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作文 >> 2023年住建局工作计划(优秀三篇)

2023年住建局工作计划(优秀三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4-01 11:39:33
2023年住建局工作计划(优秀三篇)
时间:2023-04-01 11:39:33     小编:admin

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前方等待着我们的是新的机遇和挑战,是时候开始写计划了。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计划吗?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计划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住建局工作计划篇一

(一)强化理想信念教育。以“学创”活动为契机,通过举办读书会、报告会、研讨会等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形式政策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倍加顾全大局,倍加珍视团结,倍加维护稳定。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争做学习型党员、学习型干部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深化思想道德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广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通过开展道德讲堂、安装文明宣传牌等形式,把思想道德、个人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真正深入人心。弘扬新时期雷锋精神,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学雷锋活动,通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座谈会等,努力营造知荣辱、讲正气、做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

(三)大力开展志愿服务。围绕“讲文明、树新风、知礼仪”、保护生态环境、抢险救灾、维护公共秩序等方面发动住建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广泛开展环境保护、文明劝导、植树护绿等志愿服务,大力传播“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确定一批志愿服务项目,组建一批“志愿服务队”,推进社会志愿服务活动规范化、常态化。

(一)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要在全系统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通过“三亮三比三评”、群众评议、经验交流,充分发挥公园、广场的等窗口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努力实现“打造一流作风、建设一流队伍、展现一流形象、提供一流服务”目标。

(二)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城市建设、园林绿化在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中的主力军作用,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不断优化人居环境,发挥市政道路、公园、物业管理等市政设施和服务的功能优势,让更多文明创建成果惠及人民群众。

(三)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广开言路,积极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对反映的情况认真加以梳理,制定切实可行措施加以解决。与对口社区加强联络,积极开展小区志愿服务活动,创新社会管理。继续推行政务公开,推进城建事业服务热线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政风行风建设贯穿到城建各个行业、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从技术、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入手,规范行业行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改进服务条件、改善社会形象,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切实维护行业和系统稳定。以开设意见箱、问卷调查、座谈访谈等形式,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切实解决好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小区物业纠纷等难点工作。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努力营造文明和谐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注重挖掘树立先进典型。把培育树立先进典型作为创先争优、文明创建工作的重点来抓,通过典型的示范带动,努力在住建系统营造创先争优、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住建局工作计划篇二

20xx年,我县城镇化建设工作坚持高原生态文明县目标定位,把现代城市发展理念融入高原生态文明县建设全过程,打造“五区”融合推进,立足彰显高原特征、生态效果、文明内涵,坚持在统筹城市空间、规模、产业结构上下功夫,在规划、建设、管理、运营重点环节上求突破,实现城市建设向城市经营管理工作的转变,持续增强城市魅力,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全力打造城乡统筹发展示范区,现将上半年城镇化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作以汇报。

(一)编制城乡规划。着力提升规划管理水平,规划引领作用发挥更加明显。20xx年5月,我局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邀请北方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我县20xx版总规进行修编。止目前,《xx县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已通过市规划局审批,下一步将根据批准的县城总体规划纲要抓紧编制总体规划成果,总体规划成果编制完成后立即报请专家评审;编制完成了xx县聚业苑8#-11#、紫金府住宅小区二期、西部花苑b区、美景龙城等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完成了城投商砼站、县医院门急诊综合大楼、北环路十字住宅及商业小吃城、xx县护路联防巡查大队岗房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编制完成了气象局小游园、祁连山路广场、xx公园小游园修建性详细规划。“千村美丽”“万村整洁”共22个村庄规划目前已全部完成初稿,即将下发各乡镇。

(二)突出城区道路建设。为了提升城市承载能力,今年计划总投资2.46亿元对城区内的14条12.2公里市政道路进行全面新建及改扩建,同时续建城区市政道路4条(4.3公里),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城区路网框架。止目前,县府街南路、南华西路、水井巷南路、公园路一期(南华路-祁连山路)、滨河南路5条(1.8公里)道路的可研已通过评审,前期手续已办理,施工图设计已完成并通过审查,正在进行施工招投标;滨河北路、新民路、团结巷、南华东路、人民路、解放南路延伸段、公园路二期(南华路-北环路)、高铁大道延伸段、嘉园西路9条(10.4公里)道路的可研已通过评审,正在准备设计招投标及进行初步设计。

