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景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一
一、工作任务
(一)精准落实大连、新疆乌鲁木齐返(来)通人员排查隔离管控措施及健康随访管理工作。
(二)规范落实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返(来)通人员排查隔离管控措施及健康随访管理工作。
(三)继续做好北京返(来)通人员健康随访管理工作。
(四)落实好文广旅系统基层单位及监管场所扫码、登记、测温、个人防护(口罩)、消杀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二、时间安排
20xx年7月27日至疫情结束
三、责任分工
(一)县域内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经营性健身场所、台球厅、各社区文化活动服务中心、乡镇文化活动(包括经营性歌厅、网吧等场所)场所等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牵头领导:
责任人:
(二)县域内歌厅、电影院、酒吧等文化娱乐场所及上网服务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牵头领导:
责任人:
(三)县域内全民健身中心、体育综合训练馆、门球馆、各行业协会、城区免费健身站点等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牵头领导:
责任人:
(四)县域内各旅行社(含分社和营业网点)、a级景区、乡村旅游经营点等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牵头领导:
责任人:
(五)各基层单位、社区文化活动服务中心、乡镇文化活动(包括经营性歌厅、网吧等场所)场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在当前防控病毒感染肺炎的严峻斗争中,各牵头领导及责任人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预防、精准施策。
(二)精心组织安排,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各牵头领导及责任人要科学判断形势、精准把握疫情,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领导班子成员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构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
(三)强化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在应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对组织不力、推诿扯皮、工作不落实以及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景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二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成立xx景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景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一)领导小组
成立景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由下xx镇党委书记xx,党委副书记、镇长提名人选xx担任组长,镇党委其他班子成员、xx、xx、xx、xx、xx等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提名人选xx任办公室主任,xx、xx、xx、xx、xx为成员,负责协调处理景区的疫情防控日常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和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景区游客接待中心,下设综合协调组、宣传教育组、交通管制组、市场监管组等4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由xx负责综合协调内部日常事务工作,重要工作的`督办,信息的管理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事项。
2.宣传教育组:由xx负责加强对所有工作人员及景区经营户进行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和培训,提高景区从业人员防控意识和防范能力。充分利用微信群及景区游客中心led屏等载体,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事项。
3.交通管制组:由xx、xx负责督促落实景区各项防控措施,劝导游客不进入景区,及时关停公共停车场,禁止游客驾驶车辆驶入景区游玩。
4.市场监管组:由xx负责加强对景区经营户的监管力度,自2020年1月27日起,暂停景区内所有农家乐、民宿、游乐场所的营运(恢复开放时间另行通知),禁止活禽销售及现场宰杀,严厉打击非法贩运售卖各类野生动物;督促景区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事项。
二、工作任务
(一)应对准备阶段
1.印发防控通知,制定应急预案。综合协调组负责拟定并发放景区防控通知,制定景区防控工作方案,其他各组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工作。
2.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报告制度。宣传教育组要利用各种平台广泛宣传科普疫情相关知识,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知识。交通管制组和市场监管组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开展情况,确保信息畅通,及时上报和处置突发事件,实现疫情信息的动态、实时管理。
