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短期房屋出租合同篇一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坐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方自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无统一规定,则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冲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违约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鉴(公)证意见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短期房屋出租合同篇二
甲方(出租人) 身份证 联系电话: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 联系电话:
经甲乙双方实地看房,自愿协商达成租房合同如下:
一、乙方租借甲方万科城公寓房37栋908的房屋,一室一厨一卫租赁期限自20xx年月 月
二、租金为 元,按季度结算,先付后住,乙方必须在月底提前支付第二次房租,租住押金 元。
三、乙方在承租期内必须承担,水电、宽带、有线电视、物业管理费用不得拖欠。
四、房内一切设备、设施在使用过程中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
五、乙方不得破坏房屋结构,不得转租,转让他人居住使用,甲方发现有权收回租房,不退任何费用。
六、租赁期,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国一方支付违约金。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备注:
房内设施有热水器一台、抽油烟机一台、空调一台、冰箱一台、电视机壁挂式一台、洗衣机一台、三门衣柜、床1张、席梦思1张、茶几一个、电水壶一个、椅子二把、电磁炉一个、衣架12个、桶1个。
短期房屋出租合同篇三
出租房姓名: 身份证号:
承租方姓名: 身份证号:
甲方现有 m2面积的房屋,套型为
地址:
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房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为
二、在房出租的使用性质为住宅用房,租金为 元,缴租方式为到期全额支付,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仟 伯 拾 元整。
三、乙方接到住房后,应及时更换门锁,否则发生意外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其房屋的使用性质,更不能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必须爱护房内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五、在本协议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合法居住权,不得收回房屋或转租他人,更不得提高房租或终止协议。
六、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区域的各项规章制度,办理各种相关证件,按时缴纳水、电、气、收视电视、物业管理费用。合同签订后,乙方交保证金 元给甲方,乙方退房时结清水、电、气、电话、物业管理费及屋内设施家具,家电无损坏,甲方退还乙方所交保证金,另水、电、气底度为:水 吨,电 度。
七、甲、乙双方在协议期内,均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则按该房月租金及搬家所造成的损失、作违约赔偿金。乙方违约则从押金里扣除一个月房租金作赔偿金给甲方。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及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到期自行作废。
备注:床 张 床垫 张 床头柜 个,梳妆台 个,办公桌 个,衣柜 个,电视柜 组,布沙发 组,茶几 个,餐桌 张,餐椅 张,鞋柜 个,电视 个,冰箱 台,洗衣机 台,饮水机 台,吊扇 台,落地扇 台,脚凳 个,热水器 个,炉具 个,机顶盒 个。另有: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短期房屋出租合同篇四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广州市友和兴业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出租其享有合法所有权/使用权的房屋,即座落在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清风北街6号(凯旋新世界t29栋)1402单元 的物业,现与乙方按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委托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上述物业租赁及相关业务:
1.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物业的唯一代理人,为其寻找恰当的承租人,符合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租赁条件时,由乙方以自身名义与承租人签署《租赁合同》,
2. 委托乙方对房屋的使用监督管理,促使承租人合法和正常使用房屋、爱护房屋及其设备。
3. 委托乙方代为收取租金及保证金,代收代缴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宽带网络及有线电视等费用。
4. 委托期限: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租赁合同》相关事项全部结束之日止。 5. 如承租户欠缴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等相关费用时,乙方可以诉讼或非诉讼的方式催收,乙方并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追收。
第二条 租赁条件
甲方要求的主要出租条件如下:
1、甲方提供的出租房屋用于 居住 ;建筑面积 210 平方米(具体面积以该物业房产证登记面积为准)。
2、租赁期限为 壹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甲方每月取得的净租金为人民币 18032.00 元(大写: 壹 万 捌 仟 零 佰 叁 拾 贰 元整)(租金含贰台数字电视收视费),按月支付。租金按月支付。乙方应在每月的第 日前向承租人收取租金,并在收到租金后3个工作日内(以汇出之日为准,如遇国家节假日顺延)办理汇至甲方银行帐号的手续,乙方逾期汇出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当月租金额的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为:
帐号开户名: 开户行银行: 银行账号: 4、租赁保证金为人民币 36000.00 元(大写: 叁 万 陆 仟 零 佰 零 拾 零 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方付清应付的相关费用之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保证金本金退还。但因甲方原因提前解除租赁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保证金;因承租人原因提
前解除租赁的,甲方无需退还保证金。
5、租赁期间管理费、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及宽带网络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 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其对本合同标的房屋享有完全合法的出租权利。
2、甲方应如实地向乙方陈述该物业的有关情况,提供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应该真实、完整、有效。
3、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将其物业的租赁权完全交与乙方,甲方不再与第三方订立同一标的的出租委托合同或出租合同。
4、甲方有权利随时向乙方了解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报告相关情况。
5、甲方提供以下文件原件给乙方核对,并提供复印件各壹份,甲方应在复印件上签名确认其真实性与合法性: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 )业主身份证明(证件类型: 号码: ) 6、本合同签订后 前将该物业及室内设施设备(设施设备清单详见附件一)交付乙方。如甲方未按期或未按要求交付物业,则起租日顺延,每日并按月租金1‰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7、该物业在 年 月 日之前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交纳,且应保证水、电、煤气、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全部交付设施、设备可正常使用。
8、甲方承担房屋主体结构及内部装修等非人为损坏的维修费用。如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因维修影响居住使用的,甲方按本合同日租金的2倍标准补偿或提供同等水平的物业予租户居住。
9、非因乙方人为的责任而致该房产的屋顶,主要结构,地板及排水管道,煤气管道,电缆等固定装臵和家私电器等设备损坏时,甲方应承担相应的修理费用,在出现该等损害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和物业管理公司, 并由甲方负责于48小时内安排修缮工作。如果甲方接到乙方的维修通知后,超过3个工作日不进行维修的,乙方有权自行安排进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将由甲方于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或由乙方在次月租金中抵扣。乙方须在维修之前将预计维修费用通知甲方,并在维修完成之后提供正式维修费用票据提供给甲方。