(三)加快便民市场建设。为完善城市功能,规范市场交易行为,方便居民生活,推进城市管理,今年投资2.7亿元,规划建设专业市场5个。止目前,规划建设的电子商务市场已修建至主体二层,乐民市场及特色小吃市场榨油厂住宅楼正在拆除,同时进行规划设计,小食品加工市场拆迁及规划设计已完成,正在进行招商引资。物资市场二期建设项目,场地内混凝土路面现已浇筑完毕,正在进行路缘石安装,修建大门以及围墙,预计六月底全面完工,交付使用。

(四)推进城区集中供热及供水工程。投资5500万元,淘汰城市建成区燃煤锅炉,实现城区集中供热全覆盖。经排查,全县城市建成区共有16个单位、企业、住宅小区的燃煤小锅炉23台187蒸吨,止目前,城区集中供热二期项目已全面建成,16家单位及企业的23台187蒸吨燃煤小锅炉已全部拆并。投资7000万元,扩建改造县第二供水厂,提高城区供水质量,止目前,第二供水厂扩建工程新打的6眼机井已全部建成,14.5公里的输水主管道已架设完工,机泵、泵房、中控室等配套附属设施正在修建,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围栏已架设3.2公里,剩余1.5公里因土地问题没有开工,227线及211线围栏、应急池、导流渠等防护措施暂未建设。

(五)完善公共服务建设项目。城区公厕已建成2座,在建2座,其他结合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实施配套建设;农贸市场停车场已完成规划设计,其他结合公园扩建、市场建设及棚户区改造配套进行地下及地上修建;xx公园扩建已完成拆迁及废料清运正在规划设计,气象局小游园已完成规划设计,准备拆除废弃建筑物及施工招投标,祁连山路广场已完成规划设计,正在做天庆花园彩钢板房拆除工作。

(六)实施棚户区改造及城中村改造。止目前,总投资6000万元的聚业苑8#已开工建设基础已开挖;总投资4300万元的聚业苑9#已完成拆迁、规划、前期手续办理工作;总投资8383万元的聚业苑10#正在进行基础施工;总投资3.4亿元的聚业苑11#一期4幢已开工建设,正在进行主体施工;公园东大门片区已完成拆迁安置及场地平整,拆迁出的土地用于公园扩建;团结巷片区已完成拆迁安置及场地平整工作,正在对改造片区进行规划设计。总投资9000万元、建筑面积42750平方米的同乐苑1#城中村改造项目,目前“两证一书”已办理完毕,正在办理开施工手续;总投资7500万元、建筑面积19183平方米的紫金府住宅小区二期建设项目,目前正在进行前期手续办理。

(七)开展农房安全性核查鉴定。按照《甘肃省贫困县退出农村危房改造验收办法》和《甘肃省贫困退出安全住房评定标准及办法》(甘建村[20xx]505号)文件要求,20xx年1月份开始,县政府抽调相关部门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农村住房安全鉴定领导小组,对全县6万多户农房安全性进行了核查鉴定,并出具了《农村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根据核查出的危房情况,我局及时上报县政府,研究确定了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并及时召开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会议具体安排部署危房改造工作,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截止目前,四类贫困户已完成414户,并通过了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的验收,个别农户已入住,其它目前正在进行室内装修。其它户属于c级危房,指导农户按照《甘肃省农村居住建筑c级危房加固技术导则》相关规定进行维修加固,属于d级危房,我局与各镇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农户的宣传动员工作,控制新建住房面积,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相关规定要求,防止因新建大面积住房而导致家庭困难。目前部分c级危房已动工维修加固,d级部分已拆除危房开工建设或者准备材料做开工前的准备工作。6月1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联合住建局、财政局、县督查考核局、农办、民政局、残联对各镇初验合格的四类贫困户危房改造进行了最终验收。

