方承担。
8. 供方须实施并取得相关国家强制认证或其它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9. 供方须每年提供一次当地技术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监督检验报告。
10、在任何情况下,需方对产品质量的任何异议应在产品保质期内向供方提出。
11、质量约定见附件。
三、产品包装
供方应保证产品包装安全和卫生,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对商品包装,特别是食品包装的标识、标签、文字说明、警示说明等要求,并符合双方约定的任何特殊的包装要求。
四、订单及确认
1、双方认可本合同中所称 “订单” 含义为: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双方就每次(每批)订购产品的数量、交货日期及总价款等进行具体约定的往来文件、信函、传真等书面文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视为“订单”。
2、供、需双方在订单上签字盖章的当日为订单成立日期。
3、需方向供方发出订购产品传真后贰拾肆(24)小时内,供方应对需方传真内容予以明确回复,并将订单加盖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后传真回传需方。
4、需方发出传真后贰拾肆(24)小时内,未收到供方以传真的方式回复,视为供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需方有权解除本次订单,并约定供方向需方承担本次订单金额20%的违约金。
5、双方在订单中确认的价格或交货地点与本合同不一致,按订单约定履行,除双方书面明确表示外,该订单效力仅及于该批产品,不构成对本合同的修改,也不对其他订单发生效力。
五、交货
1、本合同中所称“交货”定义为:货到需方仓库或需方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后,需方指定人员签收供方提供的货物清单;
2、供方交货数量按每次订单确定的数量为准,允许±5%的误差。
3、供方应在接到需方订单确认回传后 5 日内汽运交货到需方仓库;如供方不能按期交货,每迟延1日,供方需支付给需方该批货款的1%违约金。
4、交货地点:需方仓库。
5、供方交货前需将该批产品的产品检验单通过传真或者其他方式交付给需方。
6、需方指定工作人员在供方的交货清单上签字,仅视为供、需双方的货物交接依据,不能作为供方已按本合同及相应订单规定的时间、方式、数量和质量交付产品的凭证。
7、交货前的所有费用由供方承担;货到需方指定地点后卸车费用由需方承担。
六、货款的结算和支付
1、双方认可最终结算标准以需方验收合格的产品数量为依据进行结算。
2、供方根据本条第一款结算金额,付款前应及时向需方出具税率为 16 %的应付货款增值税发票。
3、结算方式:票到帐期 30天,货到需方验收入库后开始计算账期。
七、所有权及风险
1、供方交货并需方收到当期有效发票后,产品的所有权由供方转移至需方;
2、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产品所有权转移之前由供方承担,在所有权转移之后由需方承担。
3、双方均认可,所有权转移后,需方所承担风险以验收合格的产品为限,验收后的不合格产品毁损、灭失风险,由供方承担。
八、知识产权:
1、供应方保证需方在使用本采购合同项下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或工业设计的起诉。
2、买方不对供方提供的货物的商标、专利是否侵犯他人的权利负责,如因供方提供货物引发争议或违法导致买方受损的,供方应赔偿。
九、保密条款
1、任何一方应对其在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获取的有关另一方产品、技术、业务、经营计划、财务等方面的资料信息以及另一方指定或声明为保密信息的任何其它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前述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2、任何一方应就其违反本条保密义务而给另一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损害对另一方进行赔偿。
十、合同的附件与补充协议
1、经双方确认的报价单、订单、技术质量资料、首件签样及往来信函、传真、电报等作为书面文件构成本合同附件。
2、本合同中任何未尽事宜及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除双方另行约定外,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及相应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所涉事宜的全部协议,双方在本合同期限之前订购的产品按当时签订的有效合同及约定履行,当时未有合同或约定不明的按本合同执行。
4、如本合同中的任何单项条款因任何原因被有关法律部门确认为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则本合同中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强制执行性应不受任何影响。
十一、其他条款
2、不论供方以何种名义向需方的工作人员(包括采购人员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等)或双方以外的牵线人支付任何回扣(费用),需方将按回扣金额的十倍要求供方承担相应责任,该金额将从需方应付货款中予以扣除。
3、如一方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和战争)原因造成停产, 使本合同条款无法按时履行时,需提前10天以电报或传真通知对方。
十二、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起至 年月 日止,本合同经双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壹份。
十三、违约及争议解决
1、需方每季度对供方各项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如供方连续二次不能达到需方标准,需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不对供方承担任何责任。
2、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与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相关的或由此产生的任何争议。
3、任何无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争议应提交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供方: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帐号: 需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