3.紧抓关键环节,突出重点部位管控。交通管制组要配合观音庵高速路出口、唐巴公路石桥村检测点做好疫情监测,及时劝返准备进入景区游玩的游客;市场监管组加强对景区餐饮行业的管理,禁止活禽销售及现场宰杀,严厉打击非法贩运售卖各类野生动物。
(二)应急响应阶段
一旦景区内发现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且疫情有进一步扩散趋势,加强以下工作:
1.综合协调组:建立每日例会制度,召集各工作组会商疫情,调整完善防控策略和措施;负责向区、镇相关部门归口上报;收集、整理各组工作信息,每日上报有关领导,为做好防控工作提供工作支撑;督办重要工作落实。
2.宣传教育组:加大宣传疫情防护知识力度;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处理不要情信息和谣言炒作。
3.交通管制组:在景区实行全封闭管理,启动景区内住户、经营人员疫情排查工作,督促景区交通工具定期消毒,指导景区交通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引导景区内住户、经营人员在家隔离14天以上,在隔离期间,如有村民出现发热、发烧等疑似症状,按疫情防控规定处置。
4.市场监管组:加强对景区市场的管理,监督落实景区民宿、农家乐等相关场所的定期消毒、监测和管理;指导相关从业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协助提供密切接触人员信息。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采取得力措施,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提前统筹谋划,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围绕防控工作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及时采取果断有力措施。并根据疫情发展态势的变化,及时调整防控策略。
(三)加强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涉及面广,头绪多,镇属相关部门要积极参与,主动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科学、有力、有序地进行。
(四)坚持值班值守。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值班值守,各小组成员原则上不得外出,值班人员要严守值班纪律,到岗值班,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确保一旦发现疫情能够迅速处置。
景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三
为科学规范有效做好风景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进一步优化旅游环境,保障我区人民群众及广大游客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准确把握疫情防控形势,切实树牢防控底线思维,增强工作的敏感性和敏锐性,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筑牢疫情防控防护网,为风景区旅游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盯紧中高风险点,因时因势准确调整疫情防控工作着力点。加强游客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自由有序流动,提振旅游从业者信心,带动旅游消费稳步回升,促进旅游经济安全有序发展,奋力夺取三清山风景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三、工作重点
风景区疫情防控工作重点是加强宣传,做好对进入景区的游客等人员和接待游客的公共场所的防控管理。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控制和阻断疫情的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对公众健康和社会造成的危害。
(一)人员管理
根据疫情发展变化,精准做好不同风险等级地区人员健康管理,确保第一时间信息掌握及时,采取防控措施及时。
1、加强对游客的疫情防控管理。对低风险地区的游客实行测温、扫码、佩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对入驻宾馆的游客做好“实人、实名、实情、实时”登记,做好游客信息采集,做好“四查”(查体温、查行程码、查健康码、查疫苗接种情况),适时控制入住宾客数量;对中高风险地区游客,原则上不接待,必须接待的,要求游客按照相关防疫规定提供核酸检测报告;对游客出现感冒发热等症状的,各企事业单位和各经营主体按照疫情防控公约要求做好处置。
2、加强对从中高风险地区出差返岗、返乡等人员管理。出差返岗、返乡人员应提前三天向各主管部门或村组(社区)报备,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及相应的管控措施。
3、加强对宾馆等接待单位员工日常管理。各企事业单位和各经营主体要建立员工外出报备审批制度和员工健康档案等,在岗人员必须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对一线接待工作人员开展日体温检测和周核酸检测,并做好记录。如出现发热病人,立即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就近发热诊室就诊;如发现红码、黄码人员,必须立即向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及时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4、加强对大型活动、村居商品交易活动审批管理和施工工地的闭环管理。公安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设房管局、公路管理中心、乡镇(办)等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实际,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外来人员聚集的区域管理。未经相关职能部门报备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大型活动。