(八)规范工程建设。一是加强行政审批,上半年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45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1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9份,核定方案通知书19份。二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狠抓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根据《张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强化全市建设工程复工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张市建〔20xx〕57号)和xx县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民安委办发〔20xx〕12号)要求,我局立即行动,联合安监、房管等部门成立专项检查组对全县在建房屋及市政工程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项目22项,涉及施工企业9家,设计单位9家,勘察单位3家,监理单位9家,共排查安全生产隐患53处,要求及时整改,目前已整改53处,整改率达100%。三是完善招投标程序,不断扩大监管力度,1-6月办理全县招标项目17项(公开招标15项,直接发包2项),建筑面积7.14万平方米,中标造价约1.64亿元,招标率100%,公开招标率100%,全面告知率100%,交易进场率100%。

1.拆迁工作进度缓慢影响项目建设。在道路建设工程中,由于拆迁难度较大,拆迁进度缓慢,部分遗留问题没有解决,导致道路建设延期开工。

2.部分土地没有征用阻碍工程建设。滨河南路一户土地至今没有征收,阻碍道路工程建设,导致工程不能按时开工建设。

3.房地产开发项目由于受资金、管理等各种因素影响,工程建设进展缓慢,不能按时完成拆迁安置任务。

1.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实行项目负责制,每个项目指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抓好协调服务,加快工作节奏,确保已开工的项目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2.推进项目尽快开工。加大协调力度,强化指导服务,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程项目在近期内逐项落实开工。

3.加快拆迁工作进度。加大工作力度,多方协调沟通,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推动拆迁工作进度,取得实质性进展,努力完成拆迁任务,推动建设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住建局工作计划篇三

工程建设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突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努力取得工程治理工作新成就。

实行差别化监督管理。对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参与投标、资格审查、履约担保、质量保证和出省施工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支持;对信用等级低和不良行为性质严重的从业单位要加强监管,市场准入、资质管理、招标投标等方面加以限制。

一)着力治理违反建设程序等问题。落实建设单位责任,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管理。明确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肃查处不按法定建设程序办理有关建设审批手续、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而擅自开工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施工许可法定条件,凡是未办理立项审批(核准)土地及规划手续,未经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或审查不合格,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高能耗、高污染的项目,不满足建筑节能规范和要求,以及不具备工程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的项目,一律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严格项目的资金审查,凡是建设资金不落实的一律不得批准开工建设。对一些建设单位历史欠帐不还又上新项目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

二)着力治理围标串标等问题.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1提高招标信息发布透明度。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依法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保证潜在投标人公平、及时、便捷地获取招标信息。

招标文件应采用国家和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范本。要严格招标文件备案审查,2严格招标文件备案审查。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依法纠正招标文件编制中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特别是招标公告中违规提高企业资质等级或附加专业资质条件,制定不公平、不合理条款或要求提供与履行合同无关的资料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

严厉查处招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与建设单位和招标人合谋招标的行为。严厉打击招标代理机构之间挂靠、借牌行为。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动态监管,3加强招标代理行为监管。按照《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规范招标代理行为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市场行为的监管。凡有违法违规行为和不符合法定资格条件的代理机构按规定进行处理。

严厉查处招标投标中围标、串标行为。认真落实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4依法查处围标串标行为。开展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收费管理费出借资质等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或个人、违法行为及处理结果要及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向社会公布,并对其在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进行限制。

三)着力治理转包和违法分包等问题.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

建设单位应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人,1加强建设单位发包行为管理。要加大对建设单位发包行为的监管。建设单位发包工程时应当以单位工程为最小单位,将其发包给一个施工总承包单位。严厉查处建设单位将单位工程发包给多个施工单位的肢解发包行为。对单位工程中部分专业性较强的专业工程,建设单位可以与总承包单位在合同明确约定,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单位。

并对工地现场管理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对其承包范围内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及农民工工资支付负全责;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生产负责,2强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责任。要督促总承包企业认真落实施工现场的管理责任。施工现场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要严肃查处总承包单位以包代管行为。