10、租赁期内,甲方出售或转让该物业时,须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如乙方放弃行使该权利,甲方应保证买家必须接受本租约的条款,全面履行本租约,房屋设定抵押或被查封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否则,甲方应双倍赔偿保证金。
11、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干涉承租方的正常生活。在事先通知并征得租户同意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对房屋进行检查。合约期满前三十日,在租户不续租情况下,甲方或甲方代理人可在乙方协助下陪同其他租客/买客看房。
12、租赁期间因市政建设或供应原因引起的供水、供电、煤气、电讯故障,甲方有义务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尽快解决问题,但不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13、承租人在承租的房屋内需要安装或者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应
事前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增容手续,费用由承租人负担。
14、甲方同意按第二条第3项收取租金,甲方在收到租金 3 个工作日内提供租金收据给乙方。
15、租赁终止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并于乙方协助结清水电煤电话费等按约定应由承租人负担的费用后应在解除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如因甲方原因未退还保证金,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每日按月租金的1‰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指示和要求办理委托事务。乙方应尽职履行本合同物业的出租及租赁管理服务,使甲方获得稳定租金收入。
2、乙方不得向与交易无关的第三方披露或说明本合同项下甲方所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文件。
3、乙方应及时向承租人收取水费、电费、管理费、电话、煤气、有线电视等相关费用并代甲方向相关部门缴付,迟交或未交的费用及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如滞纳金等)乙方应先行垫付再向承租人追缴。(相关费用包括:水电煤费用、物业管理费、发票税、房屋租赁税、有线电视及日本电视收视费、adsl上网费、酒店式清洁服务费及乙方的综合服务费)。
4、租赁期限内,在保障甲方租金收入的前提下,乙方可根据市场状况分时段租与不同的承租人,承租人变更时,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5、发现房屋或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配合甲方检查和维修;因使用需要对房屋进行改建(含改变间隔)、室内装修或增加设备,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订立书面协议,甲方有权对工程进行监督。
6、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将房屋按交付使用时的状态(自然折旧除外)归还给甲方,如有人为损坏,由乙方协同承租人与甲方协商赔偿。
7、协助代开租金发票。
8、租赁终止时,从甲方处取得保证金并退还承租人。
9、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向相关部门办理租赁备案,代为缴交房屋租赁相关税费等。 10、租赁期内乙方应提供承租人相关资料给甲方,监督承租人不得私自转租给其他客人,如有发生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委托合同,取消乙方受托权。
11、向承租人有偿提供酒店式清洁服务。
12、租赁期满,乙方如须继续承租该物业,应提前三十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订新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条款进行变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本合同条款。
2.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及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违约金金额等同于保证金数额。如甲方违约,甲方还应将收取的保证金交还乙方。
3、甲方在连续三十日内无法收到租金或者乙方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保证金无需退还。
4、甲方有下列情形的,乙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等同于保证金数额,甲方还应将保证金交还乙方处理。
(1)根据合同法第233条规定,在租赁期间甲方提供的物业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健康。 (2)甲方隐瞒房屋质量及其权利状况的(包括但不限于设臵抵押未告知乙方;已设臵抵押的房屋租赁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房屋已被司法机关查封);
(3)甲方违反独家委托的约定;
5、租赁期满,如甲乙双方未重新签订续约合同或双方均未则自动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 送达条款
甲方: 或甲方书面通知更改的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乙方:广州市粤垦路38号广垦商务大厦七楼或乙方书面通知更改的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甲方或乙方按上述规定地址发出的通知或邮件将被视为已经有效送达或交付,如以邮寄,为寄出后的第三天即为送达;如亲自递交,则为递交予上述地址时即为送达;如以传真发出,则在发出时即为送达。任何一方地址发生变更时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七条 争议处理
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自行协商无效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依法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本合同期满时,如双方未达成书面续租协议,则该合同自动解除。
第九条 其他约定
本协议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受托方(乙方):广州市友和兴业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盖章:
日期:
经办人(签字):
短期房屋出租合同篇五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_____________;房型规格_____________;居住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
2.室内附属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电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家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_____支付,另付押金_____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第一次付款计_____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_____天;
(4)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说明:(如:入住时的水电煤字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签约日期:__年__月__
短期房屋出租合同篇六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拴缚经协商,同意将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位于长沙市(县) 区 小区 栋 号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 使用。
二、租赁期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分别为:第一年 元,第二年 元,第三年 元。
四、租金按 度提前十天交纳。即每年的月月式交纳,甲方不承担各种税费(包括房屋租赁税费等),自纸条收取租金,不开发票,如延期三天不交(含三天),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五、乙方需向甲方交纳押金 元,房屋租赁期满,经双方共同验证,确定房屋及配套设施无损坏,且未拖欠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并将房屋卫生己打扫干净,甲方无条件退还乙方押金(不计利息),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该押金不得用来抵减房屋租金。乙方中途退场,甲方不退乙方所交押金。
六、乙方负责支付所产生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逾期交纳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双方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绝对服从如因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政策的变化或不可抗拒的等原因,致使承租房屋合同不能履行以及乙方投资所产生的费用,甲方不承担责任。