5、加强对农村红白喜事的管理。乡镇办通过村规民约,倡导由村民理事会监督村民“红事、白事”简办,特殊时期缓办或停办,避免人员聚集,保持社交距离。
(二)公共场所管理
抓实重点场所防控,对人员流动大,容易爆发聚集性疫情的重点场所和重点机构全面落实“四查一戴”等防控要求。
1、实行全国中高风险地区通报机制。旅游局(旅游协会)、建设房管局等单位建立全国中高风险地区通报制度,每天实时更新全国中高风险地区名录并分别通报各企事业单位、各经营主体及施工单位。
2、实行疫情防控企业联防机制。集团公司疫情防控专班、乡镇(办)疫情防控专班分别与各企事业单位和各经营主体签订疫情防控公约,明确防控措施和奖惩办法。
3、实行游客科学游园机制。各直属部门、各驻山企事业单位和各经营主体负责做好各景区景点、博物馆等管理。
(1)加强流量管理。依据风险等级和防疫要求制订开放等
级和要求,科学合理设置游客接待上限,打好疫情防控的`“主动仗”。实行“限量、预约、错峰”,根据风险等级合理控制进入景区游客数量,必要时及时公开《暂不开放》的提示信息,关闭容易造成人员聚集的景区景点等。
(2)加强游客防护。科学合理制定售票营业时间,鼓励游客通过手机客户端、景区官方网站、线上扫码预订、电子支付或微信非直接接触支付方式等多渠道、多形式购票。在景区景点售票处、入口验票处设置测温仪等,进行健康筛查,做好“四查”(查体温、查行程码、查健康码、查疫苗接种情况),采取二维码识别、人脸识别、身份证识别等方式验票进入景区。
(3)防止人员聚集。景区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强对游园游客调度,适时管控游览线路。对重要参观点、狭窄通道等容易出现人员聚集位置,配专人管控,指引游客注意保持1m安全距离,防止游客拥挤扎堆。在游览路线上设置告示牌,提醒游客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引导鼓励身体条件允许的游客尽量步行,缆车、观光车按照规定控制乘坐人数。
(4)加强现场巡查。成立现场巡查队伍,建立巡查机制,开展常态化巡查。巡查中发现游客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及时劝诫,游客不听劝诫的,按照相关疫情防控规定逐级上报至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进行处理。
4、实行智慧化管理服务机制。公安分局等部门负责研发疫情防控智能登记监测系统,宾馆、民宿、农家乐等必须全部确保“四实”(实人、实名、实情、实时)登记,并实时查看上传健康码、行程码、体温,对中高风险地区来客实时预警。隔离点内部必须安装全覆盖无死角监控视频,并确保全部接入公安分局指挥中心,与110报警中心联网,实现可视化动态监测。
5、实行对重点场所常态化消杀机制。
(1)乡镇(办)、各企事业单位和各经营主体等要按照《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要求,制定农村、景区各类公共场所、各种设施设备和交通工具的消毒管理制度、消毒技术规范,每日按照要求进行预防性消毒并建立台账。
(2)各企事业单位和各经营主体要对游客相对集中区域、接触频繁的设施设备、共享的辅助物资等加大消毒频率(景区栈道、游步道可以探索用无人机进行空中消毒),配备放置消毒液、洗手液、医用口罩和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等,或设置口罩、消毒液、洗手液等防疫物资自动售卖机设备,供有需要旅客使用。
(三)宣传教育
开展形式多样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推广文明健康生活习惯。
1、常态化宣传。宣传部、旅游局等部门要通过景区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短视频等自有媒体向公众科普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景区旅游防护要点;指导游客中心、乡镇(办)利用广播、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宣传册等平台帮助游客及群众熟悉防护要点,引导游客及群众增强防护意识、积极配合防控工作。
2、常态化培训。乡镇(办)、各企事业单位和各经营主体要对辖区居民、景区员工等从业人员进行常态化疫情防控知识、传染病预防知识、个人防护、消毒技能、疫情应急处置等教育和培训。
四、强化保障
(一)组织保障。管委会设立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计委,负责做好风景区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和应急处置等工作。同时成立风景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检查组,分别由卫计委、景区管理局、旅游局、建设房管局、公安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及乡镇(办)轮流牵头,成员2-3名,每周开展一次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集团公司和乡镇(办)要成立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办公室,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二)制度保障。机关各直属部门、驻山各企事业单位及乡镇(办)等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制度和操作流程。卫计委要组建疫情防控专班负责处置各企事业单位和各经营主体上报的异常人员;集团公司要组建疫情防控专班,加强对核心景区疫情防控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处置核心景区各经营主体等上报的异常人员;乡镇(办)要组建疫情防控专班,加强对辖区疫情防控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处置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和各经营主体上报的异常人员。
(三)医疗保障。配置医疗服务与转运设备,加强与其它医
