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观看完一部作品后,一定有不少感悟吧,这时候十分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当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读后感的时候却不知道该怎么下笔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动物故事》读后感300字 《动物故事》读后感500字篇一
斑点兔十分灵活,能迅速躲过一切敌人的进攻,后来,人类便很快就侵入了斑点兔们的家园,杀了成百上上千只兔,幸存下来的要被送往跑狗场为人们做赚钱的工具。
可是,幸存下来的兔子本来也仅有几百只了,可在那无比残酷的跑狗场上,死亡只是时间问题,一场比赛就得牺牲平均五十只兔子,要不是被狗咬死,要不就被**打死了。
那只斑点兔靠那双灵活的腿赢了所有的比赛,十分讨人们喜欢,几乎每次都在它身上下注。它还交了一个人类朋友叫米盖,米盖拼尽了全力,让斑点兔终于获得了那粉属于自己的自由。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遇到困难不能退缩,只要对超越自己有渴望,不管再怎么大的困难也可以克服。比如,有一次,我遇到了一道很难的奥数题,我根本不会,我急了,但这时我又想起妈妈的话:“只要对超越自己有渴望,一切困难都会消失!”于是,我用各种解题方法,终于做了出来。以后,我还要多看书,我要让自己懂得更多的道理。
《动物故事》读后感300字 《动物故事》读后感500字篇二
今天,我终于读完了《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这本书。它给了我很大的启发。
书里的每一个动物都是有血有肉的:狼王老暴一向足智多谋,但因为自己的伴侣死去,他不想逃往异乡。“我的爱犬——宾狗机智敏感,是令人钦佩的良种。但在作者被自己设下的捕狼机夹住,差点儿死于狼腹之中时,宾狗舍身救了他,自己却中毒死去。
在这些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动物中,让我感触最深的还是那位母亲英雄——白尾兔毛丽。她牺牲自己,只为救自己的儿子豁豁。这让我不禁想起了我的妈妈。
天下所有的妈妈都是无私的,连动物也不例外。有一天深夜,窗户外雷电交加,狂风大雨。我却完全睡不着。这时,我的房门”咯吱“一声打开了。黑夜中我朦朦胧胧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是妈妈!我心中不禁起了疑问:大半夜的,妈妈来我的房间干嘛?紧接着,我就找到了答案。
妈妈走到我的窗前,帮我把被子往上挪了挪,然后蜷缩着身子走了。忽然间,一阵寒风吹来,但我却并不觉得很冷。虽然盖被子这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但这件小事却饱含了母亲对我们浓浓的爱。
怎么样,《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很好吧!心动不如行动,赶快拿来看看吧!
《动物故事》读后感300字 《动物故事》读后感500字篇三
里面的一个个小故事不但生动,而且一个个都很冒险,其中一只斑点兔的故事最能吸引我。下面我就给你们讲讲斑点兔是怎样逃脱危险的`吧!
斑点兔是一只聪明的兔子,小镇里所有的狗都追不上它。
不知为什么,斑点兔被抓到了跑狗场,这样斑点兔就天天要和猎狗赛跑。
每次,斑点兔眼看自己快被猎狗追上了,就拼命地逃回了避难所,保住了性命。而没有及时逃回避难所的兔子,不是被猎狗咬死,就是被**打死了。比赛结束了,斑点兔取得了胜利。
那里的老板看中了斑点兔,他一心指望靠斑点兔搛钱,就不愿意放它走。那位老板就说,斑点兔如果你能跑赢十三次我就放你走,斑点兔答应了。坚持就是胜利,斑点兔最后赢了。
读到这我感受到,斑点兔虽然身上紫一块、青一块的,跑得它精疲力竭,但它还是冒着生命危险跑赢了十三次,最后终于在好朋友米盖的帮助下,获得了自由。
我想,斑点兔这种坚持不懈、奋力拼博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我会在以后的生活和学习中也不怕困难,坚持努力,争取获得更好的成绩。
《动物故事》读后感300字 《动物故事》读后感500字篇四
《西顿动物故事》中的主人公都是普通并且伟大的。华普的独立,小战马的坚强,乌鸦的顾全大局……每一个动物,都有让人回味良久的鲜活形象。而我最爱《永远的》中的乌鸦——银斑。
这个故事叙述了乌鸦的银斑,和一群乌鸦在一个松林小丘安了家。银斑拥有聪明才智、丰富的生存经验和高超的本领,乌鸦们在首领的带领下生活的无忧无虑。可有一天,松林里出现了乌鸦的天敌——猫头鹰,银斑为了整个族群宁可牺牲自己的生命也不愿将大家置于危险之中。
我想这本书会打动无数读者的心,我也不例外。大家可能会认为这是一个悲剧,但我认为这个故事是悲伤中带着悲壮的,它更能给人一种发人深思、催人奋进的感觉,更能让人体验到生命的珍贵和伟大。
故事告诉我们所有的生命都是平等的,本没有高贵和贫贱之分,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以积极向上的态度去要求自己,关心他人,维护群体,任何人都可以成为,受人尊敬爱戴。
我们每个人本都需要以一颗积极向上的心态去对待生活、对待学习,遇事无需慌张,冷静思考,敏锐观察,定能解开难题,并努力让自己具备的素质,在社会需要时能担负起重任。
《动物故事》读后感300字 《动物故事》读后感500字篇五
《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大家都看过吧?今天,我就给大家讲讲其中的一章——喀伦泡之王老暴。
老暴邪恶又狡猾,算得上是一只巨狼,它手下的狼群数并不多,可它们是“可怕的杀手”,光是一只母狼白姐和一只黄狼都杀了250只羊,但一口肉都没吃,因为它们杀羊完全是为了取乐。
在狼群的眼皮底下,我们人类真像是一群大傻瓜。为什么呢?因为它们机灵又聪敏(老暴和它的军队),老暴只准让狼吃自己杀来的食物。而且它们连埋在地里的捕狼器都知道在哪里,太厉害了!
这里面,我最讨厌老暴,狡诈又贪心,还吃掉农民的牛、羊……完全属于不劳而获的行为。
我喜欢白姐,它虽然属于狼群族的,但它有那美丽的白毛,浑身雪白,不禁让人赞叹。
我也喜欢“我”,虽然他受尽了老暴的嘲笑,但他不断地努力,敢于尝试,终于把老暴和白姐捉住了。
这本书有悲伤的故事,快乐的故事……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我觉得这是一本很好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