2、甲方不得擅自收回房屋使用权(因法规而转移房产权属除外),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3、乙方应做好防火防盗、安全用电、用气、用水等安全防范工作,如出现事故,乙方应负安全责任和承担一切(包括邻里)经济损失,尚属乙方的故意或过失行为给第三方和甲方造成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赔偿,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不得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应“三证”(身份证,暂住证,计生证)齐全。
5、乙方在房屋的装修、改善或增设施、改装房屋结构时,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其装修、设施为来修去丢。
6、乙方须爱护房屋财产设施,不得在墙上钉钉子、粘贴不干胶、乱写乱画、打印脚印或做有污室内容貌的行为,注意不堵塞下水道,如出现上述.(包括电气设备、生活用品、配套设施的破损及故障)等情况,均由乙方负责排除、修缮、更换或赔偿。
7、乙方在租赁期满,须按时退交房屋.并将卫生打扫干净(包括:厨房灶台、墙面、换气扇、水槽;卫生间的蹲便器、面盆;室内所有地面、门窗、配套设施等),否则,将在押金中扣除相应金额用作支付给家政代劳的报酬。
8、乙方不得将房屋转让、转租,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应补交所欠诅金外,并按租金的3%以滞纳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2、乙方擅自将房屋转让、转租、分程、转借、联租或与他人调剂交换或改变房屋用途,或者空关1个月的,甲方有权责令三日停,终止合同,同时按租金的5%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3、乙方尚不如期退交房屋,则按延疑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200元/天延期费,甲方并将乙方留置在室内的物品作清出处理.乙方对此不得提出异议。
九、本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需续租,甲方优先照顾租给乙方。
十、乙方须持有效证件。并交给甲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与原件一致)。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议,其补充谤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可另行商议,其补充协议与合同更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短期房屋出租合同篇七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在现实中 ,合同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关注更多的是租金、支付时间等事项,却忽略了一些不常见的问题。而正是由于对这些问 题约定不明,往往导致租赁纠纷产生。我律师事务所结合多年来办理房屋租赁纠纷案的实践,针对一些容易被当事人忽视,而又可能引起争议 的问题,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希望能为当事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提供法律帮助。
一、无效租赁合同及其处理
按照《民法典》第6 条和《民法典》第58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确认无效后,其处理上主要是承租方腾退房屋 ,租赁房屋恢复到签订合同之前的状态,承租方负责将租赁期间添附物拆除或与出租方协商抵顶。承租方实际使用房屋的,出租方不返还租金 ,作为租赁期间出租人不能使用房屋的损失。造成合同无效的过错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 责任。因此,签订租赁合同前,双方应尽职调查,避免签订无效合同。以下介绍几种常见的无效合同。
1、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有这么一个案子,某房产公司将大厦出租给某公司,双方约定了租期、租金及违约条款。承租方进入后对大厦进行了装修。几个月后 ,承租方以《租赁合同》无效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房产公司返还其已经收取的房租,及该款项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并赔偿其损失 。经查,房产公司系大厦的建设单位,该大厦尚未办理整体验收手续。另外消防支队同意大厦投入使用,但《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 》未签发。法院认为,依照我国《建筑法》的规定,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因此大厦不具备出租使用的条件 ;房产公司将房屋出租给时,没有办理消防验收手续,承租方对房屋进行装修后,也未办理消防验收手续,根据我国 《消防法》的规定,消防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因此房产公司将大厦出租行为,违反了《消防法》的规定。依据 《民法典》的规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违反了《建筑法》和《消防法》的强制性规定 ,应认定为无效。
根据我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效力时,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订的法律和国务院制订的行政法 规为依据。由于《租赁合同》违反了上述两部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当然无效。现实中,房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就入住的情况很多 ,作为承租方很难查清房屋是否验收合格,因此为避免此种无效合同风险,承租方除尽职调查外,应在签订租赁合同中约定无效合同处理条款 ,以保护自己一方权益。
2、违章建筑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这里定义的违章房屋是指未经主管部门许可或不按主管部门许可而擅自建筑的房屋。违章房屋大体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建造人未合法取得土 地使用权即擅自建造房屋,这种情况不但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相关规定,而且侵害了他人或国家的土地使用权 ,不能取得建筑物的合法所有权;二是已取得土地使用权,但尚未取得建筑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批准文件的情况下擅 自建造房屋。这种情况下,建造人违反了《城乡规划法》、《建筑法》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该房屋用于出租,则签订的租赁合同因违反法律 强制性规定而归于无效。虽然现实中这两种情况下,建造人可能通过补办相关手续后,还可以取得建筑物的合法所有权,但租赁合同双方毕竟 要承担无效合同的风险;三是违反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用途的约定,将房屋改变用途出租的租赁合同。我国的《土地管理法》、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对土地用途都有严格的规定,实践中违反土地用途的 约定将房屋改变用途出租的大多是将非商业用途的房屋作为商业用途的房屋出租,以获得较多的租金,但国家的土地出让金受到损失 ,并扰乱了房地产市场,这种租赁合同当然认定无效。
依据我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件的;属于违法建筑的房屋不得出租”。 违章房屋的建造人不能取得所有权,因此也不能享有合法的使用权。违章房屋出租,作为承租一方防范的唯一办法就是租赁前认真查看出 租人的房产证照,没有产权证或与产权证登记不符的房屋不能租赁。当然,个别承租人出于其他目的明知是违章房屋仍要租赁的 ,应在签订租赁合同中约定无效合同处理条款,或要求出租方提供担保,但这种风险未必能规避。
3、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三)租赁房屋”。因《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该条为强制性规定 ,因此按《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签订的租赁合同为无效合同。
律师意见: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对该区域动迁情况进行调查,避免因签订无效租赁合同而受到经济损害。
二、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问题
网上看到一个案例:张某将自有的xx年期租赁合同,并对租金、支付及合同解除等条款做了 明确约定。合同签订后,李某依约交付了租金并装修了房屋,开始营业。因该房屋地理位置好,生意兴隆。半年后 ,市场租金普遍上涨,张某有些后悔,于是以租赁合同未经备案为由,主张合同无效,要求解除合同,双方因此产生争议。那么 ,租赁合同未经备案是否无效呢
1、关于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法律规定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3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 、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它权利义务,并向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属于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该条规定以“应当”对登记备案加以规定,立法宗旨在于要求对租赁合同进行备案 。因此确认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关键在于该条规定是否为强制性法律规定。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 3条规定:“ 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答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 ,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32条规定:“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对责任者给予行政处罚;(一)伪造、涂改《房屋租赁证》的,注销其证书 ,并可处以罚款;(二)不按期申报、领取《房屋租赁证》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可处以罚款;(三)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未办 理登记备案,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虽然直接规定了未办理登记备案的租赁行为无效,但是鉴于它属于部门规章层面的法律文件,不能规定合同效力问 题。