疗机构建立合作,做到人员转运无缝对接。乡镇卫生院长期设置发热诊室,规范执行防控要求;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和药店要充分发挥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哨点”作用。卫生院闭环转运发热病人费用及其它涉及的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四)信息保障。各职能部门要公布监督联系电话,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广播、电视等正规渠道对社会公布风险等级、疫情防控、景区开放等信息,避免造成社会恐慌。建立信息互通机制,不断完善智慧化管理服务设施,科学利用智慧化设备分析提示红黄码、核酸检测等大数据信息。
(五)纪律保障。三清山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开展常态化工作督导,不定时抽查乡镇(办)、各企事业单位和各经营主体的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措施落实不到位,责令立即整改或停业整顿。对瞒报、谎报、漏报、迟报疫情防控信息造成疫情扩散传播等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景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四
一、景区开放总体要求
(一)坚持常态防控。各地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抓紧抓实抓细旅游景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健全疫情防控应急机制,明确旅游景区主要负责人是景区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把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确保各项措施执行到位。
(二)坚持科学防控。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要求,对旅游景区开放承载量和接待能力进行全面评估。地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和应急响应级别作出调整的,应当按照属地党委、政府要求分级管理,科学动态调整防控策略和措施,疫情高风险地区旅游景区该暂停运营的要立即暂停运营。旅游景区游客接待上限由各省(区、市)党委、政府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确定,不搞“一刀切”。
(三)坚持精准防控。要抓好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防控,补上短板漏洞。继续面向公众主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预约旅游、厉行节约等宣传引导,强化公众疫情防控意识,培育文明旅游、预约旅游和节约粮食的良好习惯。
二、加强景区员工健康监测和管理
(四)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和报告。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要关心关爱员工身心健康,及时做好疏解疏导。
(五)强化疫情防控培训。加强对员工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事项的培训,确保员工上岗前具备必须的防控知识,提高员工对出现异常情况的敏感度和处置能力。
(六)严格上岗工作规范。应按照属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人员聚集。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全程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三、做好景区公共卫生和场所防控
(七)加强清洁消毒。应及时对景区密闭建筑、公共场所、卫生设施、游乐设备、餐饮场所等进行通风换气、清洁消毒。景区内洗手、喷淋等设施应保持正常运行。配备足够的洗手液和免洗消毒液。做好公共卫生间、垃圾桶等公共设施及门把手、电梯按钮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保持景区内清洁卫生,产生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过程中应采取密闭化运输。
(八)强化重点环节管理。各景区应根据实际,结合区域功能和项目类型,加强对游客中心、演艺场馆等重点场所和游船、交通车辆、索道、游乐等重点设施的精准防控,对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项目和场所,要强化局部卫生管理和防控措施。
(九)做好安全保障。要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要做好医务服务,不具备条件的应当与医疗机构建立联系。要确保设备安全,应对景区交通和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符合恢复运营条件和安全管理要求。重要节假日、大型活动前,要组织开展巡查,及时发现防控漏洞和风险点并督促整改到位。
四、强化景区游览管理
(十)加强流量管理。景区要科学合理设置游客接待上限,严格落实门票预约制度。景区内演艺场馆应实施专门预约管理,合理设置观众最大接待量和观看演出时观众的间距。有效采取智慧引导等手段,科学分流疏导游客,做好游客流量关口前置管控。
(十一)落实实名登记。应实行实名制购票,做到可查询可追踪。鼓励景区积极利用大数据和智慧手段,做好游客信息动态监测。
(十二)加强游客防护。鼓励景区采取互联网售票、二维码验票、扫码支付等方式有效减少人员接触。对进入景区的所有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核验健康码,体温和健康码正常者方可进入。在密闭场所、人员密集的室外场所,游客均需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口罩。保持交通、购票、游览、休息、餐饮等场所人员间距,落实“一米线”要求。