切实加强对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以及勘察、设计、监理合同的管理,3严格合同备案管理。要建立健全合同备案和履约监管机制。动态掌握合同履约情况,强化对合同备案特别是重大变更备案的管理,防范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组织开展对工程承包合同履行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管理班子、劳动用工方式以及资金流向等内容,及时发现和查处转包、以包代管、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

四)着力治理质量低劣等问题。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管理。

以推行监督检查和差别化监管,1提高工程质量监管效能。认真贯彻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5号令)以提高工程质量监管效能为目标。强化市场与现场监管联动为重点,有针对性地改进和完善监管方式方法,促进监管效能不断提高。组织开展全省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在建扩大内需项目、灾后重建项目和保障性住房等民生工程建设项目,突出检查工程参建各方和注册执业人员的质量行为、工程实体结构质量及住房质量分户验收制度落实情况。

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2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要全面落实各方主体质量责任。对队伍选择、材料选用、工程施工、建设监理等环节严格把关。督促建设单位认真履行质量责任,严禁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压缩合理安全生产费用,或授意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督促施工企业建立严格有效的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全过程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杜绝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粗制滥造。督促监理单位依法履行监理职责,落实项目总监负责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合同以及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实施监理,并保证监理人员专业配套、人员到位,确保监理工作质量。

工程各参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负责人、注册执业人员,3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要认真落实工程项目在设计使用年限内。按各自职责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如果发现质量问题,无论其在什么岗位、担任什么职务,都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要建立完善质量评价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对工程质量行为的约束作用,不断提高企业加强质量管理的意识和自觉性。

一)贯穿专项治理工作始终。对新开工项目要进行滚动排查,继续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滚动排查和整改。要把排查整改贯穿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对在建项目要进行动态监管、实时监管。要按照边查、边改、边建的要求,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及时有效纠正各类问题,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二)督促各整改单位明确整改时间进度、整改措施和工作责任,切实落实整改责任。要建立整改台帐。按照规定时限完成整改工作。要把握政策界限,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整改,采用补办手续、依法纠正和依法进行处罚等方式进行整改,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要加强检查指导,对排查问题整改质量和效率不高的地方和责任单位,加强整改工作监督检查,对组织领导不到位、方法措施不得力、整改进度推进迟缓的地区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并将整改工作质量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保证排查问题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要加强调研,建立健全配套制度。继续抓好关键环节相关制度和配套文件的制定和完善。着重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环节认真分析原因,研究治本之策。项目决策、规划管理、工程招投标、市场监管和项目实施等重点环节建立、出台一批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修订完善《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出台《省建筑业企业动态核查办法》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定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二)加大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力度,强化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强化对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和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监管,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纠正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组织开展全省建筑市场大检查,严肃查处不履行工程建设法定程序、转包、违法分包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和责任人,以及出租出借资质资格、不履行执业责任等行为的企业和执业人员,及时依法撤销、吊销或降低其资质资格,清出建筑市场。

积极拓展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场服务功能、服务内容和领域,充分发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作用。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提供全面、规范高效的'服务。扩大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内容的覆盖面,使之涵盖包括勘察设计、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施工、监理、专业和劳务分包等工程交易的全部领域。要在有形建筑市场现有信息网络平台基础上,健全和充实相关数据库,为建筑市场参与各方提供真实、准确、便捷的信息服务。

一)全面深入开展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工程建设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检查,推进工程建设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制定《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工作目标、职责、分工和任务。召开工程建设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现场交流会。

二)实现信息的公开和共享。研究制定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监理企业市场行为信用评定办法,加强工程建设项目、信用信息公开。各地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厅编制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和《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目录》及时收集、整理、录入、更新公开和发布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从业单位(人员)信用信息。有序开展信用评定工作。按照《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及时查处和记录市场主体的不良行为,向社会披露建筑市场主体诚信情况,努力营造诚实守信、失信必惩的氛围。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
a.付费复制
付费获得该文章复制权限
特价:5.99元 10元
微信扫码支付
已付款请点这里
b.包月复制
付费后30天内不限量复制
特价:9.99元 10元
微信扫码支付
已付款请点这里 联系客服