公安部的《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规定:“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单位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单位介绍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 请登记,经审核符合本规定出租条件的,由出租人向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可见出租私人或单位所有房屋用于他人居住 ,既要到房管部门,又要到公安机关登记。
笔者认为,未办理备案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应认定租赁合同有效。房屋租赁行为是诺成性行为,只要双方当事人就主要内容达成一致合 同即告成立。出租人交付房屋,承租人交付租金,合同即生效。对房屋租赁的合同进行备案,主要是便于行政机关管理的需要 ,登记备案的合同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在理论上属于对抗要件主义,不是一个合同成立或生效的要件。依据《民法典解释》第9条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 他物权不能转移”,因此《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3条不应成为强制性规定。现实中由于法律宣传及管理环节薄弱,以及当事人嫌手续麻烦 及规避一些税费,公民间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相对法人间的少一些,但出于交易安全的必要,律师建议租赁双方应进行登记备案 ,以减少合同风险。
2、出租房屋应办理的法律手续
⑴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⑵双方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市、县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申请登记备案时应提 交以下相关文件:书面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件、经办人的证明文件、城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⑶在市 、县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
《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
三、房屋维修责任的相关法律问题
房屋维修责任应该是《租赁合同》中最常见的条款,合同双方一般会根据《民法典》第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国务院发布的《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11条规定:“房屋所有人出买出租房屋,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 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以下简称意见)第 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民法典》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的 ,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1、从这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看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一种法定权,即无须当事人约定,承租人当然即享有的权利。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并不是其在任何时 候都享有的一种现实权利,只有当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时,承租人才能在同等条件下由实现优先购买权的可能性转变为现实的权利。
2、优先购买权的行使
现实中常出现的问题是在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情况下将房屋所有权转让,这种情况下如何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此情况应区分受让人是善意还是恶意,一是善意,即受让人不知房屋被出租的事实,其购买并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取得房屋合法所有权 。租赁合同如经过备案,承租人可依法对抗受让人,申请撤消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如租赁合同未经过备案,承租人只能向出租人主张权利 。赔偿范围是因对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 能造成的损失。因此双方在合同中确定违约赔偿标准是必要的;二是恶意,即受让人明知房屋被出租的事实而购买 ,那么承租人可依法行使撤消权。
3、优先购买权的转让和继承
优先购买权一般不能转让或继承。但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 条第3款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 ,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民通意见》第 9条第 款规定:“承租户以一人名义承租私有房屋 ,在租凭期间,承租人死亡,该户共同居住人要求按原租约履行的,应当准许”,即如果承租房屋是供家庭共同使用的 ,则承租人死亡时,承租人的家庭成员应视为享有优先购买权。
4、承租人在放弃优先购买权后享有继续承租权
按《民通意见》第19条第2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 新房主继续有效”;《民法典》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承租人在放弃优先购买 权后享有继续承租权,即“买卖不破租赁”。
六、租赁房屋被拍卖、抵押、查封等相关问题
1、租赁房屋被拍卖、抵押、查封,承租人的权利
为说明此问题,我们假设一个案例。甲租赁乙的临街门市房经营餐饮业,双方签订为期3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甲支付当年租金 ,开始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饭店生意日益兴隆。半年后,甲突然接到法院查封拍卖该饭店的传票。原来乙在出租甲之前已将该 门市房抵押给银行,后因还不起银行贷款,被银行申请法院抵押拍卖还债。租赁时,乙未告知甲抵押的实情。甲损失惨重,租赁权益无法保障 ,被迫停业。
我国《民法典》第 90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 ,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也就是说,如果出租在前,抵押在后,那么出租方的权益优先保障,可以说是“抵押不破租赁”;反之,已登记的抵押在前,出租在后,根据物权优于债权的民法原 则,租赁关系应予以解除。承租人只能向出租人主张赔偿。
对于租赁关系在先的民事行为,我国立法充分保障承租人的权利不因租赁房屋被拍卖、抵押、查封等受到侵害,但也不是无限制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 5条第2款规定:“对第三人为自己的利益依 法占有的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可以继续占有和使用该财产,但不得将其交付给被执行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3 条第2款规定:“拍卖财产上原有的租赁权及其他用益物权,不因拍卖而消灭,但该权利继续存在于拍卖财产上 ,对在先的担保物权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有影响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将其除去后进行拍卖”。
在进行房屋租赁时,承租方一定要查验出租方财产的权属情况,如要求出租方提供产权证、使用权证明等材料,并核实该财产是否存 在抵押、查封等权利瑕疵。如果该房屋存有权利瑕疵,且仍要租赁,那么可以要求出租方提供担保,以弥补风险出现时的损失 。鉴于该方面的知识比较专业,建议聘请律师等专业人士提供服务,以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租赁房屋不可作为工程款优先权执行标的
甲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甲将自有的临街商业房出租给乙,租赁用途为咖啡屋,甲同意乙对房屋进行装修,并详细了解了装修方 案,约定了租赁合同终止后装修添附物的处理。乙进驻后开始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并将整个装修工程承包给装修公司丙,双方签订承包合同 约定工程价款。期间因乙其他生意失败,造成资金严重不足,不能按承包合同支付装修工程款,丙按承包合同完成装修后 ,多次向乙催要工程款未果,于是将乙诉至法院,申请法院依法将该房屋拍卖,装修工程款申请优先受偿。