(十三)防止人员聚集。应采取分时段、间隔性办法安排游客入园。景区出入口、重要参观点、狭窄通道等容易出现人员聚集位置要配备管理人员,加强游客秩序管理。优化设置游览线路,避免瞬时拥堵。
(十四)优化游览环境。餐饮服务单位应加强循环使用餐具清洁消毒或使用一次性无污染餐具,反对餐饮浪费,减少各项废弃物产生,优化游览环境。
(十五)加强现场巡查。应配备人员加大景区巡查力度,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不文明旅游等行为进行及时劝诫,切实维护好景区游览秩序。演出时场馆内应设置专门人员,提醒观众、服务员、演员规范佩戴口罩。
(十六)加强防控知识宣传。应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游客服务中心、提示牌、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及时发布景区恢复开放管理措施和疫情防控知识,加强秋冬季游客健康知识宣传,帮助游客掌握防护要点,引导游客增强防护意识、配合防控工作。
五、及时有效处置异常情况
(十七)加强沟通联动。加强与当地卫生防疫和文化旅游等部门联动,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十八)做好应对处置。应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设置应急处置区域。发现疑似症状员工或病例的景区,要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加强密切接触者追踪、疫点消毒工作,按照当地党委政府要求,及时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景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五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xxxxx景区传染病疫情,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景区传染病疫情的危害,确保游客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生活秩序,维护景区和社会稳定,建立xxxxx。
一、指导思想
遵循"依靠科学、依法防治、高度敏感、果断处臵"的指导思想,坚持"管理处领导,各部门配合,分级响应"的处臵原则,全面落实"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严格控制传染源,迅速切断传播途径,减少发病人数,积极救治病人,迅速控制疫情,防止疫情扩散。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xxx《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三、疫情报告
疫情责任报告人,景区的所有员工为疫情的责任报告人;景区内居民等其他人员为疫情的义务报告人。景区一旦发生传染病疑似疫情和疫情时,责任报告人应立即报告市疾控中心。
四、疫情分级及响应
ⅲ级:景区发生1例或散发的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例时,立即报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接报后,迅速派专业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处理,必要时市疾控中心通知市卫生执法监督所参与现场处理。
ⅱ级:景区有多例相同症状的传染病病例发生时,市疾控中心在接报后除迅速采取三级响应的措施外,应立即上报市卫生局,并通报市卫生执法监督所。市疾控中心接报后应立即派专业人员指导处理,市卫生执法监督所参与现场处理。市卫生、旅游-行政部门应到现场组织领导疫情处理。
ⅰ级:景区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或发生甲类传染病疑似或确诊病例时,市疾控中心在接报后除迅速采取二级响应的措施外,市疾控中心应迅速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并立即通报市卫生执法监督所参与现场处理,并将初步调查结果迅速报市卫生局。市卫生、旅游-行政部门应到现场组织领导疫情处理。
五、处置程序
一旦发生疑似疫情和疫情时,应立即启动,按规定报告疫情并做好以下工作:
1、立即隔离病人及密切接触者(隔离期限见附件)。
2、及时护送病人到指定的医院进行治疗;医务室应询问病史、做好记录。
3、认真落实卫生部门提出的卫生管理、隔离、消毒等措施,协助疾控中心完成疫情调查、应急接种等工作。
4、疫情期间,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5、要稳定游客情绪,做好游客的思想工作,维持正常的游览秩序。
6、不得擅自向社会公布疫情。
六、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景区管理处将其纳入目标责任管理,并根据本预案,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修改和完善本景区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预案,并组织培训和演练。
(二)明确责任,加强协作
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强协作。
(三)加强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指导和督导积极邀请卫生部门加强对景区传染病疫情应急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检查督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景区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落到实处。
1、传染病散发:指某病在某地区常年的发病情况,可能是由于人群对其病的免疫水平较高,隐性感染较高或不易传播所致。
2、传染病暴发:指在短时期内,突然出现很多同类疾病的人。
3、传染病流行:是指某种传染病的发病率显著超过该病常年的发病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