《民法典》第286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筑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赋予建筑企业对工程价款享有法定优先权,即“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 、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 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从立法本意上为保护建筑工程合同承包人的工程价款请求权,但由于该两条规定过于笼统,逻辑不是很严谨 ,各方对此理解不统一,实践运用反倒引起很大争议。而许多建筑企业仿佛抓住一棵救命的稻草,只要发包人不给付工程款 就按该条规定请求法院依优先权处理,而不考虑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本案中承包人请求优先权,忽略了一个重要的条件 ,即承包人法定优先权指向的标的物应为发包人的不动产,如果是第三人的,则法定优先权不成立。上述论述虽未明确体现在具 体条文中,但按拍卖相关法律规定,拍卖的财产应该是债务人的,而不能是第三人的。本案中,出租人的房屋不应成为建筑工程合同中 债权执行对象。
为避免出现工程款优先权争议对自己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出租人应提前在租赁合同中与承租人协商约定,承租人应就其向承包 人按约支付装修添附工程款向出租人或承包人提供适当的担保。承租人向出租人提供担保的具体方式由出租人根据具体情况提出要求 。承租人未按时履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义务的,构成承租人严重违约,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按设定的担保方式追究承租人的责任。
七、租金支付问题
1、按《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 ,由承租人赔偿:(四)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支付拖欠的租金 ,起诉时可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扣押承租人的财产。《民法典》第 36条规定:“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2、支付租金时效问题
996年4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甲公司租用乙公司房屋,租期八年,每年租金5万元 。xx年2月甲公司搬走,但没有与乙公司解除合同。到xx年8月乙公司来人带来一文件到甲公司 ,称甲公司要付欠的租金40多万元及滞纳金。原来甲公司经办租房的经办人及有关领导现已都离开了,单位里都没有人知道租房合同没有解 除这件事,几年来也没有人来催房租。因不知来龙去脉,甲公司办公室人员丙在文件上面签上“已收到”。
本案涉及支付租金时效问题。按《民法典》第 37、 38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 计算……;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乙公司应于xx年4月之前催要最后一年的租金 ,否则应当认定已超过诉讼时效。但这里涉及一个问题就是如果xx年2月甲公司搬走,致使乙公司不能及时找到甲公司催缴租金 ,可以视为因“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的,诉讼时效中止。甲公司办公室人员丙在文件并在上面签“已收到”,只表示收到文件,并不表示对文件内容的“自愿履行”,因为其职权上也没有能力做出履行的意思表示,因此对本案的诉讼时 效的计算没有影响。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支付租金是一个重要条款,一般双方都很重视,但提醒合同双方应注意时效问题 ,因租赁合同延付或者拒付租金时效为 年,属于特殊时效,争议出现应后及时主张权利,避免丧失胜诉权。
八、转租问题
1、承租人转租房屋必须经出租人同意
《民法典》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 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依照本办法将承租房屋转租”。按以上两个法律、法规的规定 ,承租人转租房屋是可以的,但事先应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因此租赁合同中双方应明确约定转租条款,出租人可对转租附加一些 必要的条件,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即可。
2、出租人、承租人均可从转租中获益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7条规定:“出租人可以从转租中获得收益”。承租人转租房屋所获租金是次承租人使用房屋所支付的对价 ,出租人作为产权人当然有权从中提取一定的收益。一般情况下,承租人转租房屋的目的就是为了对租赁房屋的收益,按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 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 务,并且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因此转租后承租人义务应该是加重了,所以法律应该允许承租人从转 租中获益。
鉴于出租人、承租人均可从转租中获益,因此在租赁合同中双方应明确约定转租收益分配比例,该比例中应考虑承租人后期对房屋修缮的投入 ,确保公平,避免出现纠纷。
3、房屋转租后次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在房屋转租合同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出租人转让房屋,承租人与次承租人同等条件下均享有优先购买权,次承租人因已经实 际占有、使用房屋,因此其优先购买权优先于承租人。这里还涉及一个深层次问题就是次承租人购买了租赁房屋后 ,租赁合同是否解除
我们认为,次承租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其取代了原合同出租人的地位,原租赁合同依然有效,承租人转租收益权依然存在 。那么在合同有效期内,次承租人需向承租人支付转租收益,否则会损害承租人合法利益,不符合“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宗旨。
九、租赁合同解除问题
1、租赁合同解除的相关规定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一)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的情况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短期房屋出租合同篇八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条 房屋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____元整,每月____元人民币。 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四条 付款方式
按____支付,每月 日支付,另付押金____元,租房终止,乙方结清各项费用后,甲方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第五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水、电费; 2.煤气费; 3.电话费。物业管理费和暖气费用由_____支付。
第六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___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七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八条 租赁期间应注意电气防火、防盗、防触电,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造成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九条 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页,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 效力。
甲方(签章):____乙方(签章):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短期房屋出租合同篇九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 双方权利与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的坐落与面积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日照市菏泽路小孙家村 排 号。
2.出租房屋无质量问题,面积共 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饭店经营使用。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年租金为(大写人民币:元)。
2.甲方收取乙方押金元),用于支付乙方承租期间所欠的各种费税及其他损失赔偿和罚款等。合同终止时甲方验收无异议,甲方退还押金全部或剩余部分。押金不计利息不抵租金。如押金不足以支付乙方承租期间所欠税费时,由乙方另行支付。
3.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先交租金后使用房屋。本合同签字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上半年租金人民币 元整,(大写: )。下半年租金于 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甲方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或收到条。
4.乙方如逾期不支付租金,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经营,同时合同解除,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四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
1.乙方应按时缴纳自行负担的费用(如产生的水、电、气、取暖、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物业费,商业经营及其他一切行业管理等税费项目,由乙方自行按时申报登记独立承担缴纳)。
2. 租赁期满乙方须足额结清各种自行承担的费用,否则,乙方承担滞纳罚赔责任。
第五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乙方可对甲方的房屋进行室内外装修或增设他物,但不能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要保证房屋的正常安全使用,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战争)对房屋造成损失,与甲方无关,其他原因造成房屋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关费用。
3. 乙方装修部分在合同终止时,乙方不准随意破坏或拆除,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4.乙方承租期间,任何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和处理。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 乙方不得私自转租,如乙方转租,此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的租金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转租他人的,要征得甲方签字同意,如甲方同意转租,本合同终止,甲方不退还乙方未到期的租金,甲方与转租人另行签订合同,租金另算。
2房屋租赁期间,如乙方擅自改变经营用途或将房屋转租、转借、转让、调换使用、对外担保,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和损害公共利益及租期未满乙方擅自终止租赁,甲方不退还未到期租金。
3.租赁期满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在租赁期满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赁期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4.如果租赁期满后乙方不再续租,需在租赁期满前书面通知甲方。.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第七条、甲方的义务与责任
甲方保证所出租房屋合法,无任何经济纠纷。
第八条、合同解除
1.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战争),造成房屋无法修复,本合同终止,甲方不退还乙方未到期的租金。
2.市政规划、村镇统一规划、旧城改造等非甲方原因引起租赁房屋拆迁,本合同终止,甲方不退还乙方未到期的租金;在接到拆迁期限通知后,乙方必须在拆迁期限前无条件、无偿自行将所租赁房屋内的设施搬走,乙方逾期不迁出,租赁房屋内的物品视为弃物,由甲方处理。
3.租赁房屋发生的拆迁补偿(包括胡同的装修赔偿)等相关事宜与乙方无关。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向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短期房屋出租合同篇十
编号:委托人(下称甲方)姓名公司名称:地址:证件种类及号码:电话:传真:受托人(下称乙方)公司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委托乙方出租其拥有之位于________区街号第座层单位房产(下称该房产),有关买卖契约或产权证明见附件,委托期限两年。该房产的建筑面积为平米(需以产权证所载数为准)甲方合法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及其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且甲方愿将房产出租。
2、甲方出租房产的条件如下:
1)租约年期:
2)租金:
3)租金支付:
4)按金:
5)其他:
3、乙方应积极为甲方寻找适合租户并最大限度地满足甲方要求。
4、甲方同意乙方为甲方介绍客户完成该房产租赁后,乙方可获得相当于该房产租约中所签订之全年租金总额的平均租金作为代理费。甲方授权乙方可在签署正式房产租约前收取订金,此订金可作为之后乙方应得之代理费的一部分,不足部分由甲方在甲方与承租人签署该房产正式租赁合约(包括甲方应收之租房订金到位)之日起____日内缴付乙方。
5、当乙方向甲方介绍可能承租人时,甲方应积极配合,自行与承租方签约,并尽快办理签署租约所需的有关手续。
6、甲方亦可授权乙方作为代理人代理签署有关租约,有关事宜将在授权书中另行约定。
7、甲方除委托乙方代为出租该房产外,亦可自行寻求或委托他人寻求该房产的可能承租人。如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最先寻求到该房产的承租人,均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将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8、在委托期及委托期终止后六个月内,若甲方私下与乙方所介绍的承租方签订租约,甲方也须将按照本协议订明的代理费支付给乙方。
9、本协议书在以下情形下即告失效:
1)委托期满且双方并无续约;
2)甲方与经乙方介绍的承租方签约且付清应付乙方之代理费;
3)甲、乙双方书面同意提前终止本协议。
10、甲、乙双方均须为本协议书内容予以保密,未经双方许可不得将有关内容泄露给任何
第三方。1
1、本委托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拟定,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拟补充条款。如有争议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通过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1
2、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即行生效。甲方: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委托房屋租赁合同范本2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出租自有房产一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房产位置、面积和用途
一、甲方将自有的坐落于____市____区金海岸大道豪庭 幢 ,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下简称该房屋),委托给乙方出租。
二、乙方如需改变该房产的内部结构、使用空间时,须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二条 委托期限首度委托限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首度委托期限期满后,双方应协商续签租赁协议。
第三条 房屋的租赁排序
一、乙方所接受委托出租房屋的租赁使用排序严格按照签定本协议的先后次序进行计算机程序自动循环排序。该程序的修改密码由将来的业主委员会掌握,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改动,甲乙双方只能输入或查询,在未经业主委员会同意的情况下,不能进行任何修改。
二、如遇在委托期限内甲方自己使用该房屋时,则计算机程序自动将该房屋的排序放在最后,进行重新排序。甲乙双方签定的本协议将继续有效。
三、甲方若要自行使用该房屋,工作日须提前一天通知乙方,遇法定节假日须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视为该房屋出租一次,计算机程序自动将该房屋的租赁排序放到最后,若甲方未能按约使用该房屋,计算机程序亦自动将该房屋的租赁排序放到最后,若在甲方通知乙方之前,该房屋已出租或被预定,则乙方有权将甲方安排在其它房间。
四、在委托期限内,甲方自行寻找的客户,不按电脑排序安排房间,可直接租赁甲方委托乙方出租的房间,同时计算机程序亦自动将甲方房间的租赁排序放到最后。
第四条 经营润及支付方式
一、乙方在协议期间可将该房屋按照市场价格出租给
第三者使用。
二、该房屋出租所得毛收入在扣除以下各项费用后即为该房屋的经营润:
1、 乙方的经营管理费。如管理及服务人员工资、员工福、奖励佣金、酒店经营营业税等;
2、 酒店消耗品。如酒店消耗品(包括卫生纸、小香皂、牙膏牙刷、洗发水、浴液、一次性拖鞋、一次性纸杯、信封信纸、鞋擦、卫生袋、垃圾袋、保洁用品、消毒用品等);
3、 冷热水费、电费、电话费、燃气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等;甲方在协议期间将以上1至3条所示费用的总和控制在房屋出租所得毛收入的30 %以内。
三、经营润的支付时间、方式:
1. 乙方需在次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经营润。
2. 乙方可以用现金、银行转帐支票、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经营润。
第五条 甲方权义务
一、在委托租赁期间开始时向乙方提供该房屋。
二、在协议期内,甲方需保证委托给乙方经营管理的房屋内的家具、电器等所有配套设施、设备,完全按照甲方自本项目开发商处接受该房屋时的全套配置,一并交与乙方,甲方不得私自搬走或更换,并按照
第四条
第二款中的规定承担实际发生的经营费用。
三、协议期间,应按____市有关规定缴纳因租赁房屋所放生的各项税费(由乙方代扣代缴)。
四、甲方在将房屋委托给乙方时,必须交清房屋的维修基金、本年度物业管理费、冬季采暖费、房屋内财产保险费等费用。否则在协议期限内,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五、在协议期间,甲方可随时查询房屋出租情况,甲方可采用以下办理查询:
1、 乙方设立网站,随时反映酒店的房屋出租情况,供业主查询;
2、 酒店大堂设有自动查询机,机内记录当月的房屋出租记录;
3、 乙方每天将房屋经营情况打单记录供甲方随时查询,记录期为________年,同时乙方定期向甲方寄送。
第六条 乙方权义务
一、对该房屋作自由转租经营,但不得将其用于非法活动,且不得在房屋内存放危险物品。
二、 物业管理服务协议规定向甲方收取该房屋的各项管理费用。
三、 保证该房屋在租赁期间内部的清洁卫生。
a) 保证该房屋及内部配套设施等在租赁期间的良好使用状态。
b) 协议期满时应及时向甲方交付该房产,该房屋内原有家具、电器等应完好如数返还甲方,并保证房屋完好,如有损害、丢失的,应负责照价赔偿(房屋、家具、电器、床上用品、装修等自然损耗折扣除外)。
c) 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及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每延迟____日,按月租金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第七条 经营润分配委托出租房屋的经营润以天为分配单位,并按照同类型房屋分别平均分配。计算方式如下:委托房屋的日经营润当日同类型房屋的经营润总和当日委托出租同类型房屋的数量
第八条 设施、设备损坏责任及费用的承担
一、 本协议期内,凡因乙方人为或乙方出租给
第三者所造成的设施、设备的损坏应由乙方负责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
二、 在本协议期内,如因甲方使用所造成的设施、设备的损坏应由甲方负责更换承担相应费用。
三、 在本协议期内,该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家具、电器、床上用品等的自然折旧费用由甲方承担。(详见
第十条)
第九条 甲方自用房屋有关事宜
一、 甲方若自用房屋,则不参加使用当日的酒店经营润分配。
二、 甲方临时自用房屋,若未按
第三条
第三款规定预先通知乙方,则乙方可视当时房屋出租情况予以安排,若确实无法安排时后果甲方自负。
三、 甲方若自用房屋,不必交付租金,但应当自行承担实际发生的水、电、电话费、酒店消耗品等费用。
第十条 固定资产重置费(折旧费)自甲方委托乙方经营之日起,第________年度固定资产重置费为零;第________年度起,每年从甲方应得的经营润中提取4%作为固定资产重置费。该项费用专款专用,由乙方单独设立银行帐户予以保管,专用于房间装修维护、家用电器、床上用品、卫生洁具的修理与更新。该费用一旦动用须事先报请业主委员会审定,在业主委员会审定通过后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协议生效及其它
一、甲方须交清房屋维修基金、本年度的物业管理费、冬季取暖费后,本协议方生效。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三、本协议执行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及政府政策原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两份。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订地点: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
短期房屋出租合同篇十一
出租方(甲方):
通信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通信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通信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通信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深圳市 区
,房屋(间)编码为
的房屋(以下简称出租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住宅使用。该建筑物共
层。产权人或合法使用人为
,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的其他
有效证件为 。
出租房屋为 (套、间),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
第二条 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延迟交付出租房屋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每一延迟日人民币 元(大写 元)。
第三条 出租房屋月租金总额人民币 元 (大写:
元)。
乙方应于每月 日(每季度第 个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乙方拖欠租金超过 个月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第四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交付出租房屋时向甲方支付(不超过三个月) 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须向乙方开具收据。
甲方向乙方返还租赁保证金的条件:
1、
2、
3、
返还租赁保证金的方式及时间: 。
甲方不予返还租赁保证金的情形:
1、
2、
3、
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有一方违约,按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房屋租赁涉及的税款、出租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费、房屋租赁管理费、 费;乙方负责支付出房屋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物业管理费、 费等因使用房屋所产生的费用。
第六条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的用途,乙方将出租房屋用于居住以外的用途,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甲方应保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的安全及其正常使用。
出租房屋及其内部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于接到乙方通知后 日内进行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乙方可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乙方应正常、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附属的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或附属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
第九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与他人。经甲方同意转租的,转租终止期不得超过原乙方的租赁期限,乙方并保证其受转租人不得将转租房屋再行转租。
乙方擅自转租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所定的各项义务,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单方依合同约定或依法律规定合法解除本合同的可以申请单方解除合同登记(备案)。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期满终止(或因其它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终止后 日内迁离出租房屋。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出租房屋,在逾期期间应加倍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如不在此房屋内居住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备案)机构调解或:□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上述两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一种,并在□里打)。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以下通信地址为双方通知或文件的送达地址:
甲方送达地址:
乙方送达地址:
如上述地址未约定的,以双方当事人签署合同的通信地址作为送达地址。
送达地址未经书面变更通知,一直有效。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或文件按送达地址邮寄视为送达。如按上述地址邮寄文件被邮政部门退回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深圳市房屋租赁安全管理责任书》。
第十五条 附页内容是本合同的一部分,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须在签订后10日内到原合同登记(备案)机关登记(备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合同登记机关执 份。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登记或备案人(签章):
合同登记(备案)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附页)
特别提示
1、签订合同之前,当事人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经双方协商可对合同条款的内容作增删、选择、补充、填充、修改。合同签订后,未被修改的内容及当事人填写的内容(经当事人双方签或盖章确认)视为本合同约定内容。本合同中的选择、补充、填充、修改内容以手写项的效力优先。
2、在签订合同前,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出示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拥有房地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以及能证明出租人身份或者法律资格的证明。房屋委托他人代管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共有房屋出租的,须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出示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
3、当事人签订、履行合同均应依法进行,不得违反法律有关程序规定或从事违法行为。
4、本合同一经签订,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须按照双方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非经法定或约定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5、合同中由当事人自行填写的内容,均应当使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用毛笔、钢笔、签笔填写并签或盖章确认。
6、本合同文本部分条款中有空白处(以下划线标出),可供当事人约定;还有部分条款可供当事人选择(以口标出)。
7、签订本合同后,双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共同到房屋租赁管理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或备案。
8、租赁双方当事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相互之间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当事人都应当各自持有至少一份合同原件。
9、本合同内容发生重大变更、解除及合同文本遗失的,当事人应及时到原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10、双方当事人可就租赁期满、解除合同后如何处置出租房屋内留置物品进行协商,在附页中约定。
短期房屋出租合同篇十二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自愿达成洗浴中心租赁合同如下:
一、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乙双方签订了洗浴中心租赁合同一份,合同签订后乙方对洗浴中心进行了装修,购买了一些洗浴用品,并试营业数月,由于特殊情况乙方提出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二、丙方愿意和甲方直接签订洗浴中心租赁合同,并愿意协商承担乙方对洗浴中心的合理装修费用,同时愿意协商购买乙方为洗浴中心添置的所有物品,但乙方需向丙方提供合法购置该物品的有效凭证。
三、甲、乙、丙三方共同清点甲方租赁给乙方的租赁物品后将租赁物品移交丙方,三方在租赁物品移交清单上签字认可。
四、甲、乙、丙三方对乙方装修部分和购置物品共同认可后,由乙、丙双方协商合理的装修费用和购买价格。
五、经协商乙方的装修费用为元,乙方所购物品作价元,合计元,由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给乙方,丙方先期交付给乙方的10000元订金应予返还或抵作应付款。乙方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和未取得相关证照就试营业的经营风险均由乙方承担,该债权、债务和风险与丙方无关。
六、租赁资产范围:甲方地下室洗浴中心部分、租赁面积为1100平方米。
七、租赁期限:________年半,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赁物品移交之日至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为甲方免费给丙方提供的改造装修时间。
八、甲、乙、丙三方协商的租赁物品和乙方购置物品的移交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九、租金及支付方式:
(一)年租金为20万元;
(二)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第一次租金的交付时间为租赁物移交之日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第二次租金的交付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第三次租金交付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后每次租金的交款时间分别为当年的____月____日和____月____日。
十、租赁方式:
(一)甲方为丙方办理开办洗浴中心所需的一切手续,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防疫等一切手续。
(二)丙方全力配合甲方办理上述手续,并支付办理上述手续的一切费用。
(三)甲方协调好与周边的相邻关系,保证丙方能够正常营业。
(四)甲方保证丙方独立自主经营,丙方独立自主经营并独立承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
十一、设备管理、维护范围及责任界定
(一)冷、热水设备:供水主干管(即竖管)及主供设备由甲方负责管理维护,支管(即竖管以外的管道)到末端由甲、丙双方分别对各自使用的部分负责管理维护。
(二)中央空调系统设备由甲方负责管理维护。
十二、共用设施使用维护费用的分摊方法
(一)水、电、燃气等按月抄表结算,与甲方交费价格相同。
(二)中央空调计费按丙方租赁面积所占甲方整个酒店面积的比例分摊。
十三、租赁资产的使用、修缮与改造:
(一)在租赁期限内,丙方应爱护并妥善管理、使用租赁资产。如因丙方管理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资产毁损、灭失的,应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因甲方设施、设备原因造成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非丙方原因造成损坏的由甲方负责修复,保证租赁资产的正常使用。
(二)未经甲方批准,丙方不得对租赁资产进行扩建或者增设他物。如果丙方对室内改造、装修,不得破坏大楼主体结构,并应将改造、装修方案以书面形式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七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答复,否则视为同意。丙方负责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三)丙方在使用期间,如进行资产和设备投入,其使用权、产权归丙方所有,使用期满可自行处理。其它投入,如墙面、地面、吊顶等不可拆除的装修附着物,丙方享有使用权,并无产权,租赁期满无条件归甲方所有。
(四)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享有自主经营权、财产使用权、名称自定权。
十四、安全责任
消防安全责任和人身、财产安全责任按合同约定的各自使用范围界定,甲、丙双方依照国家消防安全法律规定的规定展开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五、有关约定:
(一)根据实际需要,经双方友好协商,在不违背双方根本利益的前提下,可以对本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说明,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因国家政策变化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丙双方有权解除合同。
(三)本合同期满,如甲方继续对外租赁,在同等条件下,丙方有优先租赁权。
(四)丙方在租赁期内有对外转租权。
十六、争议解决方式:
1、经双方协商同意可提起终止合同;
2、如果甲、丙双方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合同,解除方应负责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3、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本合同由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经律师见证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七份,三方各持二份,见证律师所持一份。
十八、本合同附件与原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短期房屋出租合同篇十三
甲方:证件号码:
乙方:证件号码: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方法,《浙江省房屋租赁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定本合同,希共同遵守。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因需要租用甲方,房产证号。
2、租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3、租金每月元,按个月付一次,以后每次付租金应提前15天,否则甲方有权不予继续租用。
如租期满后乙方是否继续租用甲方房屋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同时甲方在租赁期满后是否继续将房屋租予乙方使用也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租用甲方房屋。
4、在租赁期内所产生的以下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以下设备也租予乙方使用:,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5、乙方需付甲方水、电费设施押金元,抄见数:水度,电度,煤气度,租期满时乙方付清一切费用后甲方退还乙方押金,中介费元由乙方支付。生效后中介费不予退还。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或损坏房屋结构或因使用不当所造成的房屋损坏应照价赔偿(自然灾害所造成可以不予赔偿:如地震、台风、海啸等)。
7、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遵纪守法,如有违法行为以及治安事故,则一切责任自负。
8、甲、乙双方未经对方同意不能终止合同,如有违反按违约处理,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对方违约金元。
在租赁期内乙方如要转租他人应经甲方同意,否则按违约处理。
9、未尽事宜:
10、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签字:电话:
乙方签字: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